公司是一種經濟組織形式,通過組織和管理資源,進行生產、銷售和提供服務等經濟活動,是現代社會中最重要的組織形式之一。公司的存在可以帶來經濟效益和就業機會,促進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接觸到各種各樣的公司,比如制造業公司、金融公司、服務行業公司等等。有時候,我們不禁要問自己,我們真的了解公司嗎?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和認識公司的作用和價值呢?以下是一些專業咨詢公司提供的公司管理咨詢服務,可以幫助我們解決管理難題。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規章規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域,依《市場開發合作協議書》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并附有'**'品牌的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行。
代理商須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報上月的銷售總結和下個月的銷售計劃。
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
前項價格如發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如客戶名冊、銷售計劃和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但如代理商另有請求提出,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
關于前項,如另有請求則產品的裝箱費、運費、保險費由代理商負擔。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支票。在協議簽定的前三個月內,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額,按照合同約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貨直到問題解決。
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并在受訓人員通過培訓考試后,頒發培訓證書。
受訓人員的培訓費用由代理商負擔,受訓人員住宿自理。
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
銷售額業績突出的獎勵
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和或,其他實物獎勵;和或,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第十四條代理商的優惠條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產品技術知識培訓及指導(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證書)、配發宣傳用品、經營資料及其他種種優惠條件。
第十五條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頒發的銅牌和證書
代理商有權使用本公司頒發的授權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標志物和證書,此牌匾和聲明代理內容的證書應并列相鄰放置于明顯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關系時交回。
附則
第十六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七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八條使用**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規定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規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二十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
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一條新代理商的設置
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當發生本規定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一、財務部職責。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一)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欠款,清理催收單據、票據(核銷單、增票、報關單);辦理出口退稅資料申報;管理核銷單;做好出口結匯和核銷。管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月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二)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三)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四)管理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二、財務工作分工。
(一)會計本公司會計為兼職會計,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下一月10日以前完成上月會計核算工作;。
3、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
4、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
5、管理好會計檔案;。
7、管理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8、做好公司融資籌資工作;。
9、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
10、催收各種外單位和個人欠款;。
11、與出納緊密配合,完成公司財務工作,處理好公司財務方面的突發事件;。
12、完成公司負責人交辦的業務。
(二)出納。
1、清理催收單據、票據(核銷單、增票、報關單);。
2、辦理出口退稅資料申報;。
3、管理核銷單;做好出口結匯和核銷;。
4、管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
6、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
7、每月15日之前依法向國稅和地稅局報稅和納稅;。
8、每年按時辦理工商、稅務和社保等公司證照手續的年檢;。
9、與會計緊密配合,完成公司財務工作,處理好公司財務方面的突發事件。
10、完成公司負責人交辦的業務。
三、資金的收付。
2.付款采取審批單制,先審批,后付款;。
3.公司現金需要使用財務人員銀行卡的,每月銀行卡都要打出記錄交給會計記賬;用于公司的銀行卡,應該專卡專用,不得公私混用,銀行卡的使用人和保管人必須分開管理。例如:出納名義辦理和使用的銀行卡,則由會計保管,使用時交與經手人。
4.公司所收取的任何一筆款項,都需要開具收據或者收條,并加蓋財務章;。
5.公司的公章和財務專用章以及其他印章,都由公司負責人保管,使用時必須經過公司負責人批準。
四、報銷要求。
1、公司每個星期四為報銷時間,在報銷時間統一報銷費用;。
3、出差費用需要在出差人返回以后15日內日盡快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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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公司資金的一體化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基本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其各職能部門、分公司及其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
第四條各分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分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但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五條公司辦理有關貨幣資金的調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時,應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與本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財務部是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公司的現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均由財務部統一辦理,除按本制度的規定保留和使用的備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門受理現金收支業務。
第八條會計、出納人員應嚴格職責分工,出納人員的資格由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審查認可,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除備用金以外,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九條現金收入要當天入帳,當天聯系存入銀行,禁止坐支。郵寄、郵匯的收、付款應有專門登記簿登記,記錄匯款來源及匯款方向,經濟業務事項、金額、轉交和簽收的事項。
第十條現金收入須由會計人員開出收據或發票,及時編制收款憑證,出納清點現金后,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后方可入賬。
第十一條現金付款業務必須有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經會計復核、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后入賬。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第十二條現金的使用范圍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的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它支付;
(五)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六)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農民支付的各種補償費用;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三條為了認真執行有關庫存現金限額的規定,并保證公司費用開支、公出借款和醫藥費報銷等業務使用現金。凡一次借款或報銷在20xx元以上的,應提前一天告知財務部出納人員,以便出納籌款備付。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凡因公需要借用現金,借款人應先填寫'借款單',經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其用途等嚴格審批后,交財務經理簽字,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付款手續。
(一)部門負責人是指各部門的處長、副處長(或經理、副經理)。如負責人外出不在公司駐地時,可由主要負責人指定臨時負責人審批,在外出前,應將指定的臨時負責人通報財務部。
(二)財務部門對原借款未結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五條公司應該按不同的幣種,設現金日記賬,出納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款相符,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負責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金,庫存現金限額需要變動時,必須報經開戶銀行批準,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
第十七條在節假日、公休日期間,嚴禁存放大量現金,出納人員應作好保險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提取一萬元以上的現金時,財務部門應有兩人以上同往,應使用本單位車輛。本單位車輛管理部門應保證財務部門提取現金使用車輛,提取現金在五萬元以上時,應有保衛部門派員同往。
第十九條本制度禁止下列行為: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
(二)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三)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四)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五)與其它單位間相互借用貨幣資金;
(六)利用帳戶替其它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七)將公司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八)設立'小金庫'或保留帳外公款;
(九)分公司超過公司總部規定的貨幣資金限額保留貨幣資金。
第二十條為了適當簡化工程報帳手續,保證工程建設用資金,不在分公司所在地施工的工程項目,經工程處申請,報經財務經理批準,可以使用定額備用金。
第二十一條備用金的金額由分公司財務部根據工程定額成本核定,原則上不得超過工程定額成本的10%。在項目開工之前,項目經理提出申請,報經工程處處長核準后,由財務經理根據項目大小、工地遠近等實際情況批準,在中途交回報銷憑證時,財務部予以報銷并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二條備用金只允許用于工程輔助材料購置、小額賠償、工程招待等支出,具體用途由各分公司財務部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并報公司總部財務部批準后實施,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三條由工程處處長在工程項目小組內指定項目內勤會計,經財務處同意后,負責備用金的保管,項目內勤會計不得由項目經理兼任,財務部對項目內勤會計的工作應該進行必要的指導。
第二十四條備用金的開支,必須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項目經理對備用金開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負責,會計處在報帳時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第二十五條項目內勤會計必須妥善保管支付備用金的有關報銷憑證,并設置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備用金的領用、中途報銷和開支情況。
據之注銷備用金。
第二十七條原則上,工程款不得直接從甲方匯至工程現場。特殊情況下,公司總部承攬的工程,經過公司和分公司財務經理同意,分公司承攬的工程,經過分公司財務經理同意,可以直接匯至工程現場,視同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規定的范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它收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必須加強銀行帳戶的管理。
(一)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只供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二)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公司總部應當定期檢查、清理分公司的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財務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三十條對外支付的大額款項,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付款程序,經各級負責人逐級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三十一條出納人員應該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第三十二條銀行存款發生收支業務時,對各項原始憑證,如發票、合同、協議和其他結算憑證等,必須由經辦人簽字和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財會人員復核填制收付款憑證,財務部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收付結算。
第三十三條建立健全支票領用登記制度。財務部必須設置支票領用登記簿,登記支票領用的日期、領用人、用途、金額、限額、批準人、簽發人等事項。
第三十四條對于確實無法填寫支票金額的,在簽發支票時,除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外,必須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寫金額書寫的限額,以防止超限額使用或銀行賬戶出現透支。同時還必須在簽發支票時填寫收款單位,個別確實無法填寫收款單位的小額支票除外。
第三十五條支票領用后,應在5天之內報銷,以便財務人員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支票如在5天之內沒有使用,應及時將未使用支票交回財務部。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第三十七條為了在各分公司之間實現資金的一體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總部對分公司資金堅持'定額使用、有償調劑'的管理原則。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對目前的銀行帳戶進行清理,清理以后,只允許在兩家銀行各開設一個帳戶,并將帳戶有關資料報公司總部備案。公司總部開設一個資金歸集戶,用于歸集分公司上劃的資金和向分公司下劃貸款。
第三十九條工程現場所開臨時銀行帳戶,作為備用金帳戶管理,在工程現場工作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必須注銷,禁止各分公司將資金超限額、超期限留存于臨時帳戶。
第四十條分公司的資金收入存入分公司銀行帳戶,分公司的資金支出從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中列支。
第四十一條分公司的資金余額標準原則上等于分公司年初資產×6% + 年度預算收入×7%,上下浮動10%作為控制區間,具體標準及上下區間在年初由公司總部財務部核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當分公司的貨幣資金(包括已下撥到工程現場的資金和備用金,下同)余額超過控制上限時,由分公司將超過資金余額標準的部分上劃到公司總部,利率略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具體數值由公司總部財務部在年初確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三條當分公司的貨幣資金余額不足控制下限時,分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總部回撥分公司已經上劃到公司總部的資金,不再計息。回撥后仍然不能達到資金余額標準的,分公司可以向公司總部申請內部貸款,直至達到資金余額標準,利率等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第四十四條分公司目前的銀行貸款,通過內部往來全部上劃到公司總部,作為分公司在公司總部的內部貸款,分公司不得再籌集新的銀行貸款。
第四十五條分公司大的工程項目隨時上報公司總部,小的工程項目按月匯總上報公司總部,禁止分公司私攬工程、收入轉存、私設小金庫、超額下撥備用金等,公司總部審計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檢查。發現問題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追究分公司經理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公司總部簽約的項目,其款項的回收由公司總部市場部負責,授權分公司簽約的項目,其款項的回收由分公司市場部和工程處負責。
第四十七條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樹立為分公司服務的思想,滿足分公司的業務資金需求。
第四十八條分公司財務部每天向分公司經理上報資金流量簡報,每周向公司總部財務部上報資金流量簡報,每月向公司總部財務部上報本月資金流量及下月資金需求狀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總部財務部每周將分公司的資金流量簡報匯總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每月編制資金平?調度計劃。
第五十條公司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由公司總部審計部對各分公司遵守與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方案,并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處理。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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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后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管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管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了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管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并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準,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管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管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匯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管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管理制度,并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資管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并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后,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并報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復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后,于××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并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采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并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咨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注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后,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于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匯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說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編表說明應對表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注釋。對于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后××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管理人員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制定、解釋、修改權歸總公司財務融資部。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提高企業知名度,拓寬產品銷路,維護企業信譽及銷售合同的嚴肅性,保證顧客、供方能夠順利地進行經濟活動,根據《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
一、市場信息反饋、管理。
二、各省市、各行業產品選型管理。
三、銷售人員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四、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五、對外銷售產品價格的管理。
六、合同評審。
七、銷售合同的簽定。
八、與顧客簽訂各種'返包'協議的管理。
九、內部合同、外部合同的適用范圍。
十、合同管理。
十一、合同履約的考核。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場總部、銷售部、事業部、分公司、中心、本公司與顧客簽訂的供貨合同,適用于事業部、分公司、公司之間簽訂的最終產品的內部合同。
第二章市場信息反饋、管理
第四條市場信息是本公司開發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的依據,是市場開發工作的基礎,全公司員工都要做好市場信息的收集、反饋工作。
第五條市場信息的范圍:
一、顧客對本公司現有產品的需求信息,各地區、各行業的工程建設動態。
二、顧客對本公司現有產品性能、功能改進的意見,對現有產品質量的意見。
三、和本公司生產同類產品的公司、產品價格,在各地的銷售策略和狀況。
四、通信產品市場動向,顧客對新的通信產品中、遠期需求。
第六條外出進行市場開發、銷售、售后服務、技術交流及參加各種與生產經營工作有關的各種會議(含展覽會)人員,都要注意收集市場信息。回單位后要填寫'出差工作匯報單',經本部門領導審核簽字后,交到市場總部。各單位應將有價值的市場信息填寫'顧客信息記錄表',交到市場總部。
第七條市場總部負責在本公司產品市場潛力較大的城市建立本公司駐當地辦事處,辦事處應定期向市場總部反饋市場信息,緊急信息隨時向市場總部反饋。
第八條市場總部設專人對收集到的市場信息進行分類、整理,向各單位發布,指導各單位市場開發工作,并將有關質量信息匯總轉技術管理部。
第九條市場總部對反饋市場信息質量高、數量多、反饋及時的單位、個人提出獎勵意見。
第三章各省市、各行業產品選型管理
第十條設備選型入圍是銷售工作的關鍵環節。市場總部設專職人員(在有辦事處的地方由辦事處負責)對各省市、各行業產品選型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管理。
第十一條各產品承制單位對選型工作負有直接責任,應不斷擴大自己負責銷售地區設備選型入圍的比例。
第十二條各單位在自己負責銷售地區內每年應取得各行業的用戶報告'或'顧客對公司設備的評價','顧客試用設備報告'或'顧客使用公司設備的意見、建議'等,應不少于負責省份、行業的20%。
第十三條各事業部、分公司、公司應培養1~3名表達能力強、對自己產品熟悉的兼職產品介紹人員,作為各省市、各行業產品選型工作技術支持人員,配合完成各省市、各行業產品選型入圍工作。
第四章銷售人員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第十四條為銷售人員、市場開發人員辦理法人委托書的工作由市場總部歸口管理。市場總部設專人對法人委托書造冊、登記、發放、更換、回收、銷毀工作。
第十五條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法人代表簽發的委托書,方有權代表公司對外簽訂銷售合同。
第十六條調離銷售崗位的經營人員,應及時交回法人委托書。
第十七條銷售人員應嚴格按照法人委托書限定的產品進行營銷工作,超出銷售產品范圍的要到市場總部辦理銷售委托書。
第五章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第十八條銷售合同專用章由本公司總裁辦統一設計,統一安排刻制。
市場總部設專人領出后登記發放,嚴禁各部門私刻銷售合同專用章。
第十九條根據需要由市場總部給各部門持有法人委托書的主要銷售人員、市場開發人員發放銷售合同專用章,并在市場總部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銷售人員、市場開發人員調離銷售崗位,應將銷售合同專用章交回市場總部注銷,由市場總部重新分配登記,嚴禁私自轉讓。
第六章銷售產品對外報價管理
第二十一條銷售產品對外報價由市場總部歸口管理。各部門根據成本核算,將本部門對外銷售產品價格報市場總部,由市場總部根據市場價格和競爭策略協調后報出。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不得私自修改對外報價,需修改的應先報市場總部,由市場總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全套產品對外報價表一般情況不對外提供,特殊情況需向顧客或代銷商提供全套報價表時,應經市場總部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合同評審
第二十四條所有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過評審。
供方確認能夠滿足顧客各項要求:如供貨時間、技術指標、質量標準等內容。供方能夠接受顧客的付款方式,參加評審人員在評審記錄表相關欄內簽字。常規合同評審通過報本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在合同上簽字蓋章;特殊合同評審通過后報市場總部總經理批準,方可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第二十五條常規合同由產品銷售單位進行評審。
常規合同應由各單位產品銷售人員或單位內指定人員作為評審招集人組織評審。參評人員應包括采購、生產、技術、質量等方面的人員參加。評審的時間應在合同簽定之前。評審的方式可采用會議、會簽等方式。視合同內容參加評審人員可適當增、減。必要時可邀請本公司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六條特殊合同,由市場
總部組織與合同有關實體;技術部、經營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進行評審。視合同內容參加評審人員可適當增、減。
特殊合同的評審應由合同簽定部門在填寫好《特殊合同評審記錄表》中相關內容后,連同需要評審的合同和與合同相關的資信材料交市場總部。評審結束后,市場總部應將評審結果及時通知合同簽定部門及相關單位。
第二十七條對代理銷售合同的評審,除上述合同評審要求的以外
銷售單位應提供有關購貨合同。尚無簽訂購貨合同的,應提供簽訂相應的購貨依據。
領導及相關人員聯系,進行評審。屬于特殊合同的應與相關公司領導聯系,進行評審。通過后方可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回公司后按上述有關條款填寫合同評審記錄表。并由相關公司領導簽字后,交市場總部歸檔。
第二十九條由于某種原因合同需要變更,供方應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評審。
注:一、合同變更要有變更依據,如電報、傳真、會議紀要、顧客簽字的書面材料或電話記錄等。
二、合同變更如僅是供貨期后延時,用合同變更通知單作為評審記錄。
第三十條所有評審記錄表均為一式兩份。隨合同交市場總部一份,部門留一份。
第三十一條合同評審號標注在合同右上角合同編號上方。
第三十二條獨立法人單位,非貫標覆蓋單位與顧客簽定供貨合同應參照上述相關條款對合同進行評審。
第八章銷售合同的簽訂
第三十三條產品銷售應與顧客簽訂合同。
第三十四條本公司與顧客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以法人為對象,以其主管人員為代表進行簽訂。合同簽訂前,銷售人員要客觀、公正、準確、詳實對需方進行資信調查。對于還款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的合同;需方單位為與我方初次合作的企業、公司;需方單位有過違約情況的及特殊合同,必須取得資信調查資料。資信調查結果應填寫《資信調查表》。其它合同也可參照執行。《資信調查表》報合同評審組和市場總部各一份。
第三十五條合同書字跡要清晰、語言要準確,按合同書內容逐項填寫。合同書出現涂改時,涂改人要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
第三十六條合同中對設備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要對應設備型號標出企業標準號。
注:一、暫時無企業標準(非覆蓋產品),對需方的技術要求用文字表述清楚。
二、承擔全微波電路的設備供應,要附傳輸路由圖,各站設備配置等內容。
三、電源設備要附各站交、直流輸出開關的數量、電流量、蓄電池 保險容量、設備系統配置等。
四、監控系統要附監控工程系統方案圖,通信方式、監控種類、項目數量及接口參數等要求。
以上內容可以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本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條需方對本公司設備的驗收方法按下面兩種情況之一寫入合同。
一、需方不來本公司驗收產品:應寫明需方認可供方的測試記錄。
二、需方來本公司驗收產品:應寫明按相關企業行業標準或合同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驗收。
第三十八條合同中的結算方式:
一、分盤類產品:原則上不低于貨到后一個月內付清全款;
二、整機類產品:原則上不低于'3—6—1'的基本要求,即合同生效后至發貨前需方應支付合同總額30%的預付款;設備到達現場后15日內付60%;10%余款在貨到后半年內付清。如合同無預付款,應在設備到達現場后三個月內付清全部款項。
三、如我方負責設備開通、用戶要求開通驗收合格后付第二筆貨款,則應:在合同書上注明開通驗收標準;在合同書上注明設備到達現場后30日內開通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15日內支付貨款。
第三十九條銷售人員對所簽訂合同的貨款回收負責。其個人收入(包括工資、提成等)應與貨款回收率掛勾。各部門對銷售人員的貨款回收工作制定出考核辦法;市場總部對各部門貨款回收工作進行考核。
第四十條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應原則為:一年保修,終身維護。
第四十一條如顧客為增值稅納稅人,要寫明納稅人登記號。
第四十二條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持兩份。
第四十三條各部門簽訂的合同要統一編號,規定如下:
合同編號由八位組成,aa##bbcc,其中:
aa代表年份,如99、00
##代表簽訂合同單位漢語拼音縮寫
bb代表簽訂人編號(各單位自定)
cc代表順序號01~99
注:各部門漢語拼音縮寫規定如下:
移動電話客戶服務中心縮寫為:yt
移動通信終端研究所縮寫為:zd
移動通信系統研究所縮寫為:xt
ip技術研究所縮寫為:ip
數據網絡事業部縮寫為:sj
寬帶接入網事業部 &n
bsp;縮寫為:kd
市場總部縮寫為:qf
第九章對本公司代理銷售的產品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代理銷售的產品(非本公司生產的產品):銷售合同(買出)中的結算方式、質量標準、質量負責等要求應等同或低于此產品的采購合同(買入)中的相關要求。
第十章與顧客簽訂各種'返包'協議、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為了促進銷售合同簽訂,在顧客承擔工程部分工作量的情況下,可以與顧客單位或顧客下屬單位簽訂'技術咨詢協議'、'電路安裝協議'、'電路調測協議'、'設備代維協議'、'聯合開發協議'等各種協議合同,與顧客單位共同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第四十六條與顧客簽訂各種'返包'協議前要填寫'返包協議、合同申請單'(見附件三),請示部門領導,經批準后方可與顧客簽訂。
第四十七條與顧客簽訂'返包'協議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供方將協議或合同和部門領導批準的返包協議、合同申請單'原件交幾經營財務部一份,復印件交市場總部一份。
第四十八條應返給顧客費用由經營財務部負責落實。
一、在顧客付清全部設備款后給顧客返款。
二、按顧客向公司付設備款比例給顧客返款。
三、經主管副總裁批準后先返給顧客款。
第四十九條經營財務部統計各單位銷售收入時,應扣除返給顧客金額。
第十一章外部合同和內部合同適用范圍
第五十條外部合同
一、各事業部、分公司、中心、公司與顧客簽訂的供貨合同、工程協議、電路整治/改造協議。
二、市場總部委托公司外公司、代銷商銷售本公司產品。
第五十一條內部合同
一、各事業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之間簽定的合同。
二、各事業部、分公司、中心、公司與顧客簽訂合同后,將自己不能承擔的最終產品,與相關單位簽訂的供貨合同。
第十二章合同管理
第五十二條各事業部、分公司、中心、公司應及時將簽訂的合同正本、合同復印件及合同評審記錄表交市場總部合同管理員,最終產品內部合同由供方交到市場總部。
第五十三條合同有變更,供方應及時將合同變更通知單、評審記錄表和合同變更依據交市場總部。
第五十四條市場總部根據收到的合同編制合同'登記表',每月27日前將合同原件、合同登記表交經營財務部。
第五十五條經營財務部依據各單位的合同、貨款回收情況核算各部門銷售收入和利潤。
第五十六條經營財務部銷售管理人員可根據以下情況,給各單位開具發貨票。
一、根據合同,憑各單位開具的發貨通知單'、'產品出庫結算通知單'。
二、顧客交預付款,憑各單位開具的發貨通知單',注明需開發票金額,可開發貨票。合同執行完后,辦清各種手續。
三、小額交易顧客不愿簽訂合同的及顧客自帶現金到本公司購買備件、分盤等,各單位經辦人自擬合同一份,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交市場總部歸檔。
第五十七條各部門將本月已完成的合同按'合同執行情況月報表'逐項填寫清楚,每月25日前報市場總部。
第五十八條各部門按'綜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與顧客簽訂的銷售合同、工程協議、電路整治協議等整理歸檔。
第五十九條合同填寫不規范,市場總部根據情況每次扣其管理分0。1~0。3分;評審手續不齊全、不認真,每次扣0。4~0。6分;評審內容不實敷衍了事,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7~1。5分。記錄填寫不合格,每月不能按時交記錄的,每次扣0。1~0。3分。
第十三章合同履約考核
第六十條市場總部根據合同書中交貨期、本月應完成合同,依據'合同執行情況月報表'考核各部門合同履約率。
第六十一條考核方法
本月完成計劃內合同金額/本月應完成計劃內合同金額×100%,每降低1%扣0。5分,最多扣10分。
第六十二條最終產品內部合同考核方法同上。
第十四章合同糾紛解決
第六十三條 最終產品內部合同發生糾紛由市場總部協調解決。
第六十四條外部合同與顧客發生糾紛,先由市場總部協調解決,市場總部不能解決應提出解決意見,報請本公司領導解決。
第六十五條外部合同糾紛解決過程要有文字記載,并存入顧客檔案中。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第一條為指導股東依據《公司章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理行使股東權利,保證公司的高效運轉,為切實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的對象:公司的所有股東、公司及其相關職能部門。
第三條本辦法制定的依據:《公司章程》、《公司法》、《證券法》、國家有關國有股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國家其他有關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股權管理的內容:公司與其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其行使。
第五條公司的股權管理遵循如下原則:
一、保證公司依法行為和高效運轉原則;
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
第六條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在冊的股東為公司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權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司股東。
第七條公司股東依法行使權利。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
1、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繳付合理費用后有權查閱和復印:
(1)本人持股資料;
(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4)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股東認為有必要時,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可以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出股東大會的新提案。
第九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十條股東通過股東大會行使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重大財務決策和重大人事決策,影響公司的經營活動,除此之外,任何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公司股東大會依法行使如下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14、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
三、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國有股股東代表指國有股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或國有股股東委托的自然人。國有股股東委托股東代表,須填寫'國有股股東代表委托書',該委托書是股東代表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的證明。
四、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同時載明下列內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決權;
3、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5、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有關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股東依照《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大會表決權,審議表決股東大會普通決議事項和特別決議事項。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可以出席股東大會,但不享有表決權。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一條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本辦法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四、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第十四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此處所稱'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此處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 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為。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自主經營,有權拒絕任何股東違反本辦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無理要求。
第十六條公司對股東大會到會人數、參與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額、授權委托書、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會議記錄、會議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項,可以進行公證。
第十七條公司應該建立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各法人股東的公司經濟性質、公司名稱、主營業務、注冊地、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記各自然人股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應該每周一開始工作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公司認為本公司的股票出現異常交易情況時,必須即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本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
第十八條公司應該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時間和程序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并及時通告各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事項,應該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臨時股東大會只對股東大會通知中載明的事項進行決議。
第十九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在會議召開30日前通知公司股東。
第二十條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該事先制作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并由出席會議股東簽字。
第二十二條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不應因此而變更股權登記日。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記錄各次股東大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該根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具體披露信息的內容、格式、時間、期限、頻率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執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該堅持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所處的產業環境和資本環境、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等擬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與虧損彌補方案、減少注冊資本方案、合并分立方案和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第一條為適應經濟的高速發展,滿足社會各界需求,搞好通信工程的施工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通信工程施工管理是指在通信施工全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條工程施工必須貫徹執行國家、信息產業部和公司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規程和規定。
第四條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的程序辦理,避免前后工序脫節,影響工程進展。
第二章工程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凡由中國電信、聯通、移動、網通、鐵通、吉通等總部投資建設管理的新建、擴建、代辦、應急及改遷等工程項目,無論規模大小,一律由公司統一管理。公司設立工程指揮部或項目負責人,各分公司設項目小組。
第六條各省公司投資建設的二級干線、農話、市話等工程項目,由分公司直接管理。
第七條所有工程項目須按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簽訂施工合同,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簽訂。分公司直接承攬的工程,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分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由法人委托人簽訂,合同簽訂后要報公司市場部備案。
第八條所有工程項目的具體施工全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設立工程指揮部或項目小組進行管理。
第九條分公司工程處下面不設次級常設機構,一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處員工分為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技工和普工四部分。
由一個工程處承建的項目,由處長任命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與其他三類人員雙向選擇組成項目小組,項目經理對工程總負責。
由幾個工程處承建的項目,由分公司總經理任命總項目經理,成立工程指揮部,負責協調各工程處的工作;工程成本按預算下劃到各工程處,各工程處仍成立項目小組,負責本處承擔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為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凡承擔工程項目的分公司確因需要將部分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分包單位應出示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并按照證書等級承擔相應的施工項目規模和內容,嚴禁無證施工和轉包施工。
第三章工程管理的程序
第十一條分公司拿到設計圖紙文件后,必須結合設計文件到現場進行摸底,工程規模較大的項目要寫出摸底報告,組織參加施工圖設計會審。
第十二條所有的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根據規模大小,都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應按時提交開工報告和工程施工進度報告。
第十三條工程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吃透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加強工程管理和對施工現場的監督,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施工規范及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格把好質量關,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進度,協調和處理工程中的技術、資金、材料及工程變更等方面的問題。
第十四條分公司必須認真貫徹有關規定,嚴格按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驗收技術規范標準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嚴禁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偷工減料。
第十五條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有差錯的,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工程如需變動,應征得設計單位的相關人員認可,并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分公司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除項目經理外,每個項目小組還必須設施工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施工現場必須設有明顯安全及路障標示,措施要齊全,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做到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對于隱蔽工程,應周密組織、嚴格把關,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應經監理方、隨工代表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發現問題的,要及時解決,不留隱患;隨工驗收應做好詳細記錄,由三方簽字,并將記錄作為竣工驗收資料的一部分;每一單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應盡快提交建設單位組織交工驗收,并要及時整理竣工文件,交建設單位。
第十八條各項目小組每周向分公司工程處報送工程進度情況表,工程處匯總后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將各工程處所報工程進度情況匯總后,向公司市場部、財務部匯報,同時抄分公司市場部和財務部。
第十九條為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加強質量監督,應認真對待隨工代表及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理)的監督檢查。要認真搞好隨工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要及時返工。
第二十條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現有或原有設備的安全,因工程造成設備損壞的,應及時報告隨工人員和公司,并負責修補或賠償有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條各分公司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設專人管理工程資料,處理隨工、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的問題,并就相關事項及時與公司聯系。
第二十二條割接工程,必須按建設、設計、施工等相關部門審定的割接方案進行,沒有割接方案的工程,嚴禁施工。
第二十三條工程交工一段時間后,要派專人對用戶進行回訪,聽取用戶意見,處理好施工遺留問題,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工程管理實行質量管理責任制。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各項目經理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制度。各分公司設質檢貫標辦,各工程項目指定質量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服從監督檢查的人員,應責令其停工檢查。
第二十六條各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明確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處處長、項目經理及質量負責人等質量管理人員的職責分工。
第二十七條較大的工程應編制質量計劃并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十八條施工中應堅持執行iso9000族質量體系標準,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應處于iso9000族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控制之中,確保工程質量。
第五章工程技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項目實施中,必須認真執行部頒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要求、操作規程和工程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
第三十條項目小組的技術負責人對工程技術全面負責,對不執行技術管理制度、違反技術規范的行為,有權制止。
第三十一條每項工程開工前,要做好技術準備工作,并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關鍵工序的示范,統一操作要求。
第三十二條
對于每項工程,應根據其特點和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分析技術現狀,制定保證施工技術的組織措施,對關鍵工序要制定作業指導書。
第三十三條施工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工程技術資料收集、保管及保密等工作。各種工程技術報告、技術資料的收集要準確、及時。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組織好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全體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工藝操作水平。未經教育培訓考核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分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項目小組指定工程安全負責人,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第三十六條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理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十七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而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八條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應符合原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通信線路施工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四十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鐵塔、地下光纜、地下管道等通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必須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四十一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等事故,上桿操作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線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第四十二條機房施工人員應在指定的區域內施工,不得進入其他機房,更不能動已開通業務的電路。
第四十三條機房施工人員一定要注意用電安全,在要動用高壓電的情況下,應事先征得隨工人員的許可,并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第四十四條下班前應清潔施工區域,確保各種接電工具和測試儀表插頭斷開電源。
第四十五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四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嚴格消除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必須動用明火時,應采取妥善的防火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四十八條堅持不定期或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應不定期進行檢查,分公司每年定期檢查不少于2次,各工程處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九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進行整改。整改所需費用,各分公司應及時給予保證。
第七章初驗及竣工資料
第五十條工程按施工圖設計完成安裝測試后,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初步驗收報告。
第五十一條工程初步驗收前,應將完整、合格的測試竣工資料和全套竣工圖紙一式四份(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執行)送交建設單位審查。其中一份在竣工驗收簽證后退還給施工單位。
第五十二條接到初步驗收通知后,應積極做好初步驗收的準備工作。初步驗收的內容包括工程質量、路由重點地段(大的河流、橋梁、護坡等)、電氣測試、安裝工藝、竣工資料和工程檔案等內容。對初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或不合格的地方,應限期無條件地處理或返工。
第五十三條工程竣工資料和測試數據必須真實、齊全、準確、美觀,做到竣工圖紙與施工現場相一致,安裝工程量與圖紙相一致,材料消耗與工程量及規定損耗量相一致。
第五十四條工程竣工圖一律加蓋工程竣工圖章并手寫簽名后方為正式竣工圖。
第五十五條竣工技術文件(測試資料、管理資料)的編制應采用計算機標準化管理系統,提交給建設單位的竣工技術文件必須用微機打印(包括封面、文件內容、頁碼等),但簽名必須手寫。
第八章工程財務與器材管理
第五十六條工程財務與器材管理,必須貫徹勤儉節約的方針,做到消耗有定額,開支有標準,用款有計劃,努力降低工程消耗和成本。
第五十七條工程財務應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不得違反財經紀律,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應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各工程處長期雇傭的人員(合同工),其人員數量、工資標準由分公司財務部同有關部門協商后核定;各項目小組臨時雇傭的民工,由項目經理提供承包人員名單,報工程處審核后,由財務部復核。以上人員的工資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第五十九條器材供應
(一)公司總包的包工包料工程,由公司指定有資質的器材供應部門籌供或公司統一組織安排。
(二)分公司總包的包工包料工程,在器材采購時,應選擇專業廠家并采取招、投標制度,嚴把器材質量關。要指定專人負責,嚴禁不合格器材用于工程之中。
(三)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材料,接收時要嚴格驗收,認真清點,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對不合質量標準要求的材料,應及時向廠方或供貨單位提出更換或退貨。不得將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第六十條工程建成后,應認真清點工程余料和拆舊料,編制工程材料平衡表及工余料清單,做到賬料一致,書面報建設單位,并辦理工程材料交接手續。
第九章工程終驗及決算
第六十一條工程試運行結束后,應與建設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一起共同處理試運行期間出現的問題,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建設主管部門。
第六十二條工程終驗后應及
時將竣工及工程決算資料一并送交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并辦理工程結算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制訂,其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第一條為指導股東依據《公司章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理行使股東權利,保證公司的高效運轉,為切實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的對象:公司的所有股東、公司及其相關職能部門。
第三條本辦法制定的依據:《公司章程》、《公司法》、《證券法》、國家有關國有股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國家其他有關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股權管理的內容:公司與其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其行使。
第五條公司的股權管理遵循如下原則:
一、保證公司依法行為和高效運轉原則;
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
第六條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在冊的股東為公司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權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司股東。
第七條公司股東依法行使權利。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
1、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繳付合理費用后有權查閱和復印:
(1)本人持股資料;
(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4)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股東認為有必要時,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可以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出股東大會的新提案。
第九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十條股東通過股東大會行使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重大財務決策和重大人事決策,影響公司的經營活動,除此之外,任何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公司股東大會依法行使如下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14、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
三、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國有股股東代表指國有股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或國有股股東委托的自然人。國有股股東委托股東代表,須填寫國有股股東代表委托書,該委托書是股東代表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的證明。
四、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同時載明下列內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決權;
3、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5、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有關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x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x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股東依照《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大會表決權,審議表決股東大會普通決議事項和特別決議事項。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可以出席股東大會,但不享有表決權。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一條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本辦法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第十四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此處所稱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此處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 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為。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自主經營,有權拒絕任何股東違反本辦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無理要求。
第十六條公司對股東大會到會人數、參與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額、授權委托書、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會議記錄、會議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項,可以進行公證。
第十七條公司應該建立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各法人股東的公司經濟性質、公司名稱、主營業務、注冊地、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記各自然人股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應該每周一開始工作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公司認為本公司的股票出現異常交易情況時,必須即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本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
第十八條公司應該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時間和程序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并及時通告各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事項,應該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臨時股東大會只對股東大會通知中載明的事項進行決議。
第十九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在會議召開30日前通知公司股東。
第二十條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該事先制作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并由出席會議股東簽字。
第二十二條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不應因此而變更股權登記日。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記錄各次股東大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該根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具體披露信息的內容、格式、時間、期限、頻率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執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該堅持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所處的產業環境和資本環境、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等擬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與虧損彌補方案、減少注冊資本方案、合并分立方案和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為了規范本公司產品成本核算,加強成本的管理及控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的特點,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正確及時反映各種生產耗費及生產費用的實際支出,并實時對其進行監督控制。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及時反映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動、結存情況,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及時計算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單位成本及總成本,提供各種成本信息,以滿足各項管理工作和經濟決策的需要。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反映產品成本構成情況,提供降低產品成本的途徑。
成本的計算體是以產品為中心。成本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現在有三個生產部門:電能××部、××部、××系統部。每個生產部門都有自己的特點。
電能××部現在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主導產品是多用戶表。電能××部的產品屬于大量大批生產,采用品種法。
××部的產品比較穩定,一年的收入將近100萬元。××部可采用分批法,根據產品的定單生產。對××部的預生產采用品種法。
××系統部屬于一個特殊的部門,涉及產品研發和產品的生產。應該對產品的研發和產品的生產分開核算。現在××系統部正在研發冷熱水表,前期的研發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
××的成本科目下設了兩個一級科目“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在這兩個科目下分別設置了明細科目。現在生產成本下設了四個三級明細科目“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3.1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的內容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指產品生產過程中,形成產品的各種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發放到產品上的各種材料。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及津貼。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指的是按參加產品生產工人比例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指的是從當月制造費用科目余額中轉入的成本。
3.2制造費用明細科目核算的內容
制造費用—辦公費:指的是生產車間耗用的文具、印刷、郵電費、報刊雜志、資料費等費用。
制造費用—差旅費:指的是車間職工因公出差而發生的差旅費用。
制造費用—運輸費:指的是鐵路托運,不能進入原材料成本的運雜費。
制造費用—修理費:指的是修理生產使用固定資產的費用,包括大修理和經常修理費用,以及各項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用。
制造費用—工資: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績效工資。
制造費用—福利費:指的是按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績效工資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福利費。
制造費用—會議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會議的費用。
制造費用—勞保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發生的各種勞動保護費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安全裝置、衛生設備、通風設備等勞保用品支出的費用。
制造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指的是指生產車間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包括家具備品、計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費用。
制造費用—通訊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的電話費、所內的通訊費、生產車間管理人員每月的手機話費。
制造費用—折舊費:指的是與生產有關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提取的折舊費用。
制造費用—水電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由于消耗水電(日常用水、照明用電)而支付的費用。
制造費用—停工費:指的是生產車間或某個班組在停工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停工期間發生的原材料費用、工資及福利費和制造費用。如果停工期間不滿一個工作日的,一般不計算停工損失。
制造費用—其他:指的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但未包括在上述各項中的其他制造費用,如勞務費。
由于原出庫單沒有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要增加三個字段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以便以后備查,為材料成本的歸集做好基礎的工作。
產品的各項消耗定額,既是編制成本計劃、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據,也是審核和控制成本的標準;而且在計算產品成本時,要用產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額和工時的定額作為分配實際費用的標準。因此,為了加強生產管理和成本管理各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定額管理制度,凡是能夠制定的定額的各種消耗,都應該制定先進、合理、切實可行的消耗定額,并隨著生產技術科技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斷修訂消耗定額,以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產品的各項定額制定的好壞,需要各部門的密切配合。
首先要明確生產工藝流程,生產工藝流程由生產質量部、技術部共同制定。
生產工藝流程規定了相應的消耗定額,并以此作為標準成本的基礎,領料根據定額發料,額外發料應經總經理批準。
生產車間負責制定生產定額,提供工時利用率,保證完成產量、品種等計劃指標,力求縮短生產周期,減少在產品資金的占用。
技術部門負責制定物資的消耗定額,從產品的設計和工藝技術上保證產品質量優、成本低、適銷對路,減少原材料等各種物資消耗,節約工時,講究經濟效益。
生產質量部門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通知單、預生產計劃、科研預投,組織均衡生產,提高優級品率,減少部合格產品和廢品損失。每月生產質量部制作生產進程報告,包括計劃完成情況,重大問題應報告管理層。
供應部負責制定計劃單價,控制外部加工費用,合理組織物資的采購,節約物資的采購和保管費用,做好材料的暫估。
綜合辦負責制定勞動力合理組織,制定勞動定額,綜合辦和生產部門配合,提高工時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控制工資、福利的支出,節約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
財務部負責把上述定額匯總,制定公司各種產品的定額。每月根據生產質量管理部上報的生產進程報告,看生產資金的占用情況。
存貨占流動資產將近50%,如何管理存貨,防止存貨丟失,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存貨的周轉速度,提高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提到企業的日程中。
5.1 材料的領料程序
領發材料,要有嚴格的手續和制度。有消耗定額的,按定額發料,沒有消耗定額的,按照合理需用量發料,防止材料亂領亂用,造成積壓浪費。
正常領料:
(1)由領料部門填制材料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留給庫房、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出庫單標明生產計劃號、用于那種產品名稱、物料代碼、領用產品名稱(名稱要統一)、規格型號、單位、數量。
(3)各車間辦事人員設立賬簿,在賬上按產品名稱登記領用材料,在每月的25日上報財務部。
(4)財務部結轉原材料帳套,財務部每周打出一次材料出庫單,以便各部門領料核對。根據領料單成本人員編制按產品名稱直接材料匯總表。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非正常領料:
(1)生產中設計修改:如果設計修改系新增材料,其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如果是更換材料,更換前的領料做退庫處理,辦理退庫單,更換后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2)生產中質量事故(生產操作或原材料缺陷)發現需要補領料,必須持生產副總或生產管理質量管理部門簽字的單子到倉庫領料,倉庫在領料單上標明發料名稱和原因,以便存貨管理人員在作材料財務成本分析時使用。其材料成本核算和歸集同正常領料。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
(3)維修領料,售后服務領料,應在材料出庫單上標明維修號、維修的產品名稱、 物料代碼、物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其材料成本的核算歸集同正常領料。產品維修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產品的售后服務領料記入“營業費用—售后服務費”
其他領料:
(1)材料的出售,同正常的領料手續,財務上記入“其他業務支出”。
(2)產品的研發,應在材料出庫單標明科研計劃號,同正常的領料手續。財務上記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
(3)材料的借用,應由借用人填制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的借用應及時歸還。未歸還,應于每月末書面文件說明原因。
5.2材料的退庫
對于每月發生或每批發生的剩余材料應及時在每月的25日辦理材料的退庫。
(1)對于生產所剩材料,應該編制紅字出庫單,據以退回倉庫。
(2)對于車間已領未用、下月需要繼續使用的材料,為了避免本月末交庫、下月初又領用的手續,可以采用“假退料”的辦法,即材料實物不動,只是填制一份本月份的退料單,表示改項余料已經退庫,同時編制一份下月份的領料單,表示改項材料又作為下月份的領料出庫。
5.3材料的盤存
庫存材料應定期清查、盤點,作到賬物相符,避免差錯和霉爛變質,防止積壓浪費和貪污盜竊,以保護財產的安全。
庫存材料的盤點采用永續盤存制。存貨人員至少每季盤存一次,寫出盤點報告,對于材料的短缺,應分析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1建立在產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在產品是企業的重要物資,要保護在產品的完整。如果保管不當,會發生丟失、毀損等情況。因此,為了保護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也應搞好在產品成本核算工作。
在產品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尚未完工的產品。在產品數量的核算是進行在產品成本計算的基礎,企業計算在產品成本所依據的是期末在產品結存數量,每月車間辦事人員應盤點在產品,編制在產品收發結存報表。送交財務部。
在產品的借出由經辦人員品填制在產品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在產品的借出應及時歸還。在產品的歸還應填制紅字出庫單。倉存人員應設置備查賬簿登記在產品借出歸還情況。每月上報財務部一份。
為了加強在產品的數量核算,保護在產品的安全完整,成本會計人員應定期對在產品進行清查,特別是在中期和年度決算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6.2 明確自制半成品
對于部件庫,首先應由生產車間人員、生產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技術部人員協商制定部件的標準。
由于電能××部生產的特殊性,每個生產步驟生產出半成品,入部件庫,生產出的半成品又被領用,用于下一步驟繼續進行加工裝備。
為了加強半成品的核算,更好地控制部件庫收發情況,有必要計算半成品的成本。自制半成品進行物流模塊,明確自制半成品的物料代碼、名稱、規格型號、物料屬性。
由于××現在的工資基本上是在所里開的,電能××部的工資基本上在公司賬上體現13000,制造費用每月基本上15000元,由于人工和制造費用在產品成本中的比重不大,××的自制半成品基本上可以按所耗的原材料歸集。××自制半成品入庫時,可以計入:
借:自制半成品
貸:原材料
××的自制半成品出庫時:(1)如果電能××部領用,可以計入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貸:自制半成品
(2)如果出售,可以計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自制半成品
每月部件庫核算人員應向財務部、生產質量管理部報出部件庫收發結存報表。
6.3 加強庫存商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為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有必要對庫存商品的入、出庫核算加強。
庫存商品完工時,由車間管理人員填制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應詳細標明生產計劃號、物料編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入庫經手人、倉庫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簽字。庫存商品完工應及時。這樣可以正確地計算出產品的成本,在此基礎上,才能正確準確地計算出企業利潤額的計算。利用庫存商品,可以合理調節企業的生產進度,當產成品庫存增加時,應當減少產量;當產成品庫存較少時,可以適當地增加產量。
庫存商品出庫時,無論是對外轉移,還是內部使用,都應及時開具出庫單,出庫單應詳細標明合同號、客戶名稱、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出庫經手人、簽訂合同人。
庫房保管人員應仔細查看實物和產成品出庫單是否相符。如果不一致,應要求出庫單重開。
7.1 成本計算中的分批法
××的××部和××系統部屬于單件小批類型的生產,按購貨單位的合同生產。××部和××系統部根據購貨合同采取生產,成本計算就應當采用分批法。按產品的批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成本計算對象是購貨者的定單,產品成本明細賬按定單開設。
當購貨者的一份定單中只有一種產品且要求同時交貨時,就將該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當購貨者一份定單中有幾種產品或雖只有一種產品但數量較多而且要求分批交貨時,就要由生產質量管理部門按批別開設內部定單,下生產計劃以組織生產,并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間接費用在各定單之間分配時,可以采用當月分配法,也可采用累計分配法。按月歸集各定單的實際生產費用,成本計算期是非定期的,與會計報告期不一致,與生產周期一致。
各定單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累計數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成本。
7.2 成本計算中的品種法
××電能××部的生產屬于大量大批裝配式生產,在總裝生產線進行加工焊接各項單元板,在老化組進行高低溫沖擊,調試組進行調試,組裝組進行組裝成表,老化組進行老化走字,輔助生產線上表蓋子、表裙子、面板,生產質量管理部進行出廠檢驗,輔助生產線進行包裝出廠。
××電能××部如果當月只生產一種產品,就以該種產品為成品計算對象,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或產品成本計算單)。這時企業發生的費用,可根據領料單上標明的生產計劃號、合同號、領料用途、領料用于何種產品進行歸集。登記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明細表了。
××電能××部如果當月生產多種產品。則分別以每種產品為成本計算對象,分產品分別設置成本明細賬,對發生的生產費用,分別按產品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采用品種法,一定要按月計算產品成本。
7.3 正確劃分各種產品的費用界限
為了分析和考核各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或成本定額執行情況,應當分別計算各種產品的成本,因此,應該計入本月產品的成本的生產費用還應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劃分。
屬于某種產品單獨發生,能夠直接計入該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應該直接計入該種產品的生產成本。
屬于幾種產品共同發生,不能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則應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這幾種產品的成本。
直接材料分配率=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各種產品實際產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產品實際產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該車間當期發放的工資總額×直接人工分配率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福利費=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制造費用=該車間當期發生制造費用×制造費用分配率
7.4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7.4.1 分批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如果采用分批法,通常不存在批內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分批費用的問題。各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的歸集費用累計數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的總成本。
如果一份定單內或同一批次內產品跨月完工數量較多時,或者若干份定單或若干批次的產品中跨月完工的定單或批次較多時,則應采用約當產量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以便確定和報告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7.3.2 品種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在簡單品種法下,不存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的問題,本月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全部費用,就是該產品本月完工產品的總成本;總成本除以產品,即為該產品平均單位成本。
如果在產品數量比較多,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生產費用,以便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電能××部在產品數量較多,占用的費用額也較大,同時各月在產品數量變化也比較多,就應按月計算產品成本。采用約當產量法(產品相當于完工產品的產量)。
電能××部在產品成本的計算是通過月末對車間盤點的每一道工序上的在產品數量,形成在產品成本報表(見附表五)。財務依據此報表采用約當產量法計算出在產品金額。
如果原材料是一次投入時,通常分批材料費用時,不必計算在產品中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的約當產量,應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數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
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材料費用+本月發生的直接材料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數量
月末在產品直接材料成本=月末在產品數量×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的分配。按在產品完工程度計算約當產量,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分配計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人工費用+本月發生的直接人工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月末在產品數量×在產品完工程度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福利費=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制造費用+本月發生的制造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月末在產品的制造費用=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制造費用分配率
成本計算算管結合,算為管用。對成本進行分析,可以考核企業成本、節約材料費用,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通過對成本的分析,還可以揭示企業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取得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企業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水平。
成本提供的實際成本、費用,可以作為企業的價格和利潤的預測,制定有關的生產經營決策。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第一條 為規范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范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說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說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說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并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后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于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后,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后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于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對于預計范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后,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并于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于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后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并決定是否發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并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并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并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占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秘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并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并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秘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準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秘書負責將董事會批準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布。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秘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予以披露,并由董事會秘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臺發布,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并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機械有限公司雖然是生產企業,但也是需要管理制度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機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的每一位員工。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辦公室人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由各自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使用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榮廠貌的整潔。
5.飲食清潔由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個人或公司電話長時間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工作時間做私活。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事宜。
第九條:生產操作過程中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技術機密、生產機密。 第十一條:不說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及員工團結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損公司利益及他人利益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竄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經同意核準方準進出。
第十四條:在公司內,員工嚴禁酗酒、辱罵、打架、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保持清潔衛生。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如發現,視情節做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罰,未經同意休假者按曠工處罰。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員工辭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
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的緊急情況下,公司任何人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緊急調配,保衛公司財產不受損失。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和業務能力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視其貢獻大小予以獎勵。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損害公司利益的員工,視其情節,予以處罰。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公司實際,為進一步明確董事會,董事,股東的權力,義務和利益關系,使公司朝著持續,穩定,健康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總經理按照管理制度對公司進行管理.股東,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置
第三條 公司常設管理機構是董事會和經營管理部門.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按時召開,上,下半年各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機構提出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監督和審查工作進度,解決公司重大發展問題.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 ,應說明情況,履行請假手續.
第四條 公司董事應帶頭遵守公司章程,執行董事會決議,如有失職和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 由董事會確定的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應嚴格履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賦予的神圣職責,如工作失職或違法違紀,由董事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
第六條 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據情況設立辦公室,財務部,技術部,市場部,增值業務部,公共關系部等.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公司工作人員工作守則
第七條 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為股東服務的觀念,全心全意為股東服務,不給股東增麻煩,添負擔.
第八條 公司工作人員到股東處不準搞吃,拿,卡,要,如有違犯,股東有權拒絕并可舉報到公司,對違紀工作人員,公司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九條 公司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
能力,嚴格按公司章程,制度辦事.講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維護全體股東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為公司節約開支.
第十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到股東處,費用由公司支付,如應股東邀請前往,則費用由邀請者負責.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因公需應酬,要報告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章 公司開支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管理人員應本著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的原則,為公司及股東著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1,公司董事開會,每人每天費用150元,其中餐費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來往乘火車,乘坐比火車標準高的交通工具,需經董事長批準.
2,公司因公邀請股東來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負責其食宿與交通費用,食宿標準與董事開會相同.
3,股東本人要求來公司辦事的,其本人及隨行人員費用自理. 4,公司來客戶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用,超出公司規定的,誰支出誰個人負責,公司不予報銷.
5,公司工作人員出差,實行費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負.
第六章 公司網站后臺管理權限
第十三條 各地,市,縣代理網站后臺的開啟,由市場部提請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啟.
第十四條 股東管理后臺的關閉,必須由市場部作市場報告并提前15天通知當事人,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簽字批準后,交由市場部執行.
第七章 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全體工作人員,股東應保守公司機密,如故意向競爭對手提供本公司機密,一經發現,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公司不能越級以各種借口通過一點通客戶端界面上發布,宣傳公司的各項業務,公告宣傳工作.
第八章 監事會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要切實履行職責,向股東負責,及時向股東報告公司情況.監事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職責.
第九章 股東,聯盟伙伴行為準則
第十八條 股東要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關義務,對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公司有義務通知其限期改正.
進行處罰,其經營的市場由公司市場部做好手續后,另安排其它單位或個人合作經營;如若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公司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對拒絕執行者,公司可建議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股份,取消其股東資格.
第二十條 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區經營侵害其他股東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東可向公司舉報,公司核實后,對被侵害的單位賠償的標準按5000元/戶執行,如果拒絕賠償則關閉后臺,取消經營資格.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有義務維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的統一和團結,有事情要通過組織解決,不得向公司和全體股東提供虛假情況,制造混亂和恐慌.如有上述行為,公司應立即加以制止和解決,解決不成時應立即向董事會提出,董事會應在一周內做出解決方案,供公司實施.
第十章 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法保護股東利益,使其投資增值,同時股東應依法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公司網站后臺將設董事會信箱,供股東反映情況用.
第二十五條 股東利益受到侵害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第二十六條 公司如因決策失誤或違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給股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股東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就信息被盜用,資源被竊或被轉發信息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和聲明,并做好原始記錄,包括拍照,錄像,公證等.
第二十八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務,對全公司的備品進行分配,保管,登記造冊,一年檢查兩次,要做到帳物相符,如有差錯,由當事人負經濟責任;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考勤,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一視同仁,月末提交考勤報表,對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等分別按規定執行,如報表不實,對責任人予以不實工資的五倍罰款.
第十二章 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工作是公司經營活動重要環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工作制度,認真執行《會計法》,對本公司的經營活動負責核算,監督控制,要做好財務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預算方案,年終決算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 財會人員要認真制定年度管理費用使用計劃.制定收入回款計劃,確保資金周轉.
第三十一條 做好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定期組織物資稽核,
每半年和年終各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對盤點中出現的問題經總經理批準后,做好帳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 要加強支票的管理,準確掌握銀行存款金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罰款由會計個人負責.
第三十三條 清算內外部經濟往來事宜,核實清理債權債務,對應收,應付款項要及時催收,清債.及時向主管領導反映存在的問題,否則,因此產生長期積壓,呆死帳等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做好股東股金的登記造冊,由財會設專人管理,按照章程規定,制定股東年終分紅方案.
第三十五條 會計要做到財務手續健全,帳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結,票帳相符,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完整性.會計報表及會計資料真實,準確,按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 按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費.
第三十七條 公司財務要按章程規定接受監事會和股東的監督,查詢,實行財務民主.
第三十八條 嚴格執行收支款制度,庫存現金不準超銀行規定限額.
第三十九條 出納員現金出現差錯,丟失完全由自己賠償.
第四十條 公司所有日常開支,由總經理與股東代表副總經理共
同簽字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重大開支與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董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補充需經股東大會通過.
企業民主管理,是企業職工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參加企業管理,行使民主權利的活動。企業民主管理是企業職工最直接、最現實、最關心的民主。可以說,發展企業民主是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建設高度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環節之一。
一、企業民主管理的重要意義
企業民主管理,就是要職工當家作主管理企業。在股份制企業中,實行民主管理,切實保障職工當家的權利,是社會主義制度所決定的,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股份制企業的民主管理是社會主義實行民主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股份制企業開展民主管理是黨的群眾路線在企業管理中的具體體現。
設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會主義也必須依靠人民群眾。我們黨一向倡導依靠群眾管理企業,并在長期實踐中,健全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管理制度和機構,這是黨的群眾路線在企業的具體體現。
(二)企業實行職工民主管理,是企業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保證
科學管理、民主管理都是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辦事,社會主義企業的民主管理就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發展的客觀規律辦事,它本身就是一種科學管理。從二者的關系來看,企業管理民主化是實現企業管理科學化的重要保證。因為廣大職工在生產第一線,對于企業管理中的問題最了解、最有發言權,他們有搞好企業的愿望,也具有搞活企業的能力,科學管理需要職工的廣泛參與。調動企業廣大職工的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就能形成強大的生命力。如何充分培養、發揮廣大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和當家作主的積極性,本身就是一門科學,在當前推行的經濟體制中,把企業經營的好壞同職工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廣大職工很自然地要求行使管理企業的權力,搞好安全生產、辦好企業。而擴大自主權、加強企業的經營管理,必須依靠專業管理和民主管理相結合,使廣大職工充分行使管理企業,當家作主的權力。
二、當前企業民主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盡管股份制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對職工民主管理作了積極的探索,但是,在實踐中如何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切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依然受到種種困擾,對于職工民主管理在股份制企業中的地位、作用和形式的確立,亟待總結完善。
(一)存在的問題
1、職工代表大會作用受到削弱。股份制企業雖然堅持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據有關規定逐級召開職工代表大會,但是,職工代表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內容受到一定的限制。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和審議的企業發展規劃、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重大投資計劃等相關議案,必須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后,才能對外公布。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打了折扣。第二,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上述有關議案,依據規定程序及時公告,一般不作修改,職工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已無實際意義。由此,造成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2、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范圍缺乏規范。在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發展過程中,民主管理制度對公司制企業界定了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范圍,沒有進一步明確民主評議確切人員。領導干部和職工代表就評議的范圍產生爭議,影響了評議領導干部的質量和效果。
3、職工代表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作用、力度尚顯不夠。職工的意志難以通過職工代表充分反映在企業管理層的決策中。致使職工履行民主權利受到約束,很難實現企業職工的民主管理。
4、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方式亟待改進。職工與企業管理方就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職工權益事務互相協商、討論、達成理解和合作,簽訂集體合同,是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工作時間等職工最關心、最敏感的關鍵問題上,多數情況下企業行政方總是以各種理由堅持自己的觀點,不能充分聽取職工方意見,只能是采取變通方式達成協議。職工民主參與的份量難以影響管理方的決策,職工方的意愿無法充分表達。
(二)對策和建議
雖然職工民主管理受到所有制形式的影響與制約,但是,不同所有制形式只能影響職工民主管理的形式和途徑,職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的根本原則不會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是我們黨和國家一貫堅持的根本方針,是社會主義性質的重要體現。組織職工參加企業民主管理是基層民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企業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內在要求。
1、完善職工民主管理的參與機制。工會應規范調查收集職工意見和建議的工作程序;指導職工代表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為職工代表履行職權撐腰,建立一套監督考核措施,嚴格獎懲。企業決策層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應事先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代表組(團)長聯席會議、工會委員會以及其它形式,廣泛調查收集職工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分析,歸納整理,由職工方代表(工會主席)在會上充分表達和反映,確保表決權的質量和份量,最大限度代表和維護職工利益。
2、切實提高職工代表大會質量。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制企業以后,盡管企業民主管理的渠道和實現形式發生了變化,但職代會的功能是其它任何制度所不能代替的。職工代表所反映的是職工的意愿和利益,審議和決定諸如勞動定額、工資分配、獎懲辦法、勞保福利等與職工息息相關的問題。企業應確立職代會地位,在企業管理體制上明確其作用。同時,應堅持先參與后決策的原則,凡企業管理層需要決定、批準的重大事項,先交職代會充分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管理層認真聽取職代會意見后再做出決定。職工代表大會各項決議草案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讓職工代表表達真實意愿。建立職工代表巡視制度,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后,監督代表提案和各項決議落實到位。加強職工代表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職工代表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水平。
規政策,加強與企業有關部門協調配合,認真落實工作執法檢查職權,監督管理者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政策,在開展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中有效實施職工民主管理。
三、構建股份制企業職工民主管理制度平臺,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當前企業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發展,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的自主權也在不斷擴大。國家、企業、職工三者經濟利益的緊密結合,民主管理將具有更多的物質基礎和實際內容,民主管理的經驗,也將在實踐中逐步豐富起來,我們應該不斷總結經驗,使民主管理得到進一步的充實和提高。總之,職工民主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的過程中,迫切需要探索企業職工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建立和完善企業職工民主管理的運行機制。尤其是國家規范上市公司管理的—系列政策的出臺,股份制企業職工民主管理既有發展機遇,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面對新的形勢,必須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切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構建股份制企業職工民主管理制度平臺,增強維權工作實效,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第一章 總則
為更好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企業對高管人員及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員工的職業規劃進程與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的結合起來,做到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并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及創造性,為企業創造更高的業績及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專業技術性人才,特在公司內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圍
一、 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員,差別在于股份配送或優惠比例不同,體現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慮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實際利益,持股總人數應控制在不超過20人。
二、 實行股權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員以下簡稱為股東,有5-10名核心股東,小股東必須委托這些人員實行法律上的股東權利,以提高決策效率及減少管理成本。
三、 公司核心股東即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含公司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及中層干部),有一定的業績目標,其目標可通過公司考核體糸中的考核辦法來實現,同時他們當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業績目標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超額,公司才為他們配給一定的股份,以穩定高管隊伍。
四、 核心股東也可經董事會確認未擔任中層干部的核心技術人員及骨干。
五、 公司的核心人員在本制度實施時,在公司已連續工作五年以上。
六、 本制度實施時,公司員工男年齡不超過45周歲,女年齡不超過40周歲。
第三章股東(股份持有人)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三、 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以便監督公司的運 營;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即股東享有受益權;
五、 依法轉讓出資;
六、 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七、 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資本;
八、 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財產。此外,股東還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章 股東同時承擔以下義務
一、 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 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 公司設立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即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 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五章 公司員工認繳的出資形式
一、 現金出資持股制
(一) 股份來源
1. 公司高管及中層干部現金持股。
2. 實際控制人贈與配送股份 由公司實際控制人員按照員工的職務級別、工作年限、貢獻大小按照100%-5%的不同比例進行股權贈與配送。
3. 實際控制人股份轉讓獲取 公司不想增資擴股的情況下,按照職各級別、工作年限、貢獻大小等優惠價格進行轉讓,完成買股與配送的過程。
(二)現金來源
1. 完全由員工自籌現金取得。
2. 由員工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進行認購股份。
3. 從公司的公益中劃出一部分專項資金,無息貸給員工認購股份,然后從員工的薪資中定期扣回。
4. 也可以由支付的獎金進行代購,剩余的部分由員工拿現金認購。
二、 崗位分紅不持股制
不投現金,不持股,在一定的崗位就有分紅權,股權來源于實際控股人,讓渡分紅權。可根據其年薪,給予相應的分紅。
三、 經營業績換股制
予其一定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份。
(二) 股份來源:
1. 從實現的凈利潤中,提取增資。2.由提取的獎勵基金中從實際控制人處回購公司股份。
2. 此經營業績,如果持續性在五年以上,可以對業績股進行年年分紅權,并且授予一定的證書。
第六章 員工基本要求
公司初創發行10,000,000份股,會隨不同時期進行變化
第七章 實施步驟
一. 簽訂《公司股權期權協議書》。
二. 規定配送的股權只有分紅權。
三. 規定在公司必須服務五年以上或完成一定業績目標后,才能辦
理行權手續。
四.在服務期間未滿十年發生離職或死亡或職務變更,股權自動失效,當年的分紅在離職當年終止;滿十年以上的人員可以由公司回購。
五.為出資者及擁有股權發放《股權登記證書》,鼓勵建立內部股權交易,為股權交易者變更登記提供方便。
六.紅利分配時間為下一財年的上半年。
第八章 股權管理與薪資管理、績效管理同屬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管理及運作,并由專門人員進行操作。
第九章 本管理規定初稿完成于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1目的:
1.1解決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確政策規定的情況需要上級批準才能辦理的事情;
1.2本制度規定了分公司的呈報規則,收發規范。
2適用范圍:適用于下級部門向上級請示、指示和批準的事項。
3管理規定
3.1呈報規則:
3.1.1呈批報告一般由呈報部門、抄送部門、呈送部門、呈送時間、標題、正文、落款簽字、附件等部分組成。在報告起草中要嚴格報告格式和行文規則。
3.1.2呈批報告必須一事一呈批,不越級呈批,不在上報呈批的同時抄送平級、下級部門。
3.1.3在提交呈批報告時,呈報部門只能有一個,而不能多頭呈報,可抄送多個部門。
3.1.4報告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呈批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不用標點符號,但標題中的法規、文件名稱要加書名號。如“關于****事項的申請”等。
3.1.5在呈批報告中,應首先扼要地講明報告的背景和根據,然后提出請示事項并闡述說明道理。在報告內容完成后,應在報告最后提出結語,如“特此請示,請審批”、“以上意見當否,請指示”等。
3.1.6報告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落款簽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稱和順序。
3.1.7報告的落款應有呈報人和相關部門領導親筆簽名表示同意該報告,若無該簽字則該份報告無效。
3.1.8報告用紙一律使用標準a4型紙。
3.1.9如報告的文字過少,請按照規范整齊、勻稱美觀原則調整報告格式。一律從左向右橫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0屬于需要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后繼續上呈的報告,主管部門在呈批報告落款后提出本部門意見后,轉呈上級部門或領導。
3.2呈批報告保管原則:誰呈批,誰保管。
4附件
4.1呈批報告單
領導批示:_____
呈報:_____
抄報:_____
由:_____
呈報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題
正文
(如有附件,請在此處注明)
呈報部門
呈報人
呈報時間
部門領導簽字(手簽)
(主管部門相關意見可填寫在此處)
最新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本標準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3.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費用報銷。
3.5.1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3.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對用車者服務。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