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需要明確各個部門和個人在突發事件中的職責和義務。我們為您整理了一些關于應急預案編制和執行的相關法規和標準,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進行預案工作。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一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辦法由環境保護部制定。
5.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二
市環保局值班室人員24小時值守并確保值班電話(xx)、傳真電話(xx)暢通,在接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如實記錄接報時間、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地點及現狀等信息,立即通知發生地區環保局(自行報告的除外)進行核查。
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所受污染影響地的區環保局在獲知或接到市環保局值班室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環境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并將相關情況及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初步評估結果回告。
突發環境事件初步評估結果在較大級別以上或發生地區環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應立即向應急辦值班領導報告。應急辦對事件等級做進一步評估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協助區環保局開展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應急辦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評估結果在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以上的,報請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本預案。
預案啟動后,應急辦立即按照職責分工通知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人員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具和儀器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環境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后,應核實以下情況: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地址、發生時間、類別、現場人員傷亡情況、環境影響范圍及可控程度等,對發生地區環境應急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協助,并進一步提出科學、有效的處置建議。
根據現場需要,可向應急辦建議成立現場指揮部,邀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赴現場參入、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指派現場處置組,攜帶救援物質和器材趕到事故現場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四)信息報告。
相關區環保局、現場處置組應及時向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最新情況,應急辦匯總后報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應急辦向相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同時協助市政府應急辦對新聞媒體統一發布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求如下:
2.對初步認定為較大(iii級)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在30分鐘內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應急辦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對省環保廳要求核報的信息,電話反饋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要求書面反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在向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可直接向省環保廳(87167390)報告情況。
3.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4.報告采取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種形式。初報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上報,采用電話報告加書面補充報告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數量、能及時出具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應急現場指揮員和聯絡員的聯系方式等情況;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及時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事故的危害與損失,責任追究、查處等詳細情況。
(五)應急終止。
滿足以下條件時,事發地區環保局商現場應急處置組可向應急辦提出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
1.現場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裝置處于安全狀態;
3.已制定和實施環境恢復計劃,環境質量正處于恢復之中。
領導小組宣布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終止,應急辦負責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環境應急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信息發布。
經領導小組批準后,應急辦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交由市環境宣教中心形成新聞通稿并協調新聞媒體對外發布,或通過網站、微博等平臺進行信息公開。未經批準,任何參加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對外傳播和發布相關信息。
(七)工作總結。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材料報應急辦。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三
成立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環境監測工作的局領導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污染防治一處、污染防治二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自然生態保護處、政策法規處、局機關黨委、財務處、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中心、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事發地或可能波及轄區區環保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組長兼任主任,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協調各區和社會化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組建現場處置組。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
(1)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根據政府授權,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4)組建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5)批準對外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信息;
2.應急辦。
(1)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事務工作,經領導小組同意后下達應急工作指令;
(6)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7)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
(8)組織應急物質儲備與調度。
3.現場處置組。
根據應急專家組的建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成員單位。
(1)局辦公室負責與市相關部門的聯系銜接、綜合協調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處: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水環境損害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環境空氣污染損害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4)環境影響評價處:參與建設項目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參與土壤、化學品、重金屬、持續性有機物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環境損害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態保護處:參與發生在濕地、森林、自然保護區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專家組和污染防治一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等,擬定生態恢復和重建方案,報領導小組研討和決策。
(7)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8)局負責行政監察職能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9)財務處: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防護裝備與儀器設備采購、應急演練等相關工作經費。
(10)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負責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情況新聞通稿,協調新聞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11)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監控網絡輿情,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局應急辦;建立內部環境應急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局網站、微博等平臺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
(12)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負責和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放射源、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除外)的調查、取證,組織對事發地周邊敏感點、敏感企業進行調查,對市直管的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3)市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圍,分析預測污染情況的動態發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處置建議;及時將環境應急監測信息報應急辦;參與事件現場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14)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負責對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定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程度、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及時向應急辦報送信息;配合對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5)各區環保局:編制本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轄區人民政府和市環保局備案;在發現或知曉本轄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迅速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工作。根據對應職責,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及時將相關信息分別報轄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應急辦、并對轄區內管轄的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及時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領導小組交付的其他任務。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四
環境保護部負責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環境應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環境保護部或省級人民政府可報請國務院批準,或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成立國務院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成立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由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見附件2。
2.2地方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跨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行政區域人民政府共同負責,或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環境保護部提出請求。
地方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五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及日常監測、監管工作,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及時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各區環保局應當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協同應對、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開展、落實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整合資源,加強演練。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發展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適時組織市區聯合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升全市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確的環境應急處置體系。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六
(一)把握重點,堅決貫徹控風險工作。根據銀監會、浙江銀監局統一部署,分局高度重視監管責任落實和風險全面把控,強統籌、重落地。一方面,建立控風險工作機制。成立由統計信息科牽頭,監管一科、監管二科、監管三科分別負責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的控風險工作機制,各科室各司其職且配合協作,共同發揮監管職能,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另一方面,借力現場檢查,出重拳維秩序。有序對農行麗水分行、龍泉民泰村行、蓮都農商行、遂昌農商行等機構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治亂象、維秩序”專項治理檢查及重點業務全面檢查,其中蓮都農商銀行重點業務常規檢查,創新運用“集成+雙主查”、“east+監審聯動”、“黨建+現場檢查”機制,大幅提升現場檢查效率,有力震懾銀行違規行為。
(二)高壓管控操作性風險,“維秩序”成效明顯。以“操作性風險管控年”活動為抓手,通過“強化責任意識、深化專項治理、優化機制建設”,有效提升轄內銀行業操作風險防控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創新性,有力維護麗水銀行業金融秩序。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部署。成立“操作性風險管控年”活動領導小組,聚焦“人員管理”這一關鍵核心,梳理印發麗水銀行業“四十條禁令”,進一步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嚴防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編制《麗水銀行業操作風險防控案例匯編》樹立標桿典型,組織全市銀行業90%以上員工參與“學指南、防風險”知識競賽,推動風險防控意識有效下沉至基層。二是創新委托審計方式。對檢查項目無法覆蓋的機構,一律委托其上級行進行審計,提升銀行機構操作風險自我防范能力,力爭實現“內部+外部”全方位排查,通過查前“委托審計單”、查中“督導單”、查終“評估單”、查后“整改清單”,實現動態質量跟蹤。三是探索建立違規人員登記機制。按季統計各機構違規人員問責統計表,探索建立銀行從業人員違規登記查詢系統,逐步實現違規問責線上報送、線上登記、線上查詢,目前已有263人次登記在冊,累計查詢30人次。
(三)“四項機制”綜合治理信用風險。一是完善監測通報機制。推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不良資產化解處置工作,建立“五張表一通報”機制,每月向上級領導和各縣(市、區)政府發送不良貸款情況。二是創新“四張清單”機制。啟動法人重點機構“清單式”監管方式,搭建“風險+監管+計劃+傳壓”四張清單筑牢法人機構信用風險防線,法人機構真實不良從年初的3.72%降至今年末的2.52%。三是推進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機制和債委會機制。出臺授信總額聯合管理辦法和試點工作方案,選擇縉云、松陽兩縣對單戶授信2000萬元企業先行試點;根據浙江銀監局“1+1+1”總體工作思路,加強監管引導,強化組織推進,實現債委會增量擴面。目前已確定授信總額聯合管理企業99家,涉及授信總額58億元;組建債權人委員會21個,用信總余額25.2億元。四是探索多方協同機制。推動麗水市中級法院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金融不良資產專項大會戰——秋風行動,成功傳喚被執行人1910人,執結金融案件756件,執行到位標的6.92億元。推動縉云縣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探索執行懸賞app,推行“執行懸賞保險”制度有力打擊惡意逃廢債。
(四)盯緊法人機構流動性風險。一是健全管理體系。督促農金機構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指定牽頭部門負責流動性風險管控,建立健全流動性管理制度,按日監測頭寸情況,明確青田農商行為流動性風險管理重點機構,重點督導,按季上報風險評估報告,并利用監管評級對農金機構流動性管理情況進行評估。二是建立應急演練機制。督促機構按季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完成壓力測試報告,建立應急預案,并按年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三是創新監測方式。按月對流動性指標進行監測,通盤掌握全轄機構流動性風險總體狀況,并對指標異常機構及時提示,采取措施;派員赴浙江銀監局參加east法人機構流動性管理專項集中分析,提升流動性風險監管水平;挑取7個流動性指標進行持續月度監測,且能實現當月20日提前預警、提前修復,有效預防流動性風險。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七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后保部或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組員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八
根據20xx年環保工作管理目標,我公司于10月20日進行了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演練按照預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雙強化工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方案》進行有序、緊張,并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過此次應急演練,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使應急人員熟悉必要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經驗保證。在這次演練中,每個演練者都獲得再次學習和提高認識的目的,對于管理人員來說通過演練可以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并可以從中找出改進的措施,把預案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針對此次演練做如下全面總結: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這次應急救援演練。此項工作從演練策劃、前期準備、組織正式演練的各個階段公司領導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緊湊,整個工作實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成員,身先士卒對演練工作的全過程進行領導和指揮并參與演練方案的多次討論和修訂工作,而且還積極帶頭參加演練前的受訓,為保證演練的時效性,各工作組長親臨現場根據實情考察,掌握模擬演練情況后對方案進行調整和部署。
總之,這次演練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領導重視和支持及各工作組長的精心安排,從而體現我公司各級領導搞好環境安全的信心和決心;確保把環境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我公司從環境安全工作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認真研究確定本次演練的主要任務,其主要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以便及時糾正、改進,使應急人員熟悉應急操作的整個程序,增強應急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通過演練所有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險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鍛煉。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懂得應該做什么,能夠做什么,如何去做等。從而提高全公司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確保應急行動高速有效地完成。
應急演練是在模擬事故的條件下實施的,是更加逼近實際的訓練和檢驗訓練效果的手段。也是檢查應急準備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評價應急預案準確性的關鍵措施。因此綜觀演練全過程,我們確實發現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不斷進行改進和提高。下面將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如下:
2.根據預先制定演練的要求,演練時要事先準備模擬用品并告知演練區域內的人員,在實際演練時水管有脫落,營救人員動作不夠迅速,使演練的真實性打了些折扣。
3.應急演練的過程中,聯絡通信方面的裝備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組及指揮部之間聯絡不夠順暢。
以上主要還是演練的組織實施中存在問題,從而使我們積累了演練的經驗,為今后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了借鑒。
總之,這次應急預案的演練,按照事先周密策劃的演練預案順利完成,達到了此次應急演練的目的。從而證明我們制定的應急預案中,報警及人員應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過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了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們的應急演練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練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環境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職工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環境事故危害,減少環境事故損失。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九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學校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或鎮衛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領導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3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領導和衛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十
為加強對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快速有效的處置相關突發事件做到準備到位應對有序及時高效輿情平穩。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2.1應急指揮小組設在總裁辦。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工作職責。
統一領導應急工作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對應急隊伍和資源進行調動第一時間向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尋求幫助并負責突發侵權事件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2.3應急指揮部下設三個組。
2.3.1協調保障組由王金良任組長陳偉英、鐘宋元、徐麗萍為成員。
主要任務與市區工商行政部門、市區科技局、市中級人民法院等知識產權相關部門之間的聯系保障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渠道的暢通配合組織跨部門、跨地區聯合執法行動。同時為應急行動和日常工作提供經費、通信、交通等后勤保障。
2.3.2現場處置組由周杰任組長施躍民、鄭海波為組員。
主要任務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掌握、報告情況。
對知識產權案件按法定程序直接進行處理。
2.3.3輿情綜合組由殷永生任組長張雪蓮、施躍民、田俊為組員。
主要任務及時監控、收集相關輿情掌握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動態綜合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根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組織媒體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報告。必要時與市區委宣傳部輿情監控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尋求幫助避免網絡輿情事態的惡化。
3.1應急協調。
應急單位要以保障現場處理順暢為原則既保證現場處置人員、物資也要協調相關部門、相關工作。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后協調保障組應及時為現場處置、輿情應急組提供車輛、執法器材、經費等后勤支持。
3.2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要以依法、有效、及時解決糾紛、平息事件為原則將突發事件的不良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2.1應急指揮小組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后現場處置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街道及相關管理部門固定證據、控制秩序將事件現場情況按專利、商標、版權分類后報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3.2.2現場處置組要及時向應急指揮小組匯報突發事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如遇現場不能解決的復雜情況應在證據固定后將當事人帶離現場避免更大沖突,同時通過應急指揮小組加派處置力量。
3.2.3現場處置完畢后除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小組匯報外組長應將突發事件。
的起因、現場處置情況及善后工作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材料上報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3.3輿情應急。
輿情應急主要堅持以正面導向、把握主動權、增強案件處理透明度、以疏代堵為。
原則注意發揮公司總裁辦企劃宣傳的應對作用。
3.3.1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并指示輿情綜合組應急行動。
3.3.2輿情綜合組對輿情進行初步分析后將情況上報應急指揮小組3.3.3應急指揮小組響應輿情布置協調保障組、現場處置組開展有針對性的查處行動。
3.3.4經應急指揮小組同意輿情綜合組形成新聞通稿必要時并組織媒體報道3.3.5輿情綜合組將輿情應急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應急指揮小組。
應急指揮小組必須對知識產權風險應急事件以及該風險事件處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就風險事件總結應吸取的教訓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管理辦法和思路等并形成書面材料。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十一
為及時處置金融系統突發性支付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保證金融各項改革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性支付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我支行要密切關注可能發生支付風險的誘因:
1、已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嚴重自然災害及類似“非碘”等公共衛生事件;
2、可能引發突發性支付風險的各類謠言;
3、媒體對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負面報道;
4、金融系統發生搶劫盜竊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級管理人員畏罪潛逃;
5、其他金融機構發生擠兌、限兌或停兌的;
6、可能引發支付風險的其他信息。
(二)非現場監測及預警。
1、要根據非現場監管數據及風險監測臺帳,按日、旬、月、季定期測算農村信用社資金狀況,重點分析儲蓄存款變化情況及原因、備付金變化情況、資產流動性等,從中發現可能發生支付的苗頭,及時提醒告誡農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
2、根據《農村信用社風險評價和預警指標體系》相關要求,定期對縣轄農村信用社進行排查,確定可能發生支付風險的農村信用社,列為重點關注對象,嚴密監控,及時預警,并要求農村信用社盡快落實各項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對策措施。
3、對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的信用社,要根據其支付風險狀況,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檢查,并拿出針對性的整改意見。
(三)報告。
1、接到聯社或信用社風險報告后2小時內報告上級,風險報告表在當日起逐日報送。
2、可根據風險處置情況,要求農村信用社和各聯社增減報告內容和次數。
3、突發性風險報告中要包括以下內容:金融機構基本情況、風險基本情況,原因、時間、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機構數、各項存款和儲蓄存款的下降情況,已采取的和擬采取的措施、發展趨勢分析等。
二、處置程序。
1、接到聯社或信用社的風險報告后,要立即責成縣聯社實施風險處置和同業救助方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出具體化解措施和對策,并監督信用社實施。
2、要立即組成由行長帶隊、相關人員參加的專門監管工作小組,進駐金融機構,直接履行監管職責。
3、要牽頭,協調縣政府、銀監辦、聯社等有關部門組成風險救助小組,商討給予財政資金支持等事宜。
4、督促金融機構及時提出動用存款準備金和緊急再貸款的申請,并協調盡快給予答復。
5、在處置風險過程中,要統一宣傳口徑。遇到新聞媒體采訪時,要由處置風險的主要負責人親自或指定人員答復。對于舉報投訴和反映情況的存款人要熱情接待,依法解釋,但不得作出“保證還款”等承諾。
6、對引發支付風險或處置風險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十二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醫院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創造良好就醫環境。
2、管理、協調醫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相關資源、組織、指揮、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整體行動,規范醫療程序和工作行動。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搶險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職責
1)責任環保的主管院長負責應急現場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工作。 2)防保科、總務科負責識別本單位潛在環保事故和緊急情況并在發生事故時,協助主管院長負責現場協調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搶險,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區環保部門先行口頭匯報。在事故處理結束再行書面匯報。
3)總務科負責提供竹梯、應急燈、潛水泵等應急物資且負應急責任相應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同時應聯系落實搶險人員培訓、演練。
4)全院各部門負責做好與本部門相關的潛在環境事故的預防并在緊急情況下積極響應領導的部署。
6、外面聯系電話 區環保(白天|): 區環保(夜間): 環境熱線:12369 消防隊:119 救護醫院:120 公安局:110 化工職業病防治所: 衛生計生委:
1)總務科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巡檢管理工作。發現故障及時聯系修理更換,保證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醫院每年定期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環境知識培訓,應急救援小組演練,增強職工環境意識,預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2)應急響應程序案環境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級。
如發生突發污染事故,總務科及時向分管院長匯報,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通報普陀區環保應急電話:
醫院將配備個人防護設備,醫療救護藥品箱等安全防護物品可以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處理。
3)應急后期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緊急處置完成后,產生有吸附液體原料后的廢料,將作為危險廢棄物處理,由總務科收儲進危廢倉庫,請環保資源單位處置。如有高濃度原料廢水暫時應急貯存的,可由總務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處理設施中,同時對處理后排水進行同步監測,達標后排放。
4)事故調查報告與報送
總務科將組織事故調查相關責任部門要對事故原因和緊急處理情況寫出書面報告材料。總務科將書面報告區環保局相關部門。
5)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分類、措施、責任部門
總務科應定期對應急設備、物資維護保養機制,每年的環保經費中拍一定的經費予以保障,用以宣傳、培訓和演習保障。
1、醫院類型: 綜合性醫院
2、院區占地面積: 平方米
3、建筑面積: 平方米
4、在職職工: 人
5、年門急診量: 萬人左右
6、床位數: 張
1、污水處理設備一級
2、污水處理池 平方米,月處理量 m06
3、醫用廢棄物處理量 公斤,由 市康環公司回收
4、x光洗片液月處理量 公斤,由 真源公司回收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十三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防汛搶險工作,確保我廠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災危害,根據上級防汛搶險有關要求,結合我廠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堅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職工安全和減輕財產損失為目標,建立廠長負責制,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按照統一指揮、高效應對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的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確保我廠安全渡汛。
(一)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1、增強領導,強化工作職責,執行上級防汛工作命令,增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現場,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制度。向上級報告防汛進展情況,隨時保證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指導全廠職工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職工防洪抗汛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戒備狀態。
4、指揮和組織職工進行防洪抗汛,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1、宣傳報道組:
組長:
職責:負責組織開展防洪抗汛宣傳、發布防災信息等工作。
2、搶險組:
組長:
職責:負責洪水來臨時現場搶險救人、協助維持秩序等工作。
義務搶險隊成員:
組長:
成員: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組:
組長:
職責:負責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種物資準備和供給等工作。
4、善后處理組。
組長:
職責:負責受災人員的安撫工作和災后善后處理工作。
1、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后,啟動防汛搶險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全面組織各項防汛搶險工作,隨時準備執行防汛搶險任務。
2、組織人員對我廠建筑物進行全面檢查,封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增強對有毒有害物品、供電和重要功能場室設備的防護,保證防汛搶險的順利進行。
4、增強對職工進行防汛搶險的宣傳教育,向職工提出嚴禁涉水過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災害,并切實做好思想穩定工作。
5、增強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全廠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關要求組織好救災物資及搶險工作。
1、接到緊急警報后,各級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2、迅速向全廠發出緊急警報,立即停工,并組織職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帶。
3、迅速關閉、切斷輸電(除應急照明系統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受困人員進行轉移和安置。
5、增強對重要設備、物品的保護和值班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統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1、高度重視防汛搶險工作,要以對全廠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防汛搶險期間,領導無特殊情況不許離開工廠,并保持每天24小時值班,通訊工具暢通。
2、在防汛搶險應急行動中,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洪訊災過后,全廠要迅速組織人力檢查廠區受影響的建筑物,機械設備,線路等。按要求開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精選14篇)篇十四
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政辦秘〔20xx〕6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環發〔20xx〕38號)、《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阜政辦秘〔20xx〕35號)等,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市生態環境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副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
成員: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市局辦公室、督察辦、法規科、人事科、科財科、生態土壤科、大氣科、固管科、行政審批科、監測輻射科、宣教科、機關黨委,阜陽環境監測中心、市執法支隊、市環科所(市水環境所)、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
(1)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3)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提出污染控制、消除處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信息發布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2.2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應急中心,負責市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督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3.1預案制定。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要做好與本預案和當地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銜接,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3.2風險控制。
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要結合部門職責和局防范化解環境風險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把生態環境風險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全過程、多層次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3.3應急隊伍。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環境應急管理人員配備,明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安排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專職承擔環境應急工作,做到專人專崗。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探索依托社會力量建立專業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模式;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3.4物資裝備。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
3.5技術支持。
市局負責組建和管理市環境應急專家庫,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工作實際建立應急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持作用。
3.6聯動機制。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轄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1監測。
構建自動監測、手工監測相結合的監測網絡,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監管、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強化部門聯動,及時通報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督促企事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報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3。
4.2.2預警發布。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通報。
接到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報告后,經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批準,向市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并提出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的政府或部門通報的建議。經批準后的預警信息可通過局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公眾發布。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信息還應及時報告省廳,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上報省人民政府預警信息建議。(預警發布及調整、解除審批表見附件4)。
4.2.3預警級別的調整和預警解除。
根據事件事態發展,做好事件預警的調整、解除建議工作;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
5.1報告流程。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要立即進行核實、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依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上報事件信息。
市環境應急中心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立即調度核實,分析研判,并向局領導進行匯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同時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及時跟蹤調度,經分管局領導批準后,4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報告信息。
5.2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報告原則上采用書面報告形式,情況緊急的,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盡快補充書面報告。報告中要包含事件處置的研判與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初報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有條件的同時報送視頻、圖片等信息。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完善初報中未提供的信息,按規定的時限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包括事件概述,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情況、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5.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鄰市的,市局要及時向鄰市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情況,視情向市政府提出向鄰市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市、區、園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生態環境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超出本市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請省廳提供支援和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6.3.1一級、二級響應。
對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建議;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建議(審批表見附件5)。
一、二級響應時,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局領導在崗帶班。
局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由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組成的若干工作小組,并通知相關市直單位加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各工作組職責和應急處置措施按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1)局辦公室、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綜合協調組;
(2)局相關要素科室、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污染處置組;
(3)阜陽環境監測中心站加入市應急監測組;
(4)局科財科、市執法支隊等加入市應急保障組;
(5)局宣教科加入市新聞宣傳組;
(6)局相關要素科室、法規科、機關黨委,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調查評估組。
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相關部門參加醫療救治、社會維穩等工作組的相關工作。
6.3.2三級響應。
對初判為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將會產生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經會商研判,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相關科室、二級機構以及環境應急專家參加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
工作組到達現場后,督促指導和支持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污染源排查、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訂應急處置方案;
(4)對跨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4信息發布。
根據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配合做好應急處置信息發布,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做好輿論引導。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6.5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1損失評估。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組織開展與評估相關的資料收集等前期準備工作;應急響應終止后,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部署下,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工作。評估結論作為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行政處罰等工作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應急響應終止后,按照有關規定,局應急領導小組配合生態環境廳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3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誰響應,誰評估”的原則,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或案例分析材料,并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局對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7.4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局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時組織制訂并實施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全市環境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資金、裝備、通信、技術保障。
9.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局要參照本預案和本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制定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阜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