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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一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二
法人代表:***職務: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職務:廠長。
住址:***。
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20xx年*月*日。
金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三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xx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20xx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xx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xx年xx月xx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四
1:被告返還原告的房屋保證金1000元。
2:被告返還原告自20xx年xx月31日始剩余3個月20天的房屋預付款xxx元。
3:被告承擔整本案訴訟費。
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xx號樓x單元xx室的房屋租賃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個月房租4200元和保證金1000元,共計5200元。(見證據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繼續承租此房,原告20xx年一月份開始多次聯系被告商議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xx年1月31日才同意見面,20xx年1月31日被告強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鑰匙,并且把原告趕出門外,把門反鎖將鑰匙帶走(見證據3)。原告與被告協商要回鑰匙繼續租住或退還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堅持不再返還原告鑰匙,不再讓原告繼續租住,不退還任何預付款和押金。被告違反了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中的第五條和第六條,詳情條款見證據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內收走鑰匙,強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無法繼續居住,并且不再退還任何房款和押金,嚴重影響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貴院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xx市xx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xx。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五
1、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被告將承租的房產交還原告。
2、判令被告按現有市場價向原告支付從年月至被告歸還房產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元。
4、判令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原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郊外的房屋,面積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____________),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____元,年租金總____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證金____元。合同約定,租賃期間,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3、預期繳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類費用;
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個月支付。
可是在原告將房屋租賃給被告后,被告卻屢次違反合同約定,拖欠房屋租金。____年____月,被告拖欠一個月工資,后來又補上了。
____年____月,又拖欠兩個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協調追討都被被告以各種借口拒之門外,甚至還對原告態度粗暴。
原告依照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5條第4款之約定,行使單方解約權,告知被告1個月后將收回該房產。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個月后,拒不搬出。時至今日,仍拒不將房產交還原告,租金自____年____月至今一直未繳納。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現依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5條第4款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請求貴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六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七
原告:張xx,女,回族,19xxx年11月25日出生,戶籍地:天津市xx區丁字沽三號路程光里10門xxx號,現住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5號,電話:18600749510.
被告:趙x,男,回族,1xxx年6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11010519620625xxxx.住址:北京市東城區豆瓣胡同2號樓12單元xxx號,電話:1390106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原、被告20xx年9月29日所簽訂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于20xx年1月27日解除;2、請求判令被告退還原告房屋租金16940元及押金6500元(共計23440元),并賠償利息損失(自20xx年1月3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法院生效判決書指定履行之日止).
3、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按月租金的100%即6500元;。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9月xx日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被告將坐落于北京市xx區豆胡同2號樓12單元18xx號出租于原告,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0月14日,租金第一年為6500元每月,第二年為6600元每月,第三年為6800元每月,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一付三,各期租金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按合同約定各自承擔。原告于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給被告愛人定金6500元整,后通過銀行轉賬將第一季度的房租及押金補齊。另雙方約定在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退還相應租金。20xx年1月19日下午,轄區民警以為原告是房東,便通知原告到轄區派出所(原告朋友代去的),在得知原告非房東后,要求原告通知房主,示明北京市關于治理群租房的規定,并限期騰退房屋。1月22日原告便打電話跟被告談這個事情,被告告知一切按照派出所要求辦理,由于派出所禁止被告將房屋群租,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根據合同約定退還租金及押金,但在1月25日與被告商討的過程中,被告稱原告沒資格與其談退錢的事,讓原告先退房,押金的事也甭想了,騰完房后看是誰賠誰。20xx年1月27日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于三日內退還租金及押金,并事先約好讓朋友與其交接,但被告未在約定時間交接,也未在三日內退還原告所交納的租金及押金。無奈,原告只能訴諸于法律,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秉公判決,以維護原告方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月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_元;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裝修損失__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營損失________元;
四、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被告將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莊園________樓的________房出租給原告,合同約定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個月。租金為每月________元,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交付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房屋租金________元及押金________元,并開始裝修、營業,裝修共花費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原告忙于其他業務期間,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將房屋租給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業務無法開展。
在此期間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但對方拒不繼續履行,對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與被告簽定的合同事實清晰、有效,被告違約事實清楚。請求法院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九
被告:張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__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具狀人:
20__年__月__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十
原告:王××,男,住×市×區×街×號,電話:×。
被告:張××,男,住×市×區×街×號,電話:×。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2月5日至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今日熱點。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十一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于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計算方式:從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20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積共。
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20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2013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2013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14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并支付。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十二
住址:***。
被告:***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職務:廠長。
住址:***。
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19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20*月*日。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十三
原告福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被告xx某有限公司,住所地,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2、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等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因承接甲工程項目需要向被告訂購變壓器,雙方于20xx年1月11日、20xx年3月16日先后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編號為no.01、no.02,以下簡稱《合同》)。《合同》約定全款到提貨以及其他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合同》簽訂后,原告于20xx年3月26日向被告全額支付了《合同》總貨款人民幣87000元,而被告卻不履行交貨義務。原告多次通過電話催促和致函等方式通知被告在合理期限內履行交付貨物義務,但被告仍拒絕交貨,導致原告工期延誤,訂立涉案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被告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依法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但被告還是置之不理。無奈,原告只能訴諸法律,懇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上述訴訟請求。謝謝!
此致
xx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時間: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十四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
被告:***性別:男民族:漢,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電話: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
租賃合同糾紛被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書(精選15篇)篇十五
原告:xx,女,1987年、月、日生,漢族;身份證號:500、、、0、、;身份證地址:重慶市、、區、、路、、號、、單元、、;現住址:廣州市、、區、、路、、街、、號、、;聯系電話:020-8、、、1。
代理人:xx,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地址:xx;郵編:xx;手機:xx;電話:xx;傳真:xx。
被告:廣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注冊44、、、7;地址:廣州市、、區、、路、街、、號之、、;電話:138、、、。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x年11月5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協議;。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合同違約金人民幣42400.30元;。
3、依法判決被告退還原告的押金人民幣7912元;。
4、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店鋪的裝修費用人民幣2元;。
5、依法判決被告承擔原告因訴訟而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
6、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告同被告在年11月5日訂立了商鋪租賃合同,該合同詳細的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2月1日,被告制定了《、、、商業城管理規則》,并認為是雙方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可是,令原告忍無可忍的是,被告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承諾,而且一再地故意刁難原告,想方設法迫使原告自動放棄商鋪經營:
1、年9月1日被告的、、商業城一期正式開業,占地470個平方,共有40多家參與商鋪經營,開業時整個商業城商鋪全是滿的,都在正常的經營。但是從3月份開始,由于被告的經營管理不善,而且租金高,大概有20家店鋪棄鋪走了。205月份,被告以重新裝修,重新招租等為接口,想6月份讓租戶全部歇業,但是被告拒不支付租戶的賠償。同時,租戶認為被告裝修只是幌子,目的是逼走大家,因此,堅決不同意,為此被告該方案擱淺。其實,從這一時刻開始,被告就已經埋下了要趕走原告等人的可怕想法。并一直在尋求機會實施報復。
2、從年9月份開業到08年6月,被告商場由原來的40多家到現在剩余17家(含臨檔),期間斷斷續續的有租戶棄鋪,而商場也稱一直在做招商工作,不但一家都沒招到,反而越來越多空鋪。由于被告商場的管理不善,原告等租戶多次提出許多改善建議,但商場始終不作為。并在5月提出商場重新裝修方案,6月歇業一個月的通知,并要原告等租戶將自己店內的貨物打包搬走。原告認為歇業不妥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并多次與商場協商,均不果,為此,年6月4日原告等租戶到、、區信訪辦信訪,希望協調與商場之間的矛盾,把商場經營好,、、區信訪辦于6月5日轉至、、街道進行協調。
3、更令原告不可接受的是,被告在不提供良好商業經營環境,致使起商場嚴重空置,已經不具備最基本的商業氛圍,這與被告在《、、商業城管理規則》的第十條明顯不符!該規則視為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被告明顯違約!
4、在其他租戶搬走后,被告的商場嚴重空置,然而,被告突然改變了合同約定的按面積分攤水電費的做法,要求原告與其他租戶(共三人)承擔被告全部商場的水電分攤費。相比較而言,原告比原來分攤的水電費多了好幾倍!原告不可能接收被告的做法:年8月3日,被告管理處發了8月份的租金7月份水電分攤的單,因分攤與以住不同,原告等檔主找被告商場協商。因為在原告從租賃該場地開始,截止年6月份的公攤水電費都是按面積計算的,雙方的合同也是這么約定的。可是,在被告發給原告7月份的公用水電分攤中,是上個月的幾倍!被告由于自己經營不善,不會管理致使其他租戶走人造成商場嚴重空置的后果,不能由原告承擔。同時,被告還應就此向原告承擔損失:原告訂立租賃合同的目的是實現商業經營,原告繳納的租金是較高的,被告應提供等價的商業經營條件和營業服務,可是,在年7月份,原本40多家商戶的商場,只剩下5家在經營,且商場把空檔的燈及空調全關,以致讓消費者覺得此商場呈半倒閉狀態,令原告與其他剩下的檔主無法正常經營。同時,被告貼出拍賣公告,路人走過看見都認為這里不久后就會被查封、倒閉。
但是,對于公攤水電費一事,雙方最終協商無果,為此,年8月6日(8:30-10:30)檔主向、、街道有關人員求助,反映08年8月5日被告違約的相關情況,街道辦事處人員要求先了解雙方情況后再協商解決,.原告及其他檔主提交了相關合同、身份證復印件。經街道協商管理處負責人說按以往分攤的收。被告覺得自己理屈,接受了街道辦的方案。
5、年8月11日-17日期間,被告關閉了商場的空調,已嚴重影響原告及其他檔主的正常經營,檔主要求管理處能提供維修空調電話給檔主找人修理,遭管理處負責人拒絕:
6、更令人氣憤的是,年8月14日,被告竟然將已經空置的商鋪以10元出租給經營同類商品的租客!在原告繳納高額的租金的情況下,被告卻已超低的價格出租給其他租戶,為此,致使整個商場秩序混亂,品味低劣。原告和同類商品在一個商場經營,但是原告繳納的租金卻是其他租戶的幾十甚至幾百倍!原告的心理是非常難受的!被告的這種行為不但違法,更違背雙方合同的約定。
7、年月日,被告商場給d檔女裝二萬三,協商離開。進一步孤立原告等剩下的三戶租戶。被告商場開始停開空調。
8、被告為了讓原告主動走人,采取不收取租金的辦法逼原告走人。可是,原告為此而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在被告不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可能走人。年月日下午2:00左右,原告到被告辦公室交納10月份的租金,可被告拒絕收取租金,被告堅持要原告先交罰款,然后才能交10月的租金。原告希望先交租金,然后再一起核實有爭議的時間(也就是罰款的證據真實性),可被告再次拒絕收取原告的租金,并不再與原告做任何的討論和協商。因為每月5日是最后的交租金日,原告被迫無奈,最后只好由原告的父親向110求助,以證明被告不收取租金的事實。〈報警回執:〈、、(08)019、、、〉,處理民警警號:025、、、、〉10月6日,原告將上述事情告知、、街道,要求協商解決。在街道辦人員的調解過程中,被告最后要求原告必須寫下保證書,否則不收取租金,并且稱:“如不服氣,可以到法院告啊!”原告為了能繼續經營,被迫寫下保證書,被告才收取了原告10月份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