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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一
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事故發生,使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準確有效地對井下各有害氣體進行實時監測監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二.各煤礦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監測監控設備的安裝布置圖和煤礦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報局調度中心。
三.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特別是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體和空氣調校一次。
四.安全監測監控設備發生故障(如出現數字信號中斷、分站信號中斷、傳感器掉線、傳感器數據不準或傳感器數據出現負值等現象)時,應及時進行處理,2小時處理不完的,立即上報局調度中心。
五.一周內不少于2次對井下各傳感器用便攜儀進行標校,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安全監測監控值班人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調試完畢。
六、定期檢驗監測監控設備是否具有風電閉鎖和甲烷斷電功能。特別是對甲烷傳感器超限斷電功能的測試,每7天必須測試一次。使用標準氣樣或調節甲烷傳感器模擬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和復電濃度,進行測試報警、斷電、復電超值、斷電范圍、饋電狀態。同時檢查斷電后是否自動恢復送電。瓦斯超限斷電,嚴禁開關自動送電。
七.安全監控設備(包括分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監測設備,每七天必須調校一次,并有專職人員負責維護和收發,并做好有關記錄。
八.安全監測監控設備銘牌的防爆標志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必須是本安型或隔爆兼本安型或其他防爆復合型。輸入輸出信號是否是本質安全型。
九.分站電源應按照防爆合格證的要求配接關聯設備(傳感器、斷電器、開停等),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負荷側。
十.安全監測監控設備之間應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并有阻燃測試證明。
十一.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十二.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co濃度、風機開停狀態、風門開停狀態等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
十三.配齊所有資料:安全監測監控管理規定、監測監控日報表和月報表、故障處理的緊急措施等方面的資料。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監測日報表、月報表必須報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并簽字。
十四.傳感器報警超過15分鐘以上的,以書面材料的形式寫出原因,由總工程師簽字后上報局調度中心。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二
1、監控維護、修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各后方可上崗。監控制值班人員不得脫崗,當發現異常或故障時,應在2分鐘內匯報安全礦長,調度員應及時調清情況安排處理,并匯報值班領導及礦調度。
2、凡應安設監控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監控分站,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范圍、動力開關、閉鎖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系統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安全科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進行安裝。
3、凡應安設監控裝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在開工前,必須由施工使用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的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通風部門接到“安裝申請單”后,負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使用單位負責提供接通電源及控制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人監控人員在場監護。
4、監控裝置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和監控分站防爆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裝。安裝后要進行運行前各項指標調試,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則,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5、井下裝置要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周進行一次調試和試斷電、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就使用地面空氣和標準氣樣進行調試,甲烷傳感器每7天由監測工和瓦檢員、機電工在現場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在測試和使用過程中,斷電功能失效后,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頭面的施工,及時處理,處理好后才能恢復施工。完畢后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6、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先由瓦檢員就地代替傳感器進行檢查,但斷電裝置必須在8小時內修好,投入使用,否則必須停產修復,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裝置運行時(包括檢修、更換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書面批準。
7、如果監控裝置與人工檢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在正負0.2%范圍內,應以測值大的濃度為準,以確保安全,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監控裝置。
8、瓦檢員、安檢員、采掘班組長每班至少對所管轄范圍內的監測裝置和支線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并協助處理。
9、監控裝置應定計劃進行全面檢修、清掃、調試、校正、監控分站必須每天進行防爆檢查,嚴禁失爆。
10、凡屬于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控制線均由管轄范圍區隊的機電維護人員負責安裝,在裝置拆除時,必須與通風部門聯系現場共同進行,因故障檢修與監控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裝置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在監控維護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11、使用監控裝置斷電的工作面、井巷等地點,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準人工復電。
12:監控中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監控裝置故障登記表、設備儀表管理臺賬、檢修記錄、巡檢記錄、中心站運行日志、礦井安全監測重點日報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使用情況月報、季報等、應長期保存,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毀任何技術資料。
13、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箱及電纜,只許監控維護工或瓦檢員按規定位置移動,嚴禁擅自移動或停用,停用監控裝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追究停用者責任。
14、采煤工作面從運、回巷門子口至工作面,掘進迎頭從開門點到迎頭所有監控設備由施工單位看管,被盜或故意損壞的責任者開除礦籍留礦察看的處分,如查不出責任者按發下標準情況由施工單位賠償,探頭被盜:20xx元/個,損壞探頭:500元/個,探頭線被盜:5元/米。區長罰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頭均由當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負責,維護、看管,如當班瓦檢員、安檢員未發現匯報,各處以300元罰款,傳感器線每丟失1米按20元計罰,傳感器線被人為砸斷,每處罰款200元,特殊情況除外。
15、各區隊的責任管理范圍,按通風工區當月劃分的范圍執行。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三
一、建立建全通訊設備、設施、儀表的技術檔案,并進行分類管理妥善保存。
二、對系統采取定期檢查發現的故障以及處理的情況必須進行詳細登記備查。
三、對所有收集的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便于指導今后的工作。
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必須查明事故原因,檢修情況都必須進行記錄。
五、技術資料管理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人員方能上崗。
六、各類技術資料檔案一律不準銷毀,否則,給予當事人按情節輕重進行經濟上的處罰并開除礦籍。
七、系統技術檔案資料的查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外單位因工作需要查閱資料,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借閱。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四
一、工作期間,應著裝規范整潔,佩戴上崗證,車場監控室管理制度。
二、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會私客、辦私事、嬉笑打鬧、吸煙、吃零食、看閑雜書籍;除應急情況以外,嚴禁使用外線電話,嚴禁長時間占用內線電話。
三、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衛生,地面無果皮紙屑,辦公設施擺放到位,消防和監控設備保持干凈,無塵土。
四、嚴格遵守單位和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個人請假要書面寫明請假事由,經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間,應堅守崗位,嚴禁串崗、空崗、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未經領導的批準,不得私自離崗。
五、工作期間,嚴禁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準。
六、工作期間,提高警惕,時刻注意檢查、觀測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及時匯報領導。愛護設備,按程序操作,嚴禁違章和野蠻的操作。
七、工作期間,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報警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作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管理制度《車場監控室管理制度》。
八、工作期間,認真、如實的填寫各種紀錄,記錄應書寫規范,不漏項、漏登。要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好值班日記,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交代給下一班;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九、工作期間,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衛科領導報告;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十、工作期間,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報告保衛科領導;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一、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交接班過程中當班組長要將值班情況詳細交接給接班組長并在工作紀錄上簽字,待人員到齊,交接工作無問題后方可下班。
十二、值班期間應精神飽滿,時刻提高警惕,嚴禁睡覺、喝酒、打撲克f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中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帶班領導。
十三、按時參加監控例會,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十四、積極努力的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不出差錯。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五
(1)甲烷傳感器只有監測人員有權調校,每周必須用標準氣樣進行標校。
(2)監控斷電功能必須每7天試驗一次,并要有記錄可查,確保斷電功能靈敏、可靠。
(3)車場口的常閉風門必須上風門傳感器,工作面風巷安設溫度及風速傳感器。
(4)工作面監測人員或瓦斯檢查工每天必須對甲烷傳感器用光學瓦斯檢查儀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匯報調度室及通防隊值班人員。當兩個檢測儀器誤差大于0.1%時,先以讀數大的為依據,通防隊必須在8小時內用標準氣樣對甲烷傳感器進行重新調校。
(5)因瓦斯超限斷電的電器設備,均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規定值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
(6)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轉時,必須至少提前一個小班提出申請經礦調度室、通防隊許可,方可按計劃時間實施,并匯報調度室。
(7)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能立即切斷該監控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定運行后,自動解鎖。
(8)工作面的監控設備發生故障不能斷電時,監控機房必須立即匯報調度室,調度室通知工作面所有作業單位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并將人員撤到進風巷。然后安排通防隊立即到現場處理。只有監控設備恢復正常后,并向調度室匯報,工作面方可恢復正常工作。
(9)灑水滅塵時,嚴禁將水灑到甲烷傳感器上。
(10)甲烷傳感器每班移動由綜采隊當班班長與瓦斯檢查員負責,當監測系統出現故障時,嚴禁采煤作業。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六
第一條礦井必須建立安全監測系統,制定“礦井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安全監測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人員負責安全監測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條安全監測人員(包括隊干部)都必須經過安全監測和通風專業技術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安全監測人員的調動必須征得技術礦長的同意。
第三條根據煤炭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的規定,安裝各類型傳感器,并有一定數量的備品備件,新安裝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監測系統不健全,不具備斷電功能,不準驗收投產。
第四條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分站和聲光箱,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敷設,控制區域作明確規定,并繪制系統圖報技術礦長批準。對不具備安設裝置的地點,應由通風科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
第五條應安設裝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開工前必須由使用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
第六條通風部門接到《安裝申請單》后,負責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工作,使用單位和機電部門負責提供接通井下電纜及控制線,進行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
第七條裝備的設置標準;
1、回采工作面瓦斯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應在工作面,回風流、專用排瓦斯巷和上隅角各設一個瓦斯傳感器。
(2)機尾傳感器安設在回風巷距機尾10米內,報警濃度為1%,斷電濃度為1.5%,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濃度小于1%。
(3)回風傳感器安設在距回風第一貫眼10---15米處,瓦斯報警及斷電濃度為1%,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濃度小于1%。
(4)專用排瓦斯巷傳感器安設在回風巷口柵欄以里10---15米處,瓦斯報警濃度為2.5%,斷電濃度為3%,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安全電器設備電源,復電濃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須安設瓦斯傳感器,其報警濃度為1%,斷電濃度為1.5%,斷電范圍:工作面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2、掘進工作面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雙巷掘進工作面的正副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頭5m以內、雙巷掘進總回風,各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報警濃度均為1%,斷電濃度:煤頭傳感器為1.5%,工作面回風流傳感器為1%,斷電范圍:正巷瓦斯超限,切斷正付巷內部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點小于1%。
(2)單巷掘進工作面應在距煤頭5米以內,巷道口以里10—15m處,各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1%,斷電濃度:煤頭傳感器為1.5%,工作面回風傳感器為1%,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聯通風時,除按正常安設瓦斯傳感器外,還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進風巷中再增設一個傳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圍,報警斷電濃度均為0.5%,斷電范圍: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點小于0.5%。
(4)掘進工作面使用串聯通風時,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風前3—5m范圍內,再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報警斷電均為0.5%,斷電范圍:被串入的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復電小于0.5%。
(5)在大巷開口或某一采區口確需要串聯通風時,必須在被串入的風流中安設瓦斯傳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斷被串入區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報警斷電點均為0.5%。
3、回風井、回風巷獨立供電運行的設備(包括水泵、絞車等)應安設瓦斯傳感器,當瓦斯達到1%時,自動切斷該地點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
4、井下各裝煤點、煤倉上方應安設斷電瓦斯傳感器。
5、地面抽入泵站機房內,應安設瓦斯傳感器,當空氣中瓦斯濃度超過05%時,發出報警。
6、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開淋頭水,頂板條件不好的地點,能夠正確反映所測地點的瓦斯濃度。
7、凡應安設監測設備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業地點,開工前必須由采掘隊根據《作業規程》提出《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安裝,否則,不許開采作業。
第八條掘進、回采工作面,都必須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
第九條裝置必須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入井前通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方可下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第十條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纜線均由該地區機電工負責,改線或移設備時,必須提前與通風科聯系,與監測人員現場共同處理。
第十一條增加井下裝置要定期維護調試(每隔7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調試),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應攜帶標準氣樣、空氣樣、便攜式瓦斯檢定器三者進行校正。調試完后,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第十二條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在井下無法進行處理時,應在8小時內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則必須停產處理。
第十三條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裝置運行時(包括檢查、更換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
第十四條如裝置監測與人工監測超出限差時,監測人員應及時進行校對,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運裝置,否則必須及時更換。
第十五條所屬巡檢員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所管轄范圍內監測裝置的工作和完好情況,并將核對儀器指示瓦斯濃度記入瓦斯巡回檢查圖表。
第十六條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六個月以上時,應按計劃分批運到井上全部進行檢修、清掃、調試、校對。
第十七條凡與裝置無關的電器設備需要停止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技術礦長批準,在監測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第十八條使用監測裝置斷電的工作面、井巷等地點,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器設備電源后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
第十九條監測中心站必須保持24小時連續運轉,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包括分站、傳感器、運行狀況),斷電情況,及時打印監測班報表,并送通風科長,安全礦長,技術礦長,礦長審核。
第二十條礦井必須建立維修校驗室,并配備標準氣樣、校驗臺等設備,維修校驗必須有記錄可查。
第二十一條監測中心值班人員要認真監視終端機屏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情況,遇到報警情況后值班員應立即通知通風科、礦調度室、技術礦長。
第二十二條監測中心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2年,對井下事故的記錄應長期保存。
第二十三條建立健全維護使用管理人員責任制,分站、聲光箱,電纜等由使用單位的電工負責日常維護,掘進工作面放炮前后傳感器移動由巡檢員負責。
第二十四條采掘隊、組不按規定移動傳感器、聲光箱、電纜或發生解脫,破壞監控裝置的,必須堅持先停產后追查的制度,嚴肅追查處理責任者。
第二十五條凡需停運監測裝置,必須經技術礦長批準,否則追究停運者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安全監測應建立報表和臺帳:
1、設備儀表臺帳。
2、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
3、校驗記錄。
4、巡檢記錄。
5、值班日志。
6、安全監測班報表。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七
為了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確保高爐煤氣柜安全穩定運行,搞好現場煤氣設備設施監視、監控,特制訂本制度。
河北省澳森鋼鐵有限公司煤氣柜柜區主要設備設施。
1、主控操作人員隨時對監視、監控畫面進行觀察,發現畫面異常隨時上報處理。
2、每月10日由白班人員對各攝像頭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設備正常,畫面清晰。
3、遇風雨天氣加強對監控系統的檢查,防止設備出現異常,導致信號中斷。
4、上傳頁面由上級部門共同監管,有問題及時進行聯系溝通,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市級監控中心。
澳森鋼鐵有限公司(技術管理)。
煤氣柜電話(工段長)。
5、定期對攝像頭進行擦拭(每周三一次),對發現問題及整改措施等現象要認真做好記錄。
6、發現監控畫面不能上傳等問題及時向市局監控中心匯報。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八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在礦井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做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依據《煤炭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等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所有礦井。
第三條各礦井井下使用的所有監控設備必須取得“安全儀表檢驗合格證”、“產品(計量器具)合格證、產品(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防爆合格證”和“ma標志”。
各礦井必須按設備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傳感器、斷電控制器、開停傳感器、饋電傳感器等關聯設備,嚴禁使用未聯檢的設備。
第四條井下的采區設計、采掘工作面設計、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單獨設立安全監測監控章節,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安設地點位置,信號電纜、電源電纜敷設,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單獨繪制監測裝置布置圖、斷電圖。
第五條傳感器的安裝(拆除)嚴格執行通知單制度,通知單由礦通風區根據設計、井下采掘布置、通風情況提前下發至礦監控隊,安裝通知單必須注明傳感器安裝地點、安裝時間、吊掛位置、報警值、斷電值、斷電范圍等,由監控隊組織安裝。拆除通知單必須注明拆除地點、拆除原因等。拆除通知單必須注明傳感器拆除地點、拆除時間、拆除原因等,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具體方法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定。通知單樣表見附表《傳感器安裝通知單》、《傳感器拆除通知單》。
第六條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宜為井下安全監控設備提供專用供電電源。
第七條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改線或拆除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第八條井下采、掘工作面傳感器安裝完畢后,確認傳感器、斷電器正常工作,由監控隊和使用單位現場辦理交接手續,設備、線纜、牌板等正式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監控隊負責日常監管、檢修、維護等工作。
第九條監控設備下井安裝使用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地面試驗場所進行安裝、調試和測試,測試合格并在試驗場所試運行至少48h后方能下井安裝使用。
第十條各礦井在新開工作面或作業地點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安設、線纜吊掛前,在標準化方面應提前設計、制定計劃,監控隊做好設備及線纜使用臺賬,要求一巷道一臺賬,做到設備及線纜的發放、回收數量清楚明了,牌板、標志牌等發放、回收有帳。
第十一條井下各類傳感器的安設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以及斷電范圍,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xx)、《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xx)、山西省、兩級集團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介休洗煤廠和有附屬洗(選)煤廠的礦井要將洗(選)煤廠的日常瓦斯管理納入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煤倉上方、封閉的地面機房內上方、封閉的地面煤倉下口、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上方等瓦斯濃度較高的地點設置甲烷傳感器。傳感器的報警、斷電、復電值、斷電范圍符合aq1029的規定,傳感器的調校每七天進行一次。各礦井附屬洗(選)煤廠應設監控終端,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瓦斯傳感器要與礦井安全監控系統聯網,并實現數據上傳。
第十三條井下監控分站在交流供電電源停電后,監控分站的后備直流電源在滿負載情況下必須保證不小于2小時的連續供電。
記錄》“三閉鎖”測試記錄表見附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三閉鎖”測試記錄表》。
第十五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電、故障、風電”閉鎖功能必須實現斷電迅速、可靠,嚴禁異地斷電、超范圍斷電、交叉斷電或斷電范圍不完整。
第十六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應定期巡檢、維護。如發現顯示數據誤差、設備損壞、系統運行異常、線纜破損等異常情況,立即匯報監控值班室進行處理,并在巡檢記錄上做好記錄備查,因故障而喪失監控功能或監控系統停止運行時,礦調度責令監控系統故障所在隊組停產并立即實施斷電、撤人,監控系統故障不排除不得恢復生產。
第十七條井下各類監控裝置應安裝設置在準確反映監控環境實際情況的地點。避免淋水、擠砸等外部因素影響和干擾。
第十八條嚴禁破壞監測監控設備設施;故意移動或遮擋瓦斯傳感器、短接閉鎖開關造成監測數據失真或無法實現斷電功能;嚴禁在監控系統軟件內使用各種方式進行數據屏蔽、刪除。
第十九條監控隊負責地面中心站(監控機房)、井下公共巷道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的標準化管理,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區域內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標準化管理,監控設備、線纜、牌板等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信息監控系統標準化相關要求進行管理、維護。
第二十條巷道內設備的各類傳感器和牌板在放炮、噴漿、灑水等作業前,由帶班長和跟班隊將傳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到正確位置,嚴禁包裹或遮擋傳感器。嚴禁出現因灑水、放炮、隨意拖拽、磕碰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傳感器或系統誤報警,確保傳感器可靠、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各礦井監控機房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各礦井井下監控系統出現異常情況時,監控值班人員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并作出相應處理;對于確因監測系統故障引起的異常,礦監控值班員應立即派人現場處理。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出現瓦斯超限報警時,各礦井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立即核對一級斷電閉鎖狀態,同時立即觀察斷電區域設備的開停信號或饋電信號情況。凡發生應斷電而未斷電的,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并立即實施手動斷電控制,做好詳細記錄。
第二十三條監控主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汾西礦業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全面、準確地設定系統各個地點監控裝置的報警、斷電、復電控制參數和其它控制參數。
第二十四條礦井主(局)扇、瓦斯抽放泵站開停必須正確定義,實現停風報警及報警短信息分級發送,嚴禁不設置或擅自修改。
第二十五條監控主機應啟動系統自動日志功能,確保監控系統控制參數的嚴密日志記錄管理,以供備查。
第二十六條監控機房內各類設備必須按技術標準進行規范配接,做到設備完好、布(接)線整潔標準,保證設備的正常安全使用。禁止設備功能不完善在線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條監控機房必須配備在線式且不低于4小時的不間斷ups電源,并保證ups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二十八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主機應實行雙機備份。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能在5分鐘內投入正常運行,且數據不丟失;每間隔15天必須進行在線聯機測試一次。
第二十九條監控機房內每臺計算機必須至少有一種完善的病毒防護措施,且保證7天之內的間隔升級周期。監控系統主(備)機必須專機專用。禁止在主(備)機上進行任何與監控系統無關操作或安裝運行任何無關軟件。
第三十條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及時進行井下各類監控裝置的增加、刪除和變更設置,井下監控裝置變更后的1小時內必須及時更新定義。嚴禁出現監控裝置地點、控制參數等出現井上設置定義與井下實際不相符情況。機房監控主機對于井下傳感器調校設置與定義在調校結束后應及時刪除設置。
監控系統必須按照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規定,進行井下各個監測設備、各個測點的規范命名定義。
第三十一條監控機房監控系統動態實時數據保存不少于3個月,分鐘數據保存不少于2年。保存方式為光盤刻錄或異地硬盤存儲。
第三十二條監控機房值班員必須按規定打印模擬量監控日報表,報礦長、總工程師審核簽字。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每月無計劃上傳中斷次數應少于3次。
第三十四條監控機房必須按照相應技術規格和標準進行裝修;必須配備空調和防火器材,必須有可靠的防雷、接地系統。
第三十五條汾西礦業集團信息中心負責對各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運行、維護等情況進行全面監管,并制定相應的監控系統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等規章制度及考核辦法,規范系統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六條每季度組織各礦井信息監控系統人員進行全員上機考試。各礦井信息監控系統所有從業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考試。對于全員考試不重視礦井、人員將進行通報考核,80分以上為合格,95分以上為優秀,考試不合格人員可在下一季度進行補考,對于連續兩次不及格、考試作弊人員將給予一定時間內不得職稱評定、建議調離本崗位等處罰。各單位于20xx年1月31日前將本單位所有信息監控系統從業人員名單和每季度參考人員名單以oa形勢上報至集團公司信息中心,聯系人:楊秀梅;聯系電話:0354-7191504,詳見附表《礦信息監控系統人員統計表》《季度信息監控系統考試人員統計表》。
第三十七條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從業人員準入制度,礦井監控部門新進入人員,原則上應具備大專或大專以上文憑。
第三十八條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和儀器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進行例行檢修。
第三十九條凡經大修的各類傳感器和監控設備,必須經有資質部門計量檢定、質量性能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經檢定部門檢定為不合格的傳感器,嚴禁使用。
第四十條汾西礦業集團公司信息中心及所屬各礦井必須安裝瓦斯超限短信報警系統,并嚴格執行山西焦煤、集團公司關于報警、預警短信息發送規定。
第四十一條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所屬各礦井不得隨意停用短信報警系統,必須每日對短信報警系統進行手動測試,并做好測試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礦井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各項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各礦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帳卡、報表、圖紙和記錄等技術資料,并要求各報表帳卡記錄得數據必須完整、準確和連續。
測監控系統設備統計表》。
第四十五條為有效杜絕因各類原因造成的誤報警,依據《汾西礦業集團公司20xx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礦井每發生一次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報警,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對礦井進行處罰;一月內連續兩次或兩次以上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報警,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雙倍對礦井進行處罰,并追究礦井分管領導等相關人員責任;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誤報警,每發生一次按考核辦法最高處罰金額一半對礦井進行處罰。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九
本標準規定了監控視頻系統保養、維護和錄像保存以及視頻監控保安室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職 責
一、監控視頻管理員(網管)職責:
1、 負責監控機房室設備的統一管理;
2、 負責監控機房室主機的開關機、保養;
3、 負責反饋視頻監控設備故障;
4、 負責執行監控機房室的管理規定;
5、 負責排除視頻監控設備故障;
6、 定期更改用戶密碼,不得泄露硬盤錄像機開機密碼及監控系統密碼;
7、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強磁性物品或設備進入控制室,以免損壞設備;
8、 嚴禁監控人員對監控系統設備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作它用。
二、監控人員(保安人員)職責:
3、監控人員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4、每天對監控視頻的運行情況和異常問題點在值班表上做好記錄;
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
7、不準在監控室聊天、玩耍、吃零食、聽音樂,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
8、保持監控室內的清潔衛生,做好“7s”管理工作;
9、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11、嚴禁監控人員對監控系統設備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作它用。
3、保養與錄像
保養
每天上午監控視頻管理員8:00-8:30關閉所有監控主機和電視墻監視器進行保養,每月20日對整個監控系統進行 例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將問題及處理情況登記到《監控系統保養維護記錄表》上。
錄像
2、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并另存入移動盤保留,并作好標記,對 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另存入移動盤,定期制作光盤長期保存,并做好標記。
4、記錄表格
《監控系統保養維護記錄表》
為了充分發揮工資分配的合理化作用全面調動職工的積極性,根據礦、區下達的工資和結合本隊的實際情況堅決執行“以量計資、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分配原則。特制定以下工資分配制度:
1、職工工資=崗位工資(30%)+效益工資(30%)+安全績效(20%)+考核工資(20%)+其他(獎、罰款、下井補貼、補助、臨時性激勵工資等)。
3、新職工實行三個月見習期,見習期間,班組應按照礦規定,參照職工的出勤天數為其發放不低于公司單撥的見習工資,見習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職工所在崗位發工資。
4、隊組進行二次分配時,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
1、監測監控系統的供電,是保證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可靠運行的必要條件。監測系統分站的電源必須取自工作面總饋電開關的電壓側。
2、監測系統分站的裝設地點,綜采工作面分站安裝在工作面進風巷口高壓開關處,掘進工作面分站安裝在工作面巷口總饋電開關處。
1、機電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電設計時,要考慮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時的斷電執行,每個采煤工作面要在適宜地點設立總開關。采掘面所設立的總開關,都能夠與瓦斯超限斷電的輸出執行信號——常閉或常開接點相配接,并保證總開關方便自動斷電。
2、井下各點瓦斯超限時,斷電范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實施細則在生產作業規程中確定。
3、當發生瓦斯超限斷電時,系統應立即報警,生產調度人員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通知有關部門。
4、斷電方案由機電科提出,通風科實施。斷電的可靠性由通風科、機電科會同安檢科定期組織試驗,并認真作好記錄。
復電前必須首先向礦調度室打電話詢問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斷電,如屬瓦斯超限斷電的復電必須按照規程及礦有關規定執行,由礦總工程師及通風部門指揮執行。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一
11.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值班員應填寫《設備維修申報單》,立即通知機電運行部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12.消防監控中心內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影響消防聯絡;。
14.嚴禁外人進入消防監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消防主管批準。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二
一、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報警信號及商場保安攝像監控系統。
二、熟練和掌握中央監控、消防報警等設備的技術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場的地形環境,消防設施設備的分布情況及擺放點。
三、正確使用和保管好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和其它物品,當班者應對使用的設備和物品負有全部責任,交接班時應對物品的種類、數量及完好程度進行檢查登記。
四、當值時必須高度集中精力,嚴密注視監控屏上各種動態情況,及時通報各有關崗位,消防系統報警或接到報警電話,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就近的安防員趕赴現場予以確認,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五、與固定崗、巡邏崗經常保持聯系,隨時通報有關情況,處理各類事件,并及時報告領班。
六、對監控、報警儀器做好經常性的清潔保養工作。當監控報警儀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通知維修部門,協助維修部門盡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對于聯系工作的電話,要熱情禮貌地應答接待,對客人打錯或誤打的報警電話要耐心解釋,溝通要表達清楚,避免誤會。
八、工地時要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而帶來之事故及設備損壞,由當事者負責,并追究一切責任。
九、未經部門主管允許,嚴禁任何無關人員進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內嚴禁打私人電話或占用消防電話。
十、嚴禁在監控室內進行非工作性質的活動,嚴禁吸煙。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三
一、值班人員嚴格遵守“七不準”和“三禁止”的規定。(不準遲到早退、不準私自脫崗、不準會客聊天、不準玩撲克、下棋、不準酒后上崗、不準在視頻室睡覺、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禁止攜帶易燃物品入內、禁止在視頻室喝酒)。
二、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異常情況如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或安全隱患在第一時間報告值班領導。
三、搞好視頻室衛生。值班人員每天對視頻監控儀器設備進行清潔,值班期間保持室內衛生干凈整潔。
四、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認真履行崗位責任。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四
1、監控室是酒店的重要部位,除領班、主管替崗吃飯、檢查工作外不得允許他人隨便進入,尤其離開管理部(監控室)的員工。如有不上班的在職員有事需通過當班領班、主管處理,進入監控室人員要記錄時間。
2、監控室值班員接班后應將值班區域內衛生徹底打掃,包括監控室內各項設備的衛生,防止設備受到侵害。
3、了解當日酒店的活動情況,找出需重點監視設備的部位,工作中做好記錄及設備運行情況。
4、熟悉監控室設備,定期做保養的檢測工作,發現故障及時報修,確保設備處在正常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便應付突發事件的.發生。
5、上班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密注視電視畫面情況,發現可疑人員及異常情況,及時追蹤并通知巡邏管理員前往查看,追查事情結果,防止不法分子到店倒亂、破壞,確保酒店安全。
6、如果消防主機上有火災報警,能夠正確及時的使用設備進行核實,確認報警性質、位置,通知巡樓管理員。
7、立即前往報警地點查看,找出報警原因,做好記錄。
8、一旦發生火災,按火災處理程序處理,能正確啟動和運用各種設備,沉著冷靜的協助領導組織滅火自救工作。
9、如需查閱監控錄像資料,應通過正規途徑及程序,不得私自讓他人查閱,不得將監控室內機密泄露,監控室的資料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帶出,如批準帶出要確認并做好記錄。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五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安管員趕往現場,并即時通知上級領導。
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范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盡量提供幫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按規定時間交接班,
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玩游戲、聽音樂等;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范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填寫《監控查看審批表》,必須經安管部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干凈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煙,亂丟紙宵雜物以及大聲喧嘩,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六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并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為加強對公司出入口收費管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收費時,現金與通行卡一致,現金合理存放,交接前做好清帳準備并記錄;
第八條收費人員須愛護公物,如人為損壞電腦設。
備等辦公物品,經查屬實由當班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并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征得保衛科長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后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信息員應按照要求和規定采集、輸入、輸出信息,采集、輸入信息以及時、準確、全面為原則。
第二條信息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微機室人員進入微機室。輸入電腦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三條信息員工資按任務完成情況核發,信息員須完成當天的信息發布數量任務,完不成當天任務的,扣發半天工資。
第四條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微機室。
第五條信息員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及各種費用。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各種設備。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或搬動電腦設備,如發生人為損壞,須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信息員應本著為公司創造最大效益的原則進行各類信息采集、發布、管理。
第八條信息員上班期間需保持安靜,不準在上班期間大聲喧嘩、聚眾聊天、嬉笑打鬧。
第九條嚴禁用電腦玩游戲或聊天,上班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
第十條信息員應保持好辦公室的衛生,禁止亂扔垃圾,每天都要打掃辦公室衛生、擦拭機器,保持清潔。
第十一條信息平臺的軟件、硬件要不斷更新、維護,信息員要在工作過程中,不斷提升自身操作技能和水平,不斷進行技術創新。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并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后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一條保衛科要定期到各業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律放入保險柜。第六條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公司員工自行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門衛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一條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擾亂公共秩序;
第一條保衛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著裝并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衛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匯報。
第三條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于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并及時處置。
第五條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準。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為了保障服務大廳的正常工作秩序,完善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展現我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更好地服務客戶,特制定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第二條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不能有脫崗現象發生,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第三條工作人員應熱心解答客戶難題,不得敷衍客戶,更不得耍脾氣;
第六條不得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聊天、玩游戲等。
第七條各員工要做好服務大廳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失盜、滋事、失火等現象。
第八條制定工作人員衛生值班表,保持辦公環境整潔衛生;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監控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行,充分發揮監控設備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監控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全面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遵守監控系統的操作規程,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不得隨意調整監控目標。
3.在監控過程中,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準確地通知巡邏人員前去進行處理、跟蹤,必要時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要對當班的'監控情況認真登記,做好值班記錄;在交接班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不得涂改、缺頁,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監控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擅自調班,嚴禁脫崗、睡崗。
6.在監控室不得看書報、雜志、玩游戲,不干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應保持監控室清潔衛生,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帶入監控室內。
8.自覺加強監控室的管理,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非公安人員查詢監控記錄的,必須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記錄,未經批準一律謝絕查詢。
9.監控人員對監控到的打架、斗毆、盜竊、火險、交通事故、突發群體的事件,以及其它有價值的監控資料等要及時保存,并做好記錄。
10、定期對監控設備進行維護,保持設備清潔衛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如果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上報并做好文字記錄。
11、監控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保守秘密,不得對外宣揚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自我監控自我管理監控表(專業18篇)篇十八
為保證公司監控信息系統、紅外監控報警系統以及巡更系統的正常有序的運行,保障公司重點部位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廠區視頻監控系統、紅外報警系統及紅外對射報警系統由公司保衛處人員負責監控,由保衛處和保密辦負責監督檢查監控室的工作。
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完成好公司賦予的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1.2監控人員負責作好廠區監控范圍內的工作,并作好當班的資料記錄,視頻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紅外報警系統報警,必須及時通知班長及轄區內巡邏人員進行查看,并做好記錄。
1.3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有序,不得無故中斷監控,刪除監控資料。
1.4監控用的計算機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
1.5認真學習監控的操作規程,維護和保養好監控設施。保持圖像信息畫面清晰,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1.6負責中控室的衛生清潔,保持室內干燥,設備、布線排列整齊。
1.7嚴禁非監控人員進入監控室。
1.8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監控時不得擅自脫崗,嚴禁看報刊雜志,聽收音機、打私人電話等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
1.9.1交接班過程中不得中斷工作。
1.9.2交接班登記主要內容包括:
1、交接雙方姓名;
2、交接班時間;
3、監控記錄、異常處理情況;
4、系統運行情況;
5、各種安全工具、消防器材、開關鑰匙及有關工具情況;
6、監控中心衛生維護情況;
7、其他。
1.9.3對每天監控資料記錄保留存檔。
2、圖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記制度。
2.1監控系統圖像實行自動保存,公司重點部位、有毒危險品庫房圖像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其他圖像保存時間不少于6天。
2.2除監控人員以外其他人員需要查看監控圖像需保衛處、保密辦主管批準后,填寫監控信息圖像查看記錄表,對圖像信息的錄制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2.3任何人不得擅自復制、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2.4任何人不得擅自刪除、修改監控系統的運行程序和記錄。
2.5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和攝像設備的位置。
2.1.6任何人不得干擾、妨礙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3、安全保密制度。
3.1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要及時主動設置密碼。
3.2嚴禁將計算機密碼告知無關人員。
3.3未經相關領導批準,監控人員不得將監控數據、軟件及資料復制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3.4未經保衛處、保密辦許可,保衛處以外任何人員不得使用操作監控計算機系統及相關設備。
3.5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3.6對涉及公司秘密、商業秘密和員工個人隱私的圖像信息予以保密。
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1廠內突發停電,或監控系統故障,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工作,監控人員應立即上報保衛處主管領導,組織人員修理,排除故障,安排警衛加強廠內安全巡檢,并及時做好登記。
4.2監控值班人員發現報警應立即上報當班班長,并安排班組人員去報警現場檢查情況,弄清報警原因。現場檢查人員將現場情況報告監控值班人員,監控值班人員視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如火災采取《火災突發應急預案》,人員工傷采取應急救護措施。
4.3如發現外人強制入侵報警(翻越廠區圍墻),監控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當班班長,并組織班組人員到現場阻止入侵,問詢入侵原因,做相關記錄,視情節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通知公安機關。
4.4對監控到的嫌疑人,立即通知巡邏隊員對嫌疑人進行盤查,確定其身份,確保公司的治安穩定。
5、設備使用。
5.1視頻監控系統24小時開機,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關機,非人為關機,監控值班人員應記錄關機原因,并將情況報告值班領導。
5.2紅外報警系統24小時開機設防,工作時間上午8: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8:00時,有警衛隊長負責。非工作時間中午12:00時-14:00時,晚18:00時-次日8:00時由監控室值班員負責操作,班長監督檢查。
6、系統運行安全保障制度。
6.1監控人員要定期對自己的計算機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應及時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報告計算機中心。不得使用來歷不明的u盤或光盤,嚴禁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
6.2計算機中心要不定期地檢查監測系統線路和設備,超出服務期限的設備要及時更換。
6.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中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