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是鄉村的主體,他們保持了鄉村的傳統特色和鄉土文化,是農村社會的基石。農民是傳承農耕文化和鄉土風情的守護者,他們擁有豐富的農業知識和技能,保護和傳承著這一寶貴的文化遺產。農民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積極參與者,他們需要了解市場需求和產品定位,優化農業生產結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農民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案例,希望大家都能為社會公益事業貢獻一份力量。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一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二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制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三
為全面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把功夫下在平時,規范企業日常工資支付行為,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天津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近期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督查,查隱患、補短板、防風險、保支付。
督查內容共包括組織領導、行業管理、制度落實、查處案件、維護穩定等五個方面,并細化工作調度,將適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查處問題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運行情況、排查拖欠風險隱患情況納入統計,全面細致了解工作成效,加強分析研判,推動工作落實。
督查采取書面督查和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天津市各區對照督查內容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天津市人社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辦公廳督查部門組成工作組,通過隨機抽選項目、逐項查看資料、現場組織座談等方式,對靜海區、寶坻區進行實地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指導屬地區舉一反三、及時整改。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將結合歲末勞動用工形勢,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專案督辦,壓緊壓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嚴格在建項目日常管理,有效根治欠薪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四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23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五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六
下面,我將xx區社會救助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做一簡要匯報:
20xx年11月29日,全市社會救助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后,我區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組織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成立巡查隊,開展社會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檢查全、督促到位、物資準備充足,截至目前,全區未發現任何流浪乞討人員凍死、凍傷及社區福利救助機構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會議后,區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王玲區長親自任組長,責成區人社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密切配合,在全區范圍內深入排查農民工欠薪問題。隨后,區政府組織信訪、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檢察、工商、工會及各街道辦事處召開了專題會議,對全區農民工欠薪情況進行了通報,并轉發了《關于在全市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x社﹝20xx﹞298號),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承擔的相應職責,對全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剛才,區政府又召開常務會議,專題傳達學習昨天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安排布置有關社會救助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這都充分顯示和說明了區委、區政府對這兩項工作的高度重視。
(一)社會救助工作
1、關注弱勢群體,全力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養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養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來,共為672戶城市低保對象,490戶農村低保對象,11戶五保對象,共計為2372人發放保障金1326.62萬元。另外,對因病因災造成的87戶困難戶及時給予了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例如:xx辦事處xx災給予救助)
2、加強社會管理,深入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排查救助工作。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積極配合,重點對商貿繁華街、城鄉結合部、立交橋下、涵洞等處實行地毯式排查登記,進行引導救助。12月5日晚與市救助站聯合行動,將流浪在輪胎廠十字口、群英橋涵洞下、太行路蜀灃苑飯店、工業路與塔南路交叉口橋頭、xx大學門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員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過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資,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區民政局還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資儲備工作,隨時準備對尋親不遇、務工不著、離家出走、智障人員及老、弱、病、殘等困難人員實行保護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員87名,無凍死、凍傷現象。
3、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孤兒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對我區11家養老院的生活、安全、衛生等基礎設施及管理制度進行了深入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器材配備不足、餐廳衛生條件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對我區孤兒收養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目前,我區3名孤兒每人每月發放補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親屬撫養,沒有私人收養現象。
(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開展情況
目前,xx區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施工單位15家,涉及農民工1400余人,金額近20xx萬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管理權限規定,其中河南省金廈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為市管范圍,涉及人員1000余人,金額978萬元,已報送市監察支隊。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屬于我區管理,目前已下達詢問通知書。
20xx年,我區共查處案件142起,對13戶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對3戶單位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其中行政處罰2戶,經協調解決138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已支付工資580.35萬元,涉及務工人員1256人。此外,我區還向社會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在信訪局設立了投訴舉報接待窗口,派駐1名人員專職負責接訪,確保一旦發生因拖欠工資而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各相關職能部門能夠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及時解決問題。
1、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個別流浪乞討人員有抵觸情緒,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個別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離開。(例如:居住在塔南路與工業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個別開發商資金鏈斷裂,不能及時發放拖欠工資。(例如:街道辦事處恩村一街南水北調安置小區開發商拖欠工程款1100萬元。目前,我區正協調開發商通過自籌、貸款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快發放農民工工資。)
1、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鼓勵街頭流浪人員自覺進站享受生活,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二是加強巡查力度,動員社區志愿者和熱心群眾積極參與流浪乞討救助,并實行“零報告”制度。三是加大對流浪人員、社會福利機構和農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強化暗訪回查機制,持續開展寒冬送溫暖、節日送溫暖活動,全力避免凍死凍傷,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2、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勞動監察職能,建立長期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二是加強務工就業宣傳教育,增強農民工就業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提高勞動合同的簽約率,增強勞動爭議處理效率。三是加強執法力度,嚴肅處理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對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9家建筑企業,如不能在規定的時限內解決拖欠問題,我們將按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理和處罰,及時遞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匯報完畢,不當之處敬請xx市長和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七
按照2020年寶農民工聯〔2020〕2號文件《關于報送2020年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自評總結的通知》精神要求,xx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結合我鄉實際,立即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清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按照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我鄉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包村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發動各村勞動保障協理員和村級干部切實抓緊該項工作的開展。
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我鄉對涉及的企業、在建和已建施工單位進行一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責任到人責任到頭,發動全鄉包村干部、勞動保障協理員和村組干部主動參與到清查工作中來,采取企業主動匯報與群眾檢舉的方式對轄區內的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認真地清查。
進一步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政策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企業和經營者的培訓教育,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同時指導和幫助農民工知法、學法,通過正確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經過嚴密的部署,對我鄉范圍內的涉及的在建項目、已建項目逐一清查。清查結果顯示我鄉轄區內的企業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履行職責情況:一是按規定繳納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二是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納入本單位目標考核的;三是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落實工資直接支付責任、由總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實行工資款和工程款“兩款分離”辦法和實行“一戶兩牌三表”實名制管理等規定的;四是無拖欠時間久、拖欠數額大、解決難度大的重大拖欠案件;五是按要求參加縣聯席會議、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并報送排查報表的。解決拖欠情況:一是對聯席辦交辦的案件未按規定時限處理或辦結并回復的;二是縣聯席辦交辦函發出后,履行牽頭處理責任;三是未被縣政府或上級部門約談或問責的;四是制定應急預案、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無農民工越級到省進京或到市上縣上討薪。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八
(一)全面推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再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前,實名制管理覆蓋7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二)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
督促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實現月清月結。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前,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90%。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
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到20xx年底前實現全區政府性投資的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零拖欠。
(一)完善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二)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到20xx年底前,實現所有在建工程項目保證金制度全覆蓋。
(三)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企業應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8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一)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完善勞動保障、公安機關、住建、財政、信訪等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二)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
繼續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和不定期督查,進一步暢通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渠道。通過加強日常巡視檢查,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法律規定。對舉報投訴和檢查中發現的欠薪問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在法定期限內快辦快結,做到欠薪案件限時清零。
(三)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惡劣事件。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落實相關部門監管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通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工作,人社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信訪部門負責農民工反映拖欠工資問題的接待辦理,協調督促相關有權處理的職能部門維護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等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解決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結算糾紛、未交工資保證金等源頭問題造成的欠薪案件。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牽頭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查處并嚴厲打擊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等工作。各部門間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全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一)加大對欠薪違法行為的信用懲戒力度。
進一步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全面推進并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減少欠薪隱患。
(二)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九
根據伊寧縣人大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10月12日由我帶領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和教科文衛委、農牧委以及幾名人大代表組成檢查組,分別對伊佳民族服飾有限公司、新特藥業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設項目、伊寧縣服裝家紡產業園,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就縣人民的`政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我縣人民的政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我縣共有工程建設施工項目74個,其中新開工建設項目41個。1-9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317.94萬元。1-9月受理投訴案件60起,結案59起,其中建筑領域工資拖欠案50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032人,追回拖欠勞動者工資978萬元。有效規范和促進了全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調研中發現,我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一)部分企業用工管理和行為不規范。調研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或企業未與工人簽訂合同,相當一部分是口頭約定或者一般的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務工人員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致使權益受到損害。
(二)員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調研中發現,部分企業沒有按照《勞動法》繳納三金、五金,虧待員工工資現象任然存在。
(一)通過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員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拖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
**縣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高度重視在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政策的同時縣政府于203月份專門印發了《**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多次組織由人社部門牽頭各鄉鎮、住建、水務、工信、交運、國土、衛計、教體、文廣等單位組成督察組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了通報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回頭看督查勞動監察中隊依法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舉報糾正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案件及時依法移交公安部門積極配合各部門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和集體上訪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政府性建設項目欠薪應急周轉資金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雖然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做了大量工作和不懈努力,但由于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普遍存在,截止年年底,**仍然有住建部門和各鄉鎮精準脫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部分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約一千萬元。
一、拖欠情況。
(一)渭錦佳苑拖欠農民工工資350人,拖欠金額400萬元。形成拖欠的主要原因是開發商相互之間的利益糾葛導致工程款大量拖欠,需要住建會同我們通過約談等方式督促解決。
(二)渭河印象老年活動中心拖欠30人50萬元,需住建部門會同勞動監察大隊共同督促解決。
(三)源泰建材城拖欠39人27.6萬元,正在督促解決。
(四)蓮峰元明異地搬遷合并招商引資制藥廠項目拖欠200多人480萬元,已籌措到位資金200萬元,剩余資金正通過搬遷農戶貸款解決。
(五)五竹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拖欠130人210萬元,主要原因是22套房屋未落實到戶,解決工資資金需鎮政府銜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共同解決。
(六)新寨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30余人,50萬元。拖欠主要原因是30多套房屋未落實到戶,需鎮政府會同施工總承包企業共同籌措資金解決。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大量存在,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帶隊伍承包工程,導致開發企業(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難以落實。
(二)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施工企業普遍采取平時只給農民工發基本生活費,工程竣工后或春節前結清工資等做法,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極易導致欠薪。同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使農民工在追討工資時往往缺乏證據。
(三)全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成為重要影響因素。當前房地產業和磚廠等勞動密集型房地產下游加工制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工業園區制藥企業也因經營困難程度不同存在拖欠。
(四)保障工資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人社部邱小平副部長在年初答記者問時認為: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執行剛性不足,發揮作用不到位。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用人單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五)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執法能力嚴重不足。
三、采取的措施:
(一)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及勞動用工備案。
一是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簡易勞動合同文本,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
二是實行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由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三是縣人社局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和勞動用工備案等情況的巡視檢查,發現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的`企業,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實行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銀行代發制度。
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它工程款分賬管理。
三是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向縣人社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四是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
(三)完善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繳存,繳存基數為合同價款的3%.
(四)落實了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嚴格執行《**縣政府性建設項目欠薪應急周轉資金制度》,縣財政將縣政府確定的50萬元應急周轉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配合做好政府性建設項目應急周轉資金的管理工作。
(五)加強了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
一是減少政府拖欠。政府投資項目要確保資金來源,應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二是嚴格執行開工許可證制度。
三是加強對違法發包、轉包、分包的監管。
四是加強縣級驗收監管。工程建設項目未經縣人社局向行業主管部門出具未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組織縣級驗收。五是設立維權告示。
(六)嚴格落實聯席會議制度。2017年分別于3、6、11月份召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聯席會議,會議通報單位執行聯席會議決議和職責履行情況,解決制約工作開展的困難和問題,協調處理重大、疑難勞動保障案件。
(七)對于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實行多部門緊密配合,嚴厲打擊。如:2017年11月2日,羅某強、李某云等7人到**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投訴,反映2017年6月至9月份在310國道施工中務工,該工程分包企業為山西陽泉市某建筑公司,法人李某軍,拖欠11人勞動報酬索要未果。**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于當天對此事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羅某強、李某云等人反映情況屬實,且該公司法人李某軍逃匿。**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依法于2017年11月7日向該公司發出《勞動保障監察責令限期支付通知書》,責令李某軍于2017年11月10日11時前全額支付羅某強、李某云2人勞動報酬2.38萬元,在規定的時限內李某軍未履行。2017年11月14日**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將該公司法人李某軍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于2017年11月17日正式立案,并通過網上追逃方式將李某軍從河南信陽抓獲并刑事拘留,**縣人民檢察院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批準逮捕,目前此案正在偵辦中。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一
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北政辦〔20**〕113號)通知精神,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安排專人督促四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摸清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基本情況,現將近期建筑行業清欠工作匯報如下:
20**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全年由局領導帶隊,先后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在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同時,在施工現場重點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及農民工住宿條件、飲食衛生狀況。通過檢查我州建筑行業全年未發現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為發揮好職能作用,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施工企業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材料做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備要件之一,做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對州屬7家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戶,不留死角,情況清楚,底數明確。經自查,20**年我州被檢查7家州屬企業用人情況涉及職工人數為3055人,其中農民工數2515人,簽訂合同人數為2860人(農民工勞動合同)。截至20**年12月底7家州屬企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被檢查的省級及省外建筑企業57家,其中西海鎮建筑工地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家,拖欠農民工工資36萬元,經過協調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24萬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11余萬元,經過我局積極協調,該施工單位與州勞動監*大隊協商達成協議,于20**年1月20日將拖欠農民工工資4萬元轉入州勞動監*大隊賬戶發放。剩余6萬多元因雙方存在勞動爭議,農民工沒有有效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門源縣共檢查用人單位10家,涉及農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資用工單位3戶,涉及農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額413萬元;分別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和青海華偉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東城嘉苑。通過多次協調,目前,已責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全部發清農民工工資220萬元,因開發商逃匿,東城嘉苑拖欠農民工工資事項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祁連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12家,涉及職工人數12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涉及金額192萬元(全部為拖欠農民工);責令12家項目工程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192萬余元。剛察縣20**年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6家,涉案人數2247人,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追討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海晏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3個,通過檢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3家,涉農民工40多人,涉及金額20余萬元,責令3家施工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20余萬元。
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6次,并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項目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期間共散發宣傳資料11000余份,現場咨詢1200余人次,懸掛橫幅4幅,張貼宣傳標語40條,現場接受咨詢60次,接受咨詢人數1400人,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
發揮職能作用,建立維權工作長效機制。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明確責任,建筑企業負責依法做好本企業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將建筑行業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工作作為每年整頓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發生。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全程監控,對問題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把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使我州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和諧海北做出應有貢獻。
1、在檢查和清理中發現,施工企業疏于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分建筑企業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正規工資表,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沒有相應的工資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致使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2、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職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這個法律賦予自己多少權利與義務,導致解決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難度。
3、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相當數量的項目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1、進一步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由清欠轉為治欠。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
2、建立完善建筑企業誠信體系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一律打入黑名單,招標辦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3、進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提高項目單位和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事關農民工切身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后我們將繼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清理與防范并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新的拖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二
尊敬的xxx:
為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按xx市xx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本人鄭重承諾:
1、認真開展對所屬項目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自查自糾,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2、對已經通過包工頭發放的工資,保證監督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中。
3、對尚未發放的工資,保證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
4、資金全部足額發放到位。
5、認真做好農民工的工作,保證不發生因拖欠工資造成農民工投訴或群體性上訪事件。
我單位自愿接受公司勞資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愿承擔法律責任,接受處理和處罰。
承諾人: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三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在"2023年鞍山市二期春季城市綠化工程(二)"招標中,中得第十三標段,工期為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現工程已結束,我公司保證在工期間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行事,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無拖欠情況,如有拖欠情況,我公司愿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處理。
特此保證。
保證人:
日期: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四
尊敬的xxx:
為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按xx市xx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本人鄭重承諾:
1、認真開展對所屬項目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自查自糾,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2、對已經通過包工頭發放的工資,保證監督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中。
3、對尚未發放的工資,保證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
4、資金全部足額發放到位。
5、認真做好農民工的'工作,保證不發生因拖欠工資造成農民工投訴或群體性上訪事件。
我單位自愿接受公司勞資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愿承擔法律責任,接受處理和處罰。
承諾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五
建筑公司承接的xxx項目,我公司分包其勞務。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施工合同,保證工程如期竣工。
二、勞務分包由本公司負責,不得非法轉包。
三、工程款撥付后,配合總包企業及時提供農民工工資花名冊,按合同約定及時給農民工發放工資,保證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得發給“包工頭”個人。否則如出現包工頭攜款逃逸或挪用農民工工資,本公司承擔責任。
四、對農民工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用工檔案,簽訂勞動合同。各班組也要簽訂用工協議,寫清楚施工任務、工程交工驗收時間、勞動報酬等事項。工程完工及時結算,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
五、如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圍堵政府機關或交通要道事件,我公司將積極配合政府解決問題并接受行政處罰。
六、如與總包企業或農民工爭議較大難以協調,同意司法途徑解決。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六
11月10日,太原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全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聯合集中接訪活動,市級人社、住建、城管、交通、水務、園林、教育、衛健、國資、民政、農業農村、公安、法院等部門負責人在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接待大廳統一參與現場接訪,面對面接待來訪群眾,開展政策咨詢,受理解決群眾反映工資支付方面的各類問題。
此次聯合集中接訪活動,是太原市全面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山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切實保障農民工報酬權益采取的一項具體行動舉措。接訪期間,各接訪單位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和監管責任,對群眾反映問題實行聯合接訪、聯合辦案,第一時間核實情況,依法嚴肅查處,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同時以接訪問題為線索,進一步強化保障工資支付源頭治理,全面規范用人單位和建設工程項目用工管理及工資支付行為,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各項制度措施,及時化解拖欠工資風險隱患。
據悉,下一步,太原市還將繼續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和長效長治,壓實工作責任,強化部門聯動,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在太原市務工的`廣大農民工能及時足額領到工資報酬。對符合條件的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按規定將采取向社會公布、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等措施。
當日,太原市各縣(市、區),山西綜改示范區,中北高新區同步開展聯合集中接訪活動。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通用17篇)篇十七
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通知》(桂勞社發[20xx]50號)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印發〈百色市關于解決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若干規定的.通知〉》(百政發[20xx]6號)的精神,為了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本單位在工程建設中,鄭重承諾:
1、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
2、施工單位保證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不拖欠農民工工資。
3、若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時,可從我單位交存的工資保證金中先予支付。
4、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單位愿意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任何處理(處罰)決定。
建設單位全稱(蓋章)。
施工單位全稱(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二〇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