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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一
3.6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為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
合同。
車輛的交付時間為:
4.2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
4.3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為:
4.4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并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車輛行駛證、購臵稅證、年檢牌等。
5.4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對駕駛員不承擔基于勞動關系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范,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
規章制度。
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8天每月剩余天數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9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并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于雙方約定的用途。
6.2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個工作日內及時更換駕駛員。
6.6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并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后終止的,承租人應在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于個工作日內答復對方,并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蕩造成的災難。
8.2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不遲于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于未受不可抗力影響并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9.1.1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于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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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二
出租方:
汽車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
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汽車承租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汽車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一_輛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租賃期自_201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3500_元。(大寫:叁千伍佰元整)。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30000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扣除資金后退還給乙方。押金可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提供整車與行駛證、保險單。
2.協助辦理汽車相關手續,(如年審,保險,環保標等)。
3.如因國家政策無法辦理年審業務,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職責。
1.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含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50萬),年審,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原車原貌歸還。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盜失、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或轉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與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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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四
承租方:
出租方:
為了公司業務需要,出租方將車牌號為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車況:無任何大修記錄和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企業辦公使用。
四、租車形式:租車期間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承擔。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000元,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應提供正規發票。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二)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20xx年x月x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五
甲方:_x身份證號:
乙方:_x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二、雙方約定,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供_x(京_x)一臺給甲方免費使用。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六
企業選擇租車的是因為它具有無須辦理保險、無須年檢維修、車型可隨意更換等優點,以租車代替買車來控制企業成本,企業長期租車。
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租車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供甲方租用,車型:,車牌號:。
1.聯系方式:
1.1甲方聯系方式:(聯系人:)通訊地址:
1.2乙方聯系電話:(聯系人:)。
二、費用支付及租賃期限:
1.租車服務費包含以下內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3.租賃期限:長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在收到承租方服務費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在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按時如數交納租賃服務費。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出租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承租方:
出租方:
為了公司業務需要,出租方將車牌號為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車況:無任何大修記錄和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企業辦公使用。
四、租車形式:租車期間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承擔。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000元,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應提供正規發票。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二)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20xx年01月01日。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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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七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租車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乙方提供車輛供甲方租用,車型: ,車牌號: 。
1.聯系方式:
1.1甲方聯系方式: (聯系人: )通訊地址:
1.2乙方聯系電話: (聯系人: )
1.租車服務費包含以下內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3.租賃期限:長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1.乙方向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在收到承租方服務費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在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按時如數交納租賃服務費。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八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
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汽車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十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補充說明:
1、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5000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甲方于15天內提供出sonata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并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復印件。
2、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1、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1、月租車費包括:
(1)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有關稅費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于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并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后,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1、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7:00――pm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周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100元。
3、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1、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發生車輛事故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并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可要求賠償。
2、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后,本合同隨即終止。
4、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十一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1.1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1.2合同車輛用途:
1.3合同車輛狀況:
1.4合同車輛行駛地域范圍:
第二條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為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1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小寫rmb)。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1.2駕駛員服務費用。
3.1.3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1.4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為:。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1.5其他費用:
3.2合同車輛每月限用公里,超公里費為元/公里,隨租金一并結清。
3.3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月/季)結算,經雙方核對一致后,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為結算期次月日前,采用(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為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為:
4.2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
4.3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為:
4.4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并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車輛行駛證、購臵稅證、年檢牌等。
5.4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對駕駛員不承擔基于勞動關系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范,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8天,每月剩余天數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9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并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于雙方約定的用途。
6.2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個工作日。
6.6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并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后終止的,承租人應在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于個工作日內答復對方,并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蕩造成的災難。
8.2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不遲于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于未受不可抗力影響并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9.1.1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于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十二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
乙方:。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十三
出租方:
汽車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
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汽車承租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通用14篇)篇十四
合同編號:
出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承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1.1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1.2合同車輛用途:
1.3合同車輛狀況:
1.4合同車輛行駛地域范圍:
第二條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為年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1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小寫rmb)。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1.2駕駛員服務費用。
3.1.3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1.4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為:。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1.5其他費用:
3.2合同車輛每月限用公里,超公里費為元/公里,隨租金一并結清。
3.3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月/季)結算,經雙方核對一致后,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為結算期次月日前,采用(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為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為:
4.2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
4.3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為:
4.4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并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車輛行駛證、購臵稅證、年檢牌等。
5.4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對駕駛員不承擔基于勞動關系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范,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8天,每月剩余天數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9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并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于雙方約定的用途。
6.2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個工作日內及時更換駕駛員。
6.6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并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后終止的,承租人應在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于個工作日內答復對方,并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蕩造成的災難。
8.2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不遲于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于未受不可抗力影響并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9.1.1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于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