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務月期間,我們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他人提供幫助。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服務月成功案例,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實踐經驗和靈感。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一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下稱甲方)。
長期向客戶(下稱乙方)提供_________。
電話通信服務,為方便甲、乙雙方辦理通信費用的收、付結算,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辦理話費托收的帳戶必須是_________相關銀行或郵政儲蓄的帳戶,不得為異地帳戶。
二、甲方提供乙方通信費用的收款憑證或電子數據到乙方開戶的郵儲或銀行,乙方委托其開戶銀行或郵儲在收到甲方的通信費用委托收款結算憑證或電子數據后將乙方通信費用的款項轉入甲方指定帳戶,而不必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三、乙方應付甲方的通信費用不得拒付,每月甲方通過乙方開戶的郵政儲蓄或銀行劃款。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的基本劃帳時間內因乙方存款金額不足而劃不到乙方話費款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的通信實行暫停服務處理。乙方需在甲方停機日次日至下一個扣款期前到甲方的現金交費點交納現金。
四、乙方未按時交納通話費用的,甲方自次月_________日起,每日按照乙方應收通信費用的_________%收取滯納金,同時繼續追收乙方所欠通信費用及滯納金。
五、已經劃款轉訖的話費收費發票,乙方屬單位客戶的需自行到開戶銀行領取,乙方屬個人客戶的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通信地址投送,乙方必須填寫準確的通信地址及郵政編碼,此地址必須是_________的通郵地址。因乙方填寫的通信地址不正確或不通而導致乙方收不到話費發票的,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連續欠費_________個月的,甲方將對乙方做欠費銷號處理,此托收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在簽署此托收協議前所產生的所有欠費,甲方可直接從此托收帳戶扣款而無須事先通知乙方。
八、乙方辦理過戶或改號業務后,必須辦理取消此托收協議的手續,否則甲方將繼續從乙方此協議中的托收帳戶扣款,直至乙方辦理取消該協議之日所在計費月止。
九、乙方收費數據以甲方的電腦系統數據為準。
十、乙方每月_________日后可通過撥打甲方_________話費查詢臺自行查詢話費,如對收費有疑問,可撥打甲方服務熱線_________查證。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單位托收客戶應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財務章、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最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正式按下述乙方委托帳戶開始托收。如乙方取消托收或更改下述內容,需重新簽定本協議。
十二、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如有修改或補充,甲方將以業務通知形式在營業廳張貼或以其它書面通知乙方、修改或補充后的協議自通知注明的日期起即為有效,并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三、乙方同意在如下郵儲或銀行帳戶托收_________話費(表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二
鑒于:
c.雙方有意根據本協議中列明的條款從對方購買并向對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開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于該日期左右,甲方應按照附件a的費率向乙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乙方應同樣按照附件b的費率向甲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上述費率應受第4條的調整所約束。附件a中的費率在經甲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乙方后可變更。附件b中的費率在經乙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甲方后可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于文首簽署之日期起生效,雙方的義務亦自此開始。本協議有效期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個月(但受第5條提前終止協議的權利約束)。本協議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后將自動延長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時終止本協議,該方應在該期屆滿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將其終止本協議的意向書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經任一方以上述規定書面終止,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1)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2)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每月發票之間的差額(“結算付款”)應由發票金額較低的一方(“結算應付方”)于不晚于發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發票金額較高的一方(“結算應收方”)。
如果結算應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結算付款,結算應收方(是否應為結算應付方)于到期日因沒有爭議的使用而應付但拖欠的金額應計收月利率1.5%的費用。
本條規定不能被解釋為結算應收方放棄在本協議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結算應收方違約的權利,及終止本協議、行使本協議中或根據法律或衡平原則應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結算應收方自行決定并書面允許的任何寬限期內,向結算應付方開出帳單的結算付款未從結算應付方收到,則結算應收方可以其獨立意志決定部分或全部終止轉播服務。結算應收方保留權利,以向結算應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額過程中產生的律師費及由結算應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論是否提起訴訟。
帳單調整的要求必須在發票日后十五(15)日內作出。被確定為出錯的任何金額將從下個月的結算中劃出。上述調整要求不應成為延遲清算付款的借口。
雙方未就本協議中提供的傳播服務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亦未就適銷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適用性作出保證。
(1)年收入的損失,利潤保留、業務或商譽,及。
(2)雙方違約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務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懲罰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損失或損害。
雙方應賠償并使另一方、其股東、官員、主管、雇員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損失、成本、損害、開支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上述費用的產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由于本協議中傳播服務的安裝、接通、維護、服務或發射故障,包括服務提供方、其雇員、代理及客戶的對傳播服務的任何中斷,服務提供方重大過失或有意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政府規章的行為而導致的除外。
任何一方未被授權作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無權代表對方、以對方名義假設或設定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義務。
本協議項下雙方義務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沒有義務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無法履行(結算應付方的支付行為除外)、損害、損失或任何設備的破壞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災、洪水、勞動糾紛或短缺、公用設施供應縮短、動力喪失、爆炸、內亂、政府行為、供應設備短缺、交通不可獲得、第三方行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雙方不應陳述對方對服務提供方對其客戶提供的服務負有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任何放棄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全部放棄或棄權。
本協議非經雙方另行書面簽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曉或收到對方的定單、售貨確認書貨其他類似文件不構成對本協議的修訂或修改。
各方向對方陳述并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和遞交接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履行已經合法授權,且本協議根據其中條款對雙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約束力的協議。
本協議可簽署若干副本,各副本應為原件并組成一份同樣的協議。
本協議要求及允許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應以書面作出并在實際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論是否實際收到時,則于以一級郵件方式、正確書寫各方的最后知曉的營業地址且附適當郵資投郵之次日,視為以發送。通知應按下列地址發送:
至甲方:
聯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聯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三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并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戶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并在營業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并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并為乙方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5.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技術規范書、國家計委和信息產業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戶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戶改號時間和更改后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20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話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后,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它費用數額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后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
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乙方登記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采取訴訟途徑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它任何組織或個人簽定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布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四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數據通訊業務需要,與乙方共同建設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平臺。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各項協議如下。
1、甲方應向乙方無償提供進入大樓的專線引入孔位及大樓內的井道,方便乙方專線接入。
2、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了解網絡建設、運行和業務開通情況,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戶特殊服務和各項優惠政策。
3、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規定的范圍內,向乙方提出相關的技術支持和要求。
4、甲方負責自備設備的運行維護,并有義務保證乙方設備在用戶端所要求的安全運行環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電信業務從事違法活動。
6、甲方系統內的結算單位需按時足額繳納有關費用,并有權向乙方索取費用詳單。
7、甲方為通信業務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務的權利。
1、乙方應根據國家信息產業部的有關規定開展業務,并對此業務的合法性負責。
2、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通報網絡建設情況和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
3、乙方對自己的網絡進行調整前,以書面形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引起甲方業務中斷時間超過半小時的調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時間進行。乙方應確保專線的正常運行,并負責專線的日常維護和檢修。
4、乙方為保證甲方的業務應用,免費向甲方開放乙方的vpdn-radius服務器及其數據庫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甲方的vpdn-radius與乙方的vpdn-radius服務器的互聯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業務有關的建設與維護中積極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所有管道、桿路、光纜及設備等所有權屬于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供甲方使用。
7、乙方為通信業務的提供者,承擔提供通信網絡服務的義務。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費用的權利,但必須向被收取費用人(使用人單位)提供費用帳單及發票。
9、乙方及其各聯通分公司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基于此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戰略框架協議與交通系統各單位簽訂相應的通訊業務費用合同。
10、若協議期內,如_________數據業務資費上調,甲、乙雙方仍然按原有資費標準執行,折扣優惠按本協議第十一款第二條執行;如資費下調,則在下調資費標費標準基礎上,折扣優惠仍按本協議第十一款第二條執行。
11、此協議是基于_________戰略合作協議條款的基礎上簽訂的'。
無線上網數據業務應用。
開通_________無線上網數據通信業務;。
甲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為:
乙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為:
1、按甲方要求,乙方為省廳、各市各準備_________個用戶數申請號段;。
2、為光纖接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及相應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設備。
2、乙方給交通系統各單位發放_________卡后,自發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備案。
3、乙方要確保_________卡發放的安全,絕不允許_________卡發放到本省交通系統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否則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所產生費用甲方不承擔,引起的法律與經濟后果也由乙方承擔。
4、本省交通系統內的單位名單(見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實施聯系人名單(見附件2)。
開通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業務使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號段,乙方為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開通號段中的號碼后,10個工作日內需通知甲方備案。
2、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天內完成安裝和調試。
3、乙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交通系統各單位的需求設立相應的結算帳號。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出現通信故障時,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時內向甲方聯系人反饋故障處理情況。
5、乙方制定客戶經理作為與甲方的聯系人,全面負責所有系統、程序、線路的安裝、調測和后期服務工作,客戶經理應定期走訪甲方,及時解決甲方的需求,并應保證7×24小時均可聯絡。
6、乙方提供24小時熱線服務電話(_________)。
7、此協議為全省交通系統統一協議,在該系統范圍內一律有效。
8、此協議簽訂生效后,乙方將不再與交通系統各單位簽署在技術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業務網絡連接端口相關的協議或合同。
9、乙方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數據通訊業務號段,不作語音通信用。若產生語音費用,甲方一律不承擔。
1、無線上網費:
自由套餐上網費: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開標準資費省內_________元/小時、省外_________元/小時執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開資費標準,以下各項套餐所包時長或流量為省內資費標準,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內資費的雙倍收?。?/p>
2、折扣優惠:在按以上第1條款標準資費方法計算每個結算帳號的無線上網費后,交通系統各單位_________套餐上網費給予_________優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網費給予_________優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網費給予_________優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優惠折扣(即_________優惠)。
3、各結算單位年上網費(包括包月)在_________萬元以內(包括_________萬元)按第2款折扣優惠;超過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以上部分將給予_________優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統無線上網卡購買費為每張卡_________元。
1、雙方結算人:由乙方下屬分公司分別向交通系統各單位的結算單位進行結算。
2、票據的出具:乙方下屬分公司負責向費用結算的機構出具有效票據。
3、結算日期:以正式開通日為起始日。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完成對其所屬各地市結算單位的結算工作。
按照國家對通信行業收取滯納金的規定標準。
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資費、商業信息,均屬于商業機密,只限于簽約雙方及下屬機構為實現本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內容時內部使用。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復制、傳遞給他方。違反者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今后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雙方同意,將盡最大努力協商解決雙方之間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爭議。如果在出現上述爭議之日起45日后,仍沒有解決并且雙方又無法繼續協商時,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的兩個月內,如任何一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自行延續1年,以此類推。
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的兩個月內,如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時自行解除或終止。
甲方與乙方可以就本協議未盡之事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規定條款的補充說明。
1、乙方應在費用產生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盡快繳納費用,在此期間乙方不得終止為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的服務,否則乙方須賠償一定費用(即免去當次所屬單位應繳費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統各單位不按時向乙方繳納費用,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第十三條(滯納金條款)的規定收取滯納金。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同時取消。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五
合同編號:
甲方:地址:授權代表人:經辦人:
簽署日期
(以下簡稱甲方)。
公章:簽署日期:
乙方: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六盤水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地址:盤縣城關鎮教育賓館4樓授權代表人:經辦人:公章:簽署日期:
1.1“甲方”系指1.2“乙方”系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六盤水市分公司。
2.1甲方的固話、移動業務及互聯網等通信服務由乙方提供;。
2.2乙方提供專線業務、固話語音專用通信等方式以滿足甲方業務需求;。
2.4乙方根據甲方業務需求提供業務接入,具體業務數量及要求,根據甲方需求確定,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開通。
2.5甲方負責內部局域網建設,并提供相應設備與乙方相連,乙方提供技術支持。2.6乙方為甲方項目制定優惠的通信業務套餐。
第三條.雙方權利和義務3.1甲方權利和義務。
3.1.1甲方應合理使用租用的電路,不得將租用的電路轉租給與甲方業務無關的第三方使用。3.1.2甲方應保證其連接到租用電路上的通信設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3.1.3甲方應依照國家主管部門有關資費標準以及雙方達成的協議及時交納電路月租費及產生的語音通信費。3.1.4乙方進行網絡工程建設時,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并委派對口人員與乙方的設計、施工人員聯系。3.1.5甲方今后增加本協議附件以外的電路或對現有電路進行調整時,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3.1.6甲方用戶因在本合同簽署后3個工作日內為乙方的布線及網絡設計施工提供必要的甲方所屬區域施工圖紙。
3.1.7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網絡建設、運營和維護的機房及免費電源供應,以保證乙方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并保證用電的合法性。如乙方需把甲方網絡接入點作為轉接點增加線路的進出,甲方應提供相應配合和便利條件。3.1.8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在甲方的產權范圍及使用范圍內進行光纜、管孔的施工及維護工作,如今后網絡升級,甲方需提供相應的便利和配合。
3.1.9甲方所租用的乙方數據電路的接入端口僅限甲方內部使用,甲方無權私自轉讓或買賣其使用權,更不得將該接入端口的使用范圍擴大到外部。
3.1.10甲方投資界面為:雙方互聯的接入端口以內的甲方通信所涉及到的通信設備,甲方對投資的相關設備擁有產權。
3.1.11甲方維護界面為:甲方負責投資的設備及局域網部分。
3.1.12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務從事違法犯罪、妨礙社會治安的活動。
3.2乙方權利和義務。
3.2.1乙方視甲方為集團大客戶,對甲方在業務受理、電路開通和故障修復等方面給予優惠和優質服務。3.2.2乙方按照本協議的起租時間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技術規格的電路進行施工。3.2.3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各類綜合通信業務的咨詢、組網建議等服務。
3.2.4乙方為甲方提供一點收費服務,由乙方與甲方統一結算甲方及下屬分支機構產生的通信費用。3.2.5乙方負責電路全程連接、調通,并進行測試。
3.2.6乙方對提供的通信線路及設備依據電信行業相關規程和規范進行維護。
3.2.7甲方在接入和使用乙方綜合通信業務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可直接向乙方申告,乙方負責在接到申告后48小時內對故障進行全程處理。并提供客戶經理服務電話:18685890478,客戶服務熱線:10010,提供每周7×24小時故障受理及排除。
3.2.8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新開電路進行端對端測試,并及時將測試結果提交給甲方。電路的開通時間以及雙方在電路開通單上簽字時間為準。新開語音通信業務以實際產生話單日期為準。3.2.9甲方所需提供的接口類型為專線.乙方根據甲方的接口類型進行施工。
3.2.10乙方投資界面為:甲方接入端口以外的所有接入設備、線路等由乙方負責投資建設;由乙方投資建設的設備及線路,乙方擁有產權,甲方擁有使用權。
3.2.11乙方維護界面為:乙方負責投資的設備及線路部分。
第四條.資費標準和付費方式。
4.1甲方所使用的業務服務的標準資費如下:4.1互聯網專線。
4.2、如在合同期內因政府資費政策調整,本合同中所述資費發生變動,經雙方協商并書面認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資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服務的租用費用。
4.3、甲方業務開通后,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乙方方可進行計費。
4.4、業務開通后,在次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12個月的業務費發票。甲方根據乙方的收款發票,在收到發票當月25日前向乙方預支付12個月產生的業務費用??赏ㄟ^支票或銀行劃撥的方式繳納該月通信費。4.5、電路租用費支付方式:
(1)銀行轉賬支付:名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六盤水市分公司,賬號:2410081129200024083,開戶行:六盤水市工商銀行。
(2)由乙方指定客戶經理上門收取(開具轉帳支票,不能開具現金支票或支付現金),或到乙方指定營業廳交取。
第五條.質量保障及故障處理。
5.1乙方提供的服務標準滿足信息產業部頒布的《電信服務規范》,保證甲方使用通信業務安全暢通。5.2乙方對于甲方的通信故障申告處理實行“就近申告,首問負責”制度。5.3乙方按《電信服務規范》的通信質量要求,保證甲方通信業務的安全、暢通。
5.4在合同期內,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電路維修服務;乙方提供的電路出現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故障申告之時起48小時內排除故障(排除不可抗拒力情況下),如乙方不能在承諾時間恢復線路,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進行處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未滿的情況下需要終止使用乙方依據本協議向甲方提供的業務,應提前30天以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提前退租補償(支付標準為該停止使用接入點退租之日起至本協議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間使用費的100%)。
6.2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構成違約行為,由解除或終止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數為甲方年通信費用的一倍,并賠償另一方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方支付欠費金額3‰的滯納金。甲方逾期支付通信費用超過30日,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日內,仍未足額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7.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未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7.2協議主體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協議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共同協商變更或解除協議。7.3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第八條.權利義務的轉讓。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保密。
甲乙雙方對彼此之間相互提供的信息、資料以及本合同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否則承擔經濟的、法律的責任。
第十條.免費條款。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信息,應按雙方約定的通信地址以圖文傳真方式發送或書面提交方式送達。任何一方對其聯系方式的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任何一方有權選擇向鐘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除正在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合同項下的其余權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其它業務。第十三條.合同期限。
本協議的其他條款應不受影響。14.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兩份。
14.4本合同所有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部門負責人。
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乙方:
法定代表:部門負責人: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六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并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戶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并在營業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并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并為乙方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5.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技術規范書、國家計委和信息產業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戶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戶改號時間和更改后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20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話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后,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它費用數額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后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
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乙方登記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蚪K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采取訴訟途徑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它任何組織或個人簽定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布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七
鑒于:
c.雙方有意根據本協議中列明的條款從對方購買并向對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務開始日。開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于該日期左右,甲方應按照附件a的費率向乙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乙方應同樣按照附件b的費率向甲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上述費率應受第4條的調整所約束。附件a中的費率在經甲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乙方后可變更。附件b中的費率在經乙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甲方后可變更。
2.服務期。本協議自雙方于文首簽署之日期起生效,雙方的義務亦自此開始。本協議有效期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個月(但受第5條提前終止協議的權利約束)。本協議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后將自動延長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時終止本協議,該方應在該期屆滿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將其終止本協議的意向書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經任一方以上述規定書面終止,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3.發票。
(1)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2)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4.結算。
每月發票之間的差額(“結算付款”)應由發票金額較低的一方(“結算應付方”)于不晚于發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發票金額較高的一方(“結算應收方”)。
如果結算應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結算付款,結算應收方(是否應為結算應付方)于到期日因沒有爭議的使用而應付但拖欠的金額應計收月利率1.5%的費用。
本條規定不能被解釋為結算應收方放棄在本協議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結算應收方違約的權利,及終止本協議、行使本協議中或根據法律或衡平原則應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5.終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結算應收方自行決定并書面允許的任何寬限期內,向結算應付方開出帳單的結算付款未從結算應付方收到,則結算應收方可以其獨立意志決定部分或全部終止轉播服務。結算應收方保留權利,以向結算應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額過程中產生的律師費及由結算應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論是否提起訴訟。
6.調整。
帳單調整的要求必須在發票日后十五(15)日內作出。被確定為出錯的任何金額將從下個月的結算中劃出。上述調整要求不應成為延遲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證。
雙方未就本協議中提供的傳播服務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亦未就適銷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適用性作出保證。
8.義務的放棄。
(1)年收入的損失,利潤保留、業務或商譽,及。
(2)雙方違約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務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懲罰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損失或損害。
9.賠償。
雙方應賠償并使另一方、其股東、官員、主管、雇員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損失、成本、損害、開支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上述費用的產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由于本協議中傳播服務的安裝、接通、維護、服務或發射故障,包括服務提供方、其雇員、代理及客戶的對傳播服務的任何中斷,服務提供方重大過失或有意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政府規章的行為而導致的除外。
10.無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權作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無權代表對方、以對方名義假設或設定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義務。
11.不可抗力。
本協議項下雙方義務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沒有義務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無法履行(結算應付方的支付行為除外)、損害、損失或任何設備的破壞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災、洪水、勞動糾紛或短缺、公用設施供應縮短、動力喪失、爆炸、內亂、政府行為、供應設備短缺、交通不可獲得、第三方行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雙方不應陳述對方對服務提供方對其客戶提供的服務負有責任。
12.未棄權。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任何放棄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全部放棄或棄權。
13.修改。
本協議非經雙方另行書面簽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曉或收到對方的定單、售貨確認書貨其他類似文件不構成對本協議的修訂或修改。
14.授權的陳述。
各方向對方陳述并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和遞交接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履行已經合法授權,且本協議根據其中條款對雙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約束力的協議。
15.副本。
本協議可簽署若干副本,各副本應為原件并組成一份同樣的協議。
16.通知。
本協議要求及允許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應以書面作出并在實際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論是否實際收到時,則于以一級郵件方式、正確書寫各方的最后知曉的營業地址且附適當郵資投郵之次日,視為以發送。通知應按下列地址發送:
至甲方:
聯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聯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用戶(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服務,保證能順利開通,并提供從安裝之日起年的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年后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設備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賬單只保留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有效。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賬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2)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個航次內收費 元(大寫:);每月在個航次內收費 元(大寫:);每月在個航次以上,從第個航次起收費 元(大寫:)。
2.乙方繳費方式采用以下第種:
(1)同城支票(含);
(2)異地銀行劃賬(收款單位:公司;開戶行:;賬號:);
(3)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折原件或銀行卡在銀行辦理代扣手續,甲方可代理銀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賬單日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 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九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并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戶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并在營業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并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并為乙方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5.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技術規范書、國家計委和信息產業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戶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戶改號時間和更改后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20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話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后,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它費用數額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后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
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乙方登記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采取訴訟途徑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它任何組織或個人簽定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布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_____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并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戶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并在營業場所公布_____項目和資費標準,并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5.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技術規范書、國家計委和信息產業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對超過_____約定期限30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戶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戶改號時間和更改后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20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話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后,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_________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它費用數額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后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
3.超過_____約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乙方登記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蚪K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采取訴訟途徑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它任何組織或個人簽定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布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一
鑒于:
c.雙方有意根據本協議中列明的條款從對方購買并向對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務開始日。開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于該日期左右,甲方應按照附件a的費率向乙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乙方應同樣按照附件b的費率向甲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上述費率應受第4條的調整所約束。附件a中的費率在經甲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乙方后可變更。附件b中的費率在經乙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甲方后可變更。
2.服務期。本協議自雙方于文首簽署之日期起生效,雙方的義務亦自此開始。本協議有效期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個月(但受第5條提前終止協議的權利約束)。本協議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后將自動延長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時終止本協議,該方應在該期屆滿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將其終止本協議的意向書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經任一方以上述規定書面終止,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3.發票。
(1)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2)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4.結算。
每月發票之間的差額(“結算付款”)應由發票金額較低的一方(“結算應付方”)于不晚于發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發票金額較高的一方(“結算應收方”)。
如果結算應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結算付款,結算應收方(是否應為結算應付方)于到期日因沒有爭議的使用而應付但拖欠的金額應計收月利率1.5%的費用。
本條規定不能被解釋為結算應收方放棄在本協議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結算應收方違約的權利,及終止本協議、行使本協議中或根據法律或衡平原則應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5.終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結算應收方自行決定并書面允許的任何寬限期內,向結算應付方開出帳單的結算付款未從結算應付方收到,則結算應收方可以其獨立意志決定部分或全部終止轉播服務。結算應收方保留權利,以向結算應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額過程中產生的律師費及由結算應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論是否提起訴訟。
6.調整。
帳單調整的要求必須在發票日后十五(15)日內作出。被確定為出錯的任何金額將從下個月的結算中劃出。上述調整要求不應成為延遲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證。
雙方未就本協議中提供的傳播服務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亦未就適銷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適用性作出保證。
8.義務的放棄。
(1)年收入的損失,利潤保留、業務或商譽,及。
(2)雙方違約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務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懲罰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損失或損害。
9.賠償。
雙方應賠償并使另一方、其股東、官員、主管、雇員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損失、成本、損害、開支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上述費用的產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由于本協議中傳播服務的安裝、接通、維護、服務或發射故障,包括服務提供方、其雇員、代理及客戶的對傳播服務的任何中斷,服務提供方重大過失或有意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政府規章的行為而導致的除外。
10.無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權作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無權代表對方、以對方名義假設或設定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義務。
11.不可抗力。
本協議項下雙方義務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沒有義務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無法履行(結算應付方的支付行為除外)、損害、損失或任何設備的破壞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災、洪水、勞動糾紛或短缺、公用設施供應縮短、動力喪失、爆炸、內亂、政府行為、供應設備短缺、交通不可獲得、第三方行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雙方不應陳述對方對服務提供方對其客戶提供的服務負有責任。
12.未棄權。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任何放棄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全部放棄或棄權。
13.修改。
本協議非經雙方另行書面簽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曉或收到對方的定單、售貨確認書貨其他類似文件不構成對本協議的修訂或修改。
14.授權的陳述。
各方向對方陳述并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和遞交接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履行已經合法授權,且本協議根據其中條款對雙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約束力的協議。
15.副本。
本協議可簽署若干副本,各副本應為原件并組成一份同樣的協議。
16.通知。
本協議要求及允許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應以書面作出并在實際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論是否實際收到時,則于以一級郵件方式、正確書寫各方的最后知曉的營業地址且附適當郵資投郵之次日,視為以發送。通知應按下列地址發送:
至甲方:
聯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聯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
為了滿足寬帶網用戶使用高科技視頻通信的需要,促進中國互聯網增值業務的發展,_________公司推出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可視電話視頻通信業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視頻通信服務一事,根據國內現時的相關法律、行規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供共同遵照執行:
1.為了保證乙方對甲方的服務質量,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包括姓名(單位用戶則為單位全稱)、出生年月、住址(包括編碼)、身份證號、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在內的客戶資料。若甲方提供的客戶資料虛假或不詳細,乙方保留向甲方要求進一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用戶則為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的權利,必要時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保證對甲方提供的身份資料只作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之用,未經甲方授權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乙方提供的視頻通信服務內容及其價格見乙方網址_________,甲方向乙方申請服務過程中所生成的訂單等文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保證合法地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軟件是乙方及其關聯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甲方只能為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務而使用。甲方不能對其修改、解析或試圖尋找它的源代碼。任何前述的行為及為進一步轉載或重新分發而對本軟件進行復制或仿制給其他服務器或地址的行為都是禁止的。
4.乙方的終端是按照電腦工業標準由新的或相對新的零部件制作的。乙方保證乙方的終端無材料上或工藝上的瑕疵。保修期限為一年,從終端安裝之日起算。具體如下:
(1)由于郵寄給甲方而產生的終端損害包括在保修范圍內。但保修范圍不包括由于外部原因引起的損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濫用、不正確的使用、打開封閉的電話機及視頻通信裝置、電源問題、不按照指令使用、不按照規定檢修、將乙方終端與非乙方提供的設備和網絡連接引起的問題等。
(2)在一年的保修期內,乙方可視具體情形自由選擇是修理終端設備或調換終端設備,但甲方須在保修期內書面通知乙方的技術支持部門方可享受此保修期。
(3)乙方從修理的終端設備上替換下的任何部件都由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使用新部件,也可以使用任何可達到技術要求的部件進行修理。乙方修理或調換設備后,原有的保修期并不相應延長。
(4)乙方對硬件的缺陷或故障所負的責任僅限于在保修期內修理或調換。
(5)如果乙方提供的終端設備被甲方或甲方的雇員或任何其他第三人擅自打開,保修期自動終止。
5.甲方應在規定日期內足額向乙方交納服務費用。逾期除應補交所欠費用外,還應交納違約金(每日按所欠費用千分之三計);逾期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服務;逾期超過三個月,乙方有權終止提供服務,并向甲方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6.若甲方對乙方收取的通信費用存在異議,乙方有責任調查解釋,核實處理。
7.為提高通信質量,乙方可能會對網絡采取擴容、調整、軟件升級等措施。乙方應按有關規定以業務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告知甲方。對因此導致甲方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8.乙方為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服務,當研制出軟件新版本時將對甲方現有軟件進行自動升級。甲方同意乙方作前述自動升級。
9.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和自身能力對通信費用進行控制,甲方月通信費超過選定的信用額時,乙方有權暫停提供部分或全部視頻通信服務,直至甲方繳清已發生費用。
10.乙方應依法保護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害。當司法機關因國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要求協助調查時,乙方可以依法暫停向甲方提供視頻通信服務,暫停期間月租費按規定照常收取。
11.甲方要求停止接受乙方服務時,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后終止本協議。
12.由于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是互聯網增值業務,因此乙方對由于互聯網的狀況引起的諸如不能接通、中斷、音像質量不穩定等不負任何責任。
13.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終端、軟件或服務時,乙方不對其他的服務提供商或任何第三方的行為或過失承擔責任。乙方對小于連續24小時的服務中斷及服務的局限或打斷不負責任。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務提供商對任何故障或過失的責任,僅限于甲方受影響時的服務費用。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務提供商對任何附帶的、懲罰性的或繼起的損害賠償要求(如損失的利益)不負任何責任。
14.對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_____等)及政府行為而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5.本協議如有變更,乙方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布出后一個月內與乙方協商,否則將視為甲方已熟悉并同意本協議的變更。?16.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
1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的解釋權歸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并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戶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并在營業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并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并為乙方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5.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的技術規范書以及工信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戶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戶改號時間和更改后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機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后,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他費用數額%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后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
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乙方登記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蚪K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簽訂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布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免費提供安裝調試服務,保證_________能順利開通,并提供從安裝之日起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一年后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設備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
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只保留三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并可聯系。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2)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收費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折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進行銀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4—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帳單日期;每月的11—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五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用戶(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_____。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只保留三個月。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費用的結算。
1._____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折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代辦銀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4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_____帳單日期;每月的11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六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用戶(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免費提供安裝調試服務,保證_________能順利開通,并提供從安裝之日起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一年后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設備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只保留三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并可聯系。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費用的結算。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收費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折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代辦銀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4—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帳單日期;每月的11—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七
甲方(服務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客戶):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為保護客戶的通信權利,維護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國家保護。
(2)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信服務業務。
(3)有權對本公司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申請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需要變更時,應在一周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蛻魧μ顚懙目蛻糍Y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應使用國家批準的已入網并具有入網標志的用戶終端設備。
(7)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用戶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9)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
(2)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范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后,本公司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并進行再分配。
(4)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他固定電話服務項目。
(5)為便于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戶資料。
(6)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范》為客戶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在營業場所公布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范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并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電話業務受理、咨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免費向客戶提供長途電話詳細清單,并保留半年話費信息。
(9)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碼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戶本人提出申請。
(10)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日告知客戶。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并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后,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本公司發現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不真實的;
(4)逾期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違約責任
1、客戶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后,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接到通知后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后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戶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后為止。
四、證明材料
1、個人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或駕照);單位或商業客戶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
3、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并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并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戶續費,話費用完后用戶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互聯網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郵戳為準)小時即視為用戶已經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后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并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抵觸,從其規定。
九、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分公司。
十、附則
1、 “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固定電話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行簽訂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戶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
通信服務協議(匯總18篇)篇十八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用戶(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服務,保證?????????能順利開通,并提供從安裝之日起???年的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年后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設備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賬單只保留???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有效。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賬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2)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費用的結算。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個航次內收費??????元(大寫:????);每月在??????個航次內收費???????元(大寫:???????);每月在????????個航次以上,從第?????????個航次起收費?????????元(大寫:????????)。
2.乙方繳費方式采用以下第?????種:
(1)同城支票(含?????????);
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日至????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賬單日期;每月的???日至???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