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的工作需要具備良好的人際關系和團隊合作能力,建立穩定的工作關系。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機關單位總結參考,供大家學習借鑒,希望對大家撰寫總結有所啟發。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一
為保守國家和機關秘密,維護本單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領導小組半年檢查一次全機關保密工作,年終進行保密工作總結,對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科室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二
保密是指采取一定的手段和防范措施,以達到保密的目的。大部分保密工作是在重要的政府機關進行的,各種數據和文件都有一定的保密性。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領導小組半年檢查一次全機關保密工作,年終進行保密,對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科室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1、嚴格辦案保密紀律,認真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保密規定,進一步建立和落實辦案保密工作紀律及其責任制。加強對涉案材料、辦案用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u盤、軟盤、移動硬盤等)、密碼傳真機、手機的管理。
2、對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實行統一登記,集中管理。
3、切實加強對領導同志批示件的管理,個人不得保存領導同志的批示件。
4、嚴格遵守“四不準”。不準打聽、了解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情況和案件情況;不準傳播案情或者向案件當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及其親友傳遞消息;不準泄露、擴散有關舉報材料、私自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的情況和舉報材料的內容;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在新聞媒體上披露正在查處的案件情況。
1、所有秘密文件、有關匯報材料的打印,都必須按照領導批準的發送范圍計算印刷份數,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過程中形成的清樣、廢紙,應及時銷毀。復印、翻印、摘錄秘密文件必須經過批準,并將復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樣保管。
2、對各個渠道收到的密件,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簽收、傳閱、借閱、銷毀,無關人員不得拆封。由領導親啟的信訪件只能由領導本人拆閱。
3、秘密文件傳閱由專人傳遞,并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得擴大。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傳遞人員要隨時掌握其流向,傳閱完畢后及時清點收存。
4、嚴格秘密文件借閱登記,規定借閱時間,控制“密級”文件閱知范圍,特別是對標有“密級”文件的外借,須經分管機關的副書記批準。
5、下發、批轉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領導批示件、批轉信訪件等),要嚴格登記制度,集中管理。
1、根據“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處理的計算機必須做到專機專用,一律不準直接或間接與其他機關網、國際互聯網連接。非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嚴禁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嚴禁在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制作、傳遞、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數據以及內部資料。
2、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專人保管,不得橫傳或將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3、不得在計算機硬盤中存貯機密級以上文件,秘密級文件必須采取加密措施。
4、在處理涉密文件、信息時,不得有無關人員在場。
5、處理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涉密文件必須在文中標明密級,密級與正文不得分離。
6、存貯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動存貯設備(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標明密級,并按同級密件屬性進行保管和傳輸,同一移動存貯設備中存有不同密級文件的,按其存貯最高密級文件標密級;存貯過涉密文件的.移動存貯設備,即使已刪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級進行保管和傳輸,嚴禁將其帶出機關或辦案點。
7、信息網的公文傳輸(郵件)僅限于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傳輸信息、文件、通知、報表、材料和數據等。
8、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的維護、更換、維修由辦公室負責,事先必須進行消磁處理,嚴禁私自拿出單位維修。請外單位技術人員到機關維修或維護涉密計算機或網絡,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監督。
9、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計算機、軟盤等)的報廢,需書面報請委局保密領導小組批準,由辦公室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或丟棄。涉密存貯設備的銷毀由辦公室實施,在委局保密領導小組監督下實行不可恢復性銷毀。
1、文印室屬委局機關保密重地,應控制進入文印室人員。室內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各類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計算機、復印機、激光打印機、輕印刷設備維修人員進入文印室要進行嚴格監督。
2、密碼機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領導和省紀委辦公廳總控室報告,由省紀委負責解決;與密碼機相接的計算機出現故障需維修時,一定要將密碼機取下,移出另存并刪除帶有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單獨請人維修。
3、非工作時間或機房內無人時,報警器要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密碼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下班、節假日要做好密碼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各種設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要求登記備案。紀委、監察局印章、紀委機關黨支部委員會印章由辦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機關副書記審批。糾風辦印章由糾風室保管。縣紀委、監察局(含糾風辦)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項的報書記簽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駐室負責。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校對由辦文科室負責。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保證我鎮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以下簡稱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黨委、政府應制定相應的保密規章制度,落實保密措施,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使所有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
第五條各部門人員發現國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時,應當及時制止,舉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機構。
第六條在鎮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建立黨委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黨委辦公室負責。明確一名主任分工負責。配備專職保密員,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保密工作由黨委主要負責人負責。同時設兼職保密干事。各級保密組織的成員和各單位的保密員如有變動,要及時增補,使之健全。
第八條保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對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保密委和同級黨委有關保密工作的指示、規定。
(二)、制定修訂學院的保密規章制度及工作計劃,督促、指導所屬各單位的保密工作。
(三)、開展保密宣傳和保密檢查,及時總結和借鑒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建議有關單位或部門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據情節輕重,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批評通報,直至報請懲處。
(四)、負責審定我鎮的定密、調密范圍和項目,制定嚴格的防范措施,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五)、負責指導、檢查本單位的涉外、科技、機要、通信、宣傳報道、會議、文書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密。
第九條國家秘密的確定。
(一)、工作中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另發、以下簡稱“保密范圍”)確定密級。
(二)、鎮黨委、政府依照規定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應當及時通知有關知悉人員,同時接受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日常工作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十日。
(四)、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請示上級保密部門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的變化即時變更。
第十條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長或縮短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也可以由上級機關決定。
第十一條定密工作的承辦、審核、批準密級的確定由涉及秘密的相關業務部室制定人員具體承辦,部室負責人審核,保密辦負責人批準。
第十二條保密辦公室應建立臺帳制度,及時紀錄各處室產生國家秘密事項的有關情況。
第四章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依據《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國家秘密載體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第十五條所有秘密載體,均屬國家所有,任何個人不得據為私有。工作需要,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妥善保管。涉密人員工作變動或退休時,要認真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屬于絕密事項的秘密載體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門的有關人員或專人使用。
第十七條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條收發秘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第十九條收到秘密載體后,由保密辦負責人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鎮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第二十條復制秘密載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復制秘密載體,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
(二)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三)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第二十一條因工作確需攜帶秘密載體外出,應采取保護措施,使秘密載體始終處于攜帶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攜帶絕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條參加涉外活動不得攜帶秘密載體,因工作確需攜帶的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攜帶絕密級秘密載體參加涉外活動禁止將絕密級秘密載體攜帶出境,確因工作需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批準和攜帶手續。
第二十三條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
第二十四條銷毀秘密載體,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履行清點、登記手續后,送上級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場所集中監銷。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確保秘密信息無法還原。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涉密人員必須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崗前由辦公室對其進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識教育。
第二十六條涉密人員在崗期間,要對其政治態度、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定期考察,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時調離。
第六章涉密會議保密規定。
第二十七條涉及國家秘密的會議,應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明確規定出席、列席范圍,并認真執行簽到制度。會議主持人在會前要向與會人員宣布保密紀律,與會者要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各種工作會議,凡討論、決定的問題屬需要保密的,在未傳達或正式發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條會議印發的密級文件,會議期間應指定專人管理,文件應注明密級、統一編號,并予以登記。會議結束前,要把應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處理;準許帶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錄單,并要求與會者將帶回的文件和目錄登記、保管。
第三十條會議傳達涉密內容,應規定傳達的內定、范圍、時間,與會者不得違反。
第三十一條有涉密內容的會議,與會者要記在保密手冊或專用的記錄本上,會后要嚴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會議要求辦理。
第七章失泄密報告制度。
第三十二條如發生、發現泄密事件,鎮保密委員會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機關。
第八章保密教育檢查制度。
第三十三條鎮保密委員會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職工自覺學習,遵守保密法規,不斷提高教職工的保密觀念和保密法制觀念。
第九章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第三十四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的領導。
第三十五條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保密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問題,年終向上一級保密組織報告工作情況。
第三十六條鎮領導班子,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保密辦負責人對鎮保密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實施上級關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負責監督檢查機關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條保密工作實行“業務工作誰主管,保密工作誰負責”的原則,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領導干部對所分管各業務部門的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要把保密工作納入業務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業務工作時,要對與之相關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業務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要對發展保密技術負起領導責任。要制定規劃,加大投入,積極促進保密工作現代化。
第三十九條領導干部要加強對職工保密紀律教育,對失泄密案件要嚴查處,絕不能徇情袒護,姑息養奸。
第四十條領導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門開展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要率先垂范,帶頭遵守保密法規、制度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及家屬子女。
第十章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條計算機聯網系統應當采取系統訪問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采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數據不得聯網。
第四十三條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采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四十四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計算機信息系統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四十五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保密委員會負責我鎮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崗前保密培訓和嚴格審查,并進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對穩定。
第四十六條秘密文件的閱讀、傳閱、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慎重、準確、安全、保密的原則。
(二)對收發的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等,都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和保密制度,保證不丟失,不泄露,絕密文件,在傳閱過程中,應制定專人負責,盡量減少接觸人員。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需經領導批準。
(四)對于秘密文件,不經上級制文機關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翻印、復制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辦公室應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門窗、卷柜應保證“三鐵”。
第四十七條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歸檔、銷毀。
(一)密秘密文件要實行定期清理、歸檔、銷毀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歸檔每年進行一次,銷毀每年進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記簿開具詳細目錄,向接替的同志辦理移交簽字手續。領導干部調動工作時,應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給辦公室文書,如有欠交的文件,文書有權提出限期交回。
(三)銷毀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刊物等,必須登記造冊。經保分管領導審批后送交上級保密部門指定的場所處理。嚴禁將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出售給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
第四十八條秘密文件的傳送。
(一)傳送秘密文件,須妥善包裝密封,表明密級。
(二)機要員遞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閱,不得離開文件,不得帶著文件到公共場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當面交收件人查點清楚后簽字。
(三)外出工作人員原則上不許攜帶秘密文件,確因工作需要,要經保密負責人批準,辦理登記手續,并對其進行保密教育,確保文件絕對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準用明碼拍發,傳達密級事項(包括數字)不得用普通電話。
第十二章領導干部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條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的規定》精神,以身作則,帶頭執行保密法規和保密制度,保證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條秘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閱辦,不準帶回家中,不要積壓,不要橫傳,閱后及時還交文書。確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閱辦文件的領導同志,必須具有堅固的保密設施,不許給無關的人中閱看。
第五十一條不要隨便將秘密文件堆在辦公桌上,離開辦公室要把文件鎖入辦公桌內,鎖好戶門。
第五十二條不準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的秘密。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私人通信中涉及黨和國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條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
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交文書登記,不得擅自留存,需要傳達時,須履行借閱手續。
第五十四條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認真追查處理。
第十三章文書人員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決做到“十不”,牢固樹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條負責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清點、歸檔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對領導參加各種具體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登記,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條對領導傳閱、借閱的秘密文件,要及時主動地辦理好傳、借閱手續,避免橫傳、積壓、防止帶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場所。如發現文件遺失,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十八條經常提醒領導辦公室是否做到人離門鎖,桌上無秘密文件等;在收繳領導辦公室的報紙、雜志時,要進行檢查,防止夾有秘密文件和材料,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領導注意。
第五十九條發現有泄密問題,及時向保密委員會報告。
第十四章涉密計算機操作人員保密制度。
第六十條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決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條不準泄露計算機處理和存貯的各種秘密信息,不準泄露計算機聯網的軟、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條不準擅自復制系統文件和變更軟件及應用程序。
第六十三條處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條接待外來參觀人員,要做到“三定”:定參觀項目、定接待人員、定介紹內容和口徑。
第十五章保密守則。
第六十五條不該說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說。
第六十六條不該問的國家秘密,絕對不問。
第六十七條不該看的國家秘密,絕對不看。
第六十八條不該記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
第六十九條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國家秘密。
第七十條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第七十一條不向家屬、子女、親友泄露國家秘密。
第七十二條不帶密級文件、材料游覽公共場所和探親訪友。
第七十三條不以任何形式向國外親友和任何外國人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條發現竊密、出賣秘密的,要敢于斗爭,堅決揭露。
第七十五條被上級保密工作部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單位,鎮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負責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七十六條被上級保密工作部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工作者,鎮黨委、政府將比照其他工作先進個人的獎勵標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七十七條對保密工作出現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一)違反保密規章制度,玩忽職守,丟失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對屬于國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閱、抄錄、翻印、攜帶和隱藏擴散國家秘密的。
(四)對盜竊、出賣國家秘密人員或行為知情不報或謊報的。
(五)在危機情況下,只顧個人安危,使黨和國家秘密遭受損失的。
(六)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1、嚴格辦案保密紀律,認真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保密規定,進一步建立和落實辦案保密工作紀律及其責任制。加強對涉案材料、辦案用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u盤、軟盤、移動硬盤等)、密碼傳真機、手機的管理。
2、對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實行統一登記,集中管理。
3、切實加強對領導同志批示件的管理,個人不得保存領導同志的批示件。
4、嚴格遵守“四不準”。不準打聽、了解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情況和案件情況;不準傳播案情或者向案件當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及其親友傳遞消息;不準泄露、擴散有關舉報材料、私自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的情況和舉報材料的內容;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在新聞媒體上披露正在查處的案件情況。
1、所有秘密文件、有關匯報材料的打印,都必須按照領導批準的發送范圍計算印刷份數,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過程中形成的清樣、廢紙,應及時銷毀。復印、翻印、摘錄秘密文件必須經過批準,并將復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樣保管。
2、對各個渠道收到的密件,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簽收、傳閱、借閱、銷毀,無關人員不得拆封。由領導親啟的信訪件只能由領導本人拆閱。
3、秘密文件傳閱由專人傳遞,并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得擴大。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傳遞人員要隨時掌握其流向,傳閱完畢后及時清點收存。
4、嚴格秘密文件借閱登記,規定借閱時間,控制“密級”文件閱知范圍,特別是對標有“密級”文件的外借,須經分管機關的副書記批準。
5、下發、批轉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領導批示件、批轉信訪件等),要嚴格登記制度,集中管理。
1、根據“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處理的計算機必須做到專機專用,一律不準直接或間接與其他機關網、國際互聯網連接。非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嚴禁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嚴禁在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制作、傳遞、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數據以及內部資料。
2、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專人保管,不得橫傳或將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3、不得在計算機硬盤中存貯機密級以上文件,秘密級文件必須采取加密措施。
4、在處理涉密文件、信息時,不得有無關人員在場。
5、處理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涉密文件必須在文中標明密級,密級與正文不得分離。
6、存貯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動存貯設備(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標明密級,并按同級密件屬性進行保管和傳輸,同一移動存貯設備中存有不同密級文件的,按其存貯最高密級文件標密級;存貯過涉密文件的移動存貯設備,即使已刪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級進行保管和傳輸,嚴禁將其帶出機關或辦案點。
7、信息網的公文傳輸(郵件)僅限于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傳輸信息、文件、通知、報表、材料和數據等。
8、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的維護、更換、維修由辦公室負責,事先必須進行消磁處理,嚴禁私自拿出單位維修。請外單位技術人員到機關維修或維護涉密計算機或網絡,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監督。
9、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計算機、軟盤等)的報廢,需書面報請委局保密領導小組批準,由辦公室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或丟棄。涉密存貯設備的銷毀由辦公室實施,在委局保密領導小組監督下實行不可恢復性銷毀。
1、文印室屬委局機關保密重地,應控制進入文印室人員。室內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各類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計算機、復印機、激光打印機、輕印刷設備維修人員進入文印室要進行嚴格監督。
2、密碼機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領導和省紀委辦公廳總控室報告,由省紀委負責解決;與密碼機相接的計算機出現故障需維修時,一定要將密碼機取下,移出另存并刪除帶有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單獨請人維修。
3、非工作時間或機房內無人時,報警器要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密碼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下班、節假日要做好密碼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各種設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要求登記備案。紀委、監察局印章、紀委機關黨支部委員會印章由辦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機關副書記審批。糾風辦印章由糾風室保管。縣紀委、監察局(含糾風辦)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項的報書記簽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駐室負責。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三
為加強保密管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的看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一)不得在非保密場所閱辦、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復制、摘抄、銷毀、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復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四)不得攜帶秘密文件、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
(五)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訊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講話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采訪時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秘密的,應當事先報經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準。
(八)不得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九)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主任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科及人員的保密工作負責,每一位同志都要對自己從事的工作負保密責任。
(十)堅決同泄密行為作斗爭,對已知的竊取或者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匯報,專題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學習保密知識,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體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參加保密工作會議,并認真作好保密工作會議記錄。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保密工作會議,強調科保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人負責。
(二)各科負責人認為本科有關業務應列為秘密內容的,應當及時報綜合科定密。
(三)綜合科應結合安監工作實際,客觀地進行定密,并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四)定密責任人應當根據安監工作的變化,及時調整或解除本單位產生的秘密文件。
(一)文檔人員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規和各項保密制度。
(二)不準在文檔室會客。
(三)凡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及按規定不能公開的文件內容,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經綜合科負責人批準,非文檔人員不準私自將文件帶出文檔室。
(五)丟失文件和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向分管領導。
報告。
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范圍進行傳閱,不準將文件內容隨意泄露給他人,嚴防失、泄、竊密事件的發生。
(二)文件傳閱一律由綜合科負責。對領導閱批的文件,應根據批辦意見和文件規定及時傳閱,特急件當日傳完,普通件七日傳完。傳閱時要本著先急后緩、先主后次的原則,保證辦文質量和效率。
(三)傳閱文件要嚴格手續,做到送出有登記,收回要清點,文件不橫傳。
(四)對領導有批示意見的文件,辦文人員要及時催辦落實,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批文領導匯報,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五)閱文人員應當在辦公室閱讀文件,不得將文件隨意帶出或亂丟亂放,不準從文件傳閱夾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將文件帶回家中。
(六)對涉密文件,必須做到閱后及時上櫥上鎖,確保萬無一失。
(七)傳閱文件要做到勤傳、勤收、勤催辦,不拖、不壓、不誤事。傳閱辦理完畢后,應分類保管。
(一)嚴格文件借閱手續,建立借閱文件登記簿。借閱文件要履行簽字手續,嚴防丟失。
(二)借閱機密以上文件,需經綜合科科長同意。絕密文件只能在綜合科閱讀,不準攜帶外出。借閱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兩天,借閱期滿,經辦人員應當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三)不經批準,借閱人員不能隨意摘錄和復印文件內容。
(四)借閱人員必須愛護文件,不準在文件上隨意涂改、勾劃、損壞,凡造成文件損壞、丟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一)禁止在連接政務網的計算機上連接互聯網。
(二)網絡管理員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時,應當認真審查信息內容,確保信息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經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閱后方可發布。
(三)不得利用網絡傳輸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網絡傳輸涉密信息而導致發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網絡要與非涉密網絡物理分離,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三)禁止在與公眾網絡相連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和傳輸黨和國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撥號連接互聯網。
(四)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玩電子游戲。
(五)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處理涉密信息。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四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湖南省實施若干規定》,增強保密法制觀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同各種失、泄密現象作堅決的斗爭。
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普通郵件中傳達秘密事項和寄發秘密文件。
10、不攜帶秘密以上材料參觀、游覽、探親和出入公共場所。
(一)文件保密。
保密工作人員要按照黨的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指導思想,以《保密法》為依據,堅持“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認真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人員在接收有關文件后,要進行認真的清點、登記,并履行簽收手續。登記的內容包括收發時間、發文字號、標題、密級及份數等。
(2)保密工作人員分發秘密文件、密碼電報均應嚴格履行簽收手續,確實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的收發情況和去向。發給各專委會的文件,由各專委會兼職保密員負責簽收,組織傳閱、保管和清退。密碼電報原則上隨送隨閱隨收,堅持按《密碼電報管理制度》執行。保密工作人員傳閱秘密文件,要嚴格按照擬辦意見傳送閱文人。未經制發機關或本單位主管領導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傳達范圍。確因工作需要,需有關人員閱辦時,應由主管領導批示。送閱的機要文件不橫傳,當天送閱,當天收回。機要文件、收文登記本、分發記錄本應放入專門文件柜保管,不得隨意放置。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拍照、復印、抄傳、借閱保密文件。借閱文件要嚴格履行手續,用后及時送還。復制絕密級文件,應當經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文件,應當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復制機要文件,應當履行登記手續,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復印的文件份數要從嚴控制,多余份數和散頁要及時銷毀;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4)禁止攜帶機要文件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及帶入家中。遇有特殊情況需攜帶機要文件外出時,應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并采取保密措施。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國際聯網,必須實行物理隔離。存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除應放在采取保密措施的環境中外,還應設置開機密碼、屏幕保護等措施并限制文件共享。
(5)保密工作人員和專委會兼職保密員要對秘密以上文件定期進行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積極采取措施,抓緊處理。年終清退后,應當留存的文件按機關檔案工作制度由機要室移交檔案室及時立卷、歸檔;該銷毀的應逐件填好清單,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后,由兩名以上黨員干部負責監銷。嚴禁將機要文件、資料作廢紙出售。
(6)密傳和明傳電報與文件管理辦法相同。
(二)會議保密。
(1)嚴格遵守領導干部保密制度。對市政協黨組會、主席會、主席辦公會和秘書長辦公會的重要會議內容,不得擅自泄漏。
(2)嚴格會議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市政協黨組會、主席會、主席辦公會和秘書長辦公會會場。列席會議的人員,研究完議題后應立刻退場。會議所發資料、文件未帶走的,清理會場時應由保密工作人員收集并處理。
(3)要認真保管好會議記錄,無關人員不得翻閱查看、轉抄、復制。
(4)參加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交保密工作人員或專委會兼職保密員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時再辦理借用手續。
(三)檔案保密。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保密規定和紀律。凡存檔標識屬密級文件(上級規定解密的除外)、電報、資料等,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查閱轉抄。
(2)查閱干部、職工人事檔案,需經分管政工人事領導批準。
(3)加強檔案柜管理。及時搞好防潮、防蟲蛀、防火、防泄密工作。如發生問題要立即報告。
(四)資料保密。
(1)文書資料保密。對有關資料中涉及保密內容的,未經批準不得外傳,不得轉抄。清理時要集中銷毀,不得作廢紙出售。
(2)計算機信息資料保密。對計算機軟盤要加強保管,不得丟失;非共享信息資料不得入網;不得將有密件的磁盤帶出或將載有密件的磁盤外借;參加學習或到外單位復制軟件或帶機外出維修時,均應用新盤,無特殊情況不得攜帶使用過的磁盤;在涉及密級文件、資料的打印、傳送過程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并安裝防護墻;對有關軟盤和硬盤資料要定期檢查是否有病毒,防止有關資料受到干擾破壞;磁盤管理應視同公文管理,按規定保管、傳遞、銷毀。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五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單位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簡稱涉密計算機是指用于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我單位在內網中計算機都屬于涉密計算機必須具有能接受省__部門統一監管的連接互聯網違規報警功能粘貼由省__部門統一制發的密級標識并做好登記備案。
二、涉密計算機原則上專機專用特殊情況需多人使用的由科室、單位指定專人管理。
三、涉密計算機使用及保管場所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保密管理規定的要求確保防護設施的安全可靠。絕密級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機密級以下的便攜式計算機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碼文件柜中。
四、涉密計算機只能在本單位使用嚴禁借給外單位、轉借他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計算機外出的需填寫“涉密計算機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局__領導小組備案逐件登記涉密計算機內的涉密信息。返回時__機構對其攜帶的涉密計算機進行保密檢查以確保涉密計算機的安全。
五、涉密計算機的傳遞按照《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的要求管理。
六、涉密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連入國際互聯網等非涉密網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日常管理人員是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的責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職責如下:。
1、應設置8位數以上的開機密碼以防止他人盜用和破譯開機密碼應定期更改。
2、應在涉密計算機的顯著位置進行標識不得讓其他無關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八、涉密計算機必須配備安全保密查殺病毒、木馬等的國產殺毒軟件。配備的安全產品需經省保密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檢測和安裝、維護。
九、涉密計算機使用的打印機、傳真機等設備按涉密計算機的同等級別進行管理不得與其他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及通訊網絡連接嚴禁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無線功能的信息設備。
十、涉密計算機的維修原則上由信息中心負責。需外送維修的維修前應進行登記將涉密信息備份后徹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儲介質到__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并有保密人員在場。維修完畢后進行核對、技術測試和審查符合有關標準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一、涉密計算機因使用人員崗位變動、使用期滿等原因交回時對涉密計算機進行檢查、確認并做好登記備案、妥善保管需歸檔的應按相關規定歸檔。
十二、不再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準后交__領導小組統一處理確保有關內容和數據不可恢復。禁止將未經技術處理的涉密計算機轉為非涉密計算機或進行公益捐贈。
十三、責任人每半年對涉密計算機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做出文字或電子記錄發現丟失應及時向__部門報告。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信息的硬盤、光盤、軟盤、移動硬盤及u盤等。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具有能夠接受省__部門統一監管的違規連接互聯網報警功能。
二、用于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必須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級粘貼省__部門統一制作的密級標識。
三、絕密級移動存儲介質由單位或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統一保管并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機密級以下移動存儲介質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碼文件柜中。
四、高密級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在低密級的計算機或設備上使用嚴。
禁在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或其他設備上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五、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本單位的涉密計算機或涉密信息系統中使用嚴禁借給外單位、轉借他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的需填寫“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局__領導小組備案逐件登記涉密存儲移動介質內的涉密信息。
六、復制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并賦予不同編號。
七、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傳遞應按《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八、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外送維修或數據恢復必須到__部門指定的維修點并有保密人員在場。
九、移動存儲介質因使用人員崗位變動、使用期滿等原因交回時移動存儲介質進行檢查、確認并做好登記備案、妥善保管需歸檔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連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并按時歸檔。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準后交__領導小組統一處理確保有關內容和數據不可恢復。禁止將未經技術處理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轉為非涉密環境使用或進行公益捐贈。
十一、責任人每半年對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做出文字或電子記錄發現丟失應及時向__部門報告。
涉密網絡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絡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和計算機信息網絡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使用涉密網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該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復制、查閱、傳播反動、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三條網絡管理中心負責對涉密網的統一管理和維護并對網絡運行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其工作同時接受相關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要求。
第四條堅持“控制源頭、加強檢查、明確責任、落實制度”和“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的原則規范和完善信息網絡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強對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硬盤、軟盤、光盤、磁帶等的管理特別是對涉密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明確管理職責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條加強對涉密網上網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強防范意識自覺執行保密法規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監督杜絕網上泄密事件發生。
第六條接入涉密網的計算機必須與非涉密計算機系統實行物理隔離。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要求設有符合要求的開機啟動密碼、系統帳號、屏幕保護、資源共享保護等嚴格的保護措施涉密系統只能安裝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軟硬件設施。
第八條涉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操作管理必要時只與專網相連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脫離網絡。
第九條涉密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互聯網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為加強互聯網發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在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是指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批準提供給國際互聯網站或其他公眾信息網站向社會公開、讓公眾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條互聯網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互聯網站提供或者發布信息必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查批準并應該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實信息登記、審批責任制。
第三條除新聞媒體已公開發表的信息外本單位各科室及相關單位提。
供的上網信息應確保不涉及國家秘密。
第四條本單位任何個人不得利用網站、網頁上開設的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論壇等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
第五條單位內部工作秘密、內部資料等雖不屬于國家秘密但應作為內部事項進行管理未經單位領導批準不得擅自發布。
第六條禁止網上發布信息的基本范圍。
一、標有密級的國家秘密。
二、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政治和經濟穩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經制文單位批準標注有“內部文件資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信息。
四、本部門或單位認定為不宜公開的內部辦公事項。
第七條提供信息發布的單位應履行的職責。
一、對擬發布信息即將向網絡發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國家秘密進行審查。
二、對已發布信息進行定期地保密檢查發現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時向本單位領導或__領導小組報告。
三、接受上級機關和__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單位分管領導應履行的職責。
一、定期對網絡管理人員進行保密法規、保密紀律、保密常識教育增強信息保密觀念和防范意識自覺遵守并執行有關保密規定。
二、建立健全上網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發現國家秘密網上發布的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__部門通報網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情況。
第九條__小組組長單位應履行的職責。
一、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網上發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協助參與涉及多個部門擬發布信息的保密審查。
三、向市委保密委員會報告網上發布信息保密審查中的重要情況。
四、負責對網上發布信息進行經常性保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
補救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時向市委保密委員會報告。
五、協助有關部門對違反規定造成網上泄密的事件依法進行查處。
第十條違反本規定對網上發布信息保密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嚴重后果或安全隱患的要按照規定嚴肅查處。
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為加強我局涉密計算機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按照《國家保密局關于制定涉密計算機維修定點單位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采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采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科室計算機使用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后狀況進行監督并做詳細記錄。
二、各涉密科室應將本科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__領導小組和分管局領導批準到保密局指定的涉密計算機維修定點單位維修。
四、由信息中心負責對辦公計算機軟件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件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六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領導小組半年檢查一次全機關保密工作,年終進行保密,對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科室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1、嚴格辦案保密紀律,認真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保密規定,進一步建立和落實辦案保密工作紀律及其責任制。加強對涉案材料、辦案用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u盤、軟盤、移動硬盤等)、密碼傳真機、手機的管理。
2、對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實行統一登記,集中管理。
3、切實加強對領導同志批示件的管理,個人不得保存領導同志的批示件。
4、嚴格遵守“四不準”。不準打聽、了解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情況和案件情況;不準傳播案情或者向案件當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及其親友傳遞消息;不準泄露、擴散有關舉報材料、私自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的情況和舉報材料的內容;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在新聞媒體上披露正在查處的案件情況。
1、所有秘密文件、有關匯報材料的打印,都必須按照領導批準的發送范圍計算印刷份數,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過程中形成的清樣、廢紙,應及時銷毀。復印、翻印、摘錄秘密文件必須經過批準,并將復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樣保管。
2、對各個渠道收到的密件,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簽收、傳閱、借閱、銷毀,無關人員不得拆封。由領導親啟的信訪件只能由領導本人拆閱。
3、秘密文件傳閱由專人傳遞,并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得擴大。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傳遞人員要隨時掌握其流向,傳閱完畢后及時清點收存。
4、嚴格秘密文件借閱登記,規定借閱時間,控制“密級”文件閱知范圍,特別是對標有“密級”文件的外借,須經分管機關的副書記批準。
5、下發、批轉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領導批示件、批轉信訪件等),要嚴格登記制度,集中管理。
1、根據“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處理的計算機必須做到專機專用,一律不準直接或間接與其他機關網、國際互聯網連接。非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嚴禁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嚴禁在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制作、傳遞、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數據以及內部資料。
2、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專人保管,不得橫傳或將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3、不得在計算機硬盤中存貯機密級以上文件,秘密級文件必須采取加密措施。
4、在處理涉密文件、信息時,不得有無關人員在場。
5、處理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涉密文件必須在文中標明密級,密級與正文不得分離。
6、存貯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動存貯設備(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標明密級,并按同級密件屬性進行保管和傳輸,同一移動存貯設備中存有不同密級文件的,按其存貯最高密級文件標密級;存貯過涉密文件的.移動存貯設備,即使已刪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級進行保管和傳輸,嚴禁將其帶出機關或辦案點。
7、信息網的公文傳輸(郵件)僅限于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傳輸信息、文件、通知、報表、材料和數據等。
8、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的維護、更換、維修由辦公室負責,事先必須進行消磁處理,嚴禁私自拿出單位維修。請外單位技術人員到機關維修或維護涉密計算機或網絡,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監督。
9、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計算機、軟盤等)的報廢,需書面報請委局保密領導小組批準,由辦公室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或丟棄。涉密存貯設備的銷毀由辦公室實施,在委局保密領導小組監督下實行不可恢復性銷毀。
1、文印室屬委局機關保密重地,應控制進入文印室人員。室內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各類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計算機、復印機、激光打印機、輕印刷設備維修人員進入文印室要進行嚴格監督。
2、密碼機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領導和省紀委辦公廳總控室報告,由省紀委負責解決;與密碼機相接的計算機出現故障需維修時,一定要將密碼機取下,移出另存并刪除帶有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單獨請人維修。
3、非工作時間或機房內無人時,報警器要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密碼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下班、節假日要做好密碼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各種設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要求登記備案。紀委、監察局印章、紀委機關黨支部委員會印章由辦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機關副書記審批。糾風辦印章由糾風室保管。縣紀委、監察局(含糾風辦)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項的報書記簽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駐室負責。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保證我鎮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以下簡稱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黨委、政府應制定相應的保密規章制度,落實保密措施,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使所有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
第五條各部門人員發現國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時,應當及時制止,舉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機構。
第六條在鎮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建立黨委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黨委辦公室負責。明確一名主任分工負責。配備專職保密員,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保密工作由黨委主要負責人負責。同時設兼職保密干事。各級保密組織的成員和各單位的保密員如有變動,要及時增補,使之健全。
第八條保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對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保密委和同級黨委有關保密工作的指示、規定。
(二)、制定修訂學院的保密規章制度及工作計劃,督促、指導所屬各單位的保密工作。
(三)、開展保密宣傳和保密檢查,及時總結和借鑒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建議有關單位或部門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據情節輕重,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批評通報,直至報請懲處。
(四)、負責審定我鎮的定密、調密范圍和項目,制定嚴格的防范措施,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五)、負責指導、檢查本單位的涉外、科技、機要、通信、宣傳報道、會議、文書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密。
第九條國家秘密的確定。
(一)、工作中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另發、以下簡稱“保密范圍”)確定密級。
(二)、鎮黨委、政府依照規定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應當及時通知有關知悉人員,同時接受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日常工作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十日。
(四)、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請示上級保密部門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的變化即時變更。
第十條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長或縮短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也可以由上級機關決定。
第十一條定密工作的承辦、審核、批準密級的確定由涉及秘密的相關業務部室制定人員具體承辦,部室負責人審核,保密辦負責人批準。
第十二條保密辦公室應建立臺帳制度,及時紀錄各處室產生國家秘密事項的有關情況。
第四章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依據《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國家秘密載體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第十五條所有秘密載體,均屬國家所有,任何個人不得據為私有。工作需要,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妥善保管。涉密人員工作變動或退休時,要認真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屬于絕密事項的秘密載體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門的有關人員或專人使用。
第十七條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條收發秘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第十九條收到秘密載體后,由保密辦負責人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鎮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第二十條復制秘密載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復制秘密載體,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
(二)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三)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第二十一條因工作確需攜帶秘密載體外出,應采取保護措施,使秘密載體始終處于攜帶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攜帶絕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條參加涉外活動不得攜帶秘密載體,因工作確需攜帶的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攜帶絕密級秘密載體參加涉外活動禁止將絕密級秘密載體攜帶出境,確因工作需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批準和攜帶手續。
第二十三條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
第二十四條銷毀秘密載體,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履行清點、登記手續后,送上級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場所集中監銷。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確保秘密信息無法還原。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涉密人員必須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崗前由辦公室對其進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識教育。
第二十六條涉密人員在崗期間,要對其政治態度、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定期考察,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時調離。
第六章涉密會議保密規定。
第二十七條涉及國家秘密的會議,應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明確規定出席、列席范圍,并認真執行簽到制度。會議主持人在會前要向與會人員宣布保密紀律,與會者要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各種工作會議,凡討論、決定的問題屬需要保密的,在未傳達或正式發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條會議印發的密級文件,會議期間應指定專人管理,文件應注明密級、統一編號,并予以登記。會議結束前,要把應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處理;準許帶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錄單,并要求與會者將帶回的文件和目錄登記、保管。
第三十條會議傳達涉密內容,應規定傳達的內定、范圍、時間,與會者不得違反。
第三十一條有涉密內容的會議,與會者要記在保密手冊或專用的記錄本上,會后要嚴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會議要求辦理。
第七章失泄密報告制度。
第三十二條如發生、發現泄密事件,鎮保密委員會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機關。
第三十三條鎮保密委員會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職工自覺學習,遵守保密法規,不斷提高教職工的保密觀念和保密法制觀念。
第三十四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的領導。
第三十五條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保密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問題,年終向上一級保密組織報告工作情況。
第三十六條鎮領導班子,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保密辦負責人對鎮保密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實施上級關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負責監督檢查機關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條保密工作實行“業務工作誰主管,保密工作誰負責”的原則,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領導干部對所分管各業務部門的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要把保密工作納入業務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業務工作時,要對與之相關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業務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要對發展保密技術負起領導責任。要制定規劃,加大投入,積極促進保密工作現代化。
第三十九條領導干部要加強對職工保密紀律教育,對失泄密案件要嚴查處,絕不能徇情袒護,姑息養奸。
第四十條領導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門開展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要率先垂范,帶頭遵守保密法規、制度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及家屬子女。
第十章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條計算機聯網系統應當采取系統訪問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采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數據不得聯網。
第四十三條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采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四十四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計算機信息系統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四十五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保密委員會負責我鎮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崗前保密培訓和嚴格審查,并進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對穩定。
第四十六條秘密文件的閱讀、傳閱、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慎重、準確、安全、保密的原則。
(二)對收發的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等,都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和保密制度,保證不丟失,不泄露,絕密文件,在傳閱過程中,應制定專人負責,盡量減少接觸人員。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需經領導批準。
(四)對于秘密文件,不經上級制文機關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翻印、復制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辦公室應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門窗、卷柜應保證“三鐵”。
第四十七條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歸檔、銷毀。
(一)密秘密文件要實行定期清理、歸檔、銷毀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歸檔每年進行一次,銷毀每年進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記簿開具詳細目錄,向接替的同志辦理移交簽字手續。領導干部調動工作時,應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給辦公室文書,如有欠交的文件,文書有權提出限期交回。
(三)銷毀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刊物等,必須登記造冊。經保分管領導審批后送交上級保密部門指定的場所處理。嚴禁將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出售給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
第四十八條秘密文件的傳送。
(一)傳送秘密文件,須妥善包裝密封,表明密級。
(二)機要員遞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閱,不得離開文件,不得帶著文件到公共場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當面交收件人查點清楚后簽字。
(三)外出工作人員原則上不許攜帶秘密文件,確因工作需要,要經保密負責人批準,辦理登記手續,并對其進行保密教育,確保文件絕對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準用明碼拍發,傳達密級事項(包括數字)不得用普通電話。
第四十九條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的規定》精神,以身作則,帶頭執行保密法規和保密制度,保證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條秘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閱辦,不準帶回家中,不要積壓,不要橫傳,閱后及時還交文書。確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閱辦文件的領導同志,必須具有堅固的保密設施,不許給無關的人中閱看。
第五十一條不要隨便將秘密文件堆在辦公桌上,離開辦公室要把文件鎖入辦公桌內,鎖好戶門。
第五十二條不準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的秘密。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私人通信中涉及黨和國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條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
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交文書登記,不得擅自留存,需要傳達時,須履行借閱手續。
第五十四條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認真追查處理。
第五十五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決做到“十不”,牢固樹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條負責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清點、歸檔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對領導參加各種具體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登記,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條對領導傳閱、借閱的秘密文件,要及時主動地辦理好傳、借閱手續,避免橫傳、積壓、防止帶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場所。如發現文件遺失,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十八條經常提醒領導辦公室是否做到人離門鎖,桌上無秘密文件等;在收繳領導辦公室的報紙、雜志時,要進行檢查,防止夾有秘密文件和材料,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領導注意。
第五十九條發現有泄密問題,及時向保密委員會報告。
第六十條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決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條不準泄露計算機處理和存貯的各種秘密信息,不準泄露計算機聯網的軟、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條不準擅自復制系統文件和變更軟件及應用程序。
第六十三條處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條接待外來參觀人員,要做到“三定”:定參觀項目、定接待人員、定介紹內容和口徑。
第六十五條不該說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說。
第六十六條不該問的國家秘密,絕對不問。
第六十七條不該看的國家秘密,絕對不看。
第六十八條不該記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
第六十九條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國家秘密。
第七十條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第七十一條不向家屬、子女、親友泄露國家秘密。
第七十二條不帶密級文件、材料游覽公共場所和探親訪友。
第七十三條不以任何形式向國外親友和任何外國人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條發現竊密、出賣秘密的,要敢于斗爭,堅決揭露。
第七十五條被上級保密工作部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單位,鎮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負責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七十六條被上級保密工作部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工作者,鎮黨委、政府將比照其他工作先進個人的獎勵標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七十七條對保密工作出現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一)違反保密規章制度,玩忽職守,丟失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對屬于國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閱、抄錄、翻印、攜帶和隱藏擴散國家秘密的。
(四)對盜竊、出賣國家秘密人員或行為知情不報或謊報的。
(五)在危機情況下,只顧個人安危,使黨和國家秘密遭受損失的。
(六)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是我單位的保密工作領導機構,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員會和保密局的指導下,依照國家保密法規、省市保密規章制度及本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我單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條保密工作要貫徹黨中央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確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針,該保密的堅決保住,該公開的堅決公開,發揮保密工作的服務和保障作用,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秘密等級。
第四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單位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一)上級保密部門或上級其它部門下發的國家秘密載體;。
(二)其它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應該保密的事項。
第五條密級劃分。根據秘密事項的重要程度、接觸范圍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將密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二)機密級。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范圍,又不宜公開的事項,應作為內部事項妥善管理。
第七條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但應當作為內部事項管理,不得擴散:
(二)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措施、內部文件、資料及印章;。
(三)單位主要領導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及其它有關資料。
第三章保密領導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單位設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和指導我單位保密工作。第九條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
(五)制定保密工作計劃,做好保密宣傳和教育工作;。
(六)對涉及國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計算機系統,采取保密技術防范措施;。
(七)監督和檢查保密工作落實情況,指導并組織追查失、泄密事件;。
(八)研究和改進保密工作,努力解決保密工作存在的問題;。
(九)向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局匯報我單位保密工作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事項。
第十條單位配備專(兼)職保密員,主要任務是:
第四章各項保密規定。
第十一條全體干部職工應遵守的保密規定。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事項;。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項;。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事項;。
(八)不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電話、手機、傳真、明碼電報及普通郵件中傳遞或談論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物品等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一)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公文、會議記錄、計算機存儲介質等的定密、變更、解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審查。審查工作必須定期進行,將重點涉密部門的文件資料列為重點審查對象,發現有漏定或錯定密級的必須及時加以提醒和糾正,情況較重、屢教不改的必須嚴肅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予以必要的處分。
(二)公文擬稿時要依法定密。各部門具體承辦人員要根據“誰發文、誰定密”的原則,確定工作中產生的事項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對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擬定密級,并提出定密依據交由單位辦公室審核。
(三)單位辦公室必須確定專人對擬定的公文內容進行審核,同時在文稿審批單密級欄內擬定密級,如屬國家秘密事項,則按所需保密等級定為“秘密”、“機密”或“絕密”,并依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規定》確定保密期限;如系公開事項,則定“無密”;如屬內部事項,則定“內部”,不得使之處于空白。區分的標準和依據是《國家秘密及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
(五)文件密級一經確立,其傳遞、核稿、簽發、蓋印、封發、保管、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必須履行嚴格的登記手續,并按照文件規定的級別、范圍進行傳遞。
第十三條載體和密品管理制度。
(一)各類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的管理必須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
(二)查閱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查閱時原則上不能復制,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原制發機關、保密局和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由專人復制。復制后的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必須嚴格登記,標明復制單位、份數和日期。復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閱辦后按規定立卷、歸檔或清退。
(三)傳閱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須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閱讀范圍;閱讀涉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進行;外出遞送涉密文件過程中,不準辦理與遞送文件無關的事,且必須兩人同行,必要時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資料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于借用當天退回。
(四)傳遞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不準用普通郵件郵寄,不準用沒有加密設施的辦公設備傳輸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必須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并經常檢查保密情況;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或退休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全部移交,并認真辦理移交手續。
(六)各類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應當定期清查、清退。如有涉密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除制發機關規定清退時限的須按時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需銷毀的廢舊文件、資料(包括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須由單位辦公室統一送到上級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銷毀,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四條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制度。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規定,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嚴禁涉密軟件、光盤、u盤、移動存儲介質等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三)計算機應用、管理人員使用具有互聯網訪問權限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絡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和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當發現國際互聯網計算機信息網絡中有涉及國家秘密信息時,應當立即向上級保密部門報告。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要定期備份重要數據,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采用專用光盤、硬盤、u盤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管理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件移交給其他工作人員,調離后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六)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的機房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所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并定期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八)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一般不允許他人參觀和提供對外服務,因特殊情況接待外來人員,要履行審批手續,并明確接觸的范圍和內容,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九)涉密專用計算機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十)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由本單位人員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并確保涉密信息在維修過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備自行維修涉密計算機的,應當委托保密部門認定的涉密計算機維修定點單位進行維修。
(十一)涉密計算機在維修過程中,不得隨意下載、復制或自行處理涉密文件、資料;因維修必須下載、復制或其他方式處理的,須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不擅自保存和擴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圍。
(十二)有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原則上不送定點單位維修,應請定點單位派專人到本單位維修,并指定專人全程監督,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換、報廢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徹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應當委托定點單位清除,沒有徹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不得擅自處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購置涉密計算機,必須滿足國產標準,同時是國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認定的產品。
(十五)涉密計算機委托給非定點單位維修,由此導致泄密事件的,將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公開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四)在無密級的報刊、資料、書籍中不得轉載秘密文件、資料;。
(五)出國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聞媒介的采訪、邀請等各種旨在獲取我國情報信息的活動;在非自愿的情況下,遇到國外新聞記者或有關人員的采訪時,應以外交辭令應對或婉拒。
(四)與會人員一律關閉所攜通訊工具;。
(九)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住所進行保密檢查,不得有文件、筆記本等遺漏。
第五章獎勵與懲處。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或個人由上級保密部門或本單位依照規定給予獎勵或表揚:
(一)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者;。
(二)對泄露或盜取國家秘密的行為進行斗爭或及時檢舉者;。
(三)發現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時,立即采取措施,從而避免或減輕損害程度者;。
(四)在保密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
(五)一貫盡于職守,從事保密工作事跡突出者。
第十八條凡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干部(職工)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九條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但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一)泄露國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
(二)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者;。
(三)雖然泄密情節較輕,但多次泄密或泄密數量較大者;。
(四)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從而造成損害國家利益者。
第二十條泄露國家秘密,情節輕微,認錯態度好的,可以酌情從輕或免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單位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若干規定》,增強保密法制觀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同各種失、泄密現象作堅決的斗爭。
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普通郵件中傳達秘密事項和寄發秘密文件。
10、不攜帶秘密以上材料參觀、游覽、探親和出入公共場所。
(一)文件保密。
保密工作人員要按照黨的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指導思想,以《保密法》為依據,堅持“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認真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人員在接收有關文件后,要進行認真的清點、登記,并履行簽收手續。登記的內容包括收發時間、發文字號、標題、密級及份數等。
(2)保密工作人員分發秘密文件、密碼電報均應嚴格履行簽收手續,確實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的收發情況和去向。發給各專委會的文件,由各專委會兼職保密員負責簽收,組織傳閱、保管和清退。密碼電報原則上隨送隨閱隨收,堅持按《密碼電報管理制度》執行。保密工作人員傳閱秘密文件,要嚴格按照擬辦意見傳送閱文人。未經制發機關或本單位主管領導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傳達范圍。確因工作需要,需有關人員閱辦時,應由主管領導批示。送閱的機要文件不橫傳,當天送閱,當天收回。機要文件、收文登記本、分發記錄本應放入專門文件柜保管,不得隨意放置。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拍照、復印、抄傳、借閱保密文件。借閱文件要嚴格履行手續,用后及時送還。復制絕密級文件,應當經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文件,應當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復制機要文件,應當履行登記手續,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復印的文件份數要從嚴控制,多余份數和散頁要及時銷毀;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4)禁止攜帶機要文件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及帶入家中。遇有特殊情況需攜帶機要文件外出時,應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并采取保密措施。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國際聯網,必須實行物理隔離。存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除應放在采取保密措施的環境中外,還應設置開機密碼、屏幕保護等措施并限制文件共享。
(5)保密工作人員和專委會兼職保密員要對秘密以上文件定期進行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積極采取措施,抓緊處理。年終清退后,應當留存的文件按機關檔案工作制度由機要室移交檔案室及時立卷、歸檔;該銷毀的應逐件填好清單,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后,由兩名以上黨員干部負責監銷。嚴禁將機要文件、資料作廢紙出售。
(6)密傳和明傳電報與文件管理辦法相同。
(二)會議保密。
(1)嚴格遵守領導干部保密制度。對市政協黨組會、主席會、主席辦公會和秘書長辦公會的重要會議內容,不得擅自泄漏。
(2)嚴格會議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市政協黨組會、主席會、主席辦公會和秘書長辦公會會場。列席會議的人員,研究完議題后應立刻退場。會議所發資料、文件未帶走的,清理會場時應由保密工作人員收集并處理。
(3)要認真保管好會議記錄,無關人員不得翻閱查看、轉抄、復制。
(4)參加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交保密工作人員或專委會兼職保密員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時再辦理借用手續。
(三)檔案保密。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保密規定和紀律。凡存檔標識屬密級文件(上級規定解密的除外)、電報、資料等,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查閱轉抄。
(2)查閱干部、職工人事檔案,需經分管政工人事領導批準。
(3)加強檔案柜管理。及時搞好防潮、防蟲蛀、防火、防泄密工作。如發生問題要立即報告。
(四)資料保密。
(1)文書資料保密。對有關資料中涉及保密內容的,未經批準不得外傳,不得轉抄。清理時要集中銷毀,不得作廢紙出售。
(2)計算機信息資料保密。對計算機軟盤要加強保管,不得丟失;非共享信息資料不得入網;不得將有密件的磁盤帶出或將載有密件的磁盤外借;參加學習或到外單位復制軟件或帶機外出維修時,均應用新盤,無特殊情況不得攜帶使用過的磁盤;在涉及密級文件、資料的打印、傳送過程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并安裝防護墻;對有關軟盤和硬盤資料要定期檢查是否有病毒,防止有關資料受到干擾破壞;磁盤管理應視同公文管理,按規定保管、傳遞、銷毀。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保委關于“****科學化”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特制訂本局機關****制度。
一、強化組織領導。從加強對****的領導出發,局機關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并落實一名兼職保密人員從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建立****責任制,局領導班子成員全部簽訂《****責任書》,并填寫《黨政領導干部履行****責任制情況檢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十條保密守則,履行七項****職責。
三、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參加“保密法制宣傳月”的各項活動,組織機關涉密人員除進行在崗保密教育外,還要參與保密部門舉辦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保密紀律等專題教育培訓;并把保密教育納入機關工作人員學習的重要內容,增強做好****的責任意識。
四、搞好文檔管理。切實加強對文件制作、收發、傳遞、閱辦、存儲、銷毀等各個環節的管理,重點落實對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傳遞簽名登記和回收制度,并按《鹽城市涉密載體回收銷毀制度》的規定及時處置。同時,搞好文件整理、歸檔工作。對機關的所有文件按有關規定區分和確定永久、長期及短期等類別,并建立臺帳,實行分類管理。
五、規范信息發布。嚴格管理互聯網上傳信息,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上傳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國家秘密、工作秘密與敏感信息不違規上傳到互聯網和政務外網,并做到上網時按規定配備和使用保密技術檢查軟件和防范設備。
六、加強工作秘密管理。對于非國家秘密,但屬于局機關內部事項、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內劃清界限,責任落實到位,嚴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組織檢查整改。定期開展機關****檢查活動,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好****中的相關問題。
八、搞好上傳下達工作。加強與保密部門的聯系與溝通,互相交流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積極完成保密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九、開展調查研究。不失時機地組織調研活動,對局機關的****進行探討研究,并及時上報****信息;同時注意積累資料,建立機關****資料臺帳。
十、嚴格督查考核。將本制度列入機關崗位責任制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檢查監督,實行年度考核,確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實。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八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校對由辦文科室負責。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
報告。
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九
我了解有關保密法規制度,知悉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本人莊重承諾:
一、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旅行保密義務;
二、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審查;
三、不違規記錄、存儲、復制國家秘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窒息的國家秘密;
五、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六、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簽訂保密承諾書。
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承擔黨紀、政績責任和法律后果。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優化發展環境為目標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特作如下公開承諾:
一、嚴格依法行政。按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以及《行政許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育質量,加快教育發展。
二、規范教育收費。堅持政務公開和校務公開制度。公開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杜絕一切亂收費行為,嚴格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嚴格執行高中階段“三限”政策(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
三、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和落實面向社會承諾工作,限時辦結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工作。
四、優化服務態度。牢固樹立服務理念,以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基層學校和全市教職工為己任。按照簡捷、規范、便民的原則,改進工作態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使機關行政“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
五、關愛弱勢群體。為殘疾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入學“綠色通道”,通過助學金、補助生活費、贈送學習用品等形式,加大扶殘幫困助學力度,確保殘疾適齡兒童入學,不讓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入學或輟學。
六、嚴格考試管理。加強各級各類招生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堅持和完善巡視監督保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查處考試違紀舞弊行為。
八、加強隊伍建設。堅持不懈地加強師德教育,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大力弘揚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管理育人的高尚師德,樹立教育工作隊伍良好形象。
九、加強安全管理。高度重視學校的'安全工作,指導學校強化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技能演練,積極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建設平安校園。
十、加強監督查處。設立并公開投訴電話,熱情接待信訪,認真受理行風投訴,堅決查處教育系統違紀違規行為。及時解決熱點問題,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努力構建平安和諧教育。
投訴接待部門:萬源市教育局辦公室;
投 訴??電 話:8622047;
傳????????真:8627438;
電子?信 箱:#url#
承諾單位:萬源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年五月十日????
為增強xx-x區環保局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強化保密責任,確保國家秘密及工作秘密安全,所有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承諾書》。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簽訂保密承諾書。
若違反承諾,自愿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后果。
xx機關、單位組織涉密人員簽定保密承諾書,此次保密承諾書簽定活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機關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保密意識,強化保密責任,落實涉密人員的保密法律義務,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涉密人員在了解有關保密法規制度,知悉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的前提下,做出以下承諾:
1、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審查。
2、不違規記錄、存儲、復制國家秘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簽訂保密承諾書。
3、涉密崗位的相關人員要進行保密知識教育,要求涉密人員帶頭履行承諾,帶頭學習保密知識,掌握保密技能,真正做到懂保密、會保密、善保密。
4、《保密承諾書》簽訂后,將建立保密承諾檔案,保密承諾執行情況納入干部年度考核內容,對不履行保密義務的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后果。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十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保證我鎮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以下簡稱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黨委、政府應制定相應的保密。
規章制度。
落實保密措施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使所有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
第五條各部門人員發現國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時,應當及時制止,舉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機構。
第六條在鎮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建立黨委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黨委辦公室負責。明確一名主任分工負責。配備專職保密員,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保密工作由黨委主要負責人負責。同時設兼職保密干事。各級保密組織的成員和各單位的保密員如有變動,要及時增補,使之健全。
第八條保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對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保密委和同級黨委有關保密工作的指示、規定。
(二)、制定修訂學院的保密規章制度及。
工作計劃。
督促、指導所屬各單位的保密工作。
(三)、開展保密宣傳和保密檢查,及時總結和借鑒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建議有關單位或部門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據情節輕重,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批評通報,直至報請懲處。
(四)、負責審定我鎮的定密、調密范圍和項目,制定嚴格的防范措施,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五)、負責指導、檢查本單位的涉外、科技、機要、通信、宣傳報道、會議、文書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密。
第九條國家秘密的確定。
(一)、工作中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另發、以下簡稱“保密范圍”)確定密級。
(二)、鎮黨委、政府依照規定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應當及時通知有關知悉人員,同時接受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日常工作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十日。
(四)、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請示上級保密部門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的變化即時變更。
第十條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長或縮短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也可以由上級機關決定。
第十一條定密工作的承辦、審核、批準密級的確定由涉及秘密的相關業務部室制定人員具體承辦,部室負責人審核,保密辦負責人批準。
第十二條保密辦公室應建立臺帳制度,及時紀錄各處室產生國家秘密事項的有關情況。
第四章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國家秘密載體的保密管理依據《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國家秘密載體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第十五條所有秘密載體,均屬國家所有,任何個人不得據為私有。工作需要,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妥善保管。涉密人員工作變動或退休時,要認真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屬于絕密事項的秘密載體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門的有關人員或專人使用。
第十七條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條收發秘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第十九條收到秘密載體后,由保密辦負責人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鎮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第二十條復制秘密載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復制秘密載體,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
(二)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第二十一條因工作確需攜帶秘密載體外出,應采取保護措施,使秘密載體始終處于攜帶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攜帶絕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條參加涉外活動不得攜帶秘密載體,因工作確需攜帶的應當經保密辦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攜帶絕密級秘密載體參加涉外活動禁止將絕密級秘密載體攜帶出境,確因工作需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批準和攜帶手續。
第二十三條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
第二十四條銷毀秘密載體,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履行清點、登記手續后,送上級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場所集中監銷。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確保秘密信息無法還原。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涉密人員必須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崗前由辦公室對其進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識教育。
第二十六條涉密人員在崗期間,要對其政治態度、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定期考察,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時調離。
第六章涉密會議保密規定。
第二十七條涉及國家秘密的會議,應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明確規定出席、列席范圍,并認真執行簽到制度。會議主持人在會前要向與會人員宣布保密紀律,與會者要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各種工作會議,凡討論、決定的問題屬需要保密的,在未傳達或正式發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條會議印發的密級文件,會議期間應指定專人管理,文件應注明密級、統一編號,并予以登記。會議結束前,要把應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處理;準許帶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錄單,并要求與會者將帶回的文件和目錄登記、保管。
第三十條會議傳達涉密內容,應規定傳達的內定、范圍、時間,與會者不得違反。
第三十一條有涉密內容的會議,與會者要記在保密手冊或專用的記錄本上,會后要嚴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會議要求辦理。
第七章失泄密報告制度。
第三十二條如發生、發現泄密事件,鎮保密委員會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機關。
第三十三條鎮保密委員會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職工自覺學習,遵守保密法規,不斷提高教職工的保密觀念和保密法制觀念。
第三十四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的領導。
第三十五條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保密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問題,年終向上一級保密組織報告工作情況。
第三十六條鎮領導班子,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保密辦負責人對鎮保密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實施上級關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負責監督檢查機關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條保密工作實行“業務工作誰主管,保密工作誰負責”的原則,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領導干部對所分管各業務部門的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要把保密工作納入業務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業務工作時,要對與之相關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業務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要對發展保密技術負起領導責任。要制定規劃,加大投入,積極促進保密工作現代化。
第三十九條領導干部要加強對職工保密紀律教育,對失泄密案件要嚴查處,絕不能徇情袒護,姑息養奸。
第四十條領導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門開展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要率先垂范,帶頭遵守保密法規、制度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及家屬子女。
第四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條計算機聯網系統應當采取系統訪問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采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數據不得聯網。
第四十三條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采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四十四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計算機信息系統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四十五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保密委員會負責我鎮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崗前保密培訓和嚴格審查,并進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對穩定。
第四十六條秘密文件的閱讀、傳閱、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慎重、準確、安全、保密的原則。
(二)對收發的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等,都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和保密制度,保證不丟失,不泄露,絕密文件,在傳閱過程中,應制定專人負責,盡量減少接觸人員。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需經領導批準。
(四)對于秘密文件,不經上級制文機關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翻印、復制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辦公室應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門窗、卷柜應保證“三鐵”。
第四十七條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歸檔、銷毀。
(一)密秘密文件要實行定期清理、歸檔、銷毀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歸檔每年進行一次,銷毀每年進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記簿開具詳細目錄,向接替的同志辦理移交簽字手續。領導干部調動工作時,應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給辦公室文書,如有欠交的文件,文書有權提出限期交回。
(三)銷毀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刊物等,必須登記造冊。經保分管領導審批后送交上級保密部門指定的場所處理。嚴禁將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出售給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
第四十八條秘密文件的傳送。
(一)傳送秘密文件,須妥善包裝密封,表明密級。
(二)機要員遞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閱,不得離開文件,不得帶著文件到公共場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當面交收件人查點清楚后簽字。
(三)外出工作人員原則上不許攜帶秘密文件,確因工作需要,要經保密負責人批準,辦理登記手續,并對其進行保密教育,確保文件絕對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準用明碼拍發,傳達密級事項(包括數字)不得用普通電話。
第四十九條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的規定》精神,以身作則,帶頭執行保密法規和保密制度,保證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條秘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閱辦,不準帶回家中,不要積壓,不要橫傳,閱后及時還交文書。確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閱辦文件的領導同志,必須具有堅固的保密設施,不許給無關的人中閱看。
第五十一條不要隨便將秘密文件堆在辦公桌上,離開辦公室要把文件鎖入辦公桌內,鎖好戶門。
第五十二條不準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的秘密。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私人通信中涉及黨和國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條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
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交文書登記,不得擅自留存,需要傳達時,須履行借閱手續。
第五十四條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認真追查處理。
第五十五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決做到“十不”,牢固樹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條負責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清點、歸檔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對領導參加各種具體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登記,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條對領導傳閱、借閱的秘密文件,要及時主動地辦理好傳、借閱手續,避免橫傳、積壓、防止帶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場所。如發現文件遺失,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十八條經常提醒領導辦公室是否做到人離門鎖,桌上無秘密文件等;在收繳領導辦公室的報紙、雜志時,要進行檢查,防止夾有秘密文件和材料,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領導注意。
第五十九條發現有泄密問題,及時向保密委員會報告。
第六十條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決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條不準泄露計算機處理和存貯的各種秘密信息,不準泄露計算機聯網的軟、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條不準擅自復制系統文件和變更軟件及應用程序。
第六十三條處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條接待外來參觀人員,要做到“三定”:定參觀項目、定接待人員、定介紹內容和口徑。
第六十五條不該說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說。
第六十六條不該問的國家秘密,絕對不問。
第六十七條不該看的國家秘密,絕對不看。
第六十八條不該記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
第六十九條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國家秘密。
第七十條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第七十一條不向家屬、子女、親友泄露國家秘密。
第七十二條不帶密級文件、材料游覽公共場所和探親訪友。
第七十三條不以任何形式向國外親友和任何外國人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條發現竊密、出賣秘密的,要敢于斗爭,堅決揭露。
第七十五條被上級保密工作部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單位,鎮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負責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七十六條被上級保密工作部門評為保密工作先進工作者,鎮黨委、政府將比照其他工作先進個人的獎勵標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七十七條對保密工作出現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一)違反保密規章制度,玩忽職守,丟失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對屬于國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閱、抄錄、翻印、攜帶和隱藏擴散國家秘密的。
(四)對盜竊、出賣國家秘密人員或行為知情不報或謊報的。
(五)在危機情況下,只顧個人安危,使黨和國家秘密遭受損失的。
(六)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人作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負責人,了解有關保密法規制度,知悉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莊重承諾:
1、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單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義務,資源接受保密審查,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2、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違規記錄、存儲、復制國家秘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
3、結合本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具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的'文章、著述。
4、與所屬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建立崗位責任制,把保密責任落實到人。
5、有計劃地組織本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培訓,增強所屬工作人員保密意識,掌握必備的保密知識和技能。
6、對所屬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人員辭職、調動、因私出國(境)申請提出意見。
7、對所屬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人員執行保密制度、
遵守保密紀律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8、定期對保密環境和涉密載體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泄密隱患。
9、自己或所屬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人員發生泄密事件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向所在機關、單位報告,決不隱瞞。
發現他人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國家秘密時,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時報告。
10、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簽訂保密承諾書。
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后果。
本《保密責任書》一式四份,簽字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上報一份。
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部門、部位名稱:石嘴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承諾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共石嘴山市委保密委員會主任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寧波市鎮海海雄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
本投標人(承諾人)決定參加鎮海文化藝術中心工程項目投標,我方作為投標人向作為政府投資項目業主的招標人(業主)自愿作出如下承諾保證:
一、投標保廉承諾
本投標人(承諾人)在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的投標活動中,若發生有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本承諾書約定的保廉要求的違法事實和違約行為的,在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愿承擔本承諾書約定的違約責任。
二、投標保廉承諾的責任方式—保廉保證金
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我方提交投標保廉保證金(大寫)壹仟柒佰萬人民幣。
三、本投標人(承諾人)若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愿承擔保廉承諾違約責任:
(一)串標(串通投標報價)行為,具體包括:
1.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
2.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
3.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
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或提供投標咨詢服務;
5.不同投標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單位的資金交納投標保證金;
6.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人辦理投標事宜的或不同投標人與同一投標人聯合投標的;
7.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容出現非正常一致,或者報價細目呈明顯規律性變化;
8.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人員出現同一人的情況;
9.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10.法律法規或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二)掛靠(本投標人以他人名義進行投標)行為,具體包括:掛靠其他施工單位,或從其他單位通過轉讓或租借的方式獲取資格或資質證書,或者由其他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和簽字等行為。
(三)其他違法投標行為。
四、保廉保證金的適用
本投標人(承諾人)如發生上述第三條規定所列的違法事實的,在依法承擔法定責任的同時,愿承擔保廉承諾違約責任:
保廉保證金已退還的,愿按照保廉承諾書的約定標準向招標人支付保廉保證(違約)金,給招標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保廉保證金數額的,愿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廉承諾書發生的糾紛,由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六、保廉承諾書的生效
本保廉承諾書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交付招標人之日起生效。
投標人(承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住所地:浙江省寧波市興寧路46號
電話:0574-8xxxxxxx
二〇xx年十一月一十五日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一、“安全四防”指加強單位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工作。
二、為加強“安全四防”工作,組織安全四防檢查,主持整改四防隱患。
三、安全四防的責任人,負責落實各自的.安全四防工作,主要職責為貫徹消防規章制度;進行防火檢查和防火宣傳教育;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四、為將安全四防工作切實落實到位,社區的主要負責人率領社區巡防員,自覺對本社區進行一次防火、防盜安全檢查。
五、建立義務消-防-隊,一旦發生火情,義務消-防-隊應立即撲滅火源,防止火勢漫延。
六、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妥善管理。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盜情及各種自然險情都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警。
一、?? 要深入群眾認真做好“四防”安全宣傳檢查工作,特別是重點部位要切實加強防范措施,提高群眾的自防意識,依靠群眾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防范于未然,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二、???對樓群院落散居民,必須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任務落實,獎懲落實,使轄區群防群治網絡形成體系。
三、???治保會要定期對本居進行治安巡邏,安全檢查,加強對重大節日的值班,嚴格監督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值班防范工作的落實,認真實行治保主任包面、治保組長包片、治安積極分子包院制度,預防和消除各種治安隱患。
四、???治保會協助派出所對單位,租賃房屋戶簽訂責、權、利三者掛鉤的治安責任書。
五、???治保會監督、檢查警衛室的工作,指導值班人員做好居民區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小區安全。
六、???了解和掌握小區治安防范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見。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工作計劃網發布2019年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計劃,更多2019年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計劃相關信息請訪問工作計劃網工作計劃頻道。
以下是工作計劃網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9年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計劃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為切實增強我單位安全保密能力,全面完成保密工作任務,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為主線,以提高全體干部職工保密觀念和警覺性為目標,全面落實保密工作各項任務,狠抓落實保密措施,嚴防泄密、失密事件發生,確保引洮工程按期建成通水,根據全區保密工作要點,結合我單位實際,現制定本年度保密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密責任。
建立與完善保密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增強保密工作的主動性、嚴肅性。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局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管、辦公室組織實施、股室有人管理的保密工作組織原則,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保密工作計劃,總結經驗,完善措施,確保保密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到實處。
二、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
通過各種形式開展保守國家秘密的思想教育和業務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在新形勢下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保守國家機密,慎之又慎”的思想,同時要糾正“無密可保”和“有密難保”的錯誤認識,增強保密觀念的責任感。
1、認真宣傳貫徹《保密法》及《保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組織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特別是加強檔案工作的保密教育,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正確把握保密工作發展趨勢。
2、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保密法》修訂后的`宣傳工作,使保密宣傳教育向深度、廣度不斷推進和拓展,努力營造保密工作良好氛圍。
3、充分利用會議、簡報、宣傳欄等形式開展保密教育,重點抓好領導干部、各股室重點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保密意識、保密觀念和維護保密安全的自覺性。
4、積極探索宣傳教育的新形式,特別是加強警示教育力度,繼續把保密教育列入領導干部中心組學習內容,同時強化全體干部職工保密工作的宣傳教育。
三、聯系實際,加強管理,搞好日常保密工作。
1、對秘密文件和資料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保管、清退的要求:(1)秘密文件的制作:制作秘密文件過程中堅持起草人擬定密級,核稿人把關,簽發人核定密級;(2)秘密文件資料的收發要有登記,確定專人保管;(3)秘密文件資料的傳遞要辦理簽收、退回手續,對秘密文件資料進行統一保管;(4)嚴格按照保密委要求清退秘密文件,不得出現差錯。
2、對秘密文件和資料的歸檔、銷毀的要求:(1)單位文件資料分類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保管文件資料;(2)對保密要害部位配備鐵門、鐵窗、鐵柜,對文件資料實行統一管理;(3)按規定該銷毀的文件、資料要按時交保密局;(4)對文件資料及時裝訂歸檔。
3、突出重點,加強管理,防患于未然。保密工作應注重加強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時點的管理,平時抓好日常管理,節假日加強值班、守衛,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工作計劃網發布2019年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計劃模板,更多2019年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計劃模板相關信息請訪問工作計劃網工作計劃頻道。
以下是工作計劃網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9年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計劃模板》文章,供大家學習參考!
為切實增強我單位安全保密能力,全面完成保密工作任務,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為主線,以提高全體干部職工保密觀念和警覺性為目標,全面落實保密工作各項任務,狠抓落實保密措施,嚴防泄密、失密事件發生,確保引洮工程按期建成通水,根據全區保密工作要點,結合我單位實際,現制定本年度保密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密責任。
建立與完善保密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增強保密工作的主動性、嚴肅性。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局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管、辦公室組織實施、股室有人管理的保密工作組織原則,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保密工作計劃,總結經驗,完善措施,確保保密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到實處。
二、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
通過各種形式開展保守國家秘密的思想教育和業務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在新形勢下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保守國家機密,慎之又慎”的思想,同時要糾正“無密可保”和“有密難保”的錯誤認識,增強保密觀念的責任感。
1、認真宣傳貫徹《保密法》及《保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組織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特別是加強檔案工作的保密教育,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正確把握保密工作發展趨勢。
2、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保密法》修訂后的宣傳工作,使保密宣傳教育向深度、廣度不斷推進和拓展,努力營造保密工作良好氛圍。
3、充分利用會議、簡報、宣傳欄等形式開展保密教育,重點抓好領導干部、各股室重點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保密意識、保密觀念和維護保密安全的自覺性。
4、積極探索宣傳教育的新形式,特別是加強警示教育力度,繼續把保密教育列入領導干部中心組學習內容,同時強化全體干部職工保密工作的宣傳教育。
三、聯系實際,加強管理,搞好日常保密工作。
1、對秘密文件和資料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保管、清退的要求:(1)秘密文件的制作:制作秘密文件過程中堅持起草人擬定密級,核稿人把關,簽發人核定密級;(2)秘密文件資料的收發要有登記,確定專人保管;(3)秘密文件資料的傳遞要辦理簽收、退回手續,對秘密文件資料進行統一保管;(4)嚴格按照保密委要求清退秘密文件,不得出現差錯。
2、對秘密文件和資料的歸檔、銷毀的要求:(1)單位文件資料分類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保管文件資料;(2)對保密要害部位配備鐵門、鐵窗、鐵柜,對文件資料實行統一管理;(3)按規定該銷毀的文件、資料要按時交保密局;(4)對文件資料及時裝訂歸檔。
3、突出重點,加強管理,防患于未然。保密工作應注重加強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時點的管理,平時抓好日常管理,節假日加強值班、守衛,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