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是我國華北地區的一個省份,地處華北平原,是我國重要的農業、工業和交通樞紐之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河北民俗活動介紹,讓你了解河北的民俗風情。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一
按藝術類報名的考生,應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藝術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藝術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二
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位商人發現并買下了一塊晶瑩剔透,大如蛋黃的鉆石,他請專家檢驗,專家大加贊賞,,但為鉆石中有道裂紋表示惋惜,并說:“如果沒有裂紋切割成兩塊,能使鉆石增值,只是一旦失敗,損失就大了。”怎樣切割這塊鉆石呢?商人咨詢了很多切割師,他們都不愿動手,說風險太大。
后來,一位技藝高超的老切割師答應試試,他設計了周密的切割方案,然后指導年輕的徒弟動手操作。當著商人的面,徒弟一下了就把鉆石切成了兩塊,商人捧起兩塊鉆石,十分感慨,老切割師說:“要有經驗,技術,但更要有勇氣,不去想價值的事,手就不會發抖。”
要求選擇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脫離材料內容及含意的范圍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回顧近幾年課標卷的作文,2009年考查了“彎道超越”,2010年考查了“羅森塔爾效應”,2011年考查了“中國騰飛”,2012考查了“船主和船工”的故事,2013年考查“工匠師傅和徒弟”的故事。可以說,近年來的考題在審題上難度都不大,學生大都有話可說。
1.一脈相承,難度適中。近幾年課標卷均采用了寓言故事的形式進行命題,原因在于,不斷有省份加入課標卷,2013年加入的有甘肅、青海、西藏、貴州,為了平穩過渡,為了保證課標卷的規范性,也為了讓更多新加入的省份適應課標卷,這種沿承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2.角度寬泛,容易發揮。材料提供了四個要素,即商人、專家、老工匠、年輕工匠。從商人的'角度,可以寫“價值”,現實生活中,我們正是考慮到了“價值”才不會貿然行動,從四個人物角度均可以立意。老切割師并不是沒有能力切割,而是因為經歷的事情可能很多,有所顧慮,所以不愿動手,因此可以寫“謹慎”,過度的謹慎會失去良機。年輕的切割師因為有闖勁,所以成功了,所以可以寫“勇氣”,“膽量”等話題。
3.關注提示,準確立意。材料中已經告訴我們了,年輕切割師成功的原因是“經驗”,“技術”,“勇氣”,同時也是因為忘記了“價值”,沒有考慮“風險”。所以我們可以圍繞其中任何一個要素來立意,也可以綜合把握,寫“成功的條件”。
4.合理聯想,綜合把握。作為這道作文題,考生可以聯系“改革開放”,“我們的學習”等,有時候我們放下價值的考慮或許更能成功,因此可以寫“放下才能承擔”。
5.暗含辯證,寫出深刻。任何一件事都不會隨便成功的,年輕的切割師的成功,靠的不僅僅是勇氣,還有知識,技術等,所以考生從這個角度思考,可以從辯證的角度想問題,讓問題更為深刻。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三
一是志愿設置形式不同。目前的志愿是由一個學校加若干專業組成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首先選擇學校,然后再從選報的學校中選擇專業。改革后,志愿由一個專業(類)加一個學校組成,學校的招生專業(類)被分成若干個志愿單位,考生可以充分考慮自己的專業興趣來確定填報的志愿,尊重了考生的專業選擇權。
二是志愿設置數量不同。與其他大多數省份相比,我省考生數量和招生高校數量較多,改革后一個專業(類)加一個學校就是一個投檔單位,因此志愿設置的數量將相應增加。
三是投檔線不同。“學校+專業”模式下,以學校為投檔單位,每一個學校只有一條投檔線。而改革后,投檔直接投到專業上,同一學校內會出現不同專業(類)的多條投檔線,各專業(類)之間的投檔線可能會存在較大的差異。
填志愿選學校的方法。
評定學校水平。
大部分考生和家長只看校友會和軟科等大學排行榜,其次這種做法很不科學。大學排行榜只能綜合評價學校整體水平,有的甚至包含校園建筑等條件。評價學校的教學科研水平可以看準這幾個標準:1.學校有沒有博士點,多少個博士點,你選報的專業有沒有博士點;2.有沒有國家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品牌專業等國家級平臺;3.教育部學科評估分數是多少。
選擇學校所在城市。
一線城市或者東部沿海城市和二三線城市的優劣勢很明顯,孩子在一線城市學習生活,都會比較便利,資源相對較多,見識也會相對廣泛。其實本科階段實習和兼職帶來的收獲也很多,在經濟更發達的城市這些工作機會也多。
充分了解學校的硬件和軟件條件。
這中間包括學校圖書館怎么樣,宿舍條件怎么樣,有沒有空調暖氣,學習氛圍如何,師資力量如何,男女比例什么樣。這些都作為參考條件列入選擇范圍。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四
《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已經2013年8月29日省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詳細條例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供熱管理,規范供熱用熱行為,節約能源和資源,減少污染物排放,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促進供熱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供熱規劃、建設、經營、設施保護和用熱活動以及相關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供熱事業應當遵循統一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節能環保、規范服務的原則。
第四條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的供熱用熱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以下統稱供熱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用熱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價格、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供熱用熱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供熱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先發展熱電聯產和大型區域鍋爐等集中供熱方式,鼓勵利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供熱事業,推廣應用節能、高效、環保、安全的供熱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供熱專項規劃制定城市供熱管網建設計劃和老舊供熱管網改造計劃,并分步實施。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供熱應急保障制度,提高供熱應急保障能力,應對供熱突發事件。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分別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供熱應急預案。
出現供熱中斷等突發事件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應急措施,盡快恢復供熱,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章規劃建設。
第七條供熱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供熱專項規劃,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實施。
經批準的供熱專項規劃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八條供熱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供熱專項規劃,合理安排熱源和管網布局,使其與不斷增長的城市居住規模相適應。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的區域內,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鍋爐,應當拆除,并將供熱系統接入集中供熱管網。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變賣熱源設施。確需拆除、遷移、改建、變賣熱源設施的,應當提前60日向當地供熱主管部門報告,并提供替代熱源設施,保障用戶的用熱權益。
第九條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應當符合供熱專項規劃,并依法辦理工程項目審批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90日內,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建設工程檔案。
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其安全和環保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條利用集中供熱的建設工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根據供熱專項規劃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確定的供熱方式和技術要求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城市新區建設和舊區改造,應當按有關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供熱設施,或者預留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用地。
預留的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未經法定程序調整,不得改變用途。
第十二條供熱工程需要穿越地下、地上空間或者建筑物、構筑物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相關建筑或者設施損壞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修復;無法修復的,應當經過評估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承擔供熱系統保修期內的維修、調試等保修責任。
供熱系統的保修期不得低于2個供熱期;保修責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熱系統的保修期不受2個供熱期的限制。
供熱系統的保修期,自正式投入運行之日起計算。
第十四條利用集中供熱的建設工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繳納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工程建設費,將其納入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向房屋購買者另行收取。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工程建設費專項用于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和換熱站等供熱設施的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工程建設費的收取和管理辦法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供熱管理。
第十五條供熱應當實行管網、換熱站、用戶一體化經營管理體制,由供熱單位直供到戶。尚未實行一體化經營管理體制的,有關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取消由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自行管理換熱站的模式。
多熱源供熱的應當實行聯網運行。
第十六條從事供熱經營活動應當取得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并按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供熱。
第十七條申請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設項目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供熱專項規劃要求,并竣工驗收合格;。
(二)有穩定的熱源和政府批準的經營區域;。
(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償債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四)有完善的經營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經過供熱專業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
(六)有健全的供熱事故搶險預案,并配備專業的搶險搶修人員、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
第十八條申請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應當核發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供熱單位與熱用戶應當依法簽訂供用熱合同。
合同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供熱面積、供熱起止時間、溫度標準、收費標準、繳費時間、結算方式、供熱設施維護管理界限、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熱用戶應當按供用熱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熱費。逾期未繳納熱費的,供熱單位可以向用戶發出催繳通知書,用戶自收到催繳通知書滿15日仍未繳納的,供熱單位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用熱權益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限熱或者停止供熱,并向供熱主管部門備案。
對首次納入供熱管網的新建房屋實行整體供熱,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熱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第二十一條供熱起止時間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供熱單位應當按確定的起止時間供熱,不得擅自變更。
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在開始供熱時間15日前具備供熱條件。如遇異常低溫情況,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供熱或者延期停熱,并對提前供熱或者延期停熱發生的費用給予相應補貼。
第二十二條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熱用戶臥室、起居室(廳)和衛生間的室溫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溫應當符合國家住宅設計規范的要求。
非居民熱用戶的室溫執行國家標準或者由供熱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三條熱電聯產或者大型區域鍋爐等熱源單位應當具有備用熱源。
電力調度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以熱定電的原則,合理制定供熱期熱電聯產機組的電力生產、供應計劃,滿足居民采暖熱負荷需求,不得以電量指標限制熱電聯產機組對外供熱。向供熱單位供應水、電、燃氣等單位,應當保障供應,不得擅自中斷。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未經供熱主管部門批準,熱源單位、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在當年供熱開始之日起6個月前向當地供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經批準停業、歇業的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對供熱范圍內的熱用戶、熱費以及設施管護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并在當年供熱開始之日起3個月前與承接的供熱單位完成供熱設施及技術檔案、用戶資料、熱費等事項的交接工作,同時書面告知供熱主管部門。
第二十五條對于擅自停業、歇業、棄管以及被依法注銷或者吊銷供熱經營許可證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他供熱單位臨時接管。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擅自停業、歇業、棄管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章供熱計量。
第二十六條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應當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進行建筑節能改造的,應當同步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
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熱單位應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第二十七條新建建筑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的購置及安裝費用應當納入開發建設成本,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開發建設單位出資、銀行專戶監管、供熱單位使用、供熱主管部門監督的原則,建立新建建筑供熱計量資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開發建設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合同中應當包含建筑物熱力入口、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的技術指標、質量標準,明確開發建設單位建筑節能質量責任和供熱單位對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溫度調控裝置的購置、安裝、管理責任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供熱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
供熱單位應當與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的生產銷售單位簽訂合同,雙方就產品質量、售后服務、保修內容、保修年限、保修費用以及因產品質量造成的賠償責任等事項在合同中約定。
供熱計量裝置、室溫調控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生產銷售單位負責維修更換。保修期外,由供熱單位負責維修更換,費用納入供熱成本。人為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維修更換費用。
第三十條開發建設單位組織供熱計量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通知供熱單位參加;未經驗收或者驗收發現未按規定施工、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一條實行供熱計量收費的.熱用戶,熱費按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方式計收,具體標準和辦法由設區的市、擴權縣(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熱單位不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熱用戶可以按面積收費標準的85%繳納熱費。
第三十二條用于熱費結算的熱計量表應當依法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強制檢定,檢定合格后方可安裝使用。熱計量表使用期間,應當按有關規定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供熱用熱雙方對熱計量表的準確度發生爭議時,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檢定費由責任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供熱單位應當加強供熱設施節能減排管理,對于能效低、污染重的超標設備應當進行節能改造,使其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制定供熱系統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制度,對供熱單位能耗實行在線監測。
第五章用熱服務。
第三十四條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按規定保證正常、穩定、連續供熱;供熱單位應當建立供熱服務承諾制度,向社會公開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辦事程序,公開收費標準和投訴電話,在供熱期間實行24小時不間斷服務;發現問題或者接到投訴,應當及時處理。
供熱單位工作人員在入戶抄表和對熱用戶室內供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時,應當向熱用戶出示有效證件,文明服務。
第三十五條熱價實行政府定價。制定和調整居民熱價,設區的市、擴權縣(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用戶和供熱單位等有關方面的意見,并采取措施減少對低收入用戶用熱的影響。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供熱價格或者供熱服務收費,熱用戶有權拒付。
第三十六條供熱單位不得因部分熱用戶欠繳熱費,停止向相鄰熱用戶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準。
熱費不得實行與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捆綁收取,不得因不繳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而拒收熱費和限制用熱。
第三十七條供熱期間熱源單位、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熱;因設備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熱的,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及時通知熱用戶,并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報告供熱主管部門。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上的,供熱單位應當依據停供時間相應減收熱用戶熱費。
第三十八條熱用戶有權就經營收費、供熱質量、供熱服務等事項向供熱單位、供熱主管部門咨詢或者投訴;供熱單位、供熱主管部門接到咨詢或者投訴后應當即時答復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九條供熱單位應當建立熱用戶室溫檢測制度。
熱用戶認為室溫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單位反映。供熱單位應當在接到反映后12小時內提供測溫服務,測溫結果由雙方簽字確認。熱用戶與供熱單位對室溫達標有爭議的,可以委托具備室溫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室溫不達標的,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
室溫檢測辦法由供熱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制定。
第四十條在不影響其他熱用戶正常用熱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熱用戶要求整個供熱期暫停供熱或者恢復用熱的,應當在供熱開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熱單位辦理相應手續,供熱單位應當采取措施滿足符合報停條件用戶的暫停供熱或者恢復用熱要求。
第四十一條對熱用戶申請暫停用熱的,由設區的市、擴權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否收取熱費。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擴權縣(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供熱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二條熱用戶的供熱設施發生異常、泄漏等故障時,應當及時向供熱單位報修,并承擔維修、更新的相關費用;供熱單位工作人員在搶修、維修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熱用戶財產損失的,供熱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熱用戶原因造成損失的,由熱用戶承擔責任。熱用戶室內裝修遮擋供熱設施影響維修搶修的,熱用戶應當配合拆除并自行恢復。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并完善供熱保障機制,對優撫對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用戶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按有關規定實行熱費減免優惠。
第六章設施管理。
第四十四條居民熱用戶戶外供熱設施和戶內共用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居民熱用戶的戶內非共用供熱設施由熱用戶負責維護,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換供熱設施的費用由熱用戶承擔。
非居民熱用戶的供熱設施管理責任,由供熱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五條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對其運營管理的供熱設施,應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和更新改造,保證供熱設施設備完好和安全運行。重要供熱設施應當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定期檢驗、移裝、報廢、能效指標等,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拆除、損壞供熱設施和供熱安全警示標志。
第四十六條供熱單位對供熱設施進行改造時,應當執行施工規范和國家有關規定。熱用戶應當予以配合,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支持。
第四十七條建設單位從事工程建設,不得影響供熱設施安全。在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或者供熱單位查明有關地下供熱管線的情況。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供熱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協商制定安全保護施工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造成供熱設施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供熱單位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賠償相應損失。
第四十八條熱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室內供熱設施上安裝換熱裝置;。
(二)從供熱設施中取用供熱循環水;。
(三)未經供熱單位同意,擅自改動供熱管道、增設散熱器或者改變用熱性質;。
(四)在供熱管道上安裝管道泵等改變供熱運行方式;。
(五)改動、破壞供熱計量及溫控設施;。
(六)擅自擴大用熱面積、改變房屋結構影響供熱效果;。
(七)其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熱用戶實施前款行為導致室溫達不到標準的,供熱單位不承擔責任。給其他熱用戶或者供熱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在供熱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保護距離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敷設管線;。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樁;。
(三)堆放垃圾、雜物或者危險廢物;。
(四)利用供熱管道和支架敷設管線、懸掛物體;。
(五)排放污水、腐蝕性液體或者氣體;。
(六)在供熱管道穿越河流標志區域內拋錨或者進行其他危害供熱管道安全的作業;。
(七)爆破作業;。
(八)其他可能危害供熱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五十條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制定供熱事故搶險搶修應急預案,建立與保障供熱安全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信設備,在供熱期內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第五十一條熱源單位、供熱單位發現供熱事故或者接到供熱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搶險搶修,并按規定及時報告供熱主管部門。對影響搶修的其他設施,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應急處置和必要的現場防護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可以先行組織施工,后期補辦有關占道、道路開挖等審批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拒絕搶修供熱設施。對于阻撓、拒絕搶修供熱設施的行為,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可以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予以處置,當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供熱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變更經批準的供熱專項規劃的;。
(二)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
(三)未依法履行對熱源單位、供熱單位的監督職責的;。
(四)未依法受理有關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投訴以及發現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的;。
(五)其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規定予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三)擅自移動、覆蓋、拆除、損壞供熱設施和供熱安全警示標志、有第四十八條或者第四十九條規定禁止行為的,對個人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熱源單位或者供熱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給熱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或者歇業的;。
(三)在供熱期間未安全、穩定、連續、保質保量供熱或者擅自停止供熱的;。
(四)因部分熱用戶欠繳熱費,停止向相鄰熱用戶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準的;。
(五)未按規定退還熱用戶熱費的;。
(六)發現供熱事故或者接到供熱事故報告后未立即搶修的。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二)熱源單位是指為供熱單位提供熱能的單位;。
(四)熱用戶是指消費供熱單位熱能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供熱管理條例。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五
藝術類專業考生填報志愿分批次進行。
(一)藝術類校考專業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專科提前批設一志愿、二志愿,每個志愿只填報1所院校,均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二志愿實行征集方式。對在我省未列分省計劃的院校,由院校自行組織二志愿征集;對在我省列有分省計劃的院校,由我省統一組織二志愿征集。
(二)藝術類聯考專業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設一志愿、二志愿,每個志愿只填報1所院校,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二志愿實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設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10所院校,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二、三志愿實行征集方式。
專科提前批設一、二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5所院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二志愿實行征集方式。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六
北京市教委宣布高考錄取方式的調整方案,在高招本科錄取一、二、三批次實行部分平行志愿,即在本科三個批次中的二志愿設三個平行志愿,一志愿保留不變。
為了幫助廣大家長和考生了解和應對今年的志愿填報新政,4月12日下午2點,由《新京報》學習公社舉辦的“高考志愿填報專家指導公益講座”如期舉行。講座邀請到北京考試院高考試卷評析課題組專家董曉平和高考志愿填報專家張藝執就今年高考志愿填報技巧以及考試答卷技巧做出講解。本場講座吸引了近百名高考學生家長。
講座現場,董曉平老師首先介紹了今年北京市實行的“在第二志愿設三個平行志愿”的政策特點及應對策略,告誡廣大考生和家長認清平行志愿下依然存在的報考風險。隨后他就其研究專項,也是20北京高考試卷變化最多的科目語文考試,介紹了試題的主要變化及復習指南、答題技巧。
隨后,張藝執老師就填報技巧一項專門為學生家長們做出了精細的分析解讀,如對“知己必知六大要素”“知彼必知五個方面”“正確處理填報幾大關系”及其獨創的高考填報新技巧等方面進行講解。
-專家簡介。
董曉平。
北京考試院高考試卷評析課題組專家,北京語文高考閱卷指導專家,北京市特級教師。
張藝執。
-新政解讀。
平行志愿也有先后順序。
部分平行志愿:今年北京將在高招本科錄取一、二、三批次實行部分平行志愿,即一志愿保留不變,只在本科三個批次中的第二志愿設三個平行志愿。此外,在本、專科剩余計劃征集階段實行平行志愿,每批次征集志愿可先報3所學校,每校選報3個專業。其他各批次錄取方式不變。
-特別提醒。
尖子生仍有可能高分低就。
董曉平解釋說,部分平行志愿旨在保護成績較好的那批學生,而不是成績的尖子生。所以尖子生今年第一志愿選擇失當仍有可能高分低就,但減少了高分落榜的可能,因為二志愿按100%的比例投檔,所以只要考生不對專業苛刻要求,服從調劑,身體條件符合,一般就不會出現退檔現象。
平行志愿不是平等。
董曉平提醒考生:平行志愿只是高考投檔方式的一種變化,它并不能解決高考的種種難題,平行志愿不等于平等。考生依然有落榜、退檔和專業不匹配等風險。因為平行志愿錄取的考生分數都差不多,分配專業時選擇余地小,上不到理想專業的風險隨之加大。
第一志愿至關重要。
張藝執也提醒考生,平行志愿并不是萬無一失的,他建議考生在報考時注意:第一志愿至關重要,因為考生的本科一志愿錄取率基本在85%以上,而今年的在第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的方式不會對報考和錄取產生太大影響。因此家長還應花大力氣掌握第一志愿的報考技巧。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七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個類別,分別進行批次設置,實行平行志愿和順序志愿兩種模式。
兩個新變化。
根據這兩年招生情況,個別招生類型作了微調:
一是將公費師范生和免費醫學定向生列入本科提前批b段,與國家專項計劃同時填報志愿、同時錄取,實行“專業(類)+學校”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避免調劑到考生不滿意的定向就業地區。
二是將本科預科班列入本科普通批,與本科普通批同時填報志愿、同時錄取,提高預科班的志愿滿足率。
普通類錄取批次。
普通類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等四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為a、b、c三段,分段依次錄取。
本科批包括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類本科專業、地方專項計劃、本科預科班等。實行以“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個“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愿。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報96個志愿。
河北填報志愿技巧。
填報專業時需要注意:每個學校可以填幾個專業。這時一定要謹慎。自己想報的第一專業一定要放到最前面,根據喜好排序,專業也要有級差,不能全部報熱門,最好留一到兩個專業保底。網上也有歷年學校的專業分數線(大部分學校都能查到),報專業一定要看專業分數線,而不是覺得這個分數上這個學校沒問題,專業也沒問題,那就大錯特錯了,學校的最低分,一般都是不太好的專業的最低分,熱門專業超學校分數線幾十分都是有可能。另外保底的專業可以報自己可以接受或者和自己報的專業相近的、分數又不高的專業。
河北平行志愿錄取規則。
普通類。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等四個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分為a、b、c三段,每段為一個獨立的小批次,依次進行錄取。其中,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政治考察、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軍隊、公安、司法等本科專業。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順序志愿模式。
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報1所學校,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以外的其他國家專項計劃、公費師范生和免費醫學定向生等本科專業。實行以“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模式,一所院校一個招生專業(類)為一個志愿。
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報96個志愿。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定向就業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本科專業。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順序志愿模式。
只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不進行志愿征集,可填報1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二是本科批。包括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類本科專業、地方專項計劃、本科預科班(包括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實行以“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模式,一所院校一個招生專業(類)為一個志愿。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報96個志愿。三是專科提前批。
包括有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公安、司法等專科專業。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順序志愿模式。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報1所學校,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四是專科批。包括未列入專科提前批的普通類專科專業。實行以“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模式,一所院校一個招生專業(類)為一個志愿。設1次集中填報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報96個志愿。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八
(一)編導類、播音主持類、表演類、書法學、體育舞蹈、健美操等專業(方向),我省不統一組織專業聯考,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校考,招生簡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二)參加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聯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簡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九
材料大意為:
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位商人發現并買下了一塊晶瑩剔透,大如蛋黃的鉆石,他請專家檢驗,專家大加贊賞,,但為鉆石中有道裂紋表示惋惜,并說:“如果沒有裂紋切割成兩塊,能使鉆石增值,只是一旦失敗,損失就大了。”怎樣切割這塊鉆石呢?商人咨詢了很多切割師,他們都不愿動手,說風險太大。
后來,一位技藝高超的老切割師答應試試,他設計了周密的切割方案,然后指導年輕的徒弟動手操作。當著商人的面,徒弟一下了就把鉆石切成了兩塊,商人捧起兩塊鉆石,十分感慨,老切割師說:“要有經驗,技術,但更要有勇氣,不去想價值的事,手就不會發抖。”
要求選擇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脫離材料內容及含意的范圍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作文分析:
回顧近幾年課標卷的作文,考查了“彎道超越”,考查了“羅森塔爾效應”,考查了“中國騰飛”,考查了“船主和船工”的故事,考查“工匠師傅和徒弟”的故事。可以說,近年來的考題在審題上難度都不大,學生大都有話可說。
總體而論,2013作文題目有以下特點:
1.一脈相承,難度適中。近幾年課標卷均采用了寓言故事的形式進行命題,原因在于,不斷有省份加入課標卷,20加入的有甘肅、青海、西藏、貴州,為了平穩過渡,為了保證課標卷的規范性,也為了讓更多新加入的省份適應課標卷,這種沿承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2.角度寬泛,容易發揮。材料提供了四個要素,即商人、專家、老工匠、年輕工匠。從商人的'角度,可以寫“價值”,現實生活中,我們正是考慮到了“價值”才不會貿然行動,從四個人物角度均可以立意。老切割師并不是沒有能力切割,而是因為經歷的事情可能很多,有所顧慮,所以不愿動手,因此可以寫“謹慎”,過度的謹慎會失去良機。年輕的切割師因為有闖勁,所以成功了,所以可以寫“勇氣”,“膽量”等話題。
3.關注提示,準確立意。材料中已經告訴我們了,年輕切割師成功的原因是“經驗”,“技術”,“勇氣”,同時也是因為忘記了“價值”,沒有考慮“風險”。所以我們可以圍繞其中任何一個要素來立意,也可以綜合把握,寫“成功的條件”。
4.合理聯想,綜合把握。作為這道作文題,考生可以聯系“改革開放”,“我們的學習”等,有時候我們放下價值的考慮或許更能成功,因此可以寫“放下才能承擔”。
5.暗含辯證,寫出深刻。任何一件事都不會隨便成功的,年輕的切割師的成功,靠的不僅僅是勇氣,還有知識,技術等,所以考生從這個角度思考,可以從辯證的角度想問題,讓問題更為深刻。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
讓自己的生命為他人開一朵花,為他人燦爛一片心地,增加一縷溫馨,添一分生存下來的理由,多一些堅韌與執著,也就提高了自己生存的質量。用自己的心為他人做圃,給他人織一地綠茵、染一片色彩,就是在給自己的人生喝彩。
唐代大詩人白居易說:“樂人之樂,人亦樂其樂;憂人之憂,人亦憂其憂。”當代著名數學家華羅庚說:“人家幫助我,永志不忘;我幫人家,莫記心上。”偉大的科學巨人愛因斯坦說:“生命的意義在于設身處地替別人著想,憂他人之憂,樂他人之樂。”蘇聯無產階級文學奠基人高爾基說:“給予永遠要比向別人索取快樂得多。”--古今中外的偉人對幫助所做出的詮釋,是多么精湛和深刻啊!幫助是春天的雨,當你干渴時,為你滋潤心田;幫助是夏日的風,當你酷熱時,為你送來清涼;幫助是秋之菊,當你孤獨時,為你默默開放;幫助是冬天的火,當你寒冷時,為你送來溫暖。
人既是獨立個體的單一,也是密切相關、血肉相連的群體,是永遠離不開互相扶持、互相幫助的。在漫長而短暫的人生中,我們都在不斷地接受父母、師長、朋友和他人的幫助,同時更要學會去回報、幫助別人!因為,我們的生命之歌因幫助而動聽,我們的生命之河,因幫助而不干涸,我們的生命之光,因幫助而永不熄滅,我們的生命之詩,因幫助而流光溢彩。
點評:作者思路開闊,聯想廣泛,選材由自然至社會人文,涉獵古今中外,從而使文章內容豐滿,富有意蘊語言優美,語句富有詩意。綜合運用多種辭格,使語言富有形象感;集中恰當的引用,大大增強述志明理的力度;多處排比,增強了氣勢,更顯作者語言功力之不菲。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一
突然,我的身邊有降落傘飛過,一個又一個,我看見一條綠色的長龍在奔向我的孩子,我全身顫栗,我興奮,快啊!快啊!快啊!一切希望全都寄托在我的呼喊上。
我看見綠軍衣在揮舞著手臂吶喊,我看見一位老人在竭盡全力呼喊: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就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我的心頓時凝固了。
我以前怎么了,我以前干了什么,說了什么呀!我多么的可笑啊!我在與誰爭執啊?我的心平靜了,怒火熄滅了,是一種靜謐,是一種遼闊。
我自嘲地向我最后的歸宿奔去。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二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工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方式,按鐵道部及甲方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符合國家、鐵道部及甲方規定范圍內的各種保險、福利性補貼、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女職工人流期、經期、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病假工資和死亡待遇,按國家、鐵道部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已享受工資性補貼的,其家屬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費醫療待遇。
5、乙方按規定委托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要牢記“人民鐵路為人民”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鐵路各級關于路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廉潔奉公,維護鐵路良好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鐵路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層站、段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如搶險、救災等)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嚴重路風事件,或多次發生路風一般事件屢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職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4)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情節嚴重的。
(5)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6、依據上述第3、4、5款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同級工會的意見,如工會提出異議,應復議后再作出決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難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經甲方勞動爭議調整委員會調解無效的,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甲方技術培訓費、職業技能鑒定費、因未履行完勞動合同造成的損失費和重新錄用人員費等。
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內容作出如下變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三
近年來,人社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都曾多次強調,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且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此外,不少地區也出臺了相應的監督、懲罰措施。
例如,《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就明確,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對于部分地區高溫津貼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有專家表示,目前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主要依靠勞動監察部門、工會組織監督,監督管理工作比較乏力,懲處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單位違法成本較低。此外,勞動者在企業面前較為弱勢,不敢更不會主張權利,都是高溫政策難落地的重要原因。
記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發了關于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間,在全國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通知中,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規定情況被列入了檢查內容。此次檢查范圍為各類用人單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企業及鋼鐵、煤炭企業是重點。
盼望著,盼望著,夏季來了,高溫也來了……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身在河北的你也是可以領到保溫津貼的哦。下面跟著聘才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什么是高溫津貼?
根據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部分地區上調。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陜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調了津貼標準。
例如,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陜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原因,實行夏季高溫津貼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哪些人可以領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投訴!
根據《辦法》,高溫津貼不是可發可不發,而是一定要發,不發高溫津貼就意味著沒有足額發放工資。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高溫津貼不能只是“看起來很美”
讓高溫津貼制度從紙面落實到行動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對于勞動監察部門而言,要加大檢查力度,對哪些企業的勞動者通常從事高溫作業要做到心里有數,并對其進行重點監督;有關部門還要積極通過媒體等渠道繼續加大宣傳力度,要讓更多的勞動者知曉高溫津貼是一項法定福利和其發放標準,鼓勵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廣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中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形成企業內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監督機制。
炎炎夏日,每月一兩百元的高溫津貼,數額雖少,卻是國家對勞動者的體恤,體現了政策人文關懷的暖意。這份情意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要讓勞動者真真切切地感懷于心。“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政策要想真正造福于民,還得在執行上下一番功夫。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四
高考。
作文。
對于每年的高考生來說,都是費時最長、占分最多同時又是影響面最大的一個重要部分,高考作文的應試因此顯得尤為重要。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xx年河北省高考作文,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要當“將軍”先做“好士兵”
拿破侖有句。
名言。
:“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這句話不知激勵了多少人奮發圖強。但是有的年輕人卻曲解了這句話的意思,一門心思想著如何去當“將軍”,卻忽視了從“士兵”做起,不去扎扎實實提升自身能力,不去認認真真豐富自身閱歷,把空想當成理想,心浮氣躁、好高騖遠。其實,一門心思只想當“將軍”的“士兵”不一定是“好士兵”。想成為“將軍”的年輕人,要審視自己是不是具備“將軍”的能力和胸襟,立足實際當“好士兵”。
要對比“將軍”看自己是否有領導能力。能夠成為“將軍”的人需要有駕馭全局、識人用人之能,否則無法令下屬信服,“雖令不從”,自然無法運籌帷幄、指揮若定。年輕人如果眼睛只向上不向下,只會講大話空話,能力不足且盲目自負,是勝任不了領導崗位的。要具備出色的領導能力,就要踏踏實實從基層、基礎干起,增長學識、豐富閱歷,使自己“胸中有天地”。
要對比“將軍”看自己是否有大氣度。“將軍”要從善如流,對下屬的意見和建議能認真思考,聽得進逆耳忠言,做人做事謙虛謹慎。同時,還要有良好的心態,克制浮躁心態,能夠靜下心來思考。要具備這種氣度,不僅需要學習與人相處之道,更需要磨煉自身意志、加強道德修養。只有擁有了自我反思、自我陶冶、自我塑造的自覺性,才能不斷進行自我解剖、自我完善,從而達到虛懷若谷的境界。
因此,立志成為“將軍”的年輕人應首先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不爭名逐利,不隨波逐流。年輕人的進步不僅僅體現在職位的升遷上,更多體現在自我完善上,體現在個人素質與能力的提升上。要心無旁騖干好本職工作,是不是把工作放在心上差別很大。不放在心上只是在完成工作,放在心上是努力做好工作;不放在心上是被動工作,放在心上是積極主動工作;不放在心上只知道苦干蠻干,放在心上則是愛干樂干;不放在心上會感覺工作枯燥乏味,放在心上則能達到快樂工作的至高境界。把工作放在心上,撲下身子,在基層“摸爬滾打”,把基礎打牢、把本領練好,才是年輕“士兵”成為“將軍”的正確起點。
摔跤,顧名思義,就是指人在行走舉動之中跌倒。實際上,摔跤還可以是"挫折""困境"等同義詞的化身。小到個人,大到國家,我們實際上都在經歷著一場又一場艱難險阻的考驗。俗語云:"吃一塹,長一智。"為了肩負起時代的使命,請讓我們"摔跤"吧。
前人由敗而勝,由逆境而到勝利的頂峰者,往往不勝枚舉。越王勾踐可屬一成功的范例。春秋之時,列國征伐不已,烽煙不斷。孱弱的越國在勾踐的帶領下,與氣勢正盛的吳國交鋒,結果損兵折將,臣服于吳國,勾踐本人也充當了吳國的奴仆。這一跤對于越王來說,可謂沉痛不已。心懷大志的越王,數十年如一日,勵精圖治,臥薪嘗膽,奮發進取,積蓄力量,在二十年的生死教訓中,勾踐沒有溫情的關照,沒有舒適的環境,但雄心卻在日益增長,宏圖在不斷擴展著,越國的金戈終于沖進了吳國的都城。假如沒有那一場亡國的慘禍,勾踐將如何,誰也難以預料,歷史將最終多添幾個平庸的姓名而已。
不僅人如此,國家亦如此。反右傾、大躍進、三年自然災害、文化大革命,一場場艱難險惡環境,中國人不知經歷了多少的磨難和險阻,但這些都沒有壓垮中國人的脊梁,我們在奮斗中成長著,在困難中成熟著。直到今天,中國人已經可以堅強地站立起來了。
從古代到現代,我們的前輩都沒有在困難面前退卻過,安逸、溫馨的環境雖然可以為我們撐起巨大的保護傘,但漫漫人生征途,不是僅僅用愛就能解決問題的,我們需要不失時機地去鍛煉自己。中國的未來要靠我們青少年去支撐,摔跤只不過是人生中一個小小的插曲,但每當我們的孩子稍有閃失,我們的家長、學校、社會就會高度緊張,萬般焦急。鯤鵬展翅九萬里,來自于平日的風雨摔打。為了讓我們的孩子更茁壯,請收起你的關愛之手,讓我們"摔跤"吧!
人世間美的化身是心靈,執著與堅強的化身卻是勇敢的心。
——題記。
曹操面對滄海,吟出“周公吐哺,天下歸心”的豪言壯語,屈原舉身投江之悲壯,岳飛誓死精忠報國忠魂千古不朽……前人的種種悲壯人生歷歷在目,無不顯示著他們那一顆顆照耀后人的勇敢之心。
曾經在仰望著星空時,別人告訴我那一閃一閃的星其實就是那些死者的心,每一個死去后,他的心也會化成一顆星星。今天當我再次仰望星空時,我看到了許多不會閃爍的心,那是英雄們的,它們永遠照耀著我們,激勵著世人。
烏鴉在捕羊時,將自己看得像鷹一樣強人,在它心中也許充滿著超越鷹的自信。人生又何嘗不如此呢?“長江后浪推前浪”。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一句句。
勵志。
名言時時在激勵著世人前進,人生困難險阻無數,人生之路就像蜀道一樣,沒有恒心,不憑著熱情與堅強,你永遠看不到最美麗的日出。
在運動場外常看到這樣的人物,他們對運動場上的運動員不屑一顧,說如果我要是上場,那將會怎樣怎樣。那么既然你有能力,為何不走進來呢,還干嗎做場外的觀眾呢。烏鴉學鷹不成,但也有付出行動的勇氣,那么作為我們人類卻缺少了這個勇氣了嗎?很多時候,也許成敗與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勇氣做了,敢于行動本身也是一種成功。
勇敢的心敢于直面人生;勇敢的心敢于超越自我;勇敢的心敢于嘗試一切……作為時代驕子的青年們,也許我們需要的并不是埋頭苦干,也不是博覽群書,而是像烏鴉一樣擁有一顆勇敢的心。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五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規劃批準文件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天。
從年月日開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小寫):元。
(大寫):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按以下第條的約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第2條。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于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總則。
1定義。
定義下列詞語或措辭,除特別說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賦予的含義:
1.1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訂立的合同。
1.2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訂。招投標工程的專用條款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1.4協議書:指發包人與承包人為本合同工程所簽訂的協議書。招標工程應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簽訂。
1.5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接受中標人投標文件的函件。
1.6承包人投標文件:指根據招標文件編制完成并被中標通知書接受的,承包人為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發包人提交的技術、經濟文件。
1.7標準與規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應適用的標準與規范,以及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對有關技術方面問題做出的補充、修改和批準文件。
1.8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9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0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1分包人:指被發包人接受且具有相應資格,并與承包人簽訂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3第三方:除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含雙方雇員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員)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組織。
1.14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發包人代表由發包人依據第17.1款規定任命并書面通知承包人。
1.15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合同工程設計且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合同工程監理且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監理工程師: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合同工程監理的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由監理單位提出,經發包人依據第18.1款規定確認并書面通知承包人。
1.18造價咨詢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合同工程造價咨詢且具有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9造價工程師: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合同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委派的造價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由造價咨詢單位提出,經發包人依據第19.1款規定確認并書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發包人沒有委托造價咨詢單位對合同約定的建筑工程進行造價控制,本合同的造價工程師是指發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負責合同約定的建筑工程造價控制且具有造價執業資格的其他人員。
1.20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負責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據第20.1款規定任命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1.21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照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實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數。
1.22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3計劃竣工日期:指自開工日期起至根據合同規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時間(包括根據第31條和第32.2款規定所做的調整)。
1.24實際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實質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單項工程并通過竣工驗收的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33.2款規定確定。
1.25小時或天:指本合同中約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26中標價格:指中標通知書中認可的,中標人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價格。
1.27合同價款:是指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規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合同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8成本費用:指現場內外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含有管理費和其他合理分攤的開支,但不包括利潤。
1.29工程款:指為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發包人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各種價款,包括進度款、結算款等。
1.30合同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31永久工程:指根據合同約定應實施、完成的永久性工程。
1.32臨時工程:指實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類臨時性工程。
1.33分包工程:指合同工程中,由分包人實施的非主體結構的專業工程。
1.34單項工程:指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竣工后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組成合同工程的單項工程名稱、內容和范圍等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35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36施工機械:指承包人臨時帶入現場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儀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它物品,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裝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設備。
1.37書面形式:指合同文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發包人、承包人可在專用條款中注明所采用的書面形式。
1.38基準日: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非招標工程以合同訂立日前20日為基準日。
1.39變更:指經發包人批準的由監理工程師根據第59條規定發出指令的工程任何改變。
1.40索賠:指合同履行期間,對于并非己方的過錯,而是對方的過錯或責任發生的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己方向對方提出的費用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行為。
1.4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武裝封鎖、罷工、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和政府或衛生部門發布的影響正常工作的疫情。
1.42國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2合同文件及解釋。
2.1。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和旁注不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2.2。
下列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個合同整體,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當出現相互矛盾時,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
(3)承包人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含評標期間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
(適用于招標工程)。
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專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補充協議(含會議紀要、工程變更、簽證、洽。
商等文件)。
(6)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
2.3。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由發包人、承包人在不影響合同工程正常實施的情況下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由本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師或造價工程師作出解釋。如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本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師或造價工程師作出的解釋,按第69條規定處理。
3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
3.1。
本合同所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
3.2。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為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合同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規。履行合同期間,發包人、承包人均應遵守適用的法律、法。
規。
3.3。
發包人、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標準與規范。發包人應提供標準與規范或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適用的國家標準、規范名稱;國家沒有但行業有的,約定適用的行業標準、規范名稱;國家和行業沒有但河北省有的,約定適用的河北省地方標準、規范名稱。屬強制性標準的,發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提供中文譯本;有異議時,以中文譯本為準。購買、翻譯標準、規范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對施工技術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招標文件中或在投標報價前說明要求;承包人自主報價并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
4通訊聯絡。
4.1。
本合同中無論何處所涉及各方之間的申請、批準、確認、同意、決定、核實、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訊(含派人面交、郵寄、電子傳輸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且只有在對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4.2。
合同中無論何處所涉及各方之間的通訊都不應無理扣壓或拖延。發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各方通訊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約定發送通訊。
收件人應在通訊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一方拒絕簽收另一方通訊,另一方以特快專遞、掛號信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將通訊送至通訊地址的,視為送達。
5工程分包。
5.1。
承包人可依法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應報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取得發包人批準,但下列情況例外:
(1)施工勞務作業分包。
(2)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設備。
5.2。
承包人分包工程的,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簽訂后7天內將分包合同送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各一份。承包人有義務禁止分包人將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5.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壞、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均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5.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發包人應將分包工程價款全部支付給承包人,除合同另有規定或取得承包人的同意外,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種工程價款。
如發包人有要求時,承包人應提供能表明已向分包人支付其應得的任何款項等證明資料。否則,發包人有權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未支付的應得款項。
5.5。
無論何種原因,當本合同終止時,分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分包合同也隨即終止,但承包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應得所有款項。
6發包人提供資料。
6.1。
發包人應按第14.1款規定向承包人提供有關資料,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一齊發布。發包人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承包人對其就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7投標文件的完備性。
7.1。
承包人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所填單價和總價,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和完備的,并已包括了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的義務及處理意外事件的義務。
(2)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的義務。
(3)工程質量保修的一切義務。
7.2。
承包人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中沒有填入單價或總價的清單項目,應認為該項目價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項目的單價或總價中,發包人將不另行支付。
8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8.1。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通知后指令承包人保護好現場,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應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報告不及時,致使上述文物等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8.2。
本合同已明確指出的地下障礙物,應視為承包人在報價時已預見其對施工的影響,并已在合同價款中考慮。
本合同未有明確指出的地下障礙物,在施工中受到影響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同時提出處置方案。監理工程師在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正方案,并發出施工指令,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指令進行施工。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9事故處理。
9.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并及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10專利權。
10.1。
承包人在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過程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藝、施工機械和自身供應的材料、設備等,如因其商標、圖案、工藝、材料的使用等發生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并引起索賠或訴訟,則一切與此有關的損害、賠償、訴訟費和其他開支,均應由承包人承擔。但因遵守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標準與規范而造成的侵權,則屬例外。
10.2。
發包人、承包人各自對屬于自己的設計圖紙及其他文件保留材料、設備(周轉性材料除外)和合同工程,均應認為是發包人的財產.。
13.3。
如果承包人依據第70.4款規定的情形解除合同,則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并賠償因而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現場提供便利和協助。如發包人未付完相關款項,承包人有權留置施工現場,直到發包人付完款項為止。
二、合同主體。
14發包人。
14.1。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
發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土地征用手續、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已完成,使施工場。
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可能出現的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場地范圍。
內的指定地點,同時保障水、電供給和線路通暢。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約定的施工場地的主要。
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
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以及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
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投標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以書面形式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并進行現場交驗。
(7)簽定施工合同后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文件會審和設計交。
底。
(8)協調處理工程項目所涉及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古樹名木的保護等工作。
(9)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發包人可以將其中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具體委托內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招標工程必須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上述工作所需款額,除合同價款已包括之外,均應由發包人承擔。
14.2。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14.3。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承包人提供標準與規范、圖紙、技術要求等有關資料。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或其他技術資料數量的,發包人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由承包人承擔。
14.4。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提供施工場地。如果未注明時間,發包人應在能使承包人可以按進度計劃順利開工的時間內給予承包人進入和使用施工場地的權利。但發包人保留其工作人員、雇員和相關執法人員進入和使用施工場地的權利。
14.5。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發包人應按工程量清單中“招標人供應材料、設備明細表”的要求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
14.6&,nbsp;。
發包人未能正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導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費用,其增加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予賠償。
15承包人。
15.1。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按合同規定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2)按合同規定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提交工程進度報告和進度計劃。
(3)承擔施工場地安全保衛工作,提供和維修正常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及要約標志。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5)遵守政府部門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境保護、施工噪音、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6)合同工程或其某單項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發包人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照管期間發生損壞的,應予以修復并承擔費用。發包人要求采取特殊保護措施的,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7)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環境衛生的管理規定,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和交工前施工現場的清理,并承擔因自身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5.2。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監理工程師指令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如果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或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且在監理工程師書面要求改正后的7天內仍未采取補救措施的,則發包人可自行或者指派第三方進行補救,因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該筆款項經造價工程師核實后,由發包人從應付或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15.3。
承包人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負責,并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為實施合同工程擬采用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作安排的詳細說明。如承包人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應事先征得監理工程師同意。
15.4。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工程設計圖紙另作他用或轉給第三方。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份合同、一套完整圖紙、適用的標準與規范、變更資料等供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檢驗時使用。
15.5。
在承包人設計資質的允許范圍內,如果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設計,或為了。
配合施工,經發包人批準并由監理工程師指令承包人完成設計,則承包。
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將此類設計圖紙提交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
審批。即使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批準,承包人仍應對其設計圖紙負責。
15.6。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為下述人員從事其工作提。
供配合和協助:
(1)發包人的工作人員。
(2)發包人的雇員。
(3)任何監督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
此類指令如增加了承包人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承包人的設備、
臨時工程或通行道路等,應按第60條、第66條規定調整合同價款或。
索賠。
15.7。
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導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費用,其增加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予賠償。
16現場管理人員任命、確認和更換。
16.1。
發包人應任命、確認代表發包人工作的現場管理人員,該類管理人員可包括發包人代表、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
發包人任命、確認的現場管理人員如需更換,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在未將有關文件送交承包人之前,該項更換無效。后任管理人員應繼續行使合同規定的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的職權和履行相應的義務。
16.2。
承包人應任命代表承包人工作的承包人代表,該代表的人選由承包人依法提出,經發包人同意,在專用條款中寫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應遵守其規定。招標工程的承包人代表,應為投標文件所載明的人選。
承包人代表如需更換,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和遵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否則更換無效。承包人更換承包人代表的,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通知后7天內予以答復,否則視為同意。后任承包人代表應繼續行使合同約定的承包人代表的職權和履行相應的義務。
16.3。
除合同約定或依法應由監理工程師履行的職權外,監理工程師可將其職權以書面形式授予其任命的監理工程師代表,亦可將其授權撤回。任何此類任命和撤回,均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未將有關文件送交承包人之前,任何此類任命和撤回均為無效。
16.4。
除合同約定或依法應由承包人代表履行的職權外,承包人代表可將其職權以書面形式授予其臨時任命的一名合適人選,亦可將其授權撤回。任何此類任命和撤回,均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未將有關文件送交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之前,任何此類任命和撤回均為無效。
17發包人代表。
17.1。
發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發包人代表具體人選,同時在開工前以書。
面形式任命發包人代表,并將有關文件送交承包人,授予其代表發包。
人履行合同規定職責所需的一切權力。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或經承包。
人同意外,發包人不應對發包人代表的權力另有限制。
17.2。
發包人代表應代表發包人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行使合同明文規定或必。
然隱含的權力,對發包人負責。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授予職權范圍內的。
工作,發包人應予認可。
18監理工程師。
18.1。
發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負責合同工程的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具體。
人選,同時在開工前以書面形式確認監理工程師,并將有關文件送交承。
包人,授予其代表發包人履行合同規定職責所需的權力。
18.2。
監理工程師行使合同明文規定或必然隱含的職權,代表發包人負責監督。
和檢查工程的質量、進度,試驗和檢驗承包人使用的與合同工程有關的。
材料、設備和工藝,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準和通知等。
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8.3。
除屬于第69條規定的爭議外,監理工程師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發包人。
應予認可,但下列事項應事先取得發包人的專項批準:
(1)根據第5.1款規定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2)根據第13.1款規定批準承包人將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移出施。
工場地。
(3)根據第15.5款規定批準承包人的設計。
(4)根據第28條規定批準承包人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
(5)根據第29.2款規定發出的工程開工令。
(6)根據第32.2款規定發出加快進度的變更指令。
(7)根據第42.5款規定使用替換材料。
(8)根據第54條規定發出使用暫列金額的工作指令。
(9)根據第55條規定發出使用零星工作項目費的工作指令。
(10)根據第59條規定指令或批準工程變更。
(11)專用條款約定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
18.4。
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準和通知等。
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指令、批準和通知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如有必要,監理工程師也可發出口頭指令,但應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如果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口頭指令48小時后未收到書面確認,則應在接到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監理工程師應在承包人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視為承包人的書面要求已被確認。
18.5。
如果承包人認為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逾期不作出決定的,承包人可不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18.6。
監理工程師可按第16.3款規定授權給其任命的監理工程師代表,亦可將其授權撤回。監理工程師代表行使監理工程師授予的職權,對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理工程師代表在監理工程師授予職權范圍內的工作,監理工程師應予認可,但監理工程師保留因監理工程師代表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設備錯誤加以反對的失誤而否定該工作、材料、設備,并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未按第16.3款規定,任何此類任命和撤回均為無效。
18.7。
監理工程師未能正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或工作出現失誤,導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費用,其增加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予賠償。
19造價工程師。
19.1。
發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負責合同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和造價工程。
師具體人選,同時在開工前以書面形式確認造價工程師,并將有關文件。
送交承包人,授予其代表發包人履行合同規定職責所需的權力。
19.2。
造價工程師行使合同明文規定或必然隱含的職權,代表發包人負責工程。
計量和計價、工程款的調整和核實、結算價款的編制、調整和復核、簽。
發支付證書,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價款的核實、調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價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9.3。
除屬于第69條規定的爭議外,造價工程師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發包人應予認可,但下列事項應事先取得發包人的專項批準:
(1)根據第54條規定使用暫列金額。
(2)根據第55條規定使用零星工作項目費。
(3)根據第60.3款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4)專用條款約定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
19.4。
造價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價款的核實、調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價工程師提供的指令,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如有必要,造價工程師也可發出口頭指令,但應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對造價工程師的口頭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如果承包人在造價工程師發出的口頭指令48小時后未收到書面確認,則應在接到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造價工程師應在承包人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視為承包人的書面要求已被確認。
19.5。
如果承包人認為造價工程師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造價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造價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逾期不作出決定的,承包人可不執行造價工程師的指令。
19.6。
造價工程師未能正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或工作出現失誤,導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費用,其增加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予賠償。
20承包人代表。
20.1。
承包人應依據第16.2款規定在專用條款中寫明承包人代表具體人選,
同時在開工前以書面形式任命承包人代表,并將有關文件送交發包人,
授予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規定職責所需的全部權力。
20.2。
承包人代表應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行使合同明文規定或必然隱含的權力,對承包人負責。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授予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承包人應予認可。
20.3。
如果承包人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間確需暫離現場,則應在監理工程師同意下,可按第16.4款規定授權給其臨時任命的一名合適人選,亦可將其授權撤回。臨時任命人行使承包人代表授予的職權,對承包人代表負責。臨時任命人在承包人代表授予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承包人代表應予認可。未按第16.4款規定,任何此類任命和撤回均為無效。
20.4。
承包人代表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工程師取得聯系時,承包人代表應立即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送交書面報告,抄送發包人。屬于發包人或第三方責任的,其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屬于承包人責任的,其發生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21分包人。
21.1。
分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個人不應承攬分包工程。發包人不應直接指定分包工程分包人,也不應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
21.2。
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專業分包工程的分包人應將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方案報承包人備案,承包人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分包人就施工現場安全向承包人負責,并應服從承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22承包人勞務。
22.1。
承包人應雇傭投標文件中“主要人員一覽表”中指明的人員,也可以雇傭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其他人員,但不得從發包人或為發包人服務的人員中招聘雇員。
22.2。
承包人應完善雇傭員工勞務注冊手續,并與其訂立勞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雇傭期間,承包人應做好下列工作:
(1)負責為雇員提供和保持必要的食宿及各種生活設施,采取合理的衛生和安全生產措施,保護雇員的健康和安全。
(2)保證雇員的合法權利和人身安全。
(3)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節假日,尊重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
(4)在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處設榜公布合同工程中標合同價、進度款支付情況、雇員工資發放時間和投訴電話。
22.3。
承包人如需在法定節假日施工,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如需在夜間施。
工,除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外,還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如無特殊原因,
只要不影響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周圍環境,監理工程師應予同意。
但為搶救生命或保護財產,或為工程安全、質量而不可避免的作業,
則不必事先經監理工程師的批準。
22.4。
承包人應按時足額向雇員支付勞務工資,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因承包人拖欠其雇員工資而造成群體性示w、游行等一切責任,應由承。
包人承擔。對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工期延誤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工期不予順延。
22.5。
承包人雇員應是在行業或職業內具有相應資格、技能和經驗的人員。對有下列行為的任何承包人雇員,監理工程師可要求承包人撤換:
(1)經常行為不當,或工作不負責任。
(2)無能力履行義務或玩忽職守。
(3)不遵守合同的約定。
(4)有損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的行為。
22.6。
承包人應自始至終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雇員內部發生任何。
無序、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為,以確保現場安定和保護現場及鄰近人。
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22.7。
如果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按要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一份詳。
細的統計表,該表內容包括承包人在施工場地的各類職員和各個工種、
各等級的雇員人數等。
三、擔保、保險與風險。
23工程擔保。
23.1。
承包人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按招標文件要求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提供履約擔保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3.2。
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是從提供履約擔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28日止。
23.3。
發包人在對履約擔保提出索賠要求之前,應書面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此項索賠的原因,并及時向擔保人提出索賠文件。擔保人根據擔保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23.4。
承包人按第23.1款的要求提交了履約擔保,發包人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交與履約擔保對等的支付擔保,提供支付擔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23.5。
支付擔保的有效期,是從提供支付擔保之日起至發包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支付完除質量保證金以外的全部款項后28日止。
23.6。
承包人在對支付擔保提出索賠要求之前,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和造價工程師,說明導致此項索賠的原因,并及時向擔保人提出索賠文件。擔保人根據擔保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向承包人支付索賠款額。
23.7。
發包人、承包人均應確保合同工程擔保有效期符合工期合理順延的要求。若合同一方未能保證延長擔保有效期,另一方可向其索賠。
23.8。
發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擔保內容、方式和責任等事項,并簽訂擔保合同。
24發包人風險。
24.1。
發包人應承擔本合同中規定應由發包人承擔的風險。
24.2。
自開工之日起至頒發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止,發包人風險為:
(1)由于永久工程本身或施工而不可避免造成的財產(除工程本身、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外)損失或損壞。
(2)由于發包人工作人員及其相關人員(除承包人外)疏忽或違規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損壞。
(3)由于發包人提前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或其部分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由于發包人提供或發包人負責的設計造成的對永久工程、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損失或損害。
25承包人風險。
25.1。
承包人應承擔本合同中規定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
25.2。
自開工之日起直到頒發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止,承包人風險為:
除第24條和第26條以外的人員傷亡以及財產(包括合同工程、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但不限于此)的損失或損壞。
26不可抗力。
26.1。
不可抗力包括因包括戰爭、**、武裝封鎖、罷工、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和政府或衛生部門發布的影響正常工作的疫情。
能以數值表示的不可抗力因素,以專用條款的約定為準。
26.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監理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監理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并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抄送造價工程師。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應分別按第31條規定索賠工期、按第66條規定索賠費用。
26.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費用增加和工期順延,由雙方按以下規定分別處理: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在永久工程上的設備的損害,應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施工場地內的人員傷亡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
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帶入現場的施工機械和用于本工程的周轉材料損壞及停工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應由發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復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6.4。
延遲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的責任。
合同任何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責任。
27保險。
27.1。
發包人應為下列事項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1)工程開工前,為合同工程辦理保險。
(2)工程開工前,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3)為第三方生命財產辦理保險。
(4)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
保險期從辦理保險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發包人可以將其中部分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
27.2。
承包人應為下列事項辦理保險:
(1)工程開工前,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
保險期從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27.3。
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向另一方提供有效的投保保險單和保險證明。如果發包人未投保,承包人可代為辦理,保險費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投保,發包人可代為辦理,保險費應從支付或將要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
27.4。
發包人、承包人應遵守本合同保險條款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未遵守,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引起的損失。
27.5&,nbsp;。
當合同工程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提供有關資料。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并應相互協助做好向保險公司的報告和索賠工作。
27.6。
當合同工程施工的性質、規模或計劃發生變更時,被保險人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本合同保險條款的規定保證足夠的保險額,因而造成的費用應由責任人承擔。
27.7。
從保險公司收到的因合同工程本身損失或損壞的保險賠償金,應專項用于修復合同工程這些損失或損壞,或作為對未能修復合同工程這些損失或損壞的補償。
27.8。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四、工期。
28進度計劃和報告。
28.1。
承包人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一式兩份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該設計和計劃后的7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工程進度計劃,應對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提出總體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業順序和時間表。合同約定有單項工程的,承包人還應編制單項工程進度計劃。
28.2。
承包人應按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取得發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的監督和檢查。
28.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編制月施工進度報告和每季對進度計劃修訂一次,并在每月或季結束后的7天內一式兩份提交給監理工程師。月進度報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施工、安裝、試驗以及發包人工作等進展情況的圖表和說明。
(2)材料、設備、貨物的采購和制造商名稱、地點以及進入現場情況。
(3)索賠情況和安全統計。
(4)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對比,以及為消除延誤正在或準備采取的措施。
28.4。
如果監理工程師指出承包人的實際進度和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要求支付任何附加的費用。工程進度計劃即使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29開工。
29.1。
工程開工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開工條件,并已經領取了施工許可證。
29.2。
承包人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書,并附上表明已做好開工準備的有關資料。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工程師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的42天內報發包人批準后向承包人發出開工令,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令后的7天內開工。
29.3。
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接到開工令后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并說明理由。監理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書面予以答復,否則視為同意。在該情況下造成的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29.4。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在第29.2款規定的時間內發出開工令的,監理工程師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應由發包人承擔,開工日期相應順延。
30暫停施工和復工。
30.1。
監理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向承包人發出暫停施工令,并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可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復工報審表要求復工;監理工程師應當在收到復工報審表后的48小時內予以答復。如果監理工程師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未予答復的,承包人可自行復工,監理工程師應予認可。
30.2。
如果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暫停施工持續70天以上,承包人可向監理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該通知后14天內準許復工。如果在上述期限內監理工程師未予準許,則承包人可以作如下選擇:
(1)如果此項停工僅影響合同工程的一部分時,及時提出工程變更或索賠,取消該部分工程,并書面通知發包人,抄送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
(2)如果此項停工影響整個合同工程時,則根據第70.4款規定解除合同。
30.3。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暫停施工的,應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工期相應順延,并賠償承包人因而造成的損失。但下列情形造成暫停施工的,發包人不予補償:
(1)承包人某種失誤或違約造成,或應由承包人負責的必要暫停施。
工。
(2)承包人為合同工程的施工調整部署,或為合同工程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所需要的暫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暫停施工的,應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暫停施工的,應按照第26條規定處理。
30.4。
如果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經催告后在28天內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暫停施工,直至收到包括第62.2款規定的應付利息在內的所欠全部款項。由此造成的暫停施工,視為是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
30.5。
暫停施工結束后,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應對受暫停施工影響的工程、材料、設備進行檢查。承包人負責修復在暫停期間發生的任何變質、缺陷或損壞,因而發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應按第30.3款規定處理。
31工期和工期延誤。
31.1。
發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工程的工期,工期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
合同有單項工程的,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各單項工程的工期。
31.2。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基準日以后實施的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規定。
(2)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3)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4)發包人代表或施工現場發包人雇用的其他人的人為因素。
(5)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
(6)工程變更。
(7)工程量增加。
(8)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每周累計停水、停電、停氣超過8小時且造成停工的。
(9)不可抗力。
(10)發包人風險事件。
(11)非承包人失誤、違約,以及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2)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變更,但修正錯誤除外。
順延工期的天數,應由承包人提出,經監理工程師核實后與發包人、承包人協商確定;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由監理工程師暫定,通知承包人并抄報發包人。
31.3。
當第31.2款所述情況首次發生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要求延期的書面通知,并抄送發包人。承包人應在發出通知后的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要求延期的詳細情況,以備監理工程師查核。
31.4。
如果延期的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應按第31.3款規定的14天之內發出要求延期的書面通知,然后每隔7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事件發生的詳細資料,并在該事件終結后的14天內提交最終詳細資料。
31.5。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31.3款和第31.4款(發生時)規定的時間內發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終)詳細資料,則視為該事件不影響施工進度或承包人放棄索賠工期的權利,監理工程師可拒絕做出任何延期的決定。
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人按第31.3款和第31.4款(發生時)規定發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終)詳細資料后的28天內,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順延工期的理由或與發包人、承包人協商確定順延工期的天數;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由監理工程師暫定,通知承包人并抄報發包人。如果監理工程師在28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監理工程師已認可承包人提出的順延工期天數。
32加快進度。
32.1。
在承包人無任何理由取得順延工期的情況下,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過慢,與進度計劃不符或不能按期竣工,則監理工程師應書面通知承包人加快進度。承包人應按第28.4款規定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工程進度。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通知后的14天內,未能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致使實際工程進度進一步滯后;或承包人雖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仍無法按期竣工,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報告發包人,并抄送承包人。發包人可按第70.3款的規定解除合同,也可將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承包人既應承擔由此增加的一切費用,也不能免除其根據合同約定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32.2。
如果發包人希望承包人在計劃竣工日期之前完成合同工程,那么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為加快進度而編制的建議書。承包人應在7天內作出書面回應,該建議書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加快進度擬采取的措施。
(2)加快進度后的進度計劃,以及與原計劃的對比。
(3)加快進度所需的合同價款增加額。該增加額按第60.1款和第60.2款規定計算。
發包人應在接到建議書后的7天內予以答復。如果發包人接受了該建議書,則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變更指令,相應調整工期,并由造價工程師核實和調整合同價款。
33竣工日期
33.1。
發包人、承包人應在協議書約定合同工程計劃竣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竣工日期遲于計劃竣工日期的,承包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33.2。
實際竣工日期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未能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34誤期賠償。
34.1。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計劃竣工日期內竣工,承包人應按第56.2款規定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但誤期賠償費的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34.2。
誤期(實際延誤竣工天數)按第33.2款規定的實際竣工日期減去計劃竣工日期,即按照下述公式計算:
實際延誤竣工天數=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
上述各相關日期,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確定。
五、質量與安全。
35質量的管理。
35.1。
發包人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之前,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35.2。
發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35.3。
承包人應對合同工程施工質量負責,并按照工程的設計圖紙、標準與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36質量目標。
36.1。
發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質量標準,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行業、省標準的規定。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質量標準。
質量評定,應以合同約定的標準為依據;合同沒有約定的,應以國家、行業、省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承包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36.2。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的,應按第69.4款規定調解,所需的費用及因而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應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劃分分別承擔。
36.3。
承包人對合同工程的質量向發包人負責,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編制施工技術方案,確定施工技術措施。
(2)提供和組織足夠的工程技術人員,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使其符合標準與規范、設計要求及合同約定的標準。
(4)組織或參加所有工程的驗收工作,包括隱蔽驗收、中間驗收。
(5)承擔質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責任。
(6)承擔的其他工程質量責任。
36.4。
承包人應建立和保持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在合同工程實施前,監理工。
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質量保證體系實施程序和貫徹質量要求的文。
件。承包人遵守質量保證體系,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負的。
任何責任和義務。
37工程的照管。
37.1。
從開工之日起,承包人應全面負責照管合同工程及運至現場將用于和安裝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直到發包人頒發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止。此后,工程的照管即轉由發包人負責。
如果在整個工程竣工驗收證書頒發前,發包人已就其中任何單項工程頒發了竣工驗收證書,則從竣工驗收證書頒發之日起承包人無須對該單項工程負責照管,而轉由發包人負責。但是,承包人應繼續負責照管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將用于或安裝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直至發包人頒發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止。
37.2。
承包人在負責工程照管期間,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設備或臨時工程的損壞,承包人應自費彌補上述損壞,保證工程質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38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38.1。
發包人應遵守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規定,并按第64條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38.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在合同工程實施、完成及保修期間,發包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進行施工。
(2)對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3)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發包人違反上述規定或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的,應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8.3。
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條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規定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自覺接受和配合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在合同工程實施、完成及保修期間,承包人應做好下列工作:
(1)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保持現場道路暢通、排水及排水設施暢通,實施必要的工地地面硬化處理和設置必要的綠化帶。
(3)妥善存放和處理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應分類存放。
(4)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器材,合理布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設施,保證現場安全,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5)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施工垃圾必須采用相應的容器或管道運輸,及時從現場清除并運走。
(6)為了公眾安全和方便或為了保護工程,按照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或政府的要求提供并保持必要的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
(7)政府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對合同工程的安全施工負責,并應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承包人違反上述規定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應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8.4。
監理工程師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監理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未遵守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規定或施工現場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發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監理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后的48小時內仍未整改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經發包人批準后指派第三方采取措施。該款項經造價工程師核實后,由發包人從應付或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38.5。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毗鄰建(構)筑物或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以及實施爆破作業、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并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實施。
38.6。
承包人應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達到環境衛生部門的管理要求,為現場所有人員提供并維護有效的、清潔的生活設施,并在頒發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后的28天內,清理現場,運走全部施工機械、剩余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場地和合同工程的清潔整齊。否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出售或處理留下的物品,所得金額在扣除因而發生的各種支出之后,余額應退還給承包人。
39放線。
39.1。
發包人應在發出開工令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準點(包括基準線、基準高程)書面資料;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的施工定線或放樣進行檢查驗收。
39.2。
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書面確定的原始基準點對合同工程進行準確的放樣,并對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定線的正確性負責。
39.3。
如果永久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定線超過合同規定的誤差,承包人應自費糾正,直到監理工程師認為符合合同約定為止。如果這些誤差是由于發包人書面提供的數據不正確所致,則視為變更;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發出糾正指令,順延延誤的工期,并由造價工程師根據第60條規定確定合同價款的增加額。
39.4。
監理工程師對工程位置、標高、尺寸、定線的檢查,不能免除承包人對工作準確性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有效地保護一切基準點、基準線和其他有關的標志,直到永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40鉆孔與勘探性開挖。
40.1。
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間,如果需要承包人進行鉆孔或勘探性開挖(含疏浚工作在內)工作,除工程量清單中已列有此類項目外,否則此項工作應由監理工程師發出專項指令,并按第59條規定處理。
41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41.1。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按工程量清單中的“招標人供應材料、
設備明細表”的要求及時提供,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
質量負責。發包人應在所供應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由承包人與發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共同清點,并按承包人的合理要求堆放。
41.2。
河北省高考題材(精選16篇)篇十六
張金波唐山市開灤第二中學。
今年我省高考作文題目延續了以來高考作文出題的思路,屬于給材料作文。不過,今年所給材料和去年有所不同:去年是關于汶川地震的時事性材料,今年則是寓言性材料。
寓言的敘事模式和20的“烏鴉抓羊”非常相似,都是“一個當事人,多種意見”。本題的“當事人”是兔子,它是短跑冠軍,可是學游泳對它卻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學了好長時間都沒有學會。“多種意見”指的是培訓班教練野鴨、評論家青蛙、思想家仙鶴的意見。在野鴨看來,兔子只要刻苦努力,就可以學會游泳。評論家青蛙則認為應當發展特長,思想家仙鶴覺得多學本領沒錯,但不一定非要學游泳。
寓言故事一般都和現實生活有著緊密的聯系。對材料進行認真閱讀之后,不難發現故事影射了當下在人的發展問題上的一對矛盾,即是發展特長還是全面發展。“多種意見”是考生立意的重要依據,應加以深入分析。野鴨的意見無疑是值得商榷的,他看到了個人主觀努力的重要性,卻忽視了人的個體差異性,沒有準確地給受教育者定位,沒有做到因材施教。評論家青蛙強調的是揚長避短,看到了優勝劣汰的關鍵。但很顯然,生活中“一招鮮”有時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看法也不全面。思想家仙鶴能夠比較全面地看問題,看到了受教育者先天條件的制約,不盲目模仿,不回避努力的因素,同時指出“條條大路通羅馬”,多掌握生存本領沒錯,關鍵在于學習的本領要適合自己。這些意見給考生立意提供了重要啟示。
在分析材料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找到兩個立意角度:一是兔子的角度,兔子隱喻正處在發展時期的青少年;一是評論者的角度,培訓班教練野鴨、評論家青蛙、思想家仙鶴隱喻對青少年負有教育責任的學校、社會、家庭等。站在青少年的`角度,可以從準確評價自己,給自己人生準確定位的角度來寫,也可以談人生有限,應當著重發展自己的特長,也可以談社會需要通才,單一的知識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應當著眼全面發展,還可以把以上幾個方面結合起來進行議論。站在教育者的角度,可以談如何既發揮受教育者的長處,同時又要善于了解孩子的個性特點,幫助孩子發展更多的適合自己的生存發展的技能,做到因材施教。以上這些立意都是比較準確的立意,不管選擇哪一種,言之成理最重要。
就以上立意而言,議論文應當是首選文體。從近些年高考閱卷情況來看,散化議論最受青睞。記敘文也是不錯的選擇,可以通過具體的人和事來表達你的見解。如果寫散文,當然最好是哲理性散文,但對語言要求要高一些。
題目的作用不可小覷。題目是閱卷老師判斷考生立意的第一道關口,因此考生務必使自己的作文題目簡潔明了,讓閱卷老師能夠迅速捕捉到你的立意,從而大大提高閱卷老師對你的作文的認可度。從考生反饋來看,“量力而為”、“認識你自己”、“取長補短”、“揚長避短,成功不遠”、“尋找最佳位置”都是值得肯定的題目。“尋找特長,將其發展到底”這樣的題目,反映出考生對材料的準確理解,但稍嫌嗦,不妨改為“將特長發展到底”。“轉角有轉機”,措詞精煉,但有偏離題意之嫌。
特別值得考生關注的是,今年的作文要求“選準角度,明確立意”,以前沒有這樣的提法。怎么理解“選準角度”呢?所謂“準”,不僅是不要脫離材料本身的含義,還要非常明確,是彼是此,不能模棱兩可。“選準角度”的要求和以前“選擇一個角度”的要求相比,突出了一個“準”字,對考生的束縛要多一些,考生要避免選擇角度的隨意性。這也就要求考生閱讀材料務必認真,理解材料務必到位,避免角度不準而影響得分。“明確立意”,就是作文的中心要突出,觀點要鮮明。你贊同什么,反對什么,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態度。比如,不管你認為兔子應該發揮特長,還是彌補不足,要明確地擺出來。辯證地看也可以,辯證地看也是一個明確的態度。
總之,今年的高考作文題目深淺適度,貼近大多數考生的實際水平,又緊密聯系現實生活,命題的開放性和含蓄性都確保了考生有話可說,同時又有一定的區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