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一種信用工具,用于規范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交易關系。下面是一份詳細的借款合同范例,供大家查閱和使用,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一
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欠條的范圍要大于借條,借條單指借貸關系,而欠條則包括多種債權,所以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寫清楚借條二字尤為關鍵。
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貨幣種類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xx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當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根據民間借貸新規,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如果你向別人借錢,你們之間沒有約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還利息,也就是說,利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做好約定才算數;如果你借錢給別人,和借款人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那么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對方是可以不用給你的,而且,對方還有權要求你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盡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另外,注意:簽字后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債權人在保管的時候切記要妥善保管借條原件。而當債務人歸還債款時,債權人理應將借條原件銷毀或者歸還債務人。如果此時債權人不歸還借條的話,那么債務人存在債權人惡意訴訟的風險。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二
第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條或者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者欠條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由于借條是基于借貸關系而形成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關于:“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的規定,在錢款借貸中,諸如“驢打滾”、“利滾利”等高利貸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條產生無效民事行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欠條主要發生在買賣、賒銷等交易活動過程中,欠條載明的權利能否受法律保護,關鍵是看交易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如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也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第四、在未注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借條”,債務人未在借條中寫明具體償還日期的,只是屬于雙方對此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庇纱丝梢?,債權人將自己的錢款借給債務人時,其權利不可能受到債務人的侵害,債權人的權利只有在其要求債務人償還而被債務人拒絕時才被侵害,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兩年。
“欠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號)中指出:“需方收貨后因無款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由此可見,債務人在向債權人出具欠條時,就已構成了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次日開始計算。
生活中,很多人對借條與欠條的法律含義缺乏應有的認識,致使在出具條據時,誤將借條寫成欠條,或者誤將欠條寫成借條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條時一定要寫明是欠條還是借條,在條上還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捺指紋、蓋章等基本項目。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三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借條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借條應在完整的紙張上書寫、字跡清晰、內容明確具體。那么,怎么去寫借條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條的注意事項,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效力
一、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含義、證明的事實及映射的法律關系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很多人對什么時候該打借條,什么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并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系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么過了兩年之后,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后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并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托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么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并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四
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系的法律文件,署名應當準確、規范、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證號碼??赡苡行┤擞X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代理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后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筆跡鑒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也應當準確,本人代理的一個借貸案件,由于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戶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后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于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后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于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后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2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后2年內及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生活中常見情況是出借方進行過多次口頭催促還款,但由于沒有保留書面證據,一旦面臨訴訟時在時效上就存在重大的舉證風險。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輕而易舉解決這個問題,即新桃換舊符,如果在催促還款時借款人暫時無力清償借款,可以在訴訟時效將要屆滿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條,以新借條換取舊借條,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時效屆滿問題。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盡量拉長一點,不能短于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如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債權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借款了,以后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并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貸人寫收條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五
借條一定要由借款人當面書寫,而不是由出借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出借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一般來說,借條的格式為:標題、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寫明事由和還款日期,涉及到金額的,必須大寫。還應注意字里行間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條人增寫其他內容。
核實借款人、保證人的身份信息,簽的名字要與身份證名字相同,書寫端正,借條上最好寫下借款人、保證人的身份證號,并將借款人、保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一份備底。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六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張宗祥借款20萬元,并打下借條,約定一年后歸還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條署名時玩了個花招,故意將“張宗祥”寫成“張宗樣”。張宗祥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還款期后,張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誰知二人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宗祥為由不愿歸還。無奈之下,張宗祥將王氏父子告到法院。盡管法院支持了張的主張,但張也因在接借條時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價。
二、是己借款,非己寫條。
案例: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后張向王索款時,王不認賬。張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托有關部門鑒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所寫。后經法院查證,王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
三、利用歧義。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后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案例2:張某向王某借現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條一張:“借到張某現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該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張某當庭辯稱此借條證實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歸還現金3000元。后經證實,張某在書寫欠條時,把本應寫在現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寫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處,致使欠條出現歧義,以達到不還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后,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于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五、財物不分。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边@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書借條。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兩用借條。
案例: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后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劉某出具收條一份。后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八、借條不寫息。
案例: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后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
借款合同。
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于利息的訴訟請求。
借條是憑證,打條收條應謹慎。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現實生活中,借條也會被一些別有用心,見錢眼開的人,用來作為欺詐錢財的手段,從而使你遭受救濟損失。此外,還有兩個與出借款物有關的問題需要引起朋友們注意:
一是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于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七
日常生活中人們都免不了會向別人借錢或別人向你借錢,這時最好就要寫一。
借條。
1、準確書寫姓名。
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系的法律文件,署名應當準確、規范、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證號碼??赡苡行┤擞X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代理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后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筆跡鑒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也應當準確,本人代理的一個借貸案件,由于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戶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后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2、明確約定利息。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于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后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于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后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2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后2年內及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生活中常見情況是出借方進行過多次口頭催促還款,但由于沒有保留書面證據,一旦面臨訴訟時在時效上就存在重大的舉證風險。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輕而易舉解決這個問題,即“新桃”換“舊符”,如果在催促還款時借款人暫時無力清償借款,可以在訴訟時效將要屆滿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條,以新借條換取舊借條,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時效屆滿問題。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4、提供擔保。
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盡量拉長一點,不能短于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
如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債權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借款了,以后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并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彼裕鼋枞俗詈靡蠼栀J人寫“收條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______(簽名)。
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借條上。
茲因________近來手頭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______元整。預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歸還。期間每個月利息人民幣______元整,需於每個月初支付不得有誤。
以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借條為證。
x年xx月xx日。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八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九
1、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
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欠條的范圍要大于借條,借條單指借貸關系,而欠條則包括多種債權,所以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寫清楚借條二字尤為關鍵。
2、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注明大寫***圓整。
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貨幣種類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3、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4、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
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當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5、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根據民間借貸新規,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如果你向別人借錢,你們之間沒有約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還利息,也就是說,利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做好約定才算數;如果你借錢給別人,和借款人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那么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對方是可以不用給你的,而且,對方還有權要求你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盡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6、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書寫借條。
另外,注意:簽字后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在債務人沒有還款之前借條一般是由債權人保管的。
債權人在保管的時候切記要妥善保管借條原件。而當債務人歸還債款時,債權人理應將借條原件銷毀或者歸還債務人。如果此時債權人不歸還借條的話,那么債務人存在債權人惡意訴訟的風險。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
生活中發生借貸關系是難以避免的,因為。
借條。
的問題經常會發生一些糾紛,借錢時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一定要打借條;如果明知對方借錢用于非法活動的,不要借錢。那有借條算詐騙嗎?關于借條要注意哪些問題?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寫借條有什么注意事項,有借條算詐騙嗎方面的知識,供你參考。
借條是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通過正當合法途徑出具的借條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人有權依據借條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不算詐騙。
1、借錢時一定要打借條,如果不打借條,一旦發生糾紛,將很難保障債權人的權利。
2、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于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3、對約定有還款期限的借條,要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后兩年內主張權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兩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喪失勝訴權。
4、借條中的借款利息,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被認定為無效。
5、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6、對于小額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當事人主張是現金交付的,除了借條未能提供其他證據,按照交易習慣,出借人提供借據的,一般可視為其已完成了舉證責任,可以認定交付借款事實存在。
7、對于大額借款,涉及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金額,當事人也主張是現金交付,除了借條沒有其他相關證據的,則還要通過審查債權人自身的經濟實力、債權債務人之間的關系、交易習慣及相關憑證、證人證言等來判斷當事人的主張是否能夠成立,僅憑借條并不足以證明交付錢款的事實。
8、當事人合法的訴權受法律保護,但任何人不能隨意捏造事實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更不能妄想通過法院來實現其非法的訴求。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一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張宗祥借款20萬元,并打下借條,約定一年后歸還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條署名時玩了個花招,故意將“張宗祥”寫成“張宗樣”。張宗祥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還款期后,張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誰知二人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宗祥為由不愿歸還。無奈之下,張宗祥將王氏父子告到法院。盡管法院支持了張的主張,但張也因在接借條時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價。
案例: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后張向王索款時,王不認賬。張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托有關部門鑒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所寫。后經法院查證,王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后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案例2:張某向王某借現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條一張:“借到張某現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該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張某當庭辯稱此借條證實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歸還現金3000元。后經證實,張某在書寫欠條時,把本應寫在現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寫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處,致使欠條出現歧義,以達到不還借款的目的。
案例: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后,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于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边@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余。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后便在后加了“1”。
案例: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后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劉某出具收條一份。后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案例: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后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于利息的訴訟請求。
借條是憑證,打條收條應謹慎。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F實生活中,借條也會被一些別有用心,見錢眼開的人,用來作為欺詐錢財的手段,從而使你遭受救濟損失。此外,還有兩個與出借款物有關的問題需要引起朋友們注意:
一是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于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二是對約定有還款期限的借條,要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后兩年內主張權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兩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二
首先,要說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這里再強調一點: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2、名稱問題。
借錢給朋友時,應當讓他出具什么樣的憑證?生活中最常見的有三種:欠條、收條與借條。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一決定性因素,但它對于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的。
欠條和借條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而收條則不僅僅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還能夠作為股權關系或合同履行的證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東出資時出具的憑證;后者如賣方收到貨款時出具的憑證。在這兩種情形中,持有收條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對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的。持有收條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條的一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就必須證明,其所持有的收條表征的是債權關系,而并非股權關系或合同履行的證明。而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出示一張收條通常是不夠的。收條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證據時,便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敗訴的風險。
欠條和借條雖然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但它們之間也是存在差別的。
兩種常見的格式:
1、今借張三100元,1月1日,李四。
2、今欠張三100元,201月1日。李四。
對于1,適用于單純的借款,對于2,適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貨后沒給錢,賭輸了欠錢,用餐后沒帶錢等情況。從法律的意義上講,第一種情況,也就是借條,不需要其他證據佐證,也不會因此事發生和稀泥的情況;但是第二種情況,就容易發生和稀泥的情況,一般都會產生一個為何,因何,怎么欠錢的'問題,問題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時會比較麻煩,會發生和稀泥的情況,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睹穹ㄍ▌t》第九十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比如,賭錢輸后打的欠條,鬧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條也是白打,因為法律不保護非法的事情,賭博是非法的,因此產生的欠條,就是非法之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系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因此,當你借錢給朋友時,應當讓他出具借條,而不是欠條和收條。
3、語言問題。
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4、利息問題。
利率要合乎規定。《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不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至第125條的規定,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生活性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兩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蹦壳?,國家規定民間借貸款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5、時間問題。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F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睆淖置嫔蟻碇v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八月一日。盡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盡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鑒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并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6、催款問題。
要及時催款。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7、借貸保證要準備。
這并非必要條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對于數額較大或有風險的借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找有一經濟實力的第三人作擔保人。另外,如果借貸雙方沒有征得擔保人同意,對還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抵押和擔保都有應簽訂書面協議。
8、公證。
這并非必要條件,只具有最高證明效力。起草借款協議后,借貸雙方持個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借款協議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后,借款人到期不還款,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違法借貸的處理原則。
9、見證人。
10、還錢時索回借條。
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三
借條。
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那么你知道借條字跡借款人否認怎么辦?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核審借條注意事項案例供你參考。
相熟的朋友借錢,還打了借條,追回欠款應該有保證吧?沒想到這事兒也難說,劉先生拿著借條去起訴,卻發現借條并不是借款人所簽。事情一波三折,劉先生終于找到了借條的真正簽名人。昨天,債務人同意還錢。
劉先生與經營酒店的陳女士是關系很好的朋友,兩人也曾有過一些資金往來。20xx年,陳女士稱她妹妹經營的超市裝修需要資金,替妹妹向劉先生借3萬元。幾天后,劉先生將3萬元交給了陳女士,陳女士則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借條給了劉先生。隨后一年間,陳女士陸續歸還了6000元錢,但剩余借款遲遲未還。
20xx年,劉先生無奈之下將陳女士起訴到法院,但陳女士在法庭上稱劉先生手上的借條不是她出具的,并申請筆跡鑒定。
鑒定結果讓劉先生大跌眼鏡,借條上的字跡的確不是陳女士的。
劉先生想到陳女士說過,這錢是為她妹妹借的,會不會是她妹妹簽的字?怎料鑒定結論仍是筆跡不符。
案子進入二審,如果找不到這個代簽的人,劉先生就沒有辦法把錢要回來。
再三考慮后,劉先生繼續將視線擴大。他知道陳女士有個女兒,而借條字跡秀氣,看起來應是女孩子所寫。劉先生特意調取了陳女士女兒辦理業務時留下的簽名,與借條比對,發現兩者字跡很像,便再次提出鑒定申請。這次,陳女士再也無法推脫,同意歸還借款。
律師提醒,借條是借貸關系強有力的證據,在審核借條時務必注意以下問題:
1.最好能親眼看到借款人寫下借條;。
2.借條簽名應與借款人姓名相符,不要用綽號、昵稱;。
3.借款金額應用中文大寫,盡量避免使用阿拉伯數字;。
4.借條內容應語句通順,沒有歧義,如果雙方有多筆款項來往,情形復雜的,應盡量寫清前因后果。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四
有些人在對借“入”和借“出”沒有寫清楚,同樣會導致債權人和債務人主體身份產生顛倒而混淆,從而引起爭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aa,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盡管是后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采信的。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注明,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借條。
甲方xxx(身份證號碼)今借乙方xxx,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為:%(月利率)。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違約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簽名并按手印)。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五
一篇精彩的演講稿能使演講者的演講扣人心弦、引起共鳴,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所以演講稿的寫作無論從立意選材、結構格式還是語言風格上都應該受到重視。這就要求在寫作演講稿時必須抓住三個“點”,即切入點、動情點和升華點,只有找準這三個點,演講稿的內容才能做到以事感人、以情動人和以理服人,使聽眾產生心理共鳴。
具體來說,找準切入點有這樣幾種方法:
(一)名言、詩句、典故切入,創造濃厚氛圍。
名人名言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在演講中選擇與主題有關系的名言為切入點,可以為演講主題營造一種哲理氛圍;以具有優美深邃意境的詩句為切入點,可以創設出一種詩情畫意;而典故則能喚起聽眾的類比聯想,使演講內容更具有象征性,例如:景克寧的演講《“人啊,認識你自己!”》就用了名言式開頭:
這篇演講稿的開頭就是借用恩格斯的名言從哲學的高度切入,同時又講述了古希臘神話中故事的深層意義,提出了“人啊,認識你自己”這一具有歷史和時代意義的深刻主題。當然,這種切入可以或名言或詩句或典故,切入適宜,都能收到“一語驚人”的效果。
(二)懸念切入,調動聽眾情緒。
設置懸念能抓住聽眾的注意力,調動聽眾的情緒。在演講中以與主題相關的懸念切入,通過恰當的烘托渲染,使聽眾急欲了解謎底,然后再破懸念,順勢引入主題,使演講更容易打動人心,例如任士奎的演講《讓愛永駐人間》是這樣切入的:
世界上有這么一種東西,它能使你在浩瀚無垠的戈壁沙漠中看見希望的綠洲;它能使你在千年不化的冰山雪嶺中領略溫暖的春意;它能使你在霧海蒼茫的人生旅途中撥正偏離的航向;它能使你在荒涼凄冷的孤寂心里收獲快樂的果實……它是無形的,卻有著巨大而有形的力量;它是無聲的,卻鳴著神奇如春雷一般的回響!也許有人會問:是什么這么偉大?這么神奇?我要說,它就是——愛,是人類對美好生活,對自己同胞的真誠的愛心!
在這里,演講者就較好地運用了懸念切入的方式,誘人著迷,引人深思。
(三)故事切入,引發聽眾聯想。
以講故事作為演講的切入點,使聽眾由此產生類比聯想,闡述的道理就會更集中鮮明,也使演講顯得更富文化底蘊。白巖松的演講《人格是最高的學位》就使用了這種故事切入的方法:
卡薩爾斯面對雄心勃勃的年輕人,意味深長地回答:先成為優秀而大寫的人,然后成為一名優秀和大寫的音樂人,再然后就會成為一名優秀的大提琴家。
在這里,聽眾自然就把卡薩爾斯的話同主題新聞界“做文與做人”聯系起來,也就有興趣去聽作者是怎樣闡述二者關系的,收到了較好的現場效果。
(四)反向切入,啟發求異思維。
正面切入演講主題是順理成章,而反向切入則是出奇制勝。反向切入就是脫離聽眾所熟知的視角和普遍共有的想法,出人意料地獨樹一幟,與聽眾的心理定勢構成反差,讓聽眾的思維和經驗的慣性受到“挫折”,啟發聽眾的求異思維,調動聽眾的積極性,使演講內容漸入佳境,例如張樞龍的演講《我推崇敢于自我否定的女性》,是這樣切入主題的:
有人推崇事業上有所作為的女性;有人推崇生活中溫柔、賢良的女性;還有人推崇不但在事業上有所作為,而且生活中溫柔賢良的女性……可是,我卻推崇敢于自我否定的女性。
發人所未發、反向切入、耐人尋味、啟人深思,體現了演講者對新時代婦女問題的真知灼見。
演講稿寫作的切入點遠不止以上幾種,只要演講者不蹈襲前人,而是獨辟蹊徑地進行構思立意,創造性地進行探索,是不難找到最佳切入點的。
拓展:公眾演講技巧。
一、扣題照應畫龍點睛。
演講標題應該是演講內容的高度概括,在我們的演講中,應該在適當的時候照應標題,那么這樣演講中往往能成為點睛之筆??垲}照應能夠讓演講內容向標題靠攏,指向更加明確集中,也可以使演講的主題思想得以突出和升華。例如,19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在紐約勃克萊博物館公共教育協會的演講《我也是義和團》,標題設置懸念,引起聽眾的好奇心理。演講中,馬克〃吐溫猛烈抨擊了帝國主義的侵略行徑,對中國人民的苦難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如果他們都能回到老家去,中國這個國家將是中國人多么美好的地方啊!……外國人不需要中國人,中國人也不需要外國人。在這一點上,我任何時候都是和義和團站在一起的。義和團是愛國者,他們愛他們自己的國家勝過愛別的民族的國家。我祝愿他們成功。義和團主張要把我們趕出他們的國家。我也是義和團,因為我也主張把他們趕出我們的國家。在這里,演講者照應標題,畫龍點睛,使聽眾解開疑竇,在頓悟后的釋然中理解了演講者的深意。
二、首尾照應大開大合。
在演講中,開頭埋下伏筆,結尾再來照應,可以使演講的結構曲折跌宕、大開大合,而且能使布局巧妙、眉目清楚、重點突出、主題深化,給聽眾以深刻的印象,產生耐人尋味的藝術效果。例如,中央電視臺節目主持人白巖松的演講《人格是最高的學位》,開頭講了一個故事: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位學大提琴的年輕人去向本世紀最偉大的大提琴家卡薩爾斯討教: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大提琴家?卡薩爾斯面對雄心勃勃的年輕人,意味深長地回答:先成為優秀而大寫的人,然后成為一名優秀和大寫的音樂人,再然后就會成為一名優秀的大提琴家。講到這里,演講者蕩開一筆,講自己過去對這個故事蘊含的人生哲理理解甚少,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季羨林、冰心等世紀老人的動人事跡,感受到老前輩人格的高尚,最后再照應開頭的故事:于是,我也更加知道了卡薩爾斯回答中所具有的深意。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優秀的主持人呢?心中有個聲音在回答:先成為一個優秀的人,然后成為一個優秀的新聞人,再然后是自然地成為一名優秀的節目主持人。我知道,這條路很長,但我將執著地前行。由于演講者運用了首尾照應的技巧,前呼后應,大開大合,使整個演講內容高度集中,結構嚴謹縝密,渾然一體,使聽眾對演講主題的認識不斷深化,引起了聽眾心中強烈的共鳴。
三、層層照應一線貫穿。
“誰來養活中國”,聽著這轟鳴的鐘聲,我想在大水法的殘骸前跪倒,抓把泥土,寫下我們共同的宣言——我們就能養活中國……由于以上排比段的層層照應,演講才得以主題更突出、內容更集中、脈絡更清晰、氣勢更強烈,具有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
四、隨機照應前后連勾。
在演講過程中還可以隨機照應,即前面談到的問題,后面隨時給以照應,使前后勾連,結構縝密,這有利于喚起聽眾的回味和聯想,使演講顯得更自然隨意,更容易貼近聽眾,打動人心。例如,許曉蕾的演講《最后一片葉子》開頭講道:
讀過美國著名作家歐〃亨利小說《最后一片葉子》的人,想必還記得這句話:“當最后一片葉子落下時,生命就都結束了,我也得離開這個世界而去了?!苯酉聛?,演講者談到人類破壞“綠色”造成的嚴重后果,大聲疾呼要緊急行動起來,保護“綠色”,并以“那時,我們都會明白,最后一片落葉將帶走人類的命運,也決不是危言聳聽”“你可能問我,這一切還保不住你那最后一片葉子嗎”“聰明的作家歐〃亨利……那最后一片不凋的葉子,帶來的是一個危亡病人的新生”隨機照應“最后一片葉子”發表議論,這就使演講前后勾連,渾然一體,也使演講所揭示的生態環境危機問題更尖銳突出。那寓意深刻的箴言,如警鐘長鳴,時時敲擊著聽眾的心靈。于是,整個演講就因有了一股內在的靈動血脈,而顯得新鮮活潑。
五、細節照應以小見大。
細節往往可以以小見大反映生活某些方面的本質。在演講中也可以抓住某些典型性的生活細節,在演講中反復照應,多處強調,從而揭示生活的真諦,給聽眾以有益的啟迪。例如,黃顯達的演講《難忘的深圳快餐》,開頭講自己初到深圳打工,吃的是廉價的盒飯。后來,條件好了,仍吃盒飯。他講道:打工者們吃得最多的是盒飯,深圳因此又是一個高效率的快餐城。一批又一批……路漫漫其修遠兮,今后的日子我還愿長期地吃盒飯,因為我自己的經歷已明白無誤地告訴我成材的路上需要這種吃快餐的勁頭和精神!朋友們,讓我們在成材的路上共同擁有這種勤儉節約、分秒必爭的勁頭和精神。
在這里,演講者抓住了日常生活中“吃盒飯”的細節,在演講中反復照應,最后提煉為“盒飯精神”,以小見大,以平見奇,于細微處見精神,從一個新穎獨特的視角,突出地表現了演講的主題思想。
六、對比照應比中見旨。
在演講中還有一種對比照應的手法,即列出兩類既有關聯又有本質區別的人或事物,在演講過程中用對比的方式不斷進行前后照應,使各自的特點在對比照應中更加鮮明,也使演講的主題更突出,演講者得出的結論也更讓人信服。例如,陽光的演講《豐碑與糞土》講道:95年神州大地,有兩個名字傳播最廣,一個是孔繁森,一個是王寶森。他倆同為領導干部,卻以不同的胸懷震撼著千千萬萬個心靈:孔繁森為了黨的事業兩度進藏歷時十載,他淡泊名利,求真務實,踏險履艱,恪盡職守。他愛民勝父,心系藏胞,扶危濟困,情暖高原??追鄙运狞h性修養和人格力量在人們心目中構筑起一座豐碑。而王寶森呢?他身為京官,卻為私利和享樂濫用職權,大肆侵吞、揮霍、挪用巨額公款。他道德敗壞,不知廉恥,聲色犬馬,生活糜爛。他那腐朽的思想,墮落的行為,只能被人們視如糞土,并添上一口綠痰。整個演講中演講者對二者的思想、行為、影響進行了對比照應,使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最后揭示演講的主旨,水到渠成地得出“我們即使豎不起一座豐碑,但也決不能成為一堆糞土”的結論。
總之,運用照應技巧,能體現出演講的結構布局之妙,使演講靈活,全篇渾然,大開大合,時起時伏,前呼后應,形散神聚,能極大地增強演講的藝術表現力。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六
借條。
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那么你知道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供你參考。
1、內容要相對完善。
合同。
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
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么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并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七
借條。
作為一種。
借款合同。
反映了當事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你知道最新正規借條格式及注意事項嗎?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最新正規借條格式及注意事項,供你參考。
民間借貸時有發生,當發生借貸行為時,建議訂立書面字據為證,以此避免糾紛的產生。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毀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借條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利率要合乎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逗贤ā芬幎ǎ骸白匀蝗酥g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蹦壳?,國家規定民間借貸款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F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睆淖置嫔蟻碇v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6月25日。盡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盡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鑒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并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要及時催款。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這并非必要條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對于數額較大或有風險的借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找有一經濟實力的第三人作擔保人。另外,如果借貸雙方沒有征得擔保人同意,對還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抵押和擔保都有應簽訂書面協議。
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對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范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1]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xx年,欠條為2年。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八
演講稿沒有嚴格的、固定的格式,一般分標題和正文兩部分。標題可以是:
1、標明會議性質、演講內容。
2、正面提出自己的觀點。
3、前兩者的結合。
正文部分有開頭,主體,結尾。開頭除了對不同對象加上不同的稱呼外,開頭一句要開門見山提出全文的中心論點或主要內容,說明演講意圖。主體要突出和強調講話的中心問題,不可輕重不分,面面俱到。結尾要總結全文,給聽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可以給人以啟示,充滿激-情給人以鼓舞,提出奮斗口號,發出號召,展示美好前景等。
寫作要求。
1、演講,首先要了解聽眾,注意聽眾的組成,了解他們的性格、年齡、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們的觀點、態度、希望和要求。掌握這些以后,就可以決定采取什么方式來吸引聽眾,說服聽眾,取得好的效果。
2、一篇演講稿要有一個集中、鮮明的主題。無中心、無主次、雜亂無章的演講是沒有人愿聽的。一篇演講稿只能有一個中心,全篇內容都必須緊緊圍繞著這個中心去鋪陳,這樣才能使聽眾得到深刻的印象。
3、好的演講稿,應該既有熱情的鼓動,又有冷靜的分析,要把抒情和說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就是哦開頭空幾格之類的。
演講稿的結構分開頭、主體、結尾三個部分,其結構原則與一般文章的結構原則大致一樣。但是,由于演講是具有時間性和空間性的活動,因而演講稿的結構還具有其自身的特點,尤其是它的開頭和結尾有特殊的要求。
開頭要抓住聽眾,引人入勝。
演講稿的開頭,也叫開場白。它在演講稿的結構中處于顯要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瑞士作家溫克勒說:“開場白有二項任務:一是建立說者與聽者的同感;二是如字義所釋,打開場面,引入正題?!焙玫难葜v稿,一開頭就應該用最簡潔的語言、最經濟的時間,把聽眾的注意力和興奮點吸引過來,這樣,才能達到出奇制勝的效果。
開場白的技術主要有:
1、楔子。用幾句誠懇的話同聽眾建立個人間的關系,獲得聽眾的好感和信任;。
3、激發。可以提出一些激發聽眾思維的問題,把聽眾的注意力集中到演講中來;。
4、觸題。一開始就告訴聽眾自己將要講些什么。世界上許多的政治家、作家和國家領導人的演講都是這樣的。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十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條注意事項及(通用20篇)篇二十
1、借款用途要合法。對于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販毒、吸毒、嫖娼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護。
2、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證上的信息書寫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詳細寫清楚,一般民間借貸都發生在熟人之間,因此彼此之間都清楚對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細核實借款人所寫的住址與實際住址是否相符。
3、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也就是說出借時就扣利息的“抽頭”行為,如訴訟,人民法院以實際出借金額為本金。
4、要注意書寫時不要留空白。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如有的持條人事后在空白處補記“若逾期不還,借款利息將加倍”等內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損。
5、千萬別大、小寫傻傻不清楚。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點位置不準確,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會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字或修改,由此而引發糾紛。如有的小寫借款金額0.00元,可能由于筆誤會多添個零或小數點位置點錯,寫成200000.00元,小寫金額后再寫大寫,則一般不會出現此類低級錯誤。
6、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上。同時,應注意《新規》也對借貸利率和利息做了說明,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如果你向別人借錢,你們之間沒有約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還利息,也就是說,利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做好約定才算數;如果你借錢給別人,和借款人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那么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對方是可以不用給你的,而且,對方還有權要求你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盡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7、借條必須留有年月日。借條不寫日期一旦發生了糾紛,事實真相常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8、不能用褪色的筆書寫。借條不宜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改留下可乘之機,制造麻煩。如有的案件糾紛中出現,寫借款金額時,借款人謊稱筆故障,換用褪色的筆書寫,致使事后借款金額部分因字跡褪色無法辯論。俗話說的好“小心駛得萬年船”。
9、切忌內容表達不清。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還huan”和“還hai”書寫異議等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10、還款時要記得收回借條。還款時,必須找對方要回借條,不能大意。如果對方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待日后憑依此據兌換借條或者應對借款糾紛,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11、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說刻意保護不了解情況而稀里糊涂簽字的人,保護被忽悠的、被欺騙當保證人的行為。關于這一點出借人要引起注意。
12、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的成本不管叫什么名目,違約金啊,利滾利啊,滯納金啊,精神損失費啊等等,只要不超過年利率24%法院就保護。(超過的部分怎么處理,參見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