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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一
乙方(買受人):身份證號碼:。
20xx年月日,乙方為購買甲方開發建設的【鷺島之星】【棟】【單元】【號】房屋,與甲方簽訂了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合同簽約備案號:)?,F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上述合同,經雙方協商,依照《合同法》、《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等法律的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就合同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因無法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現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上述合同。
二、乙方同意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的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相關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三、因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辦理了簽約備案登記手續,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個工作日內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等相關資料,前往崇州市房管局配合甲方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備案登記的相關手續。乙方逾期辦理的,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購房總款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退還給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該違約金。
四、甲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正式撤銷后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在按照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約定扣除乙方應支付的全部違約金后退還給乙方,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收據,同時乙方應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收款收據等全部資料退還給甲方。
五、因辦理撤銷備案登記等相關合同解除手續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而不限于稅、登記費、手續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不得再行依據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
聯系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買受人(下稱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聯系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登記號:_____,下稱“購房合同”)及相關文件,乙方購買甲方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為該商鋪),現經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就解除該購房合同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購房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之間就該購房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持上述購房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收款收據原件等相關資料,向甲方辦理退房手續。
三、甲方應于乙方辦理完畢退房手續后10日內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并無須支付利息。
四、甲乙雙方自愿協商解除購房合同,雙方就上述購房合同的簽訂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均無任何異議,互不追究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購房合同注銷登記手續,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退還乙方所有款項。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政府相關部門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三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樓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復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注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20xx年x月x日購買的xx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銀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xx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xx退還給xx,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乙方身份證號碼:
相關拓展:
(一)、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違反法律、法規是指違反憲法、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是指違反了雖未明確載于法律條文,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作了明確規定的情況。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了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房屋買賣有以下幾種:
(1)雙方惡意串通,迼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比如,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監管人,將該無行國能力人的房屋惡意出賣給他人,自己和他人獲得非法利益,損害該無行為能力人利益的情況。
(2)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
(4)房屋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
(5)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購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
(6)出賣違章建筑,在國家征用、拆遷范圍的房屋的。
(7)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其他房屋買賣。
(二)、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房屋買賣。
(1)賣方的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賣方主體無行為能力或者臨時處于喪失行為能力的狀態;賣方主體沒有房屋所有權,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沒有取得合法授權或超越代理權代理他人出賣房屋的人等。
(2)買方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購買私人住房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購買他人享受國家或單位優惠補貼而購建房屋的非原單位職工等。
(三)、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例如為了逃避債務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屬于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
(四)、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房屋買賣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中:
(1)欺詐。即一方當事人采取隱瞞事實真相或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欺騙對方,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非真實意思表示,同對方進行房屋買賣的行為。欺詐行為有下列特點:欺詐行為須出于行為人的故意;欺詐的手段可能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受欺詐一方進行房屋買賣行為完全是由上述錯誤認識所造成的.結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實真相就不會同意進行這項房屋買賣行為。
(2)脅迫。即當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嚇、脅迫而為的房屋買賣行為??謬樖且詫硎┘游:Χ顾丝植赖男袨?。在他人的恐嚇手段要挾下進行的房屋買賣行為,并非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為理應無效??謬樋梢允轻槍θ怏w方面的,可以是針對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針對財產方面的,恐嚇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親屬。恐嚇的事實必須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發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輕微的損害、無可能性的行為,那么該行為不構成恐嚇行為。脅迫與恐嚇不同,脅迫是對肉體直接施加暴力和強制;脅迫是用正在發生的事實來逼迫;恐嚇是以將來的危害相要挾。但無論是恐嚇還是脅迫,都是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根據。
(3)乘人之危。即一方當事人由于各種原因而陷入了極度的經濟困徹難,或者是親人有重病急需錢救治,或者是生產經營陷入了極度困難,急需資金等情況下,他方乘機得用這種困難,將房屋買賣價格壓得極低,明顯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五)、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房屋買賣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無效;并且,房屋買賣應依法定程序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如果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該行為沒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房地產買賣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特別約定除外),各方當事人均須嚴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將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律師在此就解除條件及程序做如下總結,以供網友參考: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于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程序除上述第1種協商解除情況外,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后果《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五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位于第______層______戶,房屋結構為__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______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______。
第二條價格: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______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寫:______,余款______元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同時,本房屋目前尚處于出租狀態,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賃關系或把租賃權轉給乙方。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六
賣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房屋套,雙方已簽訂《北京市存量房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定金:(人民幣)。
2、乙方已繳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3、乙方另付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提交辦理解除買賣合同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居間人(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
月身份證:年。
5.注銷購房合同。
9.二手房買賣簽約后房主反悔如何處理。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七
原告:_________,性別: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風險提示: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一、確認原告_________與被告_________簽訂房屋買賣的合同無效。
二、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___元及利息。
三、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與訴訟有關的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風險提示: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____與被告___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內容約定:原告購買被告___________公司將要建設的商品房,房屋總價款為___元,被告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按合同內容履行了支付價金義務,但是被告方____________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推辭,不履行合同。后經查得知:被告___________公司所預售給原告的商品房至今仍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并未建成。被告____________公司的欺詐行為為違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綜上所述,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明察,判如所請。此致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八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動退房,解除該合同。甲方就簽署該合同收取之樓款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返還乙方。
三、原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隨之作廢。甲方在乙方簽署本協議并到房管部門備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房屋。
四、訂立本協議及辦理有關手續所需之一切費用,包括手續費、公證費及政府有關部門之收費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方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經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市公證處及房管部門各____份,每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九
購房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面積平方,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___,建房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和該房屋所涉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抵押、買賣、賠償、補償、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1、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
2、該價款為雙方的最終成交價款;。
3、在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1、在乙方付清全額款項后,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甲方及甲方相關人員就該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均有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如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有沖突,以補充條款為準。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見證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一
解除合同的條件,分約定解除條件和法定解除條件兩種,其中約定解除又可分為協議解除和約定解除權。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對方即可,也就是說,解除權的行使,只要向對方當事人傳達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輔助。對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發生解除的效力,而無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定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當依照特別程序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后,才能產生合同解除的效力,這是與合同生效要件相對應的。
根據前三點內容可知,如果購房者與售房者未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權達成約定的,那么,行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權的前提就得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如果購房者和售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符合了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購房者或者售房者主張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對方即可,而無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定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當依照特別程序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后,才能產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傊?,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解決該問題除了需要結合您自身實際情況,還需要對解除合同后的后續問題做完善。在此建議您盡早咨詢專業律師,以維護您自身的最大合法權益。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現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三
甲方: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乙方: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同意自動退房,解除該合同。甲方就簽署該合同收取之樓款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返還乙方。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五、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四
《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并未明確使用解除合同這一術語,而是使用了宣告合同無效,它用列舉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及其后果:宣告合同無效必須以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通知才生效;宣告合同無效是買方或賣方可單方行使的權利;宣告合同無效僅限于合同一方根本違約或違約方在寬限期內仍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聲明將不在寬限期內履行合同義務;宣告合同無效解除了各方合同義務。《公約》中宣告合同無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性質和特點基本相同:首先,都是一種形成權,即僅憑一方當事人依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現成的法律關系消滅的權利,其行使無須征得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一方即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而無須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與另一方協商。其次,合同解除是對違約方的一種懲罰,所以,也成為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最后,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必須以向另一方發出解除通知為前提。
(一)寬限期與根本違約的關系。
實踐中,若賣方遲延交貨,買方是否絕對享有決定寬限期的權利,它直接影響到合同的效力?!豆s》第47條第一款規定,如果賣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履行其義務,買方可以規定一段合理的額外時間,讓賣方履行其義務。《公約》第49條規定,買方可以不給賣方規定額外的合理時間,就可以立即宣告解除合同。從這條規定看來,買方享有決定是否給賣方寬限期的權利。在實踐中,若買方動輒行使此項權利,就難以體現買賣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如果雙方買賣的是普通的、價格相對穩定的商品,賣方的遲延交貨并未構成根本違約,如果買方不給賣方寬限期,卻以根本違約為由予以解除合同,這對賣方來說并不公平。事實上,也有買方因為找到了出價更低的賣方而以根本違約為由而惡意解除合同的例子。即使買方給予了賣方一段寬限期,時間長短又沒有具體規定,買賣雙方各有說法,《公約》僅以合理為限,那么怎樣才算合理?因此在實踐中,如何行使此項權利才是真正體現公約精神,較難把握尺度。
(二)根本違約的標準問題。
《公約》第25條對根本違約的定義是: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如使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害,以至于實際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為根本違約,除非違反合同一方并不預知而且一個同等資格、通情達理的人處于相同情況下也沒有理由預知會發生這種結果。《公約》對根本違反合同所采取的衡量標準是,看違反合同的后果是否使對方蒙受重大損害,即違約后果的嚴重程度。盡管該條規定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吸收各國法律規定,并調和了兩大法系關于同一問題的不同處理辦法,但仍然存在兩個問題:
1.既然損害的嚴重程度為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那么究竟怎樣的違約行為才足以造成此后果,守約方如何認定根本違約是否確實?這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因為同樣的違約行為在不同情況下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害結果,這影響到是否構成根本違約。
2.同等資格、通情達理的人員標準無明確規定。同等資格是否指在該業務領域經驗相當豐富的人?通情達理是否指在商業信譽、從業道德方面表現俱佳的當事方?這些因素都會帶來判斷上的難度,從而影響到守約方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
(三)預期利潤的索賠問題。
《公約》第74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應負的損害賠償額,應與另一方當事人因他違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額相等??梢姡瑩p害賠償的范圍應當包括實際損失和利潤損失兩個方面。實際損失較好理解,即守約方已經支出的各項費用及合同如能履行應獲得的合同利益。但是利潤損失較難計算,它是否包括預期的利潤?即守約方已事先計劃好的獲取合同標的后再將標的物轉手而獲取的利潤。《公約》第74條同時規定,這種損害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依照他當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到或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那么,預期利潤究竟是否是違約方預料到或理應預料到的損失?這里就要從主、客觀兩方面來加以判斷,主觀上講,指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就應當知道,若其違約會給對方造成的后果;客觀上講,憑借違約方的性質,與守約方的合作期限長短,自己對守約方貿易習慣的了解,違約方是否應當預見到其違約行為會產生的后果。因此盡管已經有了明確規定,但其中確實存在主觀因素,所以索賠預期利潤究竟能否得到支持,是完全支持還是予以部分考慮,都需要在具體案件中由法官來自由裁量。
另外,如果決定予以考慮的話,這部分預期利潤該如何計算,方法也有不同:第一種方法是以差價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該方法既可以適用于賣方違約情況,也可以適用于買方違約的情況。前者是買方在解除合同后的一個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購買替代貨物,后者是在解除合同后的一個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將貨物轉賣。同樣,差價也就包括了買方購買替代物或者賣方轉賣貨物的交易價格與原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第二種方法是以時價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所謂時價是指在一定地點一定時間的某種貨物的市場價格。這里的時間標準有兩個:即在接受貨物之前解除合同,則適用解除時的時價;在接受貨物之后解除合同,則適用接受貨物時的時價。這里的地點標準是依據原應交貨的地點。如果該地點沒有時價,則指另一合理替代地點的價格,但需要適當考慮貨物運費的差額。這種方法雖然有其合理性,但需要大量的調查工作,故較少被采納。
(四)買方宣告解除合同后,另行購買替代物的條件購買替代物是賣方不交貨時,買方所特有的補救措施。這一權利已受到各國法律及國際公約的肯定。但在實際案例中,怎樣行使這項權利才是符合公約精神?一般有以下兩個標準:一是在時間上,買方必須在解除合同后一段合理時間內行使,二是在方式上,買方購買替代物的價格、地點、渠道等都是適當的,如價格需與原貨物相當、渠道正規,否則就不是購買替代物,成為購買新貨物了。但在按以上兩個標準裁決時,也會存在問題,如買方在賣方無力履約,時間緊急時為了按照《公約》第75條之規定減少損失已經購買了替代物,之后才宣告解除合同,而賣方認為買方應當先要有一個宣告解除合同的過程才有權購買替代物。對于賣方的抗辯,不能予以完全支持,而要看買方是否已舉出足夠證據證明自己購買替代物的合理性與緊迫性,可見,實踐中的判斷理解存在較大分歧。
由此可見,盡管《公約》已經對行使合同解除權作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但由于它很大程度上是各國相互妥協的產物,同時采用的術語又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在實踐中遇到具體案例時,存在很多困難和矛盾的情況。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僅需要各國之間貿易實踐經驗的積累,需要各國對此類問題的相互協商,同時還需要理論的不斷突破和創新。研究分析這些問題,可以使我們在訂立國際貿易合同時做到胸有成竹,從而預防各類糾紛的發生。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書范本。
關于解除租賃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五
乙方(原合同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編號為:
二、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動退房,解除該合同。甲方就簽署該合同收取之樓款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返還乙方。
三、原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隨之作廢。甲方在乙方簽署本協議并到房管部門備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房屋。
四、訂立本協議及辦理有關手續所需之一切費用,包括手續費、公證費及政府有關部門之收費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方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經鞍山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市公證處及房管部門各一份,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六
某某公司:
200年月日,我公司與你公司簽訂了編號為的買賣合同。合同簽訂后,你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向我公司交付產品x公斤。20xx年x月日x,我公司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你公司交付的產品具有以下嚴重質量問題:
我公司于當日就上述問題向你公司提出質量異議,要求你公司立即與我公司協商解決有關產品質量問題,但你公司一再拖延,拒不履行合同義務。
經研究決定,我公司向你公司通知如下:
依據編號為的買賣合同第條之約定,你公司的違約行為嚴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并使解除合同條件得以成就。現我公司特依合同的相關約定通知你公司解除合同。編號為的買賣合同自本通知到達你公司時解除。
請你公司于本通知送達后三日內與我公司協商有關合同解除的善后事宜。
特此通知!
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七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廣州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室(建筑面積69平方米,儲藏室0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叄拾貳萬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1320000.00。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即小寫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20__年7月21日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
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10萬。
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八
另外,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希望您對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以及買賣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責任有更加詳細的'了解。實踐中,盡量減少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這樣才能減少損失。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匯總。
在現今房價越來越貴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說是一件大事兒,在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定要謹慎仔細。那么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F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里面的內容,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編整理的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簽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婚前購買按揭房,婚后還款,離婚怎么分割?
律師說法:根據我國20xx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p>
綜上所述,在張某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情況下,該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產權仍然歸屬于張某。雙方婚后共同還貸的8年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張某應對楊某進行合理補償,尚未歸還的貸款由張某自己承擔。
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
購買二手房也會存在貸款的情況。對于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由于很多人對其中的門道不了解,導致了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糾紛。那么,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為避免您在貸款購買二手房時走冤枉路。以下365編輯為您詳細介紹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步驟/方法。
1、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
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無用功。
買賣雙方商談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付時間,并立約下定金。買賣雙方可以到房管部門相關網站上下載格式化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3、評估公司做評估。
這個過程一般來說要5~7個工作日。
4、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diy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按揭辦理下來后,要注意注銷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5、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憑受理單到農稅中心繳納相關稅費,拿完稅契證。
6、完稅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7、完稅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證。
365小編提醒您,近期打算購買二手房的業主,買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銀行貸款政策的細則,巧妙避開雷區,以免簽了合同貸不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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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時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啊?
二手房交易稅的計算方式是什么?
計算方法。
買方:
1、契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稅率為3%)。
2、交易服務費。
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
50元[1](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賣方。
1、交易服務費。
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
3、土地出讓金。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3%×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筑面積。
6、分攤費用。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
二手房交易繳納的稅種。
(一)契稅。
符合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新政策下的契稅:
(二)城建稅。
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三)個人所得稅。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四)土地出讓金。
成本價:城八區內:15.6元每平米城八區外:12.9元每平米經轉商:10%按經管理3%(按成交價)。
(五)交易手續費。
3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六)合同印花稅。
房屋成交總額×0.05%。
(七)營業稅。
20xx年1月27日新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1、非普通住宅2年內:房屋成交總額×5.55%2年或2年以上:差額×5.55%;。
4、買賣合同公證費:(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房屋成交總額×0.3%;。
5、契稅是應由買方交納的,交稅比例是: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6、過戶費用。
(八)工本費。
80元,共有權證:20元。
365小編為您整理,希望你在購買二手房或者出售二手房時,能夠遵循法律的相關規定。主動并且按時繳納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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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是一種非常具有風險的行為,那么什么是借名買房?借名買房又有什么法律風險?借名買房應如何防范風險?針對以上問題,小編在下文會為大家解答。
一、何為“借名買房”
“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并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
借名買房具有以下幾種含義:
(一)事實購房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
(二)事實購房人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
(三)事實購房人出資購買房屋;。
(四)事實購房人行使對房屋的權利。
二、“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
(二)如果登記購房人有對外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賣該房產;。
(三)如果名義產權人意外死亡,該房屋可能會因為繼承關系而被其他人繼承;。
(四)如果銀行最后查實實際購房人與借款人不是同一個人,銀行也可以依據貸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要求提前解除貸款合同。
三、針對“借名買房”律師支招。
(一)“借名買房”風險大,建議慎用。
我國實行不動產物權取得實行登記公示制度,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未經過依法登記,不能取得不動產物權,這些規定對于實際出資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
若借名人反悔訴諸于法律,實際出資人面臨著房財兩空的不利結局。
事先協議約定避風險。
(二)選好“借用之名”
“借名買房”并非絕對不可,但一定要有事先防范其法律風險的意識。顧名思義,“借名買房”,先有“借名”再有“買房”,那么先要選好“借用之名”,比如:母親、親戚、朋友等親近之人,這樣可大大降低其法律風險。
(三)簽訂好“借名協議”
選好“借用之名”,建議先不用急于“買房”,事實購房人與名義購房人最好簽訂一份“借名協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在書面上,就可能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即使發生也不會令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
(四)發生爭議及時找專業人士。
“借名買房”雙方一旦發生爭議糾紛,建議您及時找專業人員咨詢:爭議方在糾紛中的地位及如何解決;若發生訴訟,如何組織證據材料以證明已方觀點等專業問題。
解除買賣合同(通用19篇)篇十九
如果因一方違約而解除買賣合同的,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合同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實務中,認定是否被迫簽訂合同,可以從以下條件把握:
1、判斷簽合同時,當事人是否被脅迫可參照以下條件:
(1)以將要發生的損害相威脅,而使他人產生恐懼后簽訂合同的。
例如威脅他人說不簽合同將對其或其家人進行毆打,甚至謀害,而迫使他人簽訂的合同;例如以向社會大眾披露他人隱私要挾而簽訂的合同。
(2)或直接實施不法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人為的損害和財產的損害,而迫使對方簽訂的合同。如直接毆打他人直至他人簽訂合同。
可見,認定是否被迫簽訂買賣合同,一個重要的特征就是對方是否采取了威脅恐嚇的方法,使你簽訂你不想簽訂的合同。
遭遇被迫簽訂買賣合同,應該積極起訴維權,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