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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一
黨的以來,法治中國作為一組信仰和價值的集合,其觀念、價值、論說正在成為這個時代的一個主題。落實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轉型時期諸多社會難題終將克服。在此過程中,司法作為法律適用的中心場所,傳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識的核心場域,其實效的發揮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中國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法治中國的內涵十分豐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稱為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十六字方針”。“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是新時期全面實施法治建設的系統規劃。它繼承和發展了人類社會的法治文明,在借鑒西方國家法治經驗的基礎上,更加注重中國的政治理念、文化傳統、社會訴求和具體國情,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法治中國不是政治變革和經濟改革的副產品,而是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社會謀求現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現代化事業的一部分,實現法治是中國現代化實踐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其核心是改造舊的法律觀念,塑造新的行為和認知方式,在改變原有社會結構的同時建立新的社會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國的正當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論和實踐對中國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而是希望通過理性的檢視,使其成為更廣泛的社會共識而得以徹底實施。
法治應以維護合法權益為核心。
轉型時期的中國經濟社會迅猛發展,既加劇了社會競爭,也使得社會內部越來越動蕩和不安定。這種情況表現在法律上,便是訴訟案件的大幅增長。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制度供給不足所造成。與此同時,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會在變遷過程中帶來種種意想不到的矛盾和沖突。中國社會必須同時面對和解決其他社會在不同歷史階段分別遇到和處理的問題:公共權力的合理分配與合法行使。
同時,法治在文化層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戰。它涉及人們觀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質與功用,涉及人們對規則的看法,也涉及人們對司法(法律)與正義關系的認識。在一般意義上,傳統中國人并不否認法律、規則及其與正義的關系。相反,他們常常訴諸法律和運用規則,肯定法律與正義之間的內在聯系。只不過,司法(法律)在人們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規則如果妨礙結果的公正,就可能被違反甚至拋棄。同樣,為了實現實質正義,人們經常漠視和犧牲必要的程序。在這樣一種傳統中,司法(法律)當然被視為手段,并且僅僅被視為手段。與現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義傳統。
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國建設這一特定的歷史環境中加以審視,是準確認識其歷史和現實意義,進一步明確其性質、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視角。公正本身就是對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與公正在字源上的聯系實際是通過“司法”的概念實現的。由公正方面去討論司法,后者的重要性尤為彰顯。實際上,國家與社會、國家與司法(法律)以及國家與個人之間的動態關系,既是我們理解中國法律現代化運動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發揮實際功效的關鍵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徑。司法是社會中的司法,司法是民眾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現代社會,法律主要通過司法機構予以系統地適用。人們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經驗而言,我們在大多數時間生活在規章制度構成的現實生活秩序之中,而非憲法、民法通則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下。從實效方面看,對我們發生實際作用和令我們感受到的規則總是經過執行機構解釋和適用的那些。與此同時,對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傳和教育達到,而要靠對具體的法尤其是法的適用的經驗。歸根到底,法治是一種生活經驗,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經驗一樣可以在實踐中逐步獲得、積累和改變。而歷史和經驗都已經表明,中國的普通民眾從來都不缺乏對自己利益作出判斷和根據環境變化調整其行為模式的實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會公眾累積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徑。如果法治不能被認真對待和實施,人們將對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產生懷疑,甚至失去信心,則法治中國建設的正當性也就將蕩然無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沖突的最佳選擇。法治以及現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會的現實需求。全面建設法治中國,國家(包括政府及其機構)和社會結構甚至個人便不可避免地成為改造的對象。當國家本身成為改革的對象,而社會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實現這一任務時,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項復雜的事業,不僅涉及原則和制度,而且涉及認知方式和生活經驗。要使社會矛盾和沖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帶來的社會震蕩減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機制,依靠司法這樣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從而實現國家、社會與個人之間的適度平衡,即在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建立起權責利明確界分的有機結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過司法保障個人權利、如何限制和規范行政權力的不當行使,比對政府提出積極有為的要求更來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人們對通過運用規則來建構社會秩序的要求,對法律本身的正義和通過司法實現正義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實施的基礎,也是今天推行和實現法治不可或缺的資源。公平正義是人類的永恒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價值追求和價值取向。強調當代法治所欲保護和促進的諸多基本價值,對于一個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會來說,無疑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中國今天面臨的最緊迫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與其說是重修憲法和法律,寫進去更多更好的條款,不如說是通過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創造一種可能的社會環境,使業已載入憲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價值、原則逐步得到實現。后一種任務,正是司法體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二
黨的以來,多次就法治建設發表重要講話,指明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方向,并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深入推進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必須貫徹落實好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彰顯法治精神,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關于法治建設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
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些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加強法治建設和政府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鮮明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指出,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黨的領導。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特別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委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重要論述,對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動和保障中國夢的實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布局,法治建設既是重要內容,也是有力保障。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形成人們不愿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要條件,是實現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沒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沒有公平正義;沒有公平正義,就無法實現中國夢。我們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這個根本利益如何實現?靠什么實現?關鍵要靠法治。強調,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價值,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執法等各領域各環節,都必須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鞏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權利依法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制裁和懲罰,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鮮明提出一切行政行為都必須在法律的規范和約束下進行。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必須通過依法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動力活力來實現。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行為是否規范、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直接關系到改革的走向和成敗。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嚴格地納入到法治軌道上來,真正做到決策符合法律規范,辦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監督。歸結為一句話,就是把政府工作裝進法治的籠子里。
二、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
法治政府是現代政府管理體系的基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須自覺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則,運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各項權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執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打造職能有限、行政有為、運轉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進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政府職能如何轉?政府機構如何改?都必須依法進行。明確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在法治狀態下,政府的權力、職能、責任義務、組織架構以及預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疇。要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調”“控”同步,在機構編制、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科學合理調整機構設置,優化部門職責配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總量,不斷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堅持“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把該放的權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創造力。要堅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實效、重監督的原則,大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把不該管的事項還給社會、交給市場,使政府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發揮好。
加強政府法規和制度建設。完備的法制是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堅持立、改、廢并重,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動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填補制度空白、制度盲點;及時修訂和廢止不合時宜、影響發展、有損公正的制度。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過程讓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合理的訴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增強法律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政府治理始于決策,一旦決策違法,必然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建立決策后的跟蹤反饋和糾偏糾錯制度,對決策實施引發重大問題的,應及時調整或停止實施,并積極采取措施減少損失、降低影響。
嚴格依法辦事。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法律授權,政府所有的行政行為都要于法有據、程序正當。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做到法無授權則禁止,切實規范行政權力的運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梳理各部門的行政職權,細化和規范行政裁量權,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運行流程,遏制腐敗、尋租現象的滋生。深化執法體制改革,依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解決多層、多頭執法問題。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要養成按程序辦事的習慣,真正做到作出行政決定時符合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時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創新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充實內容、擴大范圍,增強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的信息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力運行過程公開轉變。當前,重點要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確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公開透明。
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責任政府,用權要受監督,違法要受追責。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加強司法監督,加強財政、審計、監察等政府內部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的權利,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督導督查,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管理制度,嚴明行政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斷提高各級干部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各級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是推進依法行政的中堅力量,其法治意識、法治素養、法治能力如何,直接關系整個法治建設的進程和效果。因此,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斷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識和能力的集中體現。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真正尊崇憲法和法律,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時刻牢記人民授權和職權法定,嚴格遵循法律規則和法定程序,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人民權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緊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覺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
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堅決糾正把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對立起來,認為“改革創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條條框框、突破法律的約束”、“依法辦事會束縛手腳、妨礙改革、阻礙發展”的錯誤觀念和做法,牢固樹立“以法治引領發展、保障發展,優化法治環境就是優化發展環境”理念,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每一項具體工作放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謀劃和研究,通過依法行政推動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秩序、轉變政府職能的新機制、新舉措,發揮好法律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發展穩定進程與法治建設進程相協調、相統一。
積極投身法治政府建設的偉大實踐。法治政府建設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勇于擔當的精神,自覺有為,切實擔負起推進依法行政的責任,深入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消除影響和制約法治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法治建設考核工作,把推進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建立嚴格的考核監督制度,使法治建設真正成為一種硬標準、硬要求、硬約束,形成良好的引領示范作用,帶動全社會共同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引下,經過20多年的艱苦努力,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在我們邁進充滿希望的21世紀最初幾年的關鍵時刻,黨的xx大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莊嚴命題,并將其寫入憲法。這不僅是鄧小平同志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發展,也是治國方式的進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就不可能有社會生產力持續、協調、高速的增長。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13億中國人民的偉大事業。它和人民當家作主緊密相聯,休戚相關。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沒有社會主義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鄧小平同志就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治國方略的高度來講,就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選進國家機關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換那些不稱職的公務人員;才能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來參政、議政、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務和社會事務;才能通過法定程序真正保證國家對重大問題的決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時獲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在中國落實,都必須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根本保證。
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一個締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的偉大事業。不能想象,社會主義不是文明的,是野蠻的;不是進步的,是落后的;不是發達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們國家精神文明發展,社會能夠全面進步,就需要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樹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蕩滌利己主義的濁水;培植遵紀守法的社會環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無序狀態;繁榮催人奮進的文學藝術,掃除精神垃圾;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打擊和取締腐朽沒落的吸毒販毒,賣淫嫖娼,拐賣婦女兒童活動,這一切都需要加強法治。
四、依法治國,是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
國家穩定,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別是今天,我們國家所面臨的形勢是:在國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在20世紀90年代遭受了嚴重的挫折,西方發達國家控制著科學技術的制高點,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仍然猖獗,他們在政治上對我們搞顛覆、滲透,經濟上搞制裁封鎖,意識形態上搞西化、分化;在國內,我們在改革開放中取得了偉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會穩定,政局穩定,國家穩定尤其重要。歷史經驗表明,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保持穩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為它最具有穩定性、連續性,不會因領導人變動而變動,不會因領導人的注意力變化而變化;它最具有權威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改革開放以前,黨和國家的權力過分集中于個人,這就使個人意志很容易左右黨和國家的決策。一旦掌握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個人認識發生錯誤,就很容易演變成最高決策錯誤,整個國家也將走向誤區。那時往往把領導人說的話當作法,不聽領導人的話叫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也跟著改變。文化大革命就是在這種治國方式下發生的社會動亂和民族災難。歷史教訓表明,沒有法治,就難以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沒有法治,就難以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容易出現社會動亂。所以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是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
另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發揮領導者的個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只有好的制度、穩定的、連續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領導人發揮他應有的作用。我們當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社會活動家在治國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創造的輝煌業績,所帶來的國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們也不能據此把個人作用神圣化、絕對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適當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國方面個人的力量終究是有限的,作用畢竟是短暫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看到其中潛伏的問題和危機。人在政興,人去政息則是其一;沒有制約,個人權力膨脹失控,可能導致民族和國家的動蕩和災害是其二。因此一個國家的長治久安和興旺發達,主要應依靠建立一個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國家領導人的賢明。另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中央適度集中權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權力和地方應有的權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規范性、權威性和強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權力很好地得以實現,地方所擁有的權力也能夠很好地發揮。
涉及到全體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們必須把它作為我們國家的根本大計落實搞好。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四
曾在不同場合引用過培根的一段名言,即:“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他借此想說明,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基于此,xx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
公正司法的前提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當前影響公正司法的因素主要表現為司法行政化色彩比較濃厚、司法地方保護主義比較普遍。因此,要保證公正司法,就必須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在去司法的行政化方面,《決定》明確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為了貫徹此要求,《決定》特別規定了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在現實中,有些法官和檢察官不敢抵制來自各方特別是某些領導的干預,乃是因為其有后顧之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決定》明確規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在去司法的地方化方面,《決定》也作出了多項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等等。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司法公開。司法公開體現在多個方面,此次《決定》明確要求,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并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樹公信。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保持司法中立。當前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關系案、人情案。《決定》明確規定,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請或者收受其財物、為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法違紀行為。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有高素質的司法隊伍。作為法治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必須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工作能力強、職業道德水準高,必須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五
在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中強調,我們國家現在正處于“兩個一百年”目標實現的關鍵歷史交匯期,堅持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需要依法治國,需要更多加強黨對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堅決領導。
科學合理使用法治,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黨和國家、社會和人民發展建設更趨向于穩定的重要保證,是國家、社會和民族得以穩定、持續、高速、高質量向前發展,是不斷推進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充分協調好各方面生產關系的堅強基石和后盾。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發展的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僅全面要求黨和國家在發展建設的過程中要科學合理使用好法治,堅持科學立法、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建立起科學合理的法治體系和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監督體系,我們還應該要把全面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和觀念更深層次的融入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思想價值理念和觀念當中,融入到他們的人生價值觀念體系當中。
廣大黨員和各級領導干部同志,一定要從全國各族人民的法治思想價值觀念體系入手,認真講黨和國家全面依法治國深刻融入到廣大人民群眾的人生法治思想觀念體系當中,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科學合理的法制宣傳和教育體系,讓全國各族人民用全面依法治國的人生價值思想觀念體系中要求的標準來規范自己的行為而令行禁止,已全面依法治國的人生價值思想觀念理論體系來重新鑄牢自己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用更加全面的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理念來重新鑄牢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形態,并從思想意識形態上去鑄牢和規范他們的思想行為規則,讓廣大人民群眾的思想行為規則、道德行為準則與黨和國家全面依法治國的法制觀念和理念能夠始終統一在一條全面依法治國的法治建設線上。
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科學全面的領導是一項長期的偉大工程,廣大黨員和各級領導干部同志要用全面依法治國永遠在路上的心態高度重視好這方面的工作,認真執行和履行黨和國家做出的有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決定和政策方針,毫無疑慮將全面依法治國理念和觀念推行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思想觀念價值體系的建設當中,并認真做好全面依法治國的相關領導工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的高速、持續、穩定、高質量發展,為不斷推進社會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不斷協調好各方面社會生產關系,并以醫生治理好病人的各種病癥,使其能夠更加健康的生存和發展的心態為中華民族的現代化法制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六
黨的xx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為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行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通過學習xx屆四中全會,我有以下的心得體會:
同志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現在,我們的工作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實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紙空文,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句空話。這告訴我們,當前實施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就是有效地實施法律。政法機關作為執法司法的主體,能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無疑是實施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
從重立法轉向重執法司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必然要求。
實施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心從“有法可依”逐步轉向“有法必依”,特別是突出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發展一般規律的要求,也是我國法治發展歷史階段的要求,更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從法治發展的內在邏輯及世界范圍法治國家建設的經驗看,有效地建設法治國家,首先必須制定法律,然后才能嚴格實施法律。特別是在完成大規模立法活動之后,必然面臨如何實施法律問題,即如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問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十六字方針,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xx年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都實現了有法可依。
強調改革開放以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說執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說過去30多年來,中國法治建設的主要矛盾始終是如何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現有法可依。如今,這個戰略目標已經實現,雖然這個體系還要不斷完善,但中國法治建設的主要矛盾已經從有法可依轉向有法必依。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執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發展,不僅建立起完善的執法和司法體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專業素質的執法和司法隊伍。但是,與人民群眾對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還很突出。這就意味著要進一步實施依法治國,就必須將法治中國的戰略目標轉向有法必依,轉向執法和司法。
嚴格依法辦事不僅是我國法治建設的要求,而且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如果說有法可依屬于治理體系的范疇,那么,有法必依則屬于治理能力的范疇。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體現國家制度的執行能力,它不僅是法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強化國家制度的執行能力,才能促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從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需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從建設法治中國的總體布局看,著眼于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要做到他律與自律、法律強制與道德約束相統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同志再次明確指出,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還要靠制度來保障,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里運行。對執法司法權的制約除了依賴制度約束,還要依賴人民群眾的監督。在互聯網時代,政法機關要變被動為主動,盡最大可能做到執法公開、司法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公開的目的就是為了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最終目的是為了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個社會特別是政法人員的道德建設。同志特別強調,要堅持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結合。法律規范人們的行為,可以強制性地懲罰違法行為,但不能代替解決人們的思想道德問題。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從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強制與道德約束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實。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強外部制度約束和監督的同時,必須不斷強化整個社會自覺守法、自覺依法辦事的道德習慣,尤其要加強政法隊伍的道德自律意識和職業倫理建設。
從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看,著眼于政法隊伍職業倫理建設,堅持大局意識與依法辦事相結合,做到執法為民的職業良知與秉公執法的法治精神相統一。
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意味著面對社會功能的分化,要克服總體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別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與行政工作、政法人員和其他普通公務人員混同起來。因此,對于政法人員不僅要講政治信念,而且要講職業倫理和職業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轉化為職業倫理,從職業倫理的角度來貫徹落實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機關職業倫理的特殊性,同志指出:“政法機關的職業良知,最重要的就是執法為民。”政法隊伍只有將執法為民的職業良知貫徹在每個具體執法司法活動中,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剛性。執法司法權不同于行政權,自由裁量的彈性比較小,有時甚至沒有自由裁量余地。執法司法的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政法隊伍必須秉持和堅守法治的職業倫理,只服從法律。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秉公執法,不枉不縱。正是針對法律職業的特殊性,同志強調政法隊伍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執法者,站穩腳跟,挺直脊梁,只服從事實,只服從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縱,鐵面無私,秉公執法。
執法為民是秉公執法的前提,秉公執法是執法為民的保證。一旦離開了法律,脫離開秉公執法,執法必然受到權力、金錢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蝕和影響,執法為民就會變成一句空話,甚至蛻變為執法為權、執法為錢、執法為情。因此,面對權力干預、金錢誘惑、私情影響,政法隊伍要敢于擔當。政法隊伍只有樹立起捍衛法治、堅守法治的職業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剛正不阿、勇于擔當。同樣,政法隊伍只有秉公執法、勇于擔當,才能逐步提升執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個社會培育出依法辦事的社會風尚。
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長遠目標看,著眼于全社會依法辦事,實現依法治國,要堅持法律制度與社會風尚相結合,實現實施法律與信仰法律相統一。
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法治建設承擔著克服傳統人情社會弊端、構建新生活形態和新社會風尚的重要使命。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法機關就必須與傳統人情社會陋習進行堅決斗爭。同志指出,要從政法機關做起,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杜絕法外開恩,逐步改變社會上那種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現象,關鍵是要以實際行動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這就意味著政法機關要在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事業中成為開路先鋒,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將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個有機整體,才能通過執法司法讓人民群眾理解現代法治的精神,改變傳統思維習慣,養成依法辦事風尚,形成法治信仰。這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書本上,而是銘刻在每個人的心中,成為我們“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觀念的重要組成部分。
黨的領導是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動法治中國建設和國家治理現代化對黨的領導提出了更高要求,對黨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必須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和確保執法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關系,使黨的領導成為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設法治中國的過程中,堅持黨的領導就必須改善黨的領導,提升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以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此,同志指出,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則、管干部,不是包辦具體事務,不要越俎代庖,領導干部更不能借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之名對司法機關工作進行不當干預。
一旦明確了這個原則,那么,黨的領導不但不會干預執法司法,反而為執法司法提供強有力保障。黨的領導可以為執法司法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各方資源、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辦事、創造執法環境,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保障憲法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推動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推動法治中國建設。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必須正確處理黨規黨法和國家法律的關系,使黨的各級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和廣大黨員帶頭嚴格依法辦事,成為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模范。
黨規與國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黨的組織、領導干部和廣大黨員不嚴格遵守黨規黨法,那就很難保障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國建設方略中,黨的領導必然包含黨領導人民帶頭執法、守法。同志指出,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后,認真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嚴格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應當具有比普通群眾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質。如果說遵守法律、依法辦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須守住的底線,那么,對于各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和廣大黨員來講,無疑要成為嚴格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的模范。在這個意義上,黨的領導成為推動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終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辦事風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七
縣委中心組第35次(擴大)理論學習會上,省綜治辦副主任沈國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蘇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解讀》的專題講話。通過學習,我對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內容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也明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堅持嚴守黨紀國法,強化自我約束。黨員干部應當把黨紀國法視如戒律一樣,把對法律的敬畏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將其作為修身理政的法寶。比如,中央的“八項規定”約束了黨員干部內心欲望的膨脹,守住底線、紅線、高壓線,遠離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進心安、家安、國安。其他黨紀國法和“八項規定”一樣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寶。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自覺把黨紀國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黨紀國法的守護者、先行者,這也是黨員對自己內心的崇敬,對自己良知的負責,對自己入黨宣誓的忠誠。
二、堅持推進依法行政,構建法治社會。行政機關在依法治國中有著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為行政機關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執法者必須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權壓法、以身試法,也不能法外開恩、徇情枉法。廣大黨員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
三、堅持弘揚法治精神,釋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決定一個國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與根基,是法治的靈魂。人們沒有法治精神、社會沒有法治風尚,法治只能是無源之水。高舉法治精神就要加強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引導公民理性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行動,避免走進“信訪不信法”和“走關系強于走程序”的惡性循環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觀念熔鑄到全民的頭腦中,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習慣,法治就會源源不斷地釋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3頁/(共3頁)目標猶如一面旗幟,旗幟高高揚起來了,才能凝聚人心,引領方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只有總目標明確,才能匯磅礴之力,收長遠之功,保障依法治國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三個方面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內在屬性和前進方向。
黨掌舵領航。在中國,誰能負擔起領導建設法治國家的重任?毫無疑問,只能是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們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
制度奠定基石。法律制度與政治制度緊密相連,有什么樣的政治制度,就必須實行與之相適應的法律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礎,我國一切法律法規和相關體制機制必須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
只有適應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要求,法治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們的法治道路才能走穩走好。
理論指引方向。在改革開放以來法治建設的實踐過程中,我們黨提出了關于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個法治理論,科學的回答了中國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樣的法治,怎樣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問題,是指引中國法治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指南針和導航儀。
以上三個方面緊密聯系,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指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力量、制度基礎、理論指導。
建設法治國家目標已確立,怎樣走好我們的法治道路是關鍵。
回望過去,走出一條成功的法治道路極為不易;面向未來,繼續走好這條道路更加不易。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法治中國建設進行了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要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把握好以下四個方面:
增強道路自信。近年來,法治是社會上的熱門話題。對我國法治建設應該走什么樣的道路,有這樣那樣的議論和爭論。而且,敵對勢力把法治作為“武器”,大肆宣揚西方法治理論和法治模式,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否定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所以,我們要堅持道路自信。
明確目標原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提出了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堅持的五個基本原則。我們要堅守目標不動搖,把握原則不“越線”,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才能越搞越好。
落實重點任務。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四個方面、十六個字,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環節,科學立法是前提,嚴格執法是關鍵,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礎。
深化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動力在改革,出路是改革。當前法治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許多都是涉及到利益關系和權力格局調整的“硬骨頭”。我們必須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要有革新的勇氣,落實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重大改革舉措,堅決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不斷開創法治建設的新局面。
充分發揮律師的職能作用和專業優勢,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積極貢獻。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其中就包括法學專家和律師。尤其是《決定》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這將使廣大律師參與立法的范圍大大擴充和可能。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應大力加強對律師參與立法工作的支持,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特長和職業優勢。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全依法決策機制之后,律師在各級政府法律咨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業務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加之,《行政訴訟法》的修改,行政法律業務領域將是律師業務的一個新增長點。在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普遍推進之后,對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以及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聽證等環節中更好發揮律師的作用,也是今后律師工作的職責所在和歷史重任。
《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國家設立律師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對司法活動進行制衡監督,發揮律師在維護公平正義中的作用。
如何更好地發揮律師的監督制衡作用,關鍵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又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重申的三句話,即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完善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其中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是更好發揮律師維護公平正義作用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律師的執業權利來自于委托人的授權,是公民權利的讓渡和延伸,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實際上就是保障每一個參與司法活動的公民的權利。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難言公平正義。
《決定》還提出: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要促使各級黨政機關落實有關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政策,要改變以往習慣于讓律師免費服務、無償勞動的做法,要尊重律師的勞動,尊重律師的專業知識。
充分發揮律師在法制宣傳中的積極作用。律師的職業特點和執業實踐經驗決定了律師在法制宣傳中具有獨特的優勢,律師在辦理具體案件,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活動中,可以潛移默化的普及法律常識,提升法制觀念、弘揚法治精神;律師還可以通過辦理典型案例進行以案釋法,以及舉辦各種法律講座活動起到普法宣傳教育的作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賦予了律師如此多的新任務、新使命、新責任,既是對律師隊伍的認可和肯定,也是對律師政治、業務和職業道德三大素質的考驗。在不久之前,在中央政法委員會的主導下,“兩高兩部”聯合召開了全國律師工作會議,規模之大、規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會議精神振奮人心,尤其是孟建柱書記代表黨中央發表的重要講話,肯定了廣大律師是黨和人民信賴的國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國法治工作隊伍、法律服務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法治建設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師具有專業優勢、職業優勢、熟悉社會的實踐優勢,是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作為律師隊伍的一員,而且又是律師協會的領頭羊,深感責任重大。律師一定要堅持依法執業的底線,必須規范執業、依法執業、誠信執業,要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要忠于事實真相;要嚴守執業紀律;要謹言慎行。做到政治堅定,業務精通,誠實守信,愛崗敬業。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八
法治社會是指國家權力和社會關系按照明確的法律秩序運行,并且按照嚴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解決社會糾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執政者的個人喜好以及親疏關系來決定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公共事務。在法治民主的社會中,法律和行政法規等由規范的民主程序產生和制訂出來,并且其司法和執行過程通過規范的秩序受到全社會的公開監督。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的正常運行是需要法律的管理與約束的,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的經濟、文化、政治水平也是與國家法制建設息息相關的,然而人民作為國家最根本的部分,更是與法制建設密不可分。所以對于法制社會的建設我們要積極探討和深入學習。
一、建立法治中國是歷史發展的趨勢、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法制社會是歷史趨勢的必然發展,是社會進步的標志,更是社會良好發展的基礎。只有一個社會有完備的法律法規,并且能夠按照正確的方式進行法律裁治,那么這個社會才能穩定地進步。公平正義不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標志和主要內容。社會公平的實現,是以完善法制和建立必要的法律秩序為基本條件的。也就是說,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依賴于法治。針對社會公平要求,法治提供了統一的行使強制力的程序和標準,從而使一個社會獲得普遍的社會公平成為可能。
二、建立法治中國是保證國家長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一個國家難以避免的會有犯罪的發生,這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作為智慧的人類,我們應該采取正確的方法盡量減少犯罪的發生,這便要求我們要進行法制社會的建設。在我國目前這樣一個社會轉型階段,各種社會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強制力和威懾力預防和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的產生和發展,緩和矛盾增長趨勢,防止糾紛發生,保證社會各種活動正常有序地進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秩序保障。在社會生活中,不同的群體有不同的利益追求,這種差異容易造成人們之間的沖突和混亂,如果有大量的社會沖突不能得到有效解決,社會秩序無法形成,更談不上社會和諧。法治為控制無序與混亂不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規范來協調、支配和控制人們的行為,還設定了獨立的司法機關由其依法做出裁判,使沖突和糾紛得到緩和或解決。
三、建立法治中國是建設建設誠信社會社會的必要條件。誠信友愛是社會中基本的道德準則,它離不開法治的保障,必須通過法治這個強有力的手段,才能在全社會形成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平等友愛、融洽相處的良好風氣。誠信要求社會成員自覺遵守社會規則、規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按這些規范行事。誠信友愛與法律密不可分,因為嚴重的不誠信、不友愛的不道德行為,也許就是違法行為。法律通過對嚴重違反道德的行為的處罰來維護社會誠信和社會友愛。同時,誠信友愛反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當中,就需要經濟主體將它尊奉為經濟活動和公共生活中最基本、最起碼的準則。現階段,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和誠信體系,需要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它至少包括社會信用的誠信體系、傳播發布體系、監督獎懲體系等部分,涵蓋企業及單位信用、個人信用和公共信用等各個方面。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九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十分崇高的價值目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中推進公正司法。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利,那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人民群眾每一次經歷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法律本來應該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就難以實現。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推進公正司法,要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我國執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很多與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不合理有關,必須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三個方面,著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發揮公正司法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
推進公正司法,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心結”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要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問題。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如果不懂群眾語言、不了解群眾疾苦、不熟知群眾訴求,就難以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推進公正司法,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開。要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機制、創新方式、暢通渠道,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裁判文書。對公眾關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
“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推進公正司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要旗幟鮮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絕不容許利用職權干預司法。司法人員要剛正不阿、勇于擔當,敢于依法排除來自司法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
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必須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著力從以下六個方面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第一,確立法治政府理念,推進政府治理理念根本轉變。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推動政府治理理念從主要依靠政策治理向依法治理轉變,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從權力本位向權利本位轉變,依法保障公民權利。
第二,堅持職權法定,依法規范行政權力。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完善決策和執法程序制度,明確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方式、程序、責任;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第三,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著力推進重大決策法治化。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依法追究重大違法決策、決策失誤的法律責任。
第四,深化重點領域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要進一步深化“大部制”改革,大力推進重點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深化“省管縣”體制改革,完善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管理;進一步深化經濟發達鎮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明確界定區縣(園區)部門與鎮街執法職能;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第五,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維護憲法法律尊嚴,著力提高法律權威;加大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公民合法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質量、環境安全、社會安全穩定等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嚴格依法監督和規范執法行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行政的責任,健全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機制。
第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著力建設陽光政府。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制定政務公開清單;推進從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等各個環節信息盡量公開;健全政務公開責任制度。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一
黨的十x屆x中全會公報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全會公報的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極強的現實意義。
突出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依據憲法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沒有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依法治國就背離了根本。因權利而有法治,為保障權利而實行法治。人民的權利權益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出發點,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著力點。
憲法確立的公民各項基本權利,是各個部門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的源泉。保障民權,首先應當從憲法中尋找依據。部門法規定的公民的各種權利,都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展開。貫徹落實憲法,就要求全面落實部門法所規定的各項保護公民權利的規則和制度,完善權利保障的體系和機制。
同時,法律中如果存在對公民基本權利保障不足或者不當限制的情況,必須依據憲法予以糾正。行政機關在行使公權力的過程中,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權利。只有嚴格依據憲法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才能夠讓憲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強調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依法執政。確保黨依憲治國執政,這是實行依法治國的關鍵。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前提是堅持“憲法至上”,“法律至上”。
一方面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通過憲法法律來治國理政,以確保國家政權運行的制度化、規范化、有序化。
另一方面,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必須符合憲法法律的規定。最近中央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的清理,檢驗的就是我們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是否與憲法和法律相一致的問題,凡與憲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廢止,以保證黨規與憲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黨規與憲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國憲法原則的體現,是依法執政和依憲執政的要求。只有讓黨規既符合黨章又符合憲法法律,才能保證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我國是一個堅持共產黨領導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民主協商制度;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執政行為,既要按照黨章、黨規辦事,更要按照憲法和法律辦事,這就體現了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
明確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健全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制度。這是四中全會的亮點。我國現行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權利,但以前都是沒有激活的。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這是對憲法監督機構提出的一項非常重要而具有現實意義的要求,側重點就在于規范建構對具體法律、法規具有監控和審查意義的憲法解釋程序機制,使憲法具體條文及其整體精神能夠貫穿進憲法以下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根本上保障憲法有效實施和法律、法規合憲,保障行政、司法行為符合憲法。
只有憲法解釋和憲法監督機構真正擔負起捍衛憲法的神圣職責和義務,才能為憲法全面有效實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結合憲法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解釋權和憲法監督權的規定,建構出具有明確法律地位、運行程序、管轄規則和行為效力的憲法解釋和憲法監督的具體機構及其制度安排,以實現全國人大常委會此項職權的具體化、機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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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二
備受矚目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議題確定為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今日之中國,已經進入全新的航域,身后是法律體系的基本完備,腳下是發展的新階段,周邊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會精神層面,法治日漸成為共同的核心價值;人民物質層面,法治為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保駕護航乃是熱切期盼。從發展階段和實際看,這一期盼已經成為一個痛點與焦點。
這兩年,中央對老虎蒼蠅一起打,讓一批大貪小蛀們落馬,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為什么?原因就在于,這些蛀蟲們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財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權力都在染指;有資源的地方,權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貪大吞,肆無忌憚。因此,打掉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里,才會確保人民的果實落到人民的手里。
也必須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路障不少。一個關鍵方面就是體制機制障礙。這些障礙,并不僅是因為滋生腐敗,更可能是因其制約而導致社會失去活力,導致發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須推進的主旨。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讓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讓人們期待四中全會在改革方面烹飪的法治大餐。
法治的最終呈現,應當是一種良好的狀態。當出現違法現象時,依法治之成為共識和行動。當人們解決問題辦事情時,法治成為共同價值和信念。誠然,我們知道這樣的狀態還很難一蹴而就,但是我們必須把法治導入良性循環,使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在這個軌道上不斷向上攀升。四中全會就是這樣一個重大的導入機制,它將使我們的法治更有質量,使我們的法治更有力量。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三
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政法工作作為國家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渠道,黨對政法工作的統一領導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的應有之義。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深刻領會黨的十九大把全國依法治國上升為黨的基本方略,把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寫進黨章的重大意義,充分認清維護核心關乎旗幟道路方向、關乎黨運國脈民生,認清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根本的在于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認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必須堅定維護這個核心,自覺將政法工作置于黨的統一領導之下,堅定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的政治自覺。當前,_x戰線意識形態領域斗爭嚴峻復雜,_____改革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只有堅持黨對__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的滲透和影響,充分發揮黨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才能保證政法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作為__,既是_x工作的具體組織者、推動者,也是司法實踐的參與者、實踐者,就是要自覺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增強理論認同、思想認同、行動認同,積極參與黨組集體領導,自覺落實黨組分工、執行黨組決議、維護黨組權威,以實際行動做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定擁護者、積極推動者、忠實實踐者。
總書記在十九報告中指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發展”。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寫在黨的旗幟上,是黨的十九大的重大政治決定和重大歷史性貢獻。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站在新時代新飛躍的高度,充分認清高舉這面旗幟是邁向強國復興新時代最根本的政治保證,充分認清用這一思想凝心聚魂是當前政法戰線最重要最緊要的政治任務,切實增強學習貫徹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全面準確學習領會“8個明確”的科學內涵、“5個是”的理論定位、“14個堅持”的基本方略,深入理解把握歷史地位、科學體系、精神實質、實踐要求,深刻領會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不斷增進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堅定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信仰。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__中心組理論學習、_x思想政治教育和_政治理論學習的主題主課,進一步提領認識、體系把握、扎根信仰,全面提高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在學習理解上達到新高度、信仰信念上達到新境界、貫徹落實上達到新水平。作為_____的組織者,就是要進一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廣大__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責任擔當,恪守職業道德、提升職業水準,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積極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積極投身___改革實踐、積極推進平安朝陽建設,為__x建設走進新時代、勇擔新使命,踐行新理念、謀求新作為,適應新常態、取得新進步凝聚共識,匯聚力量,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和優異的工作業績,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總書記在十九報告中指出:“意識形態決定文化前進方向和發展道路,必須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意識形態領域工作是一項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的極端重要工作。政法領域一直是國外敵對勢力妄圖對我進行滲透分化的主戰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必須高度重視政法戰線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作為全市兩法院政治工作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就是要積極推進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全市兩級法院黨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把做好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作為強化“四個意識”的重要抓手,結合日常工作,全力穩步推進。要強化理論武裝,夯實思想根基。落實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制度,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以理論上的清醒強化政治上的堅定,教育和引導廣大干警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廓清是非界線、澄清模糊認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重大敏感問題上,站穩立場、表明態度、自覺行動。堅持用十八大以來取得的豐碩成果引導干警自覺堅定“四個自信”、強化“四個意識”。從政治高度、歷史角度,剖析引導__自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的影響和滲透,永葆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強化文化引領,厚植主流意識。注重發揮文化鑄魂、育人、啟智功能,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_x精神、_x工作和__實踐相結合,厚植“____”_x文化,讓主流意識形態雨露滋養_x心田、潤澤_x靈魂。
總書記在十九報告中指出:“全黨同志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更好引領黨和人民事業發展”。法院工作是國家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法干警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人民法院的光榮使命和神圣職責。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更好引領黨和人民事業發展,_x系統和__x責無旁貸。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自覺將__工作放在黨領導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全局中思考和謀劃、放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審視和推進,以保障民生服務振興、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__x”的大背景下,通盤考量全力推進,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__x保障,以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的工作業績,忠實履行使命。要全面加強__黨的建設,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始終繃緊從嚴從緊這根弦,落實好管黨治黨責任,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旗幟鮮明講政治,從組織生活制度落實、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功能作用發揮等方面入手,全面規范和加強基層黨建工作,著力建強一線戰斗堡壘。更加自覺地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四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其核心理念是法治,即通過法律來規范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各個領域的運行。在當前全球化和多極化的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國已經成為提高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選擇。因此,具有高度姿態審視和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國的意義和重要性至關重要。
全面依法治國的內涵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四個方面。在實踐中,我們必須不斷提高法治素養,不斷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法治調整和創新,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強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
全面依法治國對于推動社會文明進步、提高社會公平正義和建立和諧社會具有積極作用。全面依法治國為人民提供了保障公正和安全的法律環境,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識,促進了工商繁榮和社會和諧。
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和改革是復雜和長期的。它需要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配合和努力。建立權力關系程序化是必要的,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處理政治和公共事務,以此推動全面依法治國的發展。全面依法治國需要面對和解決在各個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以健全的法律體系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發展。
第五段:個人的角色和體會。
作為普通市民,我認為全面依法治國對于我們個人的意義和重要性在于身體力行,盡力遵守法律和法規,加強法律意識,防止違法犯罪行為,促進社會公共安全,同時,要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努力掌握相關技能,為社會的發展和法治化構建做出積極的貢獻。
總之,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中國的基本國策,也是現代國家管理方式的必然選擇。我相信通過持續的努力和改革,在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中國實現偉大復興的愿望將變得更加堅定和現實。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五
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綱要作為我國法治建設的總綱,對于我國的法治進程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通過學習和領會全面依法治國綱要,我深刻認識到了法治對于國家治理、社會穩定以及人民幸福的重要性。下面我將從思想認識、社會發展、國家治理、人民幸福以及個人責任這五個方面談談我的體會和心得。
首先,全面依法治國綱要讓我深刻體會到法治思想的重要性。法治思想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全面依法治國綱要將法治理念內化于每一位公民,樹立了法制意識和法律規范的意識。我意識到,只有依法辦事、規范行為,才能構建一個公正、公平、嚴明的法治社會。法治思想有助于規范各個領域的行為,提高社會治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促進社會穩定和繁榮。
其次,全面依法治國綱要讓我深刻認識到法治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在一個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中,人們可以依法享受權利,維護自身利益。法律的適用和實施不僅保護個人權益,還能夠為經濟發展、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推進,我國的司法體系逐漸完善,合同法、勞動法、知識產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為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保障。
再次,全面依法治國綱要讓我深刻理解到法治對國家治理的重要性。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法治體系。法治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只有建立健全的法治體系,才能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法治對于國家治理提供了明確的法律基礎,使國家的決策和治理程序更加規范、公正,有利于減少腐敗、保護民眾權益,從而實現國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然后,全面依法治國綱要使我對法治與人民幸福之間的關系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法治與人民的幸福緊密相連,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障人民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全面依法治國綱要強調公平正義和人民的利益至上,通過法律平等保護人民的財產權、勞動權、知識產權等,確保人民共享法治成果和社會的發展成果,提升人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全面依法治國綱要讓我正確認識到個人責任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性。法治的強化不僅僅是政府和司法機構的責任,更是每個個人的責任。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過程中,必須加強法律教育,提高每個公民的法律意識,自覺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只有每個公民都積極參與到法治建設中,才能共同構筑起一個和諧、穩定的法治社會。
總之,全面依法治國綱要為我國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加快了法治進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法治意識,積極參與到法治建設中來。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建設一個法治中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六
《求是》雜志發表中共中央關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首先,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化,規范化,協調化,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其次,推進依法治國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適應的這個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要注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不繼更新推進體制機制,法律法規,讓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使黨,國家,社會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注意制度化建設,增強按制度辦理,依法辦理意識,善于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把各方面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總結,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示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答了新時什么什么實行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指南,全黨全國要認真學習領會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明確工作要求,切實把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七
隨著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法治建設已經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而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的維護社會治安和保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作用不可小覷。
公安機關必須始終牢記維護公平正義、捍衛人民利益、保障人權自由的責任使命,全面推進公安工作法治化、規范化、職業化和現代化,確保公安工作更加切實有效。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公安機關應當致力于推進警務規范化、流程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段:加大公安機關從警隊伍建設力度。
公安機關從警隊伍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只有全面加強公安機關從警隊伍建設,才能不斷提升公安機關的執行力和能力,確保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職責。公安機關應當深化警務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升警務人員的法律素養和工作技能,健全警察從政和警企聯動機制,不斷拓展警務人員的職業發展渠道,進一步增強警務人員的使命感、榮譽感和責任感,讓公安機關成為社會公眾信賴和依靠的堅強力量。
第四段:加大公安懲治違法犯罪力度。
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公安機關必須深入推進打擊違法犯罪的各項工作。公安機關應當積極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詐騙、制假售假、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同時,公安機關還應當加強對各類危害社會的犯罪嫌疑人的追蹤和偵查,爭取打擊所有違法行為,讓公安機關成為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堅強力量。
第五段:結論。
全面依法治國是建設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更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障。公安機關的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不可或缺,必須不斷推進警務規范化、加強從警隊伍建設、加大違法犯罪懲治力度等工作,讓公安機關成為獨立自主、公正權威、依法行政、以人民為中心的公共安全服務管理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國做出積極貢獻。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八
中共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預示著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將建立起來一個新的體系——“法治體系”。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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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預示著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將建立起來一個新的體系——“法治體系”。
自1997年的xx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來,我黨一直在不斷地推進法律體系的建設,時至今日這一目標已如期實現;此次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味著中國未來要形成“法治體系”,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
“法治體系”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應包含多方面內容:排在第一位的是黨的依法執政,然后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會共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體系”的目標是實現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義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權利、提升公共決策績效、建設和諧社會、維持國家長治久安。
中共報告確立科學發展觀為黨的指導思想,這也意味著中國的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將從“國本”法律觀回歸“人本”法律觀。這一法律觀將使中國法治在價值理念上發生重大變化。
自xx大以來,我國的法治工作有兩項基本成就:一是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中國僅用三十幾年時間就走過了他國三百年走過的道路,改革開放之初“無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復存在。二是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其成就可與經濟相媲美。
雖然我們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也應當看到目前我們仍存在一些問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法律的實施特別是法律準確、有效、全面、統一的實施就成為法治建設新的主要矛盾。中國建設法治國家已進入攻堅時期,因此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也是必須要解決的。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法治思維是以合法性為判斷起點而以公平正義為判斷重點的一種邏輯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內容并要相統一:“合法性思維”,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決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維”,要求權力必須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權限內運行;“權利義務思維”,即以權利義務作為設定人與人關系及人與公共權力關系的準則;“公平正義思維”,即公權力要以追求、維護公平與正義為價值尺度。
報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就是要用平等的憲法原則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是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
報告強調的就是要把領導干部已習慣的行政思維、領導思維、管理思維轉變為法治思維。領導干部要成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運用法治方式應成為領導干部“依法執政”和管理社會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中國法治建設有三個關鍵問題:一解決黨的依法執政問題,只要黨能夠依法執政,法治國家就有保證;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問題,只要能夠依法行政,法治國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問題,只有公正司法,人們才會信賴法律。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要注意兩個“權威”一是法律的權威,即憲法法律至上;另一個是司法的權威,它是維護法律權威的權威。沒有后一種權威,前一種權威就樹立不起來。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報告就此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深化司法改革的關鍵,應繼續深化司法職權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黨和國家要逐步習慣通過司法實現長期執政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憲法賦予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落到實處;通過提升司法機關的政治地位和落實其憲法地位來樹立司法權威。
10月20日,xx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此次中央全會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新華社發文《邁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境界》,稱此次中央全會的召開,標志著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和實踐上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必將推動依法治國邁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國一直堅持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以秩序優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為三駕馬車,共同拉動中國向前發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其目的在于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語境,讓人民在公平正義中更加期待公平正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科學立法是前提。依法治國不是。
口號。
僅僅止于鼓而呼它是人民權益實實在在的保護神。因此法律的“模樣”應該符合老百姓的想象決不能“中看不中用”。科學立法就意味著對立法項目開展立法前論證下基層聽民意延長立法鏈條讓走出“閨房”的法律法規更加被群眾所熟悉。亞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只有科學立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有章可循。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嚴格執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不能得到有效執行,再好的法律也會是一紙空文。執法者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每一個執法者都身肩使命。執政者如何執法,浸潤在最貼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動傳遞著法治建設的脈動。因此,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要有清晰的執法依據和充分的信息公開,有了這兩樣法寶,群眾才有辦法凡事都問個“是否合法”,嚴格執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公正司法是核心。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顯文明,懲處邪惡,不讓誠信者吃虧,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談公平時曾經說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也將成為無源之水,必將干涸。在人的主體性伴隨信息爆炸不斷覺醒的時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義。更是談到“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期待公正司法能夠摒棄“司法神秘主義”,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開載體向群眾展現何為高效司法、權威司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民守法是目的。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
座右銘。
即“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國的最大語境不是國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覺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國才能真正實現。在契約社會,規則必不可少,在人權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20xx年,法治中國路蹣跚前行,從1997年,依法治國首次進入中國國家決策到今天中央全會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在歷史上,人民對法治的期待從未如此熱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沿著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實現路徑。在這一漫長而坎坷的路途中,貴在樹立法治理念,貴在追求法治精神,當人們對法治形成一種信仰,那么法治也必將沁入人心!讓我們以此中央全會為起點,期待法治中國更光明的未來!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么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么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于“文化大革命”,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發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向往的社會里,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采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范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xx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范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后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征,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范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范,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一定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但是,必須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范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沖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
保證書。
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權威的行為作斗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權威與尊嚴。也就是必須樹立執法和司法權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權威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么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范人們行為規范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么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權威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現在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復雜的社會原因但由于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權威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巨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干警必須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干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干警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對于政法干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干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美好、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于一紙空文。不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符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在現實當中,由于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舉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符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并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應盡責任。特別是領導干部更應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對于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里,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權威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積極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么,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同時,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權威,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后,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干警都應當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圣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以模范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自覺接受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制約,并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進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接受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幫助、支持和關愛。一些干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接受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于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并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借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必須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接受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接受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接受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特別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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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九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為民務實的治理思想基礎。公安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加強全面依法治國創新實踐中,公安力量的作用越來越關鍵,本文談及我對全面依法治國和公安工作的體會。
全面依法治國,是我們奮斗方向的科學選擇。全面依法治國,將司法公正與民主立法作為同等重要的關鍵詞,并強調黨的領導、人民權利、協同法治的共同奮斗。因此,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頂層設計和事實適應性的優越性,并呼吁全社會不斷深化認識和加強推廣。全國人民要立足當前所處的時代,將全面依法治國貫徹落實進去,樹立全社會共治的意識,深化依法治國。
全面依法治國綜合整體性很強,公安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力軍之一,必須充分認識和推進頂層設計,進一步扛起鞏固國家政權和持久穩定的重任。公安工作具備雷厲風行的執法風度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嗅覺,整合和統籌社會政治力量、資源和網絡,才能更深入、更廣泛、更具備可持續性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四、公安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但是,在現實中,公安工作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比如執法標準不夠嚴格、執法程序不夠完善、人才培養的不足等。同時,境外勢力對中國的滲透和破壞,也時時刻刻考驗著我們的公安力量。因此,公安工作必須不斷突破妨礙的障礙和問題,加強執法認識和技能,加快技術投入和數據智能化升級,培養更多的公安新人才。
五、結語。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機制,也是國家建設本質的基石,公安工作是具備重要法律使命的專業力量。我們必須始終維持正義,其根本是維護公民權利和利益,保護人民安全和福祉。公安工作不斷加強,必須更多關注民生、尊重法律和社會公正的實現,從而更好地貢獻于全面依法治國的事業。最后,我們應積極發揮個人的力量,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為全面依法治國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