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規章制度是保障組織運轉秩序的重要基礎,它可以有效地規范人員行為,維護組織利益。引用以下的規章制度范文,可以幫助組織更快地建立自己的規章制度框架。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一
1.3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
公司倉儲、儲罐區及其它儲存物品的部門。
3.1庫房、儲罐區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2庫房、儲罐區均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定、條例和標準,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檢測報警設備。
3.4庫房、儲罐區、泵房管理責任部門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3.5在倉庫、儲罐區等區域,應設置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6保管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3.7倉儲管理人員每日工作結束,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3.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部門,應當在儲存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適用狀態。
4.1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煙火和火爐取暖,庫房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公司的《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
4.2機動車輛不準進入危險品倉庫,鏟車、電瓶車必須采取防爆措施,才能進入危險品庫房。
4.3電氣裝置必須根據物質性質要求安裝,并執行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庫房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4.5電器開關箱單獨設在庫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管理人員離庫必須拉閘斷電。
4.6倉庫責任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存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存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4.7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應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應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發放,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
4.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呂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嚴格職責離,具體要求為:。
4.9.1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4.9.2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類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4.9.3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4.9.4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4.9.5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4.10劇毒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退)單”并由兩個領取。
4.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按《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進行,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4.12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貯存,其安全距離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13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4.14危險物品露天堆放要與建筑物這間的防火距離符合防火規范要求;應當分類、分垛、分組堆放,并留有安全間距;應有防曬防雨設施,桶裝可燃液體在夏季要采取降溫措施。
5.1嚴格執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種承壓儲罐區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體的儲罐、設備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5.4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嚴禁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5.5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6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堵死出口。
5.8危險品罐區是公司消防重點部位,倉儲責任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詳細記錄。
5.9倉儲管理責任部門應有一名負責人分工具體抓罐區防火安全工作,罐區班組長抓好班組防火安全工作。義務消防隊員和崗位人員要做好本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區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5.11罐區人員定期開展罐區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5.12嚴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體或其它物質存入罐區,進廠的桶裝液體應分類堆放,堆與堆之間要留有通道,罐區內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暢通。
5.13儲罐的計量要正確,儲罐不準超過規定的儲量。定期對儲罐進行清理、維修保養。
5.14操作人員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5.15責任管理部門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防護堤下水道閥門,根據季節特點做好保溫、降溫工作。防雷與防靜電的接地電阻要定期監測。
5.16罐區人員嚴守崗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畢清理場地,關閉閥門與切斷電源。
5.17嚴禁非罐區人員進入罐區,外來人員進入罐區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1原料碼頭泵房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關規定。
6.3碼頭的儲存設施按“5.”的有關規定執行。
6.4碼頭泵房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6.5崗位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6.6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6.7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6.8嚴禁非有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二
為了切實做好前廳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確保前廳部各班組堅持工作正常運轉 ,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面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安全操作原則,將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全面納入每個班組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 前廳部各班組要嚴格做好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對新員工在上崗之前要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即:飯店消防安全教育、部門消防安全教育、班組消防安全教育。并嚴格進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崗。重點崗位人員消防安全教育,重點加強檢查制度及做好三級檢查制度,1:部門定期檢查制;2:班組隨時檢查制;3:崗位員工自檢制。
三、 嚴格認真落實值班、交接-班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上報處理解決。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突發性火災、防人為火災、防電火災和易燃品火災等。
四、 各崗值班人員要認真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脫崗、竄崗。商品部柜臺和庫房要認真嚴格做到人離斷電落鎖,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庫房內嚴禁帶火進入或吸煙。各班組要把消防器材按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挪動。配合消防人員對到期滅火器進行更換調整。
五、 班組內各崗位要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獎懲制度,部
六、 各班組要對電腦、電器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定期檢查,定期匯報。
七、 各班組需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對于違犯規定的班組及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八、 成立前廳部義務消防小組,負責前廳部各項安全制度的檢查、實施及培訓工作。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三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五、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賓館、飯店的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
(四)負責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人員;
(五)其他根據需要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逃生自救器具、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員工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技能。
七、新上崗員工和重新調整到新崗位的`員工,應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防火巡查制度
一、賓館、飯店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巡查的路線、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四)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三、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嚴禁鎖閉,疏散通道嚴禁占用。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被漿洗的被褥、蔬菜、啤酒箱等雜物阻塞。
三、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不得被圈占、挪用、遮擋、覆蓋,并應經常維護維修。
四、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樓梯間的防排煙設施等應定期進行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防火檢查制度
一、賓館、飯店的防火檢查應當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二、賓館、飯店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三、賓館、飯店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四、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四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遵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和有關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對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實行防火責任制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各部門(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組,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務明確,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2)組織好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3)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實施;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6)對飯店發生的火災、火險事故,積極組織職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督、查明發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責任者。
2、防火安全委員會的職責。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4)強化消防隊的管理,做好義務消防隊的培訓工作;
(5)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認真檢查落實;
(7)對防火工作進行評估,并依照有關規定實施獎懲。
3、各部門(室)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3)組織實施對本部門職工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4)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本部門范圍的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7)對本部門范圍內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職工進行撲救,并協助上級領導查明火災火險事故的原因,對造成事故的個人或集體,提出處理意見,報防火安全委員會。
4、各班(組)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4)經常督導檢查本班組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火險隱患;
(6)經常保持所管范圍內消防器材、設備的完好和清潔。
5、防火安全委員會辦事機構(保安部)職責。
(2)負責對全店職工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教育,對義務消防隊進行督導和培訓;
(4)負責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不斷促進消防工作的開展;
(5)發生火情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6)調查發生火災、火險事故的原因,并對火災、火險事故的肇事者和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組織管理。
建立義務消防隊,正副隊長由分管領導和保安部經理擔任,委員由各有關部門經理組成,各部門和獨立班組都應有義務消防隊員,各重要部門相應成立義務消防小組;義務消防隊受園區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由保安部負責日常管理和培訓,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訓練計劃。
2、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1)認真遵守和執行消防法令和規章制度;
(2)理解并準確把握消防服務與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關系;
(5)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6)經常向所屬部門報告有關消防方面的情況;
(7)一旦發生火情,積極撲救,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保護現場,查明原因;
(8)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3、紀律和要求。
(1)消防隊員要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要按期參加消防技能訓練和消防知識學習;
(2)消防隊員在遇到火災時,要挺身而出,奮力撲救,保護和賓客的安全;
(3)消防隊員和各部門義務消防小組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便調動,確需變換者,應及時調整補充,并報保安部備案。
(1)每天對各部門進行例行檢查;
(2)保安部巡邏人員對大樓消防器材及設施進行檢查;
(3)消防控制中心24小時值班,對消防主機進行監控;
(4)各部門各班組實行班前班后檢查;
(5)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對該部門所屬責任區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6)每周消防主管帶領消防保安員對消防中心主機、聯動臺和報警系統等進行檢查;
(7)消防主管每周會同工程技術人員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
(8)每月會同工程技術人員對酒店消防水泵。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五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六
餐飲業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確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一、廳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后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卷入臺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煙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煙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 營業結束后,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二、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天然氣爐灶的管理規定,確保爐灶在完好狀態下使用。
2、 經常檢查爐灶各部位,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等問題,要立即停用修理。如發覺室內有天然氣氣味,要立即關閉爐灶開關和角閥,切斷氣源,及時打開窗戶,嚴禁在周圍吸煙、點火或啟動電器開關。檢查露-點可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試漏。
3、 爐灶點火時,要先開角閥后劃火柴,再開啟爐灶開關,如沒有點著,應關好爐灶開關,等氣擴散后再重新點火。
4、 用完爐火應關好爐灶的開關、角閥,以免因膠管老化破裂、脫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氣體溢出,如發現有問題時要及時的進行修復。
5、發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因有人找、接電話、去洗手間等離開時,必須把爐火熄滅。
7、廚房內放置抹布的持架或擱板應遠離爐灶,以免抹布掉在爐灶上引起火災。
8、油炸食品時,鍋內食油不得超過滿鍋容量的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燒。油溫不宜過高,以防食油自燃著火。
9、油炸食品時,如油溫過高起火,應迅速蓋上鍋蓋,隔絕空氣滅火,將油鍋平穩地端離火源,待其冷卻后再打開鍋蓋。
10、廚房內的抽油煙罩每日應擦洗一次,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
11、廚房內使用的電動機械設備不得超載運行并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在使用中發現有燒焦、冒煙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作,及時檢查維修。
12、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一、廳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后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卷入臺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煙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煙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 營業結束后,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二、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天然氣爐灶的管理規定,確保爐灶在完好狀態下使用。
2、 經常檢查爐灶各部位,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等問題,要立即停用修理。如發覺室內有天然氣氣味,要立即關閉爐灶開關和角閥,切斷氣源,及時打開窗戶,嚴禁在周圍吸煙、點火或啟動電器開關。檢查露-點可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試漏。
3、 爐灶點火時,要先開角閥后劃火柴,再開啟爐灶開關,如沒有點著,應關好爐灶開關,等氣擴散后再重新點火。
4、 用完爐火應關好爐灶的開關、角閥,以免因膠管老化破裂、脫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氣體溢出,如發現有問題時要及時的進行修復。
5、發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因有人找、接電話、去洗手間等離開時,必須把爐火熄滅。
7、廚房內放置抹布的持架或擱板應遠離爐灶,以免抹布掉在爐灶上引起火災。
8、油炸食品時,鍋內食油不得超過滿鍋容量的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燒。油溫不宜過高,以防食油自燃著火。
9、油炸食品時,如油溫過高起火,應迅速蓋上鍋蓋,隔絕空氣滅火,將油鍋平穩地端離火源,待其冷卻后再打開鍋蓋。
10、廚房內的抽油煙罩每日應擦洗一次,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
11、廚房內使用的電動機械設備不得超載運行并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在使用中發現有燒焦、冒煙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作,及時檢查維修。
12、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條 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嚴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第三條 經常對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拉、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第四條 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第五條 進入飯店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條 不準在飯店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吸煙。
第七條 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查看廚房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第八條 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冰柜除外);關上全部煤氣閥門。
第九條 飯店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天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發現故障及時整改。
第十條 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每月進行安全大檢查。
廚房消防安全應急制度
一、廚房必須保持清潔。
1. 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
2. 爐灶、煙罩油垢日常清理,每周徹底清除,以免引起火災。
二、廚師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處理其他事情或與人聊天。
三、油鍋起火時,廚師應立即用鍋蓋、滅火毯蓋住油鍋,使之缺氧而熄火,鍋蓋不嚴密時,使用酵粉或食鹽使火熄滅,并關閉爐火。
四、嚴禁廚房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吸煙。
五、廚房須裝相應的排氣扇。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鋼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七、動力機器設備應注意檢修(每周不少于一次專業檢修)。
八、用電烹煮食物時,必須防止水燒干起火。
九、插座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應迅速切斷電源。
十、煤氣爐、煤氣管線及燃料管線勿靠近電氣線路或電源插座,爐具及鋼瓶經檢驗不合格者,不可采用。
十一、煤氣鋼瓶不可橫放,管線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點火及熄火,應使用小量煤氣點火,熄火后應關閉閥門。 十二、 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斷絕煤氣之源。
降低周圍溫度。
斷絕空氣供給。
十三、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廚房,并檢查電源及煤氣等開關是否關閉
十四、 發生火災時,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人員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撲救并在第一時間上報總經理,如火災嚴重自救無法控制時應由部門負責人申請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人員未到前,要繼續進行搶救工作。
十五、 廚房管理人員平時要注意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培訓救災常識,訓練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
十六、 經常檢查滅火器及消防栓,要經常進行安全門及安全樓梯的檢查。
洛陽彭祖湯王酒店有限公司
廚房消防安全小組
組長:陳國-軍 組員:趙俊強
曾昭良 賈相偉 馬志強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七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在本村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開展兩次以上較大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指導企業和村民做好對外來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開展村(社)消防安全檢查,對轄區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轄區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導、督促村民落實防火安全措施,開展爭創年度村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六、做好村(社)內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建檔工作。
七、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村(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八、根據本地實際,做好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八
餐飲業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確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一、廳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后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卷入臺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煙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煙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 營業結束后,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二、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天然氣爐灶的管理規定,確保爐灶在完好狀態下使用。
2、 經常檢查爐灶各部位,發現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等問題,要立即停用修理。如發覺室內有天然氣氣味,要立即關閉爐灶開關和角閥,切斷氣源,及時打開窗戶,嚴禁在周圍吸煙、點火或啟動電器開關。檢查露-點可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試漏。
3、 爐灶點火時,要先開角閥后劃火柴,再開啟爐灶開關,如沒有點著,應關好爐灶開關,等氣擴散后再重新點火。
4、 用完爐火應關好爐灶的開關、角閥,以免因膠管老化破裂、脫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氣體溢出,如發現有問題時要及時的進行修復。
5、發現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象,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因有人找、接電話、去洗手間等離開時,必須把爐火熄滅。
7、廚房內放置抹布的持架或擱板應遠離爐灶,以免抹布掉在爐灶上引起火災。
8、油炸食品時,鍋內食油不得超過滿鍋容量的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燒。油溫不宜過高,以防食油自燃著火。
9、油炸食品時,如油溫過高起火,應迅速蓋上鍋蓋,隔絕空氣滅火,將油鍋平穩地端離火源,待其冷卻后再打開鍋蓋。
10、廚房內的抽油煙罩每日應擦洗一次,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
11、廚房內使用的電動機械設備不得超載運行并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在使用中發現有燒焦、冒煙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作,及時檢查維修。
12、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
第一條 廚房是餐廳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條 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第三條 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拉、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第四條 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第五條 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條 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第七條 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第八條 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冰柜除外);關上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第九條 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第十條 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監控下使用。
第十一條 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餐廳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餐廳全體廚師、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消防法規及本企業的消防規定。切實貫徹 “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 方針。牢固樹立 “ 安全第一 ” 思想做好安全防火的工作、保證不發生火災。
一、認真自覺的參加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
二、嚴格操作規程,不違規作業、對本崗位職責明確。盡職盡責,餐廳負責人堅持班前班后對電器、煤氣等設備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三、下班后或節假日廚房內無人時,應鎖門,關好煤氣開關,斷掉電器電源。)
四、愛護消防設備和器材,保持清潔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消防設備不得堆放物品,保持通道通暢。
五、灶上動火動電時,廚房當值人員必須自始至終要堅守崗位。不能隨便離開,并對灶具經常進行清洗。
六、 不得將易燃晚易爆物品帶入廚房和餐廳,需用酒精、酒精膏、汽油、稀料等要經餐廳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提交保衛部同意,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七、廚師、服務員不得擅自修改,動用餐廳內的電源線,插頭等。嚴禁用液體沖洗電器設備。
八、廚房餐廳嚴禁吸煙,服務員在清掃衛生時要對餐廳認真檢查,發現未熄滅的煙頭應進行防火處理。
九、工程維修人員對電器和煤氣設備進行檢修時,餐廳負責人應進行驗收,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十、發現火險時,要及時向消防中心報警,火警電話 119 要會使用廚房餐廳內配備的消防器材能撲救初起火災。
十一、接到疏散指令后要疏導客人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九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隊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隊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在執行本系列規章制度、工作標準中,如發現有不妥之處,將進行再次修訂,新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未實施之前,本規定繼續有效。本規章制度、工作標準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消防隊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隊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班長、駕駛員、戰斗員)不少于10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隊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消防車如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匯報隊部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隊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班長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隊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隊人員除遵守廠規廠紀外,應遵守消防隊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隊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執勤消防車,應由消防駕駛員駕駛,非駕駛員不準動用車輛,否則造成后果自負。
17、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隊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消防隊長工作職責。
1、消防隊隊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隊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隊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隊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隊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隊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隊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隊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隊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隊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隊長在隊長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副隊長、班長工作職責。
1、副隊長、班長在隊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5、督促隊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消防駕駛員工作職責。
1、保養好車輛和隨車裝備及器材,確保水、電、油、氣充足,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2、熟悉公司區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點部位。
3、遵守交通規則和車輛管理規定,保證行車安全。
4、出勤歸隊后,檢查車輛是否完好,恢復備用狀態,如有故障要及時處理,并有書面記錄。
5、每天熱熱車15——20分鐘,出勤值班時做好出勤登記和簽名,收車后做好車輛的保養管理,保持車輛性能正常及清潔。
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例會制度。
消防隊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隊長主持,全隊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隊部另行通知)。
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隊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隊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車輛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裝備)和車輛(油、電、水、氣),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衛生間、走廊,并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做好個人裝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移交。
5、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電視機、空調機等),并做好值班記錄。
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消防隊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并按規定及時填寫器材(裝備)卡片。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和車輛。
5、添置器材(裝備)應從嚴掌握,確需增添時,應按照先報批,后按正規渠道采購的程序辦理,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經辦、驗收、入庫等手續。
6、領用(配置)器材(裝備)應在消防設施(裝備)登記表登記,并由領發人在臺帳上簽字。
7、器材(裝備)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帳,并每季度清點一次。
加班與請假制度。
1、因工作需要,隊部根據情況安排各班或隊員加班,無正當理由或其他特殊情況各班應嚴格執行。
2、加班期間各班應按時按要求地完成隊部安排的工作任務。
3、隊部根據加班情況將給予各隊員適當的補休。
4、嚴格履行有事請假制度。各班在保證執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許隊員有事請假,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交相應的請休條(請假半天者,辦理手續經副隊長同意;請假一天及以上者,辦理手續經隊長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時,原則上不允許請假,但遇有特殊情況者,可找人代班,辦理手續并經隊長同意。
6、隊員請假結束后,必須按時歸隊上班。
7、請假須提前,不得請霸王假。
內務衛生制度。
消防隊應保持內部及周邊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值勤班更應搞好內務衛生,保證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應將本班衛生、個人床鋪、物品等進行認真整理、清理,做到衛生干凈,個人床鋪、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同時各樓層當日值日生應將走廊、樓道、樓梯等衛生進行打掃、清理,電話值班室值班員應將值班室物品清點、擺放整齊。
2、隊部人員在做好辦公室的衛生清理、保潔工作的同時,對各宿舍及值班室、衛生間、走廊等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進行考核獎懲。
1、隊部不定期的安排隊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里并盡快解決。
2、安全環保部、隊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消防隊規范管理補充規定。
1、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執勤戰斗員嚴禁不著戰斗服進入火場(駕駛員可以不穿戰斗靴)。
2、服從安全環保部及隊部的工作安排,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
3、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必須書面請假,經隊長或副隊長簽批同意后方可請假(請假未有人頂班者,將扣其中班、夜班費,若有人頂班,則不扣當天的中班、夜班費)。
4、執勤人員在值班期間未經同意嚴禁離開消防隊。
5、消防隊是執勤戰備的場所,任何人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6、消防隊所有工作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衛生環境,消防隊各樓層值日生每天應搞好樓層衛生。
8、嚴禁外來人員到消防隊充電、洗車、沖涼。
9、以上各條請全隊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
3)按主動、熱情、耐心、禮貌、周到的要求,不斷完善服務態度;。
4)要做到手勤、腳勤、眼勤、口勤,及時為顧客提供服務;。
5)熟悉菜牌和酒水,積極向客人推銷,按規格填好客人的菜單和酒水單;。
6)做好餐廳餐具、布草、雜項的補充替換;。
7)積極參加培訓和訓練,不斷提高服務技能技巧,提高服務質量;。
8)牢記使客人滿意并不難,但需要多一些微笑、多一些問候、多一些服務。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一
一、工廠要經常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年對全部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三、新職工入廠,要進行入職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安全法則和制度的常識、本單位和本崗位的危險性及防火措施、滅火器及消防火栓的操作使用及逃生知識、疏散演練等基本技能。培訓情況要記錄存檔。
五、工廠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點崗位工人等人員要接受消防知識專門培訓。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二
遵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對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實行防火責任制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各部門(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組,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務明確,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1.總經理、副總經理防火職責。
(2)組織好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3)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實施;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6)對飯店發生的火災、火險事故,積極組織職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督、查明發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責任者。
2.防火安全委員會的職責。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4)強化消防隊的管理,做好義務消防隊的培訓工作;
(5)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認真檢查落實;
(7)對防火工作進行評估,并依照有關規定實施獎懲。
3.各部門(室)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1)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經理是該部門防火工作的負責人;
(3)組織實施對本部門職工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4)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本部門范圍的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7)對本部門范圍內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職工進行撲救,并協助上級領導查明火災火險事故的原因,對造成事故的個人或集體,提出處理意見,報防火安全委員會。
4.各班(組)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4)經常督導檢查本班組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火險隱患;
(6)經常保持所管范圍內消防器材、設備的完好和清潔。
5.防火安全委員會辦事機構(保安部)職責。
(1)制定全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疏散、搶救方案;
(2)負責對全店職工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教育,對義務消防隊進行督導和培訓;
(4)負責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不斷促進消防工作的開展;
(5)發生火情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6)調查發生火災、火險事故的原因,并對火災、火險事故的肇事者和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組織管理。
(2)義務消防隊受園區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由保安部負責日常管理和培訓,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訓練計劃。
2.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1)認真遵守和執行消防法令和規章制度;
(2)理解并準確把握消防服務與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關系;
(5)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6)經常向所屬部門報告有關消防方面的情況;
(7)一旦發生火情,積極撲救,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保護現場,查明原因;
(8)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3.紀律和要求。
(1)消防隊員要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要按期參加消防技能訓練和消防知識學習;
(2)消防隊員在遇到火災時,要挺身而出,奮力撲救,保護和賓客的安全;
(3)消防隊員和各部門義務消防小組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便調動,確需變換者,應及時調整補充,并報保安部備案。
(1)每天對各部門進行例行檢查;
(2)保安部巡邏人員對大樓消防器材及設施進行檢查;
(3)消防控制中心24小時值班,對消防主機進行監控;
(4)各部門各班組實行班前班后檢查;
(5)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對該部門所屬責任區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6)每周消防主管帶領消防保安員對消防中心主機、聯動臺和報警系統等進行檢查;
(7)消防主管每周會同工程技術人員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三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第一條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相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3、單位價值較高。
第二條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接合xx飯店(以下簡稱“飯店”)的具體情況,本制度將由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級公司”)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飯店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1、飯店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3、復印機、相片沖印設備、運輸車輛、游樂場設備、健身房設備等。
第三條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飯店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項目:
1、各種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3、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等;
4、地毯、燈飾、燈具、飾品掛件等;
5、擦鞋機器、貨架、行李車及其他搬運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銹鋼用具等;
7、飯店廚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滌設備、成型機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10、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條飯店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擅自處置、變賣、毀損、報廢飯店資產,無權以飯店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第五條飯店管理委員會受飯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權范圍內行使飯店所有者的權利;根據《xx飯店管理合同》的規定,飯店管理人員行使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第六條每個會計年度初期,飯店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利用情況、資產維修計劃、資產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建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報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第七條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第八條財務部門會同上級公司財務部根據飯店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第九條飯店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后報飯店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十條飯店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后形成飯店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第十一條飯店采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上級公司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第十二條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建任務。
第十三條未列入預算范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部)出具意見后,由飯店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第十四條對于確需購建的資產,由飯店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十五條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固定資產的管理第十六條根據飯店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飯店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第十七條飯店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1、飯店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上級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2、上級公司財務部負責飯店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3、上級公司財務部應會同飯店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并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4、對于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第十八條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1、飯店總經理對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飯店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2、飯店財務部雖不對飯店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置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4、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飯店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部門。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5、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信息作詳細記錄,并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對于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設備,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執行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
7、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形成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固定資產的折舊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上級公司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音響設備5年。
3、電冰箱(柜)5年。
4、空調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電影放映機5年。
6、其他電器設備5年。
(五)文體娛樂設備類。
1、高級樂器10年。
2、游樂場設備5年。
3、健身房設備5年。
(六)消防設備6年。
第二十一條飯店固定資產凈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處理。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第二十三條飯店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運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第二十四條各責任部門應時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作出報告經飯店工程技術部門鑒定并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飯店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五條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第二十六條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飯店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飯店當期損益(第二十七條情況除外)。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七條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20%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八條飯店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筑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批準。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上級公司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第二十九條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取得聯系。
對于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飯店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征得飯店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第三十條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對于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設備,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1、無法正常運行,且無法修復;
2、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設備;
3、由于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布,現有設備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設備比使用現有設備更經濟;
5、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6、原有設備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8、其他需要對設備進行報廢的原因。
第三十二條對于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鑒定、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論證后,由飯店總經理確認,按程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于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序,最終由飯店管理委員會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第三十四條。
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應配合并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于保險賠償范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第三十五條。
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附則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四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各部門領班的消防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工作,具體組織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防火措施。
2、負責向本班組員工介紹防火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檢查酒店內特別是重點。
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3、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
全技術操作規程。
4、定期檢查酒店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奸、清潔、完。
好。
5、每日領班要小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后及時處理,重大隱患要上報。
上級主管。
6、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7、火災撲滅后,在上級領導的授權下保護現場。
第七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八節消防巡視員的職責。
l、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傘管理規定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部的各項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業務知識的訓練和學習,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訓練,使自己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本崗位內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初起火火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
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的完好情況。跟進施工隊伍,根據《施工管理規定》嚴格檢查施工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4、如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要及時報告,井查明情況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當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控中心或總機報告,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員工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電器著火要先斷開電源,再進行撲救。氣體火災要先關閉燃氣閥門,如果閥門關不緊,先不要滅火,設法將閥門關閉再進行滅火。
7、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牢記總機報警號碼"0"和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時進行)。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六
1.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2.電氣工作人員需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持有上崗證方能獨立操作。
3.安裝、維修各類電器設備、線路,需由專業人員操作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
4.電氣設備須裝有空氣開關和相應的保險裝置,并有安全接地裝置。
5.電氣線路需絕緣良好,選材符合規范(按規定需穿管的應穿管),并定期檢查。
6.外來施工單位用電,需經工程部審核批準后,按擬定的容量,在指定的配電箱取電,派專人監護再進行施工。
7.在施工中進行挖溝、打洞等工作前,應先與工程部聯系,并落實專人負責。
8.各類庫房應嚴格用電規程,按規定按裝電器設備及開關。
9.工作完畢或下班時,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10.定期對燃氣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包括防雷、防靜電)。
11.其他各類用電,需經工程部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七
1、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
2、設備、設施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維保。管理實行“四定三包一掛”。加氣站負責管理,不準擅自拆卸。
4、加氣機要經常檢查、維護、杜絕瀉漏,保持清潔,防止銹蝕。
5、要經常對儲氣罐及附件、卸氣管線、排氣閥等部位進行檢查,防止瀉漏,保持完好。
6、定期檢測,檢查靜電接地裝置,確保連接可靠,導通完好,并做好記錄。
7、加氣站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臺帳并作好記錄。
8、消防器材要按時檢查、保養、更新,確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飯店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八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2船舶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船長為船舶防火責任人,對船舶防火安全負全面的責任;大副、輪機長、管事對其部門防火安全負責(管事缺編船舶由政委負責);船員對其工作場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負責。
1.3船舶領導有責對船員進行遵章守紀、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消防演習、消防培訓、提高船員消防知識、滅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2.1船舶應接受港口國(psc)檢查官員、船旗國(fsc)檢查官員、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員對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接受公司的監督檢查。公司的安全檢查組及機海務監督人員有權對船舶召集消防、棄船演習,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有糾正權。
2.2對檢查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立即整改,整改暫有困難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報公司,由海務部負責協助船舶消除隱患。
3.1船舶應按《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級社的規范要求、或船旗國的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3.2消防設備、器材由三副負責管理,由各主管人員按《船舶檢修、養護責任分工》、《船舶消防設備維護保養須知》和《機艙應急設備管理須知》的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消防設備、器材處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狀態。船長、輪機長、大副負責檢查。
3.3船舶應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見附錄1)規定的項目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認真填寫“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并簽名負責。檢查出的問題應盡快糾正,船方無法自行解決,應立即報告公司落實解決。
3.4船舶應每周對通用報警設備進行試驗;定期對貨艙、機艙、生活區感煙、感溫等探測報警設備進行檢查。
3.5每月對滅火器、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并掛牌。
3.6用于任何處所的滅火器至少有1只應存放在該處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個月對機艙應急切斷裝置進行檢查。
3.8安全通道、應急通道、逃生孔必須保持暢通,照明、應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閉式防火門必須保持正常使用狀態,禁止人為行為將其長期固定并敞開。
3.10船舶通風筒設備良好,防火擋板開關正常,開關操縱標志明顯。
3.11消防泵、應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帶時,壓力應符合要求;消防閥四周不得堆放雜物,水槍應為兩用水槍。國際通岸接頭及其附件齊全。
3.12大型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兩年進行稱重,并持有效證書;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說明、各艙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閥門良好、開關標志清晰,船員能熟練操作。
3.13船舶應配備適量的的備用手提式滅火器,能夠自行充裝的應備有藥劑,并滿足主管機關的要求。
3.14固定式柴油機應急消防泵,燃油柜燃油至少可供使用3小時,此外在機艙外儲備燃油至少可供應急消防泵使用15小時。
3.15船舶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試驗和檢查應遵守《船舶消防設施和滅火器具維護保養、試驗和檢查須知》。
4.1日常防火。
4.1.1貫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以及港口頒發的消防法令和規章制度。
4.1.2船舶應配備:“消防安全操作手冊”、“培訓手冊”,手冊內容應與船舶消防設備、設施的實際相符。
4.1.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
4.1.4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檢查制度,制定巡視路線圖并在駕駛臺張貼,每班至少按路線巡視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航海日志》。
4.1.5禁止在貨艙甲板、物料間、機艙(含集控室)等禁煙場所吸煙;禁止躺在床上吸煙;煙頭、火柴桿必須放在注水煙缸里,禁止向舷外亂丟煙蒂,航行中不得鎖門睡覺。
4.1.6船舶應在貨艙、機艙、油漆間、電瓶間、氧乙炔間等禁煙場所設立明顯禁煙標志。
4.1.7應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開口,桶內需注水;機艙垃圾桶必須有蓋,垃圾及時清除,以防自燃。廢棄的油漬棉紗、抹布不得亂扔,應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4.1.8船員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體應存放在專用油漆間,不得存放其他場所。
4.1.9人員離開居住艙室、工作場所應隨手關燈;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蓋電燈;禁止在電、熱器具上烘烤衣物。
4.1.10船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號。
4.1.11提高警惕,加強防范,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發現違章行為,人人有責制止。
4.2電器防火。
4.2.1電機員是船舶安全用電責任人,對船舶電氣設備進行安全管理,對船員安全用電實施監督;對船舶存在的電氣設備隱患有責及時消除,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向輪機長或船長報告并由船長向船舶管理部門報告。在隱患消除前,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安全防范,保證船舶用電安全。
4.2.2電水壺、電暖瓶(限自動恒溫型)僅限船長、政委、輪機長、大副、管事使用,使用時不得離人。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封閉式電爐僅限工作使用)。
4.2.3任何可移動的燈具(如居室臺燈、行燈、貨燈)不在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禁止船員攜帶電熱餐具、電熱器具上船使用,嚴禁私自拉接電源線。
4.2.4公司為船舶配備的影碟機、洗衣機、電冰箱、微波爐等電器設備,由電機員負責指定安全專用插座或另接專線。
4.2.5電機員定期檢測各類動力、電力、電器絕緣狀況,并滿足船檢規范要求。
4.2.6貨艙燈電源插座應保持水密,不用時應旋緊插座保護蓋,防止受潮、短路引發火災。
4.2.7各類電源線頭必需進行絕緣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測。
4.2.8室外各類照明燈具應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4.2.9為保證馬達絕緣良好,使用烘烤燈具對馬達進行驅潮,必需對烘烤燈具進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搖晃或振動發生碰撞導致事故,燈具四周需避開易燃物。
4.2.10機艙配電板四周應配備絕緣地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4.3明火作業。
4.3.1船舶進行明火作業,應按《船舶明火作業須知》的規定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
4.4危險貨物安全管理。
4.4.1船舶必須經過船檢檢驗,取得船舶檢驗機構簽發的《危險貨物適裝證書》,只能承運《危險貨物適裝證書》規定的范圍內的危險貨物,只能裝載在證書允許的艙室內。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應當符合有關危險貨物積載、隔離和運輸的安全技術規范。
4.4.2承運危險貨物船舶必須配備最新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并對其及時修正。
4.4.3船舶承運危險貨物必須按《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正確合理配載,嚴格遵守交通部《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對不符合國際、國內有關危險貨物包裝和安全積載規定的,船舶應當拒絕受載、承運。
4.4.4船舶裝卸《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的爆炸品(第1類);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氣體(第2類);閃點低于61°c的易燃液體(第3類);易燃固體(第4.1類);易自燃物質(第4.2類);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第4.3類);氧化物質(第5.1類);有機過氧化物(第5.2類)須接受主管監督機構消防監護。
4.4.5裝運可能釋放有毒氣體或可能造成缺氧的貨物,應配備測量空氣中這類氣體或氧氣濃度的適當儀器及其使用說明。
4.4.6裝運易自燃貨物的船舶,在航行途中要定時檢測艙內溫度,發現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不準裝運已發生自燃的貨物。
4.4.7裝運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艙內應使用防爆燈具。
4.4.8裝載危險貨物的船舶,應按《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有關滅火和應急貨物處理的內容對船員進行培訓。
4.4.9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在航行、停泊、作業時應當按規定顯示信號。
4.4.10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通過狹窄或擁擠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氣候、風浪比較惡劣的條件下航行、停泊、作業,應當加強了望,謹慎操作,采取相應的安全、防污措施。
4.4.11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員應當事先了解所運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預防措施,掌握安全載運的相關知識。發生事故時,應遵循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行動。
4.4.12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員,應當持有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適任證書和相應的培訓合格證,熟悉所在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
4.4.13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應當制定保證水上人命、財產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環境的措施,編制應對水上交通事故、危險貨物泄漏事故的應急預案以及船舶溢油應急計劃,配備相應的應急救護、消防和人員防護等設備及器材,并保證落實和有效實施。
4.4.14危險貨物的船舶辦理進、出港口申報手續,申報內容應至少包括:船名、預計進出港口的時間以及所載危險貨物的正確名稱、編號、類別、數量、特性、包裝、裝載位置等,并提供船舶持有安全適航、適裝、適運、防污染證書等文件。
5.1船舶消防棄船演習、訓練與培訓應遵守《船舶消防棄船演習、訓練與培訓須知》的規定。
6.1“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檢查記錄由船長負責保存,保存期為1年。
7.1附錄1: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