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計劃應該及時調整和完善,隨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迭代和改進。"安全工作計劃范文1:工作目標:全面提升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具體措施:開展每月定期的安全培訓和演練,加強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養;"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一
安全^v^根據2008年車輛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公司“創一流”工作要求,按照一流縣級供電企業的標準來規范各項工作,現對2009年的車輛安全工作做以下計劃:
1、全面落實車輛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大檢查和考核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要求,履行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職責。在年初綜合部完成同車輛管理班、駕駛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工作,將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和班組,通過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形成個人保班組、班組保部門、部門保公司的三級安全目標責任體系。
2、對發現的各類交通違章行為,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無違章禁令》。安全^v^將不定期開展車輛安全管理情況檢查。
3、加強學習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綜合部每年組織2次對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為主要內容的學習考試。車輛管理班每月至少組織開展2次駕駛人員的集中安全學習及教育活動,活動內容以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通報、事故案例分析等為重點,安全活動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并做好活動記錄。
4、對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車輛實行統一調度管理,并嚴格實行派車單制度,車輛管理班要按照各項生產任務的需求,有計劃、合理地調度車輛,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嚴格準駕證管理,按照“一車一證”的原則嚴格控制準駕證的核發,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對上崗人員按相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經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考試合格和實際駕駛技能考評合格,經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考評合格并書面確認,由公司安全^v^核發準駕證后正式上崗。
7、各供電所配備的生產車輛只能在本部門供電營業區域內行駛,不得跨供電營業區,因特殊情況需駛入其它營業區的,必須經部門車輛主管領導書面同意。
安全行車進行監督,全體乘員均有責任提醒并制止違章行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等等)。
安監部。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縣《關于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車管理實施意見》和相關校車安全工作會議要求,保證中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好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政府關于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會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強化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乘車管理細則》,全面貫徹落實校車管理細則。
(二)進一步明確。
崗位職責。
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四、校車運行情況分析。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崗位責任制。
6、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車管小組長。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
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昌圖縣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入校內,在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50—7:2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5:20——15:4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信息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平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對照《校車管理手冊》,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六、具體工作。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行車線路示意圖、學生安全教育等。
規章制度。
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德育處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車長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乘車安全教育責任狀》或《乘車安全教育。
協議書。
》。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一人或幾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三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幼兒園有義務教育幼兒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幼兒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幼兒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幼兒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十、建立健全“家園聯系”制度,幼兒未按時到幼兒園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報告幼兒園;幼兒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幼兒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幼兒園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范停放車輛。
十二、幼兒園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幼兒園園長批準并報邛崍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幼兒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簡稱“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規取締黑校車、不安全校車,切實保障我鎮小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寧都縣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印發寧都縣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鎮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xx鎮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xx中心小學,由某某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目標:通過采取堅決果斷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實^v^《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嚴格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減少校車交通事故,切實增強師生、駕駛員安全意識,徹底取締黑校車、不合格校車,堅決杜絕三輪車、摩托車和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確保校車運行安全有序,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一)整頓校車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學校周邊非法營運的車輛,堅決取締“三無”校車(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車、報廢車、延緩報廢車、違規加座改裝車、各類貨運汽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等非法校車;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檔案,嚴把校車及駕駛人準入關,查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校車和駕駛人;嚴肅查處校車未按規定粘貼校車統一標識、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無證駕駛及未辦理車輛交強險、駕乘人員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學校周邊道路、校車接送停靠點、縣鄉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區公路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現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學校周邊及校車行駛路段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減速帶、隔離設施、停車泊位等交通安全設施。
(二)督查校車日常監管情況。督查各校簽訂校車安全責任狀情況,校車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教師跟車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有關校車安全文件的落實情況。
(一)整治方法。
以鄉鎮為單位組成整治工作小組,深入村(居)幼兒園,對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進行排查摸底,針對排查出來的情況提出初步意見,分繼續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締三類。對限期整改類當即發整改意見書,提出整改要求和具體整改措施,對擬依法取締的校車當即下發取締告知書。對需要采取聯合執法的,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
(二)工作步驟。
此次整治分為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頭看”四個步驟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鎮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目標、范圍、方法和步驟,召開當地校車整治工作動員會,明確整治對象、目標及要求。
2、調查摸底階段(10月10日—10月14日)。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五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
各村進一步完善小車安全領導小組,街辦兩委設專人負責小車安全工作,加強與公共事業局的溝通聯系,做到校車安全萬無一失。
二、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針對今年校車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落實到位。
實行校車安全責任制,街道與村居、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村居與校車司機、隨車人員簽訂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哪一環節出現問題,處理相關責任人。
四、加強培訓,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今年組織一次校車司機、隨車人員安全培訓,達到司機、隨車人員在遇到各種緊急情況時能夠不慌亂、處置措施得力的要求,并將校車安全匯報納入村兩委會重要議題。
五、加強日常檢查,安監所對全街道校車進行1月1次抽查、半年1次全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督促村居整改。
六、實行校車安全月報告制度,每月的5日將各村居的校車安全工作情況上報安監所,形成臺賬和網格化管理。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六
1、各地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車安全聯席會議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校車聯席會議,研判安全形勢,明確安全責任,采取得力措施,維護校車安全運行秩序。校車公司和學校、幼兒園成立相應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專班,校車公司經理或自購校車的校(園)長是校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的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車安全管理,是具體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為校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2、學校和幼兒園使用的校車和校車駕駛員必須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并嚴格按照規定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駕駛人一律不得聘為校車駕駛員。
3、學校和幼兒園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和幼兒園必須與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接送安全協議書》,并與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學校(幼兒園)、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校車駕駛員、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環環相扣,無縫監管”。
4、校車公司要制訂校車乘車“實名制”管理辦法。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定時間、定座位、定隨車照管員、定制度、定標識、定配置、定站點(不在國道邊、省道邊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設置站點)的要求,積極配合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幼兒)有序乘車,并做好運行臺帳記錄。
5、學校和幼兒園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隨車照管人員,負責車內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對設立上下學站點的村鎮,要將乘車地點和時間告知每位學生和家長,并實行路隊長管理,保障學生按時乘車和路途安全。
6、學校和幼兒園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承載人數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不系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并與學校(幼兒園)和學生家長做到乘車學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續。
7、學校和幼兒園租用校車時,要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好車輛質量關和校車駕駛人的資格關,建立完善的車輛運行情況、安全技術狀態、保險情況、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信息等資料檔案,做到“一車一檔”,及時更新檔案資料,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8、實現校車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安裝校車實時監控平臺,配備gps監控網絡和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安排專人對校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掌握運行動態,記錄運行情況,及時糾正和處理運行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運行行為。
9、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每月必須召開一次校車駕駛員安全會議,總結當月校車安全運行情況,通報違規處罰結果,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強化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的安全意識。校車公司要配合學校、幼兒園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季度開展一次乘車學生逃生演練活動,提高學生乘車安全知識水平和逃生技能。
10、校車在運送學生時除隨車照管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員。學校和幼兒園配備的專用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更不得租給他人。學校和幼兒園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本學校、幼兒園的時間內必須將校車使用的專用證牌收回。
11、學校和幼兒園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12、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針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季節性特點,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和預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學校和幼兒園可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同時,利用短信平臺、qq群、電話、網絡等渠道做好信息共享和極端天氣預警工作,健全職能部門、公司、學校(幼兒園)、校車駕駛員的協同配合和應急聯動機制,確保安全工作處置到位。
一、學生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上車,上車后服從班車長和司機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車輛行駛時不準離開座位前后走動,車輛未停穩,學生禁止上下車。
二、學生上下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不準盲目奔跑或橫穿馬路,以免發生意外。
三、學生憑卡乘車,乘車卡是乘坐班車的唯一憑證,無卡不準乘坐;若乘車卡丟失請及時聯系所坐班車司機補辦,以免耽誤乘車。
四、學生要愛護車內設施,禁止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車內設施的學生移交學校政教處進行處理,并將其行為計入學生檔案。
五、嚴禁學生在車內寫作業,嚴禁使用小刀和筆,嚴禁食用帶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銳棱角的物品,極易在行車中遇特殊情況采取緊急制動時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如有發現違規者一律全校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將取消其乘坐班車資格。
六、學生乘車時不許大聲喧嘩打鬧,更不允許搶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脅恐嚇年齡小的同學。學生乘車時要注意文明禮貌,互相關心照顧和幫助,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七、嚴禁將手、頭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車窗外拋物,不得在車上吐痰、亂扔垃圾。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及有損身體健康的物品上車(包括刀具等)。
九、如發生交通事故、火災等意外時,學生要服從駕駛員和班車長的指揮,不要擁擠,有序疏散。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學生排好隊等車,對違紀學生進行扣分處理。
4.每兩周召開一次跟車老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跟車老師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校長是所在學校接送學生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校車車主、司乘人員、班主任、管理老師、學生家長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
3、學校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學校有責任對校車進行正常管理,校車車主及司乘人員要接受學校管理,共同維護學生安全和學校聲譽。學校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校車管理工作專題會議,研究接送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并有文字記載。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鎮中心校和鎮人民政府。
4、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校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資料,管理老師每天監督并指導跟車人員認真填寫有關跟車表冊。
5、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班主任、值班老師、管理老師、校車車主和駕駛員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人。
6、堅決實行學生乘車實名制,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做到定人、定車、定次、定時,將乘車學生名單、司乘人員、車號、車次等登記造冊建檔。校長把關、管理老師認真核實每次學生乘車情況,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并有序地做好學生乘坐校車的管理工作。
7、學校配合有關部門對校車車主、司乘人員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將乘車安全納入對學生行為習慣及道德品質的養成教育之中,規范學生乘車的行為習慣,并實行乘車安全警示制度,按時強化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車,提高安全意識,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8、學校不得提早或延遲放學。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接送車輛護送值班表,確保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內有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學生早上下車后和放學上車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亂跑、不打鬧、不隨車追跑,并維護上下車秩序。
9、學校應向車主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校車停放場所,并明確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0、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擔任接送學生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已經發現立即上報公安交通部門,并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1、建立校車與學校、乘車家長與學校、乘車家長和校車的聯系制度。確保一旦有任何事件發生,可以及時聯系處理。
12、校車因發生故障、路況等原因無法按時運行,校車車主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或通知家長設法解決。突遇風、雪、雨等惡劣天氣,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調整作息時間或停運校車。
13、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里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本學期我校有乘車學生八百人,校車6輛,為杜絕乘車的安全問題發生,學校將從以下幾方面來加強管理。
總之,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必須做好每一細節,防微杜漸,堵住安全隱患,確保每天每位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七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2.健全乘車管理網絡。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學生排好隊等車,對違紀學生進行扣分處理。
4.每兩周召開一次跟車老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跟車老師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八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甲方:乙方: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九
切實抓好本園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管理能力,鼓勵幼兒做一個有心人,能仔細觀察、處處留意、積極抵御突發事故的發生,加強安全管理、檢查、監督力度,積極創造一個融洽、和諧、健康、安全舒適的良好環境,確保幼兒園幼兒的安全,保證幼兒園教學秩序的正常開展。現結合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精神并結合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學期的安全工作計劃。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做到各項工作到位,責任到位。時時向家長、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食物中毒、防傳染病、防盜竊、防侵害、防突發性事故為重點,加強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與防火防災教育,食品衛生與健康教育等,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提前消除事故隱患,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
組長:張雅雅。
副組長:陳藝霞。
組員:許雪花、尤丹丹、張慧玲、許麗絲。
(一)加強安全制度建設,提高依法管理意識。
2、在實行園長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兒童的安全工作,各部門簽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責任書。
3、加強相關業務的學習,提高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
第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的校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并強制報廢機動車;對駕駛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對車輛所有人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四十五條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或者個體經營者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情節嚴重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吊銷其經營許可證件。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十八條校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罰款:
(二)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
(三)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五)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重處罰。
第四十九條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罰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并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
第五十條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扣留車輛的,應當通知相關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轉運學生,并在違法狀態消除后立即發還被扣留車輛。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第五十三條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500元罰款。
隨車照管人員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的,由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處分或者予以解聘。
第五十四條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情節嚴重的,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銷其校車使用許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第五十五條學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導致發生學生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的學校的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責令暫停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并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
第五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致使本行政區域發生校車安全重大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七條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發生校車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則。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一
本學期我園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認真落實“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這個工作方針,把安全放在幼兒園工作首位狠抓落實。為了進一步落實文教辦對幼兒園校車安全大檢查的工作,強化我園的安全工作,增強教師和幼兒的安全意識,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保證幼兒快樂健康成長,我園針對自身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強化了幼兒園校車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力度。我園成立了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幼兒園通過與安全分管領導、司機、跟車老師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各自責任。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幼兒園還建立了完善的校車檔案,并有校車、駕駛員和跟車老師安全管理制度、幼兒日常乘車記錄。
(二)幼兒園嚴格落實校車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規定校車駕駛人員的資格條件,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參加車輛年審,加強車輛安全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每天的校車安全檢查,校車日常維修、檢查及定期檢修要有記錄,每次出車前和回園后的安全檢查,做到小問題不放過,檢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兒園校車接送幼兒,教師嚴格執行上班制度,認真清點幼兒,注意管理好坐車幼兒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兒無人接送,跟車的教師要負責到底,安全無誤地將幼兒送到家。
免碰傷,教師隨時在車內實施安全教育,司機必須做到定期對校車的排查和檢修,時時刻刻加強跟車教師對幼兒在車內的一切安全事項和指導。
行政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跟車教師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隨車老師:時刻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定期檢查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接送幼兒安全責任狀。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二
第九條學校可以配備校車。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以及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可以提供校車服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可以制定管理辦法,組織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提供校車服務。
第十條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第十一條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
學校應當將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并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
學生的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義務,配合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學生的監護人應當拒絕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導、監督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章校車使用許可。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三
第二十八條校車行駛線路應當盡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的危險路段;確實無法避開的,道路或者交通設施的管理、養護單位應當按照標準對上述危險路段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限速標志、警告標牌。
第二十九條校車經過的道路出現不符合安全通行條件的狀況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十條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位置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
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擁堵的,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
校車運載學生,可以在公共交通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
第三十二條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校車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
道路或者交通設施的管理、養護單位應當按照標準設置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
第三十三條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校車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校車停靠車道后方和相鄰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校車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第三十四條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車駕駛人超員、超速駕駛校車。
第三十五條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最高時速低于前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載有學生的校車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第三十六條交通警察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校車,可以在消除違法行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校車完成接送學生任務后再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處罰。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校車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定期將校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屬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
第六章校車乘車安全。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四
第十四條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征求意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批準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的號牌號碼、車輛的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以及校車標牌發牌單位、有效期等事項。
第十七條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應當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第十八條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第十九條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第二十一條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校車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第二十二條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校車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承接校車維修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維修技術規范維修校車,并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所維修的校車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在質量保證期內對校車的維修質量負責。
第四章校車駕駛人。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五
20xx年,xx公司將按照市國資委的統一部署,嚴格落實省、市各級安全生產會議精神,一手抓安全生產基礎管理,一手抓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堅決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將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匯報如下: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20xx年,xx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研究創建安全生產一把手負責制,在總公司成立以班子成員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同時,為徹底排查安全生產中的隱患,公司還將進一步擴大由電氣、暖通、土建等方面工程師組成的安全隱患巡檢小組的職能,對各部門、各單位潛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加強對恒信大廈、機械大廈和證券登記公司門市的巡檢。對于各種可能導致火災的電器隱患,公司將責成有關單位盡快籌措資金,由巡檢小組給予人員和技術支持,限期整改。
此外,為了明確責任,避免真空,公司還將繼續強化落實“總經理—子公司經理(駐廈單位經理)—各部門負責人”的三位一體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安全生產無缺項,安全責任不漏人。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各項工作的有力保障。按照加強安全生產的要求,為重點做好恒信大廈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司將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恒信大廈消防安全制度》、《恒信大廈消防監控室管理制度》、《恒信大廈巡邏檢查制度》,對重點位置實行了“制度上墻”,確保安全生產制度到位。
同時,為了進一步明晰權責,公司還將加大《恒信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恒信大廈保衛和消防主管工作責任制》、《恒信大廈消防監控員工作職責》、《恒信大廈保安員防火職責》的執行力度,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到位。
另外,再好的制度如果執行不力,那也將是空中樓閣。為此,公司一是要布置巡檢小組定期到各單位進行巡檢,采取節假日前例行檢查與每月兩次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嚴格檢查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二是要定期召開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各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協調會,建立安全事故隱患匯報機制,確定凡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向上級部門匯報,否則將按照責任追究制度予以嚴肅處理;三是要進一步明確獎懲措施,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給予獎勵,對違紀違規的給予嚴肅紀律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監管到位。
通過對恒信大廈進行徹底排查,20xx年,公司將“七位三區”作為大廈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將采取系列措施。強化整改。“七位”,即涉及明火的敏感部位:
1、餐廳。為徹底解決該火險隱患,我們已將液化氣遷至大廈院內,單獨設立了煤氣間,消除了操作間與煤氣間共處一室的隱患。下一步,公司將繼續強化對餐廳保溫、消毒等大功率電氣設備的管理,徹底消除餐廳火災隱患。
2、煤氣間。煤氣間是易燃易爆部位,我們將針對煤氣間特點制訂專門的消防管理制度,并設專人負責,明確責任。同時,我們還計劃繼續投入了資金,為煤氣間更新防泄漏報警系統和自動排煙系統,以確保安全。
3、變電所。針對變電所的特點,我們計劃配備7名電工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每班配備2名電工隨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并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4、空調機組。針對空調機組的特點,我們計劃安排了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同時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另外,由于空調機組噪聲比較大,我們還將為工人準備防護用具,保障工人的生產安全。
5、電梯。我們將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檢修電梯,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問題。
6、監控室。對監控室,我們將繼續完善監控管理制度,設專職消防監控人員24小時對大廈實施監控。一旦發生火災,將立即啟動失火系統滅火,并在報警的同時,利用消防廣播指揮人員疏散。
7、地下停車場。我們將安排保安人員對停車場內車輛隨時進行檢查巡視,糾正各種違章現象,如違章吸煙、動用明火和用易燃液體擦拭車輛等。
“三區”即辦公區、證券經營區和商住區。
一是合理配置消防設施,包括消防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消防廣播、疏散指示、應急照明、消防栓、滅火器等。
二是制訂詳盡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重點抓好監督檢查。
三是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到不漏部位,不留死角。
四是24小時全天候監視大廈的消防安全,一旦發現火情能夠在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撲救,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
五是與駐廈客戶簽訂消防安全管理協定,明確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旦出現問題,將由各級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是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全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另外,公司還將加大資金投入,對折舊的防火設備進行維護保養,超過規定期限的,一律及時更換。
在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之后,針對大廈內的消防重點部位,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特別是五樓餐廳和七樓會議室,公司計劃著手制定和實施消防應急預案。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我們將繼續向駐廈單位印發內容為“高層商廈的火災特點和預防措施,滅火器的使用方法,高層商廈火災逃生方法”等的宣傳手冊和宣傳單,供駐廈單位學習參考;并聘請專業消防專家組織安全生產和電氣防火知識講座,組織防火逃生演習,為所有駐廈單位和人員講授防火、滅火知識和火場逃生方法,利用多種形式加大消防宣傳力度,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避免人身傷亡。
2、一旦發生火災,做好指揮工作。監控人員將立即啟動自動滅火聯動系統實施滅火,同時利用消防廣播和委派專人指揮引導人員疏散,并在第一時間向消防部門報警。
3、一旦發生火災,做好自救工作。保安人員將立即趕赴失火現場,利用現場墻壁上的消防栓和干粉滅火器等滅火設施撲滅火災,如遇人員被困要竭力進行營救,并將其護送至安全地帶。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六
在做工作計劃時要認真思考,好的工作計劃應像目錄樹一樣,層次分明,環環相扣,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用完整的工作計劃去指導我們的工作,會達到省時、省力,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工作計劃,歡迎大家查閱,希望大家喜歡!
《新綱要》指出:要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學習和生活活動,滿足幼兒各方面發展的需要,要讓幼兒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識,學習保護自己。在本學期里,為了使幼兒身心得到更好的發展,今后的工作開展的更好,我們特制定以下計劃。
一:教師應做到:
1.堅持每天晨檢。保證幼兒不帶危險物品入園。嚴格幼兒安全制度,預防燙傷、外傷、藥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
2.開飯時注意,預防燙傷幼兒。一定要把湯晾溫后再盛給幼兒,并為幼兒端到面前。
3、把好幼兒服藥關,藥一定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并寫好幼兒姓名。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
4、堅持每天午檢,防止幼兒帶異物入寢室,防止異物進入耳、鼻、口的現象發生。中午無論誰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兒,不忽視午休的幼兒,尤其是服藥幼兒。巡視幼兒是否有不良的睡眠習慣,如蒙頭并及時糾正。
5.保證教室的通風、干凈,保證區角材料的安全、衛生,定期消毒玩具。
6.及時預防傳染病的發生,保證一人一巾一杯。
7.嚴格書寫檢查記錄,及時清點人數和物品。
8.戶外活動時,教師認真檢查活動場地的安全性,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幼兒安全,活動后不遺忘幼兒物品。
9.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與家長密切配合,加強防范意識.
10.嚴格執行幼兒園接送規章制度。把孩子交到其父母的手中。
11.上下午班教師離園時在班內各處檢查,如:水、電、門、窗及貴重物品要入庫。
12.教師在工作中做到時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首位,眼睛不離開孩子,孩子到哪,教師的眼睛到哪。
二:在幼兒方面要做到:
1.加強常規教育,做到井然有序,能自覺的排隊洗手、喝水、小便等。
2.確保上下樓的安全,幼兒能做到不推拉、不跳臺階。
3.幼兒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東西,懂得不能隨便離開大人或集體。
4.幼兒知道不將手放在門縫間、桌子間、椅子間、以免受傷。
5.戶外活動玩大型玩具時,不推不擠,幼兒互相監督,拿器械時互相幫忙,保證幼兒安全。
6.知道不能碰電插座等電器,用剪刀時注意安全,知道正確的使用剪刀。
7.知道不把紙團、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把異物放到嘴巴里。
8.在教學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我們在工作中必須做到時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離開幼兒,孩子到哪,教師的眼睛就到哪。創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節,對幼兒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并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將各種活動在幼兒園一日生活、教育教學活動、游戲的各個環節中自然地進行,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幫助幼兒懂得自我保護的簡單知識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證幼兒的安全。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政府關于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落實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__。
副組長:__。
三、強化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沈陽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的通知》(沈政辦明電[20__]20號)文件精神及區政府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要求,切實加強校車運營安全監管,確保校車安全運營。
(二)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四、校車運行情況分析。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3、制定崗位責任制。
4、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5、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校車安全員。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及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區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在校門口的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00—7:5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6:00——18:0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信息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平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六、具體工作。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學生安全教育等規章制度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安全主任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車安全員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5到6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
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里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班級安全員,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
12、落實領導定期跟車制度。學校領導要定期跟車考察,掌握車輛運行、學生秩序、路況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大雨大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有冰雪路面時,學校領導要跟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平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表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安全員、紅旗校車等活動,并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教育責任狀》,并存檔。
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并保管。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核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21、重新查驗校車《校車通行證》、駕駛員證件、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是否做好校車日常維護工作、是不配齊應急救援裝置。
22、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為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為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4)學校每周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并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教育責任狀》。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安全員。
(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
(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月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實。希望用我們的工作把校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幼兒園有義務教育幼兒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幼兒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幼兒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幼兒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十、建立健全“家園聯系”制度,幼兒未按時到幼兒園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報告幼兒園;幼兒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幼兒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幼兒園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范停放車輛。
十二、幼兒園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幼兒園園長批準并報邛崍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幼兒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幼兒園的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障他們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屢有發生。因此,加強對幼兒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學生的交通安全雖不是全部在老師和家長的視線內,但在學習中若能經常灌輸學生的安全意識,那么交通事故同樣可以減到最低。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違章,預防交通事故,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擬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積極完成各項任務,進一步加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孩子發生交通事故,貫徹落實教育體育局《預防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通知》精神,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及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結合自身特點,認真組織實施。
二、組織領導。
組長:馬__(園長)。
成員:李__劉__王_。
三、工作目標。
落實“以人為本”教育理念,著力構建管理、教育、防范、應急、監管五大安全防范體系;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全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為教學的開展、質量的提高提供服務,為廣大學生創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確保全體同學健康成長,努力實現教育局提出的“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健康衛生、文明向上、和諧平安”的目標。
對孩子進行各事件的應急處理的教育,增強幼兒安全防范的能力。萬一發生安全事故,做到不驚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辦法保護自己。要使孩子增加對自己所處環境的了解,增強安全保護的意識,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認識: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幼兒園學生的安全牽動千家萬戶,事關幼兒切身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幸福、社會的穩定。我們要從關心祖國的未來、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孩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通過宣傳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班級的班主任要對本班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3.加強實踐督導。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素質教育重要內容,加強對交警和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督查,并將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交警部門對于幼兒的交通違法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在記錄下學生姓名、學校和班級等資料后教育放行,并將情況通報給我園,由我園對其進行安全教育。通過協作,促進警民關系健康發展。
五、計劃措施。
1.培養學生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使“三讓”(即:“車讓人,讓出一分文明;人讓車,讓出一分秩序;車讓車,讓出一分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通過主題班會、現場模擬演練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護自救和防護能力。
3.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認真開展深入家庭、社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
4.要教育學生家長做好監護工作。通過對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能力。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交通事故。
(1)要讓學生家長明確自己對自己的孩子在安全方面應該做好哪些工作。安全隱患在哪些方面,應該重點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2)了解和關心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為孩子提供必要地出行安全保障。
(3)幼兒園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同時,要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告訴家長。把學生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告訴家長,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
讓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讓家長真正擔負起自己應該擔負的監護責任。
5.加強實際管理,優化交通環境。安排好值班老師,并實地踏勘路線,確保學生接送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向相關部門反映,請相關部門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今年開學以來,我校依據市、區《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校上半年校車工作管理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健全制度,確保校車運營安全。
健全制度,是校車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近年來,我校在有關部門的關懷指導下,始終堅持制定各項校車管理制度,使我校校車的整治工作健康發展。
1、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校車管理工作是上級領導高度關注,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我校成立了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新明村副書記郭純生同志擔任;江義小學廖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的安全注冊主任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檢查。
2、確保制度上墻、管理規范。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確保校車安全運營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證。自專項工作整治以來,我校制定了《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校車考核方案》、《接送學生車輛重大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相關制度。
3、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在規范工作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這項工作做實、做細。年初,我校都按照區、鎮對校車整治的有關精神,與校車司機、隨車人員簽訂《校車行車安全工作責任書》,對在沒有按規定行使職責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二、加大投入、完善設施,改善校車運營環境。
在新明村委會的大力支持下,在今年初重新購買一臺64座的新校車,并在車內安裝gps衛星定位儀、車內監控、后車雷達,既方便了校車管理,又排除了安全隱患,使學生上下學乘坐校車安全系數高了。
三、排查隱患,加大整治校車違章力度。
平時要求司機做好出車前常規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修,平時嚴禁超載、超速,在行車途中要求學生扣好安全帶。
通過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使我校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校車駕駛員、學生、教師、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得到增強,校車管理規范有序。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七
第三十八條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校車服務提供者為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的,雙方可以約定由學校指派隨車照管人員。
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第三十九條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四十條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第四十一條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第四十二條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第七章法律責任。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八
校車是家長選擇學校的考慮因素之一,有校車接送能減輕很多家長的而負擔。而現在校車超載問題頻發的情況下,學校做好校車安全計劃,保護好學生的安全,才能讓家長和社會放心。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校車安全。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今年開學以來,我校依據市、區《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校上半年校車工作管理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健全制度,確保校車運營安全。
健全制度,是校車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近年來,我校在有關部門的關懷指導下,始終堅持制定各項校車管理制度,使我校校車的整治工作健康發展。
1、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校車管理工作是上級領導高度關注,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我校成立了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新明村副書記郭純生同志擔任;江義小學廖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的安全注冊主任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檢查。
2、確保制度上墻、管理規范。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確保校車安全運營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證。自專項工作整治以來,我校制定了《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校車考核方案》、《接送學生車輛重大事故處理。
應急預案。
》等相關制度。
3、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在規范工作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這項工作做實、做細。年初,我校都按照區、鎮對校車整治的有關精神,與校車司機、隨車人員簽訂《校車行車安全工作責任書》,對在沒有按規定行使職責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二、加大投入、完善設施,改善校車運營環境。
在新明村委會的大力支持下,在今年初重新購買一臺64座的新校車,并在車內安裝gps衛星定位儀、車內監控、后車雷達,既方便了校車管理,又排除了安全隱患,使學生上下學乘坐校車安全系數高了。
三、排查隱患,加大整治校車違章力度。
平時要求司機做好出車前常規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修,平時嚴禁超載、超速,在行車途中要求學生扣好安全帶。
通過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使我校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校車駕駛員、學生、教師、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得到增強,校車管理規范有序。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縣《關于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車管理實施意見》和相關校車安全工作會議要求,保證中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好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政府關于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會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強化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乘車管理細則》,全面貫徹落實校車管理細則。
(二)進一步明確。
崗位職責。
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四、校車運行情況分析。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崗位責任制。
5、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6、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車管小組長。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昌圖縣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入校內,在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50—7:2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5:20——15:4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信息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平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對照《校車管理手冊》,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六、具體工作。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行車線路示意圖、學生安全教育等。
規章制度。
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德育處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車長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乘車安全教育責任狀》或《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一人或幾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
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里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
12、落實領導定期跟車制度。學校領導要定期跟車考察,掌握車輛運行、學生秩序、路況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大雨大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有冰雪路面時,學校領導要跟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平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表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小車長、紅旗校車等活動,并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簽訂兩個協議書。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并存檔。
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并保管。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核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21、重新查驗校車《校車通行證》、駕駛員證件、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是否做好校車日常維護工作、是不配齊應急救援裝置。
22、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為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為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4)學校每周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并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與學生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協助乘車學生家長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小車長,小組長。
(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
(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周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25、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實。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十九
第二十三條校車駕駛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
第二十六條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第二十七條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五章校車通行安全。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熱門20篇)篇二十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2、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幼兒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幼兒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每輛車每班次的各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家長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幼兒排好隊等車。
2、每周召開一次跟車教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3、每周五對乘車幼兒進行電話詢問幼兒乘車情況。
4、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