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應該具備明確的條款和懲罰措施,以便能夠更好地防范和懲治違規行為。最后,各種規章制度的成功實施都離不開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和合理配合。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一
第一條為落實項目部領導帶班制度,根據《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領導帶班入坑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33號令)、領導現場帶班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
第三條本制度中帶班領導范圍為:經理、安全經理、技術經理。
第二章領導帶班。
第四條帶班規定:
(一)經理每月帶班不得少于5次,其它帶班領導每人每月帶班不得少于8次。
(二)每月對帶班領導的姓名和班次在項目部會議室公示,并接受員工對其帶班情況的監督。
(三)領導帶班按照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員工倒班方式,執行三個班次(一班06:30—12:00;二班12:00—18:30;三班18:30—06:30)帶班,做到班班見領導。
(四)帶班領導因公出差、突發事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帶班時,須提前聯系其他帶班領導換班,并匯報項目部,帶班領導需在交接班記錄中詳細載明換班原因。
(五)凡帶一班的領導,在帶班結束后,可酌情休息。
(六)每月28日前,由項目部辦公室編制下月領導帶班表,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報送項目部備案。
第五條帶班領導職責。
(一)帶班領導必須掌握當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責任,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并要對生產現場中的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巡視、督查。
(二)熟知前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本班應該注意安全生產重點部位,并在《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接班欄里簽字。當班領導帶班結束時,應對采坑的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記錄。
(三)三班和一班的帶班領導每班需參加一個隊的班前會,督查當班職工的出勤情況和班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布置情況。
(四)深入生產現場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在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待隱患排除后方可繼續工作。
(五)發生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第六條領導帶班檔案管理:
(一)帶班領導及時將帶班的時間、巡視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相關情況的具體內容詳細地登記在《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中。
(二)項目部查看上班領導帶班記錄,對記錄中尚未處理的問題安排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并對帶班記錄和處理結果進行梳理,摘錄于《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領導帶班檔案》中。
(三)調度指揮中心設專人管理《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領導帶班檔案》,存檔。
第三章考核獎懲。
第七條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對領導帶班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安委會在每月安全例會中通報。
第八條根據考核結果對帶班領導進行獎懲:
(一)未按規定帶班、缺班者,處500元罰款;。
(二)未按規定履行好帶班職責,帶班記錄填寫不規范者,處以3000元罰款。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二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設備、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后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二、防滅火隱患排查的時間。
為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于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三、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內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設備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情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情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積極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并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三
崗位職責:
1、采礦相關日常管理;參加省部級及以下資源儲量備案評審工作;
2、負責下屬企業的生產采礦生產的計劃技術指導、實施監督與檢查工作;
3、子公司轉階段報告評審工作,探轉采礦權申請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
4、進行生產技術培訓、技術研討與參觀訪問學習等工作;
5、監督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采礦工程、地質勘查、選礦等相關專業;
2、熟悉礦山開采、管理流程;側重于井下、地下開采;
3、熟悉國家行業標準;熟悉采礦專業技術方法;在采礦方面有較高的造詣;
4、能夠熟練掌握常用辦公軟件、mapgis和autocad、3dmine等專業軟件。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四
為了搞好礦井的綜合防塵工作,改善煤礦工人井下作業環境,減少粉塵對職工身體的危害,杜絕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礦成立綜合防塵領導組防塵辦公室設在通風科,通風科長為辦公室主任,電話:812。
第二長是防治粉塵危害的第一責任者,副組長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防塵的領導和宣傳監督工作,技術礦長對粉塵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每月技術礦長負責組織召開綜合防塵專業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各科的科長、主管防塵的副科長、各隊的隊長是綜合防塵第一責任者,各科主管、各隊技術負責人負責防治粉塵的技術責任,井下各主要生產隊組必須建立完善的綜合防塵臺帳,每月28日前報綜合防塵辦公室,綜合防塵辦公室負責各科、隊的防塵驗收及業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井下各隊指定一名副職專門負責綜合防塵工作,負責本單位防塵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將人員報通風科備案,測塵組主要負責礦井粉塵濃度的測定工作,定期化驗各開采煤層爆炸指數、水份及粉塵分散度、粒度、游離二氧化硅,并及時把各化驗結果呈送有關單位及相關領導,全面掌握、了解全礦井各生產單位粉塵濃度變化情況,參加全礦井旬、月、季綜合防塵大檢查,及時將各生產隊組綜合防塵檢查情況評分定級,并寫出書面材料,把檢查情況上報礦領導及有關部門。
第五條綜合防塵辦公室負責全礦井隊組防塵報表收集、管理、上報工作,堅決做到報表及時、準確、可靠,并將各類報表及原始記錄裝訂成冊存檔。
第六條安監站全面負責全礦井生產單位的防塵設施監督、檢查、協調工作。
第七條通風科技術主管負責全礦井防塵管路、三通閥門及防塵設施的安裝設計及技術指導工作,通風隊成立專業的防塵隊伍,負責采煤工作煤層打鉆注水工作,定期沖刷回風大巷,回風下山及綜采尾巷,提供全礦防塵設施安裝地點及牌板設計,安裝、維護、管理全礦井井下隔爆設施。
第八條綜采隊職責范圍從工作面投產驗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驗收止,負責本工作面正、副巷絞車以里和轉載機以里所有防塵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工作,具體設施包括:
滾筒。
2、所有的運輸機(包括工作面溜煤頭溜煤眼)必須使用裝載點噴霧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機和移架工等工種應正常佩戴防塵口罩。
4、工作面架間噴霧推廣使用自動噴霧裝置,噴嘴使用組合型噴嘴,確保能覆蓋煤機機道。
5、工作面綜合防塵牌板由隊(組)專業人員填寫,要求牌板內容齊全、字體清楚。
6、及時清理及沖洗正、副巷道超前支護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須沖洗一次,有沖洗記錄。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五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細化管理文件指示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公司管理水平,夯實管理基礎著眼長遠的戰略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精細化管理領導組:
組長:董事長。
常務副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領導組下設精細化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營管理部,主任:xxx,副主任:xxx。
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精細化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細化管理文件精神。
2、常務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精細化管理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方案編制、全面部署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等。
3、成員:在組長和常務副組長的領導下,在各自分管范圍內按照方案要求和會議按排,組織開展各項具體工作。
4、辦公室:負責精細化管理方案的擬定、資料收集匯總上報、協調解決方案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
1、細化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根據集團公司“十三五”發展戰略,明確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定位和總體目標,并將戰略目標分解到每一個年度,落實到具體的部門。
2、梳理、細化現有規章制度。各部室要對以前制訂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修訂并匯編成冊。
3、推行精細化管理。把精細化管理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通過人的規范化、事的流程化、物的規格化,提高效率,保證質量,保障安全,提升員工素養和企業形象。
4、通過“五精四細”,全面細化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程。“五精”指學習先進企業的管理精華,掌握管理企業的精髓,打造精品和品牌,精通管理的方法、工具和渠道,業務流程之間要做到協同精密;“四細”指要細分市場客戶、細分職責崗位、細化任務目標、細化制度流程。
5、深化全面預算管理。重點抓好各項費用、成本的預算編制、控制和考核環節,建立起預算全面化、考核動態化的預算管理體系,確保各類預算編制科學、執行徹底。
6、完善、細化績效考核體系。結合集團公司安全效益考核辦法,制訂完善公司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制訂更加科學、客觀、合理的考核指標和目標值,細化考核的內容和標準,優化考核方式和體系,完善獎懲辦法,嚴格考核兌現。
7、繼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人才強企”戰略,細化人才的選撥、培訓、任用、評價、激勵、流動、薪酬等制度,形成全面、科學、完善的人才管理體系。同時,加大人才培訓力度,按時參加集團員工學院培訓任務。
1、轉變觀念。
要的現代化管理理念,才能影響、引導廣大員工管理理念和意識的轉變。
2、關注環節。
關注細節是推進精細化管理的.根本所在。將精細化管理落實到每個工作崗位、每項工作職責、每個工作環節,把精細化管理工作于基礎管理和利潤最大化有機結合,把小事做細、做精、做實,細化目標,細分責任,細致工作,才能真正實現管理制度化、規劃化、標準化、系統化。
2、實施步驟。
精細化管理推進活動從5月開始至10月份,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5月下旬)。
制定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責任,召開專題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按排部署,通過板報、標語等對全體員工進行宣傳動員。查找各部門在管理中、經營活動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
(二)推進階段(6月-9月底)。
各部門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如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等進行集中整改,精細化領導組派專人對各部門推進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并排專人到較好的企業進行參觀、學習。期間經營管理部負責按時向精細化管理領導組匯報專項行動推進情況。
(三)督促檢查階段(10月)。
對前期工作進行“回頭看”檢查,重點檢查制度完善執行情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精細化管理常態機制。
(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細化管理活動,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分管領導親自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明確分工,按會議部署組織開展精細化管理活動。
(二)各部門緊緊抓住“精細化管理年”活動契機,從“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三個控制,以及“安全管理、生產管理、經營管理”三個管理等方面出發,認真排查與先進管理方法、管理理念之間的差距和不足,并根據精細化的要求,逐步改進提高,促進我們的管理從規范化向精細化邁進。
(三)精細化管理領導組要及時關注活動進展情況,認真匯總。按上級文件要求,及時將活動進展情況、工作總結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六
1、需領用礦燈的各項目部,先從機電科辦理好相關手續,再到燈房領取礦燈,同時燈房要編好燈號并登記確認無誤后,同時記錄相關人員資料,由機電科上架管理。
2、需領用礦燈的麻家梁礦的在冊職工,由本人單位出具一份證明(并加蓋公章),經機電科長簽字后,交燈房存檔,并辦理燈號、燈箱位號。然后由燈房工作人員將燈交付使用者,并負責與信息中心統一入井人員名單。
3、各區隊、項目部必須將職工的燈箱信息與提供給礦燈房的信息相對應,如更改必須給燈房提供書面證明并加蓋區隊公章。違者對區隊、項目部罰款1000元。
4、除廠家可以臨時借燈使用外,其他單位一律辦理固定燈箱,辦理固定燈箱需出示單位證明和機電科科長簽字方可辦理,項目部必須到公司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1、凡在井下私自啟蠟封,打開礦燈燈頭閉鎖、電池閉鎖、燈頭圈的,經檢查發現,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2、礦燈出現故障后,經燈房專業維修人員鑒定屬于正常損壞的;如礦燈未動蠟封,各閉鎖完好,并由此造成的未考勤,礦燈房可以向有關考勤管理部門出示證明以作補救。
3、凡在燈房內充放、領用礦燈的人員,必須統一服從燈房管理制度,聽從燈房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無理取鬧,違章者罰款100元。
4、嚴禁一人從燈房取兩盞或兩盞以上礦燈代人考勤,如有發現,罰款200元。
5、麻家梁煤礦公司每盞礦燈都要由使用者自己充電并上鎖保管,在進入燈房前要將礦燈及自救器的衛生清理干凈。如出現衛生不好情況,礦燈房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燈房。對已上架的礦燈及自救器衛生不好的使用者給予50元罰款。如礦燈需要修理,使用者及時向工作人員反映,燈房工作人員負責維修。
6、每位使用礦燈的人員,要將自己的礦燈保管好,充電時一定要鎖好礦燈。如發生礦燈丟失的現象由使用者自己負責。
7、非在冊登記的礦燈,嚴禁在本燈房存放、充電。否則,每發現一次,對使用者罰款50元。
8、燈房內滅火器材按規定數量配置齊全,同時要禁止煙火,發現有抽煙者給予100元罰款。
9、礦燈房所有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要衣服干凈整潔統一,發現有違反者給予50元罰款。
10、各項目部燈箱不得私自轉讓他人使用,違者對區隊、項目部罰款500元。
11、礦燈及燈箱因本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按價賠償。情節嚴重者對其本人罰款1000元。
12、礦燈箱內只允許存放礦燈、自救器、便攜儀禁止存放工具、煙火等物品,以避免燈箱的損壞,如有發現對礦燈箱使用人員罰款200元。
13、發現別人的礦燈箱未上鎖應及時向燈房管理人員匯報,如故意將別人的礦燈、自救器等物品取走,報請保衛部處理。
14、如有丟失鑰匙者應立即持有本單位證明到燈房掛失并按成本費辦理補辦手續。
16、因燈箱和礦燈屬于配套產品為了不損壞燈箱,禁止存放其它礦燈,違者罰款500元。
17、對于礦燈老化的問題,屬麻家梁礦在冊職工的,由機電科提出申請,由發放部門負責組織更換;屬各項目部職工的,由所在項目部到發放部門購買后更換。
18、由于新燈質量問題造成紅燈的,應及時退回材料科。
19、到期后的礦燈,由燈房提前做出統計,機電科及時負責更換,不得超期服務。若出現超期服務的礦燈,每發現一盞罰燈房職工10元,以此類推。
1、交回后礦燈應立即放入燈箱充電,并擺放整齊,否則對于擺放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礦燈,每發現一次扣罰責任人10元。
2、發出的礦燈必須達到完好標準化無失爆。
3、由機電科每周組織一次對燈房的標準化檢查,燈房必須達到甲級標準,礦燈無失爆,紅燈率低于1%。
4、衛生必須做到窗明幾凈,物見其本。否則每發現一次對當天責任人罰款100元。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七
一、排碴場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邊員負責,排碴車輛和推邊的裝載機均由其指揮。排碴車輛倒碴要聽從看邊人員的指揮,在指定位置上停車,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場平盤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裝載機推邊必須留沿30厘米以上,碴場要保持推平或在邊沿處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許下坡,以防止倒碴車輛溜車。
四、碴場必須留有排碴車輛足夠的回轉地方,多日積存的'邊角料必須盡早處理,以保持碴場清潔。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邊人員必須密切注視碴邊的動靜,加強警戒,如出現可能滑坡塌陷時必須果斷撤離,停止排碴,處理險情。
六、大霧(能見度在10以內),大風(風力超過5級)天氣,看邊員應根據天氣實際情況,向分管負責人建議停止排碴。
七、排碴場內不準其它機動車輛擅自停放,影響正常生產。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八
一、煤炭企業必須設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機構,配齊滿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做好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資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要對“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責任,做好礦井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煤塵、防止煤層自然發火等技術工作。
二、煤炭企業必須加強“一通三防”隊伍的培訓,重點是實用技術和現場操作技能的培訓。健全“一通三防”人員培訓制度,加強培訓質量的監督,強化專業技能,保證職工隊伍素質。
三、礦井必須嚴格通風系統管理,按規定編制井下各工作地點通風設計和配風計劃,確保各用風地點風量符合規定要求;并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進行主要扇風機性能鑒定、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礦井需要風量計算、通風能力核定等工作。凡是超設計生產能力生產的礦井,必須對通風能力進行評價;凡是超設計生產能力20%以上生產的礦井,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對礦井通風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并編制綜合評價報告。以后至少每3年綜合評價一次,嚴格做到“以風定產”。
四、采掘工作面必須形成完整的通風系統,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或瓦斯涌出異常區,一個采區內同時作業的采煤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2個,掘進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3個;其它礦井的一個采區內同時作業的采煤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2個,掘進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5個,并嚴格執行串聯通風的有關規定。
五、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或瓦斯涌出異常區,以及綜采放頂煤、懸移支架放頂煤開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加強采空區和隅角瓦斯的監測監控,并采取綜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風的掘進工作面和廢棄盲巷,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封閉。恢復停工停風的掘進工作面或啟封盲巷,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由礦山救護隊員負責實施。
七、煤巷、半煤巖巷炮掘工作面必須設置高壓遠程噴霧裝置,水噴霧射程必須到達該迎頭,放炮時必須對迎頭實施高壓水噴霧。
炮采工作面應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設置高壓噴霧裝置,放炮時對放炮地點實施高壓水噴霧。薄煤層(1.3m以下)、煤塵無爆炸危險性及“三軟”煤層采煤工作面的移動高壓噴霧裝置的設置,由礦(井)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確定。
八、嚴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點,必須設置灌裝水炮泥設施。放炮時,炮眼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噴霧未開啟的不得放炮,未執行“一炮三檢”制度的不得放炮,未執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嚴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裝藥分次放炮。
九、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制定完善的綜合防滅火措施。對于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或瓦斯涌出異常區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對采空區實施注漿或注氮措施,加強采空區有害氣體的預測預報工作。
十、礦井必須配齊安全檢測儀器和監測監控設備,并安排專人加強管理和維修,做到統一管理,統一維修、統一標校、統一發放。嚴禁不合格的安全檢測儀器和監測監控設備投入使用。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九
第一條 為有效防范和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規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為,確保集團公司安全發展,根據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煤礦安全紅線分為“安全管理紅線”和“安全操作紅線”,凡觸碰安全管理紅線者給予降職或撤職處分,觸碰安全操作紅線者給予開除留用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第三條 集團公司、二級公司、礦(洗煤廠)對執行本制度負主體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涉煤控股單位。
第五條 凡違反安全管理紅線規定的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安排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員上崗作業,給予分管礦領導降職處分。
2、未嚴格按規定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給予降職處分。
3、礦井無證照、證照不齊或證照失效仍生產或建設;存在超層越界或開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礦長撤職處分,給予生產礦長降職處分。
4、礦井風量不足;違反規定串聯通風;未按設計形成通風系統,未實現分區通風;采區巷道一段進風、一段回風。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通風助理撤職處分,給予總工程師降職處分。
5、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安裝“雙風機雙電源”或不能自動切換;未設置“三專兩閉鎖”。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機電礦長撤職處分。
6、未進行瓦斯等級及突出危險性鑒定;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采掘區域內瓦斯抽采不達標(以檢驗報告為依據);在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而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以檢驗報告為依據);采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監控系統(或監控系統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斷電值設置大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通風助理撤職處分,給予總工程師降職處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區域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井田范圍內采空區、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或建設,分別給予礦長、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設計或未真實開展探放水作業,給予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9、使用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工藝或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電氣設備違規入井,給予機電礦長降職處分。
10、煤礦建設項目私自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11、凡不執行上級下達的停工停產指令或未經驗收而私自復工復產,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12、對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監察不力、追責不到位,給予安全礦長降職處分。
第六條 凡違反安全操作紅線規定的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凡酒后或攜帶煙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煙,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2、凡扒、蹬、跳礦車或乘坐斜井物料車,或乘坐皮帶、溜子,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地面煤倉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專項措施進行電氧焊等動火作業,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4、嚴重違章爆破作業或私藏火工品、私帶火工品上井,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5、故意移動或遮擋瓦斯傳感器;在瓦斯檢查中瓦斯檢查員漏檢、假檢或擅離職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6、凡破壞通訊、通風、監測監控及瓦斯抽采設施設備或私自打開密閉、私自進入盲巷,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7、礦井或作業地點受到水害威脅或出現停風后不及時撤離或拒不撤離;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8、掘進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設計進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許掘進距離而進行掘進,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9、大型設備、特種設備在保護裝置失效或甩掉保護裝置情況下繼續使用;在用電氣設備存在失爆;違反規定強行帶電檢修或挪移電氣設備;不執行停送電規定設備故障未排除強行送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10、違反規程、措施規定不使用超前支護空頂作業;擅自改變支護材料、支護參數降低支護強度;遇地質構造或巷道開口、貫通等特殊情況時未按規程措施加強支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11、無特種作業資質從事特種作業、強令無特種作業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12、發現其他嚴重危害安全的行為將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第七條 煤礦安全紅線規定經集團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按程序發布執行。
第八條 集團公司各級各類安全檢查,必須嚴格對照安全紅線規定進行檢查。
第九條 凡發現違反安全紅線規定,檢查人員必須現場認定并作出責任追究處理意見。
第十條 對認定的責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門具體落實,安監部門督查。
第十一條 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的情形納入安全績效考核范疇。
第十二條 出現多人多次違反安全紅線規定,集團公司對二級公司及礦(廠)主要領導進行安全誡勉談話。
第十三條 安監部門每月對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的情況進行公開通報,接受廣大職工監督。
第十四條 本制度“安全管理紅線”中的處分對象“礦長”包含煤礦的董事長、總經理。
第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工程,是實現神寶公司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露天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露天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委員會,負責對礦所屬單位及考核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獎罰。下設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負責組織、協調評比各單位質量標準化工作,日常業務由具體考核部門負責組織安排。
2、露天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小組。專業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專業質量標準化檢查。
3、礦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執行《新疆露天礦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的有關標準。
4、各單位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單位正職負責人擔任,負責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5、礦對生產單位每月不少于三次動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生產單位包括:各段、調度室);生產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檢每月不少于三次。
6、安全質量標準化專業檢查組檢查評分辦法是:生產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月得分以三次檢查平均分為月得分。
7、考核形式采用日常管理(每班考核)為主,礦考核領導小組與各考核職能部門采用平時抽查和定期檢查的方式,月底匯總并落實到責任人。各專業檢查組每月檢查的基礎表及得分,于當月26日前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各專業檢查組留一份存檔),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在調度會上通報質量標準化檢查情況。
8、礦對質量標準化工作采用獎罰辦法,獎勵分物質獎勵、表揚,處罰分通報批評、經濟處罰兩種。
9、安全質量標準化組織機構
主任:礦長
副主任:安全副礦長
成員: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科長、生產科長、綜合科科長及主管機電、采礦、水文地質、測量、工程管理技術員和煤場主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被檢查單位進行處罰
10.1月評比得分沒有達到考核基準分90分的,取消該單位當月業績工資。
10.2對檢查組檢查態度消極、弄虛作假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對被檢查單位罰款1000元。
10.3檢查組檢查時,被檢單位負責人必須參加陪檢,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10.4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沒有按期整改的,對其單位罰款1000元,仍沒整改的加倍處罰。
10.5被檢單位沒有按規定進行自檢。罰單位負責人1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
10.6檢查組在檢查中對特殊崗位(工種)作業人員應知應會現場考核不合格,對當事人罰款100元,對被檢單位罰款500元,并勒令被檢單位當事人進行培訓。
10.7檢查組對現場檢查存在下列問題除按檢查標準進行扣分外,并進行追加處罰。
10.7.1辦公場所臟亂差處罰單位500元
10.7.2物品、材料擺放無序,處罰單位200元
10.7.3涉及到安全生產的其它情形,按照安全處罰細則進行處罰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檢查組進行處罰
11.1沒有按規定次數進行檢查,對檢查組組長罰款200元,對檢查組成員每人罰款100元。
11.2檢查中不認真負責,應付了事或打人情分的,罰檢查組組長200元,檢查組成員每人100元。
11.3檢查結果沒有按規定時間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的,每遲報一天罰專業檢查組組長50元。
11.4對本專業檢查內業沒有建立檔案或檔案不規范的,對其檢查組組長罰款100元,對其檢查組成員每人罰款50元。
11.5各專業檢查組每次檢查的評分結果和檢查意見以書面形式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月終檢查結果不得超過當月26日。
11.6礦對質量標準化達到獎勵條件的單位年終給予物質獎勵。
11.6.1完成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6.2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平均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12、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新疆標準和礦自定標準。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一
(一)為加強煤礦油脂使用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油脂要按正常渠道進貨,到貨后要認真驗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做出處理意見。要按計劃需要的油類進貨、提貨,油桶要專用。領油必須做好登記,油庫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油庫的防火設備要保持完好、齊全。
(三)潤滑油脂井上存放時,必須分類放置。桶上須有明顯標記,注明油脂的品種牌號、生產廠家和進貨日期。且必須注明油脂貯存有效期限,超過有效期限不得使用。井下存放時,容器必須清潔密封。
(四)潤滑油脂必須專用,不得混用,亂用。油脂要分類保管,有明顯的掛牌標記,以免發生差錯。要愛護油脂,防止丟失、變質和意外情況發生。
(五)各班組應配備熟悉油脂的工人負責設備注油、換油,要做好記錄,定期注、換油。
(六)各班組在給設備注油時,必須使用專用注油工具,注油前必須將油桶口和盛放油的容器清洗干凈,方可注油。
(七)各班組要保證設備液壓系統、潤滑系統清潔,使之無油泥、水分、鐵銹、金屬及纖維等雜質。換油時,要徹底清洗系統,加入的新油必須過濾。
(八)倉庫要加強安全管理。制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防滅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二
一、各單位材料員對本單位小倉庫管理工作具體負責。
二、各單位小倉庫的設立必須到調度室備案,其它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礦用物資。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三、各區隊小倉庫和修理房要進行區分,小倉庫存放未投入使用的備用材料,修理房存放待修和回收的材料。新舊材料混放,每次對隊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四、小倉庫內任何一種物資庫存量不得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50元/項。
五、小倉庫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和修舊利廢制度等有關規章制度,并嚴格落實。否則對單位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六、小倉庫必須建立物資流動臺帳,其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庫存數、入庫數、發出數、時間、領用人員簽名等,并做到帳、卡、物三對照,否則罰材料員50元/項。
七、小倉庫必須按標準實行動態達標,所有能上架的必須上架,碼放整齊,新舊物資、報廢物資分開存放,衛生整潔。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20元/項。
八、各隊小倉庫或修理房嚴禁干私活,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次,并按原值對所屬單位進行罰款。做到專物專用,私自改用者按原值對所屬單位進行罰款。
九、每月月底前各隊必須把當月庫存物資的種類、數量、金額以及本月本單位物資交舊領新情況以報表形式報調度室備查。不報罰材料員200元,遲報罰材料員100元,上報數據不準,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20元/項。
十一、小倉庫因管理不善出現失盜現象,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200元。
十二、各單位小倉庫庫存物資調度室及系統主管部門有權統一調配使用,相關手續由調度室或系統主管部門協調處理。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材料員調離工作崗位。
十三、各區隊必須按要求積極配合礦組織的檢查。拒不接受檢查,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材料員調離工作崗位。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三
為加強我礦文化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和遵守并帶有本企業特點的價值觀念,經營準則、經營作風、企業精神、道德規范、發展目標的綜合,特制訂本制度:
的濃厚氛圍。
2、與時俱進的原則。一切事物都是在發展變化中形成并完善的。煤礦企業文化建設要隨著礦區形成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提煉特色工作和經驗,創新工作方法,實現共性和個性、內容和形式的有機結合。
1、圍繞集團公司的本質特征,培育個性化企業理念,是礦區文化建設的核心。是指導員工為實現共同愿望的精神支柱和行為準則。
2、通過不同的形式,廣泛宣傳開展系列教育活動,引導每個員工掌握本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念,形成共識。
3、通過宣傳、表彰在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中涌現出的先進個人和模范集體,引導員工明確努力的方向,告知員工企業倡導什么、反對什么,進而實現員工對企業理念從認識到認同;工作態度從只限于完成都盡力去愛崗敬業,思想上從一般信任到完全信賴,依靠企業的發展提高自身形象和生活質量。同時組織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教育學習,使整合后的文化成果印入人腦,深入人心;人人都能理解和掌握新的企業文化理念的內容和內涵,自覺接受企業全新文化的熏陶,規范自身行為、上標準崗、干標注活、做文明人。
1、礦區的形象是內強職工素質、外拓煤礦知名度的重要內容,是礦區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內涵。首先大力塑造視覺形象,按照煤礦企業的性質和發展需要,對工隊的管理,排土場綠化、、辦公區的美化、各種標識、宣傳系統規范。
2、礦如家,講文明話、做文明事、當文明人為總則,積極培育職工的“主人翁意識”,造就一支訓練有素的職工隊伍。開展各類技術比武、勞動競賽等活動,大力表彰先進,隊取得突出成績的各類人才給予肯定。
3、全方位優化礦區環境,搭建礦區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把職工作業環境優美安全環保視為礦山企業文化建設工程的重要環節。加強與礦區開展文化活動相關的“硬件”建設,不斷改善職工生產、生活環境,提高我礦生產率,務實追求安全文化的時效性,進一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調動安全工作積極性。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四
成員:通風工程師、地質測量工程師及安全生產各職能管理部、室、區、隊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礦井瓦斯治理工作技術管理組:組長:總工程師副組長:通風工程師。
成員:生產調度主任、安全礦長、生產礦長、通風科長通風班長、防塵抽放班長監測班長三、通風瓦斯治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通風科:科長、通風技術管理人員5人。
通風科:科長1人、通風技術員1人、材料員1人、測風員1人、通風調度4人、班長3人、瓦斯員15人、放炮員5人、火工品管理員2人、押運員2人、自救器儀器收發員2人、儀器維修2人、巡檢管理員2人。
防塵抽放班:班長1人、瓦斯泵站觀察工3人、密閉工3人、抽放觀察工3人、測塵員1人、打鉆工6人。
監測班:班長1人、井下維護工2人、地面檢修工1人、機房值班4人。
一、礦長瓦斯治理責任制。
1、礦長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者。
2、參加瓦斯治理、瓦斯治理專題會,及時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3、保證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財、物。每年用于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專項資金足額、專用。
4、督促、檢查礦級領導層瓦斯治理責任制執行情況。
5、決策瓦斯治理工程及設施建設。
6、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具備瓦斯治理基本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
7、完善瓦斯治理機構。
二、總工程師瓦斯治理責任制。
1、總工程師分管“一通三防”工作。負責瓦斯治理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對防止瓦斯治理事故負技術責任。
2、每月召開一次瓦斯治理和“一通三防”專題會,及時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認真貫徹“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針,建立“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
4、審批改變礦井通風系統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及調整采區的通風系統措施。
45、審查、審批改變主要通風機運行情況的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有關部門對采煤工作面投產前的通風、防塵、抽放、瓦斯監控等系統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生產。
7、組織有關部門對掘進工作面開口前的局部通風裝備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生產。
8、組織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練。
9、組織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鑒定工作。
10、審核、批準不超過1次的串聯通風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但有瓦斯噴出或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嚴禁任何形式的串聯通風。
11、審批一般掘進巷道貫通前編制的貫通及調整通風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
12、現場指揮掘進巷道與密閉區域、老窯及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
13、審閱通風報表、瓦斯日報表。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要求通風部門制定措施,督促處理。
14、根據生產、地質、瓦斯賦存情況確定抽放瓦斯的方法。審批抽放瓦斯專門設計。
15、組織抽放工程竣工后的工程質量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16、審閱礦井監測監控日報。
17、批準排放已封閉巷道內的瓦斯(不包括聯通采空區)時,巷道口柵欄處瓦斯濃度超過3%時,由通風部門提出的書面措施。
18、組織人員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封閉區、情況不明的巷道、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等處的瓦斯。
19、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五
1、值班電工必須遵守電工作業一般規定,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備在異常情況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電工嚴禁脫崗,必須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高壓變配電室值班必須遵守高壓配電裝置運行規程。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使之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見“內線安裝電工”中表13―3)。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帶好。
7、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復誦核對無誤,并且作好記錄。
8、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帶負荷拉閘。
9、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護。遠方控制或隔墻操作的油開關和刀閘(和油開關有連鎖裝置的)可以由單人操作。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的人員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門領導批準。
10、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萬閘,都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還應穿絕緣靴站在絕緣站臺上。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11、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2、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3、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或部分停電時,值班人員應該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開關加鎖、裝設遮欄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14、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并共同檢查,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然后值班人員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15、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與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于表13―3(見“內線安裝電工”)規定的安全距離的設備必須停電,距離大于表13―3但小于表13―1規定的安全距離的設備必須在與帶電部分距離不小于表13―3的距離處裝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若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而無可靠措施時也必須停電。
16、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斷路器就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隔離刀閘,使各回路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側熔斷器都要取下。斷路器的操作電源要斷開。閘刀開關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17、驗電器必須是合格產品,而且必須與電壓等級相適應,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以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8、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用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回路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面積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咬接班時交待清楚。
19、在電容器組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
20、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閘刀開關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以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懸掛“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壓帶電設備附近巡視,檢查時,必須滿足安全距離,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22、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側的專用端子上使之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應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23、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司不經許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利進行搶救,但事后必須即刻報告上級,并做好記錄。
24、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配電室門窗及電纜溝入口處應加設網欄,防止小動物進入。本聯動線包括:磁選機、振動篩、萬能破碎機、錘碎機、粗碎機、風力運輸裝置。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六
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絕水害事故,加強水文資料的搜集、觀測、徹底治理水害隱患,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特編制本制度。
領導小組設在地測科,設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負責防治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每月1-5日,對全礦水害隱患進行一次排查。地面工業廣場、井下所有出水點及排水設備,排水管路、水倉、水溝及雨季防洪設施等。影響生產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規定、實施過程、探放水結果。排水設備及排水管路完好情況出水地點處理情況及處理結果,水倉容積及水溝暢通情況。
2、由治理小組根據水患情況進行分工安排項目和重點環節,各地點派專人負責,針對重點問題進行排查。
3、防治水隱患排查時,必須按上級檢查的標準去逐項檢查。排查結束后及時將隱患排查記錄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提出處理意見經礦總工程師批復后,以書面的形式下發施工隊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領導小組派專人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4、防治水隱患排查執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制。由于檢查不認真影響礦井安全生產釀成事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隱患排查的安排和資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記錄,要求內容齊全,規范,整改后對復查情況做好完整的記錄。
6、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隱患排查》方案進行做好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排水設備完好,系統暢通。
7、地測部門要做好水患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井下各個出水點進行定期觀測,隨時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對影響生產的區域要制定方案,及時處理。
8、對排查的問題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落實的,將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9、全礦各級領導干部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確保礦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無水害事故發生。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七
1、井上、下安裝的計量器具,必須經計量部門校驗,取得合格后,并在計量辦登記后方能使用。
2、計量器具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要求,保證計量器具的精度。
3、選擇安裝計量器具時,應根據設備負荷容量的大小,選擇計量器具,保證計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電計量器的使用過程中,不得私自改動或損害,計量器具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5、全礦所有用電單位都必須裝表計量,根據各單位實際用電情況制定用電考核指標。
6、管理用電人員每月對全礦所有用電進行抄表計算。按實際用電與下達的用電指標進行考核,施行節獎超罰。
7、用電管理人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認真搞好計量工作,一經發現有隱私舞弊現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8、用電管理人員還要不定期的對計量器具進行監督檢查,一但發現計量器具有問題,首先先停電,經供電部門領導和計量部門同意后,方可按計量程序及時更換,以保證計量的精確度。
煤礦的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八
1、全礦每人拿出50元做為安全風險抵押金,依據安全情況每年翻倍兌現一次。
3、當班出現輕傷以上工傷,班長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1、全礦實行井下生產動態聯保制度,即當班同一現場組實行互保,同獎同罰。
當班出現考勤破皮傷,扣除當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罰20元。
當班出現輕傷,工傷人員扣400元,聯保人員扣200元。
當班出現重傷, 工傷人員扣1000元,聯保人員每人扣500元。
1、反“三違”的目的:盡可能避免因“三違”造成的各類安全事故,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違”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學習,提高全礦干部職工遵章意識,嚴格現場管理,狠抓制度落實,嚴格兌現,開展全員反“三違”。
3、反“三違”管理責任劃分:主管礦長要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支部書記做好職工思想工作,開展好黨員身邊無三違”活動;主管技術員要做好職工安全理論、規程和措施的學習,提高職工的安全理論知識;跟班管理人員及班組管理干部要切實做好現場管理,落實班組各種反"三違"制度。
4、反“三違”指標落實:礦各級管理干部每月必須完成一個反"三違"指標。
5、“三違”人員處罰:一般違章罰款30元;嚴重違章行為罰款50---200元,并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責令做出書面檢查,嚴重的報事故追查組分析,對干部違章指揮從重處理。
注:自查“三違”必須建檔管理,并追查分析記錄。
1、為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總結經驗,促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必須嚴肅追查。
2、礦必須設事故分析追查記錄本,由值班干部進行記錄,少一次罰20元。
3、各班安全生產事故不得隱瞞,一經發現對班組長及跟班干部處以30~100元罰款,另三班通報批評。當班出現的生產事故由跟班干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追查分析,并填寫事故分析臺帳。
1、當班的驗收員、班長必須對本班的工程質量認真排查隱患,不得遺留隱患到下班,如當班處理不掉,應現場交接撥分給下班處理。
2、礦長及安全員對當班提出的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否則扣班10~50分。
3、凡出現隱患通知單,對責任班一般隱患扣10~50分,重大隱患扣50~200分,扣班長、驗收員20~50元。
4、調度會領回的隱患通知單及罰款單必須交工區值班干部,否則一次扣領單人50元。
5、凡隱患通知單通知的隱患,在井下按要求處理完畢后,必須向調度室及礦安全管理機構匯報,否則一次扣班長20元。
6、因隱患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合格造成的罰款全部由責任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