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書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書,需要經過雙方認真審慎地填寫和簽署。在下面,為大家提供了一份完整的離婚申請書寫作示范,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一
答辯人:趙某某,男,漢族,1982年2月生,住新沂市歐亞花園。
答辯人就朱某某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根據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答辯如下: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答辯人同意離婚。
我和原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并非我毆打原告,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而是原告對夫妻感情不忠貞,有外遇,我多次規勸原告,但是原告卻不思悔改,我們因此發生爭吵。10月份,原告和我爭吵后離家出走,致使我們分居至今。
二、同意孩子由原告撫養,但是我不同意支付撫養費。
如原告訴狀中所說,我和原告底戀愛結婚,3月生一女孩。06年下半年,我才和原告同居,按照正常醫學常識,孩子不可能是原告和我所生的孩子。并且原告生完孩子后,經常帶孩子離家出走,在外面和別的男人租房子住。原告還多次聲稱孩子的父親并非是我。因此,我認為孩子并非我和原告的婚生子女,我同意孩子由原告撫養,但是我不同意支付孩子撫養費。
三、我要求原告支付五年來我撫養孩子支付的費用。
婚后,原告就一直沒有工作,尤其是孩子出生后。這五年來都是我賺錢養家,并沒有像原告訴狀中所說對原告及孩子不管不問,既然孩子并非我和原告的婚生子女,我要求原告支付我撫養孩子支出的相關費用3萬元。
四、要求原告支付我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原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并且生下孩子。特別如原告訴狀中所說,原告自月份帶著孩子離家出走,和我分居至今。據我所知,在這期間原告一直帶著孩子和別的男人生活在一起,這嚴重傷害了我和原告的夫妻感情,給我精神上造成很大創傷,我要求原告賠償因其不忠行為給我造成的精神傷害,賠償我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新沂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趙某某20xx年10月25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二
莊鎮劉舉莊村中區10排17號。
被告:梁宗滿,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天津市寶坻區霍。
各莊鎮劉舉村中區10排17號。
原告:高賀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北京市大興區黃孫。
永華北里,2樓4單元301號。
案由:法定繼承糾紛。
應訴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高賀娟是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的養女,但據被告高殿國了解,致今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關系,請問法官同志,沒有收養關系的養女合法嗎?被告請求法院讓原告出示她的收養關系及有關證明。
二、原告訴我“被告”侵占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三間房和院落,被告認為這與事實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慶友自1990年12月,從北京回家,路過鮑鰍河時不幸身忙。可當時沒有發現,因河面有冰雪覆蓋,單位人以為回家,可是家里不見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發動親朋好友,四處尋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們村南鮑鰍河里,發現了高慶友(二叔)的遺體,當時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撈上岸,把高慶友(二叔)遺體運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親高慶來(已故),高慶富(老叔),賈莊大姑,二嬸陳英(已故),還有原告高賀娟也參加了,四位老家召開的家庭會議,四位老家定為由被告高殿國夫妻二人為(二叔)高慶友辦喪事。
辦喪事:置辦酒席25桌,吹班24個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頂喪架。
靈,打帆報罐。為二叔辦喪事“連尋找打撈”,共計花費,陸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喪事辦完,二嬸陳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長一致通過讓原告高賀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間房和院落歸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嬸陳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自二叔去世后,二嬸身體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請醫買藥,經過多。
年的治療,身體有所好轉。當時,二嬸和高賀娟(原告)多次提出讓被告翻蓋三間房,是因被告當時經濟基礎較差,沒有翻蓋,但土墻頭也以倒塌,是被告從后白廟窯地買了兩萬紅磚將其碼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壓機井,并在當時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樹,在這二十幾年來是被告一直對房屋和院落進行精心管理,院內一點雜草都沒有。,原告高賀娟以照看孩子為由把(二嬸)陳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嬸過不慣北京狹小空間生活,因著急上火得了腦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積蓄花的所剩無幾,一直過著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對我住所轄區要進行拆遷改造,以致會造成一些經濟利益,所以原告不讓老人回家,直到3月病故。二嬸陳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辦把二嬸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賀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為由起訴被告高殿國,后又因房產糾紛把被告起訴,這些事發突然,使高殿國、梁宗滿夫婦覺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應訴答辯,請求法官駁回高賀娟的無理訴訟。
應訴人:高殿國梁宗滿-7-27。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三
答辯人:王,男,x年x月1x日出生,漢族,住xx區路xx小區幢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王起訴我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同意離婚。
答辯人同意離婚,其實不是因為答辯人有婚外情,而是自x年原告去廣州工作、定居后,雙方感情越來越疏遠,加之雙方工作環境及經濟條件發生了巨大轉變,差距也越來越大,導致雙方夫妻無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辯人同意離婚。
二、婚生子王由答辯人撫養。
原被告于1xx1年生育一子王,為了兒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兒子。具體理由有三點:我不知道股權轉讓。第一,作為男孩,隨父親生活對他日后的成長,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從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第二,原告長期經商,根本無暇照顧兒子,原來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撫養,現在她父母已經年邁,身體也不是太好,而兒子又漸漸長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長的關懷,答辯人可以給予孩子所需要的關愛和理解。同時,原告雖然現在經濟條件好,但做生意賺和賠只在朝夕,經濟并不穩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辯人工作和收入均穩定,不會大起大落,可以給孩子穩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樣的、正常的生活空間,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都有幫助;早幾年,為了給孩子更好的外部經濟條件,把他送到廣州,每年只見幾次面,每次見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辯人離開。如今,孩子長大了,更需要完整的親情,這些都是他年邁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親無法給予的,不能為了外部經濟條件,忽略孩子內心的健康成長。
結合以上三點理由,答辯人要求撫養孩子李。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在舉證期間提供了一些關于共同財產的證據。同時原告現在廣州經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隱瞞,答辯人無法查清她的財產狀況,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財產的情況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四
莊鎮劉舉莊村中區10排17號。
被告:梁宗滿,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天津市寶坻區霍。
各莊鎮劉舉村中區10排17號。
原告:高賀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北京市大興區黃孫。
永華北里,2樓4單元301號。
案由:法定繼承糾紛。
應訴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高賀娟是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的養女,但據被告高殿國了解,致今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關系,請問法官同志,沒有收養關系的養女合法嗎?被告請求法院讓原告出示她的收養關系及有關證明。
二、原告訴我“被告”侵占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三間房和院落,被告認為這與事實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慶友自1990年12月,從北京回家,路過鮑鰍河時不幸身忙。可當時沒有發現,因河面有冰雪覆蓋,單位人以為回家,可是家里不見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發動親朋好友,四處尋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們村南鮑鰍河里,發現了高慶友(二叔)的遺體,當時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撈上岸,把高慶友(二叔)遺體運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親高慶來(已故),高慶富(老叔),賈莊大姑,二嬸陳英(已故),還有原告高賀娟也參加了,四位老家召開的家庭會議,四位老家定為由被告高殿國夫妻二人為(二叔)高慶友辦喪事。
辦喪事:置辦酒席25桌,吹班24個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頂喪架。
靈,打帆報罐。為二叔辦喪事“連尋找打撈”,共計花費,陸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喪事辦完,二嬸陳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長一致通過讓原告高賀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間房和院落歸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嬸陳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自二叔去世后,二嬸身體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請醫買藥,經過多。
年的治療,身體有所好轉。當時,二嬸和高賀娟(原告)多次提出讓被告翻蓋三間房,是因被告當時經濟基礎較差,沒有翻蓋,但土墻頭也以倒塌,是被告從后白廟窯地買了兩萬紅磚將其碼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壓機井,并在當時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樹,在這二十幾年來是被告一直對房屋和院落進行精心管理,院內一點雜草都沒有。,原告高賀娟以照看孩子為由把(二嬸)陳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嬸過不慣北京狹小空間生活,因著急上火得了腦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積蓄花的所剩無幾,一直過著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對我住所轄區要進行拆遷改造,以致會造成一些經濟利益,所以原告不讓老人回家,直到3月病故。二嬸陳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辦把二嬸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賀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為由起訴被告高殿國,后又因房產糾紛把被告起訴,這些事發突然,使高殿國、梁宗滿夫婦覺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應訴答辯,請求法官駁回高賀娟的無理訴訟。
應訴人:高殿國梁宗滿2014-7-27。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五
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
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系電話139872xxxxx。
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
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
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
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附:本答辯狀副本2份。
答辯人:白xx,男,19xx年生,彝族,云南省丘北人,現住丘北縣xx鄉xx村民委xx村小組。
答辯人因高xx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訴狀所說與事實不付,完全是被答辯人為達到離婚目的而編造亂道的一面之詞,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系自由戀愛建立深厚的感情后,雙方自愿結為夫妻的,由于被答辯人沒有男孩,缺少勞力,所以答辯于1984年就到被答辯人家當上門女婿,后雙方于1994年12月12日結婚登記并補辦了結婚證。
可以說雙方是自小青梅竹馬,雙方夫妻關系是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礎之上。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婚后感情也沒有發生什么變化,在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后雙方共同育下一男三女,這些都可以證明雙方感情沒有出現什么問題,且現在子女都已經成年成家,兩人都已是當爺爺奶奶及公婆之人了,期間并沒有出現大吵大鬧之事。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在訴狀所說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常吵,更沒有大打出手從而影響到夫妻感情。
三、答辯人自到原告家當上門女婿后,一直孝敬父母,贍養輔助父母,且直到20xx年農歷12月1日母親不幸病逝,主要都是答辯人一手操勞后事。
而現在家父的生活依然主要是答辯人承擔。
原告訴狀所稱答辯人追殺、歐打岳母、岳父甚至把岳母虐待致死之說完全沒有事實依據,是原告鬼迷心竅、執迷不悟而說的胡言亂語,這種話讓九泉之下的岳母得尚且會感到難過傷心。
四、答辯人自上原告家當上門女婿后,為了將改變家庭貧困的狀況,一直勤儉節約,自力更生,經過幾十所的血汗付出,建起了瓦房,才改變了以前住茅草房悲慘生活,使一家人過上了幸福生活。
四、婚后答辯人一直遵紀守法,加強自律,沒有做過紀法亂的事情,更沒有像原告所說在外面到處吃、喝、玩、樂、賭、嫖,把家產都花光,這完全是原告故意侮辱答辯人的人格,這已經涉嫌侵犯了答辯人的名譽權,答辯人主要法院從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現實,多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不要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也不要用一些太有侮辱歧視性用語,這樣做對自己、對自己的家人都是一種傷害。
五、答辯人自結婚以來,答辯人一直尊重呵護原告,沒有打罵過也沒有做出對原告不忠的事情,更沒有打砸原告家的高家祖宗牌位,霸占原父母所蓋的房屋等等更是子虛烏有的事情。
綜上所述,答辯人也原告雙方夫妻關系的'確立系自由戀愛的結晶,且經過近三十年歲月的考驗,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且答辯人自到被答辯人當上門女婿后,一直遵老愛幼,勤儉自律,忠于自己的婚姻,以上說說句句屬實,都鄉父老和家里老小為證。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拆有緣人”,婚姻不是兒戲,而家庭更是社會穩定的基石,答辯人懇請法庭調查核實后,依法判決不準予離婚的訴訟請求,維持原被告的夫妻關系,讓原、被告重修舊好。
此致
丘北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白xx。
代理人:張xx。
二0xx年三月二十一日。
答辯人(被告):xxx男年齡:xxx民族:xx籍貫:xx住址:xxx。
被答辯人:原告):xxx女年齡:xxx民族:xx籍貫:xx住址:xxx。
答辯請求:雙方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事實和理由。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夫妻在某段時間內、某些事情上出現分歧是難免的,但為了孩子和雙方之長遠與根本之利益,應該互相諒解,求同存異,共創美好人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準予離婚。
我認為我與xxx感情并沒確已破裂,我堅決不同意離婚。
以上答辯請求,希法院予以采納。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x年x月x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六
答辯人因原告xx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療系統工作,相互之間有所認識,對彼此都有了解。xx年x月,經朋友介紹,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系。結婚前后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屬實…………。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處,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變自己,更好地處理與婆婆的關系。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系的矛盾系因雙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七
答辯人:xxx,女,xxx生,住xxx號,身份證號:xxx,電話:xxx。
被答辯人:xxx,男,xxx生,住xxx,聯系電話:xxx。
答辯人因x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1.答辯人不同意解除與xx的婚姻關系。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是自由戀愛認識并結婚,并于8月23日生下健康可愛的兒子劉朝榮,感情一直非常好,即使偶有生活瑣事發生小爭吵,答辯人認為這也是家庭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并非如被答辯人所說的感情已破裂。
2.請求法院判決由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自5月起由答辯人一人承擔的孩子營養、教育、醫藥、生活費用共計10581.9元的一半:1)營養費用:192元/月,共計1344元。
2)教育費用:340元/月,共計2380元。
3)醫藥費用:229.7元/月,共計1607.9元。
4)其他日常生活費用:25元/天*30=750元/月,,共計5250元。
3.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答辯人一直認為“成一個家難、拆一個家易”,原告現在不珍惜婚姻,不珍惜家庭,但答辯人希望原告能以孩子為重,以此為戒,不要再杜撰事實,混淆視聽,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
同時也懇請法院核實上述答辯意見并采納。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20xx年11月12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八
答辯人:xxx,女,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被答辯人:xxx,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針對被答辯人的起訴狀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一、判決不準離婚,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后來,被答辯人就有了外遇。
孩子著想,為家庭著想,完全可以共同努力經營一個幸福的家庭。
二、雙方以前有一輛車,買了xx萬,兩年不到被答辯人想買新車,沒跟答辯人說就賣了,然后買了輛新車,買的新車借用別人的身份證去登記,這輛車是夫妻共同財產。
在xx的2間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現在才知道被答辯人做事都有目的的,早已打算跟答辯人離婚了,以前雙方那么苦過來,現在日子好過了,想一分錢也不給答辯人,想想以前過的是什么日子,現在條件好了,被答辯人反而變心了,真是余心不干,不知道被答辯人的良心是否還在。答辯人一直身體不好,被答辯人也知道,現在連看病的錢也不給答辯人了,醫生說答辯人的病都是被答辯人氣出來的病。
四、雙方沒有共同債務,被答辯人在外邊做生意或者吃、喝、玩、樂、外遇所產生的債務應當由被答辯人自己承擔。
綜上所述,請被答辯人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考慮,請被答辯人回到當初結婚時的初心,雙方完全可以共同努力經營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禮!
答辯人: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九
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提起____________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答辯人_________不應該對_______的________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被答辯人以“__________”為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答辯人_________和_______的_____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______并不會必然導致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_份。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十
答辯人:劉xx,男,漢族,1971198xx年xx月xx日生,現住:蘭州市安寧區xxxx,工作單位:
被答辯人:陳xx,女,漢族,1984年xx月xx日生,現住:蘭州市城關區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我離婚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同意解除與被答辯人陳xx的婚姻關系。
我與陳xx的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我與陳xx結婚之初感情尚可,但由于在婚姻存續期間陳xx與我在性格方面差異較大,經常無故對我進行指責、謾罵,多數情況我都能克制自己的情緒,出于禮讓的態度,保持沉默,但陳xx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得寸進尺,不斷因為家庭瑣事同我進行爭吵,我稍作解釋回應,陳xx輕則摔砸家庭財物,重則對我進行暴力攻擊。考慮到上述事實發生在其懷孕和哺乳小孩期間,我處處隱忍,但還是沒有讓陳xx悔過,在不斷對我進行侮辱、謾罵、攻擊的同時,還經常對我的父母進行謾罵,對我家的親屬進行語言攻擊,并要求我和我的父母、親屬斷絕關系,我父母在出面調解我們之間的矛盾時,指著我母親口出穢語,將我及我父母的手機摔壞,還誣陷我母親偷區她的錢物,最終導致我母親心臟病發作住院手術。且被答辯人多次在同我爭吵后,叫來其母親,其母親不但對陳xx不勸阻,反而和陳xx抱起孩子就回陳xx父母家,并拒絕我上門看望孩子,剝奪我作為父親的監護、探望權。
在我母親手術住院和回家療養期間,為了方便照顧我母親,我經常在父母處居住,陳xx不但不來探望,反而誣陷我母親沒有手術,是裝病,并告訴我要和我們家斷絕關系。同時,在得知我母親確實生病事實后,反而在家和我岳母將我家里所有的名貴酒水都喝完,以示對我母親的心臟病進行慶祝。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實實的老百姓,在陳xx懷孕和生完小孩都對其進行了無微不至的照顧,做飯、洗衣服家務活全包干,在陳xx對我和我父母進行謾罵、砸摔乃至暴力攻擊時,也從來一聲不吭,希望能換回陳xx的良知,我實在不明白為什么換來的卻是如此狠毒的回報。
在我母親病情初愈,我返回家時,家中所有的電器及大部分家具都被陳xx轉移,將結婚照片撕毀,對房屋內設施也進行了損壞。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時,陳xx態度強硬,拒絕我探望,并揚言要找他們家人及社會人員來教訓我,教訓我的父母。
試問是問陳xx,還有沒有天理,還有沒有底限,還有沒有人的基本良知?綜上所述,我對陳xx已經心灰意冷,我和陳xx的感情確已破裂,我同意和陳xx解除婚姻關系。
二、對被答辯人起訴狀相關問題的答復。
1.我非常疼愛自己兒子劉xx,我除了言語上不善表達外,我對自己的兒子在感情和物質上進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濕、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購買。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說我不愛男孩,聲稱不要孩子,不管孩子,沒有事實根據。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在孩子出生后同一女子外出游玩一月之久。實際情況是我在孩子出生后不堪陳xx的謾罵、侮辱、且其動不動讓我滾出家門,當時我的一個表妹(我舅舅的女兒)正好有事要去外地辦理,需要人陪同,我在安排好自己父母對孩子照顧事宜后才離開,同時我的父母也代我履行了對孩子的照顧義務。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不在回家三月之久,事實情況是我母親心臟病發作,需要有人看護,且在心臟手術期間也需要有人看護照顧。且20xx年3月27日,被答辯人同我爭吵并對我謾罵,并要求我滾出家門,我為了照顧母親,同時被答辯人不讓我回家居住,因此我不得不在父母處居住以方便照顧。
4.被答辯人聲稱我長期不給孩子生活費用不屬實,被答辯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間,由于其沒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開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辯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絕我探望孩子,也拒絕我去其父母家,導致我不能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毆打其母親沒有事實根據,由于本案和其母親沒有直接關系,我不想對其母親發表過多評論,但有一個事實必須闡明,我對其母親自同被答辯人結婚以來都非常尊重,不可能發生毆打的事情,但其母親在陳xx對我進行謾罵、侮辱乃至暴力攻擊時,不但不勸阻反而還經常在一邊幫腔,冷嘲熱諷,說我是和尚,除了吃飯、睡覺、看書外什么都不會,也不和她們說話溝通,即便這樣我也是保持沉默,從來沒有和其母親發生正面沖突。我和陳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親也有很大的因素。
三、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由答辯人撫養兒子劉xx,且被答辯人無需支付撫養費。
1.被答辯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且有酗酒的惡習,其心態不同于正常母親,經常對孩子的照顧采取放任的態度,孩子目前還不滿一歲,不能翻身,其經常放任孩子在爬臥的姿勢下啼哭,且孩子經常啼哭至窒息,被答辯人開脫說為了治孩子哭鬧的毛病。如果孩子隨被答辯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將受到威脅。
2.被答辯人性格暴戾、具有攻擊性,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嚴重缺失,不利于孩子成長,其同答辯人以及被答辯人父親都有嚴重的家庭矛盾,如果孩子由其撫養,很難保證孩子不受其不良性格的影響,從有利孩子品德健康的角度,懇請法院考慮。
3.被答辯人哺乳期已經結束,孩子目前已經停止母乳,全部食物營養均由奶粉提供。
4.被答辯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不可能保證孩子正常生活開銷。答辯人有穩定的工資收入,物質上對孩子的成長提供保障,同時答辯人的父母都有穩定的收入,答辯人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答辯人父母愿意無償幫助答辯人共同撫養孩子成年。
5.答辯人的性格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答辯人性格善良,通情達理,沒有不良惡習,對待生活的態度積極向上,能夠在今后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發揮積極的作用,能夠保證被答辯人的探望權。
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院采納。
此致
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十一
答辯人______、______因履行物業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未完整履行服務義務才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
答辯人__年與被答辯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物業管理條例》(__年2月6日修訂國務院令第37__號)第四十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以及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然而,高收費(每平方米__元)并未與被答辯人服務水平相適應,沒有質價相符的服務,該物業服務水平甚至連普通物業管理水平都不如,具體證據有:
2、保安服務方面。不是業主的其他人員隨意出入、甚至發生業主物品被盜現象;
3、公共設施、設備養護管理等服務,如電梯出現過被卡住、損壞情形;
4、生活服務配套設施跟不上。假期過年,甚至出現停電現象,明顯是變電設備配套設施跟不上所致。
也正因為被答辯人未完整履行服務義務,從__年答辯人就一直沒有在“____________社區”居住,并不是被答辯人所訴的“現居住地”。致業主以拒交物業服務費抗辯。
答辯人認為:鑒于被答辯人的過錯,不僅不能收取答辯人任何所謂“違約金”,答辯人認為考慮被答辯人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收費標準的質量標準,質價不相符,還應當按照物業標準減少20%繳納物業管理費。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違約責任,答辯人可減少物業服務費用繳納。
依據合同的有關法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可以要求減少物業服務費用,或者返還多收的物業服務費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__年版,第__—__頁就有“物業服務企業確實不履行服務管理職責,或者履行職責存在嚴重過錯,法院應當認定物業服務企業違約,業主以此為由拒交物業服務管理費用,屬于行使合同履行中抗辯權的行為,但該抗辯權的行使范圍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違約程度相對應,并以此確定業主是否應當支付物業服務管理費以及支付的額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__年版,第314頁要點索引:“物業服務企業提供了保潔、保安服務,但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此時,既不應全額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的訴訟請求,亦不宜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而應根據具體案情酌情減少業主欠交的物業費。”
被答辯人作為物業公司,應當先履行符合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才有權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物業具有過錯,業主基于正當理由拒絕交納物業費是行使先履行抗辯權。拒絕交納相應的物業費,合法合理合情。
三、被答辯人收取物業費的違約金,屬因果顛倒,于法來講也是有意放縱擴大損失的行為,答辯人更不應該承擔所謂的“違約金”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第五百九十二條:“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首先,是被答辯人違約在先,因此,不存在答辯人的違約與過錯。即使答辯人有錯,被答辯人因答辯人在一年滿未繳納物業管理費也應催繳。
然而,依據《__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短信息等方式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后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業主委員會可以在業主戶門、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將欠費情況予以公告,物業服務人也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被答辯人沒有任何通過信函、電話、短信息等方式催告,被告從__年以來一直不在被答辯人從事物業管理的小區居住,若通過門口張貼等形式,都是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行為,是無效的。
因此,即使答辯人有錯,被答辯人因答辯人在一年滿未繳納物業管理費也應催繳,否則屬于有意放縱擴大損失的行為,答辯人更不應該承擔所謂的“違約金”。
四、被答辯人計算違約金具有隨意性,違反法律有關規定;同時,格式條款沒有履行提示與說明義務,該條款不能成為合同條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__年__月__日修正)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違約金約定,“繳納物業時間:應在每個計費首月15日前履行繳納義務”,不按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天應付款的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二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約定“按每天應付款”既不明確,也不規范。若是按每日累計計算,則是天文數字。若按不利于制定格式條款的被答辯人解釋,則以僅僅一天計算,則為____元。又因被答辯人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答辯人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終上所述,鑒于被答辯人違約在先存在過錯,被答辯人收取答辯人“違約金”明顯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答辯人因被答辯人服務收費因其過錯且質價不相符,應當按照物業標準減少20%繳納物業管理費;再者,被答辯人沒有損失的證據,且約定違約金明顯過高,違反法律規定。格式條款應當作出不利于制定人的解釋。因為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該違約金條款不應作為合同條款。
為此,請求法院支持答辯人的答辯請求,以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年__月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十二
答辯人因xxx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較好,并不存在起訴狀中所稱的夫妻關系名存實亡。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已經六年多,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礎。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因婚前認識時間短,相互了解不夠,草率結婚,婚后二人性格不合,發生矛盾無法溝通。如果說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性格不合,那么結婚六年了早已磨合融洽,和諧相處了。上次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后,在法庭調解下,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和好如初,一直在一起生活。在農忙時,答辯人幫家里干農活,在家里開的商店里面幫忙。這次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主要原因是因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父親之間的問題,因為答辯人回娘家沒有告訴被答辯人父親,回家后爭吵,被答辯人父親打了答辯人一巴掌。在答辯人告知被答辯人后,被答辯人說我爸讓你走,你就走。為這答辯人才離開家,回娘家去了。答辯人認為這只是生活中的瑣事,并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
(二)被答辯人所說的答辯人與婚外男子有不正常關系,這個根本是無中生有。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一直很好,并未與其他人交往。
(三)被答辯人在訴狀中稱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父母代為撫養,答辯人從不盡義務,孩子正常生活,疾病治療答辯人不聞不問,這與事實不否。答辯人自孩子出生后一直撫養至快三歲時答辯人才外出打工,今年年后答辯人也再未外出,孩子日常生活都是答辯人照顧。
二、答辯人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雖有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兒子xxx才四歲多,離婚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巨大傷害,不利于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長。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以上答辯意見,請法院予以采納!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____。
案由:上訴人張_______因房屋拆遷一案,不服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民字第—_____號的判決,提出上訴。現答辯如下:
答辯理由:為了適應本市商業發展的需要,我公司于_______年___月向市城建規劃局提出申請報告,要求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場地____平方米。市城建局于_____月___日以市城建字[_______]____號批文同意該項工程。同年在拓寬場地過程中,需要拆遷租住戶張_______一戶約___平方米的住房,幾經協商,不能解決。答辯人不得已于_______年___月_______日投訴于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月以[_______]民字第____號判決書判處_______必須于______年_____月底前搬遷該屋,并由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積的房屋租給_______居住,但_______仍無理取鬧。據此,答辯人認為_______的上訴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_______說我們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的場地是未經批準的。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審法庭曾審查過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要求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場地的報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_______]___號的批文,并當庭概述了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的報告內容,還全文宣讀了市城建局的批文。這些均有案可查。_______不能因為要求查閱市城建局的批文,未獲準許,而否認拓寬工程的合法性。
二、_______說我們未征得她本人同意,與房主_______訂立房屋拆遷協議是非法的。這更無道理。_______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權,并無房屋所有權。所有權理當歸屬房主_______。我們拓寬場地,拆毀有礙交通和營業的房屋,理當找產權人處理,_______無權干涉和過問。
應當指出,對于_______搬遷房屋一事,我們已作了很大的讓步和照顧。我們答應她在搬遷房屋時提供離現居住房屋_____米的_______新建宿舍大樓底層朝南房間一間,計_____平方米,租給她居住。而_______還糾纏不清,漫天要價。揚言不達目的,決不搬遷。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的原判決是正確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應予維持。
答辯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婚應訴答辯狀離婚應訴答辯狀男(模板14篇)篇十四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______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答辯人借被答辯人款項屬實,但不是借了_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__元,且已全部歸還。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辯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約定月息_______分,借期_______個月,并向其出具借據一份。由于答辯人當時著急,雙方又是朋友關系,故答辯人只在借條上寫了小寫的_______元而未寫大寫_______萬元。借款到期后,答辯人已經如期將借款本金及利息歸還給被答辯人,答辯人索要借條時,被答辯人推脫借條找不到,說給答辯人出具一份收據即可,于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歸還借款本金_______萬元及利息_______百元”。并向答辯人出具收據一份。故答辯人已經將欠被答辯人的款項全部歸還,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據系其涂改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答辯人只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元,而且出具的也是_______元的借條,被答辯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條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辯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辯人的筆跡。根據法律規定,涂改后的證據不具備證據“真實性”的特性,故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答辯人: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