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報材料的編寫既要注重客觀性,又要突出主觀評價,以便更好地表達個人的觀點和意見。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類型的匯報材料,體會其中的寫作技巧和方法。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一
物資管理是中心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中心在確保物資供應、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從物資計劃、出入庫驗收到廢舊物資處理移交等,都有一套較完善的流程和程序,并且嚴格按照《搬家中心物資管理辦法》執行,現就中心物資管理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中心物資管理:
1、物資計劃管理:根據中心生產接續,各區隊在每月生產例會召開后上報下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由中心綜合經營科進行匯總,上報中心領導審批,審批后上報物流中心采購,綜合經營科對采購物資進行跟蹤落實到貨情況以保證安裝回撤的物資需求,詳見搬家中心物資需求計劃申報流程:
2、物資入庫驗收管理:
物資到貨驗收由綜合經營科材料員組織使用單位、生產技術科、調度室進行驗收,驗收時嚴格按照物資需求計劃逐一進行核對,核對的內容包括: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合格證、生產廠商和其他技術性指標等。中心所有物資均建立完善的出入庫臺賬,做到賬、卡、物相符,且分類存放有序。
3、物資出庫管理:由使用單位嚴格按照《物資管理辦法》填寫出庫審批單,并按程序進行審批后領用物資,詳見物資出庫流程:
二、現場物資管理:
1、物資準備、出庫管理:工程現場所需物資由綜合經營科在工程開工1日前,根據區隊提報工作面消耗物資計劃,材料員結合集裝箱庫存物資填寫中心物資出庫審批單,中心領導審批后物流中心領用物資,庫管員辦理入庫手續。并填寫轉庫單配送工作面集裝箱,由現場材料員辦理入庫,各區隊根據當班任務領用相關物資,現場辦理出庫手續,詳見搬家中心物資出入庫流程。
2、現場木材管理:現場木材由供貨商直接配送至開工地點,由現場材料員組織中心調度室、生產技術科、使用單位進行現場驗收合格后辦理入庫,并根據當班需求辦理出庫手續。單項工程竣工后,將剩余木材調運新村車間并辦理移交手續,詳見搬家中心木材出入庫流程:
3、現場柴油管理:考慮到現場柴油配送過程中柴油油質、配送車輛油表準確性等因素,現場灌油暫由中心綜合經營科對灌油車輛貼上封條后,中心服務隊、綜合經營科人員共同前往加油站進行灌油,灌油后辦理柴油入庫,將柴油直接運往開工地點現場解封加油,保證中心車輛正常運行,工程竣工后根據生產需求將車輛調配至所需工程,詳見搬家中心柴油出入庫流程:
三、廢舊物資管理:
單項工程竣工工后由現場材料員根據本工程實際消耗物資、核算員結合本工程施工期間車間出庫物資編制工程單面核算,現場材料員將回收物資及工程剩余鋼絲繩、油脂、木材等大型物資移交回新村車間并辦理移交手續,中心車間材料員結合中心現存廢舊物資數量編制廢舊物資移交說明,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鑒定移交至物流中心,并且每月進行登記匯總,在月度經營分析會上通報,詳見搬家中心廢舊物資移交流程: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二
近年來,我市連續開展酒類產品質量專項整治,酒類產品質量呈現穩中向好的局面。但從今年一季度的抽檢情況看,白酒甲醇超標、特別是小作坊生產的散裝白酒超范圍使用甜味劑問題有所反彈。為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規范酒類生產經營秩序,確保酒類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省局、市局今年工作部署,決定即日起在全市開展酒類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回頭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回頭看”的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回頭看”的重點內容。
(一)專項整治行動完成情況。今年一季度市局組織開展的酒類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目標是否完成,是否還存在漏項;酒類加工小作坊、酒類銷售者及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取得經營許可或“三小”登記備案,并建立臺賬檔案。
(二)風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專項整治期間排查出的風險隱患的原因,是否建立了臺賬,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實,風險隱患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不合格產品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整改情況。重點檢查專項整治期間抽驗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是否采取了相應處置措施,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和處罰措施是否得到落實。
(四)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重點檢查專項整治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該立案的是否立案,該移送的是否移送,該查處的是否得到查處。
三、“回頭看”的.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局要充分認識酒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要按照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狠抓整改落實。各縣(區)局要通過專項整治“回頭看”,將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實處,隱患排查治理要建立臺賬并實現閉環管理。對專項整治“回頭看”中發現整治任務尚未完成的,要逐項明確責任,限期完成;對整治效果不理想、群眾不滿意的,要責成有關單位“補課”,限期整治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實。同時要加大“回頭看”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堅決給予曝光,及時公布專項整治“回頭看”進展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三)注重督導檢查。請各縣(市)區局于206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總結(含電子版)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
市局將對各縣(區)局的酒類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雙隨機”抽查,其抽查結果將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三
尊敬的檢查組各位領導:
按照公司控虧減虧工作的總體要求,靈北煤礦本著能使用絕不浪費、能復用絕不換新的原則,從盤活內部庫存入手,認真組織物資管理工作,不斷推進精細化進程。現將2016年上半年物資管理工作匯報如下:
一、年度、月度物資計劃的編制程序:
1、年度物資計劃的編制:
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預算,各業務科室結合生產實際情況、物資投入時點,經礦班子召開會議審核,認真編制年度物資需用計劃。
2、月度物資計劃的編制:
各隊組報送下月需用物資計劃至業務科室,由各科室審核、經營管理科匯總,25日前礦內召開成本平衡會,確定各隊的費用指標,編制月度成本費用計劃。
二、領用物資的管理流程:
物資公司根據月度物資計劃需用情況購進物資,供應科將需用物資領回并分類倉儲。各隊組按照礦內下發的月份費用計劃領取需用物資,嚴格執行領用手續,并做好出、入庫登記。
三、未及時消耗、使用物資的存放管理:對于未及時消耗和使用的暫時性物資,由供應科進行保管,認真執行出、入庫登記,嚴格履行領用手續,建立庫存臺帳,每季度按時開展盤查工作。
四、供應部門的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供應科所屬人員共33人,其中供應科15人、木材廠18人。供應科下設科長1人、副科長兼二類機電業務員1人、業務員2人、統計員1人、保管員1人、更值人員3人、裝卸工6人,共15人。
木材廠下設書記1人、更值人員6人、制材工9人、吊車工1人、裝卸工1人,共18人。
五、上報調劑物資的實際情況:
針對未及時消耗、使用的物資,結合我礦實際生產情況,經礦辦公會議決定,將閑置物資上交,由公司統一調劑,共計260.76萬元。盤活物資共三大類,其中:
1、大型材料:198.31萬元;
2、其他材料:17.75萬元;
3、安措物資:44.70萬元。
六、上半年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1、結合公司年度預算,完成了年度物資計劃編制;
2、每月召開成本平衡會,制定月度成本費用計劃,保障物資兌現率;
3、通過認真清查,完成了閑置物資盤活的前期準備工作,現已上報公司各部門;
七、存在的不足:
1、缺少辦公自動化系統,出入庫臺帳還采用手工方式登記,工作量較大;
2、因場地限制,物品碼放標準化還需進一步加強。
八、下半年工作安排:
2、每季度按時開展庫存物資清查工作,從內部入手,最大限度盤活庫存物資;
3、配合公司各主管部門,做好物資調劑工作;
5、結合生產實際情況,與技術部門和采掘隊組完善木材定額管理,努力盤活庫存木材。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四
區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確保暑期食品安全,根據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整規領導小組通知精神,經研究,定于7月18日至28日在全區開展為期10天的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有關加強市場監管的會議精神,按照“石政辦發[]33號”文件中食品安全的有關要求和責任,切實加強對種植、生產加工、流通領域和消費環節全過程的管理。
二、檢查的重點。
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重點為肉類及熟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水產品、飲料等;重點區域包括各類食品生產廠家及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街邊攤點、餐飲場所等。
三、具體要求。
(一)各單位可結合此次檢查活動,根據本單位職責和工作實際,可增加檢查對象,擴大檢查范圍。
(二)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凡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均應移送工商局,按照《無照經營管理辦法》從嚴處理,堅決取締。
(三)凡屬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控制,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四)加強對肉品運輸、儲藏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大對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的監測、檢查力度,確保食用安全。
(五)加強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和院校食堂的監管,落實對群體用餐食品衛生監管的各項措施,嚴防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四、總結驗收。
整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于7月29日前,將開展工作的情況,包括:檢查的部位、查處的案件數(按肉品、熟肉、蔬菜、水果、奶制品、水產品、飲料、其它分類),取締無證經營數、農藥殘留監測數據,查扣或銷毀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書面報區整規辦(附軟盤),專項檢查活動期間,市整規辦將到各區進行督導,活動結束后還要抽查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檢查的效果。
聯系電話:85996xxx。
傳真:85996xxx。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五
第一條為規范酒類生產、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生產者和銷售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酒類產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酒類生產、流通活動以及對酒類生產、流通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酒精成分的飲品。但經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除外。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酒類生產、流通管理工作的領導,促進酒類產業健康發展,維護酒類消費安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實施酒類生產規劃和產業布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酒類生產的監督管理,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酒類流通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交通運輸、衛生、公安、環保、價格、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酒類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強化酒類知識產權保護,充分運用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提高酒類企業市場競爭力,促進酒類產業發展。
第二章生產管理。
第六條從事酒類生產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企業的選址應當符合本省產業發展規劃和城鄉規劃要求。
第七條酒類生產企業出廠的預包裝酒類產品應當附合格證,預包裝酒類產品的標簽標識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八條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產加工酒類的企業,委托生產期限不得超過被委托企業的酒類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產白酒的,應當到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委托加工其他酒類產品的,委托雙方應當分別到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委托加工的酒類標簽上應當標注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的名稱、地址。
第九條酒類生產禁止下列行為:
(一)偽造、變造、冒用酒類生產許可證或者超許可范圍生產酒類;。
(二)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及其他非食用原料生產酒類;。
(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摻假,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六)使用有毒、有害容器、工具和設備包裝、運輸、儲存酒類;。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條白酒生產作坊必須到所在地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登記后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白酒生產作坊不得使用酒精生產加工白酒,不得對其生產的產品進行預包裝。
第十一條報請備案登記的白酒生產作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提交相應證明文件:
(一)有固定的、合法的生產場所和營業執照;。
(二)有與生產規模和產品相適應的資金、必備生產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
(三)符合全省酒類生產規劃和產業布局要求;。
(四)使用純糧固態發酵法等傳統工藝;。
(五)有健全有效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
(六)符合國家、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
(七)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備案登記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由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統一樣式的備案登記證明。
第十二條農民個人及家庭在當地使用純糧固態發酵法生產非預包裝白酒的,應當書面報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管理。
禁止前款規定的生產者使用酒精生產加工白酒,對其生產的產品進行預包裝。
第三章流通管理。
第十三條酒類銷售實行許可制度。未取得酒類銷售許可證的,不得銷售酒類。
農民個人及家庭根據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生產的白酒,自銷時可以不申辦銷售許可,但只能在所在或者鄰近鄉鎮銷售。
第十四條省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酒類銷售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酒類流通管理機構負責有關具體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酒類銷售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
酒類銷售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被許可人應當按照許可機關的要求,每年報送一次實施銷售許可的情況報告。
酒類銷售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統一印制。
第十五條酒類生產者申辦酒類銷售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酒類生產企業已辦理酒類生產許可證;。
(二)白酒生產作坊已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登記的證明;。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酒類銷售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辦酒類銷售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酒類知識、酒類有關規定和標準的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酒類生產者申辦酒類銷售許可的,應當向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區行政公署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區行政公署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初審,并報省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酒類銷售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書面說明理由。
酒類銷售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辦酒類銷售許可的,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縣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酒類銷售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整地保存酒類銷售被許可人的申請材料,保存期不得少于4年,并建立管理檔案,定期將審批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騙取、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買賣酒類銷售許可證。
第二十條酒類銷售者不得向無酒類銷售許可證的銷售者采購、銷售酒類。
第二十一條酒類流通實行溯源制度。
酒類銷售者采購酒類,應當按照規定索取酒類流通隨附單;酒類銷售者銷售酒類,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酒類流通隨附單。
酒類流通隨附單不得重復使用、轉借、代開、偽造和買賣。
消費者購買酒類時,有權查閱隨附單。
第二十二條酒類銷售者采購酒類時,應當查驗供貨方的營業執照、銷售許可證、酒類經銷授權文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并索取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進口酒類應當查驗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并索取其復印件。
第二十三條銷售酒類生產企業或者白酒生產作坊生產的非預包裝白酒的,盛裝容器應當具備密閉性,注酒口由供貨方加封、出酒口單向控制。銷售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該非預包裝白酒生產者的酒類生產許可證或者備案登記證明復印件。
第二十四條酒類銷售者應當建立酒類購銷管理臺帳,并完整保存2年,保證購銷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溯源性。
鼓勵酒類銷售者建立電子臺帳。
第二十五條禁止酒類銷售者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第二十六條禁止酒類銷售者銷售下列產品:
(一)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及其他非食用原料生產的酒類;。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摻假,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酒類;。
(六)過期、變質的酒類;。
(七)未加貼符合規定標準的中文標簽的進口酒類;。
(八)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酒類。
第二十七條倉儲、運輸服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為沒有酒類銷售許可證的酒類經營者提供倉儲、運輸服務。
儲運酒類時應當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防火和有關安全要求。酒類應當遠離高污染、高輻射物品,不得與有毒、有害、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第二十八條對酒類產品質量有爭議的,可以申請法定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涉及酒類產品真偽的,法定質量檢驗機構應當征求被侵權產品生產企業的意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酒類生產、流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酒類市場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酒類生產、流通中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條酒類生產、流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酒類行業監測體系,建立酒類經營者信用檔案,形成有效的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并建立酒類監督舉報制度,對收到的投訴、舉報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一條酒類生產、流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涉嫌從事違法生產、銷售酒類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查閱、復制或者錄制與酒類監督事項有關的材料;。
(三)要求當事人就酒類監督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酒類生產、經營者應當接受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阻撓檢查。
酒類生產、流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對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證據,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登記保存,登記保存期不得超過7日。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酒類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的保護,依法查處侵犯酒類企業知識產權行為,保護酒類企業合法權益。
鼓勵酒類生產、流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自愿基礎上成立行業組織,酒類行業組織應當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制度,發揮咨詢、服務作用。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辦理相關備案手續;逾期仍未備案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酒類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處以違法生產酒類產品價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的酒類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處以違法生產酒類產品價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負責備案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取消其備案登記。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銷售,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酒類銷售者向無酒類銷售許可證的銷售者采購酒類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采購行為,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酒類銷售許可證;酒類銷售者向無酒類銷售許可證的銷售者銷售酒類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行為,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銷售,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銷售,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酒類銷售者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警告后再次違反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酒類銷售者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的,由縣級以上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商務、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職責,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職責,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酒類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所稱白酒生產作坊是指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酒類生產許可證的白酒生產企業。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9月1日起施行。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酒類流通市場經營秩序,加強酒類市場安全監管,保護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和廣大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x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x〕12號),質檢總局、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聯合開展打擊假冒侵權酒類產品專項集中行動的通知》(國質檢執聯〔201x〕191號),《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的通知》(商運字〔201x〕68號)以及《自治區商務廳關于開展全省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桂商運發〔201x〕14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1x年6月份以來,我局開展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落實情況總結如下。
一、整治內容。
根據《自治區商務廳關于開展全省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桂商運發〔201x〕14號)要求,整治內容包括:一是落實酒類零售備案登記制度情況;二是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執行情況;三是打擊經營假冒偽劣酒類商品行為的情況;四是規范酒類流通秩序情況。
二、整治情況。
市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采取日常檢查與專項行動相結合的'方式,規范酒類流通秩序,在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共出動車輛80臺次,人員400人次,對全市范圍內各酒類批發(零售)單位進行了集中整治。主要檢查了320家酒類批發(零售)單位、40家餐飲單位和6家酒類進口商的生產經營許可、商品流通手續、假冒偽劣及《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和《酒類流通隨附單》等情況。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了告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和行政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日常執法檢查。在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支隊共開展日常執法檢查64次,每周出動車輛4次,出動人員5人,對市城區各酒類批發(零售)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主要是檢查《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和《酒類流通隨附單》及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行為,并依據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二)專項執法行動。在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支隊共開展專項執法行動16次,在201x年7月至8月,邀請各名煙企業打假辦專家到支隊進行打假知識培訓,支隊采取學練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01x年9月下旬,支隊依據《關于開展全市酒類市場聯合執法的工作方案》,聯合市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開展全市酒類市場聯合執法專項行動。
(三)酒類知識宣傳。在此次專項整治期間支隊多次邀請xx電視臺記者進行執法行動的全程跟蹤報道,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反商務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予以曝光。通過輿論導向,進一步規范了市場秩序,樹立了商務執法整體形象。同時,支隊今年6月份至今,共開展大型酒類打假鑒別宣傳活動3起,現場向廣大人民群眾講授如何鑒別真假酒知識,通過深入群眾中去,營造一個全民參與酒類打假的氛圍,為凈化酒類市場打下了一個堅實的基礎。
三、下一步工作。
商務執法流通監管依然面臨著挑戰,要求商務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不斷的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加大市場流通監管和打擊違規經營酒類產品的現象。支隊也將與各相關部門執法隊緊密聯系,共同維護酒類流通領域安全有序的經營環境。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五條商務部負責全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備案登記。
第六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第七條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
(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經商務部認可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第九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和保存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建立備案登記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并可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商務主管部門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登記表》自酒類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自動失效。商務主管部門應定期與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實注銷或吊銷情況。
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案登記時,僅可收取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工本費,不得收取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或騙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
第三章經營規則。
第十三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執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數量、單位)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類經營者,經商務部認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單據,代替本辦法規定的《隨附單》。
第十五條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或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單據;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
第十六條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
散裝酒盛裝容器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期、經營者及其聯系電話。
第十七條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第十八條酒類經營者銷售酒類商品應明碼標價,誠實守信。
第十九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第二十條禁止批發、零售、儲運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
(二)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
(三)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
(四)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過保質期等的酒類商品和非法進口酒;。
(五)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酒類商品。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得限制或阻礙合法酒類商品在本地區的流通。
第二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管理時,應出示有效證件,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在有證據或接到舉報等情況下,執法人員可以查閱賬冊或抽取樣品。抽取樣品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有效憑證。
商務主管部門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秘密。
酒類經營者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情況,不得擅自轉移、銷毀待查受檢酒類商品。
第二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應建立酒類流通監測體系,對當地酒類流通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建立酒類經營者信用檔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
商務部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酒類流通管理和酒類商品安全信息系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酒類經營者應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第二十四條商務主管部門可自行或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銷售的酒類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可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
商務主管部門出具或認可的酒類鑒定結論應以國家法定檢測機構檢測結果或被侵權企業的鑒別報告為依據。
第二十五條鼓勵酒類行業組織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制度。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酒類經營者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視情節輕重,處一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可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兩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非法商品,并可視情節輕重處三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及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已依法實行酒類流通行政許可管理的地區,應繼續執行許可證制度,酒類商品流通按本辦法實行溯源制度,酒類流通許可證書視同《登記表》。
第三十五條《登記表》和《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設立三個月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酒類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和建立酒類流通溯源制度。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八
2011年3季度物資總庫在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物資總庫信息資料管理制度,認真對照物資總庫檔案工作檢查內容標準進行每月自查,分別為2011年7月21日、8月22日、9月29日,同時技術質量處檔案館的鄧琪同志對我單位信息資料管理工作給予技術指導,現將我單位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匯報如下:
物資總庫現收集信息資料目錄類別71項,數量1769份,存放在專門資料盒、柜、計算機等地點,根據物資總庫信息分布分散的特點,資料由生產科、綜合科、技術科、配送中心、液體車間五個單位分別收集,每個單位各設一名兼職信息員負責本科室的信息管理工作,總庫對外設一名兼職信息管理員,負責將五個科室的信息資料對外報送。另外我單位對收集資料目錄分工按照崗位制定,經過這一年多的運行發揮了可持續發展的良好勢頭,特別是根據公司綜字[2011]56號文,關于將包裝物公司劃歸物資總庫管理的通知,有部分人員崗位出現了變動,但信息資料管理工作跟著崗位定,不受人員崗位變動的影響,使此項工作井然有序。
在信息資料管理工作中,檢查出資料目錄“能源會議紀要”中的內容與目錄名稱不完全相符,現將資料目錄“能源會議紀要”更名為“儀表能源文件資料”,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檢查力度,提高協調溝通能力,確保物資總庫資料信息工作內容更加全面和準確。
物資總庫。
2011年9月30日。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九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日前發布《商務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在內的16個商務部規章被宣布廢止,該法令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執行。被廢止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自1月1日起開始實施,是我國惟一一部針對酒類行業流通與生產領域制定的專門法規。
北京商報記者翻閱《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得知,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需要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記錄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酒類經營者在采購酒類商品時,需要向首次供貨方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并且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或經商務部認可的酒類經營者自行制定單據;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白酒行業分析專家蔡學飛表示,國家每年都會清理一部分真正落實很難、實際效果不大的法規,《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廢止是正常現象。被廢止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主要針對流通領域和生產領域。中國酒類屬于多途管理,廢除該法律后主要依托國家食品安全法。
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市場上酒商賣酒必須需要三證:生產證、流通證、安全許可證。辦理三證的成本高、費時長、還需要廠家配合保證不是假酒,所以難度也高。對于中小酒商來說,辦齊三證是非常頭疼的事情,能真正三證都全的酒商并不多。
“所以該管理辦法被廢止,某一程度上,會使白酒流通市場更加透明和公正。同時對中小酒商減負,提高產品在市場上的流通效率,對酒類市場經濟增長有一定的輔助作用。”蔡學飛說道。
溫河王酒業總經理肖竹青對此表示認同,《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是國家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下的歷史產物,但目前酒類行業已經趨于成熟。
該法令的廢止,是國家對消費品市場或者說酒類市場簡政放權的一種表現,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商業流通的積極性。同時也是行業自律、市場充分競爭的代表性體現,屬于行業的進步。《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廢止后,國家執法部門對酒類食品安全監管程度和酒類行業協會對行業規則的測評并不會減弱。國家多部法律法規仍然對酒類食品存在管控。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秘書長秦書堯也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基于酒類食品的特殊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雖然被取消,但國家對酒類食品的管理不會削弱反而會加強。酒類流通協會目前將會在行業自律,誠信建設,市場自我調節和自我完善上做工作。未來希望會有針對性更強的法律幫助酒業健康發展。
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五條商務部負責全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
3月24日上午項目監理部組織對中鐵三局青島地鐵1號線土建一標項目部四工區、中鐵八局青島地鐵1號線土建一標項目部三工區各工點進行應急物資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中鐵三局。
1、薛家島站。
應急物資庫房內,臺賬與應急物資數量相符、齊全。隧道內應急物資沒掛標識牌。
2、瓦屋莊站。
應急物資庫房內,臺賬與應急物資數量相符;作業場地應急物資沒懸掛標識牌。
3、瓦屋莊出入場線。
應急物資庫房內,臺賬與應急物資數量齊全;隧道內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要求。
二、中鐵八局。
1、薛瓦區間風井。
應急物資庫房內,臺賬與應急物資數量相符。
2、安子東站。
應急物資庫房內,臺賬與應急物資數量相符符。現場應急物資數量充足,能夠滿足應急要求。
3、安子站。
無專用應急物資庫房,現場無專用應急物資。
針對以上的檢查,項目監理部要求施工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物資管理,保證應急物資庫房內物資齊全,標識牌不齊全的抓緊整改,施工現場損耗的應急物資及時補充,以備急用。
青島地鐵1號線03標監理部。
2017年3月24日。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一
根據市教委、衛戍區司令部、衛戍區政治部《關于對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區于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6月14日開展了自查工作。自查結果表明:各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軍訓工作,按綱施訓,保證全員參訓,基本保證7天軍事技能訓練和15課時軍事知識講座的完成,現將情況綜合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區共有14所高中階段學校,其中公辦學校9所、民辦學校4所、中職學校1所。
各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軍訓工作,逐年健全軍訓工作管理制度,加強對軍訓工作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專設校級領導具體負責軍訓工作,下屬軍訓工作機構的人員配臵合理、職責明確。
目前,各學校軍事技能訓練分為到市教委指定的軍訓基地、到部隊駐地和聘請官兵到學校施訓三種形式。各校都在訓練前與承訓部隊和基地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職責、明晰工作內容安排。訓練過程中學校干部教師全程陪訓,與學生同吃同住,注重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近年來在訓練過程中無安全事故發生。
每校都有兼職的軍事理論教師負責軍事知識講座。能夠按照《高級中學和相當高級中學軍事課教學大綱》規定,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參加軍事理論培訓,組織學生參加軍事知識講座。
各學校按規定對參訓學生進行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對于入學當年沒有參訓的學生,將其安排在第二年參加軍訓,近年來未出現漏訓情況。
各學校積極參加上級舉辦的國防知識、軍事知識競賽、國 1
防教育講座等活動,同時通過開展國防知識競答、出版軍訓文集、到部隊參觀、進行擁軍慰問演出、組織野營拉練等活動,進一步鞏固軍訓成果。
二、細化管理工作,全面推動學生軍訓工作進步
教委認真學習《關于對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評估標準》,對近年來全區軍訓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了細致梳理和深刻總結。
為做好區級自查整改工作,進一步全面推動軍訓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方向發展,教委于5月4日召開全區高中階段學校軍訓工作會。會上傳達了上級文件精神,下發《關于做好2012年**區高級中學學生軍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2年**區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通知》,向各學校明確布臵各項工作任務,對各學校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和做好2012年軍事技能訓練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學校按照《2012年**區學生軍訓自查整改工作進程》安排,積極開展自查整改工作。
教委為保證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實處,于6月x日下發《關于對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6月12日至6月14日,教委檢查組依據《北京市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評估標準》,對學校軍訓工作自查整改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對于學校尚未解決的問題,檢查組與學校一同分析原因,研究解決辦法。
在嚴格督導的同時,教委組織各校互查互學,為學校搭建交流學習的平臺。14所學校的主管領導被分為三組,分別編排到檢查組中,使每一所受檢學校能得到4至5所學校的工作指導,每一所參檢學校都能到4至5所學校去學習。通過互查互學,有效促進了各校的.溝通和交流,使先進工作經驗得以有效推廣,為下一階段各學校繼續做好整改工作、做好2012年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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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問題
(一)各校受訓地點比較分散,不利于統一管理。各校聯 系承訓單位不固定,不利于形成軍、校持續共建的良好局面。
(二)個別學校存在重技能輕理論的現象,在軍事知識講座方面組織活動較少。
(三)軍訓科目開設不全,2011年所有的學校都沒有輕武器射擊科目。
(四)個別學校存在超范圍收費問題。
四、整改措施和工作打算
(一)教委提倡學校到市教委指定的軍訓基地施訓,要求各學校積極開展軍校共建工作。
(二)加強區級軍事理論課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優秀軍事理論課教案評選活動,促進軍事知識講座水平的提高。
(三)要求各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北京市公辦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除按實際支出代收學生軍服裝和伙食費外,不得超范圍收費。
(四)要求學校嚴格按照《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規定的訓練內容和課時制定學生軍事訓練計劃,切實保證做到時間、地點、教學內容、課時分配四落實。區教委將在各校軍訓期間到軍訓基地進行檢查督導。
五、意見和建議
(一)市教委對學生軍訓進行專項經費支持:
1.有利于各學校到市軍訓辦指定基地參訓,保證軍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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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二
接到區保密委下發的保密工作20xx年目標任務,我局黨工委領導對此十分重視,庚即按照文件要求,及時召集局保密工作作領導小組開會,對保密自查工作進行了統一布置,對我局綜合性保密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組織鄉保密領導小組成員召開會議,認真學習縣保密局《關于開展全縣保密檢查的通知》,從思想上提高認識,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責任落實。二是成立機構,專人負責。按照要求,洋塘鄉成立了保密檢查小組,由鄉長李建華同志任組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鄉長唐忠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廖利群,財政所副所長、農林水專干曹理攀任成員的保密檢查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此次保密檢查自查工作。人員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三是明確步驟,分工合作。在工作中進一步明確檢查要求,既有分工更要合作,對我鄉涉密和非涉密的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進行全面檢查清理。
二、嚴格保密自查,確保取得檢查實效。
嚴格對照《關于開展全縣保密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根據《全縣保密檢查情況登記表》的內容,我鄉進行了拉網式檢查,特別是對機關明確的重點涉密計算機、涉密崗位、重點部門徹底進行排查,做到了“不漏一人、一機、一盤、一網”。在檢查中做到了統一標準、統一內容,檢查嚴格,工作細致。
(一)涉密計算機使用管理情況。
洋塘鄉有涉密計算機1臺,為全縣政府內網專用用戶。經查,沒有違規上國際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的現象,沒有感染木馬病毒;沒有使用過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沒有安裝無線網卡等無線設備。
(二)非涉密計算機使用管理情況。
洋塘鄉有非涉密計算機2臺。經過檢查,非涉密計算機沒有儲存、處理過涉密信息或曾經儲存、處理過涉密信息;所有非涉密計算機均安裝了正版殺毒軟件,并按規定升級和查殺木馬病毒;沒有使用過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三)移動儲存介質使用管理情況。
洋塘鄉共確定有移動儲存介質4個,均有登記、有編號、有密級標識。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按照單位規定,不準外出攜帶;沒有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沒有存儲、處理過涉密信息或曾經存儲、處理過涉密信息。
(四)辦公網絡使用管理情況。
涉密網和非涉密網實行物理隔斷,均為單獨排線,履行了審批手續;非涉密網沒有存儲、處理過涉密信息。
(五)涉密載體清理情況。
傳遞到個人手中的涉密文件均進行嚴格登記,收回后全部實行專人保管,并按照要求每年退回相關部門或按照規定銷毀;本機關沒有非工作需要的涉密電子文檔;沒有未清理的移動存儲介質,涉密的存儲介質嚴格進行了登記管理。
(六)相關制度建設情況。
機關建立了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了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了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了在公共信息網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總的來講,我鄉在保密專項檢查工作中,領導高度重視,具體措施有力,自查效果明顯。我們將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繼續查找差距,完善相關制度,強化保密管理,把保密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無失泄密事件發生。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三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在煤壁側、機身上或機身兩端檢修時,應在周圍環境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并設專人進行監護,不準單人從事檢修工作。
3、當檢修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試車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
5、牽引部的液壓系統一般不得在井下進行檢修,如特殊情況需在井下檢修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檢修人員應配齊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儀器、儀表、綢布、海綿、棉紗(絲)、棕刷、清洗油等用品,當日檢修所需的材料、備件的數量要充足。
7、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8、檢修前要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系。
9、清理采煤機殼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10、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11、檢修前除原有設施外,還要另設可靠的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12、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污染措施。
13、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面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具及連接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14、拆裝時,重要部位、加工表面應使用銅棒。15、拆卸生銹或使用了防松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松動劑或震動處理后再進行。
16、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17、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二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污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18、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19、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20、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面及緊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松膠。
21、檢修后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22、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23、恢復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并向相關人員發出開機的通知及開車信號后,方可送電,并由采煤機司機按規定開機。
24、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面檢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帳篷和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25、進行全面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26、清點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詳細記錄。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四
根據自治區紀委《關于印發全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紀發[20xx]2號)的通知要求,為抓好中央巡視組“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我辦領導高度重視,自20xx年5月3日起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照通知督查內容,結合貫徹落實“小金庫”等問題專項檢查工作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對本單位20xx年以來單位私設“小金庫”以及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物業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等問題進行全民自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治重點。
根據自治區紀委《關于印發全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紀發[20xx]2號)整治行動的通知文件,主要整治20xx年以來單位私設“小金庫”以及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物業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等存在的問題,重點整治“小金庫”等突出問題。
二、工作步驟。
我辦對20xx年以來單位私設“小金庫”以及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物業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等存在的問題進行“回頭看”,根據自治區紀委《關于印發全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紀發[20xx]2號)的通知要求,專門召開關于“小金庫”等問題進行專項檢查班子會議,組織相關人員,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工作要求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對查擺出來的問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認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對個人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檢查,20xx年以來,我辦沒有存在單位私設“小金庫”以及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物業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等問題。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一步,我辦將持續抓好“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繼續加大宣傳貫徹力度,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切實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自治區、xx市和xx區相關實施意見的監督檢查,積極完善責任追究機制,深化改革,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等問題的長效機制,以良好的作風促進我辦各項工作的發展。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五
為了貫徹落實“健康巴南建設”和《重慶市巴南區健康校園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區教委、區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巴南分局關于開展春季學校衛生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安全是學校法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規范學校食堂衛生、健康教育、公共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的管理。我們根據區衛生工作評價體系對我校的相關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就我校衛生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強化管理。
學校就成立了以郭孝斌校長為組長,白倫均副校長為副組長,劉明勝、余小菊、余祥平、黃濤、何小波、熊燕、牟文才以及各班班主任為組員的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并進行嚴格的考核監督。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職責并強化落實,學校將衛生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貫徹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1,加強了學校食品衛生、飲水衛生和環境衛生的檢查與督查工作,進一步搞好學校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和飲水衛生。2,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只要有學生在校,就要有學校領導和教師在場管理保護學生。學校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必須有責任制度,做到層層落實。
3,積極爭取配合搞好標準化食堂建設。由于我校食堂功能間奇缺、結構不合理,達不到衛生指標要求,11月起已被衛生局停發“衛生許可證”,一年來,學校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多方協調,積極爭取財政支持,終于促成了學校食堂的改擴建。該工程正在進行中,力爭本學期內能投入使用,為學校食品安全消除隱患,切實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和身體健康。
二、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針對少年兒童學生心理比較脆弱,我校有計劃地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通過心理健康教育講座及按年級設計的分層活動,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堅韌不拔的意志和健康的心理,增強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
三、切實制定出符合我校實際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確保廣大師生的心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強疾病預防和衛生防疫工作。學校是人口集中的場所,我校重視學生傳染病防治。要求全校教職工“學校教育樹立健康第一的觀念”,積極行動,把預防、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為學校大事來抓,做好我校衛生工作。為保證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反應迅速、控制有力、運轉協調,制定了《學校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利用了校報、廣播、墻報和專題講座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衛生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防病意識和能力。積極開展群防群控知科普識傳播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知識講座。衛生工作人員組織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常見傳染病的診治》等。做好春、秋季節的流感、流腦、麻診、水痘、腮腺炎等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學校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1、建立健全學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爆發流行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
2,建立健全學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學生定期健康檢查制度、晨檢制度,認真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科學運用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早隔離的預防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3,搞好每天晨檢工作,做到“逢瀉必查,逢疑必報”。一旦發現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師生,及時向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院進行報告。
4、做好預防甲型h1n1流感等流行病等工作,讓學生懂得一些簡單的基本的安全防御措施和安全知識。
五、切實抓好學校食堂衛生。
學校校長親自抓,分管校長重點抓,責任人員(伙食團長)具體抓。針對我校食品衛生、飲水衛生安全及傳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特別是注意發現和解決可能造成群體性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爆發流行的隱患。
1、我們在接到通知后,組織了全炊管人員及時傳達了文件精神,強化了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學校食源性疾病發生。做好了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迎查工作。按照量化分級管理標準管理。購買原、輔材料有索證。實行集體采購制度,采購小組全面負責采購工作。大宗物資(糧、油、肉、面)通過競爭貨比三家集體采購,做到“證、照統一”;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剩余食品的儲存符合衛生要求;餐飲具的消毒流程規范,均有專用消毒間和存放間;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目前所有在崗人員均健康體檢合格,持有效的健康證。
2、我們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食堂衛生存在的`問題。受功能間不齊的制約,食物清洗、加工流程不太規范;部分蔬菜清洗方式不符營養衛生的要求。我們在檢查過程中要求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3、強化管理,確保安全。校園食堂飯菜的食品衛生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生命健康,因此,學校嚴把食品、原材料采購關,堅持到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原材料,特別是食堂容易出現問題的油、肉實行了統購制度,由食堂管理人員控制和把關。食堂、小賣部購買的食品、原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經營單位索證,所購物品必須符合衛生規定,并填寫采購登記表;倉庫有專職保管員,嚴格食品出入庫登記制度,倉庫及冷藏設備清潔,通風良好,分類放置,分庫存放。食堂工人一律持證(健康檢查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保持個人衛生。學生就餐區域衛生由專人清掃,全天保持整潔。我們還對教、寢室衛生和環境衛生進行了檢查,總體情況較好。通過自查自糾進一步增強了我們的衛生安全防范意識。
六、克服不足,再上臺階。
對照檢查標準,我們在自查中發現,盡管我們付出了相當的努力,但終因各種條件所限,在衛生工作還存在硬件設施方面的一些不足:學校無衛生室、心理健康咨詢室,加之學校師資不配套,缺乏專業心理健康老師和衛生人員,相關工作開展收到制約。今后,學校將以這次檢查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對衛生工作的投入,不斷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條件,不斷推進學校衛生工作再上新的臺階。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六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關于開展全省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蘇價檢〔20xx〕77號)文件精神和縣物價局的統一部署,以及縣物價檢查分局的具體安排,我所于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5月27日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了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專項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我們始終以“安民生、促發展”為目標,以“清費、治亂、減負”為著力點,深化醫療改革,加強價費監管,整頓價費秩序,規范價費行為,精心安排,扎實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總結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我們共出動檢查人員28人次對所轄8家衛生院20xx年的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這次檢查主要是調查各衛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為:
(一)是否按規定做好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
(三)是否超過規定的加價率銷售藥品;
(四)是否及時變更《收費許可證》;
(五)其他價格違法行為。通過調查取證,各衛生院普通存在超過規定的加價率銷售藥品的價格違法行為,共查出違紀金額1097582.79元,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二、主要問題。
近幾年,通過對醫療機構價費行為的不斷規范,以及物價、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醫療機構價費行為已逐步走上了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但是,在檢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不執行收費公示制度。違反明碼標價的規定,沒有在醒目位置公示醫療收費項目、標準、依據、藥品名稱、價格、規格、產地、投訴電話等。
(二)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不及時。個別衛生院沒有及時辦理換證手續。
(三)超過規定的加價率銷售藥品。與江蘇省物價局《省物價局關于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xx〕320號)“國家基本藥物加價率統一按實際采購價格順加15%作價”相違背,銷售阿莫西林0.25g、5%gs250ml(軟塑)等國家基本藥物。
三、整改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責令各衛生院設立公示欄(牌),公示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相關內容;對于不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或換證手續的,曉之以法,分析利害關系,督促其及時辦理手續;敦促各衛生院加強學習,深入領會醫改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模范執行藥品零差價,以體現國家以人為本和讓利于民的精神。
四、些許思考。
20xx年底實行了藥品零差價,對鄉鎮衛生院形成沖擊。長期以來,鄉鎮衛生院一直是以藥養醫,藥品收入所占比重相當大,醫療收入所占比重比較小,醫改對它們影響很大。由于鄉鎮衛生院劃入了財政撥款,醫院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削弱,救死扶傷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諉重病號的現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頭。
在這次專項檢查中,涉及到廣大農民群眾,我們時刻保持謙虛謹慎和廉潔行政的作風,以服務的理念和務實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為農民做好事、做實事,維護了我們物價隊伍的良好形像;并堅持以清費減負為中心,以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清理亂收費,規范價格行為,凈化和優化農村經濟發展軟環境,為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地發展做出貢獻。
文檔為doc格式。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七
根據《xxx市民政局20××年開展部分重點民政資金專項工作方案》要求,我鄉針對涉及的民政資金項目資金進行逐一清理,現將自查整治情況匯報如下:
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使用情況。
按照應救盡救原則,我鄉嚴格對城鄉低保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和管理,全過程公平公開,民主議定,按規公示。按照市民政局救災救濟科要求,每月對人員進行動態管理。為確保低保戶及時領到低保金,按時按要求對救助平臺進行更新操作。20××年我鄉城鄉低保金由市民政局救災救濟科以銀行代發的形式統一發放,銀行帳號、戶主姓名及低保對象一致。不存在貪污、擠占、挪用、冒領、私分等情況。
二、城鄉醫療救助補貼發放情況。
為更好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醫療保障服務和實行臨時困難家庭生活救助,救助對像提出申請后,我科室及時審核,經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后上報市民政局救災救濟科。對于申請人與銀行開戶人不一至的情況,嚴格把關,要求其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及申請人不能提供銀行帳號的原因,及時排除冒領、私分情況。20××年及時審核醫療救助資金77人次9.1792萬元、臨時救助資金38人次16.99萬元、散居五保醫療救助資金3人次1.9315萬元,全部由市民政局救災救濟科以銀行代發的方式進行發放完畢。
三、20××年民政資金鄉鎮代發情況。
全鄉重點優撫對象1-12月補貼62.4862萬元、義務兵家庭補助資金22.73645萬元、60歲退役士兵1-12月補貼8.558萬元、20××年大學生入伍一次性獎勵0.5萬元;精減人員1-12月補貼1.44萬元、高齡老人1-12月補助37.14萬元,以銀行代發的方式全部發放完畢,無結余。
民政協理員全年補貼3.06萬元分兩次以銀行代發的形式全部發放完畢,無結余。
災害信息員補貼1-6月4.176萬元于20××年7月以銀行代發的形式發放,7-12月4.176萬元現正在進行劃撥手續,于近期發放。
四.20××年民政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空巢老人居家養老服補貼0.8萬元,經比選由市陽光社會服務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實施,已撥付,無結余。
20××年我鄉日間照料中心修建點位兩個,分別位于茶房、石碑社區,待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劃款。
我鄉棋盤社區20××年創建全國減災示范社區,補貼2.5萬元,經比選由市春暉社會服務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實施,已撥付,無結余。
20××年我鄉棋盤社區綜合減災標準化建設,補貼8.32萬元,通過登報發布比選公告,由成都市鉑翼廣告公司中標,按照建設方案實施,我鄉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進行了劃款,無結余。
五、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20××年,我鄉繼續使用民政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劃撥、支付,確保做到專帳專管、專款專用。同時,鄉財政所對民政帳戶進行統一管理,發放資金需經財政所、分管領導、財務管理領導、鄉長簽字審核后,以銀行代發的方式進行發放,做到層層審核管理、層層監督實施的發放程序,有效杜絕了錯發、冒領、私分的情況發生。
×縣節約能源專項檢查匯報材料大全(18篇)篇十八
近年來,隨著建筑行業的迅速發展,全國各地建筑工地火災發生率不斷攀升,據統計,在建筑火災中,建筑工地火災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筆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現狀,結合工作實際,對如何做好日益嚴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淺談幾點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現狀。
1、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淡薄。許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沒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沒有訂立消防安全責任合同,員工消防意識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識。
2、沒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組織機構。大部分單位沒有制訂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沒有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傳,制度落實不力。
3、臨時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級低。建筑工地工棚、倉庫、食堂、宿舍等臨時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氈、塑料等可燃材料,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級低,同時施工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裝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臨時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無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現場做飯、熬瀝青、違章使用電爐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電焊作業,易產生飛火引發火災。
5、電源管理不善,電線亂拉,用電器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易引發電器火災。
6、施工現場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許多工地未配備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7、消防通道堵塞現象嚴重存在。有些施工現場雖然設置了臨時消防通道,但通道內堆滿了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無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亂堆亂放,混存混放容易引發火災。
9、施工人員流動性大,交叉作業,管理混亂,消防意識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經歷基礎、結構、設備安裝調試和裝修四個階段。因此,各工種人員常處于分散流動狀態,特別是到施工中后期,結構和設備安裝施工人員交叉作業,設備調試和室內裝修工種交叉作業。如遇到國家級省級重點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幾家公司同時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統一指揮、調度生產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10、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違規施工,是引發火災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發火災的原因。
1、電氣線路過負荷、短路和接觸電阻過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員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過大,電氣線路線徑與用電負荷不匹配,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而引發火災。
燃物品滿地都是,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熱電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災。
3、火種管理不嚴。工地上吸煙的同志相當普遍,這些人的防火意識大多不強,有的在危險氣體場所吸煙,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場吸煙,而且燃著的煙蒂到處亂仍,這些火種一旦遇到可燃物,極易引起火災事故。另外,工地職工宿舍對蚊香、蠟燭等火種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災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包括食堂做飯時,爐火從煙囪飛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發火災;做飯后爐火未處理好引發火災;爐火煙囪長期烘烤可燃材料發生火災。冬季工棚采暖,火爐鐵皮煙囪烤燃附近可燃材料發生火災。
5、照明用電混亂。施工現場尤其是夜間作業用電照明大多是臨時性,電線布置分散,因此電源線敷設不規范,隨意性較大,照明燈具的固定也不穩定,離易燃可燃物較近,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裝飾裝修材料,遇明火及電焊火花極易引起燃燒。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針對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現狀及隱患特點,為確保建筑工地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八個方面來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建立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用制度來管理人、規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電關,是免除基建工地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個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對電焊作業、油漆熬制等危險作業實行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凡未經動火審批和非專業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易燃易爆物品作業。
6、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及安監等部門,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開展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違章行為,應當場或責令限期改正,經復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災隱患,對施工單位及其負責人,按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關條款處理。
7、施工單位應加強對生產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養護及人員取暖使用火爐時,應保證火爐及鐵制煙囪與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夠間距等問題。
8、施工單位應使用具有資質證書的特殊工種人員如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嚴禁無證上崗,并應經常對該類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隨著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不斷加強,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消防意識不斷提高,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建筑施工工地火災將會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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