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存在和執行對于組織的穩定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規章制度是一種針對組織或團體的行為準則和規范,能夠確保各項活動的有序進行和良好的組織運作。在現代社會中,規章制度是組織管理的基石,有助于維護秩序、促進合作和規范行為。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規章制度了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份較為完美的規章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樣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一
為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對公司經營藥品各環節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提供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各相關崗位負責本崗位不合格藥品控制。
二、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內在質量、外在質量、包裝質量及標識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相應的法定質量標準、《藥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藥品,各級藥監部門發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藥品,抽檢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藥條件的藥品。
三、不合格藥品的確認由質量管理部負責,包括:
1、采購來貨驗收時發現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2、在庫養護檢查和出庫復核時發現包裝破損、霉爛變質的及質量可疑的藥品。
3、銷后退回經驗收人員驗收不合格的藥品。
4、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檢不合格的藥品。
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禁止銷售使用的藥品。
6、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四、在入庫前驗收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驗收員不得驗收入庫,應將不合格藥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區(不屬質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貨區,掛購進退出標志),同時填寫相關單據,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在養護、保管或出庫復核過程發現不合格藥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和發貨,同時報質量管理部。
六、上級藥檢部門抽檢判定為不合格藥品或藥監部門公告、發文通知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停止銷售、發運,追回售出藥品,并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品庫,待處理。
七、不合格藥品按規定的程序報損和銷毀。
八、已確定為不合格藥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按《藥品管理法》規定予以處罰。
九、對不合格藥品數量和金額較大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預防措施。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二
不合格藥品、藥品銷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品1.1國家命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藥品。
1.2無批準文號;無注冊商標;無生產日期;無產品批號;無有效期;進口品種無注冊證號、無中文標識的藥品。
1.3名稱、成分、含量與藥品質量標準不符的藥品。1.4外觀性狀與質量標準不符的藥品。1.5已霉變、破損、污染、不能藥用的藥品。1.6超過有效期。
1.7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藥品。1.8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追回藥品。
1.9冷藏商品冷鏈斷鏈的、運輸溫度不符合要求評估未通過的。收貨人員收貨過程中發現藥品不合格的應當場拒收,做好拒收記錄,并報質量管理部。如供應商是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貨的,無法當場拒收,則由收貨人員將信息反饋采購部門,由采購員聯系退貨事宜,實物移至退貨庫區。驗收員驗收購進藥品時發現藥品質量可疑的的不得驗收入庫,填寫“不合格藥品確認表”,報告質量管理部,經確認為質量不合格的藥品直接拒收,并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及采購部門處理。養護員在養護藥品養護過程發現不合格藥品的,應立即懸掛黃牌暫停銷售,并在erp系統中進行鎖定,填寫“不合格藥品確認表”,報告質量管理部確認;質量管理部接到不合格情況報告后應對不合格情況進行復查,必要時應委托藥品檢驗所進行檢驗,依據檢驗結果進行質量確認;經質量管理部確認為藥品不合格的應簽發“停售通知書”,停止銷售,移入不合格品區。保管員、復核員在出庫、復核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的,應停止出庫和發運,并在erp系統中進行鎖定,由養護員填寫“不合格藥品確認表”,報告質量管理部確認;質量管理部接到不合格情況報告后應對不合格情況進行復查,必要時應委托藥品檢驗所進行檢驗,依據檢驗結果進行質量確認;經質量管理部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簽發“停售通知書”,停止銷售,移入不合格區。發現已銷售的藥品不合格的,應立即通知購貨單位停止銷售、使用,并及時追回。不合格藥品、藥品銷毀管理制度銷后退回藥品驗收不合格的,移入不合格庫區。銷售部門接到購貨單位藥品質量投訴時,應立即向質量管理部報告,質量管理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購貨單位停止銷售、使用,并到購貨單位對質量情況進行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藥品的,若非對方儲運原因造成的,應及時追回,同時按銷售記錄追回其他已銷出的同批號不合格藥品。質量管理部在檢查藥品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簽發“停售通知書”停止銷售;同時按銷售記錄追回其他已銷出的同批號不合格藥品;并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區。上級藥監部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藥品時,或上級藥監、藥檢部門公告、發文、通知查處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時,質量管理部應立即簽發“停售通知書”停止銷售;同時按銷售記錄追回其他已銷出的同批號不合格藥品;并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庫區。質量可疑的藥品應當立即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計算機系統中鎖定,同時報告質量管理部門確認。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藥品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存放于標志明顯的專用場所,并有效隔離,不得銷售;(2)懷疑為假藥的,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3)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應當有完整的手續和記錄;(4)對不合格藥品應當查明并分析原因,及時采取預防措施。12“不合格藥品確認表”報質量管理部確認,由質量管理部經理審批。不合格藥品確認、停售后應在erp系統中進行鎖定,移入不合格區,并建立不合格藥品專賬。
12.1不合格藥品應存放在不合格藥品區,由專人管理并明顯標志。13判定為不合格的藥品禁止銷售出庫。
13.1采購部將erp不合格庫存中屬供應商責任的品種的處置方式與供應商聯系,確定處置方式。需要退回供應商的由采購員下達采退指令,儲運部憑指令出庫。
采購部、質管部、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后在erp系統中報損。報損后不合格藥品存放在不合格藥品區,由儲運部門定期按季組織人員銷毀,質量管理部派人監督銷毀。藥品銷毀應填寫“藥品銷毀記錄”,銷毀記錄應列明銷毀藥品清單、時間、地點、方法銷毀現場拍照等內容。銷毀執行人、監督人等相關責任人員應簽字。供貨單位委托本公司銷毀不合格藥品的,由供貨單位出具由供貨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委托本公司進行銷毀的書面委托書,由儲運部門組織銷毀,并填寫銷毀記錄,銷毀記錄復印件加蓋公司質量管理部原印章后寄委托銷毀的供貨單位存檔備查。質量管理部每季度對不合格商品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填寫《不合格藥品匯總分析表》,查找不合格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三
目的:為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格控制不合格藥品,禁止和杜絕不合格品進入流通領域。
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局頒藥品標準等范圍:藥品經營的各個環節。
職責:儲運部和質管部對本制度的實施負主要責任。
內容: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質量(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外觀質量和包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藥品。
2.1驗收員在進貨驗收時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2.2藥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與國家藥品標準不符的。
2.3應標明有效期卻未標明有效期的、超過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2.4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藥品。
2.5被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包裝容器污染的藥品。
2.6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其它質量問題的藥品。
2.7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2.8企業質管部抽樣送檢確認不合格的藥品。
2.9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禁止銷售的'藥品。
2.10向證照不全的單位或超越經營范圍的單位購進的藥品。
3.1倉庫要加強不合格品的管理,設立不合格品存放區,與合格品分別存放,并懸掛紅色標志,杜絕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3.2驗收環節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拒絕驗收入庫,將不合格品暫時封存于不合格品區懸掛紅色標志,并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反饋到質管部和采購部,質管部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退、換貨。
3.3養護員發現在庫藥品可能有質量問題時,應掛黃牌暫停發貨,同時填寫《藥品質量復檢通知單》交質管部,質管部一般在規定檢測期內復檢完畢,如不合格應填寫《藥品停售通知單》,交儲運、銷售等部門。倉庫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區存放,并掛上紅色不合格品標志。已停售的藥品經鑒定確認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時,根據《藥品解除停售通知單》,將藥品從不合格品區移至合格品區,并掛綠色合格標志。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四
1目的:確保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
2適用范圍:適用于對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產品的控制。
3職責。
3.1品質部:不合格品的檢驗、識別、初步分析及給予處理的意見。
3.2生產部及供應商:不合格品的處置及采取有效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3.3技術部:不合格品的參與分析、技術支援及制定有效的糾正和預防措施。4程序。
4.2如其它部門對來料檢驗不合格來料處置方式有不同意見時,可將其交技術經理或品質經理作最終裁決;4.3來料不合格作出處置決定后,由質檢員在該批來料的外包裝上貼上相應標識,并知會倉管放入相應的區域。
檢查員如在產品檢查過程發現不合格品應進行相應(如貼紅色箭頭標等)標識,將數量登記于《質量日報表》后將其存放于不合格品區域;如所檢查出的不合格項較嚴重時,應通知車間主任和品質經理。品質經理視狀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6.2檢驗人員驗貨不合格,對不合格情況進行記錄,并報品質經理審核。當生產部門有異議時,由技術部經理作出處理決定。處置決定為:特采裁決(必要時生產部返工;當判定為返工時由品質部發出《返工通知單》(如重大問題需發出《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生產部管理人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返工跟進;若在驗貨時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經分析后可能會影響到前幾批產品質量,但前幾批產品已到客戶手中時,由業務部負責與客戶溝通處理。
所有過程返工、返修后均應重檢并記錄直至合格為止。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五
加強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公司內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和處理。
三、職責。
1、食品安全小組,
1)負責原輔料、產品的質量標準標準制定,并負責對公司內控標準的最終解釋;
2)理化或微生物指標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如有必要小組需共同與質監部進行評審;
2、質檢部門。
1)負責對不合格產品、原輔材料的鑒定及信息傳遞工作;
3)核實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
3、各生產車間。
1)執行質檢部門處理決定;
2)負責不合格原輔材料及產品的隔離、存放過程中的標識、退貨和銷毀;
3)制訂糾正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4、倉庫。
1)負責對不合格原輔材料的退貨;
2)負責向供方轉達不合格原輔材料的質量缺陷和處理決定;
3)負責索取供方產品的相關技術資料和證件。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六
文件編號:版號:
編
制:審。
核:批。
準:生效日期:
發放號:
修改號:
年
月受控狀態:
日日日日。
1.目的。
建立和保持對不合格的原輔料、包裝材料、退回及收回產品的有效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品的使用,確保公司產品質量符合質量要求。
2.范圍:適用于不合格的原輔料、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管理。3.責任:生產部、質控部、物流部。4.內容:
4.1不合格原輔料的管理4.1.1不合格原輔料的來源:
4.1.1.1進廠后經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
4.1.1.2在庫房貯存保管過程中由于養護不當或超過有效期不合格的原輔料。4.1.1.3生產剩余物料在生產過程中被污染,產生不合格物料。
4.1.2進入倉庫的原料、輔料、包材等,經檢驗判為不合格的,由qa質檢員貼上不合格證。將不合格的原輔材料轉入不合格區,置紅色狀態牌。
4.1.3不合格原輔料由物料所在部門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單》,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報質控部審核。
4.1.4不合格原輔料的處理方法:
4.1.4.1通報生產廠家,退回原供應商或換貨。
4.1.4.2降級使用:僅限于外包裝輕微不合格,經處理后不影響產品質量。4.1.4.3報廢銷毀。
4.1.4.3.1價值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由生產部和質控部負責人分別簽字,實施報廢處理。
4.1.4.3.2已報廢,并手續齊全的原輔料,由生產部采購員、質控部有關人員會同倉庫管理員協調。
4.1.4.3.3生產部負責對不合格品的銷毀工作并填寫銷毀記錄,質控部監督、審核。
4.2.1有以下情況的包裝材料一律不準投入生產使用:4.2.1.1經質控部檢測不合格的內包材料。4.2.1.2將品名、規格等項目印錯的標簽等。4.2.1.3在運輸途中已損壞或可能破損的。
4.2.2經檢驗不合格的包裝材料,由物流部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單》報質控部審核后執行。
4.2.3采購部門將不合格的情況向廠家通報。
4.3.1生產過程發現不合格半成品(中間產品)時,qa質檢員發放不合格證,將不合格品與合格品分開存放,分別掛置相應的狀態標志。
4.3.2生產部與質控部應組織對不合格半成品(中間產品)進行分析,查明原因。生產車間書面提出銷毀申請,質控部審批后,生產車間組織半成品(中間產品)的銷毀工作,并填寫銷毀記錄。qa部門進行監督、審核。
4.4.1質控部在成品檢驗中發現不合格時,qc人員填寫不合格報告單,通知相關部門隔離放置,掛置不合格標志。
4.4.2質控部與生產部組織對不合格成品進行分析,查明原因,生產車間書面提出銷毀申請,質控部審批后,生產車間組織成品的銷毀工作,并填寫銷毀記錄。qa部門進行監督、審核。
4.5.1退回及收回的產品經質控部檢驗不合格的,應做銷毀處理。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七
五、檢驗人員對不合格品評審有作出處置決定,由相關人員進行處置。收購原料時發現不合格,由供應方自行處置。
六、處理不合格成品和廢棄物時,需方必須在保證購買后不再用于加工食品原料的前提下,主要工業或畜禽之用,形成書面協議文件,否則焚燒,并留存往來票據(影像資料)。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八
為了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和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對原材料、外購件、外協加工件、半成品、成品交付后發生的不合格進行控制。
二、管理職責。
1、檢驗科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2、生產設備科負責對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
3、技術副總、檢驗科長和質檢員負責在各自范圍內,對不合格品作處理決定。
嚴重不合格:經檢驗判定的無法修復的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性能、主要功能、技術指標等的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局部不影響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的或可修復的不合格。
當質檢員或倉庫保管在檢驗或驗收時發現原材料、外購件不合格的,應。
鶴壁市太行通用振動機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匯編b/0采用挑揀、退貨等方式處理。
由檢驗科負責做好原材料、外購件不合格情況的記錄并保存。
當質檢員或倉庫保管發現半成品、組裝件、成品的不合格時應進行判定,對于質檢員能判定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負責按要求進行返工、返修,質檢員做好不合格情況的記錄。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質檢員應做好復檢記錄。
對于質檢員不能判定或無返工、返修價值的不合格品,質檢員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處置單》,交檢驗科長簽字確認,由質量否決人負責按照《質量否決制度》的規定決定處理方式。相關部門按所決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對已經確認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所屬車間必須進行隔離放置,并做好明顯的不合格標識,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
4、所有不滿足標準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不準轉入下道工序,整機不準對外銷售。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九
一、原材料入庫后,按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立牌標識。
二、固體原材料的使用應遵循先入先出,由外至內,由上至下的原則,以免材料過期,便于統計。
三、液體原材料的使用要做到每桶使用完后再開起下一桶。
四、每個產品生產結束后,應將未使用完的原材料放回原位置,拆開的原料應稱量標識,并封裝放回原位。
五、產出的半成品,未足包裝量的應稱重標識,放到指定位置。
六、已配好的原料因特殊原因不能生產,應將其裝袋封口,并。
稱重標識,表示內容:配方、重量、日期,并放在指定的位置立牌,作好記錄。
七、產出的不合格品應及時通知質檢部,破碎、稱重、裝袋、標識、立牌、記錄,等待處理。
八、每個班的回料應及時破碎使用完,因工藝問題不能使用完的應交代給下一個班,如果是最后一個班,應破碎、稱重、裝袋、標識、立牌、記錄。
九、未做到的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60元,依此類推。原材料責任人是配料,不合格品責任人是班長,立牌責任人是庫管。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的包裝不合格、外觀質量不合格、內在質量不合格。
(1)國家或省、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通知或質量公報中的不合格藥品。
(2)質量驗收、保管養護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外觀、包裝、標識不符,包裝污染、破碎及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并報質量管理員確認為不合格的。
(3)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4)符合藥品管理法中有關假、劣藥品定義的。
(5)生產廠商、供貨單位來函通知的不合格藥品。
3、不合格藥品一旦確認,即不能再銷售,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區,并做好“不合格藥品臺帳”記錄。
4、入庫驗收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交質量管理員,由質量管理員確認后,提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5、在儲存、養護或出庫時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立即掛黃牌暫停銷售,填寫“藥品質量復查通知單”交質量管理員復驗。復驗合格,摘除黃牌;不合格,將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區,填寫“藥品質量處理通知單”進行處理。
6、在門診陳列、檢查、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應停止銷售,立即下柜。
7、凡藥監局公告或發文通知不合格的藥品,以及抽查檢驗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區內,按要求上報。
8、各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均應及時報質量管理員,質量管理員每季度對不合格藥品進行匯總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制定處理和預防措施。
10、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1、目的: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購進不合格藥品和將不合格藥品銷售給顧客。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77條。
3、適用范圍:本店進貨驗收、陳列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藥品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檢查人員、藥品購進人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1《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假藥、劣藥。
5.1.4數量和規格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5.1.5包裝破損、被污染,影響銷售和使用的藥品。
5.1.6批號、有效期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5.3對藥品的內在質量有懷疑而不能確定其質量狀況時,應抽樣送某某藥品檢驗所檢驗。
5.3.1在藥品購進驗收時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在驗收記錄中說明,并報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核;經質量負責人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拒收。
5.3.2在養護檢查中,經質量負責人復核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將其存放在紅色標志的不合格品區,并通知將該批號藥品撤離柜臺,不得繼續銷售。
5.3.3對于售后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的藥品,由質量負責人依據顧客意見及具體情況協商處理。
5.3.4對于假藥、劣藥和出現嚴重質量事故的藥品,必須立即停止購進和銷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5.4不合格藥品的報損應按照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有關記錄保存三年。
5.5一般不合格藥品的銷毀經批準后應有質量負責人監督銷毀;假劣藥品應就地封存,并報送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理或備案。銷毀工作應有記錄,銷毀的地點應遠離水源、住宅等。銷毀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燒等方式。
5.7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目的':為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格控制不合格藥品,禁止和杜絕不合格品進入流通領域。
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局頒藥品標準等范圍:藥品經營的各個環節。
職責:儲運部和質管部對本制度的實施負主要責任。
內容: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質量(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外觀質量和包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藥品。
2.1驗收員在進貨驗收時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2.2藥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與國家藥品標準不符的。
2.3應標明有效期卻未標明有效期的、超過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2.4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藥品。
2.5被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包裝容器污染的藥品。
2.6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其它質量問題的藥品。
2.7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2.8企業質管部抽樣送檢確認不合格的藥品。
2.9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禁止銷售的藥品。
2.10向證照不全的單位或超越經營范圍的單位購進的藥品。
3.1倉庫要加強不合格品的管理,設立不合格品存放區,與合格品分別存放,并懸掛紅色標志,杜絕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3.2驗收環節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拒絕驗收入庫,將不合格品暫時封存于不合格品區懸掛紅色標志,并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反饋到質管部和采購部,質管部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退、換貨。
3.3養護員發現在庫藥品可能有質量問題時,應掛黃牌暫停發貨,同時填寫《藥品質量復檢通知單》交質管部,質管部一般在規定檢測期內復檢完畢,如不合格應填寫《藥品停售通知單》,交儲運、銷售等部門。倉庫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區存放,并掛上紅色不合格品標志。已停售的藥品經鑒定確認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時,根據《藥品解除停售通知單》,將藥品從不合格品區移至合格品區,并掛綠色合格標志。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一
第1.1條嚴格執行公司《原材料初檢規定》,對不合格原材料進行分別處置。
第1.2條材料班(磅房)須逐車核對隨車資料和送貨單,與約定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拒絕進場,并上報材料班長。
第1.3條對于目測就不合格且供貨商對目測結果無異議的原材料,應堅決退貨,并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第1.4條當供需雙方對目測結果有異議時,應當即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快速試驗,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試驗結果作為最終判定結果。
第1.5條當對材料有懷疑、目測無把握時,應及時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快速試驗,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試驗結果決定是否退貨。
第1.6條材料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場原材料按批量隨機取樣,將樣品送試驗室進行檢測。如檢測不符合標準要求,試驗室應將檢測結果反饋給材料班,由材料班進行記錄,并報告技術經理,采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進入生產環節。
第1.7條當巡場發現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場有混料時,應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狀況,決定是否清運出場或降級使用。對于降級使用的材料應分開堆放,在保證混凝土強度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許使用在強度等級不大于c15非結構混凝土中,并雙倍留置相應的驗證試件。
第2.1條出廠質檢發現混凝土和易性不滿足出站要求時,應立即阻止該車混凝土出廠,并通知質檢班長或試驗室主任,采取合理措施進行調整,在保證該車混凝土強度和和易性均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的情況下再放行出場,并留置相應的調整記錄和驗證試件。
第2.2條到工地后,因離析或違規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應作廢品處理(制作地磚或經沖洗后分離提取砂石)。
第2.3條對于因工地多要或準備不充分而導致的退灰,應及時進行處理:出場2h以內,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強度等級使用;出場2-4h內,如通過摻加適量外加劑能夠滿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強度等級使用;出場4h-6h內,只能用于主體以外低強度部等級部位,如墊層等。出廠超過6h或已過初凝,作廢品處理。對于有抗凍、抗滲要求的混凝土在出場4h以內,降低1-2強度等級作普通混凝土使用,并不得用于有抗凍、抗滲要求的部位。
第2.4條對退回混凝土的處理及調整應有技術依據,調整人員要經過技術經理授權并填寫剩退灰調整記錄,調整使用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超過原設計強度等級,并應至少留置一組混凝土驗證試件。調整人員應根據退回混凝土的實際質量狀況采取適宜的調整方案,應確保調整后的混凝土質量。
第2.5條單位工程混凝土出廠檢驗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由各分公司技術班組參加,提出調查處理報告和技術改進措施,經技術質量部批準后交分公司執行。
第2.6條如甲方工程混凝土試件強度不合格時,應由技術經理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并立即執行公司文件《預拌混凝土技術管理規定》中有關“質量事故的報告和處理”程序。
第3.1條發生—般質量事故(預計經濟損失小于或等于10000元)時,由技術質量部會同各公司技術部門處理并報總工程師,事故報告存檔備查。
第3.2條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時,分公司技術經理必須在三小時內報告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在調查的基礎上,召集質量事故專題會議,對事故進行深入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及責任者,責成責任部門認真總結事故教訓,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提出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改進措施,并將事故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
第3.3條質量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事故發現及發生的時間、地點、有關人員姓名。
b.事故情況、特征的概述。
c.事故損失及原因分析。
d.事故責任分析及責任者。
第3.4條重大質量事故的全部材料,匯總后作為產品質量檔案歸檔保存。
每周匯總、按月分析不合格品出現的原因以及相應的改進措施,不斷完善公司的管理體系,以確保“進廠原材料100%合格”、“出廠混凝土100%合格”的質量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二
在不合格品管理中,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不查清不合格的原因不放過。因為不查**因,就無法進行預防和糾正,不能防止再現或重復發生。
2、不查清責任者不放過。這樣做,不只是為了懲罰,而主要是為了預防,提醒責任者提高全面素質,改善工作方法和態度,以保證產品質量。
3、不落實改進的措施不放過。不管是查清不合格的原因,還是查清責任者,其目的都是為了落實改進的措施。不放過原則,是質量檢驗工作中的重要指導思想,堅持這種指導思想,才能真正發揮檢驗工作的把關和預防的職能。
檢驗管理工作中有兩種判別職能:
1、符合性判別。
符合性判別是指判別生產出來的產品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即是否合格,這種判別的職能是由檢驗員或檢驗部門來承擔。
2、適用性判別。
適用性和符合性有密切聯系,但不能等同。符合性是相對于質量技術標準來說的,具有比較的性質;而適用性是指適合用戶要求而言的,一般說,兩者是統一的,但也不盡然。
人們可能有過這樣的經驗,一個完全合格的產品,用起來不一定好用,甚至完全不適用;反之,有的產品,檢驗指標雖不完全合格,但用起來卻能使人滿意。可能是由于用戶的需求不同,也可能是技術標準的制定本身就不合理,或者有過剩質量。所以不合格品下一定等同于廢品,它可以判為返修后再用,或者直接回用。這類判別稱為適用性判別。由于這類判別是一件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識和要求,因此檢驗部門難于勝任,而應由不合格品審理委員會來審理決定,重要產品應有嚴格的審查程序和制度。
報廢,對于不能使用如影響人身財產安全或經濟上產生嚴重損失的不合格品,應予報廢處理。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三
產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購、外協件均稱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據其缺陷情況,對產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質量特性分為三類:
1、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2、經返修或不經返修作讓步接受。
3、降級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報廢。
經檢驗確認為不合格品,檢驗人員應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標識,并同時開出一式五聯的不合格品通知單;不合格品通知單應以單個零件或單個產品為單位填寫,以便統計和處理,不得以缺陷內容為單位填寫,亦不得將若干相同零件或產品合填一份。缺陷內容應詳細和如實的填寫。
經研究所研究簽署“報廢'、“讓步'、或“返工'意見,交生產、質保部門會簽;如無異議即按“報廢'、“讓步'、或“返工'規定辦理。對于批量較大、大型關鍵零件或各部門有爭議意見,若有需要報請總經理仲裁。
2、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原則上24小時內由分廠送廢品庫。對于由于內部材質缺陷報廢的作廢料處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為廢品但其尺寸規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車間庫分類保管以便改制。
3、讓步按受:凡被簽批為讓步的.,檢查員應在零件上作好讓步標識,并簽字轉入下道工序或入庫。
4、返修或返工:凡簽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車間返修或返工。
1、操應負責任:
首件檢驗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檢時已被檢驗人員發現告訴者。
首件不交檢驗或不按工藝規程及要求進行而造成的廢品。
操明知不合格而弄虛作假、不論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負責,并由所在車間追究處理。
2、檢驗人員應負責任:
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檢驗員錯檢,認為不合格,操作員將其錯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
加工零件在入庫時或裝配時發現零件尺寸不合格。
受到檢驗設備的限制,操作員無法測試,只得檢驗儀器測量,而檢驗員又錯測造成不合格。
由于通用量具計量錯誤造成的不合格。
3、工檢雙方責任:
首件不合格,檢驗時及巡回檢查時(特別是關鍵件的巡回檢查)都未發現,造成零件不合格(檢驗員負主要責任)。
加工過程中,后道工序發現前道工序不合格(檢驗員負主要責任)。
由于圖紙、工藝、計劃調度差錯造成的成批不合格由相應人員負責。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四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超市。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五
一、實驗室及全體員工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公正檢測獲得準確數據,當樣品所檢結果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要求時,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
二、當樣品所檢項目結果達不到標準要求時,應慎重對待。首先應再次檢查樣品及狀態是否正常,其次檢查試驗方法引用是否正確?儀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試驗過程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確認正確無誤后上報實驗室負責人。
三、實驗室負責人在接到樣品所檢結果不符合匯報后,在樣品能夠滿足試驗檢測的情況下,應及時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進行復檢。當復檢結果仍為不符合時,應在不合格項目臺帳上登記、出具檢測報告。以書面形式通知委托單位,要求相關單位按不合格品處理,并跟蹤處理結果,做好不合格處理的見證和記錄,必要時附上相關的影像資料,相關參與處理和處理見證人員簽名留檔保存。
四、檢測結果不合格報告應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帳。不合格項目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委托單位、工程名稱、試樣名稱、不合格項目、報告編號、送檢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通知時間、經辦人。
五、每年不合格項目臺帳應按文件管理程序規定歸檔保存。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六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南恒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注射用輔酶a、南京制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順鉑注射液、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吉林白山正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出現通告,要求將這些批次的產品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
經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南恒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注射用輔酶a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5140203、15140601、15140609和15140610,不合格項目為效價測定;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南京制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順鉑注射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0312、20150313和20150411,不合格項目為可見異物;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1、141101和150103,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標示為吉林白山正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0503、1202和20141203,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七
對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響,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損失。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驗收、產品生產過程和使用現場不合格品及成品檢驗不合格的控制。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評審職責本公司授權檢驗人員負責本廠內不合格品的評審現場不合格品的評審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員負責。
3.3處置職責檢驗人員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置決定。若不能處置,則上報品管科處置生產人員根據處置決定及時進行處理。
4.1.1原料檢驗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收購檢驗人員根據合同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和補充要求作出評審,做好記錄,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購。
4.1.3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產技術人員根據標準作出評審,做好質量記錄,并通知質管科。
4.1.4對標有本廠標識的成品進行調查、評審、記錄,并寫出書面報告交供銷科。
4.2標識、隔離。
4.2.1原料收購檢驗時發現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儲存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倉庫保管員作出如下標識:不合格品應設立紅色標志另行隔離堆放。
4.2.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該崗位人員根據技術規程規定作出相應標識,有條件時,應與合格品隔離。
4.2.4不合格品的隔離方法。對不合格品要有明顯的標記,存放在工廠指定的隔離區,避免與合格品混淆或被誤用,并要有相應的隔離記錄。
4.2.5不貼合規定檢驗標準的產品,不允許包裝入庫。
4.3處置。
4.3.1檢驗人員對不合格品評審有作來源置決定,由相關人員進行處置。若有爭議,則由品管部負責人仲裁。
4.3.2收購原料時發現不合格,由供應方自行處置。
4.3.3生產過程中,結于標準允許返工的不合格品,生產人員應按相應標準和技術規程的操作工藝,予以返工,并經檢驗員重新驗證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對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經返工仍不合格的產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標識。
4.3.5原料/成品儲存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品,由倉管人員進行處置。
4.3.6已經外銷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員和客戶協商處理辦法,做好記錄,并寫成書面報告交供銷科。
4.3.7對于制度制定不合理、執行狀況不好或有差錯等工作不合格,對此類不合格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質量負責部門根據數據分析發現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嚴重程度,確定實施糾正和糾正措施。
5.1糾正措施,采取糾正措施的時機:
5.2產品實現過程中出現質量不合格品并重復發生。
5.3走訪或與顧客座談,結果對產品質量不滿意,并有具體事例比較嚴重時。
5.4收到反饋的質量不合格的記錄。
5.5顧客的投訴或顧客對同類問題連續提出抱怨。
5.6供方的產品或服務出現嚴重不合格。
5.7內審和外審發現的不貼合項;管理評審中發現的不貼合項。
5.8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不貼合法律、法規要求時。
5.9質量負責部門負責對數據分析發現的不合格進行評審,確定是否需要采取糾正措施。
5.10職責部門負責人對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并確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糾正措施。
5.11經理組織項目質量負責部門對職責部門提出的糾正措施進行評價并確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職責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評價后的糾正措施。
5.13經理組織項目質量負責部門對職責部門實施的糾正措施效果進行驗證。
5.14經理負責將糾正措施實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門進行評審。
5.15質量負責部門持續記錄。
6.1各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品,執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戶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時,務必經供需雙方商定,并構成書面理解文件,需要時右供銷科向客戶說明狀況,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標識和記錄。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八
對服務過程與采購物資進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務的發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
適用于服務過程及采購物資的不合格項控制。
3.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服務過程中不合格項的識別、控制和糾正。
3.2管理部負責采購物資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蹤整改情況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品質部負責不合格服務項的識別、跟蹤整改情況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
4.1.1各部門在服務過程中檢查出不合格項時,按公司規定填寫《服務過程檢驗單》,品質部填寫《品質部抽檢單》。
4.1.2對出現的不合格項,由檢查人員進行評審并作出處置;情節嚴重時,報部門負責人評審和處置。處置方式為:返工或糾正(對不可能進行復檢的)。
4.2.1標識:業主在《維修任務單》上簽署的不滿意見或物業服務中心回訪后簽署的不合格標識。
4.2.2處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再次回訪業主。
4.3.1當倉庫管理員檢測到采購物品不合格時,直接通知采購員與供方聯系退、換貨。
4.3.2.1倉庫專員每月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填寫《倉庫盤點表》,由管理部負責審核。
4.3.2.2倉庫專員將《倉庫盤點表》交管理部,對在盤點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處理。處理方案:經處理后使用、降級使用、報廢。
4.3.3維修、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維修、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物業服務中心維修人員應在《物資質量使用情況反饋單》上記錄并退回倉庫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換為合格品。
4.4各相關部門對不合格產品/服務進行評審后應填寫《物資質量使用情況反饋單》。
4.5返工返修后的產品/服務應經復驗合格或回訪業主取得滿意。
4.6本公司采購產品的不合格只允許退換,服務過程的不合格只允許返工、糾正,均不允許讓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產生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規定執行。
5.1《相關記錄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1《服務過程檢驗單》jw/jl-8.3-1-001。
6.2《業主投訴處置單》jw/jl-7.2-002。
6.3《倉庫盤點表》jw/jl-7.4-006。
6.4《客戶投訴記錄表》jw/jl-7.2-003。
6.5《客戶投訴匯總及處理情況表》jw/jl-7.2-004。
6.6《物資質量使用情況反饋單》jw/jl-7.4-005。
6.7《品質部抽檢單》jw/jl-5.4.5-003。
不合格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九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膽川貝液、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跌打活血散和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蛇膽川貝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0402a、141004b、141206b和150301a,不合格項目為鑒別。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跌打活血散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6140702、16141001和16141002,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3、141004和141209,不合格項目為性狀。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要求企業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產品等措施。
三、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同品種多批次產品不合格,反映該3家企業在生產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查處;并責令上述企業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整改,查清原因并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20xx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