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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一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發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并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后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后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閑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衛生。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導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置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忠于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并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并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并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脫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為:
地面:小型車位xxxx元/月,貨車xxxx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xxxx元/小時,兩小時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并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采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采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二
為加強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辦公大樓停車場分為地上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兩部分,屬于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總經理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地下停車場為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專用停車場,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駛入。
第五條。
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停放,停放地點僅限地上停車場。
第六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七條。
地下停車場車位停滿時,駕駛人員應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將車輛停放在地面停車場。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僅限停放小汽車或小型客貨車,其余中大型車輛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車場,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
第九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限。
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占道停車。
第十條。
車輛停妥后,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十一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后,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車輛駕駛員個人或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六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七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占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條。
股份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車輛保管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三
為全面貫徹全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精神,落實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和進一步鞏固提高我縣“全國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形象,實現“雙城”提質,推進城市功能不斷提升,達到城區“好停車、不堵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如下:
以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精神為指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停車便利化”為目標,探索適應城市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停車管理新模式,解決廣大市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智慧化,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創優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進一步整合城市資源采用市場化運作,授權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創新經營城市理念,實現停車泊位智慧化管理,規范化有序停放。停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停車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停車設施建設配套完備,基本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設施增加協調發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適當、靈活方便的城市停車供應服務管理體系;打造立體的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管理監管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讓市民通過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車泊位,實現我縣停車泊位管理“一張藍圖一目了然,一個網絡便于查找,一支隊伍科學管理”的目標。
1.堅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車難”問題,事關全體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眾呼聲為第一信號、群眾利益為第一追求、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發揚敢闖敢試、負重拼搏、和衷共濟、決戰決勝的精神,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硬舉措、最優服務,拓展停車資源,規范停車管理,降低停車收費,努力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牢固樹立停車場和停車設施是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不與民爭利,不以停車收費謀利。
2.堅持“四管齊下”。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堅持完善規劃、加快建設、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四管齊下”。把靜態交通規劃和動態交通規劃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靜態交通發展規劃;像重視道路建設一樣重視停車場建設,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做到不欠新帳,逐步償還老帳;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收費辦法,釋放停車資源,推進停車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實現有限停車資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做到依法停車、文明停車。
3.堅持疏堵結合。破解“停車難”問題,既要“開前門”,疏導停車壓力,又要“堵后門”,管住“亂停車”,努力做到該劃的停車泊位“一個不能少”、違法占道停車“一個不能多”。堅持新建和挖潛并舉,在不影響動態交通的前提下,通過在部分時段、部分地段劃定停車泊位等辦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車泊位,讓有車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時,加大依法管理、嚴格管理力度,堅決管住“亂收費、亂停車”。
4.堅持路權兼顧。破解“停車難”問題,不僅要解決機動車的停車問題,而且要切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優先,妥善處理無車族與有車族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優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間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通過統籌兼顧,使不同群體相互理解、和諧共處。
5.堅持投資多元。破解“停車難”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把機動車停車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來對待,每年安排足夠的資金用于停車設施建設;同時要以科學的規劃、優惠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民資、外資共同參與停車場的開發、建設、經營,扶持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道路,通過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
6.堅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發揮民主的作用,通過發揚民主來改善民生。積極探索建立黨政、媒體、市民“三位一體”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堅持服從多數、關注少數,真正做到破解“停車難”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讓人民檢驗。
縣城控規區蓮塘、八一(蓮塘片區)、東新、銀三角、金湖、銀湖、八月湖等區域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不含居民區)。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批縣城控規區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公開招標。
2.縣發改委審批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的立項,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并核發泊位停車收費許可證。
3.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督促社區、物業小區啟用地下停車庫、規范封閉式小區地面停車泊位管理。
4.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實行“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按各自職責進行監管,中標企業依法依規運營”的運作模式。商業網點前的停車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車泊位不得從事其它經營性商業活動或轉包。
5.縣城管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配合,全面梳理現有規劃機動車泊位并取締控規區內的私劃侵占公共場地停車泊位。
6.縣公安交管大隊牽頭,縣城管局配合,根據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制訂《南昌縣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定》。
7.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科學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公共區域內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商業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的情況下,劃定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道路倆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8.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商務局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商業網點前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
9.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執法,對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違規占用公交車停車區、機動車亂停放、占用多個停車泊位、惡意侵占公共資源、占用人行道路等違規停放圈占,對惡意逃費的機動車主由公安交管大隊進行依法處罰。
10.縣“五車辦”負責對亂停亂放的摩的、拐的等進行整治。
11.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負責對泊位設置進行認定,對在泊位外停放的機動車輛依法處理。
12.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配合對全縣交通狀況,商業網點停車場、各小區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接資源共享,以便市民通過網絡查找停車泊位信息,合理規劃行車線路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造成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13.由中標企業負責對確定的泊位統一施劃標線編號,設置相關停放標志、標識牌等,費用由中標企業承擔。
14.縣大數據局負責對平臺技術的審核及數據接口的對接。
15.縣城管局負責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共享單車依法進行整治。
16.縣電視臺負責對我縣智慧便民停車泊位運營、收費、服務、監督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規范停車。
17.縣供電公司負責解決停車泊位設備等相關用電問題。
18.屬地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牽頭,縣城管局、縣住建局(房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小區現有的建筑,協同物業充分利用內外空間,合理劃定停車泊位,房管、消防、物業等部門共同做好小區內車輛管理,堅決杜絕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現象。
19.相關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對停車泊位市場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傳、配合、支持。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縣城控規區內停車泊位市場化特許經營。
(一)高度重視,合力推進。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上形成共識,行動上形成合力,實行全縣一盤棋,共同發力,各負其職,切實把我縣智慧化停車泊位市場化經營管理作為我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的一件大事來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貫徹落實,形成亮點。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市場化運營管理是一項便民工程,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要按照分工抓落實,緊密協調出成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力爭把好事辦好辦實,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點,讓路更通暢,市民更方便。
(三)常態管理,持續推進。各管理部門要加大協同力度,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鞏固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不斷鞏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車泊位的運營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城管局長涂艷彬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城管局,具體負責全縣控規區機動車停車泊位規范管理、統一收歸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四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卷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占私家車位;對于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志,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于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采用不同顏色印制,便于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注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盡量避免事后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志、禁鳴標識、限速標志、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并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于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盡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并好事件報告。
10、對于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月保、臨保、ic卡辦理。
停車場的出入口勻使用ic卡智能系統。有月保車輛需求的業主/租戶首先到服務中心填寫月保車輛申請,按收費標準交納月保費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按技術要求將ic卡一卡通輸入停車場月保通行指令,此時業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務。若到月底未重新辦理月保交費,ic卡一卡通將終止停車場通行服務。
臨保車輛是用入停車場自動取卡,出車場時讀卡交費。車輛臨保的業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務。其他外來人員使用的臨時停車ic卡不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的功能。凡業主的大堂門ic卡皆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之功能。
三、負一層管理建議。
負一層為住宅、商業公寓合用之地,按發展場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負一層將按照住宅109個車位,商業、公寓100個車位的'劃分明確區域,設置明確的行駛、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線共享其路,并在負一層車場管理人員的配置上比負二層多設一人。
停車場將定期開啟風機換氣,保證空氣流通。每日清潔人員將對車場實施保潔作業,定期對地面進行沖洗、管網實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過程中將隨時注意地面衛生情況,并對大件垃圾立刻實施清理。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用,我公司將按照行業規定對每一月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00元,對每一臨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50元,空置車位另行商定。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費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停車場設備、設施的養護維修,停車場用水、用電費用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費用。
七、停車場標識:市場各區域豎立停車場標識。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保障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和停車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經營和管理活動以及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經營、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機動車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公共停車場是指主要供社會車輛停放的場所;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供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或者危險化學品運輸等專用車輛停放的場所;臨時停車場是指利用閑置空地臨時停車的場所。
道路停車泊位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施劃,并規定一定使用時間,占用道路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第四條機動車停車場及道路停車泊位的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的原則。
第五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管理工作。
市建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管理工作。
市公安機關負責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管理。
土地、工商、稅務、物價、市容園林、道路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有專用停車場和停車條件的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場地。
鼓勵和推廣應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機動車停車場。
第七條公共停車場的設置應當符合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
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并根據本市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由市公安機關組織編制,經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平衡,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第八條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確定的停車場用地,其土地供應方式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新建項目配套建設停車場的,其土地供應方式按照新建項目的土地用途確定。
(二)已建項目需要擴建停車場的,其土地供應方式不變。
(三)利用地下空間單獨新建停車場的,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土地用途為道路廣場用地,核發地下土地使用證。申請有償使用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四)利用地上空間單獨新建停車場的,采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前款第(一)、(二)項規定的建設項目,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的停車場,其建筑面積不計入批準的項目建設規模,不收取土地出讓金。
第九條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的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
新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按照《天津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以及相關機動車停車場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配建停車場。不按照《天津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或者不符合相關機動車停車場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配建停車場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予審批。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及時改建或者擴建。
與主體工程同步配建、改建或者擴建的機動車停車場,應當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修建地下停車場應當兼顧人民防空的需要。
市建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結合本市機動車發展情況,及時編制或修訂本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的相關規范和標準。
第十條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確因場地等條件所限,難以配建、增建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泊位的,經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所缺停車泊位的數量情況繳納易地建設停車場費用。建設單位不繳納易地建設停車場費用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所缺每一停車泊位需繳納的易地建設停車場費用,由市規劃、建設交通、物價、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全市統一的標準。
易地建設停車場費用由市建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收取,上繳市財政,專項用于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第十一條設置臨時停車場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相應的技術規范,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遇有重大活動,公共停車場不能滿足社會停車需求時,專用停車場應當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條件下,向社會開放。
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專用停車場不得存放社會車輛。
第十二條在城市道路范圍內,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征求市容園林、道路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后可以施劃道路停車泊位,并規定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應當明示。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停車泊位應當嚴格實行總量控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市容園林、道路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道路停車泊位狀況每年評估一次,根據城市發展狀況,適時增減道路停車泊位,并向社會公開。
施劃新的道路停車泊位,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市容園林、道路行政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或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十三條寬度不足15米或單向通行的城市車行道路,不得雙側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下列區域或者路段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二)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已建成的公共停車場服務半徑300米以內;
(五)鐵路沿線兩側32米內;
(六)城市快速路、市區主干路以及其他交通流量大的市區道路;
(七)雙向通行寬度不足9米或者單向通行寬度不足8米的城市車行道路;
(八)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第十四條已建成的機動車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施劃或撤除道路停車泊位,不得在停車泊位內設置障礙阻止停車。
第十五條居住區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停車泊位、停車庫,應當滿足本居住區內業主的停車需求,不得閑置。
公共建筑、商業街區配建的公共停車場應當全天向社會開放。
第十六條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客流量較大的機場、車站、港口、商業街區、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劃定客運出租汽車候客停靠區域,向全行業開放,供客運出租汽車免費停靠候客。在有條件的道路上劃定客運出租汽車臨時停靠點。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客運出租汽車在候客停靠區域內停靠,不得向停靠的客運出租汽車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七條道路停車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應當通過經營權招標或者拍賣確定經營者。招標或者拍賣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收入全額上繳市財政,專項用于公共停車場的建設、道路停車泊位占用道路的日常維護和修繕,不得挪作他用。
其他單位和個人投資的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可以由投資者經營,也可以通過委托、租賃、招標等形式確定經營者。
第十八條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并在所在地稅務部門申請領取停車場專用發票后,方可進行經營。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在辦理上述規定的手續后10日內,應當持有關材料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經營者變更登記事項或者解散的,應當按規定向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注銷登記手續,并自變更、注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同時向社會公告。
第十九條投入使用的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應當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停車庫(場)安全管理系統技術要求》(ga/t761-2015)國家標準。
第二十條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統一的機動車停車場標志牌、管理亭,公布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
(二)制定停放車輛、安全防范、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備的照明、計時收費設備,保證停車設施正常運行;
(四)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
(五)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價格收費,使用專用發票;
(六)工作人員佩戴服務牌證;
(七)不得在機動車停車場內從事影響車輛安全停放的經營活動;
(八)停車場達到環境衛生質量標準,管理亭周邊不得亂堆亂放,保證干凈整潔。
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當遵守前款第(一)、(五)、(六)、(七)項規定,并配備必要的照明設施;采用電子儀表收費方法的,應當在醒目位置明示電子儀表收費設施的使用說明,確保設施整潔、完好;不得擅自擴大占路面積。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在指定停車泊位停車,關閉電路,做好駐車制動,鎖好車門;
(二)不得損壞停車設施、設備;
(三)不得裝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四)按規定繳納停車費用;
(五)不得在場內吸煙、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停車場工作人員未按規定的標準收費、未佩帶服務牌證、不使用專用發票的,停放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可以拒付停車費。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應當區別不同區域、不同停車時間,并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于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于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確定停車收費標準。停車收費標準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研究制定。
第二十三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擅自設置臨時停車場的,責令限期改正。未從事經營活動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在經營活動中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二)擅自施劃或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者在道路停車泊位內設置障礙阻止停車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一泊位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居住區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停車泊位、停車庫閑置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對每一閑置泊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
(四)公共建筑、商業街區配建的公共停車場未全天向社會開放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五)投入使用的機動車停車場不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停車庫(場)安全管理系統技術要求》國家標準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六)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六)、(七)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道路停車泊位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已建成的機動車停車場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不繳納易地建設停車場費用的,由市建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
第二十六條對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實施管理的相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機關或監察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六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醫院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1、隨著醫院的快速發展,就診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醫務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院內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內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院內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就醫環境和院內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診人員車輛、住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1、對院內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將醫院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醫院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醫院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七
航空路等八個停車場均由xxxxxxx運營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管理,采取無人值守方式營運。具體情況如下: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2月15日,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于制定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的定價申請。
(二)停車場現場探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對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志和標線;
3.配有巡檢人員定期巡檢;
4.計費設施已安裝到位;
5.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范、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于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以上停車場符合上述規定,應納入政府定價。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等相關規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差別化停車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停車設施等級、服務條件、供求關系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區分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擬定以下收費方案。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0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8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40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20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500元。
(4)停車30分鐘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2.鉆石大道停車場、鉆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5元,4—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15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7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35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15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00元。
(4)停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二)優惠減免政策。
1.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收停車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超時停車,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殘疾人專用通行證駕駛殘疾人本人專用車輛,免收停車費。
4.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一)風險評估情況。一是停車服務車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務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會效益提升;二是優惠幅度更大。全省執行30分鐘免費停車,對新能源汽車,多數規定2小時免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停車超過4小時,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綜合評估,本方案無風險。
(二)執行時間。擬定標準于印發之日起執行。
(三)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xx年7月25日。
(一)郵寄:。
(二)聯系人:。
(三)郵箱:。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八
三、車場收銀員工作細則。
四、車場員工配備及其他。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九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并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范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污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十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紀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作風建設的十六條舉措的通知》(豫紀發〔20xx〕6號)、河南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號)任務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對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如下: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停車管理領域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從人民群眾最現實的利益出發,把做好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確保實際成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群眾關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準,認真梳理排查,澄清問題底數,建立整改臺賬,逐項整改落實,回應群眾關切。
(三)強化責任擔當。對存在問題主動擔責、不回避推諉,整改問題認真徹底、不敷衍塞責。主動檢視和查找組織管理、職責履行方面的問題不足。
(四)堅持標本兼治。克服“就事論事”、“就地論地”思想,堅持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深入剖析問題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注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和市紀委《關于開展全市停車收費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私用公共資源謀私貪腐問題,特別是以開展停車收費行業專項整治為重點,深入開展公共資源管理領域小微權力整治,督促推動行業加強監管、堵塞漏洞,促進公共資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內容要求,結合全縣停車場運行管理工作實際,重點圍繞以下任務開展整治。
(一)全面開展普查。根據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屬地負責、行業主管負責、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底數清、情況明”、“一張圖、一本賬”的總要求,全面摸清所轄區域城區內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的數量底數,為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推動城市內部挖潛增效、停車資源共享,停車場運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二)抓好問題排查。結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問題停車場排查工作。重點圍繞:
(1)政府資源的公共經營性停車場是否收支兩條線;
(2)是否存在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問題和亂收費、強制收費的“黑停車場”問題;
(3)是否通過合法合規程序取得運營收費資格;
(4)收費停車場是否在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并按公示價格收費;
(5)是否存在收費后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問題;
(6)收費人員是否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等,全面摸清問題停車場情況。
2、涉及停車收費領域腐敗和作風十個方面的問題:
(3)停車收費經營單位(個人)私設、隱瞞停車位,篡改收費賬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車費問題:
(9)社會停車場擠占公共資源、劃地為王亂收費、強收費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10)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扣車輛產生的停車費用,仍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或者變相承擔,加重群眾負擔,借機謀取私利等問題。
(三)深入集中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及相關問題,要認真梳理歸類,逐個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逐項抓好整改。
屬于各單位主管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存在的問題,由各單位組織進行整治。
(四)暢通投訴渠道。各單位各部門要暢通停車場運行管理問題投訴舉報受理渠道,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公示投訴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等。要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辦理工作,對群眾政策咨詢要耐心解答,對投訴舉報要及時登記受理、限時處置辦理,辦理結果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健全停車場運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長效制度機制,規范停車場運行管理。
(一)動員部署(8月1日前)。各單位認真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明確整治任務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細化整改措施,開展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務要求,全面開展普查和問題停車場排查,全面摸清城區和單位停車場數量底數和問題停車場情況。
各單位按時完成各項報表排查統計表格后,進行內容審核后(不得缺項、漏項),加蓋單位公章,報紙質表格一式三份,同時報電子文檔(excel格式)。于8月12日之前報送至縣政府辦公室(蔡生生)進行統一匯總審核,加蓋公章報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專項整治方案,實行項目化推進,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強化督促指導,確保排查問題件件整改落實。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整治工作,結合各地各部門工作實際,統籌做好專項整治:
1、發改委負責價格指導和監督工作。
2、財政局負責政府資源的公共經營性停車場經營性收入的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工作。
3、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亂收費、強制收費的執法管理,監督檢查和規范收費停車場在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并按公示價格收費。
4、稅務部門負責查處停車場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違反稅務管理規定的行為。
5、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和打擊經營性停車場強買強賣、涉惡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
6、住建部門負責完善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向各級停車場主管部門進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門負責查處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鎖、石墩、柵欄等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的行為。
8、交通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在城區建設管理的停車場進行排查和整治。
(四)總結評估(11月5日前)。對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評估。建立完善停車場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機制。做好工作總結,上報經驗做法。單位整治工作總結報告于11月5日前報縣城管局,由縣城管局進行匯總總結上報縣政府。
(一)加強組織領導。城市停車收費行業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當前社會民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列為《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作風建設的十六條舉措》的重要內容和督導重點。各單位務必要深化思想認識,堅決克服單純任務和業務思想,切實把專項整治列入黨組議事日程和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落實。這次專項整治時間緊、任務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具體、數據量大,要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協調,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縣紀委監委加強對各單位的督導檢查,及時幫助解決問題,對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時通報。
(三)強化執紀問責。各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對照整改方案和任務要求,卡緊時間節點,逐項抓好落實。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對排查發現的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問題,要以公函形式交辦處理,不得以問題不在本部門職責范圍為借口,遲滯問題整改。對整治工作不實、不細、進展遲緩、普查不準確、臺賬數據上報不及時等問題要全市通報批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推動不力、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十一
1、辦公樓停車場為辦公樓的附屬場所,由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停車場車輛只準停放公司所屬的辦公車輛、客戶車輛及內部員工車輛,未經同意的外部車輛及客車、貨車嚴禁停放。
3、停車場內標有專用字樣及班車字樣的停車位為專有車位,其它車輛一律嚴禁停放。
4、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按標線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車,隨意擺放。
5、停車場優先停放公司所屬車輛,除專用停車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則,在停車位飽和情況下,有車員工請自行解決停車問題,無車位車輛禁止在公司院內除停車位標線以外地方停車。
6、車輛停妥后,車輛駕駛員應拉緊手剎,熄火后關緊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7、除公所屬車輛外,其他車輛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車輛維修、加油、清洗。
8、辦公樓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對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辦公室將每日對停車場內的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停放車輛進行登記并告知,對停在車輛標線以外的車輛將勸其離場,對于超過二次違反規定者,第三次違反規定者處以xx元罰款,第四次違反規定處以xx元罰款,以此類推。
10、對于一個月內多次經提醒,屢教不改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將視情節嚴重處以相關處分。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十二
停車場與住宅相通的防火門,主要為業主進出自家住宅使用,另外,火災時作為第二疏散口,為共有部分。根據停車場總平面圖及住宅地下室建筑平面圖,該防火門是在住宅主體結構范圍,不在停車場所有權范圍,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停車場設計配置的`滅火器為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專用的自來水管線及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采暖系統中屬于停車場范圍的管線及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熱空氣幕、暖風機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范圍內的攝像機及線路歸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十三
為全面貫徹落實《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xx〕第1號),進一步理順停車場管理體制,提高停車場使用效率,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進一步規范全市停車場管理,實現“辦證經營”、備案管理;現有經營性停車場全部進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駁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盤活存量資源,實現車位應用盡用、充分利用;不斷改善停車環境,打造破解“停車難”的隴南模式,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堅持以民為本、利民惠民的原則,創新機制、強化措施,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優服務,拓展地上地下停車資源,盡可能實現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所有的經營性停車場,包括市政府國有企業統一建設運營的公共區域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收費經營的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
4.建筑配建停車場必須具有由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
5.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以上手續后,申請向縣區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經材料審核和現場查勘合格后,予以備案,發放《隴南市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登記證》,登記證編號按照行政區劃代碼+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
備案所需材料:
(1)經營服務單位基本信息(包含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消防合格證明、收費依據等相關材料);。
(3)符合規定的停車設施、設備清單;。
(4)經營、服務、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服務行為。
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強化停車經營者自律經營,加強停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停車經營服務單位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經營服務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
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應當在滿足工作人員或本小區業主停放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或與周邊有停車需求的車輛所有人約定車輛錯時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采用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行聯網管理;智慧停車平臺為進行信息接駁的機動車停車場優先提供停車信息、交通狀況信息、智能化停車誘導等服務。對經營性停車場未按照有關規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的,根據《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可以自行負責管理運營,也可委托市屬國有企業實現智能化運營。
(五)實行誠信檔案制度。
加強監管檢查,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停車場經營者和惡意逃費的駕駛人通過“信用中國”平臺,客觀評定誠信等級、依法使用誠信檔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管理工作機制,促進停車場經營服務水平提升,規范停車場及其經營主體行為,培育優質的經營服務單位,保障良好的經營服務秩序。
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包含市屬國有企業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未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不得變更規劃確定的停車位,不得改變公共停車場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規范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秩序的管理,確保消防車道的暢通。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公共停車場以及收費經營的專用停車場未備案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書面通知進行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對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設置的臨時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泊位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收費泊位因政府舉行重大活動或市政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對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時間及數量予以核實;協調處理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問題。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有妨害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依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罰款的處罰。未備案登記的,書面通知到轄區公安交警部門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建立由市政府整體統籌、市級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分工,規范停車場管理及相關服務,提升停車場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車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研究,協調解決停車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監管,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停車收費發票(電子發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城市交通運行狀況、停車泊位供求狀況,適時調整完善我市停車收費政策。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道路內側停車泊位的設置;負責對各類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公園、綠地、濕地等場所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將停車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車平臺。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設置影響市容的停車位行為和公共區域停車場內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十四
為切實提高水利服務水平,泰山區水利局找準癥結、高位推動,做到企業有期盼,部門有所為,通過四個提升,全力打造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
提升工作作風,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區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務水平,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熱愛水利、服務企業社會的工作熱情,在水利行業提出“人人都是環境,個個都是形象”的服務理念,加強對全區水利行業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踐行好“店小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審批環境。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廳水資源管理平臺,進行水量遠程監管,網上提交,實現企業“零跑腿”完成業務辦理;加快“放管服”、“一網通辦”改革,深化標準化建設,注重與行政審批部門、稅務部門溝通協作,做到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數據資源,實現“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眾辦事對標先進地區經驗做法,持續精簡流程、壓減耗時,努力創建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政務服務優的水利營商環境。
提升服務水平,打造優質服務環境。不斷強化服務效能,持續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全流程”服務,不斷提高企業的政策獲得感和辦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態工程在河道清淤時面臨渣土外運難題,區水利局積極協調政府相關單位為工程辦理渣土外運手續,極大地縮短了手續辦理時間,為企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提升業務水平,打造文明執法環境。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和普法宣傳,深入一線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確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真正讓基層、群眾、社會滿意。加強對企業單位的涉水服務保障引領,探索公眾參與水行政執法機制和舉報獎勵機制,全面提高執法效能。依法履職、文明執法、柔性執法、優質執法,讓水行政執法既有硬度又有溫度,既有力度又有風度。采用人性化執法方式,讓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監管對象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區水利局將廣泛宣傳推廣,加大宣傳力度,讓泰山區優環境、惠企業、便群眾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社會合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為全區建設良好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醫院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匯總15篇)篇十五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xxx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硬件標準。
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不準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6.車輛進出。
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應保護好現場。
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