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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更好地服務老干部,確保老干部用車和安全,同時節(jié)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指定專人分管。分管領導負責做好車輛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車登記,協(xié)助做好故障維修以及與車輛相關的燃料費、橋路費的審核和老干部乘車費的匯總和收取等工作。
二、車輛主要用于服務老干部。老干部用車應當優(yōu)先安排,其他單位和個人一般不準借用,確需借用必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且先加油后用車。
三、燃料費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計算,實行獎罰制度。嚴格按照派車單和行車里程予以核算,節(jié)約歸己,超支自付,節(jié)約多少公升則獎勵多少元現(xiàn)金。
四、小車修理必須先由司機向分管領導提出,并征得主要領導同意后方才進行修理。如遇突發(fā)性修理,可由司機臨時處置,但應及時分別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匯報修理情況。否則,將不予報銷。
五、車輛借用。必須堅持“車隨司機走,司機跟車跑”的原則,車輛一律不準交由他人駕駛,否則,取消司機駕駛該車資格,若發(fā)生責任事故,則由司機個人承擔。
六、司機必須服從分管領導安排。未經安排而出車者,無論公事私事,一旦發(fā)現(xiàn)后則扣除司機當月出車補助的三分之一,且誰出問題誰負責。如果因管理不善而發(fā)生責任事故的,則有關領導要承擔一定責任。另外,司機一定要保持通訊暢通,如在緊急情況時出現(xiàn)關機誤事的,則扣除司機當月的通訊費。
七、強化司機安全責任意識,杜絕酒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無特殊安排必須當日歸庫,若發(fā)現(xiàn)一次庫外停放的則予以警告,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就扣除該車司機當月出車補助或年度獎。如果出現(xiàn)問題的,責任由司機個人承擔。
八、加強學習,增強司機服務意識,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維護保養(yǎng)水平,愛惜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確保老干部用車和安全。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二
一、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并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每月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fā)生。
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guī)定,做好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
四、嚴格遵守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zhí)行報批制度。
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準、報批,加強對汽車和摩托車油料的管理和標準核算,每月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臺帳。
六、每月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
七、扎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guī)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tài)。
八、對違章、違規(guī)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并及時將信息報辦公室。
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三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辦發(fā)〔2011〕2號)和《省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省級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蘇辦發(fā)〔2012〕23號),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jié)儉型機關建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用車,是指市級機關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一般公務用車是指用于辦理公務、機要通信、處置突發(fā)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是指用于執(zhí)勤、監(jiān)管、稽查、辦案等公務的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市級機關建立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委、市政府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xié)辦公室主任和市監(jiān)察局、財政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級機關管理局。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確定車輛編制、新增購車、更新購車、車輛調劑等相關事項。市級機關管理局是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公務用車上牌、保險、維修、加油和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調劑等具體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調劑和使用管理工作。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負責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情景進行檢查監(jiān)督。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級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xié)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機關、民主黨派、工商聯(lián)和群團機關,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
市級機關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按本辦法的原則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條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數根據領導干部實有數、人員編制數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確定。市(廳)級領導干部用車按實際需要相對固定配備?,F(xiàn)職縣處級干部一般按每人0.6輛、其他人員一般按每20-30人1輛的標準確定車輛編制數。事企合一等單位按領導職數核定。處級以上兼職干部不重復核定車輛編制數。核定編制數是最高控制數而不是必達數。
車輛編制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年核定調整一次,可根據領導干部實有數作適當增減。工作性質特殊的部門,經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增加車輛編制數。對新增副處級領導干部的部門(單位),不再所以增加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數。
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編制標準另行規(guī)定,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不得與一般公務用車重復配備。
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公務用車編制,由省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核定。
所有類型和用途的車輛,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含suv車型)、旅行車(含大、中、小型客車)和接待用車、機關后勤服務用車、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服務用車等,必須納入車輛編制。
上級配送的車輛納入單位車輛編制管理。
第六條市級機關管理局每年在市級機關編制下年度經費預算前,對各部門(單位)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數進行復核并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依據各部門(單位)車輛編制數和單車費用定額,對車輛運行費用進行核定,并按序時進度核撥,包干使用。
第七條市政府不安排各類協(xié)會購車資金。
第八條車輛配置標準遵循經濟適用、節(jié)能環(huán)保、保障公務、節(jié)儉使用的原則,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對自主品牌和自主創(chuàng)新的新能源汽車,能夠實行政府優(yōu)先采購。配備享受財政補助的自主創(chuàng)新的新能源汽車,以補助后的價格為計價標準。不得配備各種類型進口汽車。
各部門(單位)的一般公務用車可配備排氣量在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1-2輛,其余轎車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5萬元以內。商務車排氣量3.0升(含)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
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原則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以內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因工作需要配備少量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或其他小型客車的,須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批。
部門(單位)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確需配備的,經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同意,且不得將配備的越野車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
部門(單位)原則上不配備大中型客車,工作需要可租賃使用,已經配備的在車輛報廢后不再更新。
部門(單位)確需高于標準配備更新公務用車的,必須按照規(guī)定,履行報批手續(xù)。
第九條車輛更新標準市(廳)級領導公務用車使用6年以上或行程30萬公里以上的能夠更新,部門(單位)的公務用車,使用10年以上或行程40萬公里以上的能夠更新,原有舊車必須上繳。
貼合更新條件仍能繼續(xù)使用的,應當繼續(xù)使用。不得因領導干部提職、調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第十條車輛報廢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四部委《關于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十座及以上的使用不得少于10年,九座及以下的使用不得少于15年)。
第十一條車輛使用管理建立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景統(tǒng)計報告制度。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通報或公示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景。
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情景,納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節(jié)能減排檢查考核資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工作。
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應當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駛。
1.各部門(單位)的公務用車實行集中調度使用,一律不得指定到人。車輛不能滿足公務需要的,可到機關汽車服務公司臨時租車,還可推廣在市區(qū)辦理公務使用公務公交卡乘坐公交車或使用公務自行車等做法。
2.公務用車應在政府采購確定的保險公司、加油站、維修廠家進行保險、加油和維修。
3.公務用車費用實行單車核算,定期統(tǒng)計并公示,理解群眾監(jiān)督。嚴禁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夾帶其他費用。
4.各部門(單位。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四
一、公司辦公室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fā)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并逐級上報。
四、發(fā)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臺帳,并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xù)聘的重要依據。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五
為進一步規(guī)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jié)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yè),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yǎng)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tǒng)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fā)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fā)現(xiàn)違規(guī)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xié)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fā)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jié)、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yōu)的依據,并對節(jié)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jiān)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jié)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六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jié)約開支,規(guī)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yǎng)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yǎng),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guī)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fā)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guī)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lián)系。
七、對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guī)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yè)調查、協(xié)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xiàn)金;。
3、去市區(qū)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fā)事件;。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七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于安全良好狀態(tài),車內外每周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fā)生后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并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fā)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ㄍ耆珶o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tài)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xx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xx元。第二次直接開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fā)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fā)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xx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xiàn)修現(xiàn)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范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lián)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lián)系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lián)系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復,一次罰款xx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后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后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xù)完成之后如發(fā)現(xiàn)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匯報,并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后,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fā)貨手續(xù)完成后如果發(fā)現(xiàn)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后,司機再發(fā)現(xiàn)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fā)貨或錯發(fā)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并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并辭退。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并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xiàn)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并把底單帶回店內核對。否則造成后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qū)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fā)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lián)系好物流并談好運費后發(fā)貨。收取發(fā)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后,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盡量不與客戶發(fā)生爭執(zhí)和沖突。
十三、對于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guī)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并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xx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fā)票上必須注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xx元。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八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zhí)行工作安排,后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后執(zhí)行或拒不執(zhí)行的情況,按違規(guī)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為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復后,遵照執(zhí)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guī)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盡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后,試情況的嚴重性,盡量避開用車高峰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于監(jiān)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fā)情況車輛維修一周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于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guī)處理。
4、在規(guī)定區(qū)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guī)定區(qū)域內的常規(guī)線路,常規(guī)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并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guī)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guī)范,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guī)。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guī)范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于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于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xiàn)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后,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后應盡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為考核周期,獎金額度為600—1200元之間,在考核周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xiàn)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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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fā)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并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準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fā)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tài)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說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1、縣委辦公室車輛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進行車況檢查,存在問題的車輛必須及時維修。
2、實行車輛經費包干制度,每車每月2550元經費,包括各種油料費、小型修理費用(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車補助、過橋過路費、停車費。
3、每月底行政科車輛管理人員要及時進行車輛行駛里程統(tǒng)計。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
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公司統(tǒng)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xié)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臺登記,并按時續(xù)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xù)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jiān)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臺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一
第二條適用于我局所有職工(包括勞務派遣員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務車輛。
第三條辦公用車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并指定車輛管理員具體負責。
第四條局領導不設專車,局領導和各科室工作人員因公事用車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予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去沈陽市(包括撫順、本溪、遼陽)以外的地區(qū)出差,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駕駛員出車。特殊情況下如辦公室人員因工作脫不開,由用車部門可安排開車技術較好的職工開車。
第五條嚴禁公車私用,違者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
第六條用車登記。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派車,用車前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登記表”,用車登記表分為用車部門、用車事由、帶車人姓名、司機姓名、前往地點、行駛里程、出發(fā)時間、交車時間、取車時車況有無異常、交車時車況有無異常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每次用車都要登記。登記完畢,到管理員處領取車鑰匙、加油卡。
第七條油料管理
1、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加油卡,車輛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則上不準在外現(xiàn)金加油。各科室用車時,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卡,加油時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車時粘貼在用車登記表的加油小票粘貼處。
2、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加油卡時,駕駛員應與車輛管理員溝通,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以現(xiàn)金方式加油,詳細記錄時間、地點、升數、現(xiàn)金額,回單位及時核報,并在加油小票粘貼處寫明情況。
3、車輛管理員要視行駛里程對加油情況審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條車輛管理人員應加強車輛情況檢查,不派有故障、未檢驗合格、保險到期的車輛。
第九條車輛行駛證放置在車內,車輛管理員要定期檢查,防止丟失。
第十條駕駛員出車前要對車輛認真檢查,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前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帶病駕駛。
第十二條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通訊工具要保持24小時暢通,便于隨時掌握車輛情況。
第十三條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guī)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fā)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條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將車借予他人或非駕駛人員駕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第十六條當日能返回的派車任務,車輛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必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
第十七條當日不能返回的派車任務,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并將車輛鎖好。
第十八條除確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單位外,下班后、公休及節(jié)假日公務用車一律回單位停放。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十九條車輛保養(yǎng)。車輛管理員負責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yǎng),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車,保持車內外清潔衛(wèi)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yǎng),確保車輛完好。
第二十條車輛維修。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車輛在維修的過程中,車輛管理員必須在維修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如發(fā)生項目變動,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經同意后方能維修。長途出車發(fā)生故障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提出修車意見,經同意后進行修理。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車輛管理,及時清潔、保養(yǎng)、排除故障、檢車、購買保險,使車輛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二十二條如派出車輛有故障、檢驗過期、保險過期:
1、出車之前用車部門發(fā)現(xiàn),辦公室負全部責任,追究車輛管理員責任。
2、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fā)現(xiàn),行車過程中發(fā)生我方無責任的事故,辦公室和用車部門各付一半責任,由辦公室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3、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fā)現(xiàn),行車過程中發(fā)生我方負部分或全部責任的事故,用車部門負主要責任,辦公室負次要責任。由用車部門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在派出車輛合格的情況下,行車過程中發(fā)生事故,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在行車過程中發(fā)生問題,如果因駕駛員駕駛資格或違反交通法規(guī)原因導致保險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在行車及停車時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所產生的處罰由用車部門和駕駛員負責。
第二十六條酒后開車、將車借予他人、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等以上行為發(fā)生嚴重后果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行為人承擔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條未進行登記或未告知車輛管理員,私自用車的,出現(xiàn)問題,行為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未經車輛管理員同意,現(xiàn)金加油的,不予報銷。
以上行為如果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受到刑事處罰我局將會依照《公務員法》給予相關處理。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二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yè)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復: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lián)系。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核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lián),一聯(lián)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lián)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匯總、制表,原始財務一聯(lián)交財務核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lián)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三
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加企業(yè)的凝聚力,明確司機職責,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派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和年度工作表現(xiàn),從司機產值、完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tài)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綜合考慮,對表現(xiàn)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xiàn)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駕駛,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輛借給他人和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車輛除運輸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停車點,不得私自開車回家或辦私事;任務完成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點,不準啟動發(fā)動機在車內睡覺、吃飯或吃零食等,發(fā)現(xiàn)一次扣罰100元。
4、在工作期間著裝整齊,佩戴工牌,穿拖鞋、不穿工服、不佩戴工牌等影響公司形象的,一次罰款50元,重復違反者加倍處罰。
5、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fā)的交通管理條例和規(guī)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guī)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司機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全部承擔。
6、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飲酒、酒后、醉酒駕駛,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100元,因酒后駕車被交通部門查處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8、車輛在非工作線路上或區(qū)域外(起點和終點之外的區(qū)域)行駛的,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100元;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駛,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駕駛人員應每天擦拭清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洗)。每月大洗車輛兩次,費用由公司承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走,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時,立即加油,不得出車前臨時加油。
5、駕駛員發(fā)現(xiàn)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立即上報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費用公司不予報銷,有司機個人承擔。
6、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確保證件齊全配送車輛安全規(guī)章制度百科。
7、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違章造成事故的,有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8、駕駛員對主管領導臨時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執(zhí)行,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有關領導反映。
1、車輛發(fā)生事故,無論問題大小,必須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事故報告,事故責任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2、對于維修或更換的部件,駕駛員應帶回公司,核對維修配件。
3、對維修的車輛,駕駛員要親自調試合格后方可在廠家的維修單上簽字認可。
1、公司實行定點加油加氣。
2、公司配送車輛配備加氣卡,駕駛員負責保管,隨時定點加氣,生產部月終統(tǒng)計。車輛用油先到生產部開具加油票后到定點加油站加油。
3、本著節(jié)約成本的原則,車輛加油用于點火啟動,正常運行使用天然氣。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四
1、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yǎng)維修常識和交通規(guī)則,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2、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tǒng)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5、每車設置車輛養(yǎng)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yǎng)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yǎng),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xiàn)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lián)合,協(xié)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xiàn)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xiàn)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xiàn)場。如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違章駕駛而發(fā)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9.12提倡敬業(yè)精神,自覺加強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xié)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五
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qū)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經公司研究決定,凡本公司員工私人車輛進入公司,均須先到安保部辦理登記手續(xù),出具相關齊全的資料(駕駛證、行駛證),并領取車輛出入證。未辦理出入證的車輛,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嚴禁在公司內無證駕駛。
2、由安保部具體辦理相關員工《機動車輛出入證》。請駕駛自備車(摩托車除外)的員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帶好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到公司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3、汽車停放應按照各單位指定的區(qū)域、車位集中停放。嚴禁汽車在車間門口、料場、馬路旁邊、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方停車,同時應服從安保部人員的管理。指定區(qū)域為公司辦公樓前、二線辦公樓前和一線辦公樓前。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車棚按員工上下班時間開關,開門時間為一小時,其它時間不予取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有車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的便條,方可放行。
4、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鳴號,如因超速行駛發(fā)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并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
5、違規(guī)停放的員工車輛,一經安保部發(fā)現(xiàn)清走并集中管理,車主必須由本單位領導親自帶領,到安保部履行相關手續(xù)后方可領回車輛。
6、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tài)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1、上級政府部門的車輛進入公司,必須在警衛(wèi)室進行登記,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入。
2、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廠區(qū),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qū)需要有主任以上領導核準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員監(jiān)督其車輛的.進入及放行,出門時自覺接受檢查。
3、進出公司時應謹慎駕駛,避免發(fā)生碰撞,停放公司內的車輛要鎖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發(fā)生丟失后果自負。
4、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執(zhí)行,其他相關規(guī)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zhí)行。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六
一、嚴格出車范圍,首先保證工作用車、緊急用車和領導用車。外單位用車、本單位私人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的,必須報經局主要領導批準。
二、工作人員在城區(qū)內辦理業(yè)務,除財務人員提款和辦理緊急業(yè)務外,一般不予派車。一人出差東營,應乘座公共客車,一般不派車。
三、公務用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若因急事私人用車,須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后,由辦公室安排。所有出車,均由辦公室據實填寫派車單后方可派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的,出車完畢應及時補辦派車手續(xù)。每月派單應裝訂成冊存檔備查。
四、星期天、節(jié)假日、工余時間(包括中午、晚上)用車,需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嚴禁司機私自出車、休息日出車或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否則,給予當事司機100-500元處罰。私自出車期間發(fā)生事故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當事司機及出車人員承擔,并給予有關人員必要的行政處罰。
五、切實加強燃油管理,司機憑單位蓋章的加油單到指定地點加油,并標明里程表數及加油量。每月加油單由辦公室人員統(tǒng)計匯總后報局主要領導審核報批。
六、切實加強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司機每天要對車輛進行及時清洗檢修,保持車輛內外干凈整潔美觀,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車輛維修保養(yǎng)時,要如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注明事由,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專人一起到指定維修點修理。不按要求到指定地點修理的,不予報銷。
七、所有司機出車要做到人不離車,停車上鎖。非出車時間按規(guī)定及時將車輛入庫、上鎖。
八、每輛汽車的駕駛員負責及時詳細、實事求是地記錄該車每次的行車記錄。行車記錄應隨車攜帶,每次加油時應出示行車記錄。行車記錄用完后交局辦公室存檔備查,并啟用新的行車記錄。
九、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證車輛行駛安全,嚴禁違章駕駛,出車期間因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由于司機個人原因造成違規(guī)處罰的,由司機個人承擔相應處罰結果。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七
1、泊入本停車場的車輛,應遵守本停車場的`規(guī)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
2、駛入本停車場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時,不得逆行,未經許可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禁止在停車場內修車試車、練車。
3、請將車輛泊入指定車位,跨車位停泊者按所占車位繳費。
4、車輛進出不得堵塞行車道,否則本車場將采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后果由該車主負責。
5、經查有不良車況或漏油車輛謝絕進入車場。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車場。
7、請愛護停車場內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請愛護停車場內的設施,講究衛(wèi)生,不得隨地亂丟垃圾雜物等。
9、請不要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駕駛員離車前請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
10、若遇不符合泊車規(guī)定的車輛,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
11、為確保公共安全,嚴禁閑雜人等進入車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其離場。
12、因違反本規(guī)定之條款而致使車輛造成的任何損失,本車場概不負責,并有權對情況嚴重者采取扣留車鑰匙等強制的措施。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八
為規(guī)范校內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出入校園和校內停放安全,我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職工上班開車進入校園,必須先到總務處辦理車輛出入證和地下車庫過閘射頻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證和射頻卡僅限教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學校有權收回。如發(fā)現(xiàn)出入證或射頻卡丟失,請及時告知總務處并按制度補辦。
2、外來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相關領導同意并在門衛(wèi)室登記后方能入校。
3、車輛進入校園后,需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且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本校教職工車輛全部停放至地下車庫,外來車輛需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
4、所有車輛嚴禁進入塑膠場地和致味館,否則罰款200元/次。
5、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或上學、放學高峰等特殊時段,學校有權禁止車輛出入校園。
6、車主停放車輛時,應將門窗鎖好,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否則,造成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