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或團體為了統一行為規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規則。如果在執行規章制度的過程中出現疑問或困惑,請隨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尋求幫助。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一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動”指幼兒園組織的全園性的幼兒參加的集會、講座、參觀、游覽;園間的交流、聯誼、比賽或參加人數較多以及涉及幼兒園教學、生活秩序的活動。
1、活動前,活動的組織者或主辦者,需將活動的內容、形式、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人數報主管領導審查批準。組織者要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活動前,必須園部通過專項會議,明確各個部門的崗位職責。
3、活動前,開展全園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并在班級中由班主任老師進行全班性的安全教育。
4、活動前,對活動所用環境做好嚴密的安全檢查。
5、活動前,設計好一些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案。
6、活動時,幼兒園各個部門都要真正落實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
7、活動時,老師必須對自己所帶幼兒進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加強文明禮儀教育。
8、如果在大型集體活動中出現事故,嚴格按照《幼兒園傷害事故處理》處理。
9、活動的直接組織者需按要求覆行職責,如活動中出現問題,根據學校有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責任。如果造成事故,后果比較嚴重的將依法行事。
10、活動完畢后,要整理干凈場地。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二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園區,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正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3、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4、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內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5、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7、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三
一、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衛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二、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著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著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要洗手。
四、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衛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臺或架子上。
六、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
七、領取飯菜的老師不得進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四
中站區教育局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現全力推進學校人防、物防、技防達標建設,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健全規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現19所中小學已配備專職保安38名,幼兒園聘用兼職安全保衛人員12名,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場所、裝備“六落實”。
二、“三防建設”布下天網
各中小學幼兒園設置安防監控室,在大門口等重要部位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現有監控攝像頭576個,能保存40天。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在門衛值班室共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31套,并與當地公安接警中心聯網;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嚴格門崗管理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組織門衛、保安員加強門衛管理和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巡查,確保校門口24小時有人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和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登記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在學校上、放學時段,組織門衛和保安員在崗值守,維護人員、車輛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組織教師在學校及校門口開展護校工作;對發現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的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迅速使用防衛器械先期處置。
四、安全知識教育和疏散演練相結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經常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積極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緊急避險能力。
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中站區教育局認真履行職責,堅決遏制學校發生學生傷亡及影響惡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對失職瀆職的,要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工作總結《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六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各班老師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在幼兒園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幼兒玩耍時保教人員必須在場守護。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家長會,讓家長了解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每周各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和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九、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
十、做好幼兒入保工作,爭取每位幼兒都能參加平安住院保險。
十一、每天堅持晨午檢,發現幼兒有毛病經觀察10到20分鐘后如無好轉,必須通知家長領回家或詢問家長原因、征求家長的意見就近為其幼兒拿藥。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等部委發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實行屬地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堅持“誰辦學、誰負責”的原則。
學校安全管理經費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公辦學校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承擔,民辦學校安全管理經費確有困難的,政府可以適當補貼。
第四條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保障學校安全。
市、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財政、衛生、建設、城管執法、房管、工商、質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校園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學校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學校的校(園)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三)建立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依法進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第七條各級政府與學校應按照規定落實校方責任保險。各級政府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應按照規定落實校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學校應當鼓勵引導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負責學校安全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考核,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全辦公室合署辦公。
第九條學校和在園幼兒200人以上的幼兒園應當設立安全保衛科室,配備男性專職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園幼兒雖不足200人,但所在區縣政府教育、公安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應當設立安全保衛科室。
學校安全保衛人員按照下列標準配備:
(一)在校學生200人以下的配備1名;
(二)在校學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備2-3名;
(三)在校學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備3-5名。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保安隊伍要專業化。
保安公司應當依照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對學校、幼兒園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員進行審查,并加強對學校、幼兒園保安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聘用專職保安人員按下列標準配備:
(一)在校學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2名;
(二)在校學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3名;
(三)在校學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學校應當增配保安人數,以適應安全保衛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規定設立衛生室。學校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聘請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每月至少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處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配備滿足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的警用鋼叉、警棍、對講機、防割手套、催淚噴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
第十五條學校圍墻應當設置安全防護網。學校內的操場、教室、倉庫、實驗室、大型會議室、食堂、公寓、校園出入口及圍墻周邊等關鍵要害部位,應當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紅外線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
第十六條各學校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學校的建筑物應當依法取得消防審核驗收手續。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定期對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八條學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實驗用品,實驗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學校教學所用的輻射材料、化學藥品、生物制劑、器具等應當有明顯標識,并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對其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統一收集、分類貯存,并交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理和處置。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條學校校車應當符合校車管理有關規定,保證車輛狀況良好。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教學區和教職工宿舍區隔離。建立外來人員信息登錄和持證出入制度,外來人員經允許只能進入學校辦公區,并由專人引領陪同。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進入校園,禁止將非教學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第二十二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上下學接送的交接制度,設立隔離線,杜絕學生在校門口排隊等候入校現象。對一時無人接送的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要有專人集中看護,杜絕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學校應當建立巡邏制度,實行24小時巡邏、守護。
第二十四條學校組織大型校外活動,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并向同級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事機構報告,由辦事機構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條建立教職工健康檢查制度,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教職工,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采取調整工作崗位、離崗治療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教學樓、辦公樓、圖書樓、圖書館、學生宿舍樓等建筑物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安全。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
第二十九條學校內的特種設備、特殊訓練場地、器械等設施、設備應當建立專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財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環保、安監、城管、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
第三十一條公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貼近學校圍墻或建筑物建設工程;禁止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對現有不符合學校安全要求的建設工程和設施,應當限期進行整改。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十三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停車泊位等。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逃生和報警方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安全教育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開學初、放假前,對學生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學期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動;
(四)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突發安全事件自救自護演練;
(五)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練。
第三十七條教育、公安、安監等部門應當每學期對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園)長、校園專職保衛干部進行一次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第三十八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和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內容。
第三十九條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依法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應當加強保安人員的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會同公安、衛生、安監、食品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協助學校對教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掌握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宣傳方案。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應當定期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四十三條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標準,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對發生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學期組織一次學校安全工作專項整治活動,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實施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確保隱患登記、整改、排除全過程受控。對隱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實而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人員,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處理。
第四十七條對學校安全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響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各區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報市政府法制部門備案。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八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法規文件: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幼兒園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幼兒園隱患排查整改、綜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幼兒園安全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錄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防盜竊、防詐騙、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10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歸檔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九
為加強通風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檢查員是否具有一定煤礦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通風、瓦斯知識,是否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2、瓦檢員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回檢查路線、巡回檢查時間和檢查時間進行瓦斯檢查,是否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風值班室和調度室匯報檢查情況。
3、瓦斯檢查員數量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人數配備。儀器確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備有長度大于1.5m的膠管(或瓦斯檢查棍)溫度計等。
4、瓦檢員是否嚴格按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規定執行,每次排查檢查的結果是否準確的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是否標好原始記錄檢查路線圖并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檢、假檢現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原始記錄“三對口”對三種記錄上的內容和數據、是否完全一致。
6、礦長、技術負責人、通風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瓦斯報表審簽制度,對存在問題是否制定措施及時處理。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
1、保證園(班)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鑒字備案。
4、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5、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6、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7、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8、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9、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鑒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10、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1、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記錄。
12、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3、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4、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15、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16、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事人及其單位三年內不準評優、工資晉級、職稱晉級,提職。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一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供應處嚴格按公司隱患治理相關規定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患未然。確保20隱患排查治理到位。
一是周密部署,廣泛發動。供應處精心安排部署,嚴格落實領導責任,明確時間步驟,細化內容要求,嚴格治理標準,確保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供應處依據專項排查方案內容制定對照檢查表,督促各科室、車間認真按表檢查,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通過及時部署、全面動員、廣泛宣傳,將全處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了每一名員工身上,提高各車間科室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安全生產人人負責的良好氛圍。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點。在隱患排查工作中,緊緊抓住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從“人、物資、環境、管理”四個方面全方位系統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同時有針對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突出加強了危險化學品庫的安全管理,嚴格其儲存和發放;強化老山洞庫區的防火管理,供應處物配中心個基層班組運用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查找身邊隱患。全處員工認真學習hse管理制度,對轉崗和調入的員工進行hse體系、風險識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知識培訓,加強了門禁管理,做到監管到位,除對入庫車輛、人員檢查、登記外,還要進行hse提示。庫區24小時值班,不定時巡邏,對重點部位實施24小時視頻監控。開展隱患排查和“三違”查處先后查出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17項,最大限度消除了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行有落實有整改有回聲的閉鎖式管理。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突出重點,落實重點人員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制,有效保障了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同時將危險化學品庫區安全管理、車輛裝卸、消防設施、庫內物資擺放安全作為隱患排查的重點。提高安全監督排查的針對性、動態性和時效性。一月下旬,供應處組織了對庫區32個庫房及四個料場逐個進行了拉網式“全方位解剖”檢查,查出各類隱患17個,全部落實了整改措施。
(三)登記建檔,有序推進。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要進行登記歸類建檔,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的分級監管網絡,通過建立隱患排查制度、隱患治理制度、治理驗收制度,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臺帳、日常檢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整改治理臺帳。
(四)強化監管,跟蹤督促,及時總結。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送制度,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認真進行梳理分析,隨時跟蹤檢查,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必須擬定整改計劃,保證人、財、物的投入。同時,對存在的問題,全面認真總結,客觀分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專項行動總結一是要檢查化工原輔材料的儲存情況,二是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消防裝備的完好情況,重點檢查人身防護設施,如防護欄、行車、平臺格子板、地溝蓋板是否完好,同時根據季節檢查巡檢通道是否防滑。三是檢查裝置現場檢維修作業情況,逐一排查施工作業現場存在的隱患。四是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檢查現場是否有違章操作行為。
四、建立制度,建立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供應處通過今年以來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科學化,逐步形成長效機制。對于現場查處的安全薄弱環節和隱患,立即通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治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認真分析各種不良因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做到從源頭上杜絕隱患,并責令限期整改。
三是進一步創新完善安全保衛、消防演練、環境保護、緊急發料等應急預案,做到人人熟練掌握。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二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后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并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簽,做好記錄。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后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紐扣、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范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并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扣。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托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托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后,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后)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后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并及時匯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三
為確保我園樓道暢通,防止園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幼兒營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我園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在每一層樓樓梯口處配置一盞60w的照明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需要時能正常照明。
2、幼兒園在各樓梯轉角處張貼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提醒幼兒注意樓道安全。
3、幼兒園在樓道中間用黃色漆劃線分界,讓幼兒明確樓道上、下行走界線,各行其道,上下樓道一律右行。
1、樓道安全檢查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幼兒園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定期對各處樓梯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1、全園各班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領導每天加強樓道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各班當班教師和保育員要有序組織幼兒上下樓梯。
1、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2、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并排齊步走。
3、教育幼兒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四
1、安全經費投入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幼兒園每年年初必須設立安全工作專項經費對學校消防設施、安全獎勵、安全培訓的經費投入應設明細賬、專款專用,足額保障,及時報銷。
3、幼兒園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5、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幼兒園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6、幼兒園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7、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8、幼兒園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9、幼兒園要嚴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五
依據市安監局及開發區安監局對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理制度,作為今后的安全隱患排查依據,實現我公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有效防止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從而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發展。
一、隱患排查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擔任主要負責人,工程設備部經理任組長,主要負責安全隱患排查的統籌安排,安全員任副組長,負責安全隱患排查的實施、監督、檢查工作,各部門主管負責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活動,并有責任配合安全隱患排查小組的檢查并實施整改項。
二、工作目標。
根據該管理制度,由工程設備部組織,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逐步找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個安全隱患點,真正做到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為指導,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職業病危害防治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建立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真正確保安全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安全生產條例》、《中華民共和國消防法》、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及應急預案》、本公司《消防系統管理辦法》、本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公司《配電室管理辦法》。
四、隱患排查內容。
1、重點區域。
化驗室、配電室、動力機房、消防系統、化學試劑庫、生產車間、庫房、辦公樓及食堂、廠房設施、員工體檢檔案、第三方管理、產品安全隱患。
2、檢查項目內容。
(1)消防系統隱患排查內容:消防中控室設備、滅火器的壓力及有效期、消防栓的完整性及水壓、噴淋系統完整性及水壓、消防報警電話、手報按鈕、消防廣播、光報、煙感、溫感、氣體報警器、緊急照明燈、防火閥、排煙風機、地下消防泵房及消防池水位等硬件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同時對消防值班員資質、消防中控器監控記錄、消防設施巡檢記錄、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制度、消防疏散圖、消防疏散標識、消防系統管理制度等軟件系統,以上內容消防值班人員每周自查一次,隱患排查小組每月檢查一次排查一次。
(2)配電室隱患排查內容:高低壓配電柜電壓電流值、直流屏、遠程監控設施、電纜溝有無進水、安全警示標識、絕緣膠皮完好性檢查、電工專用防護用品的完好度及有效期、安全疏散通道、滅火器數量與位置、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資質證書、現場有無雜物、防蚊蟲設施、防鼠設施、溫度保證設施等,以上內容值班電工每周自查一次,隱患排查小組每月檢查一次。
(3)化學試劑存放庫隱患排查內容:管理方面內容有化學試劑采購、儲存、使用管理制度及事故應急預案、危化品技術說明書、危化品的分類儲存、臺賬、溫濕度記錄、危化品發放記錄、危化品的規范使用、化學試劑的廢液處理及危化品管理人員的培訓檔案與證書;硬件方面的內容有:化學試劑存放房間是否符合要求、防護用品是否齊全完整、緊急救援用品是否齊全有效、降溫排風設施是否有效,以上內容由質檢部危化品管理人員每周自查一次,隱患排查小組每月檢查一次。
(4)生產車間的隱患排查內容:設備操作是否按照標準操作規程、生產防護用品如手套、護目鏡等有無及使用情況、用電安全項目檢查、消毒用酒精的使用情況、工藝管道及設備用壓力表、安全閥的完好性及檢驗合格證、車間消防通道的通暢性及消防設施的完好性。
(5)動力機房隱患排查內容:消防設施通道、壓力容器、特種設備、高溫防護措施、噪音防護措施、電氣安全、機房。
(6)庫房: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性、有無危化品存放、通風設施、冷庫及陰涼庫的完好性、庫房盤管風機的完好性、叉車的完好性及維保記錄等,這些項目由。
(7)辦公區域:吸煙、電腦、插線板、充電器、電扇、熱水器、消防通道、消防疏散標識、滅火器數量及位置,以上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由辦公室主任負責,隱患排查由工程設備部會同辦公室主任一起檢查,每月一次。
(8)廠房設施:外墻鋁塑板有無脫落、廣告牌支架是否結實牢固、高空懸掛物、避雷設施完好性、臨時用電狀況、維護維修改造活動有無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以上內容的檢查由工程設備部負責,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自查。
(9)第三方安全隱患排查:涉及公司于第三方合作的產品生產、研發、銷售合作、廠房出租及工程建設方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依據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
(10)員工健康檔案:該項任務主要由公司辦公室完成,新入職員工必須通過健康體檢,有健康證者方可入職,老員工至少每年組織一次體檢,確保各個員工良好的身體狀況,一旦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或者職業病,必須第一時間通知本人和公司領導,對其采取積極的措施,防止對其他員工及產品造成安全隱患。
(11)產品安全隱患:該項任務主要由生產部及質管部依據(藥品生產管理規范)的要求,對產品生產的全過程實施跟蹤,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確保患者手中的藥為放心藥。
1、各單位自查出的安全隱患由本部門協調解決,本部門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處理,如遇需要公司協調的問題,由該小組組長及時上報公司尋求公司支持,最終確定解決方案及整改措施。
2、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檢查出來的問題,應及時做好記錄,由檢查人員給各單元所屬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報公司辦公室存檔,通知書寫明隱患名稱、類型及建議整改措施及復查時限。
3、安全員要根據開發區安監局的各種會議精神、專業培訓和發放的各種安全教材,在公司要做到上傳下達,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組織公司員工積極學習培訓,提高公司管理層及廣大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六、獎懲措施。
1、獎勵條件。
(1)以班組為單位,該班組安全管理優秀,本年度內安全隱患排查無整改項。
(2)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且能夠舉一反三的查找出其他隱患,整改后該單位未查出安全隱患者。
(3)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使公司及個人免受較大損失者。
(4)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明顯提升作用的人。
2、懲罰條件。
(1)以班組為單位,無視公司及部門的管理制度,該班組成員違章操作造成巨大安全事故隱患者,該班組全部受罰。
(2)連續三次提出同樣的安全隱患未整改或者敷衍了事的個人和單位。
(3)不配合公司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不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者。
3、獎懲辦法。
隱患排查小組應據實出具隱患排查報告,并建議公司對相關單位或個人依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獎懲措施進行獎懲。
工程設備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內容應該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及整改記錄、公司內部隱患排查記錄及安全防護品、應急救援物品臺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檔案、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書、上崗證明復印件等。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六
在幼兒園安全是工作中的重點,特別是幼兒的安全。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特別是幼兒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幼兒年齡小缺少安全知識經驗,缺乏獨立行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不能預見行為后果,面臨危險時不會保護自己。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如:門衛,場地設備安全,活動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視,要教育全園教職工認真對待這項工作,同時加強有關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實,使園內各項活動的開展均能以孩子為中心,注意各種活動的安全保護問題。
1、強化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
幼兒園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個部門。因此,要提高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形成全園重視安全工作的局面,園領導及個部門負責人應注意隨時督促,提醒教職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離崗位,對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2、清除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預見性。
幼兒園的設施、設備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兒意外傷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設施、設備的經常性維修,定期檢查,控制環境中的不安因素,將園內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加強防范,保證幼兒安全。
3、注重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規和重視組織幼兒活動中的不安全問題。
好奇、好動、好探索是幼兒的天性,不能因重視幼兒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兒的活動,應該在重視環境和組織工作安全個前提下,注意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加強幼兒安全常規教育,從根本上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戲中不能擁擠,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并堅持嚴格執行,要明確規定各個崗位安全工作的內容,及各環節要注意的問題,要注意對幼兒、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使安全制度廣而周知。還應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督促指導,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找原因。
1、防患于未然,加強預見性。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如:對戶外活動場地或設施能意識并發現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這是維護幼兒安全的首要原則。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幼兒情緒浮躁,往往是因為組織不力,秩序混亂,這也是一種不安全因素,應注意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生活制度與常規的建立,組織活動要有條理、有節奏。形成和諧有序的環境氛圍。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應注意為幼兒提供充分的活動時間和足夠的活動空間,避免幼兒由于過于擁擠而發生危險,造成意外傷害。
掌握安全常規,培養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而不能硬性限制,單純禁止幼兒的自由活動。因殪廢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師要避免焦慮心態,這不僅于事無補,反而會影響幼兒情緒。要注意在各項具體的活動中給予積極引導。班級教育管理上應從消極防范轉變為積極促進。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兒每天都要使用的,應該避免玩具給兒童帶來的傷害,從玩具的購置、使用到保管上都應首先從保證幼兒安全考慮。
(1)避免購置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游戲常規。對于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如:一些需插電的電動玩具。
(3)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對大型戶外玩具要經常檢查、清潔、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刀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除特殊情況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不能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時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與同伴碰撞,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不到陽臺、窗臺、雙層小床等高處玩耍,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邊,戶外游戲時,不遠離集體,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動要整理好衣著,提好褲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著鞋,鞋帶要系好,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3、交通安全:
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車輛,才可以過馬路。
乘車時,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嘩,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擁擠。
教師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隱患。
教師要隨時關注幼兒的情況,幼兒園要把好門衛關,入園、離園時要有接送卡,沒走的幼兒要有值班教師守侯,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關系到全體幼兒的生命安全,牽動著家長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實踐證明,積極有效的管理是確保幼兒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著裝安全:
(1)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長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一旦絆倒就會發生意外。
(2)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反應成功動作。
5、防火安全:
(1)、幼兒園按消防部門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有足夠的走火通道。
(2)、每個班貼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圖,并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識和緊急事故電話。
(3)、幼兒園應預先擬訂緊急狀況疏散計劃,并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通過比賽等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后迅速帶幼兒離開課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可每學期舉行一次。
幼兒園安全隱患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七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工負責,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每周對教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并討論。隨時檢查園(班)安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將安全教育滲透到一日活動中,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3.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不隨意對幼兒拖、拉、拽、抻,嚴禁態度粗暴,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4.保教人員要高度重視幼兒的行為安全,教育幼兒不打鬧、不玩火、不玩小刀、玻璃片,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窗臺,樓道欄桿上等)。在幼兒自由活動和體育游戲活動時,保教人員要認真交代注意事項、動作要領,負責照顧、保護好幼兒,并且幼兒均要在保教人員的視野中。出現情況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5.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幼兒外出活動要提前向學校、教委請示報告,批準后方能出去。并且外出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過馬路、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確保幼兒安全。
6.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以及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搞好飲食衛生,杜絕劣質食品和腐爛變質食品,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
7.保證園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每月檢查,請專人檢修,避免事故的發生。
8.戶外大型玩具貼上溫馨的安全警示牌,以提醒保教人員、家長指導幼兒正確玩耍。
9.電源插座應放在1.6米以上地方,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10.加強每天晨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紐扣、小珠、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
11.保健醫生對保健室藥品進行妥善保管,內服藥、外用藥要有明顯標志,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并將藥物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分發到班上的各種藥品由各班保育員保管,放在幼兒看不見摸不著的地方。給幼兒服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幼兒姓名、藥名、服用劑量、服用時間。
12.嚴禁幼兒出入廚房。熱飯、熱粥、熱菜、熱湯等要溫度適宜后才端入班上,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準放在幼兒飯桌上或附近的地上,開飯時注意幼兒安全,防止燙傷事故。
13.幼兒教室、寢室、走廊、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防止幼兒滑倒摔傷。
14.班上的電飯鍋、消毒柜等用畢后,必須將電源插座拔掉(主要由保育員負責)。保教人員提開水要蓋好壺蓋,避免燙傷周圍玩耍的幼兒,開水桶也要蓋好。
15.保育員只能在每天下午放學后,進行本班的蚊蟲消殺工作(用消殺劑噴灑),午睡時幼兒寢室點蚊香應放在相對安全的地方,午睡起床后將蚊香熄滅。
16.各班保教人員要作好幼兒入園離園工作,家長必須打卡接送孩子,防止走失和接錯漏事故。
17.上下午交接班時,要交清幼兒人數,下午放學各班教師、保育員要負責關好本班門窗、電燈、電扇、水管,整理好物品。靜園后值班門衛進行校園安全巡查,復查全園門窗、水管、電燈等關閉情況,必要時拉上總閘。要鎖門防盜,防止意外事故。
18.門衛保安一天24小時值班,要把好大門,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入園,不得進班,更不能借宿,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門衛保安要作好門衛值班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19.全園教職員工要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但是也不能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20.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