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應該具備合法性、自愿性、平等性和誠實信用原則等基本要素。合同協議范文中包含了典型的合同條款和模板,供大家借鑒使用。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一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為甲方員工,________年__月____日在項目工地上發生工傷事故,經醫院搶救無效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為妥善解決死者的后續事宜,現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依法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______發生受傷事故后死亡一事屬于工傷事故,甲方愿意承擔____工亡一事的賠償責任。
1、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住________。
2、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住________。
3、________/______保證已得到______的授權和認可,保證具有代表______作為權利主體的資格簽訂本協議。
1、清楚自己在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已就協議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其他問題咨詢了相關專業人士,清楚明白本協議相關條款的內容。
2、確認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3、保證乙方為死者的全部直系親屬,其中______為死者父親,______為死者配偶,不存在其他直系親屬,排除其他權利主體的存在。
4、本協議所涉及的補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以后因此事衍生任何的結果及法律糾紛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除死者生前的搶救費用、治療費用,以及________年__月____日前的伙食費用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項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__元整),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傷保險條例》、《____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如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所需化妝、火化、骨灰盒等費用、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以及出于人道主義的補償金。
除1確定的費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乙方也不得再向甲方主張其他任何費用。
2、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向乙方支付了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整)。甲方于乙方提供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火化收費票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項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__萬元整)。
3、上述款項的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乙方指定接收款項的銀行信息如下:開戶行:____銀行,戶名:____,賬號:________。甲方履行補償義務以銀行付款證明為依據。
4、上述款項的分配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亦無權干涉。
鑒于甲方已為死者購買工傷保險。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項補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后,視為乙方向社會保險申請工傷認定、申領工亡待遇等權益轉讓給了甲方。乙方不得再向社會保險主張任何權利,如乙方直接向社會保險主張工亡待遇的,社保基金支付的相關工亡待遇歸甲方所有。
1、乙方確認和保證作為簽約代表已取得死者所供養或直系親屬的授權,排除其他權利主體的存在。在甲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后,有其他權利主體向甲方主張補償或賠償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補償款項,并要求乙方承擔與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額等額的違約金。
與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額等額的違約金:
a、就______工亡一事向媒體、網絡、行政或者主管部門發布消息、投訴或者信訪;
c、在甲方住所或甲方______處靜坐、喧鬧或者鬧事。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二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歲,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施工工地施工時不慎發生傷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搶治,經治療后復查,現無大礙,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三
乙方:___、,系死亡人___之父母。
乙方___供養的全體親屬處理___死亡的相關善后事宜。
甲方單位職工___20xx年5月日參加工作,于20xx年6月__日18點下班后在宿舍內休息因患有____疾病,起床后感覺眩暈隨經同公司工友送往衡水市第五人民醫院救治,因病情嚴重后轉到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住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基于上述事實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愿放棄工傷認定申請,已共同確定___為非工傷死亡。___于____年__月__日出生,供養親屬情況:
父親:姓名____年齡____出生日期____職業____家庭住址____
母親:姓名____年齡____出生日期____職業____家庭住址____
為妥善處理___死亡的`善后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法實施條例》非因工死亡職工的喪葬補助金為本企業職工2個月的平均工資20xx元、供養親屬補助金供養人為2人的為本企業職工9個月的平均工資9000元。
二、甲方以人道主義精神發展為本,衡水市第五人民醫院、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關于___的住院救護費12000元,停尸費3500元由甲方承擔。除法律規定之外,甲方另外再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六個月的平均工資等費用共計39000元整。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補償給付義務。
四、乙方自愿放棄就甲方補償后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補償款項在供養親屬人數及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印)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乙方: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星期____。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四
甲方:馬宗果家屬()
乙方:溧陽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馬宗果(身份證號612524198311275635)系乙方職員,于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醫院診斷為腦疝形成珠網膜下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為妥善解決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雙方結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喪葬事宜:甲方負責處理死者喪葬的全部事宜(從太平間起到死者安葬完畢為止)。
二、補償金額:
1、太平間尸體存放及相關費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費用3080元;運尸費2300元(從神木縣醫院太平間到榆林殯儀館)。
2、喪葬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3個月的補助(3個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12個月的補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屬來回車費補貼:10580元(壹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屬電話費補貼:500元(伍佰元整)。
6、發放未領月工資,金額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醫院費用、安排家屬賓館食宿費用,該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保留追討之權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現金元。
五、違約責任: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六、見證條款:丙方見證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補償協議
七、甲方負責補償款項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八、協議簽訂執行后,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對乙方提起訴訟、仲裁,如甲方跟非乙方提起訴訟、仲裁,乙方會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手印):
乙方(簽名及手印):
丙方(簽名及手印):
20xx年x月xx日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五
甲方:
乙方:__,(性別)__,(民族)__,身份證號碼:__,系__的__(親屬關系)。
xxx,于20__年8月日在工作時發生事故,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李元浩于__年__月__日出生,其供養親屬情況如下:
妻子:姓名__年齡__出生日期__
家庭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妥善處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喪葬補助金,元人民幣;。
二、甲方愿一次性補償乙方元人民幣作為補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長女完成學業。
四、乙方保證于20__年8月日前對李元浩遺體進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義務后,乙方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六、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此事的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捺印)。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六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意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以作為甲方對收貨方的賠償,甲方表示同意。
二、甲方同意本協議第一條履行完畢后,放棄對乙方其它責任的追究。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甲方蓋章)。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七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系死者之妻
(身份證號碼:),系死者之女
(身份證號碼:),系死者之子
(身份證號碼:),系死者之
(身份證號碼:),系死者之
鑒于:于年月日分時分在前往甲方積家御景項目上班途中突發心肌梗塞,經搶救無效死亡。現代表死者工作單位的甲方和代表死者親屬的乙方(系死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死亡待遇等問題的處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屬于非因工死亡,甲方根據有關規定以及自愿原則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困難補助費以及死者喪葬費等其他全部費用。上述費用共計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甲方在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應提供相關資料、證件并積極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涉及的賠付費用已包含在上述費用總額中。
二、本協議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屬于雙方就死亡事件終結性處理方案,乙方自愿放棄申請工傷、仲裁、訴訟及其他權利。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以及甲方的分包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和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履行后雙方也不存在任何其他有關死者勞動關系的爭議或其他未了事項。
三、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八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員工_________因急性心肌梗塞經醫院搶救無效不治死亡,甲方為體恤死者家屬,特與死者_________的妻子、兒子、女兒及大哥四人(共同作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已經清楚死者_________的死亡屬于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對此沒有異議(詳見醫院有關證明)。
2、乙方已經清楚并詳細了解到死者_________在發病至死亡期間,甲方已經及時將死者______甲方(蓋章):
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九
1、《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等。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
從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規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的賠償,也就是說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亡者本人的賠償,因此,該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
死亡賠償金的目的是對死者近親屬由于失去親人而產生的精神損害的補償,并不包括對其他損害的賠償。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補償金雖不是死者的遺產,實踐中一般參照《繼承法》由死者的繼承人依法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死者死亡后,其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權的,視為接受繼承,因此其遺產在死者死亡后即轉化為繼承人的共有財產。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死亡賠償金是基于死者的死亡,而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接受賠償的主體是死者的近親屬,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賠償金不屬于死者的遺產,不能依據《繼承法》第十三條確定的遺產分配原則進行分割,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遠近和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合理分配,并非平均分配。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
丙方(李某兒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兒):李女。
戊方(李某父親):李父。
己方(李某母親):青某。
見證單位(見證人):
項目部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李某因工傷死亡補償事宜,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各方確認如下事實:
1、李某,男,漢族,現年46歲,身份證號:。
配偶姓名:盧某,女,壯族,現年38歲,身份證號:;兩人育有一兒子和一女兒,
兒子姓名:李男,現年14周歲,身份證號:;。
女兒姓名:李女,現年16周歲,身份證號:;。
父親姓名:李父,現年75周歲,身份證號:;。
母親姓名:青某,現年72周歲,身份證號:。
2、雙方確認李某因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
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償;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發生后的住院醫療期間,所有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出具的憑證,由甲方據實承擔,共計×××元。
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分別計算如下:
月平均工資也參照本數額確定。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據此,喪葬補助金為6×1288=7728元。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據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1824元。
工亡補助金中扣除。
母親支付8年,兒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
4×12×1288×30%=18547.2元。女兒為2×12×1288×30%=9273.6元。合計:88099.2元。
人,所以,每人應按25%計算是正確的。)。
5、以上各項總計157651.2元。(大寫:壹拾伍萬柒仟陸佰伍拾壹元貳角零分元)。
五、根據法律規定,上述補償的款額應當進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應的直系親屬支付。
喪葬補助金由承辦喪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辦);。
系的遠近合理分配。但一般情況下在實踐中參照法定繼承分配。)。
供養親屬撫恤金各自取得。
的利益處理上述款項。
據此,上述補償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領取:
列表--略。
付剩余款項。
七、本協議未涉及的其他費用,由本協議各方各自承擔。其它無爭議。
八、本協議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見證方各一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協議各方簽字蓋章: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一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么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之子____生前與乙方系夫妻關系。___年___月___日,____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甲乙雙方將肇事者____、____、____、____及相應的保險公司中國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支公司、_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告上法庭,經____縣人民法院“(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審理后,_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民一終字第___號”判決:_____
1、_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賠償110229元;
2、中國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支公司____元;
3、____賠償____元;
4、___賠償____元。
四項合計_______元。
經過一年的法律維權,事情已基本結束,為了讓甲乙雙方早日從失子喪夫的悲痛中擺脫出來,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甲方之子__生前與乙方親生女__的監護撫養及賠償金的'分配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應甲方的強烈要求乙方同意將___的監護扶養權讓渡給甲方,由甲方監護撫養至成人。自協議簽字后,____的監護權、撫養義務轉給甲方。
2、一審原告訴求__的扶養費___元從賠償金中提出;乙方由于無固定職業,生活拮據,每月支付____撫養費___元,至____18周歲,共15年計____元,從乙方應得賠償款中扣除,二項合計____元,應單獨存放,由甲方管理用于__的生活費用。
3、事故發生后,___已付____元,___已付____元,____已付____元,合計____元,由甲方保管,扣除醫療費、喪葬費、交通費等支出,下剩____元。
4、終審判決肖用兵多支付賠償金____元;___多支付賠償金____元以及____墊付的____元,合計____元應從賠償金中扣除。其中:______多支付賠償金____元,___墊付的____元,從賠償金中列支給甲方,由甲方負責返還;____多支付賠償金____元,從賠償金中列支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返還。
5、賠償金____元扣除___的扶養費____元以及醫療費、喪葬費、交通費等支出___元,下剩元由甲乙雙方按三份平分,每人得____元。
6、乙方從應得的賠償金____元中扣除___的撫養費____元,加應付__多支付賠償金____元,實得___元。
7、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8、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存一份,協議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二
翟彥兵在郭連成(系翟彥兵的舅舅)帶領下未經允許擅自進入甲方工地,于201x年7月19日突發疾病,經xx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現甲方本著人道主義、和諧社會的原則,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300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于201x年8月1日全部付清(已過付)。
二、甲方已支付乙方因搶救翟彥兵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家人食宿費等費用共計4700.00元(肆仟柒佰元整)。
三、乙方及其他親屬不得再就翟彥兵意外死亡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門、機關透露、投訴本事件或提任何異議;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甲方及事故發生地點相關單位聲譽的行為。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構成違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后果。
四、甲方支付相關款項后,乙方自行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四人保證并確認其為死者翟彥兵的全部近親屬。乙方清楚了解自己在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已就協議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其他問題咨詢相關專業人士。
六、本協議的簽訂并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甲方對此事件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內容,則構成違約,需退還甲方人民幣。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用、交通、通訊、誤工(按200元/天)、公證、律師費。
八、爭議解決。
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約定由xxxx法院依法審理。
九、上述協議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騙、脅迫行為。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翟彥兵之父(簽字、指印)。
翟彥兵之母(簽字、指印)。
翟彥兵之妻及孩子(簽字、指印)。
二0一x年八月一日。
收到條。
今收到ss、ss過付的翟彥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
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現金)等費用共計元(大寫:叁拾萬元整)。
收款人:翟彥兵之父(簽字、指印)。
翟彥兵之母(簽字、指印)。
翟彥兵之妻及孩子(簽字、指印)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備注:1、收款人必須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后方可過付賠償款;
2、收款人必須提供死者戶口注銷證明文件、火花證明文件后方可過付賠償款;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三
甲方代表人:xxx,系甲方行政總監。
乙方:xxx,女,身份號:452702xxxxxx4361,廣西宜州市人,系死者xxx(男,身份證號:512921xxxxxxx2418,四川南充市人)配偶。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xxx非因工死亡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同意乙方的辭職,并于20xx年7月31日結清乙方及xxx生前的全部薪資。
3、甲方就乙方配偶的意外死亡表示沉痛哀悼和惋惜,并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向乙方支付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等各項費用共計壹萬元整。乙方對該款項無任何異議,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并表示接受。
4、乙方自愿放棄死者xxx生前與甲方因存在勞動關系而產生的各項仲裁、訴訟的權利。
5、乙方自愿放棄死者xxx因死亡所引發的與甲方有關的`各項仲裁、訴訟權利。
6、乙方自領取第2條、第3條款項之日起,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即刻終結,并保證不再向甲方要求額外增加包括經濟利益在內的其他民事權利。
7、甲乙雙方均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重大誤解等情形,為真實的意思表示。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都應該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行使上述的權利,履行上述的義務。
甲方代表人:
乙方: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四
【工傷保險相關資訊】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陳穎華的死亡屬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39條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經核算共計:446,534.00元。陳穎華父母已經死亡,現有一女兒陳雪飛,生前再婚配偶王淑華,兩人對該賠(補)償金額表示認可。
近日,五常市民陳雪飛向記者反映五常市教育局在發放其父陳穎華工傷死亡賠(補)償金時存在違規發放,導致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她無法領到相關賠償。
五常市長山中心學校教師陳穎華下班后騎摩托車回家,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五常市長山鄉中心學校對陳穎華的死亡依法申請工傷,7月10日,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陳穎華的死亡屬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39條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經核算共計:446,534.00元。陳穎華父母已經死亡,現有一女兒陳雪飛,生前再婚配偶王淑華,兩人對該賠(補)償金額表示認可。
人在上海的陳雪飛聯系五常市教育局,要求在她和繼母王淑華共同到場情況下才能領取該賠(補)償款卻遭到拒絕,她回到五常后,錢已被王淑華領走。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陳雪飛認為應當在她和繼母同時到場情況下才能夠發放,但學校稱王淑華收款時已寫明一切后果自行承擔,即此事與學校無關。
另外,陳雪飛告訴記者,之前的工傷賠償材料,都是由陳雪飛和王淑華兩人共同申報,根據正常程序,全部賠償金應由五常市財政撥款到長山鄉教育辦,由二人共同到場領取。但在實際發放過程中,在財政撥付款到位前7天,教育局卻通知長山鄉中心學校提前墊錢支付給了王淑華一人。隨后陳雪飛多次找到五常市教育局,一位姓謝的副局長表示法律沒有規定賠補償金不能由其繼母一人領取。
北京中高盛律所律師李濱認為,學校要求王淑華寫明承擔一切責任的說明時,就等同于學校已明知此事不合規,通過收款說明來推卸責任。而該說明,對不知情的第三方陳雪華來講,在法律上是毫無約束力的。同時,按照《工傷保險條例》39條,上述446,534.00元,應當在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王淑華與陳雪飛協商并達成分配協議后,按照協議分別支付;若王淑華與陳雪飛經協商無法達成分配協議的,應當在王淑華與陳雪飛經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分配份額后,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決進行支付。
為此,記者聯系到參與人之一的五常市教育局人事股股長佟海波,他表示分管此事的謝姓副局長正在開會,下午會給記者回電,但截至發稿,幾天來一直無人回復此事。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五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可以申請工亡,要求支付喪葬費、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喪葬費標準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2、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其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到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0.工傷事故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六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7時00分,于__________駕駛小客車(內乘王__________、王_____)由西向東行至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與__________國道交叉口西1.5公里處時,車輛駛入路北側與路樹相撞,造成王__________搶救無效死亡。現于__________(甲方)與王__________的`六名近親屬(乙方)就王__________死亡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六人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貳拾貳萬元(未包括喪葬費,喪葬費壹萬五仟元已經在本協議簽定前由梁__________支付給了王__________的哥哥王__________)。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__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五、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共七人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共七人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七人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七
甲方:**、**夫婦(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之子**生前與乙方系夫妻關系。2012年12月22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甲乙雙方將肇事者**、**、**、**及相應的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告上法庭,經**縣人民法院“(2012)*民一初字第**”審理后,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2年10月12日“(2012)*民一終字第**號”判決:1、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賠償110228元;2、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243855.32元;3、**賠償109196.85元;4、**賠償18399.32元。四項合計481679.49元。
經過一年的法律維權,事情已基本結束,為了讓甲乙雙方早日從失子喪夫的悲痛中擺脫出來,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甲方之子**生前與乙方親生女**的監護撫養及賠償金的分配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應甲方的強烈要求乙方同意將**的監護扶養權讓渡給甲方,由甲方監護撫養至成人。自協議簽字后,**的監護權、撫養義務轉給甲方。
2、一審原告訴求**的扶養費92104元從賠償金中提出;乙方由于無固定職業,生活拮據,每月支付**撫養費100元,至**18周歲,共15年計18000元,從乙方應得賠償款中扣除,二項合計110104元,應單獨存放,由甲方管理用于**的生活費用。
3、事故發生后,**已付120000元,**已付20240元,**已付20000元,合計160240元,由甲方保管,扣除醫療費、喪葬費、交通費等支出,下剩元。
4、終審判決肖用兵多支付賠償金10803.15元;**多支付賠償金1840.68元以及**墊付的20000元,合計32643.83元應從賠償金中扣除。其中:**多支付賠償金10803.15元,**墊付的20000元,從賠償金中列支給甲方,由甲方負責返還;**多支付賠償金1840.68元,從賠償金中列支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返還。
5、賠償金481679.49元扣除**的扶養費92104元以及醫療費、喪葬費、交通費等支出元,下剩元由甲乙雙方按三份平分,每人得元。
6、乙方從應得的賠償金元中扣除**的撫養費36000元,加應付**多支付賠償金1840.68元,實得元。
7、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存一份,協議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二xxx年月日。
非因工死亡賠償金協議書(模板18篇)篇十八
甲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死者直系親屬):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父親(死者)(身份證號碼)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職甲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凌晨(下班時間)突發疾病死亡,雙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關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確認:
1、死者發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時間和上班地點,亦非工作原因,屬于非因工死亡。
2、甲方在事發第一時間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搶救費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費余元。
3、乙方屬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
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資、福利已經發放完畢。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補償款(包括但不限于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擔的款項)人民幣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收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轉賬: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處理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途徑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主張權利,則乙方應當從已收補償款中依法分配給權利主張者,確保其不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退還補償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協議事項內容保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乙方(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