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機構或社會團體的正常運行所制定的一系列準則和規定,它具有規范行為、保障權益、促進效率等作用。對于我們來說,恪守規章制度是一種基本的行為準則,我們應該認真遵守并加以執行。在下面的內容中,我們將展示一些規章制度樣例,為大家提供更多的指導和建議。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一
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持小區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小區的管理規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1.小區臨時停車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占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盡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二
為了規范公司管理,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現就車輛停放通告如下。即日起,凡進入公司的二輪車(包括自行車、電動車及摩托車等),均停放在指定區域,不得越過黃線進入生產區。對車輛的停放規范由門衛負責監督和告知。
因運送貨物或大件物品而必須進入生產區域的二輪車,由門衛值班人員進行登記并電話確認后給予放行,同時需告知限速及停留時間不得過長,車輛離開公司時必須接受門衛值班人員的檢查。
公司將不定期對進入公司的車輛停放進行例行檢查,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仍有車輛違規進入或停放在生產區的,公司將對車輛所有人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處以10元/次的罰款。
若車輛在公司內造成安全事故,除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以外,在生產區內的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通告中車輛所有人包括公司內員工及外來人員,相關責任人包括門衛及工程承包商。公司員工受到處罰的,罰款在工資中體現;若外來人員受到處罰的,當場到公司財務部交款或在工程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門衛憑財務部罰款單據或工程扣款單給予放行,否則門衛有權扣留車輛。
特此通告。
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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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三
為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車輛停放行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資源,規范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20號),現將規范城區車輛停放的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城區人行道、公園、廣場、商場、車站、醫院、中小學等公共場所周邊,不得隨意停放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所有車輛必須在停車場或停車位停放。停放時要順向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位,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二、沿街單位應將門前車輛停放管理納入“門前三包”責任制范圍內,按規定擺放整齊,不得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院內有停車條件的,必須在院內設置停車場。
三、違反規定,擅自亂停亂放機動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或者指定的地點。
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定,不在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和第八十九條規定,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四、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圍攻、毆打執法人員,拒不服從管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xx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
二〇xx年十月十三日。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四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車輛停放的管理制度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五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固定車位與臨時車位二種,統一編號。固定車位標有車牌號,供小區居民和單位工作人員停車。臨時車位無車牌號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位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有人,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
按登記先后順序,先到先得原則安排車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擁有一個固定車位。對確需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居民戶,經批準后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停車費標準繳費。但無車位居民應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車位的登記。車位申請確認后,車位使用人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車輛停放協議,繳費,領取停車證(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右側內)與ic卡。手續辦理不完備不能領取停車證與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車位。
第二十條車位的變更。變更固定車位使用人僅限本戶居住人,經物業公司同意后并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車位的退還。車位為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業主產權轉讓、租賃戶更變等,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退還手續,不得擅自轉讓車位。一旦發現,將收回原使用車位并取消雙方車位申請資格。車位退還后如再次申請須另行申請登記。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六
一、全校師生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二、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出校門須隨車備帶“通南中專校園車輛通行證”并減速緩行;非機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三、非校內機動車輛(公務車輛、工程專用車輛除外)禁止入校,值勤人員、保安引導相關人員將車輛有序停放在學校西大門外。
四、外來公務、工程專用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入校,須事先電話聯系相關人員待保安確認后,再憑車輛行駛證換取臨時進校通行證,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五、教師車輛停放在規定區域。學校有重大活動時,教師應按要求將車輛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六、學校召開家長會或開展其它大型活動時,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停在事先安排的區域內,并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入停。
七、學校開展校園文體活動或其他集會時,人群密集區域禁止車輛通行。
八、為學校膳食中心運送貨物的機動車、板車及膳食中心工作人員機動車一律從學校東北門進出。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填寫會客單,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后,準許后,方可進入學校。
4.聯系工作后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閑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八
為了保證發生意外時救援的暢通,消防通道是幾乎所有小區和寫字樓都會設有的,并且消防通道兩側會明顯標注此處為消防通道。因此即便車位緊張,哪怕把車停得遠一些,也一定要避開這里。因為一旦危險來臨,您的這個車就會成為一個障礙,影響救援,說不好聽的您這干就是謀殺啊!
2、盡量不停在拐彎處。
很多小區道路很窄,只有在路口處相對寬敞一些,不少司機**慣將車輛停在路口拐彎處,認為這里比較寬敞,其實這種做法是存在風險的。車輛在轉彎是需要更大的空間,一些新手轉彎更是費勁,所以轉彎處被別人剮蹭的幾率要遠遠大于停在直線上。因此如果有可能,盡量不要將車停在轉彎處。
3、給旁車預留足夠駛出空間。
很多小區由于沒有規劃的車位,小區內的空地成為了大家停車的地方,怎么停自然也是全憑自覺了。如果你是第一個停車的,那么盡量貼邊,為別人留好余地。如果我們準備停車的時候發現空余地方已經不多了,一定要給周圍的車輛預留足夠的駛出空間,一面麻煩了別人也給自己造成風險。
4、空間狹小盡量倒車入庫。
很多時候,大家**慣靠著道路兩側停車,車位也是邊開邊找。當我們發現合適車位的時候,盡量選擇倒車入庫,以免離開時由于種種原因造成必須倒車駛離的尷尬情景,如果趕上夜晚或光線不好,倒車總歸沒有前進行駛來的從容。
另外,如果您停車技術不好的話建議您找一個朋友幫助您停車,特別是倒車的時候幫您看著點,雖然現在的倒車雷達、所謂全景攝像頭很先進了,但總歸還是有盲區的,有人看著還是很靠譜的。
5、離開車輛后將后視鏡折起。
離開車輛折起后視鏡,很多朋友都有這個**慣。即便是短時間離開,也建議大家將后視鏡折起,創造相對寬敞的空間的同時,也給自己的愛車增添一份保障。而且不光是路邊停車,在車位里也建議大家將后視鏡折起,以免兩側車輛乘客上下車出現不必要的剮蹭。
6、車內留電話。
如果去別的小區辦事臨時停車,或是認為可能會占用別人的私家車位或可能對旁車造成不便,建議車內留一個挪車電話。車位緊張大家都能理解,一旦確實需要挪車,也方便及時和車主缺的聯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7、不要一車占用兩個車位。
即便一些地方車位很充足,我們也要盡量節省空間,將車按照規定停放進車位內,一定不要出現一車占用兩個車位的情況,這是一件很沒有道德的事情。
8、空間狹小盡量貼近旁車副駕。
很多時候可能車位確實很狹小,我們又不得不停進去,這種情況下要提前觀察一下旁車的情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選擇貼近旁車副駕一側停車,盡可能的給旁車主駕駛一側留出空間,至少讓旁車駕駛員可以順利上下車。
9、放慢車速保證安全。
放慢車速永遠是保證安全的最根本要素,一般小區都會有限速牌,規定速度不能超過10km/h,即便沒有限速,進入小區也要保持這樣一個安全速度。
10、停車和離開要觀察車輛周圍情況。
停車或是離開前,要觀察車位周圍的情況。比如地鎖,欄桿,或是小孩,寵物等有沒有被碰撞的危險,避免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同時,也避免給自己造成麻煩。另外,很多不法分子也會選擇在小區內下手,因此請您在停車的時候不要把貴重財物放在車內,并放到人相對比較多或者流動比較頻繁的地方,保證安全。
11、不要長時間開燈光。
晚上光線不好,車燈是一定要開的,但是記住一定不要萬不得已不要開啟遠光燈,即便是進入照明條件很差的小區需要遠光燈觀察前方情況,也要開啟后迅速關閉,以免對小區里的行人造成干擾。
12、杜絕鳴笛,等人需滅火。
小區內四周一定都是房屋,因此鳴笛會對不少人造成影響,所以進入小區后一定要杜絕鳴笛,尤其是午后或是晚上更是如此。另外如果是樓下等人,建議滅車,既安靜又省油,這一點公車司機們確實應當尤為注意。
連相關部門都承認了,國內的停車位就是緊缺,尤其以小區停車位最為緊缺。為了能讓大家更好的停車,相關部門也采取了很多辦法幫助有車一族解決問題,但這并不是能立竿見影,需要靠我們各位一同努力。
xxx。
x年x月x日。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九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
根據上級有關加強校園安全和保護未成年人及保證教學秩序的有關管理法規及文件精神,為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經學校安全保衛領導小組提議,學校辦公會議決定:正常教學活動期間,禁止汽車在校園內通行,并就有關車輛停放問題作出如下規定:
1.本校教工自駕汽車按指定車位停放。
2.在大院內的各相關單位汽車按指定區域由各單位領導指定車位。
3.因汽車泊位已滿,故外來車輛學校不再安排停車。
4.教育局及相關單位組織培訓或活動,車輛應在組織者和保安的指導下有序停放。
5.特種車輛按相關規定通行或停放,特殊情況經保安請示后安排停放。
6.本規定解釋權屬校長室,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一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二
1、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駕駛室、后掛的車門、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3、對車輛所備有的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5、進場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禁止場內吸煙,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6、在停車場內需按場內規定的時速行駛。
7、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8、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各項設施。
9、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10、停車場內發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1、如車輛被盜請立即撥打110;
12、如車輛出現危險情況請立即撥打119、110,后根據要求寫出書面報告;
13、進出停車場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登記。
14、停車場內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并設置專門值班人員(或監控人員),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
15、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16、此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三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需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需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便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并聽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
8、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必需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需聽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需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需有相應的證明,屬珍貴、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意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系不予供應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意本小區業主停放的狀況下,有多余車輛可以支配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四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制造一個美麗、安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具體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依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方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擋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全部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便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準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準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準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珍貴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覺車輛門、窗未關好,應準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供應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察檢查,如消失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樂觀協作車主查找并供應其它關心,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覺問題應準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便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珍貴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便進入小區,如遇特別狀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察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便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闊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全部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當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需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仔細履行職責,發覺車輛停放不整齊要準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平安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需配備各種平安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急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需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需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掩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需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修理、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訂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五
2、外來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對其必須進行登記、發臨時停放牌,憑其出入小區。
3、車輛應按小區相關規定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4、車輛停放好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5、停車時,應按小區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6、小區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本小區環境衛生的`活動。
7、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員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停小區內。
8、禁止無牌摩托車進入,業戶及訪客摩托車、自行車請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鎖好防盜鎖。
9、凡進入車場內和車庫內的車輛嚴禁載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因此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六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平安保衛工作,規范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仔細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填寫會客單,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后,準許后,方可進入學校。
4.聯系工作后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需查對登記,特殊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肯定要詢問認真并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需說明狀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打算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閑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覺疑問,準時報告有關領導。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七
為切實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平安,特制定本方法:
一、各種車輛指業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和業主臨時帶回的機動車需要停放小區并托付管理的過夜車輛。
二、物業管理車輛的職責范圍:凡屬小區業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只要小區條件允許(停車有泊位),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均應樂觀協調,盡量賜予支配,最大限度為業主供應便利。
三、業主要充分理解小區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持協作小區車輛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占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戶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范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制造垃圾影響環境。
五、停放車輛,要留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后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在規定的車位整齊停放并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六、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需鎖好車門,將防盜系統調至警備狀態,車內不得存放珍貴物品和危急物品,否則發生問題,后果均由業主自負。
七、業主的摩托車、自行車統一到指定地點(車棚、位)停放時,應主動到物業公司(看車點)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包括車名、新舊、戶主等),即時領取停車牌。車輛進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車牌,否則發生丟失物業公司不予負責。
八、確因沒有機動車位時,物業人員應做急躁解釋,勸其自行支配車輛停放。對不聽勸阻者,造成車輛丟失、損壞等問題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九、物業人員在小區的工作受物業公司領導,受業主的監督,并定期賜予打分,對不稱職且給業主造成應由物業人員負責的責任,物業公司有權賜予罰款,造成嚴峻損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業公司支配在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業主每月應向物業公司交納肯定費用,機動車每個車位每天2元,摩托車每月每車6元、自行車每月每車3元。所收費用用以解決服務人員的工資和夜間生活補助。
十一、各種車輛的服務費每月初由物業公司統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據,看車點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費。
十二、各小區的停車位,由所在地的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共同劃定,確需規劃車棚的由物業公司擬制方案,由業主主管部門和xx物業總公司審批后修建。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__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本辦法由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__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十九
1.全部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需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協作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需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全部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需遵守交通規章,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平安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全部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全部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需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全部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需按先后挨次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二十
為維護校內秩序,保障師生平安,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內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本方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內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同學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同學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老師進行平安執勤,制止同學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同學平安。
2、同學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內。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別狀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準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狀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內。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內。
2、全部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需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內內全部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內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聽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懲罰。除批判外,對其馬上驅除出校。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方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根據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1篇)篇二十一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并服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的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7、本小區車位在滿足本小區業主停放的情況下,有多余車輛可以安排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