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僅規定了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以及工資待遇等,還約束了雙方在工作期間的行為。請大家參考以下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了解勞動合同的一些基本規范和要點。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一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就解除勞動關系及經濟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勞動關系即行解除,工資結算至解除勞動關系日。
2、甲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計:元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與用人單位辦理好移交手續,同時對甲方應盡保密義務,保證甲方秘密資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論,如因泄密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系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并無任何不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薪資及相關費用已結清并無任何異議。雙方對協議解決勞動關系程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201x年月日201x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二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了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經乙方提出,并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從簽訂本協議起,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根據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按中國法律解釋,受中國法律管轄。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三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3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四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約定: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離職規定及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三、需要結算的事項如下:
1、工資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積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元。
四、甲方根據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及甲方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出具相應離職證明。
五、本協議系解決雙方勞動爭議所有安排,雙方再無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五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x日簽訂了【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自愿申請,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并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月x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乙方主動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乙方已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____年__月x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相應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雙方已全部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處各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六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知識點:
1.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注: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七
甲方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___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協議。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后生效。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___份,鑒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八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現因的原因向(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已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風險提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第三條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
第四條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第五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__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__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第六條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現因的原因向(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已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風險提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第三條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
第四條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第五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__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__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第六條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九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x日簽訂了【為期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自愿申請,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并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月x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乙方主動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乙方已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____年__月x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相應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雙方已全部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處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
乙方(勞動者):__x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x年x月x日簽訂【為期x年】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x年x月x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30日內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x年x月x日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約定: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離職規定及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三、需要結算的事項如下:
1、工資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積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元。
四、甲方根據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及甲方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出具相應離職證明。
五、本協議系解決雙方勞動爭議所有安排,雙方再無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的轉業問題,離開本公司,根據《勞動合同》第六條第7項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為止,在本協議生效日一次結清。
二、甲方確認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原合同中保密條款及雙方所簽《保密協議》的效力。
四、雙方放棄其他權益。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勞動合同》同時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一
由于使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解除,如有經濟補償金及未結算工資,甲方須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資發放日一并支付。
甲乙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擔其他責任,互不履行勞動合同中其他條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二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約定: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離職規定及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三、需要結算的事項如下:
1、工資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積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元。
四、甲方根據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及甲方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出具相應離職證明。
五、本協議系解決雙方勞動爭議所有安排,雙方再無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范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元。
3、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4、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5、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四
我是2007年9月在某公司任職的,但勞動合同是在08年1月才簽的,期限到09年12月。
1、請問我應得到幾個月的補賠償。
2、補償金是按合同中的固定工資賠還是按照每月實際發的賠,因為實際發的還包含資金補貼等。
3、合同中約定上班時間為每星期40小時,但公司一直沒有按合同執行,實際工作時間超過了40小時,超出的時間怎么算,我需要取得何種證據。
4、公司從我們的工資里扣出一部份作為績效獎金,在年終的時候發,但這部份勞動合同里沒有體現,怎樣防止公司不發回這部份給我。
4、公司是在廣州注冊的,但一直在深圳上班,辦理的社保也是珠海的,社保卡一直沒有辦理,我也一直享受不了醫保醫療等福利,我可不可以另外取得賠償。
5、如果要申請勞動仲裁,是向深圳還是廣州的勞動部門申請。
答1.應該得到兩月的經補償金。
3.超工時工資您要用工作時間證明的證據,比如說:工時卡的復印件/工時表的記錄單。如果擁有這些證據,可到其注冊區域的勞動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4.離職簽字前,讓公司負責人或您的直接上級領導把這筆錢的數額標注在合同上的一頁或給您開出相關款項的證明。
5.申請勞動仲裁時到公司的注冊地,如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社會保險稽查科。所以,您得到廣州您原公司注冊區域內的勞動監管部門進行投訴仲裁。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二、勞動法解除合同補償、新勞動法解除合同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第三種情況,如果沒有協商就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相。
當于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3、如果經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則提前1個月通知或者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同時需要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公司違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當于補償金2倍的賠償金。
三、解除合同賠償金計算、解除合同補償金計算、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計算公式。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網信法。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二)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
(三)因用人單位不訂合同或合同無效賠償金,違法解除合同。
賠償金1=應得工資收入×25%。
賠償金2=醫療費用×25%。
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五)連帶賠償責任。
賠償金總額=直接經濟損失+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承擔70%以上)。
四、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解除合同支付補償問題、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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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勞動人事部門,解放軍總后勤部生產管理部:
為貫徹《勞動法》,使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便于操作,我們制定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有關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六
典型個案:
維權指導:
由于單位原因提出與勞動者解約,單位一般都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是沒有疑問的。2019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以往的規定進行了多方面完善補充,因此在計算標準上,往往要考慮跨2019年的問題。如果是2019年之后簽訂合同,直接按《勞動合同法》的標準計算。王先生的個案中,存在分段計算的問題。
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支付經濟補償金適用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2019年1月1日之后,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王先生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工作1年3個月,根據原規定應當得到相當于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1日工作兩年4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應當得到兩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兩者相加,便是其應得的總的經濟補償金。
典型個案:
維權指導:
合同期滿,能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2019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勞動合同法》的新規定,這體現了企業對長期服務員工的一種補償機制。這一經濟補償金是從2019年1月1日起算的,其標準按一年一個月工資計算。
上述李先生自2019年與公司簽合同,按相關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算到今年5月份合同期滿,共兩年零5個月,他可獲得兩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典型個案:
維權指導:
這方面,《勞動合同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因不勝任工作而被解約,需要經過培訓、調整的過程,并且要提前30天通知。這是防止用人單位濫用“不稱職”的理由隨意解雇勞動者。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體現了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勞動者利益的適當保護,也是合理的。
因此,上述羅小姐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其標準可參照上面的案例進行計算。
小結: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如何計算?想必大家看了以上三個案例以及維權指導后就知道了如何去就解決了。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七
2、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7.公司裁員標準補償金是多少。
8.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是多少。
文檔為doc格式。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八
職工病假期間一般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凡事都有例外的時候。病假期間如果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給予勞動者怎么補償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除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至于報銷醫療費用,單位只負責報銷勞動合同解除前的醫藥費,解除后的則不負責。
關于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問題,根據《勞動法》第82條規定,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為60日,所以,你應當在單位正式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后60日內申訴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免錯過時效期。
勞動法病假制度的規定中,在員工的病假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勞動法規上稱作“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根據兩個因素來確定:一是本人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二是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具體的醫療期長度如下: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有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小編希望勞動者勇敢的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選擇忍氣吞聲。
2.病假工資怎么計算。
3.病假工資怎么算。
6.病假工資怎么計算。
7.員工病假條怎么寫。
8.員工病假工資怎么計算。
9.2017病假工資怎么算。
10.病假的工資怎么算?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十九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你的合同到期了,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終止。有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會有三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1.單位和你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簽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2.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等)續訂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3.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等)續訂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這項規定,應把握兩點:。
1、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而不是根據其實際工齡來計算。當然,若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應合并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內的,應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2、因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因此,如果這名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個月,且本人的實際工齡沒有可以合并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的,則你公司應按7個月的工資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即便是按該員工所說,其實際工齡已有零半個月,公司也只須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二十
2、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7.公司裁員標準補償金是多少。
8.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是多少。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協議(實用21篇)篇二十一
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勞部發〔1994〕481號發布。為了規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執行。全文共十三條。本辦法中因病或者非因工傷解除合同的處理部分與《勞動合同法》有沖突,以《勞動合同法》為準。
為貫徹《勞動法》,使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便于操作,我們制定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有關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