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是一個組織機構的基本單位,它是由一群人合作而形成的,具有明確的職能和責任。來看一些單位在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挑戰和應對策略,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一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有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布)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二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種手續后,方可使用。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三
1、總、分承包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
3、分承包單位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相應成立安全組織機構,確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具體安全防護工作,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4、總、分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應訂立安全條款,并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機構協調事宜。
5、各分承包單位根據總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納入具體的施工方案當中。
6、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做到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如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現場作業區應安全有序、安全警示標志要醒目齊全,材料堆放應整齊穩固等。
7、施工現場的工地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逐級落實。
8、分承包單位定期向總承包單位通報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情況,工程竣工后將各自的安全管理檔案移交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四
2. 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河南省宏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12、分包單位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引言
目前國內外建筑施工項目中,工程分包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而如何加強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地規避安全風險,是工程建設中施工單位必須面臨的問題,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時也是總包單位的管理難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筆者認為,加強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選擇優質分包單位,嚴格審查資質條件。
首先是認真審查分包單位的硬件,強化事前控制,保證分包隊伍的“合法性”。合格的分包單位必須具備有效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等;二是要求分包單位按分包工程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安全員和工程所需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并審核是否滿足要求,并進行報審備案;三是要求分包單位保證進場的特種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用電設備必須能滿足安全施工、環保的.要求,審核是否具有有關部門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做好有關設備的進場驗收、報審備案手續。四是不使用資質掛靠的分包隊伍,杜絕轉包、重復分包現象的發生。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執行三級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技術交底。
由于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來自不同的地方,文化程度、業務能力參差不齊,給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加強分包單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消除安全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訓制度。分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對分包單位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本項目部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經教育培訓和考試合格后,項目部為其辦理準入手續,憑項目部核發的上崗證進入現場施工;項目部通過提供辦理上崗證手續對分包單位的人員花名冊進行動態管理。二是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在每一個分項工程開工以前,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對分項工程的危險源風險評價分析,并制定安全、環保措施,使其施工人員明白各種操作規程及規范要求,做到規范施工,安全施工,并做好雙方簽字資料存檔。只有將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地落實到分包單位的每一個人員身上,并做好這些方面書面資料的存檔,這些才是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經理在發生重大事故被追責時,保護自己的強力武器。
三、嚴格安全檢查制度,確保安全監管到位。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風險,首先提升對分包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檢查方式可分為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突擊性檢查和督導檢查等。二是加大隱患整改力度。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問題應馬上口頭要求整改,未及時整改的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應開出罰款通知單,以經濟手段督促整改,仍然未整改的翻倍處罰,乃至停工整頓,強制性消除安全隱患后再復工。三是要通過考核兌現安全獎懲,通過獎懲手段體現安全管理的權威性。安全罰款雖然不是安全管理的最終目的,但卻是做好安全管理最好的手段。“執法不嚴”往往是某些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架空、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失控的主要原因。所以,安全管理必須嚴格落實,嚴格執法,發現違章和事故,要進行相應的處罰,考核結果必須及時通報,兌現獎懲,確保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強化安全監督執行力。要“以三鐵反三違”,鐵面孔,對安全,鐵手腕,抓安全,鐵心腸,保安全,將安全管理的關口前移,培養施工作業人員遵章守紀、關愛生命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安全管理可控在控,形成良性循環。
四、保證安全費用投入,完善工程安全設施。
所謂安全投入,就是為了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使參與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員、機械、設施、環境等有一定的安全保障功能所作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時間和空間的投入。在整個施工生產的總投入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產投入,二是安全投入。兩者都是為了確保整個系統順利完成生產計劃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由于生產投入效果比較明顯、直觀,易被大多數人所理解,而安全投入的效果帶有隱形性往往被忽視。所以很多分包單位沒有真正認識到安全投入是直接影響著生產投入能否順利實現的重要條件。而分包單位以降低安全投入為效益增長點的做法無異于鋌而走險,換來了往往是后悔莫及。因此做好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把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預算決策權適當的下放到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分包工程的安全防護設施、環保措施設施的投入應由項目部進行統籌安排,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落實;確保安全費用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強化安全防護設施的超前投入,應結合分包工程的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超前投入。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全的要補全,不完善的要予以完善。特別是對各種內外腳手架、安全防護裝置等,凡不符合規定的,要堅決認真處理,該換的換,該報廢的堅決報廢,該整修補充的要認真整修補充;各種個人防護用品要備齊;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做到萬無一失,確保安全生產。
五、營造安全文化氛圍,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安全文化是施工企業在長期安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逐步形成的,并為職工廣為接受、遵循的具有本企業特色的安全思想、安全觀念、安全作風、安全態度、管理機制及行為習慣的總和。分包單位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接受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文化。總承包單位要不斷完善安全文化建設,通過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分包單位員工的安全素質,營造濃厚安全氛圍,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安全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培育安全文化,既要著眼于“物質”,具體反映為基礎設施、設備質量、規章制度、生產條件、工作環境等;又要著眼于“精神”,主要反映為安全理念、價值標準、行為規范、工作作風等。首先,要加強安全文化理論的宣傳,使分包單位員工在心理、思想和行為上形成自我安全意識和環境氛圍,使“嚴守規程”成為員工的基本素養,使“關注安全、關愛生命”成為員工的基本理念,才能夠有效控制事故的發生,進一步筑牢安全生產的堅固防線。其次,主要從觀念文化、物質文化、管理文化、行為文化四個方面入手,營造安全文化氛圍,確保企業的長治久安。建設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要保證人的行為、設施和生產環境的安全性,更好地預防事故的發生,就需要從人的基本素質出發。建設穩定可靠、標準規范的安全物態文化。建設健全完善、政令暢通的安全制度文化。不斷地充實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折不扣地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就是創建和推行安全文化的過程,也是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價值觀逐步具體化的傳播過程。
結束語
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是相輔相成的一個整體,是一種唇齒相依的關系。大家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安全施工,平安順利地將工程移交建設單位而協同合作。只有共同致力于安全生產管理中,才能確保各項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進而完成安全生產的目標指標。
注釋
(1)總承包:指一個建設項目全部建設過程交由一家建設單位實行總包,即從項目建議書開始,包括設計任務書、勘探設計、設備材料詢價和采購、工程施工、生產準備、投料試車,直到竣工投產、交付使用為止,全由一家建設單位完成。
(2)分包: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已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3)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第二級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級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五
為規范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在工作期間安全文明施工監督和管理行為,為實現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編制依據。
總承包管理制度匯編文件《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20xx〕407號)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生較大人身傷亡事故;不發生因外包隊伍施工導致的電網停電及設備事故;不發生工程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火災事故;不發生由于施工產生的投訴事件,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創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場地,爭做安全管理標準隊伍。
4.1、工作開始前。
4.1.1、形成班前會制度,布置當天工作內容及對工作中涉及的危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班前會內容要形成可查的臺賬,并且由施工人員全員進行簽字,客戶服務中心裝拆班負責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和臺賬記錄情況。
4.1.2、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在合格期內,如安全帽、絕緣地墊、個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員在工作現場前應穿統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監護人戴好工作監護袖套。
4.1.4、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施工前應確認已經對該區域用戶進行標記輪換高志,應在需輪換的表箱旁貼好告知單,并告知相應的社區或小區物業。調表通知單應最少提前15天進行張貼。
4.1.5、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電表安裝前應確認電源無電,并且有可靠明顯的斷開點。
4.2、工作進行中。
4.2.1、在工作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注意用有效手段隔離可能的危險點。
4.2.2、工作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工藝,電表相線和零線不能反接;相線和零線相應的進出線不能接反;電表接口螺絲必須逐個擰緊;電表與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相連的485接線必須正確,其螺絲必須擰緊;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電源線必須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對于表計輪換工作,一定要注意裝接單上拆除電表表計局號要與實際安裝電表相對應,單上新裝電表表計局號應與即將安裝表計局號相對應,有條件的單上戶名應與實際用戶進行對應。
4.2.4、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裝表過程中應做到裝接單上與要安裝表計對應、表計實際安裝位置與表箱位置圖或開發商在表箱上標出位置相對應、相應表計出線與相應空氣開關對應、空氣開關與實際送電用戶相對應,實現裝接單、表計、表位、空開、用戶全對應。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應立刻打掃施工現場,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掃,避免由于表箱內雜物等產生著火等安全隱患,同時也避免居民用戶由于施工后現場臟亂產生投訴問題。
4.3.2、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表計輪換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抽查量為全部輪換表計的15%,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為江偉或黃沁負責,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批量裝表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檢查量為全部二級負荷和全部三級負荷的20%-30%,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詳細對表計、表位、用戶空氣開關及用戶家進行對應性排查,排查應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表,并進行施工單位、檢查單位、用戶物業或負責人三方進行簽字確認。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獎懲(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1、采集器的'維護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進行量化,無線采集器每日維護每人5到8個(非用戶數),載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維護每人15到20個(用戶數)。根據成功率計算當日維護成果,無線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應績效,如果維護成功率在80%以上,獎勵5%的相應績效;載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維護成果低于70%扣除5%績效,在80%以上獎勵5%績效,在90%以上獎勵10%績效。
5.2、表計輪換工作。
一是施工時間考核,應對外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考核,輪換超過1天扣除績效10%,超過2天扣除績效20%依次類推。
二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
5.3、房地產小區的批量裝表。
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檢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4、投訴工單。
根據工單內容及是否屬實進行相應的考核。
6、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口頭或電話報告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必要時直接報告中心領導、市公司領導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24小時內提交出書面事故報告;并應嚴格依據有關規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6.3、外包單位應在施工期間的事故月報和年報的報送程序,應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向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外,還應向中心安檢部門報送。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六
1、項目部在招用外包隊伍時,必須由安全部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末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初及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善自降低標準、簡化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單位,不得繼續使用。
3、外包單位資質審查內容:
3.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3.2. 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3. 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施工簡歷和近年安全施工記錄。
3.5. 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3.6. 取證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3.7. 相應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4、外包單位組織進場的職工凡體檢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殘、童工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在開工前,組織外包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試,告知企業內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調換和更換工種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安全部的安全培訓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外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和全部手續審查合格后,安全部給外包單位職工辦理胸卡證(視工程時間長短而定)并在上崗時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7、外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施工、技術、安全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外包合同的附件。
8、外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本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安全部匯報工作。
9、外包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責。外包單位的專職安監員應佩戴明顯標志。外包單位應將劃分的班組名單報公司安全部備案,班組長即班組兼職安全員。
10、公司安全部根據有關制度組織外包單位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并及時向外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1、對施工項目,設計到登高、動火、動土、焊接切割等相關危險作業時,外包單位應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審批合格后嚴格執行。
12、安全部有權對外包單位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情況進行監督。
13、對負責人不服從安全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外包單位,公司將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14、公司與外包單位鑒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外包單位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外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安全部應參與調查,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5、公司預扣外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百分之五十。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外包單位和個人,項目部將按規定給予獎勵。
1?目的
為了規范對外承包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管理,本制度特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外包照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
3.1?管理責任與要求
3.1.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我公司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
3.1.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管理部負責統一發包,其它單位均無權發包。
3.1.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3.1.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定“安全責任led節能燈?書”。安全責任書具有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責任書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3.1.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1.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現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3.2?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led平板燈?,學習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規定。
3.3?安全施工管理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3.4?安全考核
3.4.1?外包單位應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4.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led燈?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4.3?施工作業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3.4.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led材料?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4.5?項目發包單位安全責任:
3.4.5.1?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3.4.5.2?提供或租賃組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3.4.5.3?交叉施工作業時,由項目發包單位進行協調安排。
3.4.5.4?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led顯示屏?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3.4.6?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3.4.6.1?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包單位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行。
3.4.6.2?開工前就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3.4.6.3?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3.4.6.4?施工周期led配件?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3.4.6.5?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經營部或項目發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3.4.6.6?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安全主任和公司領導。
4?檢查與考核
4.1?管理部、工程所屬單位、發包單位、外包施工現場所屬單位,對施工負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職責led?,并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4.2?本規定解釋權歸管理部。
4.3?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七
(一)批準外包項目計劃,并監督各部門正確執行。
(二)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四條分管副職領導
(一)負責合格承包商名錄的審定。
(二)負責重大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
第五條安全監察部
(一)檢查監督相關單位外包資質審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二)負責檢查監督外包項目安全手續執行情況。
第六條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承包商資質審查,項目合規性調查管理。
(二)組織開展外包安健環監督檢查、反違章管理。
(三)組織總結和評價外包安健環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
第七條財務部
(一)負責外包項目費用(含安全生產費)審批、預付、結算工作。
(二)負責對承包商安全保證金的收支和賬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外包項目施工期間安全文明違章罰款的收存、安全獎勵的支出以及賬目管理工作。
第八條項目經理部(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或參加審查承包商和人員的安全資質、條件。負責工程施工前對外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二)組織或參與制定、審查施工合同中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與要求。負責外包項目承包商安全措施的審查。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監護工作。
(三)協助和監督承包商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及過程管理等工作。組織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四)組織現場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違規處罰、支付確認等項目管理工作。
第九條承包商
(一)保證滿足安健環需要的相關資質,對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與發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并嚴格遵守其規定。
(三)負責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對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四)負責工程施工所需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實施。
(五)負責施工人員的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六)接受安全監察部門、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招投標管理部門依據公司管理規定,組織外包項目的'招標工作,投標要求中應將承包商安全資質、條件材料列入必備內容,作為重點審查項目。
第十一條承包商應提交《承包商安全審查表》(見附件1),提供本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材料,且內容應完整,否則應補充完善,并經監理審查確認(如果有),無監理單位的項目由項目部審查,包含單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納入國家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企業)。
(二)同類項目工作業績以及近3年安全生產業績證明,并注明是否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
(三)安全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
(五)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設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文件。
(六)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監察人員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
(七)法律法規或公司或承包項目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二條簽訂外包項目施工合同的同時,發包方與承包商應簽訂《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由總經理或授權其他負責人代表公司與承包商具有資格的負責人簽訂,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管理協議中應當至少約定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對項目作業內容、要求及危險因素進行描述。
(二)雙方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三)雙方安全生產違約責任與處理。
(四)安全考核與獎懲標準。
(五)相關事故報告、調查等規定,包括發生事故雙方責任。
(六)其他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必須納入的內容。
第十三條《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增加、補充的條款由項目管理部門擬定,安全監察部對協議內容、條款進行審查,明確承包商現場安全負責人和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監護人及發、承包雙方安全責任。《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一式四份,公司及承包商各執二份,應作為工程資料妥善保存。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協議涵蓋施工項目全過程,超出施工范圍的仍需單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五條兩個以上承包商在同一施工區域內進行交叉作業,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承包商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樣本見附件3),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十六條承包商按《安健環監督項目表》(見附件4)向項目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管理檔案、材料,項目管理部門建立相應的管理臺賬、檔案。
第十七條承包商完成項目管理機構組建,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手續后,可為承包商辦理《承包商入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十八條入場安全教育。
(一)各單位應對承包商提供和解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對承包商的安全培訓事宜,按照公司《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各單位應督促承包商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承包商妥善保存教育記錄;必要時可對其安全教育情況進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準許入場作業。
第十九條入場人員備案
承包商進入公司作業現場的人員,如:負責人、專職安全監察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特殊作業人員等,應事先進行備案,填寫《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承包商入場人員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時應進行作業資格審查,并重新備案。
第二十一條承包商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后執行(有監理的項目由監理審批,項目部門監督,無監理的項目由項目經理審查)。
第二十二條承包商不得對外包項目項目進行轉包,進行分包應符合國家規定并征得發包方同意。存在分包情況的承包商將分包合同報發包單位備案。
第二十三條承包商應嚴格履行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監督和培訓體系,制定和落實安健環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滿足項目需要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加強日常自主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應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督促承包商提交相應資料和記錄。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人員基本情況名冊、安全培訓記錄、安全協議、承包商施工機具臺賬、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臺賬、應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項目需要建立的其他檔案等。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應負起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項目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協調會,協調工程進度、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總結安全施工情況。
第二十六條項目管理部門隨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執行、施工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保護用品使用等進行檢查和指導,對各種違章行為、未經許可隨意變動工作范圍的及時制止,并有權停止其工作,對施工存在的安全問題,通知承包商負責人,督促整改。
第二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施工現場物品存放安全,對易燃易爆藥品(雙氧水、苯、乙醇、油漆、稀料、粘合劑)和建筑材料等,保存時應遠離熱源,且與易燃品分開存放,設“禁止煙火”等警示性標志,并按規定配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措施及計劃要求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第二十九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對承包商的安健環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及時宣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或督促監理審查承包商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對承包商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檢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的安全投入,確保承包商將安全費用按計劃足額用于采購更新作業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部門要檢查承包商安全施工的組織機構、安全監察人員、施工機械、車輛、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能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不合格的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十二條對承攬起重機械安裝、拆遷、消防設備安裝檢修、爆破等有特殊規定的工作的承包商,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檢查其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專項資質認可證件;對承攬電氣、壓力容器、承壓管道等施工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察部應不定期組織施工安全檢查,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必要時下達《安全監察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條承包商的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發生變動時,應報項目管理部門,新進場人員應經三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應隨時向承包商傳達上級安健環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事故通報等,督促承包商加強安全管理,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制度、文件、事故通報,分析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條承包商接受發包方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以及經濟處罰,施工中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并立即停工,組織人員撤離;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加強項目應急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據工作范圍、作業環境以及項目的特點,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節進行監控,并制定施工現場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督促承包商保障安全生產作業環境,落實塵、毒、噪聲、高低溫等有害因素的防治措施,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十九條承包商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期間,應穿著統一的工作服,以保證有效識別。
第四十條實行監理的項目工程,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對危險性較大的關健作業,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商安全監察人員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督。
第四十一條承包商若發生安健環事故,應立即上報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事故管理。督促承包商的現場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第四十二條按照《安健環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要求,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時,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四條項目完成后,承包商應辦理《承包商退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四十五條各單位應根據項目特點編制退場移交目錄,完善退場審批制度。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結束后,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專業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并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06年月日起施行。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九
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公司例會)、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班組例會。
(一)公司例會。
1.公司確定每月召開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持,各部門主管人員及分管人員必須參加。
2.例會的主題。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2)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批評安全生產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門及個人。
(二)車間級例會。
車間級例會每三周召開一次。例會主題:。
1.上周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下周安全生產工作注意事項。
(三)班組級例會。
班組級例會每周一次,主講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部門安全生產規章。
(四)季度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公司每季度舉行一次全員安全知識討論會或培訓活動,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講座、安全生產知識問答及消防演練等,以加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對公司級的安全生產例會、知識講座等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做好會議、講座記錄,進行歸類存檔及發送相關部門,用以進一步學習和對有關事項的追蹤。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
1全面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與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編制相關的安全方案,并負責各分包商的'進場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3負責組織各分包商與總承包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及時登記各分包商進場的各類施工機具,合理提供三級配電箱。
5根據總平面布置圖劃分文明施工責任區,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6負責按月統計各分包商在現場用電情況,按環保貫標要求提出節能措施。
7每周一次檢查各分包商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情況,召開安全管理會議。
8嚴肅查處現場安全消防事故,整改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臟亂差的現象。
9及時傳達各級安全會議精神,定期公布或通告各分包商現場的安全情況。
10嚴肅查處各分包商在現場私接(架)電線和擅自動用非本單位機具行為。
11定期組織各分包商對現場機械、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組織整改,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運行。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一
一、實行總承包的工程項目,其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各項安全管理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項目管理體系中。
二、總承包單位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之前,應對該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安全資質和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登記注冊等政府管理手續進行確認,分包單位應具備與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資質等級和安全資質。
三、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應單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或在分包合同中設立獨立的條款,以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分解與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兼)職安全員的配置,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安全教育與持證上崗管理,現場防護及事故處理等各方面權利、責任與義務。
四、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在施工作業中擅自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隱患又不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的,總承包單位應視情節對分包單位進行經濟處罰或終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分包單位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立即終止分包合同,將其清退現場,并應要求給予總承包單位一定的經濟賠償。
五、對于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承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系的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有義務在發現其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時,立即通報給業主,使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由總包單位負責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二
1、經我司確定認(且由業主和監理單位審批核準)的,分包所報該項目組織機構圖上,管理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且必須常駐現場,提供固定的聯系電話(手機24小時開機),不得兼任本項目之外的其它項目的職務。
2、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依據施工合同常駐現場,履行項目組織管理職責,不經我總包批準不得更換,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現場經理批準。
3、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資料員、測量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我項目要求。
4、分包單位任何人無權更改施工方案和經我項目工程部批準的施工計劃。如需變動必須事先征得我項目部批準。
5、對于我項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無論結果如何必須在2小時之內回復,并補充至月、周、日計劃中。
6、施工現場物資進程布置必須,必須嚴格執行我司總體施工平面布置規定,且現階段馬上對室外工程進行施工,未經我司批準隨意放置物資,我司將視為垃圾進行清場處理。
7、總包方將成立專業幕墻分包施工管理小組,負責幕墻工程的整體正常運轉工作和協調組織工作。
(2)工期進度管理措施。
1、施工計劃除前期編制的總消項計劃,所有各分項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計劃中詳細列出各種材料、機具總量及目前加工情況、進場數量、下月(周)計劃進場數量及勞動力組織實際情況等。每月(周)進行檢查、考核并通報獎罰。
2、每天下午17:00由總包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專業分包協調會,隨時解決影響幕墻施工生產的當天問題。切實落實每天進度的追進和完成情況。因此會議范圍小,針對性強、能夠更好地了解現場實際情況,并在第一時間對問題給予,更好的處理解決方法。會議紀要由我總包負責記錄和編寫印發,當天的會議進行當天整理,在第二天簽字下發。
3、進度計劃的實施措施。
通過計劃工作逐級分解,最后通過下達到施工隊、班組的施工任務書進行落實。進行施工進度計劃執行的跟蹤、統計分析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計劃管理是工期管理的關鍵,我們將結合圖紙等實際情況,進一步與業主及相關方勾通,優化施工進度計劃,并嚴格計劃管理。我們將安排專人負責進度計劃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對工程進度進行總控制;各專業分包隊伍也成立專門的進度計劃控制機構,并安排專人協助項目經理部對該分包隊伍的進度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管理和督促。
1、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材料設備,則委托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單位進行檢驗,檢驗時應簽訂檢驗合同。物資設備部根據合同對特殊要求材料或設備的檢驗工作實施監督和控制。材料設備的檢驗方式在采購合同中要加以明確。
2、對需進場復試的物資,項目物資部要組織項目施工、技術等人員參與驗收,收集合格證等隨貨技術資料,組織報驗,并做好《物資進場驗證記錄》。業主監理封樣的物資,注意核對是否滿足封樣要求。根據分包合同約定需我方負責復試的,按“物資復試及報驗”的規定組織取樣復試,項目試驗員負責復試結果同時通知到項目物資部及分包商材料員。
3、對各分包單位主材供應情況進行過程控制,為確保總施工目標的實現,在簽訂進場協議時明確總包有權對其進度、質量問題進行處罰(且總包必須在所有進場物資設備驗收單上簽字業主才能付款),以確保各分包單位材料設備的進場滿足現場需要。
1、室外人貨梯與外墻施工吊籃合理結合,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率,解決幕墻施工期間的垂直運輸問題。為不影響各工序正常的穿插作業施工。提高垂直運輸機械的運輸效率,將采取分單位分時段使用制度,避免多單位排隊擁堵電梯,造成用工浪費及效率降低,大宗材料盡量夜間運輸。所有材料必須提前兩天報總包生產經理安排夜間運輸計劃,確保材料不在現場積壓,影響其他單位材料的到場及運輸。
2、我司將據幕墻分包方的需求,盡可能提供所有垂直運輸器械,以滿足工期目標和搶工得以實現.
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四檢制”,即:幕墻裝飾分包單位班組、幕墻裝飾分包單位項目部自檢,總包單位、監理單位終檢。質量預防與控制依據各項質量驗收規范、行業標準與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指導施工。
1、施工過程中,要做好質量控制,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質量檢查員會及時與幕墻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質量檢查員對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下發各專業分包單位,并抄送業主及監理各一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滯后的行為,我司將勒令強制其整改,并做經濟處罰。
2、堅持樣板引路,各分項工程從事前準備,過程控制,事后評比各方面出發,嚴格施工程序,明確責任人及獎罰制度,確保施工質量。
3、建立質量巡檢制度,每周召開一次總包質量例會,一次專項質量檢查例會,并現場檢查,落實整改,每兩周做一循環。
4、質量控制控制方面,總包工程部、質量部進行全方位質量控制。分段監督:在每個分項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必須向總包報驗施工方案,根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對分項工程進行驗收,發現不合格或現場實際與資料不符,責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后,再向監理及業主報驗。
5、認真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學習我項目下發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專項技術措施、細化節點圖和相關施工驗收規范,作到心中有數,并在施工中認真執行。
6、我項目質量部在審核所報資料齊全有效,符合程序后,進行現場驗收。我項目工程部及分包單位有關人員必須參加。質量部人員驗收成優后統一報監理公司。
7、對于幕墻質量通病(例:石材幕墻打膠等)及天氣對質量的影響,將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措施,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1)、總包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每周項目經理部組織分包單位進行檢查,參加安全檢查人員:分包項目經理、分包安全員、分包專業工長、專業電工、專職機械管理員等。
差的嚴肅批評,給予必要的處罰。
(3)、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要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精神。對查出的隱患要下隱患整改通知書,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盡快進行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和重大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
(4)、我司監督落實分包單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單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轉交安全部。
2、夜間施工管理:
未響應工期要求,現階段正處于加班加點搶工階段,晚上使用吊籃等垂直運輸工具,使用前必須配置強光照明和安全保障措施,我總包方將根據現場施工需要,安排專職安全員予以監督巡視。確保施工操作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
(1)、項目保衛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2)、各分包單位消防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3)、各分包單位現場應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
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點、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4)、各施工單位現場布置應設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5)、各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倉庫區、材料堆場等區域。各區域之間要留有防火間距。
4、文明施工管理。
要求各施工單位進場時與項目部簽訂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如出現違章情況嚴格按照承諾書進行罰款。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三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確保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全面貫徹“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開。
1、分管安全負責人組織召開;
2、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3、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部門安全會議;
1、會議時間
安全生產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如發生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應及時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2、參會對象
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班組長(班組長傳達至全員)
3、會議內容
(3)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4、參會人員須做到
4.1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情況的'文字材料;
(1)匯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1000字內。
4.2認真聽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筆記本;
4.3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公司負責人請假;
5、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2、開會時必須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活動方案;聽取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部門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各部門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取預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
(二)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三)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四
在單位用電不注意安全,不僅會有可能導致公司財物損失,還有可能會危及到其他人。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
二、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四、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關閉空調、電腦、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二、驗電: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第二十二條: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00元。
公司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及處理措施 公司各處室: 盛夏來臨,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通知如下: 一、辦公區域內安全防護:
1、不超負荷用電,在沒有弄清楚線路的負載之前,不要在辦公室等場所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用電器。
2、不得在用電設備旁堆放雜物,影響設備散熱,杜絕安全隱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氣,及時關好窗戶關閉用電設備,切斷電源,以免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電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開、關機有序,使用完設備后要及時斷開電源,避免電器長期通電引發事故,要養成良好習慣,做到人走電關。
5、發現異常情況時不要驚慌,在使用中,如有異常的響聲、氣味、冒煙、火光等,不要試圖去撲滅或徒手移開、調試設備,禁止帶故障運行,首先要立即斷開電源再根據情況處理、報修。
6、下班后,關閉辦公室日光燈、空調,電腦,關閉打印機、微波爐(拔掉電源)等設備,防止電器線路長期使用加快老化,引發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電設備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對固定的位置,不得隨意拆卸,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和增加用電設備,如有必要,請專業電氣人員或物業公司管理人員上門安裝。
二、職責范圍:
1、公共區域的日光燈、儲藏間微波爐、飲水機、窗戶由當日值班人員負責。
2、各處室日光燈、打印設備、空調、窗戶等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3、員工電腦由個人負責。
4、值班人員負責辦公區域內所有電源設備的關閉及安全問題。
5、加班人員負責辦公區域內所有電源設備的關閉及安全問題。
三、執行措施:
1、個人電腦在下班后沒有關掉和拔出電源,一次罰款100元。
2、當日值班人員在日光燈、窗戶、微波爐(拔掉電源),未關的罰款100元。
3、各處室的打印設備、空調、日光燈未關的罰款500元。
4、行政處負責每日下班后的監督檢查。
四、執行時間:xxx年xx月xx日。
xxxxxxx公司
2014年6月17日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維護本市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對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防止違法分包和層層轉包;規范建設工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建設工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總承包建筑企業(下稱總承包企業)和分包建筑企業(下稱分包企業),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分包,是指總承包企業將已承包的工程項目中非主體工程,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的行為。其中,總承包企業將專業工程施工發包給具備專業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企業,為專業分包,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空調系統、線路、管道、鋼結構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為勞務分包。
第四條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具備履行合同、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資質證書。
第五條 本市對分包活動實行依法監督、統一管理。
第六條武漢市建設委員會(下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其委托的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下稱市招標辦)和市建筑市場管理站(下稱市市場站),負責具體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市招標辦監管的內容是:
(一)對按規定可直接分包的工程進行核準;
(二)對按規定實行招標分包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三)辦理分包合同備案。
市市場站監管的內容是:
(一)核發《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施工核準書》;
(二)對分包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違法分包、轉包及規避招標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下稱市交易中心)對分包交易活動提供場所、信息服務。
第二章分包原則和具體要求
第七條在建設工程施工分包中,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以上(含zoo萬元)的工程,必須進入市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第九條總承包企業需對其承建工程項目中部分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進行分包的,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或經建設單位書面認可。
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同一工程肢解為若干限額以下直接分包。
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企業。
第十條 建筑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必須由總承包企業自行完成。
第十一條分包企業除可在承擔的專業施工中使用部分勞務外;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十二條提倡總承包企業與分包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認為分包企業具有下列明顯不適當行為之一的,可要求總承包企業予以更換,總承包企業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一)弄虛作假,騙取承攬工程的;
(二)不具備與工程建設項目相符的施工能力,經多次督促整改仍無改觀的;
(三)在工程建設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四)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十四條分包工程造價,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造價管理規定確定,但所確定的工程造價不得低于分包企業完成任務所需的成本價。通過招標發包的分包工程,中標價即為合同價。
第三章總、分包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業技術規范,自覺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總承包企業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總承包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二)負責對分包企業的業績、市場行為進行考核和評定,為有關部門提供管理依據;
(三)嚴格履行分包合同,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施工條件和結算分包工程款;
(四)對違反分包合同、不能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分包企業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分包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參與所有符合條件的分包項目的投標;
(二)嚴格履行分包合同,按合同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
(四)搞好企業內部管理,保證正常施工秩序。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分包合同中的有關合同條款、施工責任等方面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通過相關部門調解解決,也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分包工作程序
知書;總承包合同中對分包未約定的,應提供建設單位同意分包的書面意見。
第二十一條 按規定可直接發包的分包工程,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總承包企業按第二十條規定提出直接分包的申請,報市招標辦備案;
(四)分包企業持《建設工程施工分包聯系單》、經備案的分包合同、在漢《注冊登記證》和漢辦(設有駐漢辦事處的)登記證明以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到市市場站辦理《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施工核準書》。
第二十二條按規定必須通過招標發包的分包工程,按下達程序進行:
(一)總承包企業對投標企業進行資格預審;
(二)總承包企業編制招標文件,制定評標、定標辦法;
(三)總承包企業組織招標、評標、定標活動;
(四)總承包企業向市招標辦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六)分包企業持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聯系單》、經備案的分包合同、在漢《注冊登記證》和漢辦(設有駐漢辦事處的)登記證明以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到市市場站辦理《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施工核準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按規定必須進入市交易中心招標發包的分包工程,其招標評標定標活動參照《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招標評標定標暫行規定》(武建招辦字[2001〕18號)執行。
第二十四條總承包企業或分包企業在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中,有違反本暫行辦法規定的,由市建委或其委托的執法機構依法進行查處。
第二十五條專業承包企業對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勞務分包,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建委負責解釋。
一、進場要求
1、營業執照。
2、經過年審的資質證書。
3、安全資格許可證必須是市一級及各區縣勞動局頒發的。
4、法人委托書。
5、人員花名冊及內容(姓名、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
6、施工周期超過30天,必須辦理工地出入證(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費用5元/人)
7、進場的工機具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8、施工前必須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包保責任書,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動火必須到安全組辦理動火手續。
9、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現場內禁止吸煙,高空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系掛好安全帶。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腳下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1、發生違章經教育、糾正不整改的單位,總包單位將進行罰款并責令其停工,嚴重者將終止合同。
12、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服從門衛管理,自覺出示證件。
二、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合同或協議規定相符。
2、經本項目部確定認可的所報組織系統圖上的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必須常駐現場,不得兼其他職務。因故需要離開現場必須請假。
3、現場體檢不合格及經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出現場。
4、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不經我項目部批準不得更換,其有事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部施工員批準。
5、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文件收發員、測量人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項目部要求,否則每缺l人對分包隊伍罰款500元/人。
6、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在現場組織監督施工不得隨意離開現場,對經常不在現場的人員罰款300元/人,累計受到3次罰款者清退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補足管理人員,素質必須達到工程要求。
7、分包隊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人員,不得無理頂撞。違者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罰款100元/人 次,并對分包隊伍處罰500元/次。
8、分包隊伍管理混亂,經常出現違反管理程序或規定時間,不服從總包項目管理者,對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處300-1000元/次罰款,累計出現3次將分包隊伍驅逐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另換其他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分包隊伍施工連續2個月達不到項目部要求或管理處于失控狀態,同樣驅逐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
9、 分包隊伍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我項目部組織的有關會議或活動,對無故遲到者罰款50元/人,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200元/人。
10、分包隊伍必須依據項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檢查備案,否則罰款500元,并勒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制定齊全。
11、分包隊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12、項目部的任何罰款無須分包隊伍簽字確認,我項目所發函件即為扣款依據。
13、分包隊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備進出場必須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批準,然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14、必須嚴格執行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填報各種表格及報表。
15、任何施工現場布置必須有方案、有計劃并經項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16、任何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現場管理
1、所有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統一戴安全帽、并隨身攜帶出入證件。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根據公司規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隊伍施工管理人員須著裝整潔,頭發理順,注意舉止行為。
4、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或單位公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5、施工現場內嚴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開小爐灶。違者罰款300元/人。
6、進入施工區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規定,違者罰款10元/人次。
7、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愛護現場內的安全、消防、測量、照明設施及有關標牌等,違者罰款50元/人,并負責賠償損失。
9、現場內嚴禁亂拋垃圾、煙頭、水果皮、廢紙等,否則每起罰款50元/人。
10、必須保證所張貼懸掛標牌的完好,標識的顏色清晰無褪色。所堆放物品無論堆放時間長短,必須堆放整齊。
11、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帶有金錢性質的賭博,酗酒行為,否則對分包隊伍責任人罰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明確;
9、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時向分管技術負責人反映,由分管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五、安全生產管理
分包隊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隊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轉交安全總監。(其他規定在分包合同中列舉)
六、質量管理
分項工程質量不合格點控制在6%以內,依次驗收成優率100%;因此各分包單位必須依據此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控制措施,并且報我項目部確認,方可執行。無此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單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技術及質量標準的交底,并報項目部備案,否則將罰款50—100元/次。
2、項目質量管理原則:分級控制,分段監督,統一申報。即:分包隊伍質量控制,項目部質量員進行質量控制。分段監督就是施工操作階段由分包隊伍質量員監督,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工程技術部的負責工程師進行質量監督,施工完畢后,項目部質量員把關驗收。統一申報就是由項目部向監理方、甲方申報。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六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需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11、分包單位應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滋事;如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由當事人及所屬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及相關責任。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股份制企業章程房地產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七
1、每半年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2、對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對崗位調動應進行轉崗消防培訓。
3、消防培訓由單位人勞部門和消防職責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應有培訓簽到、記錄、試卷等形成工作臺賬。
4、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5、單位應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119消防日活動、重大節假日開停車和季節變化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活動。
1、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2、單位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各部門經理為委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和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成立以部門經理為首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行政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做到責任層層落實,把好安全關。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積極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5、安全保衛部是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6、單位配置的`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緊急廣播系統、防排煙系統、卷簾門以及各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所有員工都有維護、保管、養護的義務,不準隨意挪用、移動、擠占、遮擋和損壞。
7、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崗位安全員為主要成員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9、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所有員工應當認真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會”(知道單位或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
11、單位的防雷裝置,應當在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定期檢查,對避雷針、避雷器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12、單位把高壓配電室、鍋爐房、電腦機房、燃氣調壓站、中餐廚房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規章制度,有安全負責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緊急處置預案,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廚房等使用明火或產生熱能源的部位,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設備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動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嚴格遵守本單位關于《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須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
15、不準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帶入客房,建筑物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客房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
16、餐廳、宴會廳、劇場、歌舞廳及其他人員聚散場所和娛樂場所,營業中要控制所能承載的人數,不得超員接待,并保持疏散暢通。
17、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單位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電工實施;客戶自備和使用的電器設備,須經工程部門檢查認可,并由專業電工安裝;凡可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線必須是橡膠護套導線;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提前申請,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由專業電工安裝架設。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以免發生重大問題,如果因人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損壞或丟失的應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練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達到滅火功能。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送到主管部門,進行更換以備再用,嚴禁在沒有火情時動用消防器材,一旦發現對直接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嚴厲的處罰。
三、院內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產、生活臨時動用明火或一般情況下不準動用名火的地方動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員和動用明火的工作人員可在動用明火前、中間、之后必須進行檢查,以防火患成災。
四、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的手段
1、對于涉及問題復雜不易解決的火險隱患可通過主管部門召開有關領導參加的協商會,采取會上整改辦法。
2、對于存在嚴重火險隱患的部門,經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給予經濟處罰,對重大火險、隨時可能威脅單位財產和人員安全的,經指出后仍不進行整改的部門對部門領導依法進行經濟處罰。
五、庫房的管理措施
庫房物資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垛與垛之間必須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據庫存物資的種類,確定垛距、墻距、柱距、梁距、每個庫房都要有規定儲存限額和標準,不得超過限額和標準。
六、自查隱患并接受聯查措施
各部門每月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同時,認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單位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號)。以便提高-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進行重點強調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動,要進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頭,要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防范和預防處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體職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會形式。平時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櫥窗、發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組織交通安全的講座、報告會;設立交通安全警示標志等。
4.對干部職工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駕駛機動車、保養自駕車,自覺遵守機動車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出單位內部、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內機動車限速5公里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下班時,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在單位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時,單位門口兩側30米內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單位內試車、練車。
5.對單位的機動車安全保養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問題車不許上路。
(二)對公用機動車的管理
1.對單位的公用機動車要按規定定期檢驗、定期保養,未檢驗合格或有隱患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2.單位機動車要有出車記錄和保養、維修紀錄。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用公車。
3.公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駕駛執照。出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準私自將公車交由非單位指定駕駛員駕駛。有違章現象或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單位,并按交通法規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三)對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職工有駕駛執照的,要在綜合辦公室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單位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提交駕駛員體檢表,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單位內部。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
(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
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
(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八
為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準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需負責管理安全工作,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方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方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討論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與。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討論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詳細方案(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方案的布置、落實)。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方案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討論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愛護工作。
3.5討論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納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方案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九
紡織企業班組是根據紡織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及不同崗位的要求,由一個相同或幾個不同的工種的員工組成的,是企業生產管理的基本單位。一般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任務來分,分為生產型班組和非生產型班組兩大類。生產型班組是一個有機結合的按同類型生產設備或同類型生產工藝而設立的,承擔著繁重的生產任務。如:前紡乙班,絡筒甲班等。非生產型班組是指為生產服務的輔助班組,它不承擔直接的生產任務。如:機修班、保全隊、后勤班等。
(二)加強班組管理的必要性
1、紡織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現已進入了微利時代,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是當務之急。
2、提高企業的素質,只有企業的每個細胞是健康的,企業才能健康的發展。
3、建設一流團隊,培養高素質員工的需要;
4、班組長職業化的需要;
5、建立快速應對市場變化的需要;
6、走向國際化的需要。
7、紡織機械的自動化程度越來越高及新設備與新工藝的應用要求相應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班組管理中目前存在的問題
1、企業整體基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班組長職業程度不高;
3、班組長的文化和技術水平不高;
4、班組管理缺少現代化手段;
5、面對社會的發展,班組建設沒有有效的新方法;
6、應變市場發展的速度慢;
7、班組工作繁重,忙亂無序。
二、紡織企業班組管理的內容及重要性
(一)班組管理的主要內容
班組管理最主要的內容是組織生產,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及指標,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創造出更多的經濟效益。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管理
生產班組是企業直接從事生產活動的基層組織,企業的生產任務和經營目標,是由班組來實現的,班組的完成生產任務和目標、指標是實現企業總目標的保證,如果班組管理中出現了計劃、產量、質量、交期等問題,直接會影響到企業指標、目標的完成,引起客戶的'不滿意。因此,生產管理是班組管理的主要內容。
生產管理是指對生產現場和生產過程,從組織生產,原料的投入,過程加工,半成品的標識及搬運、成品的打包出貨的全流程的管理。主要內容包括:
(1)運轉管理;
(2)設備管理。
生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運轉和設備管理對生產計劃與過程進行控制,合理地組織生產,使生產中的各要素能有機地結合,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準時完成交貨期,培養員工認真工作,革除馬虎之心,從而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生產出客戶滿意的產品,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
2、質量管理
質量是指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質量”可使用形容詞如差、好、良來修飾。“固有的”與其相反是“外來的”,就是指在某事或某物中本來就有的,尤其是那種永久的特性。賦予產品、過程或體系的特性,如:產品的價格,產品的所有者,不是它們的質量特性。在企業管理中的質量包括產品質量和工作質量兩個方面。
產品的質量是指產品的適宜性,包括性能、壽命、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以及外觀等滿足使用要求的性能。一般把產品質量說成是產品的使用價值,這是不全面的,因為有經濟性的內容,首先,要考慮成本與價值的關系,并不是質量越好的產品,就越好,質量的過盛也是一種浪費。有的員工認為,產品只要按作業標準要求執行則可,但這還不夠,進行質量管理一定要從滿足客戶的需要出發。
工作質量是產品質量的保證,包括為達到產品質量標準所做的各項管理和技術工作的完善程度。工作質量雖然是產品質量的保證,但兩個概念不同。產品質量是生產全過程中形成的,產品質量是一個企業素質的主要標志,它綜合反映了產品從設計、試制、生產檢驗等各階段的工作,也反映了工藝、設備、原料、生產計劃、和銷售服務等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如果一個企業對不合格品檢驗控制的嚴格,交付客戶的產品合格率高,客戶投訴少,但不等于工作質量好,因為它可能是一個不合格品率高,生產過程中進行大量返工及成本高的企業。不能說明此企業的工作質量好。
質量管理是為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和工作質量所進行的各項管理活動的總稱。質量管理的主要內容:
(1)工序質量控制
(2)質量檢驗
(3)質量改進qc活動的開展
(4)質量體系的建立
質量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不斷地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方法滿足客戶的要求,促進生產高速發展,擴大國內國際市場為企業創造出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嚴格執行的安全方針、目標及規章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確保人、財、物的安全。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采取一切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分析研究事故發生的原因,改善員工的工作條件,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勞動管理
勞動管理是對是企業有關勞動工資方面的領導、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總稱。
勞動管理的主要內容:
(1)????勞動紀律
(2)????定額管理
(3)????工資核算及獎懲
勞動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的進行定員、定編,和經濟手段,充分地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率。
5、班組建設
班組建設在班組中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規范班組管理,建設有凝聚力的團隊,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主要內容有:
1、制度建設
2、班組長綜合素質的提高
班組建設的任務,是通過制度化建設,規范班組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同時,針對人性化的特點,組織領導員工開展各種活動,增進員工之間的理解,建立能打硬仗的基層戰斗隊。
(二)班組管理的重要性
1、班組是企業各項生產活動的落腳點
“上邊千條線,線線都要班組來實現”,紡織企業的班組起到承上啟下的橋梁樞紐和組織落實作用,公司的方針、目標及各項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班組,由班組落實到每個工種的崗位上;每一個班組的活動都是企業生產活動的一部分。
班組是企業生產的經營活動中的重要環節,生產流程是一環扣一環。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都直接影響到企業生產任務,產品質量、交期的完成。在生產過程中,每個班組都承擔著繁重的生產任務,對本班的人員管理、生產計劃、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負有很大的責任,各項工作的完成好壞決定了整個企業的指標完成的好壞,同樣班組的人員素質決定了企業管理水平。
2、班組是建設高素質員工隊伍的陣地
班組通過開展6s、qc、tpm、ie等活動實現精益生產,在導入現代化管理方法的同時,也同樣提高了員工文化知識和工作技能;班組通過制度化建設規范和引導員工的行為,改變員工的工作方式,摒棄不良的習慣,養成認真、細心,具有高素養和職業道德的人,從而實現班組管理現代化、科學化、人性化,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激勵員工積極參與到生產管理活動中去,更重要的是使員工能自我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能在實踐中不斷地改善各項工作。
班組針對本班的實際情況,組織各項勞動競賽活動,主要組織“短小、公平、快速”的“比、學、趕、幫、超”活動,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獎懲制度,獎勤罰懶,調動員工學習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術的積極性。
4、班組是企業管理的基礎
在有的企業經常聽到廠長或車間主任報怨,公司的管理制度或生產安排,很難落實下去,或者不能落實到位,每天一天忙到晚很累。班組長和員工素質不高,班組管理很難。班組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企業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作業及工藝標準最終還是要班組來落實;同樣,大量的記錄、統計臺帳等都在班組完成。同時,班組是生產一線的最基層的單位,最清楚生產中的關鍵及潛力所在,企業管理中的制度的完善程度需要到班組中實踐、檢驗,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之處,也最易在班組中反映出來,班組各項工作的水不平反映了整個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因此,加強班組管理工作,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關鍵。
三、班組長應具備的素質
在粗放型生產方式向精益型生產方式轉變過程中,基層管理人員身上承擔著很繁重的生產任務,而且又要上下溝通協調,壓力可想而知。現在默默無聞,老黃牛式的基層管理人員已經過時了,只會高高在上,指手劃腳的班組長沒有人追隨了,對6s、iso、tpm、qc?等管理知識一點不了解的,也呆不下去了。員工希望有魄力能夠調動大家積極性的基層管理人員帶領大家努力工作,而6s管理的最終目的,是提高全體員工的素質,?基層管理人員的職業化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也是6s管理得到持續改進的關鍵,實現基層管理職業化要求其必須具備以下素質:
1、專業能力
精通紡織行業的基礎知識,對公司的規章制度熟悉,能熟練地掌握本班組的基本情況,員工的思想動態,技術設備、生產指標情況。
2、目標管理能力
能夠根據公司、工廠、車間的方針、目標,結合本班實際,分解制定本班的工作目標,并合理地組織人員、分配任務,落實到每個工種崗位上去。
3、問題的解決能力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改善潛在的問題是班組長應具有的基本能力,主要是班組長如何運用5w1h的方法。就是多問幾個為什么?5w是who何人做?what做何事?why為何做?when何時做?、where何地做?、how怎樣做?培養遇到問題,多思考的習慣。
4、組織能力
組織是指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經由各部門分工合作的不同層次的權力和責任制度,而合理協調一群人的活動。組織能力就是具備組織方面的才能。班組長的主要組織能力體現在能協調好全班人員為了班組的共同目標進行工作。
5、激勵能力
激勵是指在企業管理中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勵能力是指針對人性的特點,利用各種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激勵措施,充分地發揮員工的聰明才智,認真地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參與公司的各項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為公司的發展創造出更多的效益。
6、教育培訓能力
組織各工種進行技術培訓,不斷地開展各種類型的技術選拔和現場觀摩,對員工進行分析、指導,以及ie手法的使用對工作進行分析,是班組長應具有的能力。員工素質的提高開始于教育培訓,終于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工作在班組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7、自我管理能力
自我管理是對自我的職業生涯進行規劃,并學習和規范本人的行為,主要是習慣于時間管理、情緒管理等。不斷地搞個人的素養,走職業化的道路。
考評說明
1.本評定標準適用于棉紡、織造、化纖、染整、成衣等紡織企業,其他紡織企業參照執行。
2.本評定標準共13項考評類目、47項考評項目和143條考評內容。
3.在本評定標準的“自評/評審描述”列中,企業及評審單位應根據“考評內容”和“考評辦法”的有關要求,針對企業實際情況,如實進行扣分點說明、描述,并在《自評扣分點及原因說明匯總表》(見附表)中逐條列出。
4.本評定標準中累計扣分的,直到該考評內容分數扣完為止,不得出現負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該考評類目內進行扣分,也不得出現負分。
5.在6.2設備設施運行管理部分中“專用設備(一)至(五)”分別列舉了棉紡、織造、化纖、染整、成衣等五類專用設備,每類專用設備均為40分,參評企業根據各自生產性質選擇一類進行評定,其他類別不再評定、分數不計入總分。
在7.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部分中“生產過程控制(一)至(五)”分別列舉了棉紡、織造、化纖、染整、成衣等五類生產過程控制要求,每類生產過程控制均為40分,參評企業根據各自生產性質選擇一類進行評定,其他類別不再評定、分數不計入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