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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一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校預算編制制度。
1、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5、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6、校園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本單位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7、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項目支出。
8、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二
為了有效地發揮學校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強化全校預算管理,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學校教學、后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小學財務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歷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學校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二、學校預算管理實行“一所學校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學校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三、校領導班子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梳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學校預算和決算報告。
四、學校預算編制小組是學校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學校預算編制活動。
五、學校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學校各部門的意見后,負責擬訂學校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六、學校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并根據批準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七、學校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學校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學校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考慮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學校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余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十、學校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一、學校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學校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二、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學校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才能執行。
十三、學校決算是映學校一定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學校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內容全面準確,并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規范和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各學校正常運行,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財務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合理編制學校預算。2、嚴格按有關收費政策規范收費。(如作業本費等代收費項目)。3、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4、防止國有資產流失。5、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6、對學校經濟活動實施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嚴格履行“專款專用”。7、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及時、真實、客觀地映學校財務狀況,為學校及上級部門進行管理與監督提供依據。
二、管理體制及崗位設置。
1、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全部納入學區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學校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設置財務機構及相關崗位,成立學校理財小組。
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制度,嚴格按預算辦理各項支出。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的編制預算,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上報學區審批,學校根據預算安排好用款計劃,學區根據用款計劃實行全面監控,以確保收支平衡。
預算編制的原則:按輕重緩急原則搞好基礎設施建設,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四、收入管理。
1、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各類收入。各項收入均須按規定納入學校賬戶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隱匿、轉移、截留、挪用和私設小金庫。收到現金必須及時、足額存入學校銀行統一帳戶,不得坐收坐支,杜絕私存,任何資金都不得在財務管理體制外循環。
2、學校所有收入都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統一票據,財務人員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設置票據使用臺賬,負責票據的購領、登記和核銷工作,票據作廢時寫“作廢”字樣,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
3、預算外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4、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禁止亂收費。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需要增加的收費項目或調整收費標準應按物價部門、財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申報,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五、支出管理。
差旅、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購置等費用;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2、用于教師培訓的經費按學校公用經費總額5%安排。
3、各校要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安排公用經費支出。一是開展教學業務與管理活動;二是開展實踐、實習、文體活動;三是維護學校運轉必須的水、電、郵電、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費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維修維護;五是設備、儀器、圖書資料等物品購置。
4、學校對房屋建筑物、附屬設施及教學設備進行維修,要編制預算,各校伍佰元以上、兩仟元以下的購置、維修項目,要報學區審批。三仟元以上購置、維修項目,須呈報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實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請驗收和決算審計。
5、專項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專款專用的原則不得挪作它用,并實行立核算,按實列報。
6、學校經費不準開支的范圍:不準用于人員津貼、補貼、獎金等;不準用于基本建設投資;不準用于償還債務;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標準,不準用于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教師培訓費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
準坐收坐支,及時報帳。報帳會計按時間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帳目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年度終了后,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應作為會計檔案歸擋。
8、各項經費支出參照標準。
(2)取暖費21%,主要用于取暖費用等支出;。
(3)差旅費3%,主要用于教師出差等支出;。
(4)培訓費5%,主要用于教師培訓等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臨時聘用人員、廚師工資、垃圾清運費;。
六、財務報批制度。
1、依據《會計法》規定,中小學在公用經費支出中所得會計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填制單位名稱和財務專用章,經辦人簽字,內容真實完整。
再由學區領導審批。
3、差旅費報銷必須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補助具體標準按照《中共涼州區辦公室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武威市市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4、會議費使用要求。
(1)學校承辦教育局、學區、校際之間的會議和教研活動,以及校內的型活動會議,會議費用須憑會議通知、會議人員簽到冊報銷。
(2)學校內部自行召開的會議,不能報銷會議費用。
5、學校宗物品采購。
學校教育儀器設備等宗物品需經教育局統一集中采購的項目,應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將采購項目計劃上報鄉學區,由鄉學區集中匯總后,由上級部門按照有關采購方式和程序組織進行集中采購,費用由學區統一從各校賬戶上支付。若學校自行采購,在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資產要嚴格執行個案采購制度,采購時報相關部門批準,學區憑政府采購審批表予以報銷。
6、教師培訓費使用要求。
根據區教育局規定,教師培訓費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經費的5%,并主要用于教師培訓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資料費等。校長、教師外出培訓學習須附教育局通知或相關文件報銷。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三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市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
1、中小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中小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中小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中小校園應當按照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結合我市實際,各中小校園開始試行編制預算,起正式編制預算。
5、中小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6、中小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8、中小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項目支出。
9、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四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含幼兒園和直屬單位,下同)教育經費預算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的約束作用,強化預算的分配、監督職能,合理調度資金,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1、中小學校預算編制管理體制堅持“以縣為主”的原則,在省、市(州)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縣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在不改變學校經費使用權的前提下,實行“校財局管”的資金管理模式。
2、中小學校預算編制以獨立設置的學校為基本單位,非獨立設置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學校統一編制。中心學校如果對獨立設置、獨立核算的中小學具有管理職能,所轄學校也應單獨編制預算,中心學校應協助、指導所轄學校編制預算并監督其加強資金管理,但不得對所轄學校的資金“統籌”。
3、所有獨立設置的中小學校均應單獨編制年度預算,并進行獨立核算,建立獨立的賬務,編制獨立的報表。
二、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
1、真實性原則。中小學預算編制要做到穩妥可靠、量入為出、收支平衡。預算收支的預測必須以學校發展規模為依據,對每一收支項目的數字指標應認真測算,力求各項收支數據真實準確。
2、完整性原則。中小學的預算編制要體現完整性原則,即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財政資金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及相應的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綜合編制預算。對各項收入、支出預算的編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預算之外保留收支項目。
3、重點性原則。中小學預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項資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在兼顧一般的同時,優先保證重點項目。要先保證基本支出,后安排項目支出;先重點、急需項目,后一般項目。
4、科學性原則。中小學的預算編制要具有科學性,對每一收支項目的數字指標要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依據充分確實的資料和收支規律進行計算,力求各項數據的真實準確。
5、透明性原則。中小學預算的編制要體現公開、透明的原則。學校的經常性支出要建立科學的`定員定額體系,從而實現預算分配的標準化。項目支出應通過填報項目文本、經過科學論證、優先排序后確定必保項目和備選項目,結合當年財力和支出重點進行安排,使預算分配更加規范、透明。
6、績效性原則。財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中小學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考評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和完成結果進行全面追蹤問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預算編制模式與流程。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統一采用以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采用“二上二下”的預算編報模式。在此模式下,中小學校作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二級預算單位編制預算,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校的預算進行匯總,并上報縣級財政部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下達預算并進行監督管理。
“一上”:是指中小學編報預算建議數。在這一階段,中小學首先編制年度預算建議數,上報教育局。
預算建議數就是要全面反映單位本財政年度的經費需求,以及發生這些需求的基本數據和政策依據,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和完整性。要求學校必須廣泛地收集信息,編制的每一項建議數,都要有詳細、真實、可靠的依據。
“一下”:是指教育局下達預算控制數。教育局根據中小學編報預算建議數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進行審定,下達預算控制數。預算控制數就是教育局的預算草案。教育局將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予以下達預算控制數。
“二上”:是指中小學上報預算草案。根據教育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中小學編制年度預算草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再報送教育局。預算草案簡單地說,基本上是單位本年度準備執行的財務收支計劃,要注意現實性和操作性。
“二下”:是指教育局批復預算。教育局審核各中小學預算草案并予以批復。
四、編制程序與方法。
(一)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1、調查資源、摸清家底、收集資料。
正式編制預算前,學校要對本校的資源進行調查,摸清家底,對學校現有的資產、收支狀況,在崗在編及離退休人員狀況,在校生規模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為編制預算提供真實依據。
2、確定基本數據和基本依據。
對學校的教職工人數、學生人數據實統計,并與上年度《教育事業統計報表》相核對,以上月末實際數作為編報預算依據。
3、總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預算年度新形勢。
總結和分析上年度預算收支執行情況,掌握學校財務收支和業務活動的變化情況,找出影響本年度預算的各種因素(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或臨時性因素);分析本年度國家有關政策對預算的要求;認真領會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對預算編制的相關要求,做好年度預算編制準備工作。
中小學校收入預算應以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為基礎(上年度沒有預算的以實際收入為基礎),根據本年度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要求,考慮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進行測算,即收入預算采用“基數法”加“因素法”進行編制。測算時可采用對比分析法,即通過在不同時期(或不同情況)的預算收支數據的對比,來編制預算收入數,如本期與上期對比。對比分析時,必須注意指標的可比性,如指標的計算口徑、計價基礎是否一致等。
中小學的收入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他收入等。
1、財政補助收入:指學校直接從財政部門或通過主管部門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經費,包括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工資、津補貼、福利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教師專項津貼,以及按規定比例、由財政負擔的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等。
2、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從財政專戶核拔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批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如住宿費等。
3、勤工儉學收入:指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具體包括捐贈收入、銀行利息收入等。由于有些其他收入不具備經常性(如捐贈收入),因此在編制預算時應在上年度收入數基礎上剔除一次性收入后編制。
編制收入預算時,要突出財政供給的主渠道地位,對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他收入的預算建議數,要遵循穩健性原則,對沒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預算,對預計發生的收入不能高估,防止收入不能實現時造成預算無法執行。
上年事業費收支有節余的,年末應轉入學校事業基金,在編制下年度預算時,動用上年度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入不足,要在當年收入預算中反映。上年專項資金(維修費、設備購置費等)節余應納入下年度預算,屬政府采購的,還應納入政府采購預算。
中小學校的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部分。學校應根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和事業發展的需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各項資金。優先保障學校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維持學校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然后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安排各項事業發展所需的項目支出。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五
企業透過制定成本預算編制制度有效降低成本費用,提高企業的成本管理水平。以下是××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編制制度,供讀者參考。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向成本費用控制帶給依據和基本要求,以保證成本費用預算的科學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成本費用預算范圍。
預算年度內一切成本費用支出,包括預算期內商品生產(含根據預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預算年度內期初、期末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和非商品生產所需的成本費用,都應納入年度成本費用預算。
第3條:成本費用預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費用管理務必遵循“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則。各分企業及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成本費用預算、控制、分析、考核體系。
第4條:成本費用預算編制依據。
1.:年度、月度成本費用預算應根據企業綜合經濟計劃和各項要求編制。
2.:本企業的經營目標、生產經營預算、成本降低率,以及產品質量、品種。
3.:各項消耗定額和費用壓縮指標的要求,以及當年技改、技措、大修計劃和其他增產節約措施。
4.:合理預計本期實際成本費用水平。
第5條:責權單位。
1.: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除等工作。
2.:總裁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除等的審批。
第2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程序。
第6條: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
第7條: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及本年度市場環境發展趨勢,確定本年度的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將財務預算目標及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政策下發至各部門。
制本部門詳細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并按規定時間上報企業財務部。
第9條:企業財務部對各部門上報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和平衡。在審查過程中,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并反饋給各部門予以修改。
第10條:財務部在各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重新匯總,編制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上報企業總裁審核。根據總裁的審核意見,責成財務部進一步修訂、調整。財務部根據總裁的審批意見調整成本費用預算,正式編制成本費用預算草案,提交總裁審議批準。
第11條:財務部將總裁批準的成本費用預算下到達各部門執行。
第12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預算的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動,且該變動將導致預算結果產生重大偏差,:各部門應及時上報財務部和總裁,:在取得同意后,:對預算進行調整。
第3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方法。
第13條:各部門的成本費用預算由財務部牽頭,生產、機動、人力資源、采購、營銷、安全環保等部門參與制定。
第14條:各部門根據不同的成本費用項目,參照標準成本,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采用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第15條:月度預算是根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等資料編制的預算,具體程序參照年度預算執行。
第4章:附則。
第16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7條:本制度經總裁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六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規范和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學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
第四條預算應當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行滾動預算管理。
第五條根據管理層次和需要的不同,預算分為部門預算和學校預算兩種。部門預算指是根據財政部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上報主管部門的預算文本;學校預算是指在部門預算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側重學校內部管理需要編制的預算文本。學校預算與部門預算在收支口徑和總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條學校預算包括一級預算和二級預算,一級預算主要是指學校層面預算,二級預算主要是指二級單位根據一級預算安排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的預算。學校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學、及時編制預算方案。
第七條經國家和學校批準的預算,非經規定程序,不得調整。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條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后,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社會公開或校內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九條預算的編制、執行應當建立健全相互制約、相互協調機制。
第十條預算年度采用公歷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條年度預、決算草案,重大預算安排和調整等事項須提交學校校務會議、黨委常委會議審查,經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負責對學校預算草案、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決算草案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審查結果應按有關規定向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報告。
第十三條計劃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管理部門,負責編制一級預算,指導和監督二級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其管理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體編制預算、決算草案;
(二)組織和監督學校預算的執行;
(三)提出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
(四)具體編制預算的調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務會議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各預算單位(二級學院、職能部門)是本單位預算執行主體。其職責包括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本單位的預算收入,提出本單位預算支出建議;按照批復的預算,嚴格控制和監督本單位的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第十五條學校預算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教育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三)科研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研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級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非法人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條上述規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地方配套經費、資產盤盈收入等。
第十六條學校預算支出包括人員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項目經費支出:
(一)人員基本支出:包括在職職工人員經費(工資、津貼、社保、購房補貼等)、離退休職工人員經費(工資、補貼、撫恤金等)、福利費、非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學生獎助學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為了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學教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離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項目經費支出:指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有規定用途的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財政專項、科研專項和校內自籌專項。財政專項主要包括基本科研業務費、本科教學工程、統籌一流大學與一流學科建設、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基本建設經費等。
第十七條學校預算應當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需要,參考上一年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對本年度收支進行預測,按規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見后,編制預算。
第十八條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編制應當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九條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學校事業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國家財政政策相銜接。各預算單位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合法合規組織收入,將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不得隱瞞、少列。
第二十條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統籌兼顧,在保證學校事業發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學校確定的重點支出,應當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控行政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按照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事件處理或難以預見的開支。
第二十二條學校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條預算編制的具體事項由計劃財務處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要求和時間進行部署,包括預算布置,單位申報,調研、分析與匯總,專題論證,編制預算草案等五個階段。
(四)專題論證。對于基本建設工程、改善基本辦學條件等重大事項,應組織項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額合理性等論證,必要時應請相關專家進行專題論證。
(五)編制預算草案。計劃財務處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結轉和結余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目標、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和措施,對各二級單位預算建議數進行審核,在學校一級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編制學校預算草案。
第五章預算審查、批準和下達。
第二十四條預算審查和批準。計劃財務處向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對年度預算方案進行初步評審,對預算編制與執行、改進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績效、加強預算監督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審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關規定提交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
第二十五條預算下達。預算審定后,由計劃財務處向預算單位下達預算通知。預算通知應明確經費額度、經費使用范圍及經費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積極組織預算收入,計劃財務處要監督各項收入按計劃、及時、足額上繳學校,不得擅自減收、免收或緩收,各單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預算收入。
第二十七條預算年度開始后,在預算方案未經批準前,計劃財務處按上一年度同期預算支出的數額安排本年度必須支付的支出預算。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各部門(單位)嚴格按照預算批復執行,未經批準列入預算或超預算的支出,一律不準預支。
第二十八條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質及相應政策,將學校可統籌部分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調節基金;預算年度執行中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按有關規定經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批準后可列赤字,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
第二十九條計劃財務處應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及時掌握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落實情況,及時向學校報告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或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學校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均衡性。將預算安排與預算執行掛鉤,預算執行與績效獎勵掛鉤,落實預算執行責任主體,建立盤活財政存量、統籌自籌專項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一條財政專項結轉和結余資金按國家規定執行,自籌專項形成的結轉結余資金,按預算申報計劃或時間節點任務情況,本年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可結轉下一年,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學校收回統籌安排。
第三十二條學校預算一經確定,當年內原則上不予調整。若在預算年度內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變化或因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出現突發事件或其他涉及學校全局的臨時事項等情況,必須及時增加預算的,列入預算調整方案,經批準后動用預備費。
第三十三條計劃財務處在每年10月底完成預算調整方案的編制工作,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后按有關規定報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預算調整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
(二)需要調入預算調節基金;
(三)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
(四)支出結構、用途變化;
(五)其他調整事項。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確因事業發展需要追加預算的,應書面提出申請,并說明追加經費理由、額度并編制詳細支出預算,加蓋部門公章,經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研究分析提出初審意見,單筆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報主管財務校領導審批,單筆金額在30至100萬元(含)以內的項目報校長審批,單筆金額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有關規定報學校校務會議或黨委常委會議審批。
第三十五條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編制決算草案。編制決算的具體事項,由計劃財務處組織并部署。
第三十六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七條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
第三十八條決算草案應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報審計部門審查后,按有關規定報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
第三十九條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的預算、決算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下列內容:
(一)預算收入情況;
(二)支出政策實施情況和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及績效情況;
(三)結轉資金的使用情況和資金結余情況;
(四)預算調整及執行情況;
(五)其他與決算有關的重要情況。
第四十條審計處對學校和各部門的預算執行與決算進行審計,重點審計下列內容:
(一)預算編制管理情況。學校預算的編制和調整,應安排審計處提前介入,列席有關決策會議。重點對預算依據充分性、預算編制完整性、預算安排合理性、預算調整規范性等進行審計。
(二)預算執行情況。重點對收支規模大、經濟活動頻繁的二級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重點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關注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控制機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預算執行績效情況。在預算年度結束后,審計處對學校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審計,評價執行效果,提出改進建議。尤其對學校重點項目進行績效審計,評價項目績效,促進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條審計處將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列為部門財務收支審計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內容。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自覺接受國家財政、審計部門監督。
第四十三條學校應建立預算績效獎懲制度,將預算執行和績效考評的情況作為各單位的考核和獎勵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南大學預算管理制度》(中大財字〔2002〕20號)同時廢止。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強化學校預算調控的職能,保證預算的權威性與嚴肅性,科學配置辦學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江蘇省省屬院校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實際,現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預算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并按規定程序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審核批準的年度綜合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構成。
第三條學校及其非法人獨立核算單位的各項收支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
第四條學校必須建立健全與財務管理體制相適應的預算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合理劃分預算級次,確立預算管理決策、執行和監督機構,并明確各自職責權限。
第五條學校必須按管理層次,建立校內經濟責任制,構建多層次經濟責任體系,確保預算按規定執行。
第六條學校預算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制訂和完善預算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科學合理地編制預算,積極組織收入,統籌安排支出;組織預算實施,監督預算執行,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七條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條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以人民幣元為計算單位。
第九條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集中核算、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
第十條學校財經管理領導小組及黨委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是審查、批準學校關于預算的規章制度;確定學校預算編制的方針、原則;審議、批準學校預算編制方案和預算調整方案;審查、批準學校決算報告。
第十一條財務處和各業務部門是學校預算管理的執行部門。財務處具體負責學校預算的編制,預算指標的分配、預算的執行和調整;各業務主管部處負責編制本部門財務收支預算并監督預算的執行。
三、預算編制原則與要求。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學校預算要體現綜合預算的要求,所有應納入學校預算管理的收支,必須全部納入年度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全面反映各項事業計劃和任務的需要。
(二)穩妥性原則:學校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編制收入預算要積極穩妥,安排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要優先保證基本支出,安排項目支出要量力而行,嚴格控制預算風險。
(三)效益性原則:學校預算要協調好規模、結構、質量、效益之間的關系,堅持勤儉辦學,反對鋪張浪費,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重點性原則:學校預算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學校總體規劃和長遠發展,著力加強內涵建設,優先保證重點建設需要。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的要求。
(一)真實準確:學校預算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編制收支預算,實事求是地反映學校各類資源的基本信息。
(二)科學規范:學校預算編制的程序設置和時間安排要力求合理,預算編制的方式方法要妥當完善,各項測算要有理有據。對安排的項目,要開展可行性論證,并分輕重緩急,嚴格排序遴選,科學規范地進行預算編制工作。
(三)公正透明:學校預算編制所依據的各項政策、標準和方法要公開透明,結果應做到公平公正。
(四)及時明晰:學校預算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內容,不斷細化收支項目,及時編制。
學校預算由財務部門負責編制草案,實行“兩上兩下”的編報審核程序:
(一)學校根據下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和省級部門預算有關規定,匯集有關基礎資料,主要包括基礎信息資料、各項收入預測資料、項目支出預算申報資料等,編制預算草案,經學校審議后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即“一上”)。
(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審核學校報送的“一上”資料后,下達下年度財政撥款數和收支預算總控制數(即“一下”)。
(三)學校根據省財政廳下達的收支預算總控制數,按照規定的編制方法,編制預算收支計劃,經學校審議后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即“二上”)。
(四)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對學校“二上”預算計劃進行全面審核。省人大審議批準省級年度預算后,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將年度部門預算下達學校執行(即“二下”)。
(一)學校校內預算根據省財政對高校預算的編制要求,各業務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下一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預算,并附文字說明,按規定時間報學校財務處。
(二)學校財務處根據學校發展計劃和學校綜合財力的可能,參照上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各業務部門草擬的本年度收支計劃,編制本年度學校內部預算草案。
(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下達下年度財政撥款數和收支預算總控制數(即“一下”)后,財務處再編制正式預算報財經管理委員會和黨委會,經批準后按規定工作程序向各部門下達正式預算通知單。
五、預算編制的內容與方法。
預算收入是學校完成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的財力保證,包括財政撥款、非稅資金、其他資金以及債務資金等。
(一)財政補助收入:核算學校從各級財政部門得到的各類事業經費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核算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獲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核算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所獲得的收入,主要是按標準收取的學費收入、住宿費收入等。
(四)經營收入:核算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獲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核算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核算學校獲得的捐贈收入、利息收入,對外投資收益等。
第十七條收入預算的編制方法。
(一)收入預算要根據省級部門預算管理辦法,在參照近年實績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預算年度的各項增減因素,科學合理地測算。
(二)債務資金預算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從學校建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財務狀況的實際出發,從嚴控制債務規模,防范財務風險。
(三)學校在編制收入預算時,可根據經濟責任制和管理需要,將收入預算指標分解到校內各有關預算單位,確保預算收入的實現。
支出預算是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的貨幣表現,其結果是分析評價預算執行情況的依據。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基本支出預算是為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日常事業任務而編制的年度支出計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三部分;項目支出預算是學校為完成特定的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支出計劃。
(一)人員經費支出:是指全校人員工資、津貼,學生的生活補貼、獎貸學金、困難補助等經費支出;全校教職工各種福利保障等支出;離退休人員支出。人員經費的編制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標準和人數計算。
(二)教學業務費支出是學校用于教學、科研及其他事業活動的業務性支出。教學業務費支出的編制按照“條塊結合、統一定額”的原則進行安排,根據各二級學院、系承擔學校教學任務及學生類別和人數,按各類生均定額標準進行核定。
(三)行政經費支出是指學校公用支出和行政機關公務費,公用支出按往年支出情況和本年度增減因素進行編制,公務費依據各部門定編人員及各項定額計算核定。
(四)專項支出是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對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基礎設施改造等專項支出,按當年財力分輕重緩急進行確定。
第十九條支出預算的編制方法。
(一)編制支出預算要遵循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省級部門預算有關規定,統籌協調好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優先保障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地安排項目支出。
(二)編制基本支出預算應依據基礎信息資料,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資政策和定員定額標準。
(三)編制項目支出預算要對備選項目進行分類、排序、可行性論證和效益分析,嚴格遴選。
(四)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五)根據省級部門預算管理辦法,學校要按規定預留機動經費。
(六)學校在編制支出預算時,要依據單位預算管理體制和有關辦法,將支出預算指標分解到校內各預算單位,并明確管理責任。
六、預算的執行。
(一)經法定程序批復下達的年度部門預算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學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未經規定程序批準,不得擅自調整。
(二)學校要積極穩妥地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收入按計劃實現。非稅資金要嚴格按規定及時足額上解國庫。
(三)學校執行支出預算要符合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有關規定。需動用預留機動經費的,要按規定程序申報批準。
(四)學校要在校內各部門建立起經費管理主要領導負責制度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審批制度。
(五)學校使用項目經費必須按規定先申報用款計劃,要嚴格按預算安排的內容、額度和進度執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項目內容,突破預算。要確保項目按時完成,充分發揮投入效益。
(六)學校必須嚴格遵照上級下達的部門預算功能科目及經濟科目類、款、項構成。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
(一)校內預算經批準后,非經規定程序不得改變,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以確保學校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預算執行的約束力。
(二)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集中核算、分級管理”,在校長領導下,財務處組織實施學校年度預算。各部門應按經費審批制度履行審批手續,在核定的預算指標內管理好本單位的收支。
(三)各部門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各項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
(四)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各部門必須對預算指標周密計劃,妥善安排。對專項撥款必須保證專款專用,各部門不允許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
(五)學校財務處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統一會計核算,加強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實時控制,并定期對學校預算收支情況進行考核和分析。
七、預算的調整。
第二十二條正式下達執行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不利方向變化,影響預算指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當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辦學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時,方可申請調整預算。
第二十三條調整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單位向財務處提出書面申請,說明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預算執行的調整幅度。
第二十四條財務處應當對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編制年度預算調整方案,提交黨委會審議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二十五條對于預算執行單位提出的預算調整事項,學校在進行調整決策時,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預算調整事項應當是預算執行單位無力承擔的預算外事項。
(二)預算調整方案應當在經濟上能夠實現最優化。
(三)預算調整重點應當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規的關鍵性差異方面。
八、決算編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根據年度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和主管部門要求,組織開展年度財務決算,編制財務決算報表,全面分析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形成財務決算報告。
第二十七條學校要加強會計信息質量控制,確保年度財務決算報告體系完整、內容真實、數據準確、編報及時。
第二十八條學校年度財務決算須經學校法人核簽后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九、預算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九條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對學校預算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與績效考核,評價學校各項事業目標的完成情況、取得的財務成果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優化學校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促進學校不斷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第三十條學校財務部門對預算執行全過程實施監控。學校充分發揮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預算監督。
第三十一條學校按照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與目標、任務、績效掛鉤的資源分配機制,結合辦學實際,建立健全預算執行情況追蹤問效制度,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十、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學校財務處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促進預算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切實提高預算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有關財經法規以及《安徽中醫藥大學財務制度》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年度預算是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其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是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核實的財政撥款預算指標和學校各項事業收入而編制;支出預算是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任務而編制。
第三條預算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預算編制的原則和方法。
第四條預算編制的原則。學校編制年度收支預算時,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按照預算編制全口徑、綜合全面的要求,所有應納入預算管理的收支必須全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
(一)依法理財原則。收入做到合法合規,支出遵守現行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同時根據事業發展的實際,科學合理地測算每一筆收支項目,力求各項收支數據真實準確。
(二)公共財政原則。按照“一保工資、二保運轉”的要求,優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輕重緩急,量入為出,統籌安排項目支出,保證建設和發展的重點支出需要。
(三)勤儉節約原則。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勤儉辦事業,嚴格控制預算支出,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績效導向原則。按預算編制要求,合理劃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建立健全預算定額標準體系和預算項目庫,以績效為導向,以考評為手段,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合理性。
第五條預算編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預算可采取零基預算或參考上一年度正常預算經費(不含專項經費)執行情況,根據本年度事業發展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綜合因素進行編制。正常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預算要打足,不能預留硬缺口。對支出預算的編制(不含人員經費)逐步過渡到項目化預算管理方式。
為適應教育適度超前發展,必要時可以通過適度舉債進行建設,實現學校的超常規發展。發展性負債必須考慮學校規模的定位,保證財務狀況安全,要有利于學校的長期、協調和可持續的發展。財務處要加強對負債管理,對適度負債(借款或貸款)進行基本建設、基礎設施改造、基本辦學條件改善,事先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和風險性評估,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在預算中單列,專款專用。分期償還計劃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
第三章預算編制的程序和內容。
第六條預算編制的程序。學校年度預算在校內各部門上報的基礎上,經財務處審核,并與各部門進行溝通后匯總,由財務處提出預算草案,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并報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學校黨委會研究審定后,按照預算編制的程序和管理權限上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后,報請省人大批復下達后執行。為便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比較,根據批復的預算,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以及項目經費作進一步細化。公用經費切塊分配到部門。切塊給部門的包干預算,由財務處書面下達到各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由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直接下達到使用部門或項目負責人。
(一)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的編制根據學校各類收入構成和國家有關文件批準的收入項目、收費標準,結合歷年組織收入情況和增減變化因素據實編制。收入預算由財務處在相關部門配合下統一編制。
(二)支出預算。
支出預算的編制內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項目支出。
1、基本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業務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定額公用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由財務處和人事處根據相關工資福利政策編制;定額公用支出預算由各部門根據工作任務,結合未來支出預期進行測算編制。
2、項目支出預算。項目支出由各部門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申報項目,編報的項目要突出績效,體現效益,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方針政策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用途、范圍,確保學校中心工作任務完成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編報的項目首先要經過充分的論證和測算,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既要有政策依據、績效目標,又要有測算過程、預期效益。每個項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項目內容、金額、申報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門對于采購符合省級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第四章預算執行。
第八條學校預算經費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定額包干,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執行”的預算管理辦法,切塊分配到學校各部門包干使用。
第九條學校預算經批復下達后,各部門要按照批復的預算項目、額度執行。各部門應切實增強支出進度意識,進一步強化預算執行責任制。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預算執行第一責任人,對預算執行工作負總責,要與項目具體實施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起責任。財務處、國資處應牽頭抓好項目預算,特別是政府采購預算的執行工作,加強預算支出調度,提醒、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加快項目支出預算執行,加快項目支出預算資金支付。
第十條嚴格控制預算指標結轉結余,確保財政撥款資金在預算年度內執行完畢。當年的項目支出資金應在本年內使用完畢,未使用完畢的結轉結余資金,原則上全部收回預算。對工作不落實、執行進度慢的部門,應適當壓縮其支出預算總額。各部門年末預算結余資金由學校收回,嚴格管理、統籌安排。
第五章預算調整。
第十一條各部門要切實細化預算編制,對于年初預算確有客觀原因不能落實到具體使用單位和具體項目的,必須在預算執行中及時提出細化方案,報省財政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財政撥款收入和學校事業收入一般不予調整,如遇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切塊給部門包干預算調整,由財務處書面下達到各部門。
第十三條為保證學校預算的嚴肅性、有效性,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確需調整時,經申請部門與財務處等相關部門會商后,由申請部門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后財務處予以調整。
第十四條強化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學校組織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對各二級單位項目預算績效目標預期完成情況、項目運行情況、資金管理情況等實施考評和跟蹤監控,各二級單位應嚴格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
第十五條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建立規范化、標準化、可量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績效管理體制。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資金分配等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拓展績效評價范圍和模式,擴大重點項目評價和再評價范圍,提升績效評價工作質量。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項目預算執行績效情況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預算支出績效考評實施辦法》和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考核、分析、通報:考核結果90分以上的,在財力許可范圍內,優先考慮部門下年度新增支出項目;考核結果介于80-90分之間,除必要的運行支出外,原則上下年度部門預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項目;考核結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運行支出外,適當扣減部門下年度預算。同時預算執行績效情況與各部門當年的年度考核相掛鉤,預算執行差的,直接影響部門年度考核結果。
第七章決算。
第十七條決算草案由學校財務處負責編制,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上報。
第十八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九條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相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應當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學校財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九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規范和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學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
第四條預算應當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行滾動預算管理。
第五條根據管理層次和需要的不同,預算分為部門預算和學校預算兩種。部門預算指是根據財政部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上報主管部門的預算文本;學校預算是指在部門預算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側重學校內部管理需要編制的預算文本。學校預算與部門預算在收支口徑和總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條學校預算包括一級預算和二級預算,一級預算主要是指學校層面預算,二級預算主要是指二級單位根據一級預算安排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的預算。學校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學、及時編制預算方案。
第七條經國家和學校批準的預算,非經規定程序,不得調整。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條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后,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社會公開或校內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九條預算的編制、執行應當建立健全相互制約、相互協調機制。
第十條預算年度采用公歷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條年度預、決算草案,重大預算安排和調整等事項須提交學校校務會議、黨委常委會議審查,經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負責對學校預算草案、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決算草案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審查結果應按有關規定向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報告。
第十三條計劃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管理部門,負責編制一級預算,指導和監督二級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其管理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體編制預算、決算草案;
(二)組織和監督學校預算的`執行;
(三)提出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
(四)具體編制預算的調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務會議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各預算單位(二級學院、職能部門)是本單位預算執行主體。其職責包括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本單位的預算收入,提出本單位預算支出建議;按照批復的預算,嚴格控制和監督本單位的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第三章預算的收支范圍。
第十五條學校預算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教育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三)科研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研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級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非法人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條上述規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地方配套經費、資產盤盈收入等。
第十六條學校預算支出包括人員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項目經費支出:
(一)人員基本支出:包括在職職工人員經費(工資、津貼、社保、購房補貼等)、離退休職工人員經費(工資、補貼、撫恤金等)、福利費、非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學生獎助學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為了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學教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離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項目經費支出:指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有規定用途的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財政專項、科研專項和校內自籌專項。財政專項主要包括基本科研業務費、本科教學工程、統籌一流大學與一流學科建設、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基本建設經費等。
第十七條學校預算應當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需要,參考上一年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對本年度收支進行預測,按規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見后,編制預算。
第十八條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編制應當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九條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學校事業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國家財政政策相銜接。各預算單位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合法合規組織收入,將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不得隱瞞、少列。
第二十條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統籌兼顧,在保證學校事業發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學校確定的重點支出,應當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控行政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按照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事件處理或難以預見的開支。
第二十二條學校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條預算編制的具體事項由計劃財務處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要求和時間進行部署,包括預算布置,單位申報,調研、分析與匯總,專題論證,編制預算草案等五個階段。
(四)專題論證。對于基本建設工程、改善基本辦學條件等重大事項,應組織項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額合理性等論證,必要時應請相關專家進行專題論證。
(五)編制預算草案。計劃財務處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結轉和結余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目標、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和措施,對各二級單位預算建議數進行審核,在學校一級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編制學校預算草案。
第五章預算審查、批準和下達。
第二十四條預算審查和批準。計劃財務處向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對年度預算方案進行初步評審,對預算編制與執行、改進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績效、加強預算監督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審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關規定提交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
第二十五條預算下達。預算審定后,由計劃財務處向預算單位下達預算通知。預算通知應明確經費額度、經費使用范圍及經費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預算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積極組織預算收入,計劃財務處要監督各項收入按計劃、及時、足額上繳學校,不得擅自減收、免收或緩收,各單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預算收入。
第二十七條預算年度開始后,在預算方案未經批準前,計劃財務處按上一年度同期預算支出的數額安排本年度必須支付的支出預算。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各部門(單位)嚴格按照預算批復執行,未經批準列入預算或超預算的支出,一律不準預支。
第二十八條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質及相應政策,將學校可統籌部分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調節基金;預算年度執行中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按有關規定經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批準后可列赤字,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
第二十九條計劃財務處應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及時掌握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落實情況,及時向學校報告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或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學校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均衡性。將預算安排與預算執行掛鉤,預算執行與績效獎勵掛鉤,落實預算執行責任主體,建立盤活財政存量、統籌自籌專項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一條財政專項結轉和結余資金按國家規定執行,自籌專項形成的結轉結余資金,按預算申報計劃或時間節點任務情況,本年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可結轉下一年,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學校收回統籌安排。
第七章預算調整。
第三十二條學校預算一經確定,當年內原則上不予調整。若在預算年度內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變化或因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出現突發事件或其他涉及學校全局的臨時事項等情況,必須及時增加預算的,列入預算調整方案,經批準后動用預備費。
第三十三條計劃財務處在每年10月底完成預算調整方案的編制工作,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后按有關規定報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預算調整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
(二)需要調入預算調節基金;
(三)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
(四)支出結構、用途變化;
(五)其他調整事項。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確因事業發展需要追加預算的,應書面提出申請,并說明追加經費理由、額度并編制詳細支出預算,加蓋部門公章,經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研究分析提出初審意見,單筆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報主管財務校領導審批,單筆金額在30至100萬元(含)以內的項目報校長審批,單筆金額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有關規定報學校校務會議或黨委常委會議審批。
第八章決算。
第三十五條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編制決算草案。編制決算的具體事項,由計劃財務處組織并部署。
第三十六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七條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
第三十八條決算草案應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報審計部門審查后,按有關規定報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
第九章預算監督及績效考評。
第三十九條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的預算、決算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下列內容:
(一)預算收入情況;
(二)支出政策實施情況和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及績效情況;
(三)結轉資金的使用情況和資金結余情況;
(四)預算調整及執行情況;
(五)其他與決算有關的重要情況。
第四十條審計處對學校和各部門的預算執行與決算進行審計,重點審計下列內容:
(一)預算編制管理情況。學校預算的編制和調整,應安排審計處提前介入,列席有關決策會議。重點對預算依據充分性、預算編制完整性、預算安排合理性、預算調整規范性等進行審計。
(二)預算執行情況。重點對收支規模大、經濟活動頻繁的二級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重點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關注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控制機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預算執行績效情況。在預算年度結束后,審計處對學校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審計,評價執行效果,提出改進建議。尤其對學校重點項目進行績效審計,評價項目績效,促進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條審計處將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列為部門財務收支審計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內容。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自覺接受國家財政、審計部門監督。
第四十三條學校應建立預算績效獎懲制度,將預算執行和績效考評的情況作為各單位的考核和獎勵的依據。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南大學預算管理制度》(中大財字〔〕20號)同時廢止。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
預算管理的目的在于制定計劃,預算有助于管理者通過計劃具體的行為來確定可行的目標,同時能使管理者考慮各種可能的情形,小編下面為大家整理關于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的范本,歡迎閱讀參考: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含幼兒園和直屬單位,下同)教育經費預算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的約束作用,強化預算的分配、監督職能,合理調度資金,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1、中小學校預算編制管理體制堅持“以縣為主”的原則,在省、市(州)級政府財政、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縣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在不改變學校經費使用權的前提下,實行“校財局管”的資金管理模式。
2、中小學校預算編制以獨立設置的學校為基本單位,非獨立設置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學校統一編制。中心學校如果對獨立設置、獨立核算的中小學具有管理職能,所轄學校也應單獨編制預算,中心學校應協助、指導所轄學校編制預算并監督其加強資金管理,但不得對所轄學校的資金“統籌”。
3、所有獨立設置的中小學校均應單獨編制年度預算,并進行獨立核算,建立獨立的賬務,編制獨立的報表。
1、真實性原則。中小學預算編制要做到穩妥可靠、量入為出、收支平衡。預算收支的預測必須以學校發展規模為依據,對每一收支項目的數字指標應認真測算,力求各項收支數據真實準確。
2、完整性原則。中小學的預算編制要體現完整性原則,即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財政資金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及相應的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綜合編制預算。對各項收入、支出預算的編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預算之外保留收支項目。
3、重點性原則。中小學預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項資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在兼顧一般的同時,優先保證重點項目。 要先保證基本支出,后安排項目支出;先重點、急需項目,后一般項目。
4、科學性原則。中小學的預算編制要具有科學性,對每一收支項目的數字指標要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依據充分確實的資料和收支規律進行計算,力求各項數據的真實準確。
5、透明性原則。中小學預算的編制要體現公開、透明的原則。學校的經常性支出要建立科學的定員定額體系,從而實現預算分配的標準化。項目支出應通過填報項目文本、經過科學論證、優先排序后確定必保項目和備選項目,結合當年財力和支出重點進行安排,使預算分配更加規范、透明。
6、績效性原則。財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中小學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考評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和完成結果進行全面追蹤問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統一采用以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采用“二上二下”的預算編報模式。在此模式下,中小學校作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二級預算單位編制預算,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校的預算進行匯總,并上報縣級財政部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下達預算并進行監督管理。
“一上”:是指中小學編報預算建議數。在這一階段,中小學首先編制年度預算建議數,上報教育局。
預算建議數就是要全面反映單位本財政年度的經費需求,以及發生這些需求的基本數據和政策依據,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和完整性。要求學校必須廣泛地收集信息,編制的每一項建議數,都要有詳細、真實、可靠的依據。
“一下”:是指教育局下達預算控制數。教育局根據中小學編報預算建議數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進行審定,下達預算控制數。預算控制數就是教育局的預算草案。教育局將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予以下達預算控制數。
“二上”:是指中小學上報預算草案。根據教育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中小學編制年度預算草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再報送教育局。預算草案簡單地說,基本上是單位本年度準備執行的財務收支計劃,要注意現實性和操作性。
“二下”:是指教育局批復預算。教育局審核各中小學預算草案并予以批復。
(一)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1、調查資源、摸清家底、收集資料
正式編制預算前,學校要對本校的資源進行調查,摸清家底,對學校現有的資產、收支狀況,在崗在編及離退休人員狀況,在校生規模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為編制預算提供真實依據。
2、確定基本數據和基本依據
對學校的教職工人數、學生人數據實統計,并與上年度《教育事業統計報表》相核對,以上月末實際數作為編報預算依據。
3、總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預算年度新形勢
總結和分析上年度預算收支執行情況,掌握學校財務收支和業務活動的變化情況,找出影響本年度預算的各種因素(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或臨時性因素);分析本年度國家有關政策對預算的要求;認真領會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對預算編制的相關要求,做好年度預算編制準備工作。
(二)收入預算的編制
中小學校收入預算應以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為基礎(上年度沒有預算的以實際收入為基礎),根據本年度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要求,考慮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進行測算,即收入預算采用“基數法”加“因素法”進行編制。測算時可采用對比分析法,即通過在不同時期(或不同情況)的預算收支數據的.對比,來編制預算收入數,如本期與上期對比。對比分析時,必須注意指標的可比性,如指標的計算口徑、計價基礎是否一致等。
中小學的收入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他收入等。
1、財政補助收入:指學校直接從財政部門或通過主管部門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經費,包括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工資、津補貼、福利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教師專項津貼,以及按規定比例、由財政負擔的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等。
2、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從財政專戶核拔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批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如住宿費等。
3、勤工儉學收入:指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具體包括捐贈收入、銀行利息收入等。由于有些其他收入不具備經常性(如捐贈收入),因此在編制預算時應在上年度收入數基礎上剔除一次性收入后編制。
編制收入預算時,要突出財政供給的主渠道地位,對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他收入的預算建議數,要遵循穩健性原則,對沒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預算,對預計發生的收入不能高估,防止收入不能實現時造成預算無法執行。
上年事業費收支有節余的,年末應轉入學校事業基金,在編制下年度預算時,動用上年度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入不足,要在當年收入預算中反映。上年專項資金(維修費、設備購置費等)節余應納入下年度預算,屬政府采購的,還應納入政府采購預算。
(三)支出預算的編制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根據新《中小學財務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總務處(財務室)每年10―11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行政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務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務室執行。由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區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財務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務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審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其《合同》送財務室與總務處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財務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行政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務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8、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預算管理行為,充分發揮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強化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預算執行的約束力,科學配置辦學資源,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我校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預算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權結合、收支平衡”的總原則。
第三條學校預算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預算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籌措資金增加收入;科學合理地安排學校年度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建立健全預算管理辦法和制度等。
第四條學校預算由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其對預算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三)確定學校預算編制的原則和要求;
(四)審議、批準學校預算建議草案;
(五)監督預算執行,審議、批準預算執行中的調整方案;
(六)審查、批準學校的決算報告。
第五條計財處作為學校預算的專職管理部門,具體負責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和監督工作等,其主要職責為:
(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編報學校預算建議草案;
(四)審批各責任單位具體預算方案;
(五)結合學校事業發展的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報預算調整建議;
(六)根據校長辦公會的決議,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年度預算;
(八)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九)年終全面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準確及時地編報年終決算。
第六條各預算責任單位(學院、部、職能部門等)是本部門預算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提報本部門年度預算建議;
(二)落實本部門的預算收入和支出責任;
(五)根據事業發展情況,年內確需調整預算的,要據實向學校提出預算調整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七條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效益優先”的原則。根據學校總體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項收入情況,量力而行,量財辦事,統籌安排支出項目,原則上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八條收入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逐項核實各項合法收入,盡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確定因素。
第九條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支出預算分為經常性支出和建設性專項支出兩部分。首先要保證經常性支出,并堅持適度從緊;其次按已落實的專項收入來源情況和學校自籌能力安排建設性專項支出。
第十條預算編制堅持“收支兩條線”的原則,所有收入全部由學校統一調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學校預算統一安排。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xx〕67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小學、初中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第三條公用經費是指由各級財政補助,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教育教學活動和與教學相關的后勤服務等方面的費用。
第四條學校公用經費主要來源是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國家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安排的公用經費補助資金,以及學校事業收入返還用于補充公用經費不足的資金等。
第五條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根據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分攤機制,按不低于省制定的基準定額標準足額將公用經費納入財政綜合預算中,依據在校學生人數,同時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科學分配學校公用經費,適當向辦學規模小、條件薄弱的學校和教學點傾斜,保證學校基本需求、扶持薄弱學校發展。要按照有關規定以及教學活動的特點,及時、足額撥付學校公用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
第六條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水電、郵電、網絡、交通差旅、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和學科競賽等,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安防和后勤設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第七條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支出等資本性項目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外單位攤派的費用;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不得設立“小金庫”“賬外賬”存放和管理公用經費。
第八條學校公用經費應遵循“綜合預算、定額保障、分校核算、績效考評”的原則,納入學校部門綜合預算統籌安排,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第九條學校應當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完善辦學條件的項目支出。
第十條學校公用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應遵循以下原則:
1、學校教學儀器設備、辦公用品、圖書資料購置原則按不少于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10%安排。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應按照《政府采購法》要求實行政府采購,并同步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2、學校教師培訓費應按照不少于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3、學校要按照財政部門、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公務接待費不能高于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3%。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按照規定,制定本校公用經費內部管理制度,細化支出范圍與標準,按月編制學校公用經費使用計劃,經學校決策機構同意后嚴格執行。要加強實物消耗核算,規范經費審批、實物管理等程序,建立資產和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資產和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強化內部控制,明確管理責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條學校會計科目按照《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中小學校事業支出明細表》規范設置,公用經費支出按現行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核算,準確反映學校經濟活動。
第十三條學校要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分析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公布公用經費使用及財務收支情況,并主動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第十四條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規范學校財務會計管理,加強對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的審核管理,確保經費支出安全、規范和有效。
第十五條各級財政、教育、審計和紀檢部門應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監督和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審計和績效評價。對騙取、截留、挪用、擠占公用經費,或虛列支出套取公用經費以及因管理不善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和浪費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各縣(市、區)財政、教育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四
為了向成本費用控制帶給依據和基本要求,以保證成本費用預算的科學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成本費用預算范圍
預算年度內一切成本費用支出,包括預算期內商品生產(含根據預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預算年度內期初、期末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和非商品生產所需的成本費用,都應納入年度成本費用預算。
第3條:成本費用預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費用管理務必遵循“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則。各分企業及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成本費用預算、控制、分析、考核體系。
第4條:成本費用預算編制依據
1、年度、月度成本費用預算應根據企業綜合經濟計劃和各項要求編制;
2、本企業的經營目標、生產經營預算、成本降低率,以及產品質量、品種;
4、合理預計本期實際成本費用水平。
第5條:責權單位
1、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除等工作;
2、總裁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除等的審批。
第2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程序
第6條: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
第7條: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及本年度市場環境發展趨勢,確定本年度的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將財務預算目標及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政策下發至各部門。
第8條:各部門按照企業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自身特點以及預測的執行條件,編制本部門詳細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并按規定時間上報企業財務部。
第9條:企業財務部對各部門上報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和平衡。在審查過程中,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并反饋給各部門予以修改。
第10條:財務部在各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重新匯總,編制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上報企業總裁審核。根據總裁的審核意見,責成財務部進一步修訂、調整。財務部根據總裁的審批意見調整成本費用預算,正式編制成本費用預算草案,提交總裁審議批準。
第11條:財務部將總裁批準的成本費用預算下到達各部門執行。
第12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預算的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動,且該變動將導致預算結果產生重大偏差,:各部門應及時上報財務部和總裁,:在取得同意后,:對預算進行調整。
第3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方法
第13條:各部門的成本費用預算由財務部牽頭,生產、機動、人力資源、采購、營銷、安全環保等部門參與制定。
第14條:各部門根據不同的成本費用項目,參照標準成本,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采用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第15條:月度預算是根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等資料編制的預算,具體程序參照年度預算執行。
第4章:附則
第16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7條:本制度經總裁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五
為保證二級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管好用好事業單位各項經費,,結合我局經費管理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只適用于局所屬二級單位。
二、二級單位財務嚴格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各項財務活動納入正常的計劃管理,按預算計劃開展活動,盡量減少臨時性支出,杜絕無計劃支出和一事一議。節約的公用費用報局長批準后可用于改善本單位職工福利。局規財科具體履行對二級單位財務收支狀況的監督和指導,對二級單位的財務人員實行雙重管理。
三、二級單位實行收入與支出徹底分開、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單位收入支出計劃根據局黨組討論確定的數額為準并以責任狀形式下發各單位。收入以銀行存款為主,直接由付款人匯繳銀行專戶,現金收入由財務人員當日(原則上不能超過次日)繳入銀行專戶,現金收入不得截留用于單位支出。如有截留、坐收坐支現象,一經發現,停撥該單位下月所有經費,并對該單位一把手、財務人員通報批評。二級單位財務專用章由規財科管理。支出個人部分(包括工資和各種福利)按人事部門核定金額,由二級單位財務人員列造工資發放表,填寫撥款申請書并付單位負責人審簽的工資發放表報局分管財務領導簽署意見,規財科根據審簽意見加蓋財務專用章。支出公用經費由二級單位財務人員按年初責任狀要求的收入進度、支出計劃填寫撥款申請書,并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后簽字上報局規財科,由規財科及局分管財務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局長審批。規財科根據審批意見在支票上加蓋財務章。公用經費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四、局規財科負責辦理各二級單位會計集中核算業務。負責二級單位會計核算工作,根據財局要求負責編制各單位的部門預算和年終決算、固定資產年終報表等工作,配合物價、審計等部門做好各項檢查工作。審核各二級單位經濟活動和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時規范做好各單位的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據實按月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五、各二級單位明確一名財務人員,負責本單位財務和資產日常管理。根據市財政和局下達的經費指標編制全年用款計劃,辦理各類收入的繳交和支出票據的繳銷,審核歸集原始憑證,負責各單位職工工資造表、發放和日常財務收支,到財局辦理本單位撥款事宜,協助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單位財務監督。
六、嚴格費用開支審批程序,確保開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二級單位各項經費收支參照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實行“一支筆”審批制。重財務事項實行申報制度,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內的由法定代表人審批、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分管局領導審批。每次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并說明用途。局規財科嚴格對各單位報銷票據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和超計劃費用部分一律退回原單位。
七、嚴格專項經費的管理。專項經費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單核算。專項經費的`支出,按照核定的開支范圍和規定的用途、標準按實際發生數額列支。專項經費支出必須報分管領導審核、局分管財務領導審簽意見并報局長審批。
八、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和額購置須先由單位提出采購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局分管財務領導審簽意見,報局長審批后交局規財科組織實施,屬政府采購范圍的按規定程序辦理。
九、各單位的固定資產以及上級配置的能力建設方面資產應建立臺賬。明確責任人員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侵占、挪用。
十、局每半年對二級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各單位應嚴格執行財務公開制度,各單位應每月公開一次賬目,主動接受單位干部職工的監督。局規財科每年7月、次年元月對二級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審計。
十一、其他事項
(一)嚴格現金管理。收取的現金應及時入賬入庫,嚴禁坐收坐支。各單位的財務賬目日清月結,及時報賬、記賬,做到賬面、賬證、賬實、賬表相符。
(二)嚴格票據管理。局規財科負責二級單位票據的管理。未經局分管領導批準,不得違規發放票據。二級單位財務人員負責本單位票據的監督使用、日常管理、回收工作,并配合局規財科到財局辦理本單位票據的領取、更換。
(三)未盡事宜參照局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了強化全校預算管理,有效地發揮學校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教學、后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歷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預算編制小組是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學校預算編制活動。
第四條校務會是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五條總務處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后,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第六條學校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學校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第七條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并根據批準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第八條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第九條預算編制的方法。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學校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余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第十條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第十一條預算草案經校務會審定后,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第十二條決算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學校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并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務會審定后,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才能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七
4、部門預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理財原則。部門預算管理要貼合xx法律法規,體現xx和我市有關方針政策;
(二)真實可靠原則。部門預算數據要真實準確,不得隨意夸大或隱瞞;
(四)收支平衡原則。部門預算要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部門預算管理職責
3、財政部門具體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和績效評價;提出本級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具體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定期向本級xx和上一級xx財政部門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狀況。
三、部門預算編制
1、部門預算的編制主體是鎮xx,鎮xx負責組織所屬預算單位編報本部門預算;
13、鎮xx應將項目支出預算推薦草案資金細化到使用單位和具體用途;
14、鎮xx和預算單位根據xx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將部門預算中應實行xx采購的項目,編制xx采購預算草案。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八
引導語: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bai,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wu、挪用。
第三條 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 財務部門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第五條 財務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 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第七條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八條 對財政下達的預算,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十一條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 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3、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 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 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二十一條 資產是指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
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九條 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 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3、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s、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五條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
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 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單位為開展業
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條 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
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 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 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第三條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第四條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第五條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處室有義務向財務部門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第六條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
第七條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門費用預算。財務部門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第八條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第九條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第十條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育局計劃科。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財務部門報送本部門下年度預算草案。財務部門根據學校下年度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單位收支計劃,匯總編制預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將預算方案報學校校務會議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經校務會審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處室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條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后,報校務會審定、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促進預算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切實提高預算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有關財經法規以及《安徽中醫藥大學財務制度》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年度預算是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其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是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核實的財政撥款預算指標和學校各項事業收入而編制;支出預算是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任務而編制。
第三條預算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條預算編制的原則。學校編制年度收支預算時,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按照預算編制全口徑、綜合全面的要求,所有應納入預算管理的收支必須全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
(一)依法理財原則。收入做到合法合規,支出遵守現行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同時根據事業發展的實際,科學合理地測算每一筆收支項目,力求各項收支數據真實準確。
(二)公共財政原則。按照“一保工資、二保運轉”的要求,優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輕重緩急,量入為出,統籌安排項目支出,保證建設和發展的重點支出需要。
(三)勤儉節約原則。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勤儉辦事業,嚴格控制預算支出,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績效導向原則。按預算編制要求,合理劃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建立健全預算定額標準體系和預算項目庫,以績效為導向,以考評為手段,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合理性。
第五條預算編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預算可采取零基預算或參考上一年度正常預算經費(不含專項經費)執行情況,根據本年度事業發展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綜合因素進行編制。正常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預算要打足,不能預留硬缺口。對支出預算的編制(不含人員經費)逐步過渡到項目化預算管理方式。
為適應教育適度超前發展,必要時可以通過適度舉債進行建設,實現學校的超常規發展。發展性負債必須考慮學校規模的定位,保證財務狀況安全,要有利于學校的長期、協調和可持續的發展。財務處要加強對負債管理,對適度負債(借款或貸款)進行基本建設、基礎設施改造、基本辦學條件改善,事先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和風險性評估,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在預算中單列,專款專用。分期償還計劃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
第六條預算編制的程序。學校年度預算在校內各部門上報的基礎上,經財務處審核,并與各部門進行溝通后匯總,由財務處提出預算草案,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并報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學校黨委會研究審定后,按照預算編制的程序和管理權限上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后,報請省人大批復下達后執行。為便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比較,根據批復的預算,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以及項目經費作進一步細化。公用經費切塊分配到部門。切塊給部門的包干預算,由財務處書面下達到各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由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直接下達到使用部門或項目負責人。
(一)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的編制根據學校各類收入構成和國家有關文件批準的收入項目、收費標準,結合歷年組織收入情況和增減變化因素據實編制。收入預算由財務處在相關部門配合下統一編制。
(二)支出預算。
支出預算的編制內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項目支出。
1、基本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業務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定額公用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由財務處和人事處根據相關工資福利政策編制;定額公用支出預算由各部門根據工作任務,結合未來支出預期進行測算編制。
2、項目支出預算。項目支出由各部門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申報項目,編報的項目要突出績效,體現效益,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方針政策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用途、范圍,確保學校中心工作任務完成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編報的項目首先要經過充分的論證和測算,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既要有政策依據、績效目標,又要有測算過程、預期效益。每個項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項目內容、金額、申報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門對于采購符合省級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第八條學校預算經費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定額包干,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執行”的預算管理辦法,切塊分配到學校各部門包干使用。
第九條學校預算經批復下達后,各部門要按照批復的預算項目、額度執行。各部門應切實增強支出進度意識,進一步強化預算執行責任制。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預算執行第一責任人,對預算執行工作負總責,要與項目具體實施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起責任。財務處、國資處應牽頭抓好項目預算,特別是政府采購預算的執行工作,加強預算支出調度,提醒、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加快項目支出預算執行,加快項目支出預算資金支付。
第十條嚴格控制預算指標結轉結余,確保財政撥款資金在預算年度內執行完畢。當年的項目支出資金應在本年內使用完畢,未使用完畢的結轉結余資金,原則上全部收回預算。對工作不落實、執行進度慢的部門,應適當壓縮其支出預算總額。各部門年末預算結余資金由學校收回,嚴格管理、統籌安排。
第十一條各部門要切實細化預算編制,對于年初預算確有客觀原因不能落實到具體使用單位和具體項目的,必須在預算執行中及時提出細化方案,報省財政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財政撥款收入和學校事業收入一般不予調整,如遇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切塊給部門包干預算調整,由財務處書面下達到各部門。
第十三條為保證學校預算的嚴肅性、有效性,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確需調整時,經申請部門與財務處等相關部門會商后,由申請部門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后財務處予以調整。
第十四條強化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學校組織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對各二級單位項目預算績效目標預期完成情況、項目運行情況、資金管理情況等實施考評和跟蹤監控,各二級單位應嚴格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
第十五條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建立規范化、標準化、可量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績效管理體制。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資金分配等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拓展績效評價范圍和模式,擴大重點項目評價和再評價范圍,提升績效評價工作質量。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項目預算執行績效情況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預算支出績效考評實施辦法》和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考核、分析、通報:考核結果90分以上的,在財力許可范圍內,優先考慮部門下年度新增支出項目;考核結果介于80-90分之間,除必要的運行支出外,原則上下年度部門預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項目;考核結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運行支出外,適當扣減部門下年度預算。同時預算執行績效情況與各部門當年的年度考核相掛鉤,預算執行差的,直接影響部門年度考核結果。
第十七條決算草案由學校財務處負責編制,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上報。
第十八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九條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相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應當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款。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學校財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