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存在不僅有助于規范人們的行為,還能提高組織的效率和凝聚力。規章制度的范文可以作為參考,但具體制定時需要結合組織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1、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必須時刻牢記安全意識,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2、危險品駕駛員必須嚴格遵照《危險品駕駛員崗位說明書》中的要求履行相關的職責。
3、危險品押運員必須嚴格遵照《危險品押運員崗位說明書》中的要求履行相關的職責。
4、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必須服從物流部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者,每出現一次扣罰1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
5、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是公司對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須時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談舉止。在客戶單位必須遵守客戶單位的相關制度及服從客戶單位的裝卸貨安排,對客戶單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及時向公司物流部門反映,嚴禁與客戶單位發生直接爭執,若出現與客戶單位發生直接爭執的,每出現一次扣罰1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
6、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穿戴好相關的.勞動用品,帶好簽字筆,并保持電話暢通以備公司隨時聯絡,所有工作必須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有違反本條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一、危險品駕駛員須知:
1、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規定審檢合格,并發給相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3、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里程達五萬公里以上。
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并一年檢查一次身體(在縣級以上的醫院檢查)。
5、有一定機械常識及故障判斷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備較強的臨危處置能力。
6、須一次交納風險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規定,按時參加政府、行業和企業組織的駕駛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
三、隨車攜帶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的有關證件,如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運輸危險貨物時,經過特殊地段,要按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時必須索要運輸貨物的運單、數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運單。
五、隨車攜帶的滅火器、gps設備,防滑鏈、三角木、防靜電地線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時檢查。
六、全車所有各種警告標志(如反光帶和防爆、防毒文字圖案,駕駛室頂部放置的危險品標志燈),必須潔凈明目、干凈、平整牢固。
七、嚴格遵照車輛及其設施的“強行保養”制度,發現隱患或故障應及時排除或維修。
八、自覺保護gps監控車載終端設備,嚴格執行gps車載監控管理制度。
九、主動和自覺接受公安、交警、運管人員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監控和檢查,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熟練掌握事故現場處理程序和規定要求,防止危險、化學品因事故釀成爆炸、瀉漏、污染等重大事件。
十一、招聘危貨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檢自糾工作,定期匯報工作情況。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1、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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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院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院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統稱“危險品”。
第三條 凡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和場所要有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并落實相關責任人。
第四條 危險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條 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操作。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和使用。
第六條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領取,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人簽字。
第七條 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采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領取的劇毒、麻醉等危險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放,嚴禁隨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條 所領取實驗用危險品、實驗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況不能交回庫房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核準后方可存放;實驗室內應使用絕對安全的儲存設施,嚴禁將危險品私處帶出實驗室。
第十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十一條 有關單位使用危險品的剩余廢品和殘缺、滲漏、變形、變質的危險品,應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銷毀,嚴禁隨意亂放和丟棄。
第十二條 單位主要領導對危險品的管理負總責,主管領導根據管理規定,具體落實各項管理措施。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危險品管理責任制,本著對國家負責、對學院和師生負責、對社會和群眾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瑣(匙)雙本賬、雙人發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吸煙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易爆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放時間內進行。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為保護師生人身安全,保障教學科研正常順利進行,根據《天津工業大學實驗室危險品與化學品管理規范》(津工大[]235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規定。
1、本規定適用于紡織學院所有與化學有關的實驗室。
2、各實驗室必須依本實驗室的情況制定具體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
3、化學品必須分類存放,不得混存;易制毒、劇毒化學品采購、存放、使用應符合相關規定,由使用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五雙”管理(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把鎖、雙本賬),并向學院備案。
4、各實驗室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化學品管理臺賬。
5、實驗室必須制定實驗操作規范及應急預案,并具備與本實驗室化學藥品相關的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6、所有化學品必須有清晰明確的標簽(包括自配藥品、溶液及化學廢棄物等),標簽應標明化學品名稱、濃度或純度、責任人、日期等信息。
7、未經防爆改造的普通家用冰箱嚴禁存放化學試劑,尤其是溶劑及其他揮發性、低沸點試劑;嚴禁存放食物;冰箱外應貼有內存物品清單及嚴禁存放食物及化學試劑的醒目提示。
8、有氣瓶的實驗室需嚴格按照與氣瓶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進行存放、使用、更換及檢驗。
9、實驗室廢液等化學廢棄物應使用指定器具在指定地點存放,妥善保管,按要求及時處理。
10、實驗室應按相關消防制度配備合格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各實驗室根據各自具體情況配備防護用品和化學實驗緊急情況處理所需物品。
11、實驗室負責人必須定期組織對實驗室安全進行檢查,按月上報檢查結果。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1、本制度是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我省具體情況制訂。
2、本制度所指危險品,系指教學大綱所列,實驗教學中所用到的六種:(1)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強氧化性物品(5)強腐蝕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3、危險品應存放在專用危險品鐵柜或危險品庫(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險品庫內應有若干專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險品庫應有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降溫、防潮、防水、避光、防靜電等安全設施。
4、危險品庫(柜)要有專人負責,應設雙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品庫。
5、危險品的取送要經主管主任批準,應二人支領送還,要有專用登記冊記錄,手續齊全。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
6、對于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好,標簽齊備,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它殘存物,應作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7、支領、取送、使用上述危險品時不準吸煙,危險庫內嚴禁明火。
8、對違反本制度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保持道路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學院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院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危險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統稱"危險品"。
第三條凡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和場所要有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并落實相關責任人。
(一)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條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操作。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和使用。
第六條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領取,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人簽字。
第七條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采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領取的劇毒、麻醉等危險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放,嚴禁隨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條所領取實驗用危險品、實驗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況不能交回庫房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核準后方可存放;實驗室內應使用絕對安全的儲存設施,嚴禁將危險品私處帶出實驗室。
第十條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十一條有關單位使用危險品的剩余廢品和殘缺、滲漏、變形、變質的危險品,應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銷毀,嚴禁隨意亂放和丟棄。
第十二條單位主要領導對危險品的管理負總責,主管領導根據管理規定,具體落實各項管理措施。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危險品管理責任制,本著對國家負責、對學院和師生負責、對社會和群眾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1、化學危險品必須存在專門倉庫中,由專人保管。化學危險品倉庫內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化學危險品倉庫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購買、儲存、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必須遵守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對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規定。
3、本制度所稱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具體分類和品種應根據國家確定并公布的品種及時調整。(見附表)。
4、易制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采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采購,并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
5、各科室若須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應先提出申請,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經科主任簽字、保衛科備案并批準后方可交由藥庫采購。
6、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柜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制毒化學品,并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7、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單張處方不得超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并公布的最大劑量。
8、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并協同查處。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火災、雷擊、盜竊、人為有意破壞及外部山場火災事故都有可能導致企業民爆倉庫發生爆炸事故。
1、貯存民爆物品時,安全距離不夠,或周圍居民生活區日漸迫近儲存倉庫,阻止無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全。
3、防雷、避雷設施老化,陳舊、無力更新。
4、貯存民爆物品時,沒有使用防爆設備或防爆設備老化無力更新。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處理,單位一時無法處置,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評估分級,切實做好事故隱患的整治,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單位一旦發生災難性事故,在發生事故后,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要盡快組織搶救,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攝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的情況,如無特殊原因,必須經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1、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執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
2、組織防范措施的實施;
3、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1、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周圍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門窗、鎖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及保衛部門匯報。
2、在禁止煙火的地段和庫區內嚴禁明火及吸煙,作好對入庫人員宣傳教育、監督。
3、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設專庫單獨存放并嚴格支領制度,消除不安全的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保管員應保證庫區內消防設備完整有效,不許隨意挪用,對在庫區內不安全作業的行為有權制止。
5、保管員對庫存物品,對外有保密的責任,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庫房保管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需要離開時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發生意外。
6、庫房內的'物資按品種、規格、型號、產地、質料整潔有序,定量碼放,并作好標識。庫房要作好通風、降溫、防火、防潮,防止物資霉爛變質。
7、倉庫保管員對入庫物資要嚴格進行盤點,保證入庫物資的數量和質量,并建立明細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貯存過程中如物資發生丟失、損壞、變質,倉庫保管員要及時做好記錄,上報項目經理。
8、倉庫保管員對物資的發放要以提料單為依據,如發料手續不齊,可追溯性不強,保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l、采購、使用和管理化學危險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化學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耐火,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化學危險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量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存放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和正在使用化學危險品的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鐵掌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化學危險品。
6、對怕潮、怕曬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7、搬運和操作化學危險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8、運輸化學危險品達一定數量時,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兩人兩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品必須經部門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有教務處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1、購買、儲存、使用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
2、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采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采購,并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
3、危險品應設立專庫存放與管理,環境、設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險品庫應由專人負責,清潔衛生,溫濕度控制,安全、昆蟲、鼠類的控制按有關條例實施。
5、危險品庫管理人員必須了解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及意外情況的處理辦法,并按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將其分類存放,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
6、危險品庫必須有一定的通風設施及消防設備。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險品中轉庫門前必須有醒目的危險品'標志。
8、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柜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制毒化學品,并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9、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并協同查處。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為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規范物資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加速資金周轉,特制定本制度:
1、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商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商品的性質、用途、類型、生產日期、有效期時間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時細賬。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商品型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逾期品、失效品應分別建賬反映。
2、必須嚴格按進銷存系統和倉庫管理規章制度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清楚登記,確保所發實物與系統中商品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確保手工賬簿登記和系統賬兩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類商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房物資作不定期抽盤點,如有賬實不符,速查明原因并及時向財務部門反映,以便及時調整。由倉管員個人原因引起的損失,賠償所損商品的`價格并處罰50元。
4、采購部必須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嚴格控制各類商品的庫存量,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求每月編制報表,報送各部領導及財務人員,及時加以處理。
5、每月月未必須對庫存的商品材料進行實物盤點一次,財務人員予以抽查或監盤,并填制盤點表上交財務部以及有需要的其他部門,如有損耗和升溢在盤點表相關欄目填列,先自查差異原因,經財務部門核實,關報有關部門領導批準,方可作調賬處理,以保證賬實相符。
6、物資堆放的原則: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的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7、杜絕貨物積壓,做到倉庫六防(防鼠、防潮、防壓、防腐、防火、防盜),五無(無老鼠、無隱患、無雜物積塵、無損壞丟失、無霉爛變質)。總部財務隨時抽查,未做到每次罰款50元。
8、倉管員應保管好所有出、入庫原始單據,不能遺失更不得任意撕毀單據。商品發出需商場驗收的,及時催收驗收單。無特殊情況三天內交回。逾期罰款50元。
1、企業自產商品入庫時,倉管員根據實際入庫情況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雙方核對無誤后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一聯倉庫留存作為下賬依據,一聯交生產廠部,一聯交財務作為成本核算和產品核算的依據。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品的數量、日期、是否合格等項目,如發現物品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商品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辦理。
3、因質量等原因而發生的退回情況,必須相關人員填寫退回處理單,辦妥手續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1、各類商品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發出商品時應認真清點數量,要求與發貨單上的數量、單品、規格、口味等絕對相符,商品發出后及時下賬,以保證賬實相符。
2、領用材料時,出庫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以及領用部門,領料人簽字,材料發出后及時下賬。
3、庫房商品及材料,未經庫管主管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特殊情況應經上級領導批準。
4、庫房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無關人員擅自入庫。庫房內嚴禁煙火,庫管員工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產品退貨管理。
1、如有商家要進行退貨或換貨時,我們必須先向商家問明退貨或換貨的原因,然后報相關領導批準后,需單隨貨到。倉管員才能為商家辦理退換貨手續。并及時交財務入賬。
2、在退換貨時必須認真清點物品的數量、包裝、物品名稱等,如出現有包裝損壞的情況應不予以退貨。
1、倉管員在月未結賬前要與各部門做好物品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2、庫存物品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要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批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品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2、庫房倉管員應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定期檢查維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設備,保障倉庫和物資財產安全。
3、倉管員工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財務領導進行監交,表上簽名,只有當結交手續辦妥后,方可離職。
六、未按以上制度辦理的庫管員,由出、入庫手續而造成的物資短缺、規格或質量不合要求的和賬實不符,倉管員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分管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1、本制度是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我省具體情況制訂。
2、本制度所指危險品,系指教學大綱所列,實驗教學中所用到的六種:
(1)易燃品
(2)易爆品
(3)有毒性物品
(4)強氧化性物品
(5)強腐蝕性物品
(6)放射性物品
3、危險品應存放在專用危險品鐵柜或危險品庫(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險品庫內應有若干專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險品庫應有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降溫、防潮、防水、避光、防靜電等安全設施。
4、危險品庫(柜)要有專人負責,應設雙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品庫。
5、危險品的取勝要經主管主任批準,應二人支領送還,要有專用登記冊記錄,手續齊全。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
6、對于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好,標簽齊備,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它殘存物,應作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7、支領、取送、使用上述危險品時不準吸煙,危險庫內嚴禁明火。
8、對違反本制度的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1、危害因素:室內密閉時間過長產生有害氣體,可能造成有害氣體中毒。預防措施:庫房常通風、常清掃。
2、危害因素:庫房內吸煙、動用明火,可能引發火災。預防措施:嚴禁在庫房內吸煙、動用明火,檢查防火器材,檢查供電線路,加強庫房防火管理,庫房嚴禁明火。
3、危害因素:易燃物堆放擁擠,產生火災。預防措施:合格擺放,配置滅火器材。
4、危害因素:化學藥品隨意擺防,可能造成滲漏傷人。預防措施:化學藥品要有專人管理,防止滲漏污染。
5、危害因素:離開庫房未切斷電源,引發火災。預防措施:離庫必須切斷電源。
7、危害因素:高處存放重物掉落,重物掉落砸人。預防措施:檢查貨架牢固性,物品擺放合理。
8、危害因素:危險化學品容器的包裝損壞,或者出廠的包裝不符合安全要求,可能造成泄漏,遇火源引起火災、爆炸。預防措施:入庫時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桶蓋是否旋緊。
9、危害因素:地面不反腐、防潮,或與酸堿等腐蝕性、氧化性物品存放,容易導致包裝容器腐蝕泄漏,遇火源引起火災、爆炸。預防措施:每天定期巡檢,發現包裝破損引起泄漏,立即采取轉移容器內剩余有機溶劑,排風,吸干地面;嚴禁存放腐蝕性或氧化性物品。
10、危害因素: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撞擊、磨擦、拖拉、倒翻造成泄漏,運輸途中溫度過高危險,可能造成泄漏,遇火源引起火災、爆炸。預防措施:要輕拿輕放,切忌粗野,盡量避免顛簸震蕩;如遇高溫天氣,則要在桶上蓋上濕麻袋,以確保運輸安全。
11、危害因素:取用、運輸化學物品時打碎引起的`各種危害,可能造成泄漏、灼傷、腐蝕、燃燒、爆炸、中毒等。預防措施: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小心取用、運輸;做好勞動防護;萬一發生打碎事故按不同化學品性質防范內容進行處理。
12、危害因素:室內溫度過高引起的鼓桶危害,可能造成桶內氣壓過高,引起桶蓋外彈,產生的火花造成火災、爆炸。預防措施:預防室溫及保持通風,發現較嚴重的鼓桶現象應及時輕輕打開桶蓋排氣。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一)實驗教學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二)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賬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三)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
(四)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賬物一致。
(五)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六)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八)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1、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儲存各類化學氣體、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倉庫。
3、危險品設專職倉庫管理員,倉庫管理員應進行培訓,除了具備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在危險品倉庫進行專門培訓,還應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辦法和自救措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必須嚴格遵守“雙人雙鎖”規定,即危險化學品倉庫鑰匙必須專人兩人保管,保管人員一人設指紋,一人配鑰匙,凡進入危化品倉庫工作時,必須雙方保管員同時到達方可開啟、關閉庫門,保管員必須妥善保管鑰匙,隨身攜帶。
5、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入庫物品是否與計劃品種相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有效,包裝有無破損和泄露,經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入庫后液體化學品要配置二次容器,防止意外泄漏,儲存時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包括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及時調整。
6、入庫時要嚴格劃分區域擺放,有相應標識牌,不得亂放。對入庫的液體桶裝(重量不超過15kg)危險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得超過3桶;入庫的固體危險化學品,疊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以防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7、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勞保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防護手套;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等。
8、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臺賬。領用時由各班組長根據當班生產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經主管負責人簽批后由專人領取搬運,倉庫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向領用人說明危化品搬運使用要求。
9、危險化學品庫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10、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及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及清掃,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1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露和滲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風,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照明及開關采用防爆型電器,并定期檢查并確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1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危險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3.1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生產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房、設置警示標識、安全設施配置和維護、建立臺帳等管理工作。
3.2綜合管理部負責檢查危險化學品庫房、罐區管理情況,發現問題,要求生產單位立即整改。
3.3行政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庫房、罐區的消防管理。
4內容
4.1專人管理:各單位危險化學品儲存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
4.2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具備以下條件:
4.2.1庫房不得有地下室,耐火等級符合儲存危險品要求。
4.2.2必須遠離公共場所、生活區、水源、交通干線等。
4.2.3消防、供配電、防雷、通風、防火、滅火、防爆、防曬、防腐蝕、防滲漏、儀表、安全閥、個人防護用品等安全設施齊備,要符合規范,并要經常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能正常使用。
4.2.4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4.3危險標志:各單位應在危險品庫房、罐區設置危險標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內容包括:危險品名稱、特性、危害、傷害救治、應急處理措施等。
4.4庫房管理: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建立危險品臺帳,嚴格出入庫登記,經常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5各單位每月必須對危險品庫房、罐區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檢查要有記錄。
4.6綜合管理部、行政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危險品庫房、罐區進行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1、爆破器材入庫要嚴格檢查驗收,在貯存之前,保管人員要對庫房進行檢查,將雜物清掃干凈,并整理好貯存垛位,堆放炸藥類、索類成品箱堆垛總高度不應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總高度不應大于1.6m。
2、產品應按生產批號成垛堆放,不同規格的.產品應分垛堆放。
3、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檢查、清點通道不小于0.8m,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墻不應小于0.3m,堆垛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1m。
4、所有民爆器材的出入庫都必須詳細登記。入庫時,必須查驗購買證,驗收運輸證,登記車輛牌號和有關內容,出庫時,提貨人先登記(包括車輛牌號等內容),交驗提貨單;嚴禁憑電話、白條發放民爆器材;嚴禁無正當手續出入庫民爆器材。
5、變質、失效和化學性質不穩定的廢舊民爆器材不得入庫。代儲存的民爆器材必須有相關協議和提貨手續。
6、如遇暴雨、強雷電、冰雹、大風、暴雪等惡劣天氣,禁止一切收發活動。
7、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如確需進入庫區,須經批準后在了解倉庫有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由倉庫工作人員帶領進入,嚴禁在庫區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8、庫房內儲存的爆破器材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民爆器材,必須分開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
9、對同品種、同規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發零存整、發舊存新,即先進先出原則。
10、庫房管理嚴格執行“十防、十二無”的原則。
11、實行雙人雙鎖收發制度,認真履行入庫手續和清點核對交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