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里,我們可以學到知識的同時,也能夠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特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些學校總結范文,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日前,青島市出臺了《青島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審批、監督和管理職能,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開辦、教學、運行等情況均被納入行政部門監管范圍。
為確保學校的建設水平、師資水平和培訓水平,開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須達到5個硬杠杠: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不低于10萬元;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于200人,理論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同時,青島要求加強監督管理,杜絕不規范行為發生。在監督、評估過程中,發現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存在違規現象的,責令限期整改,期滿仍不合格的,取消辦學資格,收回《民辦職業培訓辦學許可證》。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二
學生課堂作業既是用來對學生掌握知識、提升能力等情況的信息饋,也是教師用來自己檢驗課堂教學情況的手段,批改作業時教師能思教和學的效果,是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老師們要按照“常規要求”及“細則”來規范自己的批改,教導處也將對教師執行常規的情況認真檢查,特制定作業常規檢查制度如下。
分管語文、數學、英語、美術的校長、主任、教研組組長、備課組組長。
1.每次作業常規檢查實行查后及時饋、通報、整改、考核這一流程。
2.學生作業每兩周在備課組互查一次,檢查結果要記錄在教研活動記錄本上。
3.學校每學期普查2~3次,每次根據實際各有側重。期中、期末兩次要求把抽檢的作業全部交到多媒體待檢。(老師自己交,自己領回,以免丟失)。
4.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分別從各班所有作業中隨機抽查,每種至少5本。檢查后分別填寫檢查表。
5.要求所有參加檢查的領導及組長,一起匯總情況,共同填寫整改通知(沒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師,視為合格),一式兩份,檢查當天交到教導處蓋章。(負責人:領導及組長)。
6.教導處將整改通知書蓋章后于檢查第二天及時交給分管校長。(負責人:教導處負責常規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長接整改通知書當天及時下發教師本人并督促簽字、整改。(負責人:分管校長)。
8.教師收整改通知5日內整改完畢,由本組組長及組組長負責檢查并簽字,一份交還教導處存檔,一份留給教師本人。(負責人:組組長)。
9.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規范的,要每周五跟蹤檢查,直到能符合規范要求為止。(負責人:分管校長、主任及組組長)。
10.對期末試卷或其它統考試卷,統分后試卷要上交教導處,由分管領導從各年級試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評分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的,由當事人負全責。
11.常規檢查實行檢查人負責制,檢查中及檢查后哪個環節出問題,就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對拒絕整改的教師,由校會研究作出處分。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三
第二條。
本中心全稱為:天天文化舞蹈培訓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禮義鎮商貿城。
第三條本中心的辦學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維護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遵守誠信原則,依法辦學。
第四條本中心的辦學是面向成人及少兒;辦學形式是:業余面授;辦學范圍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訓、舞蹈考級、舞蹈表演、小學英語、書法、寫作。
第五條培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和執行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六條加強舞蹈教研工作,進行備課制度,加強責任心,提倡素質教育,增加美育內容,提高教學質量。
第七條強化培訓中心的衛生、設備,各教課老師負責本節課堂的設備衛生管理工作。
第八條每月一次定期進行全體教師的教學交流教學會議,積極進行教學交流活動。做好匯報演出工作。
第九條招生期間定好值班制,比賽與活動期間做好安全、交通、化妝、踩點、集合等工作,各培訓中心指導老師必須要積極參加。
第十條授課時間必須早十分鐘到培訓中心,做好家長的接待、溝通及設備檢查、衛生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各節課的教學老師負責在校期間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提高教學文明用語,嚴禁體罰學生,提高服條質量。教學意見簿上墻,服務溫馨到位,注意教師儀表,須大方得體,適合教學示范要求。
1、培訓機構正常工作時間是星期六、日,按課時按排進行上課,每節課提早十分到位,檢查教學設備、教室衛生及學員進行溝通。
3、員工考勤統計以簽到簿為準。
為了實明公開、公平、公正的教學理念,加強對自身的社會監督,使培訓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斷發展,提高舞美體育舞蹈培訓中心的整體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務原則。
1、服務項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訓、舞蹈考級、舞蹈表演。
2、服務方式:示范教學、影音教學、教學考級、組織參賽。
3、服務標準:塑身塑心、快樂成長、嚴謹練習、溫馨服務。
4、服務承諾:本中心教學專業、教材先進、教案合理,提高學員綜合素質,具備優秀基本技能,培養持禮堅韌的優良品質。
5、服務責任:教師專業、教材統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諧。
6、收費標準:民族舞700/年。
7、服務建議: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四
xx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xx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xx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xx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xx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xx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五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
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六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規范的名稱,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學校名稱應體現行政區劃、字號、性質、組織形式的內容要求,統一使用“xx市×××職業培訓學校”。學校名稱不得違反《商標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三條學校的地址:。
(學校的地址應當清楚、準確,標明學校所在的行政區域,如:xx市××區××路(街)××號)。
第四條學校辦學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培訓,使參加培訓的人員在職業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應當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明確學校設立的目的。)。
第五條學校性質:由×××(單位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自愿舉辦實施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其中必須載明: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
第六條學校的舉辦者:。
(屬聯合辦學的,每個舉辦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體、明確、真實。)。
第七條學校的審批機關:。
第二章學校辦學內容。
第八條學校辦學內容為:
(一)辦學規模為:;。
(如:年培訓××人。)。
(二)辦學層次:一年以下短期××××職業技能或職業資格培訓。
(如:初級、中級、高級)。
(三)辦學形式為:;。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業余、遠程教育等)。
(四)辦學范圍為:;。
(如面向社會、××系統或××省(市、縣、區)等)。
(五)開設專業:;。
(應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填寫規范的專業(職業、工種)名稱)。
(六)招生對象為:;。
(如城鎮初、高中畢業生,農村富余勞動力等。)。
第九條學校與學員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培養目標、學習內容、收費標準等方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學校實行。(如雙證書制度,即經培訓結業的學員,頒發河南省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和經政府批準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鑒定合格的,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
第三章學校資產來源及性質。
第十一條學校辦學開辦資金為:萬元,由。
等部分組成,具體出資者及出資方式如下:
(舉辦者可以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以及其它財產作為辦學出資。以知識產權或其他無形資產作為辦學投入的,應將其評估作價為固定資產額。如為聯合辦學,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舉辦者不得向學生、學生家長籌集資金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國家的資助、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和民辦學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贈財產,不屬于舉辦者的出資。)。
第十二條學校經費來源。
注冊資金為萬元。
(一)舉辦單位或個人出資;。
(二)政府資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培訓的合法學費等收入;。
(四)捐贈;。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學校經費來源主要依靠的是舉辦者的持續投入、辦學積累,也可以是政府資助、社會捐贈等合法收入。學校一經批準成立,舉辦者投入學校的資產為學校法人資產,在學校存續期間,由學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資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四章學校的決策機構與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實行(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為學校的'決策機構。
首屆(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及其負責人由舉辦者推選產生,(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人員組成的變更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執行。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設(理事長、董事長)1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的人。(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最低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教職工代表人數應有確定比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其成員。)。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每屆任期。
年。(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任期一般3-4年。)。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在任期內辭職,(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就任前,原(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職務。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人員組成的變更涉及舉辦者的,由舉辦者推薦;涉及教職工代表的,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負責人的變更,由決定。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四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七)決定學校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每年召開次會議(至少一次)。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應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舉行;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或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學校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理事長、董事長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負責人)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其指定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代其行使職權。
(理事長、董事長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議的實施情況;。
………………。
第十八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召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成員。(至少10日)。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或者其他人代為出席,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理事會、董事會或者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既不委托又不出席的視為棄權。
第十九條(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會議必須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成員審閱、簽名。會議記錄或紀要由專人負責存檔保管。
第二十條學校可以設立監事會,監事由舉辦者推選產生和更換。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負責對(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它決策機構成員)以及學校校級管理人員進行監察,防止其濫用職權,侵犯學校及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監事會由三名以上監事組成,并推選—名召集人,監事會中的教職工代表由學校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單位的財務:
(二)對理事(董事)、校長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學校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理事(董事)或者校長的行為損害學校的利益時,要求理事(董事)或者校長予以糾正。
(四)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監事會決議需經過半數以上監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監事會的任期每屆為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事不得兼任學校的(理事、董事或者其它決策機構成員)及財務負責人。
第五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學校法定代表人為,身份證號,居住地。
(章程中應明確載明×××擔任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選由理事長、董事長、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校長擔任。學校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政治權利,在中國內地定居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學校章程規定,對外代表學校行使職權。)。
第六章資產管理與經費使用。
第二十四條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校長(主要負責人)的直系親屬擔任;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財務會計制度中載明經費支出范圍、項目和基本比例,教職工福利待遇基本標準,經費支出的審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財務監督制度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監督,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后,報審批機關備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六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
(要求〈或不要求〉。本條是辦學章程必列條目)。
第二十七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凈收益的——(不低于25%)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本條內容限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填寫。要求合理回報及比例由理事會、董事會或其它形式的決策會議確定。合理回報的比例、回報的操作過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示與其辦學水平和培訓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于公布之日起15日內,將該決定及向社會公示的與其辦學水平和培訓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等相關材料報審批管理機關備案。(此內容限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學校填寫。)。
第二十九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捐資舉辦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按不低于年度凈資產增加額(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本條內容限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填寫)。
第三十條學校存續期間,學校經費和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辦學宗旨和辦學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七章學校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學校終止:
(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四)舉辦者自行要求解散,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五)其他需要終止的情形。如:連續兩年未招生的;辦學許可證失效的等其他事由。
第三十二條學校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57條、第58條、第59條、第60條要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條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修改章程。學校章程修改的程序為:
章程的修改必須經過(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并在日內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于年月日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六條經審批機關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本章程一并向社會公告后生效。
說明:
二、民辦學校制定的章程,應當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條款,同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補充。
三、()內文字為制定基本要求。
四、學校章程須用a4紙雙面打印。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七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促法》)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依法規范本教育機構的教學活動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教育機構的名稱是:。
第三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辦學地址是:
第五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經xx市xx區教育局批準,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經xx市xx區民政局進行法人登記后開展教育活動。
第六條。
本教育機構的教育業務管理機關是:xx市xx區教育局;辦學許可機關是xx市xx區教育局;學校的登記管理機關是:xx市xx區民政局。
第七條。
本教育機構的性質:由舉辦者自愿舉辦的初、中、高等學非學歷的教育機構,屬社會公益性事業,從事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教育組織。
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及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教育機構的辦學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組成部分的原則;保證教育質量、信守職業道德。
第九條。
本教育機構非學歷培訓規模為:xx人。
第十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層次為:初、中等非學歷培訓。
本教育機構辦學形式:業余教育。
本教育機構招生對象:小學、初中、高中學生。
學校舉辦者及資產的數額、性質、來源和管理。
第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的舉辦者:xxx。屬于國家機構以外的個人。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教育機構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董事、理事);
(三)有權查閱(董事會、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二條。
學校建校資產總額為xx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及教學儀器設備xx萬元;注冊資金xx萬元。建校資金來源:舉辦者投入:xx萬元,出資者:xxxx,金額:xxxx;出資形式:xxxx;出資比例:xxxx。性質:非國家財政經費。
第十三條。
學校日常辦學經費來源:舉辦者出資投入資金;接受政府資助;在核準的辦學范圍內開展教學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利息收入;社會捐贈;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本教育機構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教育費用。同時向社會公示。學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各項費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五條。
本教育機構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機構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辦學資金專項專用,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辦學盈余按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凈收益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七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建立資產管理制度。教育機構存續期間,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由教育機構依法實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轉讓或用于校外投資。
第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設立專門帳戶,設置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出納分工負責,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必須具有專業資格。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審計情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條。
本教育機構由董事會(或理事會)根據國家規定作出辦學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5日內,將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有關材料與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確定合理回報。
第二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自覺接受辦學審批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檢查和督導。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及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財務審計。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為董事會(或理事會)。學校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由5人組成,設董事長1人,董事4人。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中舉辦者代表3人,校長1人,教職工代表1人。
第二十四條。
學校首屆董事會(或理事會)組成人員及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以后產生辦法為:董事會(或理事會)推薦產生。董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屆滿可連選連任,并報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和在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召開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董事。董事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遇到特殊情況時經1/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實行1人1票制。董事會(或理事會)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須有2/3以上成員同意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如連續4次不能參加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作自動退出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或理事會)可決定增補新的成員。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建立出席人員簽到、會議記錄并存檔制度,每次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數、議事內容、議事結果。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選舉和罷免董事長;
(三)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四)決定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五)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七)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八)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應按照審批機關對學校校長任職的標準聘任學校校長,并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三十條。
校長負責學校的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
(四)組織落實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五)定期召集并主持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并決定學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七)董事會(或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按有關規定,建立黨、團、工會等組織,負責學校的黨建、共青團、工會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及時向政府審批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報告重大事項。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其職責是: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學;
(二)學校對外公文的簽署;
(三)代表學校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四)維護本校受教育者、教師及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本教育機構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進行財務審計。
專業設置和教學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需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專業,并報教育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學校根據所設專業,聘任符合相應條件的專任教師并配置相關的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六條。
學校要求教師和研究人員,在確保完成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前提下選擇最佳方案進行課程教學;在完成基礎理論、基本技能教學前提下,有權闡明個人學術見解;對學校的各項工作,享有建議權、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辦學行為,有權批評制止直至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校學生進行管理,鼓勵學生維護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學校可以設立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表彰和獎勵制度。
機構變更、自行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舉辦者、法定代表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四十條。
本教育機構在下列情況下自愿終止辦學,在董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由學校報審批機關批準。按照國家的規定由審批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進行財務、財產清算和結算,清償債務,處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教育機構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一)不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自愿解散的;
(五)因不可抗力迫使學校停辦的。
(六)連續兩年未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
第四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辦學,接受審批機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后,即為終止。終止的教育機構向審批機關交回辦學許可證和學校印章。
第四十三條。
本教育機構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辦學審批機關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
學校章程修改一般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換屆時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可提前修改,修改程序是:
(三)修改后的學校章程應在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的30日內送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學校應將核準后的章程送審批機關備案,并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xx年04月10日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通過。本章程在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并由審批機關備案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其中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八
第一條名稱:xx市**職業培訓學校(如單一美發師培訓,名稱為xx市**美發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xx市**路**號,郵政編碼:******,電話:*******。
第二條辦學性質:自愿舉辦、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從事非營利性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致力于培訓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各類人才。)。
第四條辦學規模:日常在校生達到**人,全年培訓****人。
第五條辦學范圍:(如初級**員,中級**師、高級**師)。
第六條辦學類型:(應載明獨立辦學、合作辦學或部分合作辦學)。
第七條培訓形式:(如短期培訓、長期培訓)。
第八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資產與經費。
第七條學校注冊資金**萬元,固定資產**萬元,由***投資舉辦(并應載明屬于個人、集體或民營等非財政性經費)。
第八條必須載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報。
第九條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條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十一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組織。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董(理)事會,董(理)事會每屆二年,董(理)事會是本學校的決策機構,董(理)事會成員有***、***、***、***等人,(說明:應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5人以上組織,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長由出資單位推選或個人出資者擔任,每屆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一條,學校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福利待遇及課酬;。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條,董(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臨時會議。董(理)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意見通過。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董(理)事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理)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理)事對董(理)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理)事會記錄由董(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六條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七條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四條,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理)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與教職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六)學校董(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四章學校自行終止及善后處理。
第十八條本學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終止,并由董(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培訓科核準。
第十九條本學校終止前,須完成最后一批學員的培訓工作,妥善解決教職員工終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經濟補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和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條本學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同意、市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令規定辦理外,由董(理)事會修改補充,并在董(理)事會通過后十五日內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九
為提高中心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中心經營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運行;保障中心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全體正式員工。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設備,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后,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通過專人設置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通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8、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10、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11、為保護中心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10、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13、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14、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15、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17、員工盜竊中心財物,依據中心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
學校安全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沒有了安全的學校任何優秀的`工作都無從談起,為了學校更好更快的發展,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校長。
副校長。
教務處。
學生。
德育處。
學生。
總務處。
校辦。
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室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落實,德育處配合,具體分工為:總務處負責學校門衛、食堂、各種設施設備的安全,并完善每月檢查制度;德育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含假期管理,教師安全工作由校長辦公室具體負責,并做好每學期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每學期做好教師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納入師德考核。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一
為實現學員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學員管理辦法。
學員管理緊緊圍繞實現職業培訓目標來進行,從加強職業道德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培養和實踐能力培養入手,使學員掌握一門專業技術的同時,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意識。
1、學員管理工作包括學習管理、生活管理、考試管理等。重點是學習管理。
2、學員管理工作要從各班次學員的實際和特點出發,既要發揮管理職能部門的作用,又要充分發揮學員班委會的作用,引導學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教務處作為學員管理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4、各專業班次均設班主任,具體負責班級的學習和其他各項活動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
5、各主體班次均建立學員班委會,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劃分若干學習小組。各小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認真完成學校或班級交給的學習或其他各項任務。
1、學員到學校學習,要進行入學教育,明確入學目的,端正學習態度,并制定相應的個人學習計劃。
2、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針,堅持以理論學習為主,注重實踐操作,認真搞好自學。
3、課堂紀律。
(1)學員上課保持安靜,關閉通訊工具,在課堂上接打手機按規定扣分,不得隨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課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保持良好環境。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二
2、組織安排學校辦公會議,并做好記錄。
3、根據審批權限開具證明信函與介紹信函。
4、對外聯絡及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管理文書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6、各種辦公用品及教學器材的購置與維護,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檢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工作和衛生工作的組織檢查,保證學校的安全與整潔。
8、完成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三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學籍檔案照片加蓋鄉級主管部門印章方能生效。
二、學籍檔案按學年度統一編號后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范。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入學、休學、借讀、轉學時,要及時按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
六、學生入學,需在學籍冊上辦理入學手續;學生轉學,需持有關介紹信交由班主任老師,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辦理轉學手續;學生休學,需持有關證明,由班主任交給學籍管理員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借讀,需持有關介紹信辦理入班手續,班主任負責給借讀生通過學籍管理員辦理學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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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四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xx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xx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xx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xx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五
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學校獻計獻策,共謀學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工會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要求,指導幫助教職工簽訂聘用協議或勞動合同,代表教職工與學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學校工會應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為教職工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幫助。
三、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要通過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組織教職工群眾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違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會有權協調學校的舉辦者、辦學者進行糾正。
四、學校要以加強師德建設為中心,努力提高教職工素質,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教職工自我教育活動,通過靈活多樣、群眾樂于接受的方式,樹立忠于職守、勤奮努力的敬業精神。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六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提高學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于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注意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學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到基層校集體辦公一次,現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必須堅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長接待日制度,接待群眾來訪,重視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答復他們提出的問題,幫助排除他們思想中的障礙。對于他們提出的應當解決和可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辦理,暫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解釋清楚。
六、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并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系廣大師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七、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導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一、備課。
1、教師要認真制定教學計劃,包括教材分析、學生基本情況分析;根據課標的要求,確定本學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養的要點;分析教材的重、難點;提出落實任務和提高教學質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師要認真安排學期教學進度并填寫教學進度表。
3、教師要認真進行備課試講,做到:一備教材、二備學生。
4、及時按教學進度提前兩周寫好教案,沒有教案教師不得進入課堂。
5、教師課前要進行復備,明確教學目的,完善教學設計,補充課堂習題。
6、做好課后的教學回顧,反思課堂教學效果,積累經驗,查找不足,不斷完善教學方案。
二、上課。
1、教師上課前要做好準備,上課不遲到,下課不拖堂,中途不離開課堂,不接聽電話。
2、教師課上要組織好教學,要組織好每一個教學環節,精心安排有條不紊,創造出融洽和諧的教學環境。
3、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要求學生發言先舉手,發言聲音要亮,要耐心聽取學生的發言,不輕易打斷、否定學生的發言。對于個別違反紀律的學生,要耐心進行教育,不得把學生攆出課堂。
4、教師上課要做到教學目的明確,知識準確,重、難點突出,并結合教材進行思想教育。
5、教師的課堂教學必須體現“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
6、課堂教學各環節聯系緊密,時間分配合理。
7、課堂習題配備適當,有梯度,使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得到訓練。
8、教師板書工整,設計合理,教師語言要富有啟發性和趣味性,不說與教學無關的話。
9、教師要及時寫出教學小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有計劃、有目的地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質量。
三、作業。
1、教師要明確作業要求,認真研究各類習題的編排意圖和覆蓋面,隨時掌握易出現的問題,對教材內容與習題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數。
2、布置作業要適量。
3、要注意培養學生嚴謹、認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態度。優秀作業定期進行展覽。
4、要求學生獨立完成作業,對不按要求做的學生,應及時批評教育并嚴格要求補做或重做。
5、作業批改要認真、及時、正確,批改符號要規范,要給出作業等級。批語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個別指導。
6、加強作業講評,每個教師要有作業批改記錄,認真記載作業中的典型錯誤及典型解法,幫助學生總結教訓。
四、輔導。
1、教師要對優等生和學困生分別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輔導計劃。
2、教師要加強對學困生的個別輔導,加強對他們學習方法的指導。
3、對自控能力差的學生,要嚴加督促,培養他們良好的學習習慣。
五、教研活動。
1、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教研活動,通過各種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2、活動前每位教師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討論要充分,發言要精當。
3、教研活動力圖形式新穎,講求實效。
4、做好活動記錄,填寫活動自評表。
20xx年x月x日。
民辦舞蹈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七
1、按時作息。
2、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洗澡、勤換衣、勤曬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潔變質食物,不吸煙、酒,不亂用毛巾、茶杯,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殼、紙屑雜物。
3、保護視力,做到養成良好的用眼習慣,認真正確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調換一次。不要躺著看書;不要在光線暗弱或強光下看書寫字;不要在行進途中或坐在動蕩的車船里看書;不要把字寫得太小、過密;不要邊吃飯邊看書或電視。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課本,不把筆銜在嘴里。
1、年段長、班主任要把檢查該年段,該班級的衛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處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識影響學習構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實行每周一掃,每一天三小掃(教室、公共區)的衛生制度,并做好堅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級衛生區的安排要進一步明確,每一天打掃三次要落實(早讀前,午自修前,午時放學后),周四午時放學后進行全校性衛生掃除,值日教師要落實檢查。做到學校環境無果皮殼、紙屑、煙蒂、痰跡、雜草、碎磚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內門窗玻璃齊全,窗明幾凈,墻壁無污跡灰塵,地面無紙屑雜物,桌凳整齊,各類物件安置有序。
4、嚴格服從生管教師安排,搞好寢室衛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掃寢室和宿舍樓衛生區,整理內務,堅持整潔,不亂放用品,不亂扔臟物、不向室內、走廊、樓下亂倒水。宿舍中午、早晚開窗通風透氣,堅持空氣清新。
5、教室內要有掃帚、廢紙簍、畚斗、拖把等清潔衛生器具。
6、嚴禁學生帶零食進教學區,經發現有帶零食進教學區或隨地亂扔廢棄物的,視為違紀扣該班的紀律分。
7、設立流動紅旗,將衛生評比情景納入量化項目。
8、護導師要檢查各班的衛生情景,發現問題要及時饋并給予解決。
9、全體學生要樹立衛生堅持的意識,構成發現臟物就清理的良好風氣。
教室面積要合理,室內課桌凳、黑板、講臺、燈光照明要貼合衛生學要求,課巢排要有利于學生健康,貼合學生用眼要求,嚴格控制學生的學習負擔,嚴格控制課時,課外作業和考試次數。教師要禮貌執教,衣著整潔,儀表端莊,公共場合不準穿拖鞋、短褲、背心,不拖留課堂。批改作業要細致,批注字跡要清楚,板書要工整,講課聲音要適中,上課時不對著學生咳嗽、打噴嚏,不抽煙。學生上課坐姿要端正,自然,書寫時,頭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紙面一尺左右,定期調整座位,防止學生變成斜視。
鍛煉時先做好準備活動,有病的學生要停止鍛煉,根據學生性別、年齡特點和體育活動本事分組進行不一樣要求的鍛煉。生理負擔本事差的學生進行保健性鍛煉。
安排社會實踐勞動,不能讓學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性的勞動,勞動工具、勞動強度,要研究學生年齡小、個子高低、體力的強弱,勞動時間不宜過長,同時要注意勞動保護和安全。
1、注意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要求學生在學校統一規定的用餐時間用餐,提倡學生自帶餐具,飯前先洗手,不購買未經加熱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飯菜拿到餐廳外用餐。教育學生不暴飲暴食,不要邊吃飯邊談笑,飯前飯后不做劇烈運動,飲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時加強灶房飲食衛生的管理和監督。
2、禮貌用餐,確保食堂餐廳衛生整潔。倡導“飲食是文化,請從窗口禮貌做起。”購買飯菜要在窗口自覺排隊,必須統一使用學校卡,嚴禁在食堂使用現金進行消費,嚴禁進入窗口內售菜處買菜,嚴禁隨意進入食堂廚房操作間。在餐廳用餐要注意用餐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3、珍惜糧食,噪浪費。要牢記“飲水要思源,吃飯要節儉。粒粒盤中餐,皆是辛苦換”的古訓,倡議“節儉光榮,人見人贊;浪費可恥,誰聞誰惡”,珍惜糧食,不隨意浪費糧食,用餐時不多盛飯,不亂倒飯菜。
4、協助學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學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協助監督學校食堂的衛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匯報,自覺抵制衛生及其他工作不規范的食堂,共同創造衛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