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撰寫報告,我們可以對自己的工作進行回顧和評估,發現不足之處并提出改進措施。以下是一系列精選的報告范文,內容豐富全面,助你提高寫作水平。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和《臺州市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相關要求,市財政地稅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貫徹落實,通過健全工作機構和落實工作人員、開展學習宣傳、加強門戶網站建設等工作,有序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今年以來,市財政地稅局認真落實市委政府要求,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止11月底,在門戶網站上將涉及財政稅收的各項政策法規、國家大政方針、財政地稅工作動向以及辦稅流程事項都進行了公開。主動發布政府公開信息**56條,其中在中國臺州門戶網站上發布各類信息345條。
1、按時公開市級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今年4月,在市人代會上進行上會審議的60個部門(包括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全部公開本部門預算。各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分別隨同部門預算一并公開,并確保在10月底公開決算情況。三是督促指導縣(市、區)開展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全市9個縣(市、區)都已開展財政總預算、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20**年,市級將進一步擴大部門預算上會接受審查及向社會公開的范圍,除按有關保密規定不宜公開其資金使用情況的部門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算。同時,細化部門預算公開內容,加大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力度,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詳細公開。督促指導縣(市、區)深入開展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
2、按時公開部門和縣市區年度部門決算。今年10月召開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布置會,全面部署20**年市級部門決算公開各項工作。要求20**年10月24日前各部門上報部門決算公開內容及表格,10月28日市局各歸口業務處室審核,各部門于10月31日統一在本單位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目進行公開。至11月10日,試點的61家部門已全部公開20**年度部門決算信息。
20**年臺州市所有縣(市、區)都已完成了20**年度的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其中市本級61部門共183家單位、椒江區43家單位、黃巖區除鄉鎮外所有195家預算單位、路橋區所有預算單位共193家單位、溫嶺市83部門共234家單位、玉環縣82家單位、臨海市**0家單位、仙居縣7家單位、天臺縣110家單位、三門縣71家單位。
市本級、路橋區、溫嶺市、臨海市、天臺縣、三門縣部門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公開到項級,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分別按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公開(其中溫嶺市項目支出披露到具體項目名稱);椒江區、黃巖區、玉環縣、仙居縣部門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公開到類級,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公開。
部門決算存在的問題:一是公開范圍有限。大部分縣市區沒有將全部預算單位的決算進行公開;部分縣市區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公開到類級,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公開。二是帳表一致性的問題有待進一步提高。這是目前公開中遇到的最大也是最主要的問題,雖然一再要求單位按真實的會計報表做部門決算,但在實際工作中,仍然存在問題。今后各縣市區各單位將進一步公開決算數據,進一步增加公開的內容和公開的形式。
3、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全部按規定執行了集中采購,采購組織程序公開透明、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20**年將繼續細化公開事項,逐步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
4、推進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相關信息公開,穩步推進市屬國有企業資本經營預算公開,20**年將繼續推行此項工作,爭取早日進入公開事項。
一是主動公開信息量還不夠,與社會公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開制度化和規范化有待進一步加強。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通過以下措施進行改進:
1、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積極探索并實行各種方便群眾查閱、了解信息的公開方式。
2、統一認識,努力規范工作流程。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3、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4、加強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今后將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快改革、推進財稅網上辦公進程,促進財政地稅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適應形勢的需要,推進依法行政。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二
為了加強巴青縣教育系統財務管理,規范和加強財會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08]21號)文件和《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開展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藏教廳[2009]8號)文件精神,我局對我縣13所學校財務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報告于下:
為了切實加強自查工作力度,確保相關人員及時到位,我縣成立了巴青縣中小學財務管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各校均建立了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工作職責上墻。由專人管理學校各項財務。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建立了學校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和固定財產登記制度,縣教體局、財政局經常下各校檢查指導財務工作,確保各校制度落到實處。
各校均配備兼職財會人員,設有會計和出納。我局并定期組織各校財會人員,參加財務培訓。
1、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全縣13所中小學免除學雜費政策都已得到全面落實,所有學校均免費提供教科書、作業本。
2、全面實施農牧區學生義務教學階段“兩免”“三包”政策,并得到徹底落實。
3、在義務教學階段,全縣13所學校均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及任何違反國家規定的費用。
4、各中小學沒有一起利用學校教育、教學場地、資源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收費培訓、補課行為。各中小學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
總之,在我縣教育系統收費中,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單位要求,實施并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1、各學校嚴格按照“三包”經費的相關文件精神認真徹執行。
2、嚴格專款專用原則,不能挪作他用。
3、“三包”經費的落實情況必須有本鄉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審計。每月進行校務公開,每學期必須進行政務公開。
4、要求和中、小學做到帳目清楚,手續齊全。
5、合理地使用“三包”經費,把“三包”經費用在實處讓學生吃好、穿好。
6、各學校使用“三包”經費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同時參與,防止經費流失。
全縣中小學,做到了合理地使用“三包”經費,是國家的惠民政策,嚴格落到了實處。
1、各校均無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等違規現象。各項均在銀行開設有學校公用資金帳戶,并做到收支有據,賬目清晰。
2、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3、對于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于涉及基建等項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4、各校對于學校的資產增減,都做了較好的登記,做到出入有據。
1、目前我縣各校財務人員均為兼職,希望上級單位,能給我縣各校配備專職財會人員。
2、進一步加大財務人員培訓力度,提高業務能力。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三
根據上級“學校經費管理年”的文件精神,為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由校長牽頭,對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1,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我校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的購置、領用、出租、處置、報廢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確的規定。建有《報賬員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墻。
2,財會隊伍管理情況:學校配有財務辦公室一間,配有兼職財務人員2人,設立報賬員崗位,由鎮教育辦公室財務中心統一管理。財務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素養和較強業務能力,能按照有關財經規定記賬,經費使用合理,平時報表準確、及時,數據真實。 3,會計核算中心建立和運行的模式及學校的事權、財權如何劃分:財務辦公室配備了必要的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且能夠正常使用,實現了固定資產實行數字化管理;數據準確,入賬及時;校長執行“一支筆”對學校負責。
4,學校收入管理情況:學校收入主要是財政撥款及事業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格杜絕“小金庫”及“賬外賬”等違規行為,書雜費收入由教務處核對義務教育及免費補助情況,報賬員按照教導處核對的人數及有關規定收取各種費用,收取完畢后全額上繳財政部門。
5,學校支出管理情況:學校支出嚴格按照審批制度,購買執行
先審批后辦理的制度,報銷環節要求各部門分管領導簽字核準,各項支出要據實列支。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重大事項須通過全體行政會通過,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堅持做到了“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節余。”
6,學校資產管理情況:學校設立了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等內部制度,建立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并及時和主辦會計對賬,報廢及毀損的固定資產及時上報。嚴格管理資產,未發現有學校固定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的情況,安全防護措施較好,做好了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7,學校收費管理情況:嚴格執行收費管理制度公開收費項目,公開收費標準,每學期開學都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張貼于校門口,接受師生和學生家長的.監督;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收款)票據。經過學校自查,未發現自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現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學校領導高度重視,通過自查工作的開展充分認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們要規范基礎管理,強化經費監督深化服務內涵,扎扎實實地把財務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切實履行財務監督職責,穩步推進財務監督檢查工作,我項目部對本單位會計信息質量、“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會計基礎工作情況自查
1、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情況:我項目部會計人員經過專業上崗培訓,有從業資格證,接受會計專業系統的教育,并且具有初級會計師資格。
2、單位銀行賬戶開設情況:開設臨時賬戶,每天過夜資金不超過10萬元,當天申請資金當天支付出去,如遇特殊情況與處財務科說明。當天收到工程款及時向處財務科匯報并及時將款項匯往處單位賬戶,無以收抵支及坐收坐支現象。
3、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設置比較合理、完備,會計賬簿、財務電算化系統信息真實,賬表之間、賬賬之間、賬簿與憑證之間對應真實可靠,每張付款憑證必須有項目經理簽字,并及時送往處財務科審核,及時裝訂保管。
情況。
5、財務報銷制度完善、報銷憑證及附件要件需經嚴格核查方能報銷。根據要求當月發票必須當月報銷,發票必須齊全真實,經過項目經理嚴格審核后方可報銷并及時付款。
6、財務會計檔案及時整理歸檔并帶往處機關,由處機關檔案室進行保管。
7、單位建有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內控制度,并且有書面的廉潔風險管理措施。
(二)治理“小金庫”情況
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都納入單位法定賬戶管理和核算,無“小金庫”。
從財務會計管理自查情況看來,我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總的來說管理還是較好的,在以后工作中,我們將加大管理力度,切實搞好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2
根據省保障辦《省保障辦關于對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情況等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黔保障辦[2011]1號)文件精神和上級教育部門要求,我局及時組織人員,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自2015年元月起,實施“校財局管”,成立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中心設財務負責人1人、審核會計1人、制單會計1人、記賬會計1人、出納員1人、資產管-理-員1人。獨立核算單位設報賬員1 人,資產管-理-員1人,教育經費核算中心制定相關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各獨立核算單位參照執行。實行集中管理模式,在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賬戶下對各獨立核算單位設二級賬戶,統一進行核算。
二、新機制資金分擔情況
縣政府按規定的分擔比例足額安排落實本級財政應承擔資金,列入年初政府預算,按要求及時足額下撥。
2011年,上級先后下達我縣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中央、省、市級資金2498.91萬元;縣級應匹配資金86.91萬元。現已下撥春季學期公用經費1377.4萬元(其中縣級資金43.5萬元)。
三、對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監控情況
建立“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將農村中小學財務統一納入縣級管理,在不改變學校經費的所有權、使用權、自主權和保持會計主體責任不變的前提下,對農村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
教育經費核算中心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財務管理體制,對學校實行崗位牽制管理,按“管錢不管賬、簽批不經辦、經辦不管錢”的原則,依據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財務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成立內審機構,會同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財務進行檢查審計。
四、預算編制工作開展情況
在預算編制上,每年都先進行預算編制培訓,要求各校領導必須重視,并認真組織相關人員按輕重緩急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在預算編制上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進行,將所有預算內財政補助收入、專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編制、統一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嚴禁無預算支出或坐收坐支。
五、資產管理情況
對于學校資產管理,針對以前學校做的固定資產臺賬、總賬、明細賬混亂不清、殘缺不全的情況,我局專門召開過多次培訓會,針對要點進行講解,統一做帳模式。各校按要求均建立有固定資產臺賬、總賬、明細賬。
對于學校固定資產的購進,學校按年度預算提出申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政府采購辦辦理采購手續、規范購進、登記入賬、最后實名簽領使用。對于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須由學校出具書面報告,交國資辦審核批準后,到教育局核銷后才能報廢或轉讓。
六、財務培訓情況
每年會同財政部門定期對學校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主要對學校報帳業務
和資金使用過程進行培訓,結合年終決算和年初預算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對一些重點科目進行講解。且利用中小學校長參加業務提高班的機會及一些行政會議,對各校校長或負責人在財經紀律、政策要求、業務管理等方面進行講解和培訓,通過不斷的培訓,我縣教育系統各中小學對財經法規及財務管理工作知識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對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七、學校開支定期在校內公示的情況。
各學校的資金使用情況由學校報賬員整理,報校委會通過,定期在校內公示。
八、建議及以后工作打算
結合我縣實際,學校在公用經費的使用上的確存在一些必須的開支,如寄宿制學校發生的晚自習費用,因缺編或請假所產生的代課教師費用,因工作檢查或校際交流(聽評課、質量研討、學術交流等)所產生的招待費等,希望上級部門能統籌考慮適當調整公用經費的使用范圍,并出臺相應的指導意見,讓公用經費確實落到實處,為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服務并發揮出更大的效益。
2015年開始,我縣實行“校財局管”,經過一年運行,發現我縣學校財務管理有很多薄弱環節,如學校資產管理方面較混亂、資料建設不完整等。為了切實糾正存在的各種問題,我們將嚴格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加大財務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領導及財務人員法規意識,認真領會各級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積極探索完善“校財局管”核算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認真管好、用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建立良好的教育財經工作秩序,將教育經費真正落到實處,真正為政府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管好、用好上級下撥的各種經費。
紫云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四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潼教委[20xx]178號文件精神,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我校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了嚴格的自查,現匯報如下:。
加強了財務工作的管理力度。為了使財務工作的開展做到合理、合規、合法,加強內部監管,學校成立了財經領導小組,財經審查小組,完善了《永康小學差旅費報銷細則》,制定有《報帳員工作職責》,《檔案管理工作職責》,《內部審計工作職責》《財物保管人員工作職責》,《治理亂收費管理辦法》等系列規章制度。
加強了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學校的大宗設施的.購買,學校重大維修,都先召班子會及教代會論證通過后才進行購買。對于應納入政府采購的大宗物件,嚴格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辦理,定期開展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定期向教職工公布學校財務情況。
嚴格公用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我校對公用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上級文件會議精神執行,對不能開支的項目做到不予開支,公用經費的使用除保障教學所需外,主要用于設備添置、校舍維修等方面,未挪用公用經費,未截留專項經費,凡上級撥付的學生補助款,總是及時地發放到學生手中。
嚴格按照財經紀律管理財務。嚴格執行上級標準收費,未搭車收費及亂收費現象發生,所收學生作業本費及幼兒園管理費等均能及時全額上交。學校對支出票據的收集要求做到及時,嚴格審批程序,校長在審核簽字時做到不合理、不合規的票據一律不簽,未經學校校長審核簽字的發票財務人員堅決不予報銷,每月支出票據經塘壩教育辦公室審核后才拿到核算中心進行做賬。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無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特此報告!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五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報告的編制,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根據《會計法》《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公司財務部。
為公司財務人員。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財務部
財務報告是指企業財務向企業管理者、政府管理機關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文件的總稱。
(二)財務報告的種類、內容
1、分類
(1)、財務報告按編報時間分為年度財務報告、半年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月度財務報告。
(2)、財務報告按服務對象分為對外財務會計報告和內部財務報告。
2、內容
對外財務會計報告
(1)、年度、半年度、季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年報)、財務狀況說明書(年報);月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附表。
(2)、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附表。
(3、會計報表附注是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等所做的說明。包括對重要會計政策及其變更情況,其他重要事項的說明等。
(4)、財務狀況說明書:指對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由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所作的簡要說明。
內部財務報告
按企業為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進行編制。除包括以上各項報表的內容外,還包括收入明細表、費用明細表、應交稅金明細表以及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債權債務及帳齡分析、損益分析、成本費用分析等資料。
(三)編制要求
1、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帳簿記錄等資料并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編制,對各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
2、年度報表結帳日為公歷年度的每年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帳日分別為公歷年度每半年度、每季度、每月度的最后一天。企業應當在結帳日進行結帳,不得提前或延遲。
3、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該相互銜接。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六
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本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公司各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公司各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帳分管,帳物分管,手續齊全。
4.經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采購費用小。
2.每次采購必先由倉庫向采購部門申請。
3.采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審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系采購。
4.采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公司以后,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后,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帳。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公司訂單,經財務部門審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帳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帳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并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置三聯,會計、出納、經辦人和客戶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核對收入、支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款,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1.各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節約能耗,提高效率,保證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采購部門,以便核對。
5.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領用部門、倉庫各一聯。
6.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立即登記材料數量式帳戶,月底抽查材料實物與帳存是否相符。
7.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原材料數量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倉庫可以以表代帳,月底必須同倉庫帳核對相符。
8.各部門按定額用料,超過定額必須查明原因,屬于主觀因素,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屬客觀因素經總經理批準調整定額。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七
財務管理制度隨著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不斷深入,在醫療補償機制尚不完善的隋況下,為使醫療機構得以良性發展,醫院在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依法組織收入的同時,應當進一步加強成本管理,增強對醫院整體資源的利用,最大限度降低醫院運行成本和費用支出,提高醫院的綜合競爭力。財務管理作為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貫穿了醫院經濟業務的全過程,醫療機構應當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降低醫療服務成本,走優質、高效、低耗的可持續發展之路,促進醫療事業的發展。
醫院財務管理的目標是既要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國家財政資金發揮社會效益,提供醫療服務,同時要自籌資彌補財政撥款的不足,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來保證醫院的擴大發展。影響這個管理目標實現的主要因素有:從醫院管理當局可控的因素看,一個是投資風險,一個是投資的報酬,醫院要盡量降低風險提高報酬,而報酬率和風險,又是由醫院的投資項目,資本結構和利潤分配政策決定的。因此,這三個因素影響醫院的價值。財務管理正是通過投資決策,籌資決策和利潤分配政策來提高報酬率,降低風險,實現其目標。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投資決策,籌資決策和利潤分配決策三個方面:第一,投資是指以收回現金并取得收益為目的而發出的現金流出。如,購買設備,建造醫療用房,增加新的醫療項目等。第二,籌資決策,籌資是指籌集資金,例如,取得借款,向職工借款,賒購,融資租賃等都屬于籌資。籌資決策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取得所需的資金,包括在什么時候,向誰,籌集多少。第三,利潤分配的決策,利潤的分配。指在賺得的利潤中,有多少作為效益上資發放給職上或責任人,有多少留在醫院作為再投資或積累,過高的`分配政策會影響醫院的再投資能力,過低的分配政策影響職工的積極性和工作效率,近而會影響醫院的盈利水平。
1、從源頭上控制醫療成本,強化成本核算。
醫院內部成本核算就是在醫院財務管理中引入企業財務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有效管理經驗和方法,通過實施成本核算,對成本費用信息進行分析、管理和控制,達到降低醫療成本和醫療業務總費用的目的,從而降低醫療運行費用。為完善成本核算的內容,應將相關的費用、控制指標、服務效率指標納入考核機制,各科室和部門對自己的費用支出管理和控制的效果會在成本核算的結果及考核上得到直接的反映,這樣,各科室和部門對成本核算的費用支出項目內容及數量都會多方關注,主動采取措施控制費用、支出的發生,例如:對衛生材料耗用的管理要與醫囑、護理記錄及舊清單相互核對,確保耗用量與實際工作量的相符,有效地減少了非工作因素的材料消耗,衛生材料作為醫療服務費用中最直接的組成部分,通過科室成本核算,科室管理的力度會大大加強,衛生材料的支出消耗率等指標得到有效的控制。水電汽的耗用量及房屋的占用費記入科室成本,將以往占有和消耗資源的無償性轉變為有償性,可以促使使用科室精打細算、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利用醫療資源,極大地調動廣大醫務人員主動控制成本、節約資源的積極性。
2、嚴把支出關,加強日常的財務管理。
在重大項目建設上,為保證運行過程的規范,從項目的立項、審批、到招標過程、訂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工程結算,都要有財務、審計和紀檢部門的全過程的參與和監督。對醫院日常的設備器械及材料等方面的采購,要建立內部招標機制,首先根據科室提出的購置中請有相應的采購管理部門做出可行性論證、主管院長審核,經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后進入招標程序,整個招標過程由主管院長主持,采購部門組織,參加科室包括中請科室、維修部門以及財務、審計、紀檢,每個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從機制上防范購銷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風,通過招標,可以大大降低采購成本,從源頭上節約資金、減少支出,有利地促進醫院的內部成本核算。
在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中,要堅持科學發展的理念,在強化管理的同時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為醫療一線服務,通過對醫院信息系統的逐步完善,實現全天候的費用結算,建立財務與出院結算之間的收賬確認模式,確保全部資金的及時回籠、到位。在積極組織收入的同時,合理安排支出,改變傳統財務事后反映、核算的被動狀況,通過對財務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核算和分析,加強對消耗性支出的控制。要堅持“一支筆”審批,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完善核算和考核機制,有效地控制費用開支,消除虛增醫療費用的誘因,為降低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的提供良好的基礎。通過對醫院的經濟狀況和費用支出進行分析,動態掌握和控制醫院的財務狀況,積極參與醫院決策及管理的全過程,并為其提供可靠的數字和核算依據。努力降低消耗性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盡可能地將資金使用安排和落實在醫療事業發展性支出上。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八
為了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政策,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益,根據忠教計〔20**〕34號文件精神,我校組織人員對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學校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及時的糾正。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學校按照忠教計〔20xx〕34號文件精神,成立了學校財務自查領導小組,其中xxx校長任組長,xx副主任任副組長,xxx、xxx、xxx等為成員,對學校2019年的財務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一免一補工作和學校財務相關工作進行自查。
1、自查小組通過對20**年財務預算情況和目前截止至2019年12月支出情況進行了對比(見統計表),一致認為,學校高度重視預算編制工作,財務支出以預算為依據,學校在公用經費的支出上嚴格堅持使用的范圍和方式,對學校的培訓費、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等日常公用支出加強了管理。
2、學校沒有在公用經費中編列教職工津補貼和超標準列支業務招待費。20xx年,在公用經費中,學校沒有以任何一種名目向教職員工發放獎金和津補貼,學校嚴格控制了招待費,來人來客一般情況下由分管領導陪同,按照最低標準列支。
1、學校制定和完善了財經制度,強化了財務工作。
學校的財務工作自查中,學校總務處完善了原始憑證簽審制度、財務稽核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內部牽制制度、會計出納工作崗位責任制等十項財務管理制度,并張貼上墻,時時提醒;財務工作中嚴格執行財務計劃,編制學校的財務預算、決算及財務報表,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報表及時;同時建立了學校各項經審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帳據相實;科學管理學校財務檔案,建立、建全會計與出納間的牽制制度,做到日清月結。
2、加強了財務管理,規范教育經費的使用程序。
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杜絕學區內各村小及班級亂收費。本年度,學校利用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公開收費項目、公開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縣物價局、縣教委制定的收費政策及標準,學生所有費用全部由班主任收取后到總務處結算,杜絕了亂收費現象。
在資金使用上,學校嚴格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堅持預算管理,嚴格使用程序,學校維修實行集體研究,上報教委審批后實施,發票的報銷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一本賬”,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一律拒付,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予以堅決的抵制。無“白條入賬”及私設“小金庫”的現象。
我校20xx年春季享受“一免一補”的學生是395人,免教材計13825元,補生活費人數是45人,補助金額為5400元;秋季享受“兩免一補”的人數是400人,免教材14000元,以上專款共計支出27825元。我校完全按照縣財政及教委的精神對享受“一免一補”的貧困生進行全面核實,并在善廣場上、村委及學校公示無疑義后,再確定最終享受人員,保證把錢真正落實到最貧困的學生手中,切實讓貧困學生享受到國家的惠民政策。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量入為出,保障重點,兼顧一般,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三)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規范處置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定期編制財務報告,進行財務活動分析;
(五)對行政單位所屬并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六)加強對非獨立核算的機關后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第五條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行政單位應當單獨設置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會計人員,實行獨立核算。人員編制少、財務工作量小等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單位,可以實行單據報賬制度。第六條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七條按照預算管理權限,行政單位預算管理分為下列級次:
(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報預算的行政單位,為一級預算單位;
(二)向上一級預算單位申報預算并有下級預算單位的行政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
(三)向上一級預算單位申報預算,且沒有下級預算單位的行政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
一級預算單位有下級預算單位的,為主管預算單位。
第八條各級預算單位應當按照預算管理級次申報預算,并按照批準的預算組織實施,定期將預算執行情況向上一級預算單位或者同級財政部門報告。
第九條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條行政單位編制預算,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一)年度工作計劃和相應支出需求;
(二)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三)以前年度結轉和結余情況;
(四)資產占有和使用情況;
(五)其他因素。
第十一條行政單位預算依照下列程序編報和審批:
(一)行政單位測算、提出預算建議數,逐級匯總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單位提出的預算建議數,下達預算控制數;
(三)行政單位根據預算控制數正式編制年度預算,逐級匯總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四)經法定程序批準后,財政部門批復行政單位預算。
第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
預算在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決算,逐級審核匯總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規范決算管理工作,保證決算數據的完整、真實、準確。第十五條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行政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屬于行政單位的收入。
第十六條行政單位取得各項收入,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管理的要求,分項如實核算。
第十七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第十八條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第十九條行政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
各項支出由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批準的預算和有關規定審核辦理。
第二十條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進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條行政單位從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取得的項目資金,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按照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報告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財政部門和上級預算單位的檢查監督。
項目完成后,行政單位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報送項目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規定。
第二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二十五條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第二十六條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
結轉資金在規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視為結余資金。
第二十七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資產是指行政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二十九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暫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行政單位在工作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三十一條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資產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第三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行政單位資產有原始憑證的,按照原始憑證記賬;無原始憑證的,應當依法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值記賬。
第三十五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資產建賬、核算和登記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應當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對資產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六條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賬戶,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并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應收及暫付款項的管理,嚴格控制規模,并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八條行政單位的資產增加時,應當及時登記入賬;減少時,應當按照資產處置規定辦理報批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財政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行政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或者舉辦經濟實體。對于未與行政單位脫鉤的經濟實體,行政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管。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單位不得舉借債務,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四十條未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行政單位不得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第四十一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資源共享、裝備共建,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進行評估,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第四十三條負債是指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應繳款項、暫存款項、應付款項等。
第四十四條應繳款項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包括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
第四十五條行政單位取得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十六條暫存款項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預收、代管等待結算的款項。
第四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對暫存款項的管理,不得將應當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款項列入暫存款項;對各種暫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四十八條行政單位劃轉撤并的財務處理,應當在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等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劃轉撤并的行政單位應當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九條劃轉撤并的行政單位的資產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并上報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準后,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轉為事業單位和改變隸屬關系的行政單位,其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調整、劃轉經費指標。
(二)轉為企業的行政單位,其資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作價后,轉作企業的國有資本。
(三)撤銷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單位處理。
(四)合并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單位處理。
(五)分立的行政單位,其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后的行政單位,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五十條財務報告是反映行政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第五十一條行政單位的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及有關附表。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行政單位本期收入、支出、結轉、結余、專項資金使用及資產負債變動等情況,以及影響財務狀況變化的重要事項,總結財務管理經驗,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第五十二條財務分析是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和其他有關信息資料,對單位財務活動過程及其結果進行的研究、分析和評價。
第五十三條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收入支出狀況、人員增減情況、資產使用情況等。
財務分析的指標主要有:支出增長率、當年預算支出完成率、人均開支、項目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人員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人均辦公使用面積、人車比例等。
行政單位可以根據其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五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編制財務報告,認真進行財務分析,并按照規定報送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
第五十五條行政單位財務監督主要包括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等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行政單位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并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處理。
第五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第五十八條行政單位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預算單位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處理。
第六十條行政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規則,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一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行政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事業單位分別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不執行本規則。
第六十二條本規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
為了規范本項目水利基建財務管理行為,控制費用支出,節約基本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基建資金專款專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項目水利基本建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項目屬中央財政專項項目,因此,對本項目基本建設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執行。
1、該項目資金設立專帳、專戶管理;資金使用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必須符合概算,預算確定的范圍和標準;必須完備手續,符合規定的程序。
2、資金的申請和撥付應根據項目概算、年度投資計劃、施工計劃支出預算,施工進度,支出預算等辦理資金的申領和撥付。
3、資金的使用必須進行認真審查,包括的內容:
(1)支付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善,金額是否正確;
(2)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3)是否符合財務預算,用款計劃;
(4)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規定等。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報,經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部施工組人員審核后,呈項目法人審批,并提供合法的預付款收據。
2、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轉賬結算,嚴禁現金支付。
3、工程預付款由財務部門按合同,承包單位及標段進行管理,項目部及施式組要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同承包商及時核對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況,防止多付少扣。
1、實行預算控制,嚴格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數額內控制使用。
2、建立并規范審批手續,由項目法人一支筆審批。
3、遵守規定的內容和開支標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確定定期(每月)或階段性進行結算。
1、由承包單位按合同約定將結算申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并附本次結算工程量的證明材料。
2、工程監理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審核主要內容為本期工程量是否屬實,單價是否為合同約定,若存在差異,要求承包商重報,若無問題,編制月進度支付憑證,簽發計量支付憑證,報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
3、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對監理審核上報結算進一步核定,重要為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若無問題,簽發工程款結算支付單,報項目法人審批。
4、財務部門付款時,必須重點審核累計結算款,預付工程款的扣回數,質量保證金累計數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數計算是否正確等,若沒有問題,辦理工程價款支付手續。
財務部門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主要包括的有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明細表以及附表。財務報告的編制要做到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編制依據一致性的要求;會計報表要逐級匯總上報。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規范事務所醫療保險基金的財務行為,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為了保障參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縣有關規定,由個人分別按繳費類別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安全。
第五條 基金納入單獨的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六條 基金根據國家要求實行統一管理,建賬、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占和調劑。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七條 基金預算是指醫保事務所根據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八條 每年度終了前,由醫保事務所按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 1
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預測,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九條 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由醫保事務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通知縣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并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批準的年度基金預算書面通知醫保事務所。
第十條 事務所要嚴格按批準的年度基金預算執行,并認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定期向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基金運作的監控,發現問題迅速糾正。
第十一條 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度基金預算時,醫保事務所要編制調整方案,由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通知縣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并按照要求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批準的調整方案書面通知醫保事務所。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 基金按國家和本縣有關征繳規定按時、足額地籌集,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
第十三條 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會保險費收入是指繳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
(二)利息收入是指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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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政補貼收入是指財政給予基金的補貼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滯納金及其他經縣財政部門核準的收入。 上述基金收入項目按規定形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按規定分別計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包括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統籌賬戶基金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醫保事務所要定期將征收的基金及時繳存縣財政專戶。縣財政部門和醫保事務所憑該憑證記賬。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條 基金要根據社會保險的統籌范圍,按照國家和本縣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項目和提高開支標準。
第十七條 基金支出包括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會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社會保險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二)上解上級支出是指下級經辦機構上解上級經辦機構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經縣財政部門核準開支的其他非社會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項目按規定構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統籌賬戶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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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項目按規定形成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本縣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以內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分別設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縣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暫存社會保險支付費用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支付各類社會保險待遇的支出款項,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上解上級經辦機構基金。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第二十一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批準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縣財政部門統一的用款申請書,并注明支出項目,加蓋本單位用款專用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縣財政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和用款手續,縣財政部門有權責成醫保事務所予以糾正。縣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資金撥入醫保事務所支出戶。
第五章 基金結余
第二十二條 基金結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余除根據經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商定、最高不超過規定預留的支付費用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二十四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解決:
(一)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中的存款;
(三)轉讓或兌付國家債券仍不能保證支付需求時,由縣財政部門給予適當支持;
(四)在財政給予支持的同時,根據需要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報批后調整繳費比例。對國家未規定統一繳費比例的,可由縣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調整相應的繳費比例。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所指的財政專戶,是縣財政部門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基金專用計息賬戶,在經縣招投標委員會認定、招投標確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縣財政專戶、支出戶只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第二十六條 縣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醫保事務所征繳醫療保險費收入,該賬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縣財政補貼收入等。
第二十七條 縣財政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縣財政專戶。醫保事務所支出戶產生的利息收入,及時劃繳縣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同時,出具財政專戶繳拔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二十八條 財政補貼收入由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
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二十九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債券投資、暫付款項等。
醫保事務所負責現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現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醫保事務所要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醫保事務所和縣財政部門要定期相互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
第三十條 負債是指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等。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要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由醫保事務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請,經縣財政部門批準后,轉入相關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一條 每年度終了后,醫保事務所應根據縣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醫保事務所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基金當年結余率、社會保險費實際收繳率等有關財務分析指標。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二條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在規定期限內經
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經縣財政部門同意后報縣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為基金決算。
第九章 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三條醫保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并接受社會對基金管理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縣社會保障、財政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內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向縣政府和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報告。
第三十五條下列行為屬于違紀或違法行為: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基金;
(二)擅自增提、減免社會保險費;
(三)未按時、未按規定標準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五)未按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有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為的,應區別情況、限期糾正,并作財務處理:
(一)即時追回基金;
(二)即時退還多提、補足減免的基金;
(三)即時足額補發或追回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即時繳存財政專戶;
(五)即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國家法律、法規及財政部規定的其他處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對有第三十六條所列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單位以及主管人員的直接責任者的處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執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單位和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者處以的罰款,應及時上繳國庫。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僅對其內容體系的核心要點進行了原則性的概括,涉及財務會計的具體管理辦法或操作規范,在不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前提下,依據本制度編制,經事務所主任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財務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標準,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酒店的財務會計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授權財務經理負責管理。財務部下設《會計核算、營業收入、收入審查、成本核算、采購工作、網絡管理》等部門,承擔酒店物資采購、收支管理、會計核算、網絡信息管理等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會計核算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定酒店會計核算政策和辦理會計核算業務。
第五條: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本,編制會計報表。
第六條: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會計期間自每月的第一日起至最后一日止。
第七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記帳。
第八條: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按《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設置會計科目。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條:收入與成本費用應相互配比。
第十一條: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第十二條:各項財產物資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政策
1、 存貨按加權平均法核算;
2、 低值易耗品攤銷采用一次攤銷法和分期攤銷法核算;
3、 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在受益年限內平均攤銷;
4、 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十四條:記帳程序
1、 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照先單據、后款項的原則辦理。發生之經濟業務必須憑審批有效的、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記帳。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三
第一條 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 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 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 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 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書記審批報銷。
第六條 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議事會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駐村干部審核、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七條 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八條 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九條 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十條 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十四條 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5000元。
第十五條 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十六條 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十七條 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十八條 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二十條 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村級財務公開由鎮財政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月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第二十二條 公開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區公示原始憑證復印件,財務決算單等為主。
第二十三條 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二十四條 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 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二十七條 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條 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鎮財政所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二十九條 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三十條 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四川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三十一條 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鎮財政所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鎮財政所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三十三條 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第三十四條 鎮財政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三十五條 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四
為規范和加強本院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切實管好、用好建設資金,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點,制定本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會計核算、財務決算及監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時地籌集和使用建設資金;
4、合理控制建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總務處
1、編制醫院基本建設計劃,并提供可行性報告;
2、與財務處共同編制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報告;
3、審核工程量、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決算;
4、參與項目竣工驗收、結算審計,五萬元以上的結算必須經社會審計部門認定。
財務處
1、與總務處共同編制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報告;
2、編制基本建設資金籌集方案,并按經批準的籌資計劃進行籌融資;
3、做好基本建設的會計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設資金,檢查監督建設資金使用情況,保證資金安全;
5、審查、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強成本核算,控制費用支出;
7、及時辦理竣工建設項目的資產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一旦通過,原則上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改變,但確因實際情況或使用部門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執行:由于方案調整,發生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總務處可以直接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10000元以下的須經分管院長書面同意,總務處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20000元以下的須經院長書面同意,總務處才能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20000元以上的須經院長辦公會通過總務處方可實施。
支付工程款時一律以正式發票入賬,財務處對不符合制度規定、違反合同條款和審批手續不全的基建款項有權拒付,并及時向領導匯報,保證工程成本的真實性、準確性。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五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六
一、根據學校實際,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照顧一般”的原則,合理編制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學校年度經費的決算編制工作。
二、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財政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現金和銀行存款有關管理規定,嚴肅財經紀律。
2、嚴格收費標準,一律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收費。
3、各類帳冊根據,收付憑證嚴禁挪用,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據相符,帳款相符。
4、嚴格把關,堅決杜絕違反財紀規定的結算報銷,妥善保管好各種空白收據和結算憑證。
5、經費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不濫開支,不亂開支。
6、嚴格經費使用的審批制度,實行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
7、學校公款一律不得給個人私用,因購物或公用需要借款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三、建立和健全民主理財制度,接受群眾監督
1、設立由教師代表組成的學校財務監理小組。
2、每一學期校財務監理小組對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全面審核一次。
3、校長每學期向全體教師通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和校財務監理小組的審核結果。
4、定期公開學校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接受全體教師評議。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七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3、會計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5、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單位預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7、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的賬單,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8、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9、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10、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并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給予獎勵。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予以懲處。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八
第二條帳戶管理:
3. 會費繳納方式:
(1)將會費打入工商銀行賬戶,并發信息告之校友會財務機構;
(2)舉辦活動時,將會費交予校友會財務機構。
4. 如有特殊情況離開本會的,按情況可退還個人余費,被開除的一律不退;
5. 任何會員在繳納會費后有權過問有疑帳目(3人以上)。
第三條會費運用:
1. 會員的會費全部用于校友會運作和建設的日常必要開支;
2. 每次舉行大型活動時按預測以及校友會賬戶余額收取費用;
第四條開支審批:
1.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以下開支,由財務機構負責人簽字。
2.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1萬元的開支,由校友會常任理事共同審批,簽字才生效;
3. 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開支,需召集校友會理事,召開全體理事會議商討決定。會議須有三分之二的人員出席方有效。會議形成的決議,須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才具效力,大家表決后,并由校友會常任理事簽字方可執行。
第五條 日常管理
3. 每次活動后的7個工作日內,校友會財務機構公開至上次活動的財務收支詳情。
第六條財務監督:
1. 由校友會會員成立財務審查小組,對校友會的財務工作和資金運用實行監督;
2. 審查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方式,對校友會的帳目和開支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向全體校友公布。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校友會發展初期,隨著校友會的壯大,作相應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十九
為了加強公司審計監督,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并使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國家審計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實施。
審計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是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的組織實施。
(二)審計工作組是針對某一審計項目組成的臨時性審計工作機構,負責某一審計項目的實施工作,包括擬訂審計工作計劃(方案)、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意見書等工作。
(三)審計工作組組長是審計工作組的業務負責人,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根據確定的審計項目,編制審計計劃或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審計工作組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并出具詳盡的審計報告;
5、向公司領導報告審計工作狀況,提出完善內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6、組織做好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審計工作組成員是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人員,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具體實施對公司職能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3、具體實施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
4、具體負責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審計人員的權力
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過程中有以下權力:
(一)組織召開本公司、部門、下屬單位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二)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四)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憑證、帳簿、報表、資產;
(五)對有關事項展開調查,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七)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八)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十)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總經理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審計人員的責任
(一)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審計制度、程序開展工作,對審計事項應嚴格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公開。
(三)審計人員應對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嚴謹性負責。
審計對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員工;
(二)公司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參股企業的派駐人員;
(四)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認為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和人員。
審計范圍
(一)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二)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決算;
(三)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四)開發項目工程預、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六)企業管理活動的合規性;
(七)其他認定應當審計的事項。
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二)公司規章制度;
(三)公司經營方針、計劃、目標、全面預算;
(四)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定額、工程造價管理相關規定;
(五)公司內部材料價格信息資料庫等;
(七)自建設之日建設項目的財務報表、工程竣工決算報表、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及其它與工程財務核算有關的資料;已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墊付材料款清單;項目部初審意見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其它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等。
公司審計類型包括:
(一)日常財務收支審計。是指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是指對公司開發項目預算、決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規范性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三)專案審計。對被審單位及人員違反公司經濟紀律問題進行審計查處。
(四)其他專項審計
1、任期審計。經濟責任是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對所在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和效益性,以及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指標等有關經濟活動應負有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
2、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公司審計方式有:
(一)報送(送達)審計。
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接到審計通知書,應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檢查。
(二)就地審計。
審計人員到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所在地進行審計,后者應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協助提供生活條件。
審計的內容包括:
(一)全面預算執行情況;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資金來源,以及預算、決算、竣工、開工審計;
(三)資產管理情況;
(四)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嚴密、有效性;
(六)重要經濟合同、契約的簽訂;
(七)各部門、下屬單位領導離任審計;
(八)聯營、合資、合作企業和項目投入資金、財產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有關部門的審計;
(十)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審計事項。
審計工作程序:
(一)制定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實施。
(二)書面通知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說明審計內容、種類、方式、時間。
(三)實施審計。審計人員可采取審查憑證、帳表、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調查取證等措施。
(四)提出審計報告,經公司領導層審核同意后做出審計結論。
(五)下達審計決定。
(六)復審。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在接到審查處理決定15天內,如果對審計結果持有異議,可以向公司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復審。
(七)進行后續跟蹤審計。
審計過程注意事項:
(一)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部門/人員出示由總經理簽發的審計通知書;
(二)審計決定由總經理批準下達;
(三)復審期間,原審計結論和決定必須照常執行;
(四)重大事項審計報告應報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五)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隨時向公司報告,提出制止意見。
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二)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總經理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審計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審計原始資料。
審計檔案管理參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審計人員有權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之遵紀守法、取得突出貢獻或顯著經濟效益情況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帳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二)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四)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
(五)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對有下列行為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為(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觸犯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擬訂、解釋、修訂。
本制度下發后執行。
編制部門
編制人
審核
批準
財務部
財務管理制度報告(精選20篇)篇二十
5、根據統計數據對比,為本村安全提供指導性建議。
1、做好燃氣用氣安全知識的教育普及;
2、定期對燃氣用戶進行安全檢查;
3、發現隱患責令改正,做好記錄和臺賬。
1、汛期來臨前,對本村的河道、水庫、塘壩以及防汛重點地段進行專項檢查,消除隱患;
2、加強值班,24小時專人值守,及時處置的同時迅速上報;
3、發生險情,立即組織搶險救援;
4、監督水井、枯井的安全狀況。
1、在村內道路設置和完善交通標志、標牌和其他安全設施;
2、對車輛限行限速限停的時段及地點加強安全監督;
3、糾正各種車輛的違法違規行為。
1、根據學校定的規章制度,對學校安全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2、上下學時段,維護校外門前交通秩序;
3、整治學校周邊環境商鋪攤點,確保依法經營;
4、學校出現險情,立即組織緊急疏散撤離和救援。
1、加強護林防火、家庭防火安全知識宣傳;
2、定期檢查巡查火災隱患;
3、發現違規和隱患,進行懲處、教育和整改;
4、組織防火演練。
1、對本村的食品生產、經營戶進行安全檢查;
2、督促領取證照、發現違法非法生產經營立即制止并迅速上報;
3、發現不符合安全衛生規定的責令整改,發現非法添加,生產、銷售偽劣食品的立即上報。
1、春季解凍期和降雨過后,對地質災害區域進行巡視;
2、發現隱患,立即上報,并24小時監測;
3、隱患較大時,組織人員撤離避讓,并積極申請上級部門治理。
1、熟悉和掌握車輛的技術和使用情況,嚴格遵守車輛管理規定;
2、及時辦理車輛所需各種手續;
3、做好車庫、車輛的防火防盜工作。
1、定期開展家庭用電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2、制止亂拉亂接用電行為;
3、做好用電安全知識普及。
1、春耕秋收前對農業機械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
2、農業機械使用高峰期每日巡查,發現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3、加強農業機械操作手的安全教育。
1、掌握農藥的藥理、藥性方面的基本性常識;
2、未經允許,閑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妥善處理好過期、破損農藥,按規定集中處理,禁止隨意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