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目標是在不同的應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序、科學地響應和應對,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看到各個行業和領域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對你的應急預案的制定有所啟發。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一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和學生要熟悉所用儀器和試劑的性質,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和實驗操作規則,防止事故的發生,如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所應采取的'措施。
實驗室中因化學藥物引起的火災,一般有:
1、化學藥物的混合接觸引起火災。
2、氧化性鹽類和強酸混合接觸。
3、安全措施。
(1)科學、嚴格地管理化學藥物,不給各類物質造成混合接觸機會。
(2)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3)實驗室應備有各類滅火用品,并保證隨時好用。
實驗室中能引起爆炸的物品很多,某些強氧化劑,如:硝酸鹽、氯酸鹽、過氧化物等,一旦遇上有機物,易燃性物質,還原劑或發生強烈磨擦、撞擊等即發生強烈爆炸,還有許多可燃性氣體,如:氫氣、甲烷等,一旦與空氣混合,達到其爆炸極限時,遇水即可發生爆炸。一般情況下,燃燒和爆炸往往同時發生,有時先著火后爆炸,有時則爆炸后引起火災,因此二者的預防打措施類同。
化學藥物按它們的毒性分為:
1、腐蝕性毒物如強酸,強堿和液態溴等,能腐蝕或燒傷皮膚,誤膚造成唇、口、喉、胃燙傷,灼痛嚴重時可發生虛脫而死亡。
2、刺激性毒物,如汞、鉛、銨鹽、砷、磷等化合物,能使蛋白質沉淀、誤服可致人死亡。
3、神經性毒物如氫化物和氫氰酸等,能阻礙人體正常的氧化作用,造成內部窒息而死亡。
另外,還有一些我們經常接觸的和使用的藥物,平時往往忽略了它們的毒性,如氯化鋇、碳酸鋇、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銅、硝酸銀、硝酸鈷等,因此,要防止中毒事件的發生,首先要高度重視防毒工作,并采用必要的預防措施,如實驗室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準備室一定要有可供使用的通風櫥,不能在實驗室內做飯和進餐,更不能用使用過的儀器作餐具,實驗完畢要洗手消毒,注意不能用熱水洗手,防止皮膚上的毛孔張開而使毒物滲入,有毒廢液要倒進指定容器內,經處理后才能棄去,皮膚上有破傷時應專門包扎后進行實驗,以免毒物經傷口浸入體內。一旦發生中毒,一定要沉著冷靜,盡快通知醫生,同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誤服各種毒物后,最常用的解毒方法是讓中毒者先服用牛奶,蛋清,面粉水,肥皂水等,將毒物沖淡,隨后用手刺激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為磷中毒,千萬不可喝牛奶,可將5—10毫升硫酸銅溶液用溫水調服,另外,若誤服少量強酸液,可服鎂乳、石灰水、氫氧化鉛或肥皂水解毒;誤服少量強堿時,可服醋、檸檬水或桔子汁解毒,若誤服少量硝酸銀溶液可服氯化納溶液解毒。
(2)吸入有毒氣體,應立即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的地方。
(3)若不慎將有毒物質少量落到皮膚上,應立即用藥棉或紗布擦掉,并用自來水沖洗或用相應的解毒劑沖洗,若將毒物濺入眼睛,應在沖洗后,立即請醫生治療。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二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規范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財經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責任到人,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積極自救。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實驗室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積極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
第六條各單位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實驗室類型,分析研判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三章預防與預測。
第七條預防。
各單位須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明確各實驗室技術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實驗室安全事故追責機制;確定各實驗室技術安全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實驗室安全運行保障條件建設和實驗室人員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檔案和使用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巡查、檢查、及時整改制度。通過規范和強化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效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預測。
針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輻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方面可能發生的失竊、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現狀予以充分的評價與預測,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事故應急程序。
第九條處置突發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報警、啟動預案、先期處置、應急處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復。
(一)報警。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情況向本部門領導以及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保衛處等管理職能部門報告。報警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事故種類,發展程度和已經產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報警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如發生嚴重的火災、爆炸、人員傷亡等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19和120等電話。
(二)啟動預案。
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黨政辦公室、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實驗實訓教學管理中心、校醫院和相關學院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先期處置。
現場人員在報警的同時,應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蔓延,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盡可能保護事故現場。
(四)應急處置及救援。
在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做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安全威脅的人員;迅速控制突發事件危險源,阻斷危害傳播,劃定并標明危害區域并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搶修被損壞的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
(五)善后及恢復。
1.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向學校做出書面事故情況報告。
2.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3.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4.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認真落實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事故現場處理措施。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引致次生災害;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固體可燃材料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應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沙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發生實驗室爆炸事故,首先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由工作人員及時切斷電源并關閉管道閥門,同時,其他現場人員應通過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其次,聽從統一指揮進行人員搶救和安置工作。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1)切斷電源開關;
(2)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3)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執行。
第十四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三
第一條為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西安交通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西交實﹝20xx﹞29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措施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補救和善后工作,科學處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條各學院及實驗室應重視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安全救護設施的配置和維護,普及應急處置常識,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發生事故時人員能及時自救。
第二章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小組成員組成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一般事故由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第六條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作為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做好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管理,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各學院是本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應成立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本單位實驗室制定符合自身實驗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適應專業需求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各實驗室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第八條主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第九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實驗室所有場所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負責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在實驗室醒目位置明示,將有關要求和舉措傳達到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十條實驗室全體人員應在實驗室負責人領導下,做好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發生事故時應通力協作,積極組織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教職工對本人所管理的學生要強化安全教育,普及應急常識和要求,實行安全考核準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負責落實所有實驗用房間、場地的安全責任人,并根據室內的危險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并產生危險廢棄物的實驗場所應及時報學院,由學院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第三章應急響應。
第十二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應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逐級負責,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條實驗室成員及其他人員發現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上報,同時開展安全自救。發生一般事故時,實驗室報學院,學院報黨校辦、保衛處及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發生重大事故時,實驗室還應立即撥打110、119、120等報警、急救電話求救。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事故現場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報送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單位。
第十五條學院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指揮實施救援及事故處置。
1.首先保證人員安全,立即組織指揮現場人員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
2.封鎖并保護現場,盡可能移除危險源,保證現場環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條實驗室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同時按照規范程序開展現場勢態控制和逐級上報程序。
第十七條發生火災時,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如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防止事態擴展;如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發生強酸、強堿及其他一些強腐蝕或強刺激的化學灼傷時,第一時間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處理后,再依據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第十九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并報警,組織人員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二十條實驗室發現有人中毒時,立即打開窗戶,保障通風,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通暢地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院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避免延誤。
第二十一條發生觸電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所在學院應立即向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學校立即報告當地公安和環保部門。發生放射源泄露、人員超劑量輻射等事故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同時保護現場,實施事故現場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將受輻射傷害的人員送醫院檢查和治療,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學校在公安、環保等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時,應立即封閉被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進行現場消毒,將受污染人員送醫進行隔離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上報衛生部門。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時,應采取隔離、消毒、捕殺搶救等措施,并做好相關人員的檢疫、隔離以及環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條發生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的安全事故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符合操作規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斷設備動力,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確保現場儀器使用記錄完好。對受傷人員,應立即送醫或請專業醫療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治。同時,學校按照特種設備管理流程,報上級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事故的調查整改及善后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院指導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認真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處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直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學院、實驗室及當事人應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整改處理要求應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限,嚴格復查,整改任務落實到位,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第二十八條學校、學院、實驗室應針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漏洞、隱患,舉一反三,強化教育,落實責任。根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實驗室要及時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人員,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學校或學院依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的調查結果,視情節輕重,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于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危險后果蔓延或損失擴大的,以及瞞報、漏報事故情況的單位主管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預案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預案經20xx年12月12日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四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實驗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41號)、《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5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學校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對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各級實驗室安全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檢查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工作;負責緊急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各學院(實驗室)的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負責學院(實驗室)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負責與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及時報送安全信息;接受學校處置緊急突發事件工作指揮中心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
(三)實驗室負責人職責:積極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關部門領導及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告情況。
第四條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員及財產損失、波及范圍和影響大小等情況,以及事故險情的控制難度,安全事故分為a級事故和b級事故。具體分類標準為:
(一)a級事故:指事態非常復雜,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校園周邊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學校主管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指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機構密切配合,整合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才能應對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級事故: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在校園較小范圍內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或威脅,憑借學校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就可以處置的事件或事故。b級事故通常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少、危險化學品實驗室內輕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五條實驗室應急處理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類各級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第六條實驗室值班人員、安全員、實驗室相關成員以及其他人員得知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況后必須立即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
(二)事件或事故的類型和人員被困與傷亡情況;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施;
(四)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部門。
報告的對象為:
(一)a級事故:發生a級事故后應報110、119(有人員受傷須同時報120),同時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二)b級事故:發生b級事故后應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實驗室工作委員會小組辦公室。
第七條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照以下程序緊急處理:
(一)現場教師要立即組織并指揮學生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事故。
(二)根據事故等級,立即報告相關機構和部門,請求指示或由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三)按照預案立即組織多方力量實施事故救援與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到事故應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諉,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發生a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報校保衛處、110或119,如有人員傷亡時報校醫務室和120,校保衛處和醫務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處理。
第五章事故應急處置的程序與措施。
第八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其事故性質和類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別處理:
(一)實驗室爆炸和火災、危險品污染及突發放射源事故:根據《武漢科技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附件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中相關規定處理。
(二)實驗室中毒事故:當實驗室發現有中毒事件時,首先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務室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不得延誤。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三)實驗室觸電事故: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保護傷員生命。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它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四)實驗室機械事故: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或采用科學方法使傷員不受到機械的再傷害,保護傷員生命,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事故: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第九條各學院(中心)應當根據各自學科的專業特點,負責制定相應安全應急預案。
第九章附則。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五
第一條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災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華東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圍內各級各類教學、科研實驗室或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優先進行人員搶救,同時注意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機,快速應對。對學校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傷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事故發生后,各相關單位應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
(四)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隱患排查、風險評估、事故預警、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是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領導、協調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應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協調和應急處置,其主要職責為: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保證各項應急預案有效實施;
第三章事故預防、預警及響應。
第六條各單位應做好預防、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發生:
(三)各單位應對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并根據各單位具體情況不斷進行完善和修訂;
(四)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一)事故現場人員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所在單位為事故報告的責任單位;
(四)凡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必須逐級上報,不得隱瞞。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及其重要情況的,根據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實驗室發生病原微生物、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病原微生物。
3.若病原微生物潑濺在衣物、鞋帽上或實驗室桌面、地面,立即選用濃度為75%的酒精、碘伏、0.2-0.5%的過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進行消毒。
(二)危險化學品。
3.若發生易燃、易爆化學品泄漏,則泄漏區域附近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事故嚴重時,應立即設置隔離線,并通知附近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其他。
若操作過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刺傷、金屬銳器損傷,解剖感染動物時操作不慎被銳器損傷或被動物咬傷或被昆蟲叮咬等,應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后擠出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濃度為75%的酒精、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傷口)。
第九條實驗室發生化學灼傷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后,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
(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沖洗時,眼睛置于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后,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第十條實驗室發生中毒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吸入中毒。若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即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打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入實驗室。若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同時送入醫院就醫。
(二)經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視情況采用濃度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復漱口,立即送入醫院就醫。
(三)經皮膚中毒。將患者立即從中毒場所轉移,脫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凈皮膚(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沖洗)后,及時送入醫院就醫。
第十一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室人員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
(二)所有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有秩序地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十二條實驗室發生火災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若發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
(三)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后,應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其所在的位置。
第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觸電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
(二)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搖動傷員頭部;
(三)檢查觸電者的呼吸和心跳情況,呼吸停止或心臟停跳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并盡快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儀器設備故障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若儀器使用中發生設備電路事故,須立即停止實驗,切斷電源,并向儀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匯報。如發生失火,應選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水撲滅。如火勢蔓延,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消防部門報警。
(二)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第五章事故調查與處理。
第十五條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第十六條事故單位應在事故調查結束后三日內上交書面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經濟損失、發生事故的原因及相關責任人員情況等。
第十七條根據調查結果,對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將根據情節輕重和后果嚴肅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對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嚴格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九條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實驗室與裝備處(安全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六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迅速有序地開展處置救援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必要的行動,根據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針對我院實驗室工作的特點,制定本方案。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的院領導、院行政辦公室分管實驗室的崗位人員及實驗中心負責人組成。應急辦公地點設在學院行政辦公室。
2、職責分工。
院行政辦公室在院領導的指揮領導下負責協調各實驗室的應急響應工作,指揮應急響應行動;實驗中心負責人負責配合各實驗室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應急原則。
本預案遵循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的基本原則。
在實驗室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和發生安全事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中心負責人,實驗中心負責人得知情況后立即報告院領導和院行政辦公室負責人、院領導同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分管領導匯報。保衛處收到報告后要立即趕到現場封鎖現場,了解情況,再根據實際情況通知市有關部門幫助處理。
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切斷自來水源和電源。一旦發生火災,先要迅速冷靜地切斷火源和電源,再盡快采取正確有效的滅火措施。發生火災時,如果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如果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向119和學校安全保衛處報告。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市公安局:110。
火災報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電話:120。
校保衛處:
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七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實驗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41號)、《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5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學校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對工作。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各級實驗室安全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檢查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工作;負責緊急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各學院(實驗室)的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負責學院(實驗室)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負責與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及時報送安全信息;接受學校處置緊急突發事件工作指揮中心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
(三)實驗室負責人職責:積極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關部門領導及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告情況。
第四條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員及財產損失、波及范圍和影響大小等情況,以及事故險情的控制難度,安全事故分為a級事故和b級事故。具體分類標準為:
(一)a級事故:指事態非常復雜,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校園周邊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學校主管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指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機構密切配合,整合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才能應對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級事故: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在校園較小范圍內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或威脅,憑借學校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就可以處置的事件或事故。b級事故通常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少、危險化學品實驗室內輕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五條實驗室應急處理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類各級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第六條實驗室值班人員、安全員、實驗室相關成員以及其他人員得知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況后必須立即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
(二)事件或事故的類型和人員被困與傷亡情況;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施;
(四)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部門。
報告的對象為:
(一)a級事故:發生a級事故后應報110、119(有人員受傷須同時報120),同時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二)b級事故:發生b級事故后應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實驗室工作委員會小組辦公室。
第七條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照以下程序緊急處理:
(一)現場教師要立即組織并指揮學生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事故。
(二)根據事故等級,立即報告相關機構和部門,請求指示或由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三)按照預案立即組織多方力量實施事故救援與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到事故應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諉,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發生a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報校保衛處、110或119,如有人員傷亡時報校醫務室和120,校保衛處和醫務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處理。
第八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其事故性質和類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別處理:
(一)實驗室爆炸和火災、危險品污染及突發放射源事故:根據《武漢科技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附件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中相關規定處理。
(二)實驗室中毒事故:當實驗室發現有中毒事件時,首先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務室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不得延誤。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三)實驗室觸電事故: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保護傷員生命。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它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四)實驗室機械事故: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或采用科學方法使傷員不受到機械的再傷害,保護傷員生命,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事故: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第九條各學院(中心)應當根據各自學科的專業特點,負責制定相應安全應急預案。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八
為了保障我院——軌道交通學院師生在實驗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各種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蘇州大學校園的內部規定,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安全應急預案。學院成立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院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院實驗室管理人員為成員組成。
一、領導小組:
人員:
組長:肖為周。
副組長:崔建榮。
組員:陳蓉、謝門喜、何英萍、馮建光、楊瑞柱、謝芳芳、陳紅仙、周淑玉。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各有關單位的具體情況,督促相關部門配備更新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實驗室安全知識作為實驗室工作人員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對危險品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各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器設施的檢查。
4、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應急原則:
1、先救治,后處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處理,后報告;
4、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注意事項:
1、實驗物品要擺放規范。
2、在學生操作之前,要明確要求及示范正確的操作程序。
3、對一些危險實驗,如強電類、力學類實驗,要向學生重點強調其使用注意事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對于消防設施的管理,應該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并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如電烙鐵)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切斷總電源。
2、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現場人員首先撥打119聯系市消防中心,然后撥打實驗室電話0512-xxxxxxx。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在各層樓道上都備有滅火器材。
3、任課教師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并關閉各緊急通道處的防火門,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4、在發生火災時,請不要使用電梯,若正在使用電梯且受困時,可撥打電話15xxxxxx、內線5xxxxxxx。
5、軌道學院各樓層防火設備位置圖(具體位置圖請見附件)。
根據火災種類,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正確撲救的方法:
1、對于一般的電氣設備可以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作滅火材料。
2、對于要求超凈環境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則嚴禁使用干粉一類的滅火器材,否則,將會造成儀器設備的更大損失。
3、在針對因電氣設備短路或者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災時,盡量首先關閉總閘,再進行救火。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
3、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撥打120,請醫生治療。
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要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領導及院領導,并在第一時間報上級主管部門。
1、加強防范意識,強化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每周進行多次不定時巡視,及時檢查門、窗、防盜門是否關閉和牢固。
2、人人提高警惕,做到隨手關門關窗,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實驗室內放置的貴重器材,要定期檢查,盡量避免個人與集體財物遺失。如發現物品遺失,及時向校衛隊調取監控錄像,行政樓104,電話6xxxx951xxx以進行查找。
3、學校所有師生員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防盜高度重視,一旦發現盜竊和可疑人員要積極主動及時報警。首先撥打110報警電話,然后撥打治安科電話:67xxx2xxx,6xx5xxx并迅速向值班老師、學校值班領導或校領導匯報,做到盡快處理和調查。
五、善后處理:
直接應急處置和救助活動結束后,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處置轉向補救和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2、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做好穩定學院正常教學和生活的秩序工作。
3、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4、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為鑒,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偵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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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九
為了積極應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危害事件,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盡快恢復實驗室的正常檢測工作。
適用于本實驗室范圍內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不可控的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
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進行執行,公司內的協作部門為安全管理部。
4.1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實驗室不可控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依據實驗室《化學品泄露應急預案》執行。
4.2報警電話。
火警119急救120。
4.3報警及信息傳遞。
當出現緊急情況時,按照如下應急流程立即上報。
4.4應急處置。
實驗室儲存有各種化學試劑,包括易燃得、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或是易爆炸性的化學試劑。實驗過程中有可能會發生失火、爆炸、燒傷和中毒等事故。現將這些化學試劑發生的主要原因、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4.4.1防火。
4.4.1.1發生原因。
可燃化學品,如乙醇、甲苯、正己烷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4.4.1.2預防措施。
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置;
進行加熱或燃燒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應仔細檢查所有化學品是否歸位,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4.4.1.3處理方法。
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櫥,防止火勢蔓延;
如果是乙醇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蓋滅,或者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時,立即使用緊急噴淋裝置進行噴淋滅火。
4.4.2防爆炸。
4.4.2.1發生原因。
儀器裝置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失誤,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在密閉容器中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4.4.2.2預防措施。
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封。使用氣體時,應防止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必須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4.4.3防中毒。
4.4.3.1發生原因:
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對有些化學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置不當;
制備有毒氣體的裝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4.4.3.2預防措施:
所有化學品必須存放在制定存放地點,并有專人負責保管;
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防毒面罩;
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試驗器具儲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4.4.3.3急救方法。
常用的急救方法是先給中毒者服用催吐劑,如肥皂水等方法。對于磷中毒的人不能服用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內服,以促進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有毒物質落在皮膚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紗布擦掉,除白磷燒傷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沖洗。如果皮膚已有破損或毒物落入眼鏡內,利用洗眼器對眼部沖洗后,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4.4.4防燒傷。
4.4.4.2燒傷的傷勢一般是按燒傷深度分為三度,燒傷的急救方法應根據各度傷勢分別處理。
4.4.5一般傷害的救護措施是:
4.4.5.1被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鈉或者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4.4.5.2被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醋酸溶液或者硼酸溶液沖洗。
4.4.6實驗室備有緊急救護藥箱,在實驗室的固定處放置。箱內處放下列用品:
消毒紗布、消毒繃帶、消毒藥棉、醫用膠帶、碘伏、燙傷膏等。
4.5應急結束。
當泄露源已有有效控制,泄露危險化學品的現場處置已完成,現場檢測符合要求,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泄露區基本恢復正常,由公司技安環保部門確認后方可結束事故應急工作。
4.6應急保障措施。
4.6.1實驗室應放置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在現場醒目位置。
4.6.2實驗室應設置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要求的安全、消防和急救設備、設施,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實驗室化學品從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1應急預案由于公司機構改革變化、日常演習和實際應急反應取得的經驗、危險源的變化等情況的出現,隨時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5.2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公布實施時,應對修訂版進行必要的標注和說明,對修訂或變更內容加以記錄,并發放給實驗室內所有成員。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
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火災現場指揮。
組 長:吳智艷
副組長:高永闖
二、各人員職責
1.組長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2.疏散引導員職責:及時組織火情現場非科室人員,應用衣服堵住口鼻,彎下腰,以最低的姿勢迅速撤離火災地點,并應及時將傷害、傷亡情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小組。
3.應急報警員職責:應立即向醫院消防控制中心和保衛科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
三、火災處置程序
1.斷電并報警: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報119火警電話。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單位名稱和具體地址、起火點的位置、起火物品名稱、火情大小、火災現場有沒有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并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
2.疏散:所有工作人員應“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
3.撲救: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達現場。集中現有滅火器和人員積極撲救,盡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消防車到來之后,要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組長。
四、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并報警。
3.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先疏散再救火。
4.人員生命安全是第一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一
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師生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保障實驗室安全和正常運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火災。
火災性事故的發生具有普遍性,幾乎所有的實驗室都可能發生: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發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的實驗室: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發生在具有化學藥品和劇毒物質的化學實驗室和具有毒氣排放的實驗室:
1.違反操作規程,將食物帶進有毒物的實驗室,造成誤食中毒;
2.設備設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質泄漏或有毒氣體排放不出,釀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環境污染;
4.廢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廢水未經處理而流出,引起環境污染;
5.進行有毒有害操作時不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具;
6.不按照要求處理實驗“三廢”,污染環境。
(四)、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五)、灼傷。
皮膚直接接觸強腐蝕性物質、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如濃酸、濃堿、氫氟酸、鈉、溴等引起的局部外傷:
2.在紫外光下長時間用裸眼觀察物體;
3.使用毒品時沒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學毒品;
4.在處理具有刺激性的、惡臭的和有毒的化學藥品時,沒有在通風櫥中進行,吸入了藥品和溶劑蒸氣。
5.用口吸吸管移取濃酸、濃堿,有毒液體,用鼻子直接嗅氣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應急電話: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
校辦公室:xxxxxx。
教導處:xxxxxx。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實驗中若感覺咽喉灼痛、嘴唇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則可能是中毒所致。視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1.首先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2.誤服毒物中毒者,須立即引吐、洗胃及導瀉,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飲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藥物引吐。對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應立即送醫院用胃管洗胃。孕婦應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屬鹽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幾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醫。不要服催吐藥,以免引起危險或使病情復雜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須緊急就醫。
4.吸入刺激性氣體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轉移離開中毒現場,給予2%~5%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吸氧。氣管痙攣者應酌情給解痙攣藥物霧化吸入。應急人員一般應配置過濾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裝、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1.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后,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
2.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每一實驗室樓層內備有專用洗眼水龍頭。沖洗時,眼睛置于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后,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二
在實驗室操作應按規程進行,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必須設有衛生箱,要配備各種藥品,進行臨時救護。
1、割傷:在傷口搽紅藥水或龍膽紫藥水,然后用紗布包扎。
2、燙傷:在傷口搽燙傷藥膏或用濃高錳酸鉀溶液擦灼傷處至皮膚變為棕色,再擦凡士林或燙傷藥膏。
3、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5%碳酸鈉或碳酸氫鈉沖洗,再用水沖洗。
4、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的醋酸液或硼酸溶液沖洗。
5、眼灼傷:先用適用消除此種化學試劑的其他試劑沖洗,再立即請醫師診治。
6、吸入有毒有害氣體:應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解松衣服。情況嚴重者,立即送往醫院。
7、毒物進入口內:用5――10毫升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中,內服后,用手指深入咽喉部,促使嘔吐,然后立即去醫院治療。
1、脫離電源:迅速切斷電源,拔掉插頭等。若導線搭在觸電人身上或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的木棒、木版、竹竿等不導電的物體做工具,迅速挑開,絕對不允許用金屬工具。
2、人工呼吸法:迅速解開觸電人身上防礙呼吸的衣服,放在干燥平整、空氣流通的地方。必要時采用俯臥壓背法或口對口(鼻)呼吸法。
1、實驗室必須具備防火設備,如砂箱、貯水桶、薄氈、麻袋、石棉布等。
2、滅火器要定期更換。
3、使用加熱設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隨時檢查實驗室電路,避免用電發生短路。
5、若發生火災,應阻斷通風、切斷電源總開關、把可燃物移至遠處,迅速啟用防火設備,用適當的滅火工具滅火。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三
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為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堿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凈,再沖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堿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四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或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一般的滅火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4、發生火災時,如果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如果火勢較大,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向119和學校安全保衛處報告(電話:552110)。有條件切斷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防止事態擴大。
5、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用電儀器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滅火。
6、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了,應等干燥后再使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1、保證消防應急設備處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狀態。消防應急設備是用于事故初始狀態控制的重要保障,為此消防應急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定點放置,定時檢查更新,保障消防設備隨手可拿,拿來可用。
2、注重應急宣傳。平時注重組織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學生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嘗試的學習,增強人們的危機防備意識,提高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3、注重平時演練。意外事故的特點是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往往會引起人們的慌亂,處理不當又容易引起二次災害。因此,平時要注重演練,讓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設備放置地點、知如何使用消防設備、知撤離路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才會有條不紊。
4、爭取社會支援。校內有醫院,有校警、保安員等保衛警戒力量,市區內有消防員。在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盡快爭取他們的救援。
5、無論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地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五
為有效預防學校實驗室事故的發生,防止學校實驗室事故事態的擴大,保障在實驗室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實驗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電火;實驗人員操作不當;學生違規自行接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1、實驗指導老師工作認真負責、專業知識豐富、合格、稱職。
2、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不隨意觸摸實驗室物品;教育學生不在實驗室隨便使用明火。
3、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按規范的操作方法進行實驗。
4、實驗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做到“雙人雙鎖”保管。為防止劇毒物品外盜或外流,存放處安裝報警裝置。
5、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
6、實驗室電線、電器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解決。
7、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1、火災事故按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處理,按如下順序操作:報警、疏散等。
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學校醫務室,由校醫視傷者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若情況嚴重則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或撥打120電話。
3、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如實告知情況。
4、保護現場。
5、報告。一般事故2天內向區教育局書面匯報;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育局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6、通知人壽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7、進行善后處理,接待學生家長,進行理賠或補償協商。
8、組織管理。
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人員分工:報警、報告、疏散、救護、接待、事故善后處理協商等。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六
1、由于管道破裂引起漏水,應關掉進水閥門,并通知維修組修理管道,經維修人員修理后確認不再漏水后才可以使用。
2、由于水量太大引起的管道接口處漏水,應通知維修部門對管道接口處進行維修,以確保接口處不再漏水。
3、在反應時由于實驗儀器、設備出現漏水,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匯報部門領導進行相關處理。
二、漏電、停電
1、一經發現用電設備漏電,應立即關閉電源,并通知維修部門修理。經維修部門修理并確認可以使用后才能投入使用。
2、嚴禁將電源插座、插頭放置在潮濕的壞境中。如果發現所用電源插座、插頭有水,嚴禁使用。必須用電吹風將其吹干后方能使用。
3、定期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磨損,如果發現電線有磨損甚至裸露的,應馬上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更換。
4、如果由于緊急停電,應考慮停電對正在用電的設備的影響,關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重新供電后,再開啟各設備電源。
三、溶劑泄漏或滲漏
1、如果發現包裝容器泄漏或滲漏溶劑,應立即將包裝容器轉移至安全區域。
2、如果由于容器破裂引起泄露,溶劑流出或揮發出,在對溶劑化學性質及物理性質了解的程序上,采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3、若是盛裝溶劑的容器密封不好引起泄漏或者滲漏應立即更換瓶塞以確保密封。對已經泄漏出來的溶劑應采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壞境。
4、如果是發現揮發性溶劑泄漏在空氣中,應打開風扇使空氣迅速流動起來以趕走氣體,保證實驗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5、如果是化學反應過于劇烈引起的反應體系物料沖出而引起泄漏,立即停止加料,如果體系在升溫,應停止升溫,使體系穩定下來。對沖出物料應妥善處理,防止對操作人員人身傷害。
四、燃燒
1、由于電路短路,漏電引起的燃燒應立即關閉電源并采用相應的滅火器撲滅貨源,并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進行檢修。
2、如果是化學試劑引起的燃燒應采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切斷電源。并找出引起燃燒的原因,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五、爆炸
如果爆炸產生燃燒,應迅速組織滅火,并通知切斷電源,如果要切斷水源還應通知停水。并及時轉移火源周圍的有機溶劑以防止火勢的進一步擴大。
六、人員傷害
1、由于實驗操作過程中不慎引起的劃傷、燙傷等人身傷害應立即到醫院進行治療。
2、由于酸堿等化學物質濺到眼睛或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傷處,并迅速到醫院進行治療。
3、由于吸入一些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氣體而感到身體不適應,甚至昏迷休克應馬上轉移至空氣流通處使其呼吸新鮮空氣,并聯系醫院住院治療。
七、設備破損
1、一旦發現破損設備應立即向設備保全人員報告,維修好后方能使用。
2、在一些帶有壓力操作的實驗中,應特別檢查所用容器是否完好,嚴禁將有裂口或破損的容器用做壓力操作容器。
八、特殊試劑
鑒于使用特殊試劑過程中易出現的一些問題,本公司特制定了一系列特殊試劑使用的操作規程。《乙醚使用操作規程》、《鹽酸使用操作規程》、《硫酸使用操作規程》、《甲苯使用操作規程》。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七
教師和學生要熟悉所用儀器和試劑的性質,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和實驗操作規則,防止事故的發生,如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所應采取的措施。
一、防火
實驗室中因化學藥物引起的火災,一般有:
1、化學藥物的混合接觸引起火災
2、氧化性鹽類和強酸混合接觸
3、安全措施
(1)科學、嚴格地管理化學藥物,不給各類物質造成混合接觸機會。
(2)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3)實驗室應備有各類滅火用品,并保證隨時好用。
二、防爆
強烈磨擦、撞擊等即發生強烈爆炸,還有許多可燃性氣體,如:氫氣、甲烷等,一旦與空氣混合,達到其爆炸極限時,遇水即可發生爆炸。一般情況下,燃燒和爆炸往往同時發生,有時先著火后爆炸,有時則爆炸后引起火災,因此二者的預防打措施類同。
三、防護與急救
化學藥物按它們的毒性分為:
1、腐蝕性毒物如強酸,強堿和液態溴等,能腐蝕或燒傷皮膚,誤膚造成唇、口、喉、胃燙傷,灼痛嚴重時可發生虛脫而死亡。
2、刺激性毒物,如汞、鉛、銨鹽、砷、磷等化合物,能使蛋白質沉淀、誤服可致人死亡。
3、神經性毒物如氫化物和氫氰酸等,能阻礙人體正常的氧化作用,造成內部窒息而死亡,另外,還有一些我們經常接觸的和使用的藥物,平時往往忽略了它們的毒性,如氯化鋇、碳酸鋇、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銅、硝酸銀、硝酸鈷等,因此,要防止中毒事件的發生,首先要高度重視防毒工作,并采用必要的預防措施,如實驗室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準備室一定要有可供使用的'通風櫥,不能在實驗室內做飯和進餐,更不能用使用過的儀器作餐具,實驗完畢要洗手消毒,注意不能用熱水洗手,防止皮膚上的毛孔張開而使毒物滲入,有毒廢液要倒進指定容器內,經處理后才能棄去,皮膚上有破傷時應專門包扎后進行實驗,以免毒物經傷口浸入體內。一旦發生中毒,一定要沉著冷靜,盡快通知醫生,同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誤服各種毒物后,最常用的解毒方法是讓中毒者先服用牛奶,蛋清,面粉水,肥皂水等,將毒物沖淡,隨后用手刺激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為磷中毒,千萬不可喝牛奶,可將5—10毫升硫酸銅溶液用溫水調服,另外,若誤服少量強酸液,可服鎂乳、石灰水、氫氧化鉛或肥皂水解毒;誤服少量強堿時,可服醋、檸檬水或桔子汁解毒,若誤服少量硝酸銀溶液可服氯化納溶液解毒。
(2)吸入有毒氣體,應立即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的地方。
(3)若不慎將有毒物質少量落到皮膚上,應立即用藥棉或紗布擦掉,并用自來水沖洗或用相應的解毒劑沖洗,若將毒物濺入眼睛,應在沖洗后,立即請醫生治療。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八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是儀器設備、化學藥品(危險品)的要害部位,實驗室內有許多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劇毒、放射性物質和貴重儀器設備,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
為此,除了對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外,還必須保障實驗操作中師生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對實驗室災害性事故的發生,應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院、實驗室負責,職責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
二、制定依據
本應急處置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江漢大學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制定。
三、處置預案
(一)觸電應急處置預案
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對觸電者,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對觸電事故分析整治,及時排除隱患。
(二)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1、發現火災事故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迅速向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119)電話報警。報警時,講明發生火災的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等詳細情況。
2、應立即通知醫療、安全保衛及安全消防員等人員一起趕赴火場展開工作。
3、救護應按照“先人員,后物資,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要有計劃、有組織地疏散人員,并且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根據火災類型,采用不同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按照不同物質發生的火災,火災大體分為四種類型:
a類火災為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
b類火災為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
c類火災為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d類火災為部分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
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
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轉至安全地區,并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對于可燃氣體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后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撲救d類火災: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
(三)化學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實驗過程中若不慎將酸、堿或其它腐蝕性藥品濺在身上(若眼睛受到傷害時,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清水進行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并及時向指導老師和實驗室負責人報告,負責人視情況的輕重將其送入醫院就醫。
2、當大量氯氣或氨氣泄漏,給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應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離現場。受氯氣輕微中毒者口服復方樟腦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濕敷法救護,中毒較重者應吸氧;嚴重者如已昏迷者,應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并根據嚴重程度聯系醫院救治。
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酸堿類腐蝕物品先大量飲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并快速送醫院救治。
(五)實驗室爆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的實驗室。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對現場學生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如有人員傷害以最快速度聯系醫院救治。并快速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
四、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警110、119、120。
五、發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保衛部門進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查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事故的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六、本應急處置預案由各實驗室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實施,各實驗室要制訂本實驗室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按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實驗室的安全應急預案(實用19篇)篇十九
省教育廳專家組對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對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提出眾多寶貴意見和建議,針對相關實驗室提出安全隱患。學校高度重視本次現場檢查結果,依照專家組意見和建議,結合歷次實驗室安全檢查所發現問題,為確保安全隱患迅速整改到位,并通過舉一反三規范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1.安全知識和操作規范未上墻。具體表現:公共場所未設置安全逃生圖;消防器材未張貼操作使用方法;主要設備未張貼操作規程與安全警示牌,缺少使用、檢修記錄;木工機械旋轉、切割等設備未獨立空間安裝,缺少操作說明和安全警示標識;實驗室門口/大門未張貼針對安全風險點的警示標識;室內柜門上無風險警示標志或未按規定張貼警示圖標,未落實雙人雙鎖制度。
2.實驗室基礎設施欠完善。具體表現:電器插線板不符合現有國家標準、未安裝漏電或接地保護設備;化學實驗室無廢棄物容器,生物準備室架柜混亂;燃氣易爆設備未與實驗現場物理隔離,未設置報警裝置。
3.個人防護物品欠齊備。具體表現:實驗間未配置相應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醫療箱等)。
4.其他。具體表現:化學品庫房未分類存放,藥品現在標識不清晰或標識不規范,存在藥品過期情況。
以《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參考手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xx)》為依據,全面查清實驗室風險源,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全面提升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方位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學校建設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為確保安全隱患得到迅速整改,學院20xx年上半年實驗室安全隱患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領導任組長,教務處、保衛處、后勤基建處等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任副組長,各教學單位負責人任成員。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隱患的.排查,督促各單位及時、按要求完成整改,規范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一)整改方案制訂階段(20xx年6月6日前完成)。各單位根據歷次實驗室安全檢查所發現問題,結合《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參考手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xx)》和教務處下達的《實驗室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再次對本單位負責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逐條登記,形成隱患清單,逐條形成整改計劃。
(二)整體推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根據整改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列清經費預算和經費來源,按照整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集中整改。在開展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同時,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臺賬,做好隱患整改統計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明確工作目標,切實把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到實處。明確分工和責任,堅持實事求是、依章依規辦事,扎扎實實地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隱患,及時治理整改。各單位要堅持集中排查與日常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認真進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辦法加以防范。對隱患的整改不能流于形式,必須依照規定來執行,單位要對整改前、整改后進行拍照,建立隱患整改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