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一
乙方: 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__年__月__日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二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三
退工單和離職證明是不一樣的,退工單應該去職業中心辦理退工手續,離職證明只是公司開具給員工個人的。退工單是證明失業身份的重要資料,一般是一式四聯的退工證明,其中,第一聯由受理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職介機構留存;第二聯為退檔憑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第三聯交被退工的勞動者本人;第四聯由用人單位留存。退工單上記載了辭職的時間,這和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是一致的。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退工單與《勞動手冊》就起到了這個作用。離職證明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等內容,是交給勞動者的;而退工單是交給社保部門的。
1、提前一個月提請辭職。這是勞動者提出辭職的正常手續之一。并且要以書面方式進行提呈勞動者的辭職要求。例如,勞動者已經有意向去另一家公司工作,并已約定好上班的時間,于是就提前1個月向主管進行了口頭的辭職申請。但是到了將近要離職的時間了,卻被通知沒有書面申請,必須要有書面申請才可以正式離職。否則將以違反勞動合同的條款處理。因為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般都會約定離職申請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呈交離職申請。所以要吸取教訓。
2、等待主管批準辭職申請。當呈交離職申請后,必須注明要求離職的準確時間。當主管審批并簽名后就可以在注明的離職時間離職了。
3、工作對接。等待主管批準后,就可以進行工作方面的對接工作了。將手頭上的工作及注意事項要告訴給接手工作的同事。例如方案及相關資料等等。只要做好了,可以減少好多麻煩。
4、物品歸還。工作對接后就可以進行物品歸還了。例如重要的鑰匙,工作牌,工衣,工具等等有關公司的物品歸還給公司,并要在物品對接清單上雙方簽名并簽上日期等等重要信息。
5、辦理終止勞動合同,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的手續。人事部在10天內辦理停止交繳五險,住房公積金。雙方并在勞動合同上簽名終止勞動合同,各執一份。有必要的話,還要領取并填寫社保關系變動表。以便到新單位時可能要用到。至此,到離職日期就可以離職到新公司上班了。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理解退工單和離職證明,如何辦理離職手續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司法實踐中的'勞動合同糾紛非常的復雜,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勞動法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四
茲證明 ,性別 ,身份證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公司擔任 (部門)的 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該員工現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xxxxx(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日期: 年 月 日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五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07月31日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六
對于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并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
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于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系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因為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接下來,我們要知道關于“離職證明”的一些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有的`朋友說,很多單位不給開具離職證明,去勞動局主張自己的權利又沒有什么證據,怎么辦呢?請記住一下幾個方面:
(1)勞動者的辭職信,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存在書面辭職的事實;
(2)快遞簽收單,證明勞動者再次書面辭職的事實及與原單位已收到該辭職信的事實;
(3)《離職交接單》,證明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前進行了離職交接手續;
(4)勞動者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標準;
既然離職證明這么重要,那么離職證明應該怎么開呢?有哪些注意要點呢?
首先,這個證明是需要由職工離職的單位開具的,上面應當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這些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注明的信息,同樣也是離職證明的必備信息。
其次,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財物章、人力資源章、合同專用章等多種公章,這些公章雖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樣,向離職證明這種以公司名義發出的證明,離職人員最好申請加蓋原單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稱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范。此外,離職證明只適用與合同期滿或主動申請離職得到公司同意的員工,特別注意一下,如果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公司可以為其出具開除證明書,而不是離職證明書。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七
甲方:______(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蓋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的正規離職證明篇八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