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臺賬管理電子表格篇一
合同臺賬是什么?怎么做好合同臺賬管理?同管理臺賬怎么進行的?來看下面的內容:
合同臺賬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將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進行登記、編號,與合同歸類存檔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詢。
主要內容可以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約日期、期限、簽約方、價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頻繁查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臺賬管理關鍵就是要勤快細心,合同來了及時編號、登記、存檔。
定期對合同臺賬進行檢查,對遺漏的信息進行補充,并根據合同臺賬監督合同履約情況,發現違約風險及時提示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 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 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 具體實施
第六條 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 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 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 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 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 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
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 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 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 解釋 修改 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 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
合同臺賬管理電子表格篇二
建立各類臺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
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臺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
臺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
一般應包括:
1.員工登記表(個人信息資料)
2.勞動合同臺帳(勞動關系的變化)
3.員工統計表(組織結構的調整)
4.專項協議臺帳(特殊情況管理)
5.社會保險及醫療期臺帳(保障員工權益)
6.員工培訓臺帳(保障企業效益)
7.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臺帳(管理績效)
8.其他必要的臺帳(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
關于勞動合同管理臺帳的說明
1、按照登記表要求填寫單位全稱等內容,并牢記單位編號。
2、領回表后,將本單位所有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信息填寫。
以后只要有新招、調入、續訂、變更、解除、中止、終止、退休等情況,應將變化的內容填寫。
同時制作電子版,表格用excel:8號字、行高14.25,列寬為最合適列寬,項目內容18項不能缺。
3、各代理單位每次辦理勞動鑒證時應將電子版同時提供給四方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
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
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
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
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
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
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合同臺賬管理電子表格篇三
深入開展。
一、今年以來的主要工作
(二)細化合同管理,保證了成本效益年活動的全面、深入開展公司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不斷壯大的具體情況,不斷修改完善相關的工作部門和充實工作人員。公司由辦公室兼職管理合同信用工作,確定了1名分管領導,2名工作人員。負責對訂立后生效的合同進行歸檔管理,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嚴格依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的法律顧問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實行法律監督,并做到合同條款齊全、內容合法,并制訂了相關的`定期考核獎懲。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并依法監督合同承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依法執行合同審查制度,有效地保證了企業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開展,切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設想
(一)加強學習,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習。重點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利益不受損失,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完善組織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完善我司合同管理負責制,明確合同審查員和合同承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對其職責范圍內工作定期檢查,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制止,并嚴厲追究其承辦人員責任。對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違法合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涉案人員移交司法機關進行法律制裁,督促合同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上一篇:家具購銷合同簡單下一篇: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合同臺賬管理電子表格篇四
1、工資臺帳,需要把每個人全年的工資進行羅列,這樣既能看出全年總收入、平均收入,同時還為次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提供了依據。
該臺帳需要電子表格來設立。
3、勞動合同臺帳:將歷年的勞動合同制員工合同進行整理,內容包括員工首次簽定時間、續期時間及到期時間。
4、人事異動臺帳:明確員工入司、離司時間、明確員工調動時間及調動前后崗位;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臺帳:盤點一年的盈余,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用實相符。
6、行政文件臺帳:包括公司內部收文及公司外部收文。
臺帳中要標明來文時間、審批人及審批意見
7、證照臺帳:一年中執照、機構代碼、登記證的內容及變更要登記在冊
合同臺賬管理電子表格篇五
1、合同簽訂時應當審查對方的納稅資格,并在合同中完善當事人名稱和相關信息
“營改增”之后,原來的服務提供方從營業稅納稅人,可能變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服務提供方的增值稅作為進項可以被服務接受方用以抵扣。
因此,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結算票據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增值稅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評定報價的合理性,從而有利于節約成本、降低稅負,達到合理控稅,降本增效的目的。
合同雙方名稱的規范性要求要高于原來的營業稅納稅體系。
在原有的營業稅體系下,雖然也有發票開具的規范性要求,但相對而言,增值稅體系下對服務提供方開具發票將更為嚴格。
在原有體系下并不需要特別提供納稅人識別號信息,但現在服務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信息主動提供給服務提供方,用于服務提供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ps:涉及開票信息的獲取要素可參考歷史文章:恁體貼的財務部,咋是別人家的!
2、合同中應當明確價格、增值稅額及價外費用等
營業稅屬于價內稅,稅款包含在商品或價格之內,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價格和稅金是分離的,這一點與營業稅完全不同。
增值稅的含稅價和不含稅價,不僅對企業的稅負有不同的影響,而且對企業收入和費用的影響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別約定,營業稅一般由服務的提供方或者無形資產的轉讓方承擔。
而增值稅作為價外稅,一般不包括在合同價款中。
增值稅稅率相對于營業稅稅率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對方轉嫁稅負,服務提供方或者無形資產的轉讓方稅負將明顯上升。
因此,營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價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稅。
鑒于采購過程中,會發生各類價外費用,價外費用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納稅義務以及供應商開具發票的義務,有必要在合同約定價外費用以及價外費用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
3、合同中對不同稅率的服務內容應當分項定價核算
營改增之后,同一家企業可能提供多種稅率的服務,甚至同一個合同中包含多種稅率項目的情況也會經常發生。
尤其是建筑行業,存在一些掛靠現象,某供應商可能既提供勞務又提供材料。
此時對于兼營的不同業務,此時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不同稅率項目的金額,明確地根據交易行為描述具體的服務內容,并進行分項的明細核算,以免帶來稅務風險。
基礎工作做好的單位,可就本企業生產業務涉及所需的相關物料,制作出一個詳細的稅率表,提供給業務部門作為簽訂合同時的參考依據。
4、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發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條款的約定
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到抵扣環節,開具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發票不合規,都將給受票方造成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應當考慮將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一項合同義務列入合同的相關條款,同時考慮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
一般納稅人企業在營改增后可考慮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支付款項”的付款方式條款,規避提前支付款項后發現發票認證不了、虛假的發票等情況發生。
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后果非常嚴重,最高會面臨無期徒刑的刑罰,因此在合同條款中應特別加入虛開條款。
約定如開票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開票方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必須明確不能免除其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
另外,增值稅發票有在180天內認證的要求,合同中應當約定一方向另一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方應派專人或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等方式在發票開具后及時送達對方,如逾期送達導致對方損失的,可約定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在涉及到貨物質量問題的退貨行為時,如果退貨行為涉及到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應當約定對方需要履行協助義務。
(具體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第19號)(204月1日施行)有“關紅字專用發票的辦理手續”等相關規定。
)
5、三流不一致的風險在合同中如何規避?
為了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國稅總局曾出臺規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
所謂“三流一致”,指資金流(銀行的收付款憑證)、票流(發票的開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勞務流)相互統一,即收款方、開票方和貨物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必須是同一個法律主體,而且付款方、貨物采購方或勞務接收方必須是同一個法律主體,如果三流不一致,將不能對稅款進行抵扣。
合同中應當約定由供應方提供其發出貨物的出庫憑證及相應的物流運輸信息。
如果貨物由供應方指定的第三方發出,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導致虛開發票的行為,需要明確供應方提供與第三方之間的采購合同等資料。
對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過簽訂三方合同的方式減少風險,或者也可通過約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來解決,但需要提供相應委托協議,以防止被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當然,在實際簽訂合同時仍需要根具體情況進行設定。
對于分批交貨合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在收貨當期開具該批次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風險考慮,在需方實際收到供方的貨物時,供方產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義務。
如果貨物不是分期交付,則分期付款行為并不會影響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
)
6、關于跨期合同的處理
營改增后未執行完畢的合同,應將未執行部分涉及的稅金,由營業稅調整為增值稅,合同條款修訂的過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風險:一是涉稅事項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復征稅的風險;二是合同對增值稅發票信息不明確,取得增值稅發票信息錯誤,導致增值稅進行稅款不得抵扣,增加稅負;三是未執行完的事項如涉及增值稅多個稅目,而從合同條款上沒有詳細區分不同稅稅率項目的合同價格,可能導致從高稅率征稅。
對于上述風險,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避:
對部分供應商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按照營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總價、不含稅價格、增值稅金額,明確提供發票類型、價款結算方式與開票事宜等內容。
7、合同中應當約定合同標的發生變更時發票的開具與處理
合同標的發生變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銷售、兼營的風險,需要關注發生的變更是否對己方有利。
必要時,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區分不同項目的價款。
合同變更如果涉及到采購商品品種、價款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的,則應當約定作廢、重開、補開、紅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認證抵扣,則可以由開票方作廢原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認證抵扣,則由開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減少的金額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8、關注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關鍵細節
營改增之后,增值稅服務的范圍大幅增加,很多企業的業務可能是跨境服務。
根據營改增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境內單位在境外建筑服務、文體業服務是暫免征收增值稅的,此時可以在合同中對履約地點、期限、方式等進行合理的選擇,以便稅務機關審查時能夠準確認定是否符合免稅政策。
總結
營改增對于企業而言是一項全面而系統的工作,企業在實施過程中不能簡單定義為稅種的改變,而是應該從多個角度,分析企業生產、銷售以及經營的各個稅負環節,重新審視和改變現有內部控制流程。
法規部門在對企業的合同進行管理時,需要對營改增的整體思路和企業的經營現狀進行全面的了解,從而更好地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