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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篇一
為全面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把功夫下在平時,規范企業日常工資支付行為,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天津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近期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督查,查隱患、補短板、防風險、保支付。
督查內容共包括組織領導、行業管理、制度落實、查處案件、維護穩定等五個方面,并細化工作調度,將適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查處問題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運行情況、排查拖欠風險隱患情況納入統計,全面細致了解工作成效,加強分析研判,推動工作落實。
督查采取書面督查和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天津市各區對照督查內容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天津市人社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辦公廳督查部門組成工作組,通過隨機抽選項目、逐項查看資料、現場組織座談等方式,對靜海區、寶坻區進行實地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指導屬地區舉一反三、及時整改。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將結合歲末勞動用工形勢,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專案督辦,壓緊壓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嚴格在建項目日常管理,有效根治欠薪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篇二
根據《關于開展20xx每年度根治欠薪暨“無欠薪”縣創建夏季專項行動的通知》(治辦欠發[20xx]6號)文件要求,我局從保障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深入企業、項目建設現場督導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縣中小企業誠信健康穩穩固發展。現將20xx年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機制。
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xxxx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農民工工資支付檢查工作。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細化責任分工,同時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定期不定期對工作開展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為防止此項工作不出偏差,落到實處,實行投訴舉報制度,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扎實開。
(二)大力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深入企業、項目建設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活動,向工人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建設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強化督導檢查,妥善處置拖欠工資問題。
通過深入企業一線走訪農民工、查看用工單位農民工勞務簽訂合同、工資發放確認資料、對全縣中小企業逐戶進行拉網式逐一檢查督查,準確掌握全縣中小企業發放農民工工資及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做到及時妥善處置,有效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強化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
一是監督在建工程項目嚴格執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
二是督促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監督管理責任。
三是組織落實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責任及企業承擔因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償責任。
四是定期不定期對企業及用工單位每月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資的項目施工單位,責令拿出解決問題方案,及時處理,不斷強化部門監管和督查督辦職能。
五是督促用工單位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并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一)20xx年以來我縣中小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但受市場低迷、企業生產不景氣等因素影響,企業及用工單位資金緊缺,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個別領域有所抬頭。
(二)由于建設項目增多,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企業與工程建設單位存在勞資糾紛,致使農民工工資有時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影響。
(三)個別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知識水平較低,一旦工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拖欠工資,不能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加xxxx律法規宣傳力度。
繼續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不斷增強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意識。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是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實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辦法,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二是檢查企業及施工單位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三是督促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四是督促建設單位制定落實工程款支付xxxx制度的具體辦法。
(三)定期督查檢查。
為了使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我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要深入企業、工地、項目建設現場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篇三
根據縣財政局略財發〔20xx〕25號《關于開展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發放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工作情況匯報:
我局高度重視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結合實際,研究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落實了工作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開了局務會和全體干部會,進行安排部署,組織干部認真學習了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統全體干部充分認識到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主動參與檢查,有效地促進了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們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堅持做到“五查三對照”(查身份、查調入調出關系、查工資底冊、查審批手續、查在崗情況等,對照本人檔案與基本信息、工資審批手續與工資底冊、在崗情況與群眾反映),按照檢查的8種重點內容,對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干部基本情況進行了認真摸排檢查,我局系統沒有發現檢查的8種重點人員。
一是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把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放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進一步加強干部思想作風教育,引導干部增強崗位意識、奉獻意識和為人民服務意識,爭先創優;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進一步挖掘干部潛力,激發干部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上新臺階。
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篇四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篇五
2016年12月下旬,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對春節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部署,早謀劃、快出拳,及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專門工作組;提前召開了全鎮專題工作會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江家店鎮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共發生農民工討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數近800余人,金額達1330萬元。在區政府和區直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鎮相關職能單位同心協作,于春節前使這兩起案件全部得到穩妥處理,討薪農民工過上了一個安寧祥和的羊年春節。
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我鎮的花炮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部關停。由于花炮企業是我鎮的支柱產業,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大,用工人數眾多,按照企業往年支付工資慣例,大多數工人都是在農歷春節前結清全年工資。
在接到上級關停文件的同時,鎮黨委政府認真謀劃,成立三個工作組,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逐個排查,分步驟逐項開展工作。首先對企業工人集中宣傳國家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讓他們了解關停花炮企業的目的和意義。其次對所有工人進行登記界定,了解企業職工數和欠薪總額。在掌握大體數額的同時,主動與裕安區勞動監察大隊匯報、溝通情況,在監察大隊的指導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對企業法人宣傳政策,讓其明確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負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理清工人工資和往來債務之間的區別。
2、積極幫助企業爭取政府支持,多方籌措資金用于專項兌付工人工資。
3、對每天來詢問的工人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介紹每個工作步驟和工作進度,盡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賴和支持。
在區政府和區直各部門的幫助協調下,翔鷹花炮廠在農歷二十三號前發放工人工資800萬元,涉及人數600人,下欠約100萬元工資與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承諾于2017年5月1日前兌付。
平塘小區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9000平方米,總造價1600余萬元,于2012年6月開工建設。發包方:新溝民族村新農村建設理事會,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為羅杰、朱玉國等4人)。合同約定:13-15號3棟樓7400平方米為甲方(發包方)代建,價格850元/平方米,18-20號3棟樓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賣;本工程采取全墊資,要求竣工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經濟實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沒能按時全面交付使用。2013年底已發生欠薪事件,鎮政府已直付農民工資145萬元,截止事發前,鎮財政通過三資專戶累計為其墊付資金518萬元。
2016年底,部分班組長到鎮反映該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惡意欠薪嫌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協調組,全程跟蹤協調處理欠薪事件:
1、組織專人,全面登記核實欠薪情況,累計欠薪430余萬元,涉及近200名農民工。
2、向農民工解釋事件原委,做好勸導工作;
5、向區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做好應急預案。
至2017年2月17日,在區勞動監察大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積極協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處理,欠薪民工滿意,結果如下:
2、新溝村通過售房籌集資金40萬元;
3、鎮財政預借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