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個人生活還是工作領域。我們該怎么擬定計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計劃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分配表篇一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3年我校招生名額為140人。錄取人員中漢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招生專業重點向理工類及應用型專業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總數的50%。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特殊政策按分省計劃情況單獨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
三、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圍: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重點招收教育(雙語師資)、農牧業、醫學、少數民族語言及特色文化藝術、信息技術、經濟、能源和公共事業管理等領域從業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6.漢族考生限定為本計劃生源范圍內的在職人員和生源范圍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職人員。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五、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考生首先填寫《報考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一式三份,再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教委(或教育廳)民教處(未設民教處的到高教處)簽字、蓋章,然后到省級招辦領取報名“校驗碼”,考生憑“校驗碼”在網報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網上相關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報名信息、選擇報考點和相應的專項計劃類別,再在現場確認時間內帶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網上報名編號和報考費到網報時所選擇的報考點繳費、電子照相、確認報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應如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六、初試
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見我校公布的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4.初試科目: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國語
1月6日上午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業務課二
七、錄取
(一)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充分考慮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三)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單位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單位簽訂協議書。生源省市為重慶的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自行聯系定向接收單位并簽定協議,方能報考。考生簽訂協議書后,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八、其他
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其他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碩士生畢業后必須按協議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含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強化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服務期為8年)。
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非在職考生的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招生錄取單位。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按協議規定執行。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分配表篇二
1.所有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2.對在報考及考試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對在招生中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帶來損失的人員,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其人事檔案和戶口由定向單位或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保管,黨團組織關系需轉至培養單位,考核合格后組織關系轉至招生單位。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并予以公布。
6.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分配表篇三
中國科學院不僅是我國規模最大、學科最全、實力最強的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級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國科學院擁有一大批學術造詣深厚的學術帶頭人和導師隊伍,有處于國際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研究項目、良好的科研條件、廣泛的國內外學術交流途徑以及鼓勵創新的文化環境。
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專業涉及10大學科門類,在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教育學6個學科門類,擁有3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6個,另有“電子與信息”領域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個學科門類,擁有5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此外還擁有金融、應用統計、應用心理、翻譯、農業、藥學、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10個類別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領域22個。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我校預計招收該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150名左右。我校京內外各研究所各院系均可在其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所有專業范圍內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查看招生單位和學科專業信息,并同有關研究所或院系聯系報考事宜。中國科學院大學20碩士研究生招生概況和具體要求參閱《中國科學院大學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于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生源范圍是教育部規定的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的少數民族骨干人才,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具備《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此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須來自前述生源范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同意。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此專項計劃。
(二)報考程序
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蓋章。
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報考中國科學院所屬京內外各研究所或中國科學院大學各院系,“招生單位所在地區”均應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14430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要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或“100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然后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打印《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并按照所在考點網報現場確認的要求,持該報名信息表和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通過現場確認后,考生須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送所報考的研究所、院系。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和調劑等均需使用。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統考生相同。
(四)復試
1.復試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各研究所、院系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2.未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復試,報考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調劑復試。
五、錄取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所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所有被錄取的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由培養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3.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須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相關研究所、院系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4.被我校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已達到所報考研究所或院系普通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或普通招生計劃國家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課程的學習。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新生的黨團組織關系需轉至強化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組織關系轉至各研究所、院系。
6.被我校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不得以碩博連讀方式攻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單位所在省市教育廳書面同意后可以在畢業時作為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考,擬錄取后須重新簽訂三方協議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7.2016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基礎培訓高校和我校相關規定繳納。
六、其他
1.本簡章未盡事宜,考生可進一步查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或向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
2.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項,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對本簡章具有最終解釋權。
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49
聯系人:葉老師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分配表篇四
中國科學院不僅是我國規模最大、學科最全、實力最強的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級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國科學院擁有一大批學術造詣深厚的學術帶頭人和導師隊伍,有處于國際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研究項目、良好的科研條件、廣泛的國內外學術交流途徑以及鼓勵創新的文化環境。
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專業涉及10大學科門類,在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教育學6個學科門類,擁有3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6個,另有“電子與信息”領域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個學科門類,擁有5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此外還擁有金融、應用統計、應用心理、翻譯、農業、藥學、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10個類別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領域22個。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6年,我校預計招收該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150名左右。我校京內外各研究所各院系均可在其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所有專業范圍內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查看招生單位和學科專業信息,并同有關研究所或院系聯系報考事宜。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概況和具體要求參閱《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于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生源范圍是教育部規定的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的少數民族骨干人才,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具備《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此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須來自前述生源范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同意。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此專項計劃。
(二)報考程序
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蓋章。
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報考中國科學院所屬京內外各研究所或中國科學院大學各院系,“招生單位所在地區”均應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14430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要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或“100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然后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打印《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并按照所在考點網報現場確認的要求,持該報名信息表和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通過現場確認后,考生須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送所報考的研究所、院系。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和調劑等均需使用。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統考生相同。
(四)復試
1.復試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各研究所、院系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2.未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復試,報考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調劑復試。
五、錄取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所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所有被錄取的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由培養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分配表篇五
一、培養目標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
三、生源范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招生名額:25名左右。
五、報考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6.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7.漢族考生限定為本計劃生源范圍內的在職人員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職人員。
8.不錄取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
六、報名與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考生應參加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統一報名和入學考試。
網上報名時間:10月10日―31日;
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現場確認報名時間:月10日―14日;
報考該計劃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二)具體報名程序為: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網“資料下載”欄目下載“報考20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非在職考生須在該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意見”欄內填寫意見并蓋章;在職考生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意見”和“單位意見(在職考生)”欄內分別填寫意見并簽字蓋章,同時按要求將表寄至相關部門。
請考生于11月10日前將該表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取的“網報校驗碼”完成網上報名和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報名。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七、錄取1.教育部采取“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
2.我校依據考生初試成績和教育部確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并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3.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4.所招收的漢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10%。
5.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考生簽訂協議書后,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原單位就業。
八、其他1.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我校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2.碩士生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原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3.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按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章內容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地方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