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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警察培訓班上的講話篇一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個獨立警種,是人民法院直接領導的一支準軍事化的司法武裝力量,是法院隊伍建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擔負著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送達法律文書、看管提押人犯、協助執行、執行死刑以及保衛審判機關安全、處置突發性事件等職責。當前,隨著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任務的增加,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務也日趨繁重,其職能作用更加明顯和重要,在新的形勢和任務要求下,作為司法警察如何正確應對挑戰,踐行執法為民的法治理念,實現司法警察工作的持續良性發展,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筆者認為,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的理念中,要按照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突出“強化執法理念,提高服務意識,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
一、當前在踐行“執法為民”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執法為民是黨和人民對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線。執法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明確地回答了政法工作應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以及為誰執法、靠誰執法、怎樣執法的根本問題。當前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中尚存在以下問題與不足。
1、執法的為民意識淡薄。從司法警察工作實際來看,一些法院的司法警察在警務執法過程中,僅把思維停留在做好本職工作上,只要自己工作不出現安全事故即可,沒有在主觀上確立執法為民的意識和理念,以致在執法過程中,忽落了群眾的感受,生硬地執法。
2、執法的服務意識不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是包括司法警察在內的任何國家機關所必須遵循的宗旨,因為一切權力均來自于人民。但從現實來看,尚有一些法院的部分司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存在服務意識不強的現象,他們在執法過程中,僅片面地追求嚴格執法,但對何為嚴格執法,怎么做才算嚴格執法,嚴格執法的價值追求是什么?缺乏必要的、正確的認識。
3、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素質決定工作能力,決定工作的好壞與成敗,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司法警察隊伍是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職能的基礎和保證。但就當前的司法警察隊伍建設來看,許多警隊的司法警察素質還有待提高,這主要表現在文化素質與業務技能方面。
二、問題與不足產生的原因
縱觀司法警察在“執法為民”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結合工作實際不看,筆者認為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所致。
1、政治業務學習不夠。這主要表現在政治學習形式化、業務學習浮淺化等方面,工作中缺乏創新精神。
2、個人自律意識不強。這主要反映在個別干警走上工作崗位后,就不再注重自我約束、自我提升,缺乏工作的上進和進取心。
3、執法與服務理念滯后。這主要體現為部分干警僅片面追求本職工作相安無事,對執法的目的、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執法的服務大局意識缺乏足夠的重視和了解。
4、規章制度落實不力。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有規矩不遵守也不制裁,筆者認為倒不如沒有此規矩。具體到司法警察這個職業而言,有關的規章制度很多,且多是約束行為規范、規定工作要求的,可一些司法警察在落實這些規章制度時,存在著不細致、不嚴謹的現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的效果與質量。
三、司法警察要做到“執法為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堅持執法為民,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執法為民的素質。
執法為民光有愿望是不夠的,還必須要有過硬的本領,尤其是新時期新形勢下對人民法院及司法警察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戰,必須走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審慎執法、注重服務的發展之路;要按照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以“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為目標,結合法警工作實際,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可通過經常組織各類豐富多彩地練兵比武活動,及時總結、表彰,評出每周、每月的業務學習先進個人、技能訓練能手、崗位文明執勤標兵、單項訓練標兵、捆綁能手、神槍手、摔擒王等,并進行宣傳、表彰,廣泛激發個人訓練熱情,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素質高的司法警察隊伍;要突出“強化執法為民,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要結合工作實際,理清工作思路,確定工作重心,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把司法警察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的職責與執法為民的理念相銜接,更好地服務審判工作、服務經濟建設,服務人民群眾。
提高司法警察的自身素質,個人主觀努力最重要,我們每一位司法警察都要加強對法律知識、業務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做到先學法、再執法,達到業精技熟;要在干中學,學中干,在日常性警務執法實踐中,注重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注重研究解決薄弱環節,實現執法水平質的飛躍,提高自身執法的實踐能力;要對自己在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道德水準等方面的不足有足夠充分的了解和認識,從而正確地確定自己努力的方向;要樹立較高的價值標準和道德標準,提高個人的素質,做到廉潔自律、克已奉公、公正、公開、公平、為民,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讓人民群眾滿意。各級警隊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興趣化、崗位練兵化,以提高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
2、堅持執法為民,要正確處理好“為民”與“執法”的關系。
“為民”與“執法”在本質上是相統一的關系。胡錦濤總書記曾指出:“各級干部都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真心實意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做到心里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要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這是對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具體內涵的精辟論述。
務執法為民之實,求執法觀念新突破,應成為每一位司法警察工作的價值追求,要處理好“為民”與“執法”相統一的問題,首先必須回答好為誰用權、為誰執法這個問題,以增強對執法為民客觀必然性的認識。結合司法警察工作實際,筆者認為司法警察要立足本職,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切實增強三方面意識:一是要不斷增強執法的服務意識。要堅決打消“執法即執權”的錯誤意識,堅決杜絕執法過程中的冷、橫、硬現象,提高宗旨觀念、法治觀念、群眾觀念和服務觀念,人人自覺地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體現到警務執法過程中去。二是要不斷增強執法的群眾意識。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把為人民服務貫穿于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盡心竭力為群眾排憂解難,自覺地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三是要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堅持依法治國,這既是我們工作的原則,也是我們為民執法的重要準則,衡量工作是否執法為民,關鍵就看是否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是否依法辦事。很難想象一個沒有法治意識的執法者是如何執法的,故作為一名司法機關的執法者----司法警察必須不斷增強法治意識,以適應工作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3、堅持執法為民,要做好執法理念與服務理念的有機融合。司法警察要把服務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的警務執法工作之中,實現執法與服務的最佳融合,通過學習教育、交流討論、查擺剖析問題等有效形式,讓每位干警都深刻理解執法為民思想的內涵和重要意義,從真正意義上來實現執法理念的轉變,推動警務執法服務觀念的創新。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從傳統的觀念、做法中解放出來,不斷適應形勢的變化,遵循現代客觀規律和變化趨勢,切實轉變思維觀念和工作方式。司法警察在實踐中切實做到四個必須:一是必須端正執法思想,甘當公仆。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履行服務和保障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進行的職責,堅決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堅持杜絕為體現自己存在而執法的惡習,堅持肅清為小團體利益、個人利益和經濟利益而執法的本位意識;二是必須轉變執法觀念,廉潔執法。要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運用執法權力時必須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和控制,切實嚴格依法辦事,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潔,不以權謀私,任何時候都經得住權力、金錢、人情和美色等的考驗和誘惑;三是必須增進執法感情,文明執法。要通過深入開展宗旨觀念和群眾觀念教育,打牢廣大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感情基礎,司法警察工作處于窗口位置,所以要時刻以和諧執法的理念來展現人民法院的和諧司法,在工作中要做到對待人民群眾說話和氣,態度熱情,服務周到,考慮細致,盡可能多地為群眾提供便利,盡可能少給、不給群眾添麻煩,并要尊重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做到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諷當事人;第四是必須規范執法行為,注重執法形象。在警務執法過程中,每位司法警察都要做到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并加強對業外生活的約束和自律,時刻注重維護執法形象,嚴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內務條令》及有關行為規范要求去做,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令行禁止。
4、堅持執法為民,要從抓制度、促規范上下功夫。
制度化、規范化是執法為民的根本保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規則》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范》等對司法警察的職責及執法行為規范作出了明確規定,依據該《條例》和《規則》,各級警隊應制定和完善《司法警察管理辦法》、《考勤制度》、《八小時以外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通過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進一步完善司法警察工作的管理機制,使司法警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條例》的貫徹落實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作為抓司法警察工作和司法警察隊伍規范化建設的根本,嚴抓目標管理和考核,始終堅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模式,既抓司法警察在隊中的管理,也抓司法警察出警中的管理;既抓工作時間內的管理,也抓八小時以外的管理;采取以事究責的方法,從一點一滴的小事抓起,規范司法警察的言行,增強司法警察遵守紀律的自覺性,從而提高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自覺性、主動性和自律性。
總之,作為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過程中,首先要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始終做到心中有民、胸懷大局,在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同時,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要誠心誠意地為群眾辦實事,竭盡全力地為群眾解難事,堅持不懈地為群眾做好事;各級警隊要本著強素質、樹形象、顧大局、重服務的理念和要求,始終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科技強警、文化育警、從優待警的工作思路,按照隊伍建設革命化、規范化、軍事化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隊伍,使每位司法警察把“執法為民”的理念牢記于心、踐于言行。
在司法警察培訓班上的講話篇二
近年來,隨著社會治安形勢的不斷復雜化和嚴峻化,司法警察這一職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為了提高司法警察的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各級公安機關紛紛組織開展了司法警察專項培訓。我有幸參加了一期為期兩周的司法警察專項培訓,深受啟發和教育。在這次培訓中,我學到了很多知識,收獲了很多體會和感悟。在此,我將就此次培訓的內容、方式、感受等方面,談談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這次培訓的內容非常豐富,有助于提高我們的警務水平和執法能力。在法律知識方面,我們學習了有關刑法、刑訴法、治安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理和適用規定,以及各類案例的具體分析和處理方法。在警務技能方面,我們接受了高水平的訓練,如暗訪偵查、簡易勘驗、嫌疑人審訊等,這些訓練對我們今后的工作至關重要。同時,培訓中還注重了警察的職業道德和素養的培養,通過一系列道德倫理課程的學習,使我們深刻認識到作為警察的責任和使命。
其次,這次培訓的方式非常有創新和實用。傳統的理論講授雖然是培訓的基礎,但在這個培訓過程中,我們注重的主要是實踐操作。例如,在學習刑事偵查時,我們進行了實地勘查訓練;在學習嫌疑人審訊時,采用了角色扮演的方式進行模擬訓練。這種實踐操作的方式,不僅能夠加深對理論的理解,還可以幫助我們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困難情況的能力。
再次,這次培訓讓我深刻感受到司法警察這個職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我們接觸到的大部分都是一些危險的、有風險的案件,需要我們在接警、勘查、偵查等環節中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和絕對的安全。我們不能因為任何原因而松懈,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優異的專業素養。同時,我們也意識到了自己作為一名警察應該具備的良好品質,如堅韌、正直、公正、冷靜等。
最后,這次培訓讓我對未來的職業規劃有了更明確的思路和目標。在培訓期間,我結識了許多優秀的同行和師長,他們身上展現的對工作的熱忱和對社會的責任感令我深受感動。我渴望將來能夠成為這樣一名對社會有所貢獻的司法警察,用自己的能力和專業知識為社會維穩和治安安全做出貢獻。
總的來說,參加司法警察專項培訓是我人生中一次非常寶貴的經歷。我通過這次培訓不僅積累了大量的知識和技能,而且收獲了很多心得和感悟。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會把所學所感付諸實踐,為社會治安的穩定和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同時,我也衷心希望,通過這樣的培訓,能夠培養出更多優秀的、有責任心和職業道德的司法警察,共同為建設和諧安全的社會而努力奮斗。
在司法警察培訓班上的講話篇三
近日,我有幸參加了一次為期三個月的司法警察專項培訓班。通過這次培訓,我對司法警察的工作職責、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下面,我將就這次培訓的收獲和體會進行總結與分享。
在培訓的第一階段,我們主要學習了警務基礎知識和執法技巧。這次培訓不僅幫助我們熟悉了各種警械的使用和保養,還教會了我們日常操作中的一些技巧與方法。我記得有一次,我們進行了一次模擬抓捕演練,我明白了在緊張的抓捕現場,合理的分工和默契的配合是至關重要的。通過多次的演練,我們的配合越來越默契,我也逐漸獲得了更多的信心和勇氣。
在第二階段的培訓中,我們學習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基礎知識。通過專業老師的耐心講解,我們對法律的基本概念、適用條件、制裁力度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記得,在學習刑法時,我們逐個解析了各種罪名的構成要件,如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等。這讓我明白到,司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要深入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以便更好地運用到實踐中去。
第三階段是我們進行了大量的現場實訓。我們分組進行了多次模擬執法場景的演練,如處理突發事件、處理刑事案件等。在演練過程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難和挑戰,但是也收獲了很多寶貴的經驗。比如,一次處理聚眾斗毆的案件中,我遇到了大量涉案人員的矛盾和沖突。通過耐心調解和合理分工,最終我們成功地將紛爭平息,并將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查。這次經歷讓我明白,作為一名司法警察,平復紛爭、維護社會安定是我們的責任和使命。
第四階段的培訓是關于職業道德和廉政建設的教育。我們學習了從警奉獻、從警紀律、從警廉潔等方面的內容。我們明白了作為一名司法警察,我們必須牢記職責、遵守紀律,始終保持警察的威嚴和公正,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服務。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堅決抵制腐敗行為,依法行政,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為公平正義的司法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
最后一個階段是考核與總結。通過一系列考試和實際評估,我們的培訓全部結束了。我很慶幸自己能夠通過各個環節的考核,順利獲得了司法警察資格證。回首這次培訓,我深深感受到了培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我們才能更好地適應和勝任這個職業,同時也為我們的職業生涯打下堅實的基礎。
通過這次司法警察專項培訓,我收獲了知識,獲得了技能,更重要的是,明確了自己的職業使命和責任。我將始終牢記警察的職業操守,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為社會治安和司法公正做出自己的貢獻。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不斷學習、不斷進步,努力成為一名優秀的司法警察。
在司法警察培訓班上的講話篇四
司法警察隊伍建設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極強的專業性,因此其隊伍建設必須走專業化發展的道路。理念是行為的先導,探究新時期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并將這種理念指導司法警察的實踐工作,是進行司法警察隊伍專業化建設的重要一環。唯有在司法警察工作中樹立適應時代法治建設需要的工作理念,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德才兼備的專業化司法警察隊伍。結合人民法院司法審判工作的特點,筆者認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樹立以下五種工作理念:
一、為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提供優質服務。
這是司法警察的基本工作理念。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負著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時傳帶證人、鑒定人,傳遞證據材料;送達法律文書;參與民事執行;執行傳喚、拘傳、拘留;執行死刑,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工作等八大職責,可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職責,是為審判工作提供服務和保障,因此,服務審判應作為法警工作的基本指導思想。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人們在享受日益豐富的物質生活的同時也感受到了日趨嚴重的信用危機,人民法院也面臨著“執行難”、“白判”、“空調”的困擾。同時,以公開審判為重心,以強化庭審功能為著力點,以保障裁判公正為目的的審判方式改革已在全國法院系統深入開展,這些都對擔負著為審判、執行工作提供警務保障職責的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要求,對警務保障工作的任務、原則、方法和范圍也提出了新的課題,使得警務保障要求更高、任務更重、范圍更廣、質量更嚴。對司法警察來說,這是一種挑戰更是一種機遇,如何在新形勢下努力為審判、執行工作提供優質服務的問題就擺到了每位司法警察面前。
筆者認為,首先要解決認識問題,要從思想上明確法警工作的性質、作用和地位,樹立警務工作無小事的意識。司法警察要增強改革意識,積極開動腦筋,克服消極被動、得過且過、無所作為的思想,同時樹立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態,以嶄新的思維方式,認真履行職責,主動做好各項警務保障工作。其次要改變警務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從“重刑輕民”轉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點上從防止人犯脫逃轉移到營造法庭莊嚴氛圍上來。防止人犯脫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題,抓安全防脫逃固然重要,但隨著審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種更高層次的工作水準,需要通過司法警察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密的工作組織,嚴肅的工作態度,嚴格的執法行為,營造出一種莊重威嚴的法庭氛圍,使試圖串供或哄鬧法庭的不敢妄為,使旁聽人員肅然起敬,受到教育。再次要充分發揮司法警察的主觀能動性和靈活應變能力。無論是參加庭審活動,還是參加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由于結果的多變性和不可預見性,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靈活機動的應變能力,有較強的適應性,不管遇到什么情況,都能保持沉著冷靜,靈活應變。能配合審執人員做好法制宣傳、說服教育,能及時有效地勸阻制止不當行為,從而使審理、執行工作達到最佳效果。最后要加強司法警察專業化建設,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隊伍的整體素質。要進一步理順法警隊伍管理體制,堅持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加強調警工作力度。要狠抓法警教育訓練工作,提高專業技能和保障水平。同時重視法警隊伍的物資裝備建設。只有這樣,才能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技能精湛,執法嚴格,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司法警察隊伍,從而真正為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提供優質服務。
二、遵守司法警察職業道德,注重執法形象。
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道德理念。任何職業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為人民法院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和保障的一個重要部門,司法警察的性質和所擔負的任務,決定其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我國,司法警察是現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個獨立的警種,是國家司法機關擔負特定任務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務,是通過行使職權,來預防、制止和懲治妨礙審判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從而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從司法警察的職業性質和職責任務可以看出,警察是一種面對社會公眾的職業,其職業活動既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風形象,又體現司法警察自身的修養和道德水準。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司法警察職業道德,做到愛崗敬業,干一行愛一行,不要眼高手低,不安心本職工作;忠誠于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愛憎分明,實事求是,剛正不阿,公正執法;紀律嚴明,服從指揮,不搞自由主義,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作風踏實、嚴謹,不浮躁,不自由散漫;業務精通,訓練有素,關健時刻能拉得出,打得響;注重效率,及時、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不拖沓,不拉審判、執行工作后腿;誠實守信,言必行,行必果,不言而無信,不守信用;清正廉潔,甘守清貧,不貪贓枉法,受禮受賄。同時注意著裝規范、舉止端莊,語言文明、禮貌待人,從而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三、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
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組織理念。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準軍事化的力量,是帶有武裝性質的組織,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的規定實行單獨管理、編隊管理、雙重領導,其組織管理和職務行為,體現出一定程度的軍事化并具有明顯的強制性,而且還面臨著各種復雜的不確定的突發情況。基于這一特殊的工作性質,山東法院試行司法警察警營式管理,作為一種經驗很有可能在全國法院系統進行推廣。可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對于司法警察來說尤其重要。因此,司法警察在履行職責時,必須有高度的依法辦事意識和很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別是執行重要警務或遇到重大情況,必須聽從指揮,不可擅自行事;在處置突發性事件中,要注意協調配合,發揚團隊精神。
當然,司法警察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并不是無原則的或是完全被動的,遇到一些根本不屬司法警察職責范圍的指令,司法警察有權予以拒絕。對在工作中遇到的與自己理解不相一致的,甚至有不同看法的命令,司法警察可以向發出命令的領導提出,供領導參考,但若未被采納,則仍應按原命令執行,個人意見予以保留。
四、以人為本,充分尊重人權。
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人性化理念。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是實質和核心;憲法修正案中加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條款,是“以人為本”思想的法制化。司法機關作為法律的維護者和執行者,對保障和促進人的發展起著十分重大的作用。而作為國家司法機關一個重要部門的司法警察隊伍首先必須具有高度的政治覺悟,能與時俱進,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踐行司法為民,在平時的工作中處處貫徹“以人為本,充分尊重人權”的思想,無論是對民行或執行案件的當事人,還是對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應當充分尊重它們的人格,保障他們的基本人權。在執行押解、值庭、拘傳、拘留、查封、扣押等職責時,要給予執行對象以人文關懷,對于他們提出的諸如喝水、上廁所、站累了想坐坐等基本需求應盡量予以滿足,而不應一概拒絕,甚至進行體罰或用侮辱性的語言進行訓斥,讓當事人特別是被告人在感受到國家法制威嚴的同時,也享受到基本的人格尊嚴。目前,有的法院開庭時給被告人戴頭套、將槍擊執行死刑改為注射執行死刑等做法,就是法警工作人性化的表現。
“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還應表現在法警隊領導的警務管理、警員與警員之間的相互協作等方面。在警務管理中,隊領導應充分發揚民主,傾聽并采納警員對警務管理工作好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調動警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主動關心警員的政治進步和個人生活,從優待警,使警員能安心本職工作,并能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警員與警員之間也要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和睦相處,在執行任務時發揚團隊精神,互相配合,協同作戰,從而保質保量地完成好各項警務保障任務。
五、注重程序,規范操作,講究效率。
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規范操作理念。司法警察的警務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臨時看管、送達訴訟文書、執行死刑和協助民事執行等,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關程序法的規定來進行規范操作的。因此要求司法警察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素質,熟悉與警務工作有關的法規細則,樹立程序公正觀念,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操作規程辦事,保持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克服粗疏馬虎和隨意性。以執行司法拘留任務為例,要執行此項工作任務,司法警察首先應當持有加蓋人民法院印章、有院長(包括分管院長)簽發的且寫明被拘留人的有關自然情況及采取拘留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拘留決定書,從而做到法律手續完備,嚴格依法執行。對于手續不完備的,特別是沒有院長(包括分管院長)簽字的拘留決定書,司法警察有權退還給法官,待法律手續齊全完備后方可執行。而不能拿到拘留決定書后不加審查就去執行拘留任務,這樣會增加工作的被動性,從而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后果,這方面的教訓以前是有的。
由于司法警察沒有裁決權,在履行職責時往往是根據法官的指令行事,為保障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司法警察應當充分尊重法官對案件的裁決權,不得隨意發表對案件處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體案情。同時應注意在訴訟程序上與法官協調配合,完成送達、提押、值庭、執行等工作時,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講究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規定和法官安排的時間地點要求,及時、有效、審慎、適當地完成各項保障工作。
加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專業化建設的號角已經吹響,我們每一位司法警察應當以積極的姿態投身到這場改革中去,以正確的理念指導日常工作,大力加強專業技能和體能訓練,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司法警察隊伍的整體素質,從而使法警隊伍成為一支忠誠可靠、訓練有素、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保障有力,能夠統一指揮,快速反應,招之即來,采之能勝,戰之能勝,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
在司法警察培訓班上的講話篇五
為加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和科學管理,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制定最新司法警察條例全文。下文是最新司法警察條例全文,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和科學管理,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務是預防、制止和懲治妨礙審判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順利進行。
第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級人民法院領導下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忠于職守,清正廉潔,服從命令,嚴格執法。
第六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 職權
第七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職責:
(一)維護審判秩序;
(二)對進入審判區域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三)刑事審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傳帶證人、鑒定人和傳遞證據;
(四)在生效法律文書的強制執行中,配合實施執行措施,必要時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五)執行死刑;
(六)協助機關安全和涉訴信訪應急處置工作;
(七)執行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按照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的指令,對違反法庭規則,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員等擾亂法庭秩序的,依法予以強行帶離,執行罰款或者居留。
出現危及法庭內人員人身安全、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等緊急情況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先行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條 對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及時予以控制,根據需要進行詢問、提取或者固定相關證據,依法執行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第十條 對不宜進入審判區域而強行進入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依法強行帶離;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予以控制,并視情節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在生效法律文書的強制執行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以依法配合實施搜查、查封、扣押、強制遷出等執行行為。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遇當事人或者其他人員實施自殺、自傷等行為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協助救治,必要時應當對其采取約束性保護措施,并視情節移送公安機關。
第十三條 對嚴重擾亂人民法院工作秩序、危害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及法院機關財產安全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采取訓誡、制止、控制等處置措施,保存相關證據,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第十四條 遇有脫逃、攔劫囚車、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適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武器。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實行警銜制度。人民法院授予警銜的人員應當使用國家專項編制,具有司法警察職務,并履行司法警察職責。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編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實行編隊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司法警察局,高級人民法院設立司法警察總隊,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司法警察支隊,基層人民法院設立司法警察大隊。
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長和上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的領導,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的管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管理本級司法警察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司法警察的條例、條令及其他相關文件;
(二)制定實施司法警察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細則;
(三)組織司法警察履行職責;
(四)組織司法警察教育訓練工作;
(五)協助管理司法警察警銜;
(六)管理司法警察裝備;
(七)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條 上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管理下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司法警察工作的規劃和規章制度;
(二)指導、監督、考評司法警察工作;
(三)制定司法警察教育訓練計劃;
(四)承擔司法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免職備案工作;
(五)管理司法警察警銜;
(六)協調跨地區的重大警務活動;
(七)承擔其他需要管理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錄用的司法警察,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錄用司法警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公開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選用。
新錄用的司法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并評定、授予相應警銜;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第二十二條 調任、轉任到人民法院擔任司法警察職務的,應當符合擔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對司法警察的調配,應當征求本院司法警察部門的意見;司法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免,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經過司法警察專業培訓,考試考核合格方可任職或者晉升職務、授予或者晉升警銜。
第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實行警察職務序列,分為警官職務序列、警員職務序列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
第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戴警用標志,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執行職務時,應當攜帶人民警察證。
第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獎懲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 警務保障
第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須執行上級的決定和命令。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認為決定和命令有錯誤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意見,但不得中止或者改變決定和命令的執行;提出的意見不被采納時,必須服從決定和命令;執行決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決定和命令的上級負責。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責范圍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對審判長、獨任審判員指令的執行,依照前款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武器和警械,由公安部統一監制,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公安部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武器、警械、人民警察證為司法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訓練所需經費應當得到保證,并列入人民法院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司法警察裝備現代化建設,有計劃地改善司法警察工作必須的指揮、通信、武器、警械、防護、交通、救援等裝備設施。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并享受國家規定的警銜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撫恤以及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4日公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4月1日,大竹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封閉訓練成果展演在縣看守所訓練基地成功舉行。大竹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何成軍及班子全體成員觀看了訓練成果匯報表演。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條例》的要求,該院全體法警在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訓練基地舉行了為期8天的封閉集訓。法警大隊大隊長唐元章帶隊全程指揮培訓,主要訓練了執行安檢、安保、值庭、押解、看管、防暴處突等任務的技能技巧,學習了各種警用械具、安全設備的使用規范,規范了警姿、隊列、法警禮儀等警容風貌,學習并掌握了擒敵拳的基本技能。全體法警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到位、聽從指揮、認真訓練、嚴守紀律,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優良的作風和嚴明的紀律。
匯報表演會上,全體法警展示了警姿、隊列、擒敵拳、防暴處突等科目的訓練成果。該院黨組書記、院長何成軍代表院黨組對全體法警展現出的優良警容風貌給予了高度評價并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必須保證嚴密的組織紀律。全體法警要高度服從院黨組的決定和指揮,關鍵時刻必須做到令行禁止,保證政治上靠得住、作風上過得硬、關鍵時刻能打贏。二是必須保證任務執行合法合規。通過訓練,全體法警熟練掌握了安檢、安保、值庭、押解、看管、處突等任務的技能技巧和操作規范,執行任務必須按相關要求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展現司法警察優良的精神風貌。三是必須保證訓練日常自覺。法警工作任務繁重,一年舉行多次集中封閉訓練是不現實的,要把訓練提升到“家庭幸福、晉職晉銜、履職保證”三個需要的高度,主動克服工學矛盾,結合日常生活開展訓練,把體能、素能的提升變成一種日常自覺。
在司法警察培訓班上的講話篇六
第一段:引言(100字)
司法警察在保障社會安全和維護正常秩序的同時,對營商環境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作為執法者,司法警察在維護營商環境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在執行職責的過程中,我深刻地體會到了司法警察對營商環境的重要作用,也積累了一定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有效執法對營商環境的積極影響(250字)
作為司法警察,我深知只有有效執法才能維護好營商環境。首先,我們要確保執法行動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只有如此,企業和市民才會對司法制度產生信任感,從而積極參與經濟活動。其次,我們要加強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通過打擊侵權行為,企業創新活力能夠得到保護,也會鼓勵更多的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最后,我們要提高執法效率,加強執法力量的培訓和裝備。當企業在進行商業活動時,如遇到問題,如果得到及時高效的執法支持,將會極大地提高營商環境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
第三段:司法警察在協調利益關系中的作用(250字)
維護好營商環境不僅僅是執法的問題,還需要司法警察在協調利益關系中發揮積極作用。經濟活動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爭議和糾紛,僅僅依靠司法程序無法完全解決。作為執法者,我們要積極調解爭端,協調各方利益。通過溝通和協商,我們可以幫助企業解決糾紛,促進合作。同時,我們要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的合作,共同推動政策的落實。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才能夠創造出更加公平和有利于營商的環境。
第四段:司法警察在培育法治文化中的努力(250字)
維護好營商環境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而司法警察在培育法治文化方面有著重要作用。我們要加強法律宣傳,提高企業和市民的法律意識。通過培育良好的法治文化,可以有效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提高整個社會的法治水平。同時,我們要加強自身的法律素養和職業道德建設,樹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只有做到“執法必嚴,公正廉潔”,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和企業的依靠。
第五段:總結(150字)
司法警察在維護營商環境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但這并非是一項簡單的任務。我們要通過有效的執法、協調利益關系以及培育法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努力,為企業提供更加穩定和有序的發展環境。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能夠打造一個更加公平、透明和有利于營商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