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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三方共同出資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擁有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管理股份。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4、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甲方一個季度必須出具一次共同投資人在銀行的存款證明、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甲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征得一致意見后,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二
合作人姓名:
1、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2、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3、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注:
合伙人簽字:
甲:
乙:
丙:
年月日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三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購買客運長安車,總投資為154395元(大寫:壹拾伍萬肆千叁百玖拾五元);甲出資51465元(大寫:伍萬壹千肆百陸拾伍元);乙出資51465元(大寫:伍萬壹千肆百陸拾伍元);丙出資51465元(大寫:伍萬壹千肆百陸拾伍元),各占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三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在日后中經營獲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即各三分之一)分配。
2、三方約定以甲方丈夫(江華強)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產權登記,并聘請江華強為駕駛員,但合伙車輛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于甲乙丙三方按份額共有。
3、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4、合伙車輛由三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5、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2)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6、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本協議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四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_____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甲、乙、丙等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出資,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_______銀行。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托辦理工商相關登記,注冊類型為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余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余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占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六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伙條件: 、需正當理由經過合伙團體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時退伙;
3、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_為合伙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托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伙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關系;
2、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伙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按照季度分配;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七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每名合伙人各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繳付。若在簽訂本合伙協議之日起三日內未履行出資義務,視為放棄合伙人身份,自動退伙。不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2、合伙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時,各個合伙人對所需資金具有相同數額的出資義務。各合伙人履行出資義務的時間為發生資金周轉困難之日起三日內。若不能及時履行出資義務,該合伙人安裝自動退伙處理,按該筆出資之前本合伙企業的資產情況進行清算。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須向其他合伙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責任,在清算合伙企業資產時在該合伙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因資金困難而出現的后續出資作為合伙企業的實繳納出資,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資和后續出資確定實際出資數額。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1條 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2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但合伙人對自己在經營行為中的欠賬直接負責,與其他合伙人無關,若不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清算賬目的時間周期內追回,由對外賒欠的合伙人向合伙企業補足欠賬差額部分。補足差額的'時間為本合伙企業對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間。如果不能按期補足差額部分,按自動退伙處理,資產清算以核對賬目前的資產為準,差額部分在清算時予以扣除。
本合伙企業每周的周日為對賬時間,由全體合伙人核對本周的經營情況,計算盈利或虧損情況。出現盈余的,予以分配;出現虧損并影響實際經營的,確定各合伙人的后續出資份額。
第3條 本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不能成為與本企業經營范圍相同的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如果成為了與本企業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的合伙人,該合伙人所得利益由本企業的其他合伙人予以追繳并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配,并向本企業的其他合伙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第4條 本合伙企業因對外經營業務出現招待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資義務的問題時,具體負責該事務的合伙人必須征得全體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辦理,報支時需要經全體合伙人簽字方可向財務人員報支。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各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5條 因本協議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性質所限,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的合伙人。該合伙人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他合伙人仍然具有執行合伙事務的權利。
第6條每個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該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有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7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須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方可決定;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
八、退伙問題。
第8條 在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內合伙人不得自行決定退伙。如無下款約定事由退伙的,可以按照退伙前的資產進行清算,但退伙人須向另外兩名合伙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在清算合伙企業資產是在該合伙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如該合伙人所得財產還不足支付違約金部分的,退伙依然有效,但該合伙人不能從該合伙企業分得合伙財產。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期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其他合伙人侵犯合伙企業的財產的。
第9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而退伙的,在承擔違約金后,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11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12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侵占合伙企業的財產的;
第13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的合伙人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清算合伙企業資產。但經人民法院查實上述情形存在的,該合伙人喪失請求分割合伙企業資產的權利,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1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第15條 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各個合伙人經協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6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17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其他規定
第18條 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9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三年,自各合伙人簽字按手印之日起計算。后續經營問題由全體合伙人根據本合伙企業的在三年內經營情況予以確定。
第20條本合伙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1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三人合伙開店合作協議篇八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xxx(項目名稱),總投資為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萬元,丙出資xx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xx%、xx%、xx%。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x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