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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一
為加強公司保密的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1、知曉范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
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復制,確需摘抄或復制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摘抄或復制;
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文件、資料的保管,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二
第一條為維護集團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團長期穩定發展,適應市場競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集團員工有義務保守集團秘密,嚴格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二章集團秘密的范圍。
第四條集團發展戰略的秘密事項。
第五條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的秘密事項。
第六條企業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第七條企業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第八條企業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第九條企業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十條企業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十一條其他秘密事項。
第十二條集團秘密分為三級:絕密、機密、秘密。
集團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集團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集團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集團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章各密級內容知曉范圍。
第十三條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機密級:副總經理(總助)及其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秘密級:部門經理級別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六條員工須增強保密意識,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
第十七條總經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八條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團秘密的事項,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和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團秘密。
第二十條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加保管鑰匙,非本機要部門人員獲準后方可進入。
第二十二條涉密人員工作變動須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領導審核。
第二十三條小車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嚴格保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三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產品研發、產品生產情況、新產品代理情況。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4.公司內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發文。
5.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6.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利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條 本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四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即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種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七條公司秘密的密級為“絕密”、“機密”、“秘密”三極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公司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極;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極;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極。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根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表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資料共享平臺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對于密極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行政部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產品報價,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處以若干金額罰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規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出賣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這知悉的。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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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實施日期: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有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參照東旭集團《保密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3、職責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產品認證、工藝參數等負有保密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視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協調會、集團召集的各項專題會等重要會議內容,公司重大決策中秘密事項等負有保密責任。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記錄、過程統計表、過程分析總結資料、生產試驗記錄等負有保密責任。
設備物資部對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參數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責任。
采購物流部對招投標文件、采購、銷售、合作等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競爭對手和供應商信息等負有保密責任。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薪酬體系,分配方案等的負有保密責任。
財務部對財務預算、成本計算、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制度等負有保密責任。
工程動力部對工程項目及動力設施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圖紙等負有保密責任。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六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5.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眉、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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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有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參照東旭集團《保密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3、職責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產品認證、工藝參數等負有保密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視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協調會、集團召集的各項專題會等重要會議內容,公司重大決策中秘密事項等負有保密責任。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記錄、過程統計表、過程分析總結資料、生產試驗記錄等負有保密責任。
設備物資部對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參數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責任。
采購物流部對招投標文件、采購、銷售、合作等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競爭對手和供應商信息等負有保密責任。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薪酬體系,分配方案等的負有保密責任。
財務部對財務預算、成本計算、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制度等負有保密責任。
工程動力部對工程項目及動力設施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圖紙等負有保密責任。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八
第一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具體情況,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技術開發人員、銷售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生產和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文件,如建礦過程中圖紙資料、文件批復、制作工藝、化驗品位、管理制度、客戶信息、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客戶及其網絡的有關資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 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 絕密是指與公司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股份構成、投資情況,股東名稱。
2、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董事會決議。
第七條 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2、公司與上級領導的來往情況。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磁帶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記。
5、產品的制造工藝、化驗標準、設備檢測報告、重要儀器的圖紙和相關資料。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公司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八條 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發展、生產、經營、財務、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
2、供應銷售企劃方案。
3、總經理辦公室、財務科、企管科、辦公室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
4、生產、技術、財務部門的安全保衛情況。
5、各類設備圖紙、說明書、基建圖紙、各類儀器資料、各類技術通知及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九條 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一條 總經理負責領導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二條 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辦公室及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格保管鑰匙,非本部人員得到獲準后方可進入,離開時要落鎖,清潔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或者在專人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備有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的部門都要依據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保密細則,并嚴格執行:公司內部只能使用公司電腦,不得帶私人電腦進入公司進行相關工作;公司拷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盤或移動硬盤,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貝工具;電腦系統需要重裝時,需要提出申請,由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關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條 各單位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十八條 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要嚴格保密。
第十九條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單位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文件內不得出現對公司不利或不該宣傳的內容。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保密文件應由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條 文件發送
1、文件打印完畢,由辦公室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條 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復印廢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二條 文件借閱
(2)公司證件(如:公章、稅務證、營業執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公用傳真機。
2、收發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四條 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各單位整理并根據情況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五條 檔案
1、檔案室為材料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3、檔案銷毀應經領導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4、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 外來人員活動范圍
1、保衛科應加強保密意識,無關人員不得在機要部門出入。
2.外來人員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礦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參觀時,不得接觸公司文件、貨物和供應銷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條 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總經理辦公室、副總辦公室、辦公室、檔案室、化驗室、磅室、以及財務科、人力資源科等。
2、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并停留。
3、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2、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保衛人員應認真鑒別到會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5、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條 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有關本公司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全部資料(如試驗報告、數據資料、圖紙、電腦密碼、硬盤、u盤等)交回公司。
2.員工離開公司時,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時,應當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辦公室,不得隨意移交其他人員。
6、公司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內或文件柜中。
第三十一條 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 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外理,并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后批準。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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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1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1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嚴格管理事項。
4.1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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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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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維護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利益和權利,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保密是指對公司秘密加以保護,使之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不外泄的行為。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制度、措施的具體檢查與落實工作。公司各單位、部門和員工均負有保密管理的責任。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公司保密范圍包括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規劃及經營決策;。
(四)公司內部各類財務資料、統計資料、帳冊、憑證等;。
(六)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等;。
(八)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和員工薪酬資料等;。
(九)其他尚未對外公開的各類信息和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公司保密內容的密級應依據秘密事項一旦泄露對公司利益損害的程度進行劃分,一般應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其中:。
(一)絕密級為: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資料和信息,如:集團公司莆事會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及其他決策方案,網站管理維護程序密碼、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調價信息等。
(二)機密級為:公司的財務、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計算機程序文件和密碼以及不宜公開的內部文件資料、信息等。
(三)秘密級為:公司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員工薪酬資料和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信息。
第七條公司保密文件資料(包括電子文件、聲像資料等),均應按規定標明密級,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保密期限。
第八條保密范圍內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主辦部門擬定,分管領導確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在秘密文件資料制作過程中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編制報表或設計技術圖紙的場所會客;。
(二)對于作廢的草稿應及時作碎紙處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員離開崗位時,應將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資料要明密分開,秘密文件資料專機處理,設置加密口令,嚴格按規定份數印制,廢頁應及時銷毀。
第十條在查閱、復制、收發、傳遞和保管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閱、復制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以卜領導或授權人批準:凡查閱、復制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相關部門經理或以上領導批準。
(二)綜合管理部文書收發人員在對秘密文件的收發、傳遞中,應作登記,避免誤發誤傳,未經批準不得擴大傳閱范圍;秘密文件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絕密文件不得通過計算機傳輸。
(三)密級文件資料形成后應及時整理,單獨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門保管的過期文件資料不得自行處理,應在每年3月份交綜合管理部統一處理。
第十一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須經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活動時,主辦部門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據工作需要,限定與會人員范圍;。
(二)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四)會議開始時,應宣布會議保密紀律;。
(五)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不得在與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傳遞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在無加密措施的計算機網絡上傳遞秘密信息,不私自攜帶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四條一旦發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公司員工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作出處理,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罰意見。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文件收發室、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控制機房等重要工作場所,屬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第十六條綜合管理部可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組織召開保密管理工作會議,了解保密制度執行情況,改進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長假日前進行保密安全檢查。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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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保密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作原則。
檔案工作人員應以維護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全為準則,不得私自摘抄、復印、傳播密級檔案內容。
第三條對檔案工作人員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檔案工作人員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閱利用檔案資料時,要按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做到簽字、登記、注銷等手續齊全,帳目清楚。查閱密級檔案,必須履行批準手續,在檔案室內查閱,復印只能在檔案館復印。未經批準,不準將密級檔案借出。
2.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守國家機密,不準隨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的內容,不準利用職權私自復印檔案材料。
3.凡規定不能查閱和不該摘抄的檔案材料,一律不準查閱、摘抄和復印。凡需復制保密檔案材料,須經______批準后,方可復制。
4.檔案室無人時,應將門、窗關牢,柜上鎖,確保安全無誤。
5.嚴守保密規定,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廢紙,不得隨意亂扔。
7.檔案信息上網,須遵守信息保密規則,確保檔案完整與安全,嚴防泄密。
8.防止通過電話、傳真、計算機網絡、筆記本電腦和移動存儲設備等泄密,嚴禁使用涉密計算機登陸國際互聯網,不私自保存、復制和銷毀秘密載體。
9.每年進行_____次保密檢查,并報上級______。
二、檔案銷毀工作要求。
1.經過鑒定需要銷毀的檔案材料,要按有關規定寫出鑒定報告、銷毀清冊,經______批準后,由_____人以上監督銷毀。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若所借檔案丟失,檔案工作人員須及時通知_____部門,并寫明情況(丟失時間、地點、具體檔案名稱等)以便及時處理。
第四條附則。
本制度經_____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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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維護集團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團長期穩定發展,適應市場競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集團員工有義務保守集團秘密,嚴格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四條集團發展戰略的秘密事項。
第五條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的秘密事項。
第六條企業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第七條企業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第八條企業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第九條企業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十條企業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十一條其他秘密事項。
第十二條集團秘密分為三級:絕密、機密、秘密。
集團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集團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集團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集團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十三條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機密級:副總經理(總助)及其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秘密級:部門經理級別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六條員工須增強保密意識,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
第十七條總經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八條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團秘密的事項,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和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團秘密。
第二十條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加保管鑰匙,非本機要部門人員獲準后方可進入。
第二十二條涉密人員工作變動須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領導審核。
第二十三條小車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嚴格保密。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總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七條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總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責任。
第十一條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十六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即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種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七條公司秘密的密級為“絕密”、“機密”、“秘密”三極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公司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極;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極;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極。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根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表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秘書和行政部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于密極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行政部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產品報價,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處以若干金額罰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規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出賣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這知悉的。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優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培訓范文(18篇)篇十八
一、本制度是處理涉及機密的文件及其機要事項而制定。
二、本規定中所稱機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項,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于此。
1、關于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于人事問題。
3、關于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于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三、機要文件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種:
1、秘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范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四、機要文件、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五、機要文件由其制發部門制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類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六、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七、機要文件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采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八、機要文件須經制發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復制。機要文件復制時,制發部門應將復制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并在發文簿上記載復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項,由制發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和傳送。
十、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毀,由所管負責人負責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