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月是一種專門用于提高產品質量的活動,它有助于發現并解決質量問題。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鑒的質量月總結范文,可能對你有所啟發。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一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監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回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試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
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試、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砂墊、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技術負責人核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況、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取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術負責人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技術負責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制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材料進出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技術負責人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
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經項目部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二
1、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質檢部的領導,實行質量制度“一票否決權”,在質量與進度發生矛盾時,以質量為先的原則。
2、實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成立崗位班組的qc小組,開展qc活動,使質量進一步提高。
3、對主要崗位安排專人持證上崗,并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4、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檢查工作,設立專人進行驗收,為保證原材料進場符合要求。
5、對于運到場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時清除出場,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過夜。
6、建立質量自檢、互檢、專業檢查相結合制度,工地質檢員、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代表檢查并確定質量等級。
7、堅持每一項工序簽字、驗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項目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證書。
2、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小組)和專(兼)職安全員。
3、職工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安全設施不齊全、人身安全無保障時,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
5、嚴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發生。
6、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崗位安全規程教育和安全考試,或安全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
7、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準打鬧,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8、飲酒后,不準進入施工工地,不準操作施工機械,不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
9、對施工現場附近的溝、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壓輸電線路等危險處,應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
10、嚴禁隨意拆除、移動或損壞安全防護措施、裝置、設施及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標記牌等。
11、安裝拆卸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互相配合,協調操作。
12、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技術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轉和傳動部位(齒輪、萬向軸、皮帶、鏈條、軸頭等)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罩。
13、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電氣操作。
14、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5、網架吊裝時,應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鋼絲繩的允許荷載力,并向吊機指揮人員說明吊運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圍的障礙物。
16.吊裝工作就位時,應注意安裝人員的手和腳,要做到穩、準。
17、高空安裝工作時,要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臨時固定措施,各類工具、材料、配件應采取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頂要注意壓力負荷,要墊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穩和力的支點,防止滑脫、彈出滑脫、彈擊傷人,多人操作時要注意齊心協調。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三
規范不合格質量責任處理,強化質量管理措施。
3.1不合格項指不符合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事項,根據不符合程度分為一般不合格項和嚴重不合格項。
3.1.1一般不合格項是指偶發、孤立、后果不嚴重、易于糾正的不合格;
3.1.2嚴重不合格項指區域性或系統性失效、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后果影響較嚴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業標準要求的產品。根據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經濟損失分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4.1質管部負責擬訂、修訂及歸口實施《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5.1不合格項責任處罰。
5.1.1產成品在市場流通中被抽檢不合格或被客戶投訴、退貨,追究責任機組罰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罰70%,下道工序罰30%)。同時:指標不合格處每次車間主任100元、班長50元、當班質管員50元/次的罰款。
5.2制程過程不合格品責任處罰。
5.2.2對于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單提(未構成件),因為生產責任人沒有認真進行自檢,被質管員巡檢發現,屬嚴重不合格品(影響產品使用、外觀異常不良或偏離國標下限可能被投訴),每提追究責任機組或崗位責任人2元/提罰款。生產部門各機臺自檢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隔離未混入產品中,由生產部自己處理,質管部不做處罰。罰款由當班質檢員當天進行匯總上報,直接扣減責任人當日收入。
注:以上兩項,生產部門自行查找分清責任人,不能分清責任主體的由機組平攤。
5.2.3對于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該不合格品不計入產量,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于可降級或單獨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臺罰款5元/件;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于不能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臺罰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經生產返工并報質管驗收合格的產品,可以計入產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損包裝袋按大袋2元/個、中袋1元/個累計物料損失對責任人進行扣減,返工期間不另行支付工資。以上各項扣減款項平均分攤到責任機組全體人員。
5.2.6在常規產品、定牌產品、新品試制、設備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產正式開始前,發現沒有對首件產品進行檢驗確認,造成批量或嚴重不合格,處罰責任機臺所有人員每件10元的罰款;若不合格品連續生產超過1小時或造成10件以上產品不合格的,同步對車間主任、班長、質管員每人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2.7倉庫管理員對生產部提交報廢回籠的邊角余料進行當場共同確認,如發現其中夾雜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紙異物,追究生產部責任機臺每人罰款2元/個(倉庫提報處罰單)。
5.3影響質量成本的責任處罰。
5.3.1物料、原盤紙、產成品因搬運、貯存不當,導致物料、產成品損壞或在后續生產過程中廢料率提高,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及具體責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罰款(經評審確認屬于客觀原因除外)。
5.3.2質管員在抽查中一次性發現產品超重數量大于5件的,處罰責任機組每人50元/次的罰款。
5.3.3庫存物料未執行先進先出導致物料呆滯或過期,造成質量損失,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100到500元/次的罰款。
5.3.4原盤紙紙儲存期間包裝封閉不良,每發現一個追究責任部門主管及具體責任人各10元/個罰款。(生產急需而來不及包裝的原紙不適用此條款)。
5.4影響質量控制的責任處罰。
5.4.1在產品生產、儲運過程中,有故意破壞、損毀、涂改、添改、更換產品標簽者(質管部指定人員校正動作除外)或其它物資品質的追究具體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5.4.2原盤紙在生產車間因標簽管理混亂,導致質量問題無法追溯,追究責任人罰款20元/卷(屬倉儲責任的處搬運工20元/卷的罰款)。
5.4.3對諷刺、辱罵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等人員,其行為惡劣并影響到正常工作者,追究當事人罰款100元/次。對毆打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的,罰款500元并給予開除。
6、1質管部每月對班組制程/成品合格率進行評分,最高得分的班組每人獎勵50元/月。
6、2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個人表現突出,對質量事故的發生起到較好的預防或糾正作用,由部門主管提名,質管部確任,給與50元/月的個人獎勵。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四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堅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熟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1、工程實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由公司按分類組織進行,具體由分管領導組織,項目部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和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應做好記錄,由分管領導和項目部組織會審單位,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并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文件(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代表和技術負責人均應簽名蓋章認可,列入工程檔案。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填寫設計變更聯系單,經設計單位和監理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實施。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公司審批后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修改圖紙均需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證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槽(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沙墊、砼、砂漿配合比(作為計量資料)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副總核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曠、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用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總經理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副總經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指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4、管道無損探測由有資質專業單位負責,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單位由工地資料員保管,竣工整理成冊,納入工程檔案。
1、材料進場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副總經理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1、管溝開挖、回填必須按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嚴格按圖紙和規程要求執行。
2、尺寸、數量、填沙和高、寬度、必須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規定,不得偷工減料。回填后的復耕和護坡堡坎要有利農田和管道保護。
3、管溝開挖、回填和護坡堡坎要作好隱蔽記錄,并在監理(建設)單位見證人的監督下現場負責人和施工方同時簽字負責,收集資料準確無誤。
4、管道試壓前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搞好吹掃,強度試呀壓時,先行報告公司技術監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種壓力管理部門、監理(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現場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達到壓力等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試壓不合格或有漏氣,及時減壓修復再復試,合格后由各方面參檢負責人簽字匯合技術資料匯總成冊。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可分層段)經項目部(分公司)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分公司)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五
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完善生產車間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本車間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
3.1各班組負責人/質管部人員負責質量獎罰的取證工作,各工序人員應做好配合工作;
3.2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罰的處置工作;
3.3廠務副總經理負責質量獎罰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置意見的審批。
3.4生產部技術部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將當月的質量獎金進行考核分配。
4.1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于或等于1000.00元的。
4.2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000.00元而少于5000.00元的。
4.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4.4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5.1車間內部質量獎定額及標準。
5.1.1質量獎包括在車間產量工資中,車間所有員工的工資中質量獎定額標準為80.00元/月。
5.1.2車間各工序生產員工違反生產人員個人衛生、生產設備衛生、生產環境衛生、物料傳遞衛生、生產工具衛生管理、生產員工個人遵守制度所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質量獎考核處罰金額標準按照《食品車間管理及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1.3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加工時間不超過1小時)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元/次扣罰。
5.1.4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50.00元/次扣罰。
5.1.5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
5.1.6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加工時間超過1小時)的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150.00元/次的扣罰。
5.1.7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5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200.00元/次的扣罰。
5.1.8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300.00元/次的扣罰。
5.1.9崗位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需下崗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1.10當月質量獎考核處罰超過相應人員的質量獎定額標準(質量事故除外),將扣罰當月的全部質量獎金并下崗培訓學習;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2質量獎勵定額及標準。
5.2.1崗位技能熟練且工作態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獎勵。
5.2.3發現設備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獎勵。
5.2.4發現水、電、氣、冷、原料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成本浪費的10—100元/次獎勵。
5.2.5嚴格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發現品質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批量損失的獎10--100元/次獎勵。
5.2.6工作執行力強且結果好的10--50元/次獎勵。
5.2.7工作效率高且質量優先的10--50元/次獎勵。
5.2.8發現壞人壞事及不良行為及時制止和上報的20元以上/次獎勵。
5.2.9工作熱情在干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幫助新員工適應環境的10—50元/次獎勵。
5.2.10發現優秀人員及時向公司推薦并協助引進的50—200元/次獎勵。
5.2.15.2.11對全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200.00元。
5.2.12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基層管理人員”證書并給予獎勵300.00元。
5.2.13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團隊”證書并給予獎勵500.00元。
6.1公司領導及后勤職能部門現場檢查各工序自檢、互檢情況未嚴格執行的或詢問各工序作業指導書相關工藝參數、設備要求等相關生產技能問題,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10.00元/次。
6.2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相關培訓及考核結果達不到要求的,處罰10.00元/次。
6.3第二方審核人員(公司外來客戶)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問題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4第三方審核人員(認證審核相關人員)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生產技能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5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到公司檢查時,各工序在崗人員沒按要求做好的.,處罰20.00元/次。
6.6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并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7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發現的,并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8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并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量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于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9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免除生產操作員及質檢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0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1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檢驗或保存不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2如果后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對前面責任工序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扣罰,形成批量的對班長、操作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3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責任者和班長。
6.14故意將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報廢、處置不合格品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位責任者和班長。
7.1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罰處理流程。
7.2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7.3公司年終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強食品有限公司獎罰單》上填寫推薦理由和擬定獎勵意見,報送廠務副總經理批準。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六
為了強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考評獎勵激勵機制,提高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質量創優意識和安全管理責任風險意識,促進南坪鐵路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鐵路建設管理辦法》、《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合同規定,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2.1考核范圍:所有參與南坪鐵路建設的施工單位。
2.2考核內容: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六項。
2.3考核時間:日常考核不定期進行,平時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結束后10日內(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項目考核在工程初驗前進行。考核費計列當期驗工計價。
2.4考核等級: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級。
甲級:平時考核甲級不低于80%,且丙級不高于10%。
丙級:平時考核丙級20%及以上。
乙級:其它情況為乙級。
第三章工程質量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3.1工程質量等級劃分。
甲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不良行為的;
乙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3.2工程質量具體考核內容。
1.質量管理機構健全,資質合格,進場相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施作人員、施工機械設備、儀器配備符合要求,崗位責任制明確,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項規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并運轉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質量處于可控狀態。
3.創優組織機構、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規范可行。
4.保證措施落實情況。質量保證措施有效,質量檢測、檢驗、試驗方法和結果可靠。施工過程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工藝流程。各類工程特別是重點工程、隱蔽工程、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原材料檢驗及構件、設備安裝的控制措施情況等。
5.工程質量要求。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符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定要求。
6.創建“優質樣板工程”實施情況及獲得獎勵情況。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分區明確,工地標志牌齊全,材料堆放整齊,標識清楚,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機械設備、照明、通風狀態良好,施工組織有序。
8.工地實驗室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明確授權,試驗設備經計量部門定期標定,試用人員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取樣及試驗工作科學、嚴謹。
9.內業資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辦法、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齊全。
(二)技術交底、施工日志、放樣復測資料齊全。
(三)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證或抽樣試驗資料齊全真實,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檢查簽證、工序交接記錄、分項檢驗評定等資料齊全。
(五)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程序。
(六)資料歸檔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及時編制竣工文件。
(七)棄土、棄碴的工程措施落實情況記錄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八)對質量監督部門及其他單位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整改,杜絕質量事故發生。
(九)認真開展質量安全方面的各項專項整治或治理活動,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過程必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質量管理資料完整、規范,檢查、檢驗記錄真實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質量和系統功能完全滿足設計要求和標準,滿足開通速度要求。
11.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率100%.
12.按時完成竣工資料的編制和歸檔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4.1施工安全等級劃分。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4.2施工安全具體考核內容。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路局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法規、制度。
3.建立起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工程建設和危及人員、財產安全的突發性事件的預警應急處理機制,并建立相應的組織保證體系,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應對計劃和處理預案。
4.專職勞動安全監督人員,經過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
5.開展全員職業勞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安全生產崗位培訓。新工人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嚴格崗位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各單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投入足額專項資金,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完善和個人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塵、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員工繳納保險費。
7.全面推行架子隊勞動組織形式,不準對個轉包或違法分包。
8.臨近既有線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管理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鐵路局《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20xx]75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執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健全內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監控機制,開展經常教育活動,確保交通安全。
10.嚴格按照《鐵路施工現場治安管理規定》,采取嚴管嚴防的有效措施,強化鐵路建設施工區域及駐地的治安管理,確保施工現場及駐地安全。
11.對通信光纜、電力電纜、通信線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設施,制訂專門的管理辦法和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看守防護。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來抓,切實強化管理,防止丟失被盜案件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13.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4.建立健全嚴格的借閱、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嚴防圖紙、資料丟失或被竊。
15.對在施工中的勞務人員進行嚴格用工審查和法制教育,增強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16.定期開展施工安全檢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動態。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分析、查找原因、落實整改、預防措施。
17.與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全面履行約定的乙方責任。
18.事故發生后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全力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第五章建設工期管理。
5.1建設工期等級劃分。
乙級:個別節點工期延后但采取適當工程措施后不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丙級:因節點工期延后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5.2建設工期具體考核內容。
1.嚴格履行投標承諾和合同條款,配齊配強施工管理人員,配足施工機械設備。
2.根據施工合同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導性施工組織,編制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進度計劃。
3.按規定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及時開工。
4.實施施工進度控制,由專人負責計劃的實施,按期完成。
5.工程進度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必須真實、準確。
6.施工進度必須服從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進度出現偏差時應及時調整。
8.施工過程中及時優化施工組織設計。
第六章投資控制管理。
6.1投資控制等級劃分。
乙級:認真核對施工圖,優化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的;
丙級(凡發生以下任何一條):未嚴格按施工圖和已審的施工組織進行施工,未完成變更設計手續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單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資,虛報實物工程量和投資完成。
6.2投資控制具體考核內容。
1.建立完整的投資控制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投資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資控制管理、合同管理、變更設計管理、驗工計介管理、財務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和落實投資控制責任。
2.施工現場與設計文件不符時,認真履行設計變更程序。
3.嚴格驗工計價管理,做到完成實物工作量與驗工數量一致。
4.投資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設資金,自覺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檢查。
第七章環境保護管理。
7.1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7.1.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7.1.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7.1.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甲級:1-6項全面達到標準;
乙級:4、5項達到標準的同時,其它三項達到標準;
丙級: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況。
7.2考核主要內容。
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培訓;
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第八章技術創新管理。
8.1技術創新等級劃分。
甲級: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乙級:應用投標承諾的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丙級: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8.2技術創新考核主要內容。
1.建立健全技術創新組織,制定技術創新規劃、目標。
2.針對施工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合理立項,開展技術攻關,及時收集、整理各項技術參數,指導施工。
第九章考核獎勵基金的籌措和使用。
9.1獎勵基金來源:公司根據鐵道部鐵建設[20xx]247號文《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沈鐵建發[20xx]22號《轉發鐵道部關于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施工考核費用從各合同額中按5‰提取,作為施工考核的獎勵基金,考核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和合同總價中;按照以上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的罰款也將作為補充的獎勵基金。
9.2獎勵基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本辦法的獎勵;平時考核費用和項目考核費用各占50%。施工單位應把所得獎勵大部分(不低于50%)發放到有關個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人員的貢獻或成績大小,合理進行獎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時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并將分配情況報公司核準和存檔。
9.3考核費用分配比例: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3:2:1.5:1.5:1:1)。
9.4考核費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時考核、項目考核內容為甲級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5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10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上述考核項目時,公司可以按違反合同約定以通報形式進行罰款。
9.5費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總價和工程總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費用在總承包費用風險費中扣減。扣減的費用納入考核建設項目的招標降造費。
第十章附則。
10.1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補充修改完善。
10.2本辦法由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七
為提高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水平,確保測繪產品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定》及《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1.本公司的質量方針和目標。
1.1質量方針:嚴格管理,強化責任,技術領先,信譽至上,靠一流的工作質量確保一流的產品質量。
2.在生產作業中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行業、本部門的規章、規范和技術標準。
3.測量任務統一由隊長承接,指定項目負責人,并通過項目測繪系統軟件進行分配。
3.1項目分配后,要根據任務的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完成時間,科學安排技術人員、調配符合工作需要的測量儀器和投入必要的經費開支。
4.測繪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4.1測繪任務實施前,應對使用的儀器、設備、工具進行檢驗和校正;在生產中應用的計算機軟件及需用的各種物資,以能保證滿足產品質量和任務完成為前提條件,儀器精度指標鑒定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4.2測繪項目實施過程中,生產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遇到技術問題,原則上由項目負責人自行處理,但重大技術問題,或較多的變動技術設計,要報經隊長和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5.測繪生產作業中的工序產品,必須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其成果經作業員自檢、互檢,如實填寫質量記錄,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轉入下一工序。
5.1下一工序有權退回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上工序產品,上工序應及時進行修正、處理。退回及修正的過程,都必須如實填寫質量記錄。因質量問題造成下工序損失,或因錯誤判斷造成上工序損失的,作業人員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6.測量任務結束前,項目負責人要提交全部測繪成果資料,以供質檢人員進行質量檢查驗收和評定產品質量的等級。
7.確定專職質量檢驗人員。質檢人員在規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測繪產品質量的檢查管理工作。對作業過程進行現場監督和檢查,處理質量問題,組織實施內部質量審核工作。質量檢查員對其所檢查的產品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8.1對質量管理和提高產品質量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8.2對違章作業、粗制濫造甚至偽造成果的有關責任人和不負責任、漏檢、錯檢甚至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查人員,依照《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辭退的處理。
8.3公司因質量事故造成損失對測繪委托人進行民事賠償后,依法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追償。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八
為切實搞好我區的質量標準化工作,近一步強化機電區的質量標準,爭創樣板工程,在動態中達到部級,經區務會研究,質量標準化工作安排如下:
組長:正區長。
副組長:各主管副區長。
機電硐室質量標準化一級品率100%,質量標準化達到95分以上,爭創樣板工程。
1、范圍:各主要機房硐室。
2、負責人:主管質量副區長、班長。
3、標準:
(1)機電設備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
(2)無雜物,無積水,無淤煤等;
(3)資料、管理制度齊全,并現場張掛;
(4)衛生堅持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5)各種牌版保持清潔整齊;
(6)材料保證分類碼放,編碼管理;
(7)各種保護齊全;
(8)電氣設備齊全可靠;
(9)電纜吊掛符合規定。
1、井下移動電氣設備應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應上板,有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應有入井合格證,各種設備、設施表面清潔。
2、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應衛生清潔,窗明幾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銹蝕,無跑、冒、滴、漏現象;防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各種場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裝飾。
3、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九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堅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熟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1、工程實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由公司按分類組織進行,具體由分管領導組織,項目部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和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應做好記錄,由分管領導和項目部組織會審單位,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并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文件(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代表和技術負責人均應簽名蓋章認可,列入工程檔案。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填寫設計變更聯系單,經設計單位和監理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實施。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公司審批后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修改圖紙均需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證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槽(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沙墊、砼、砂漿配合比(作為計量資料)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副總核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曠、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用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總經理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副總經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指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4、管道無損探測由有資質專業單位負責,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單位由工地資料員保管,竣工整理成冊,納入工程檔案。
1、材料進場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副總經理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1、管溝開挖、回填必須按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嚴格按圖紙和規程要求執行。
2、尺寸、數量、填沙和高、寬度、必須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規定,不得偷工減料。回填后的復耕和護坡堡坎要有利農田和管道保護。
3、管溝開挖、回填和護坡堡坎要作好隱蔽記錄,并在監理(建設)單位見證人的監督下現場負責人和施工方同時簽字負責,收集資料準確無誤。
4、管道試壓前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搞好吹掃,強度試呀壓時,先行報告公司技術監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種壓力管理部門、監理(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現場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達到壓力等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試壓不合格或有漏氣,及時減壓修復再復試,合格后由各方面參檢負責人簽字匯合技術資料匯總成冊。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可分層段)經項目部(分公司)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分公司)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以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分別對審查結論、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以及工程建設標準、規范,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
第六條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倡導創立優質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戶滿意工程。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承擔工程有關業務,并依法簽訂合同,明確質量標準和質量職責。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或者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并明確有關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
依法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或者壓縮勘察、設計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對重大和復雜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現場服務合同。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
第十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以下稱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建設單位能夠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可是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與所審查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或者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由原設計單位修改或者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由建設單位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修改,并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向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供給有關材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簽發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
建設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下的,能夠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將竣工驗收方案和驗收日期書面報告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列入城建檔案接收范圍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建設單位在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后,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于驗收之日到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責令有關職責單位整改或者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關的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應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確需單獨驗收的,應當在收到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竣工驗收意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及時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工程驗收意見,驗收單位簽章,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意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的監督意見等。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適當部位鑲嵌標識牌,標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以及工程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備案號等資料。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有關材料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將建設項目檔案移交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存在難以彌補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應當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獲得其接收認可,并賠償損失。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后,發現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影響工程使用或者導致安全隱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改建,并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說明書和工程質量保證書,并供給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供其查閱、復制。
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依據項目批準文件、城市規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等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條勘察、設計文件應當貼合下列要求:。
(一)貼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貼合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質量管理規定以及合同約定;
(三)供給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資料真實、準確;
(四)設計文件的編制深度貼合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配套齊全。
勘察、設計文件不貼合前款規定,需由勘察、設計單位修改勘察、設計文件的,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設計費用;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不得選用國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不得指定生產或者供應單位。
第二十二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說明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勘察、設計文件,并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與勘察、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各階段的驗收。
第二十三條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下列資料進行審查:。
(一)是否貼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三)勘察、設計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規定作來源理:。
(一)審查合格的,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并于審查合格書發放后5日內將審查情景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備案。
(二)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并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情景,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要求原勘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并將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貼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機構予以審查合格,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施工質量職責。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技術標準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建筑制品進行檢驗。
施工單位能夠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承擔檢驗工作。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的見證取樣檢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第二十九條經檢驗不貼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不得使用,并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和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到場檢查、驗收,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或者其他有關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負責返修,返修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職責方承擔。當事人有異議的,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程序、時限向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竣工,應當貼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竣工條件,到達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三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標準、經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職責。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建立項目監理機構,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隱蔽工程,應當實行旁站監理。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人員對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有異議的,有權進行抽查。對施工單位違反規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施工單位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行為的,工程監理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六條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監理單位應當拒絕執行。建設單位直接向施工單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出具真實、完整的監理報告。
建設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當如實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第三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稱檢測機構)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依法從事工程質量檢測活動。
禁止檢測機構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禁止檢測機構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檢測機構不得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第三十九條檢測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鑒定。
委托檢測機構檢測的試樣,應當在委托人和有關當事人的見證下,按照規定取樣。
第四十條檢測機構在檢測或者鑒定過程中,發現涉及結構安全檢測或者鑒定結果不合格的情景,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十一條檢測機構完成檢測或者鑒定工作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出具檢測或者鑒定報告。
檢測機構不得偽造檢測或者鑒定數據,不得出具虛假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
第四十二條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檢測或者鑒定合同、原始記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等應當分別按照年度統一編號,不得涂改、抽撤。
檢測機構應當單獨建立檢測或者鑒定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并定期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十三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依法向建設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保修職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能夠經過采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險或者按照規定與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單位簽訂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擔保修職責。
建設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施工單位負責保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檢測機構有過錯的,依法承擔連帶職責。
因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當造成建設工程損壞的,不屬于質量保修范圍。
第四十五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單位(以下統稱保修單位)。保修單位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到達現場查看,提出維修方案,經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進行維修;對有安全隱患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保修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對維修方案有異議的,保修單位應當征得工程原設計單位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保修單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不能完成維修或者同一質量缺陷經維修3次仍影響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能夠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職責單位承擔。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因維修給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損失的,職責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第四十六條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職責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在使用中出現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委托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
(一)因火災、爆炸和自然災害等影響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變功能用作公共活動場所的;
(三)因裝修拆改主體結構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造成房屋安全受損的;
(五)建設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個部分超過設計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違反前款規定,拒不進行安全性鑒定,可能影響他人或者公眾安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委托檢測機構鑒定,鑒定費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在鑒定結論作出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第四十八條建設工程被鑒定為不能滿足安全使用標準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區別情景,作出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處理決定。
第四十九條對建設工程質量有異議,或者對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有異議的,當事人能夠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者鑒定;對其檢測或者鑒定報告仍有異議的,能夠向當地設區的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者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理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業務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和查詢系統,記載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向社會供給查詢服務。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質量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并在30日內依法處理。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圖審查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的審查資料進行審查的;
(二)未按規定報告審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的。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未拒絕執行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相應資質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二)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四)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鑒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報告檢測或者鑒定不合格事項的;
(七)偽造檢測或者鑒定數據,出具虛假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的;
(八)檔案資料管理混亂,造成檢測數據無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條依照本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的;
(三)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
(四)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投訴和舉報,未及時受理并依法處理的;
(五)索取、收受賄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一
1、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和業務培訓。
2、要有科學管理和嚴格的規章制度。
3、制定詳細的統一操作規程。
4、專人負責本室全面質控工作。
5、做好標本測定前采樣處理和測定后結果處理的質量。
6、正確使用和維護本室的儀器設備和定期檢定校正儀器。
7、做好室內監控,了解監控清潔的誤差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8、積極參加室內質評,對室內質評的成績認真分析,失控項目及時檢查原因,采取相應措施。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二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產品質量,規范生產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1.質量管理部負責公司質量監督檢查的全面工作。
2.生產部設置質量專員負責日常的質量檢查,監督生產。
3.各生產單位的安全員兼管質量工作,配合上級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內容范圍。
1.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2.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3.產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定。
1.各項質量標準。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市場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范”,并參考國家標準、行業水準、國外水準、客戶需求、本身制造能力等,就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分別填制《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定表》(一式兩份),呈總經理批準后由質量管理部留存一份,另一份交有關單位執行。
2.質量檢驗規范。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市場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分別就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將檢查項目、料號(規格)、質量標準、檢驗頻率(取樣規定)、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允收規定等填注于《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定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分發有關部門執行。
第六條倉儲部依據規定辦理收料手續,并向質量管理部發送原材料檢驗申請,質量管理部進料檢驗員應依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規定要求進行檢驗。
第七條原材料檢驗結束,若有一項以上異常時,檢驗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檢驗異常的原材料經決議采用后,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項目開立《異常處理單》送交生產部相關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場妥善使用,并由生產現場主管填報原材料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
第九條倉儲部在接到生產單位的用料通知單后,必須在原材料出庫前進行復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三
第一條目的。為確保產品質量,規范生產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企業及下屬分公司生產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1.質量管理部負責公司質量監督檢查的全面工作。
2.生產部設置質量專員負責日常的質量檢查,監督生產。
3.各生產單位的安全員兼管質量工作,配合上級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內容范圍。
1.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2.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3.產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定。
1.各項質量標準。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市場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范”,并參考國家標準、行業水準、國外水準、客戶需求、本身制造能力等,就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分別填制《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定表》(一式兩份),呈總經理批準后由質量管理部留存一份,另一份交有關單位執行。
2.質量檢驗規范。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市場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分別就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將檢查項目、料號(規格)、質量標準、檢驗頻率(取樣規定)、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允收規定等填注于《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定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分發有關部門執行。
第六條倉儲部依據規定辦理收料手續,并向質量管理部發送原材料檢驗申請,質量管理部進料檢驗員應依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規定要求進行檢驗。
第七條原材料檢驗結束,若有一項以上異常時,檢驗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檢驗異常的原材料經決議采用后,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項目開立《異常處理單》送交生產部相關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場妥善使用,并由生產現場主管填報原材料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
第九條倉儲部在接到生產單位的用料通知單后,必須在原材料出庫前進行復查。
第十條質檢人員對各制程在制品均應依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制品質量。
第十一條在制品質量檢驗依制程區分,由質量管理部制程檢驗員負責檢驗。
第十二條各生產單位在制造過程中發現異常時,車間班組長應即追查原因,并加以處理,并開立《作業異常處理表》記錄異常原因、處理過程及改善對策等;根據生產部主管的指示,將《作業異常處理表》送質量管理部;質量管理部判定責任后送總經理審核。
第十三條制程檢驗員于抽驗中發現異常時,應即刻向主管領導反應,提出處理建議,并開立《作業異常處理表》,呈總經理審批后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各生產單位自檢發現質量異常時,填制《作業異常處理表》進行處理和報告。
第十五條各工序間半成品的移轉,如發現異常時根據《作業異常處理表》處理。
第十六條制程自主檢驗。
1.制程中所有作業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制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異常時應立即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組長,并開立《作業異常處理表》,填列異常說明、原因分析及處理對策、送質量管理部判定異常原因及責任后,依實際需要交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確定責任歸屬及獎懲。如果存在跨部門責任或責任不明確的情況時送總經理批示。
2.現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下屬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本部門各制程質量,一旦發現質量異常應立即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發生的次數。
第十七條生產單位在制程中發現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序追蹤原因外,還應當立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一制程(經質量管理部審核才可報廢)。
第十八條質量檢驗員應依產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實施質量檢驗,確保成品質量。
第十九條在制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作業異常處理表》,并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應質量異常情況,使能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第二十條每批產品出貨前,成品檢驗員應依出貨檢驗標示的規定進行檢驗,并將質量與包裝檢驗結果填報《出貨檢驗記錄表》呈主管領導審核批示。
第二十一條設備校正、維護計劃。
1.設備使用部門應依設備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定期校正維護計劃,作為設備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依據。
2.設備使用部門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制訂的校正、維護計劃檢查回顧一年的維護工作,編制下一年的設備校正、維護計劃。
第二十二條校正計劃的實施。
1.設備校正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維護計劃開展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
2.設備外協校正:有關精密儀器每年應定期由使用單位通過質量管理部或研發部申請委托外協校正,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第二十三條設備使用與保養。
1.設備使用人員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范規定的操作步驟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
2.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負責操作與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
3.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設備操作正確性和設備的日常保養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作業檢核扣罰欄目。
4.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由使用部門自行校正與保養,由質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檢。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由質量管理部負責,交總經理審批決議。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生效。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四
店堂門面、牌匾清潔醒目,柜臺貨架布局合理,證照、齊全,櫥窗美觀藝術,整體效果好、起到指導消費、吸引顧客、美化市容作用。
店堂內布局合理明亮整潔,無雜物廢物,客流暢通,保持貨柜、貨架營業用具設備以及倉庫清潔衛生。
文明經營:
接待顧客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細致、一視同仁、禮貌待人。
營業員上崗應使用文明用語,即“請、歡迎、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不準同顧客吵架、頂嘴,不準談笑、嘲弄顧客,不準吃零食和看報紙、刊物,做到文明經營。
微笑站立服務,耐心聽取顧客意見,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顧客投訴應及時反饋給質量管理員或單位負責人。對顧客意見或投訴應做到件件有落實交待、樁樁有答復,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銷售保健食品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及注意事項,店內的廣告宣傳,要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內容為準,要實事求是的宣傳,不得夸大宣傳保健功能,嚴禁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療效,嚴禁誤導消費者。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5篇)篇十五
確保生產過程質量穩定,并求質量改善,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損耗,對生產和服務程序進行有效控制,滿足客戶的要求和期望。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產品從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間過程的控制、產品損耗的防護等。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
2、生產部負責按生產任務單組織生產并實施生產過程的控制。
3、生產部負責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檢修(肉機、凍庫等)。
4、品管負責對產品質量,包裝及標示等檢驗、驗收、放行、交貨等的監控。
5、銷售部負責產品交貨和服務過程的控制。
四、程序
1、 獲得規定產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 技術部負責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主管批準后發放到生產部和品管處。
1.2 生產部根據批準的生產計劃,進行生產。
2、生產過程控制
2.1 生產部根據相關的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進行生產加工,確保產品質量。
2.2 關鍵技術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2.3 對生產運作實施監視。生產中要認真做好自檢、互檢、專檢(品管),并做好相應記錄。
2.4 品管對生產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2.5 使用合適的生產服務設備,確保產品衛生安全。
產品質量檢驗
一、檢驗管理制度
(一)、產品進入公司的檢驗(查檢疫票確保產品合格)
1、凡進入公司的產品,在入公司前必須由品管進行抽樣檢驗,填寫檢驗記錄,合格后方可辦理進入。
2、品管在抽樣時,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產品的品名、數量等,并做好原始記錄工作。
3、品管在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操作規程進行檢驗,不得隨意改變。
(二)、過程檢驗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現場進行巡檢,按規定填寫記錄。
1、每批產品須按客戶要求為標準進行檢驗,必須經檢驗合格才可出貨。
2、填寫《檢驗報告單》,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檢驗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檢驗產品是否變質、變色,不得隨意改變。保留所有記錄,歸檔存查。
(三)出貨檢驗
1、成品出貨檢驗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對成品進行適當的檢驗,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適用范圍,適用于各類成品出公司前的檢驗活動。
2.1技術部負責確定成品的技術要求。
2.2品管負責編制產品技術標準,及成品出公司檢驗安排和組織落實。
2.3生產部或品管員負責配合成品出公司檢驗活動的實施。
3.管理辦法
3.1成品出貨檢驗活動的策劃
3.2技術部須根據客戶要求,確定成品的各項技術要求。
3.3品管部根據技術部確定的成品技術要求進行檢驗。
3.4品管部在編制《產品技術標準》時,須規定成品出公司檢驗的有關內容:
a.檢驗方式:入產前檢驗/出公司前檢驗;
b.檢驗項目:產品質量、分割要求等
c.檢驗要求:根據客戶對產品要求進行檢驗。
d.檢驗時機、頻次:隨時防止出現質量事故。
e.檢驗數量:根據當日產量。
f.檢驗方法:
4、成品出公司檢驗的實施
4.1在生產過程中,品管須及時配制檢驗指導書、檢驗人員、檢驗設備等并組織檢驗活動的開展。
4.2檢驗人員須按照《產品技術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檢驗。
5、出公司檢驗報告及反饋
5.1品管在檢驗過程中須將及時檢驗情況和檢驗結果記錄。
5.2品管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異常或不合格情況時,須及時向品管負責人報告該不合格情況。
5.3品管部負責人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不合格情況進行處理。
6、相關記錄
6.1《原始檢驗記錄》
6.2《出貨檢驗報告單》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整豬、半成品、成品及交貨的產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職責
3.1 品控部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 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置。
3.3 生產部負責對本生產發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
3.4 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類及處理
a、嚴重不合格:經檢驗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合格;按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整體產品質量的不合格。按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4.2進貨不合格的識別和處理
a、對品管部確認的不合格品,品管員做出“不合格品”標識,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區,品管員通知生產部,生產部負責處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戶同意讓步接收時,由主管批準后,在原不合格標簽上加注“讓步接收”。對重要產品,不允許讓步接收。
c、生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經品管確認后,按上述條款執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產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須報廢產品由主管決定執行,并填寫相應的處置記錄。
b、品管檢驗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品”標簽放置于不合格品區,由品管負責人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各相關部門處置決定。
4.4交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
對于已交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的重大質量問題對待,應盡可能將產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組織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根據公司規定。銷售部應及時與顧客協商,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當生產部生產的產品對客戶產生的危害發生時,引用本《產品召回管理程序》,盡早 回收,以減輕或杜絕對社會、客戶、公眾的不滿,維護公司形象,減少公司損失,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于適用范圍:
本公司產品的回收控制。
3、職責:
3.1 總經理為本程序的最高決策者,指定品管負責本工作,并指定對外發言人,負責提供資源支持。
3.2 質量安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品管)
c、與客戶一起進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討論,保持記錄,包括已確定的決議和還在
討論中的決議;
d、有權召集任一人員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優先協助,包括質疑產品和生產過 程情況。
3.3 銷售部門負責提供銷售信息,確定不合格產品的回收方案處于銷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負責發現問題,對產品進行檢驗和分析,提供解決問題的建議。
3.5 生產部負責人、銷售負責人與客戶保持聯系,做好溝通,同時與衛生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技術部門協作。及時與法律部門溝通,以確保決議與行為的合法性。
4、產品回收步驟:
4.1 發現問題
a、各部門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并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b、顧客發現的問題,由銷售負責人了解并記錄問題發現的具體情況,及時向生產負責人報告,保持與顧客的持續聯系。
4.2 投訴評估:
投訴匯總報告由發現問題的品管部門如實整理書面材料,品管如果發現產品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則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銷售部及生產部調查研究以確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時要相關衛生部門來協助;
b、立即通報品管負責人、總經理;
c、品管負責追溯產品的所有標簽。立即停止銷售;
d、品管部、銷售部聯合收集并反復研究有關質疑產品,生產前后的產品與質量記錄。
4.3 回收的開始:
一旦確認問題產品具有危害性和質量問題而且已進入銷售,立即啟動回收程序,銷售部立即通報生產負責人,對已出貨產品進行調查。同時,指示各部門人員在回收工作中的職責和權限。生產部應立即停止出貨,對未出貨產品進行貯存隔離工作。負責采購的人員和質檢人員與經理確認問題的發生點。
確認方式主要有:
a、如與供應商有關,經理、品管部、生產部與供應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時,提供詳細
的問題產品資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發生在產品生產環節,按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六)退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產品。
3、措施
a、退回的產品由品管重新檢驗并做記錄。
b、檢驗合格按合格品處理。
c、檢驗不合格按不合格品處理。
d、檢驗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產部加工處理。 e、加工產品由品管檢驗合格才能出貨并做記錄。
4、做好相關記錄
a、《退貨處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