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運輸,人們可以實現跨地域的旅行、貨物的快速轉移和信息的互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行業的行業標準和規范,供大家參考。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一
乙方(承包方)代表:_________。
一、乙方幫甲方運輸木材,將甲方山上的柳杉不管通過任何運輸方式運輸到林區的公路上,運輸費用()元每立方米。不包括上車費用,乙方油鋸、裁桐、梯丫,運輸一切工具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賠償事宜和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二、甲方山上的木材4米6公分以上的全部運完,運輸木材甲方保證乙方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若沒有500方也要按500方結賬,運輸木材數量由甲方檢尺為準,廢材不扣尺,中途可以預支,生活費和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負,每次檢尺后100立方米結一次賬,7日內付清,如果雙方約定的合同沒有按照合同做,甲方違約就賠償乙方運輸費用的100%。另外違約金元(大寫:_萬元整)。誰違約誰負責。
三、此合同在雙方結清所有賬后作廢、此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二
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道路運輸安全。
協議書。
范文,供大家參考!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
道路運輸合同。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托運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甲方:太原迎憲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
乙方:山西和田物貿集團有限公司車隊。
為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管理和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相關(責任)方在我司從事的工作能夠安全、有序進行。根據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實際情況。特簽定本協議:
一、乙方從事的車輛運輸工作必須符合其車輛安全運輸的相關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點和性質,又要掌握其危險性質和主要危險源。
二、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必須服從甲方作業人員的指揮,調度。
三、要注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工作,盡可能的減少尾氣排放,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在卸貨時,應輕卸、輕放,盡量減少裝卸時產生的噪聲。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人員證件,嚴禁疲勞駕駛,并且嚴禁將車輛由無證人員駕駛。
五、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運輸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擔。
六、運輸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的其他有關規定。
七、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出場車輛必須經過清洗,嚴禁車輪帶泥出場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須根據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運輸結束之日時廢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太原迎憲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
代表(簽章):xx。
20xx年1月1日。
乙方:山西和田物貿集團有限公司車隊。
代表(簽章):xx。
20xx年1月1日。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
合同范本。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三
道路運輸合同。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托運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四
承運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托運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貨物托運與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經營商品委托由乙方負責運輸。
二、乙方有責任按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收貨,并在甲方所托運的貨物速遞單簽字確認,甲方必須在乙方的速遞單上寫清物品詳細名稱以及數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詳細地址、電話、收貨人、完整外包裝,及時送達指定地點。
三、就發往以上地區各網點的貨物,原則上為每件人民幣: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數量貨物,價格可商量調整,原則上在接到貨物的次日送達,但次日也不能超過下午18:00點,辦理貨物交接手續。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破壞、丟失,賠償如下:
1、未保價物品破壞損失按托運協定賠償。
2、保價貨物按照貨物保價額賠償,保價額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
五、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貨,承運方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收取保管費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過錯和達到甲方要求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也不得將貨物轉交其他貨運公司,在運價有競爭的情況下,應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發貨權。
七、對托運人包裝不善,收貨人地址不詳、電話號碼錯誤或未聲明特殊物品,承運人不承擔遞送延誤,破壞的賠償責任。
八、交接貨物時,因承運人不可能對所托運的物品全部開箱清點驗貨,故以外包裝完好無損為交貨標準,收貨人在簽收時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貨運合同履行完畢。
九、索賠必須在托運日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物品價值證明、經雙方協商解決。
原則上以接到書面通知形式一個星期工作日解決完畢。
如發生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期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則自動延長合同。
十一、結款方式。
十二、除上述條款外,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內容約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最終解釋權為甲乙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次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五
甲方:(承運單位)
車主姓名:
車號:
駕駛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檔案號:
詳細地址:
車主手機號:
座機號:
乙方:(托運單位)
貨主:
證件號:
詳細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內容:
1.貨物名稱:
2.貨物數量(重量):
3.起運地點:
4.到達地點:
5.承運日期:
6.運到期限:
7.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8.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9.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10.運輸費用:
11.結算方式: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協助甲方做好運輸工作。
3.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取運費。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及時向托運方傳達信息,協助托運方做好貨品交接工作。
4.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第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托運貨物中嚴禁夾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禁運物資。
2.運輸期間沿途運輸費、住宿費、過橋費、過渡費、高速公路費等屬于車輛的費用由承運方承擔。
3.運輸途中,因承運方的手續不全,車況不良造成的事故、罰款由承運方負責。
4.運輸中,因承運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承運方要負責全額賠償。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合作,如出現爭議,先進行協商解決。
2.出現糾紛,協商不成,交由托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運方):
乙方(托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六
編號:
托運方:(簡稱甲方)。
承運方:(簡稱乙方)。
根據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行業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交易習慣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外包裝須乙方認可。
第五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抵達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額支付乙方所需運輸費。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的領取運費金額。
4、甲方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到指定地點,按時間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及時通知發貨的時間、件數、噸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運輸過程中貨物的丟失、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自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七
乙方(承運方):?為確保吳家山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吳家山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為吳家山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場。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為15元/噸(含稅),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吳家山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吳家山貨場貨物積壓,視為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為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吳家山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10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xx乙方:xx。
代理人:簽字: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本單位(本人)取得道路運輸許可后,為守法、誠信和安全經營,本單位(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經營,做到證件齊全有效,不超范圍經營。
二、企業(公司)或個人發展依靠新增車輛、加大投入、加強管理,確保不在本市范圍內其它運輸企業或單位吸納轉戶車輛,不惡意以投資、參股等方式在本市范圍對注冊公司轉落藉本市車輛。
三、經常對照開業條件,按時參加年度查(審)驗。按照要求堅決完成搶險救災等指令性運輸任務。嚴格執行汽車運輸作業規程,不使用運輸設備設施從事違法活動。
四、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職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車輛管理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為重點,健全制度、突出重點、落實措施、強化安全生產,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五、經常對照《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按照要求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上線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和道路貨物運輸安全。
六、如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接受吊銷經營許可、停止車輛新增、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和強制措施。
七、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區(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個人)各執一份。
承諾人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為了確保駕駛員及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做如下承諾:
一、車輛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一級車標準,車輛完好,能確保安全。
二、駕駛員業務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并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駕駛員領取了與所駕車輛相適應的從業資格證)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公司制定了相關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制度并嚴格執行。
四、公司所屬車輛實行公司化經營,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結算,不掛靠經營,不承包經營。
五、嚴格按照運管機構核定的經營范圍規范經營。
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定期對司機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發車前對車輛進行安全例檢,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輛不超速超載運行,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酒后駕車、違章行駛,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配雙班駕駛員。
七、遵章守紀,依法經營。營運車輛各種證、牌齊全有效。經營等過程中遇到問題,由公司逐級反映,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管部門和運管機構的管理,按時繳納各種費用。
如違反以上內容及有關規定,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方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2012年1 月 1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特簽訂本承諾書。
一、 認真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將安全生產作為企業頭等大事,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企業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負總責;分管安全的領導負專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實行“一崗兩責”。
2.將安全生產列入企業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每年召開一次全年安全生產總結會,并且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四落實”,會議記錄齊全。
3.企業各部門、各生產(操作)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制度健全,做到:有檢查、有考核、有記錄。
二、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健全
企業設專(兼)職安全管理機構,車隊(車間)有專(兼)職安全管理(監督)員。
三、企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健全
安全生產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學習教育培訓制度,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四、加強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
1.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安全和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準,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車輛結構要符合運輸貨物包裝的要求,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丟失等。
3.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五、加強從業人員資質管理和安全教育
2.堅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職業道德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落實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制度。
六、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堅持責任事故倒查制度。發生責任事故,不僅查找相關人員責任,同時認真查找管理原因,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3.堅持事故報告制度。對已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認真做好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駕駛員誠信考核記錄。
本企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認真遵守以上責任目標。未按責任目標落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愿接受相應處罰。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本企業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各持一份。由于本企業發生人事變動,不影響本承諾書繼續履行。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本承諾書條款修訂后,重新簽訂。
企業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負責人):
二 年 月 日
為規范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維護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運輸安全,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我公司慎重承諾:
一、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遵守《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并認真執行。保證定期對客運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運輸。保證定期組織駕乘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及業務培訓,使駕乘人員具有良好的業務知識、技能、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保證所聘用的駕乘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身體健康,勝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規定,服從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相關單位的管理。
四、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載,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駕駛、酒后駕駛、違法行車。
如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單位:
法人代表簽字(簽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九
為確保貨物運輸安全,通過對我國貨物運輸事故數據調查分析,提出貨物運輸安全的重要性。那么貨物運輸安全。
協議書。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鐵路車站):
乙方:(產權單位):
一、基本情況。
乙方在與甲方接軌的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專用線(專用鐵路)內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辦理(罐裝):柴油、汽油、石腦油品名危險貨物發送和(罐裝):原油、柴油;(非罐裝):碳化鈣、煤焦瀝青品名危險貨物到達業務,具體品名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辦理規定》)公布為準。
二、責任、權利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在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標準,認真落實領導負責制、專業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逐級負責制,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3.建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技術檔案,具體掌握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理化特性、包裝、運輸方式、裝卸作業設備、消防設施等情況。適時掌握企業危險貨物運輸發展動態,相應調整管理措施和內容。
4.按照《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基礎管理臺帳目錄》的內容要求,結合危險貨物運輸辦理情況,建立臺帳并實行分類管理。
5.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不得上崗。同時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參加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
6.在受理和承運危險貨物時,必須核查下列事項:
(1)《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2)運單記載的品名、類項、編號等內容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規定是否一致,《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第12欄內有無特殊規定。
(3)發到站、辦理品名、運輸方式與《辦理規定》是否一致。
(4)貨物品名、重量、件數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檢測合格證明。
(6)運單右上角是否用紅色戳記標明編組隔離、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等警示標記。
(7)是否屬于代理國內危險貨物運輸。
7.對到達的貨物要及時通知乙方,做到及時取送車輛;站內停放危險貨物車輛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對重點危險貨物,車站應派人看護并通知鐵路公安部門。
8.有權監督、檢查、糾正、制止乙方違反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行為。
9.加強對乙方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檢查和指導。辦理劇毒品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做好確認品名,清點件數(罐車除外)、封印交接等有關工作。
10.按貨運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做好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滅失等情況的理賠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資格。
2.按照《辦理規定》公布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名稱、品名和運輸方式辦理危險貨物運輸,并接受鐵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3.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檔案、發送或到達臺帳,臺賬內容應包括發站、到站、品名、鐵危編號、運量、運輸包裝等情況。
4.辦理鐵路危險貨物發送業務時,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托運危險貨物時,應按《危規》有關規定填寫貨物運單,對其運單各欄填記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匿報、謊報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5.應指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能勝任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的人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工作;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負責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現場貨裝人員、企業運輸員(押運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一律不得上崗。
6.不得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其附屬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運輸安全綜合分析。
8.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國家標準;應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安裝軌道衡、流量計等安全計量設備。
9.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運輸時,必須有鐵路局簽發《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貨車安全技術審查合格證》,一車一證,車證相符,按規定品名裝運,不得租借和混裝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集裝箱等運輸工具的設計、制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國家、鐵道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罐車裝車前,應確認罐車是否良好,罐體外表應保持清潔,標記、文字應能清晰易辨。罐體有漏裂,閥、蓋、墊及儀表等附件、配件不齊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車禁止使用。卸車后,須及時關嚴罐車閥件,蓋好人孔蓋,擰緊螺栓,嚴禁混入雜質。裝車完畢,應及時向車站交接人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動態軌道衡統計(列)”分類表;“鐵路罐車計量單”,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以便車站交接人員檢查罐車準裝重量及準裝高度。氣體類危險貨物充裝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罐車,按規定對罐體外表面、罐體密封性能、罐體余壓等進行檢查,不具備充裝條件的罐車嚴禁充裝。罐車充裝完畢后,應會同押運員復檢充裝量,檢查各密封件和封車壓力狀況,認真詳細填記《充裝記錄》,符合規定時,方可申請辦理托運手續。裝運氣體類危險貨物罐車確認卸空后,留有不低于0.05mpa的余壓。
11.檢查棚車車內貨物是否已卸凈和清掃干凈,車門、窗關閉是否嚴密,對規定需要施封的按規定施封。
12.危險貨物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國家批準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包裝上須有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識及定點生產標志,并經鐵道部認定的包裝檢測機構定期檢測合格。
13.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裝載加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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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十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十一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計(),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十二
第一條?? 為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活動,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保護道路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是指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道路貨物運輸包括道路普通貨運、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道路大型物件運輸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本規定所稱道路貨物專用運輸,是指使用集裝箱、冷藏保鮮設備、罐式容器等專用車輛進行的貨物運輸。
本規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站(場)(以下簡稱“貨運站”),是指以場地設施為依托,為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具有倉儲、保管、配載、信息服務、裝卸、理貨等功能的綜合貨運站(場)、零擔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經營場所。
第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道路貨物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四條? 鼓勵道路貨物運輸實行集約化、網絡化經營。鼓勵采用集裝箱、封閉廂式車和多軸重型車運輸。
第五條?? 交通部主管全國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六條?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及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從業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 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安全、消防、裝卸、通訊、計量等設備;
(三)有與其經營規模、經營類別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含設區的市所屬區運輸管理機構,下同)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四)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申請表》(見附件2);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經營道路貨運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證明;
(四)貨運站竣工驗收證明;
(五)與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專業證書;
(六)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和本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貨運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貨運站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十二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決定書》(見附件3),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貨運站經營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決定書》(見附件4),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
對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 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書的要求購置運輸車輛。購置車輛或者已有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并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向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第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第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前告知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擴大經營范圍的,按本章有關許可規定辦理。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等,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章? 貨運車輛管理
第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技術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指定車輛維護企業;車輛二級維護執行情況不得作為路檢路查項目。
第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進行貨運車輛檢測,車輛檢測結合車輛定期審驗的頻率一并進行。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規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和《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規定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一式樣的檢測報告。并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評定車輛技術等級。貨運車輛技術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
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
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營運車輛技術檢測標準對貨運車輛進行檢測,對出具的車輛檢測報告負責,并對已檢測車輛建立檢測檔案。
第二十二條? 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第二十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分別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和管理檔案,并妥善保管。對相關內容的記載應當及時、完整和準確,不得隨意更改。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為: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理檔案主要內容為:車輛基本情況、二級維護和檢測情況、技術等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時,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將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完整移交。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建立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第四章?貨運經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貨物運輸經營,不得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第二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
第二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其重型貨運車輛、牽引車上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個小時。
第二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要求其聘用的車輛駕駛員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道路運輸證》不得轉讓、出租、涂改、偽造。
第二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聘用持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
第三十條? 營運駕駛員應當駕駛與其從業資格類別相符的車輛。駕駛營運車輛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一條? 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貨運車輛核定的載質量,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禁止貨運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限、超載運輸。
禁止使用貨運車輛運輸旅客。
第三十二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運輸大型物件,應當制定道路運輸組織方案。涉及超限運輸的應當按照交通部頒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三十三條? 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規定裝置統一的標志和懸掛標志旗;夜間行駛和停車休息時應當設置標志燈。
第三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運、憑證運輸的貨物時,應當查驗并確認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后方可運輸。
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限運、憑證運輸手續。
第三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貨物、壟斷貨源。不得阻礙其他貨運經營者開展正常的運輸經營活動。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貨物變質、腐爛、短少或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訂立道路貨物運輸合同。
道路貨物運輸可以采用交通部頒布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所推薦的道路貨物運單簽訂運輸合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實行封閉式運輸。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情況發生。
第三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 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四十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得惡意壓價競爭。
第五章? 貨運站經營管理
第四十一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許可事項經營,不得隨意改變貨運站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四十二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對出站車輛進行安全檢查,防止超載車輛或者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十三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貨物的性質、保管要求進行分類存放,危險貨物應當單獨存放,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第四十四條?? 貨物運輸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貨物運輸包裝標準作業,包裝物和包裝技術、質量要符合運輸要求。
第四十五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業務操作規程進行貨物的搬運裝卸。搬運裝卸作業應當輕裝、輕卸,堆放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嚴禁有毒、易污染物品與食品混裝。
第四十六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價格規定,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禁亂收費。
第四十七條? 進入貨運站經營的經營業戶及車輛,經營手續必須齊全。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公平對待使用貨運站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進站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八條? 貨運站經營者不得壟斷貨源、搶裝貨物、扣押貨物。
第四十九條? 貨運站要保持清潔衛生,各項服務標志醒目。
第五十條? 貨運站經營者經營配載服務應當堅持自愿原則,提供的貨源信息和運力信息應當真實、準確。
第五十一條? 貨運站經營者不得超限、超載配貨,不得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證照不全者提供服務;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為運輸車輛裝卸國家禁運、限運的物品。
第五十二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五十三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各類臺賬和檔案,并按要求報送有關信息。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貨運站、貨物集散地對道路貨物運輸、貨運站經營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此外,根據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實施監督檢查,但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不得雙向攔截車輛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統一制式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第五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可以向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但是,應當保守被調查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資料。
第五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人員在貨運站、貨物集散地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貨運車輛有超載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裝載符合標準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區域外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將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處罰結果記錄到《道路運輸證》上,并抄告作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六十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違反本規定后拒不接受處罰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暫扣其《道路運輸證》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相關證件,簽發待理證,待接受處罰后交還。
第六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貨運車輛可以予以暫扣,并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暫扣憑證》(見附件5)。對暫扣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違法當事人應當在暫扣憑證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并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貨運站經營者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限期責令改正;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一)強行招攬貨物的;
(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貨運站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第七十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不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檢測、未經檢測出具檢測結果或者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貨運站經營者對超限、超載車輛配載,放行出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貨運站經營者擅自改變道路運輸站(場)的用途和服務功能,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沒有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的;
(二)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貨運車輛上安裝行駛記錄儀的;
(三)大型物件運輸車輛不按規定懸掛、標明運輸標志的;
(四)發生公共突發性事件,不接受當地政府統一調度安排的;
(五)因配載造成超限、超載的;
(六)運輸沒有限運證明物資的;
(七)未查驗禁運、限運物資證明,配載禁運、限運物資的。
第七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本規定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
第八章?? 附? 則
第七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從事國際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危險貨物運輸活動,除一般行為規范適用本規定外,有關從業條件等特殊要求應當適用交通部制定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七十六條? 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形式投資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業務的,按照《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辦理。
第七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規定發放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和《道路運輸證》,可以收取工本費。工本費的具體收費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以上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將嚴格遵守,認真履行,組織實施,并不斷加以完善,充實,確保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協議書(優質13篇)篇十三
14.押運人必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運輸氣體類的危險貨物,押運人還須取得《液化氣體鐵路罐車押運員證》。押運人應了解所押運貨物的特性,押運時應攜帶所需通信、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應按規定穿著應有紅色“押運”字樣的黃色馬甲。押運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運輸的各項安全規定,并對所押貨物的安全負責。押運人數應符合《危規》有關規定。押運人須持《全程押運簽認登記表》,由途中貨檢人員簽認;再次辦理運輸時須出具此表,否則鐵路可不予受理。
15.專用線(專用鐵路)內存放的危險貨物應按其性質和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倉庫、雨棚等場地。遇潮或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貨物不得在雨棚、露天存放。存放保管危險貨物時,應符合《配放表》的要求。堆放危險貨物的倉庫、雨棚等場地必須清潔干燥、通風良好,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施,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健全值班巡守制度。倉庫作業完畢后應及時鎖閉,劇毒品須加雙鎖,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帽(罩)。
16.應對貨位及時清掃、洗刷。對撒漏的危險貨物及廢棄物,應及時進行處理。對危險性大、撒漏嚴重的,要會同衛生防疫、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理。
17.按照鐵道部、鐵路局有關。
規章制度。
以及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的規定,進行交接、檢查、裝卸作業。
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甲方和乙方必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1.雙方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應急預案。
和信息網絡,完善預警預防應急措施,有效處臵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
2.雙方要建立義務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和安全防護設備,定期組織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檢查和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不斷提高對事故的預防和處臵能力。
3.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向鐵路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甲乙雙方應及時進行通報,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資源。
4.雙方根據危險貨物運輸的發展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施救信息網絡有關內容。
四、法律責任。
(一)甲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從業人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承運危險貨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乙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押運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辦理危險貨物托運,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3.匿報、謊報貨物品名,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或者有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行為的,由鐵路管理機構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單處或并處罰款;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鐵路有關規章制度和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辦理。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對于新增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協議以鐵道部發文、電公布為生效期)有效。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應于一個月前通知另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專用線產權單位、車站、管理處、山東省地方鐵路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
合同。
》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扎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范;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后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后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后,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扎、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扎、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后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扎、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設備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后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并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政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并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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