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工作方案應該包含對目標的明確定義,合理分配資源和任務,以及合理安排時間。以下是一些實用的工作方案,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組織和管理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一
2016。
2016。
2016。
通過審計,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居民的利益,明確村(社區)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其任期內的工作業績,保障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為深化村(社區)民主管理和村(居)務公開,為考核、選拔村(社區)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鎮、鄉所轄的全部村(社區)、瑞峰鎮黃桷村共。
63。
個村(社區)的黨組織書記、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
第九屆村兩委換屆選舉以來至。
2015。
年
12。
月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
1
.縣級審計機關直審:
村、村。
2
.鄉鎮內審。
白果鄉、青城鎮轄區內的村(社區)由鄉鎮自行組織實施
3
.交叉審計。
由縣農村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為實施主體,縣農牧局、縣民政局統籌協調,縣審計局負責業務指導。南城鎮與黑龍鎮交叉、羅波鄉與西龍鎮交叉實施。審計力量由各鄉鎮自行組織,不足的審計力量由鄉鎮通過購買勞務的形式解決。主要審計村級財務的會計核算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和村(居)務公開制度。重點是: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資金用途是否按照國家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村組
“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程序是否規范;村級公用經費收支是否合規、真實;項目資金和接受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及土地補償費分配、管理、使用和村級債務增減情況等。
核查在涉農政策執行、債權債務管理、專項資金收支、集體資源、資產的發包、租賃、拍賣和項目工程實施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主任政策法規和黨風廉政建設執行情況。
1.
制定實施方案。
由縣經責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縣農牧局、縣民政局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工作重點和工作步驟。
2.
組織學習培訓。
由縣審計局、縣農牧局、縣民政局組織對審計組成員、農經管理人員和鄉鎮領導的審計業務培訓
按照責任分工,組織實施現場審計。相關鄉鎮應積極提供相應的工作場地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按照委托書向委托方提供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審計報告。相關鄉鎮應認真研究審計發現問題和提出處理意見。
7
月
10。
日前由各鄉鎮對所轄區內的村(社區)干部任期經責審計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縣農牧局和縣民政局。
5
月
20。
日前由縣農牧局、縣民政局和縣審計局對全縣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由縣農村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綜合分析報告上報縣委組織部。
此次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間緊迫,任務繁重,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要成立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村(社區)干部任期經責審計工作組織協調,確保按時完成任務被審計對象和所在村應積極支持配合審計組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阻礙審計組實施審計審計組和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村(社區)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暫行辦法》相關條款規定執行。切實把好審計程序、審計實施、問題處理和督促整改等環節。在審計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要自覺遵守審計紀律和廉潔自律等各項規定,不得泄漏與審計有關的內容及事項。要分清個人與集體、失誤與舞弊等責任的界限,正確提出處理意見。審計報告經審計組全體討論后,要與被審計對象見面,征詢被審計對象的意見。相關鄉鎮黨委應加強對所轄村(社區)干部任期經責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督促檢查,對不認真整改的村(社區)兩委負責人,按照《縣村(社區)組干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進行責任追究。對審計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縣違反村級財務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追究責任,對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二
為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進一步發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構建反腐倡廉體系中的作用,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關于印發《202*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按照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和中央政治局關于“八項規定”要求,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原則,充分發揮審計在監督、考核、管理和任用領導干部,促進其正確履行職責,加強廉政建設和懲治腐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進一步貫徹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的要求,以增強黨的執政能力,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正確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促進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為目標。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以及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情況。當前特別要關注領導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貫徹落實國務院《若干意見》,在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中廉潔從政的情況。
根據縣委組織部的委托,積極穩妥地搞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方式為領導干部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如果離任審計數量較多,則不安排任中審計,如果離任審計數量較少,則按照組織部要求,有計劃地安排部分領導干部任中審計。
審計內容:一是以財政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審計為主要途徑,重點關注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二是上級各項方針政策是否認真貫徹執行,特別是貫徹落實蘇區振興發展有關政策是否堅決、有力;三是部門、單位內部是否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四是領導干部對本部門、本單位各項財政性資金支出是否真實合法、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專項資金是否合法合規并有效利用。五是“三公”經費的支出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等。揭示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中不真實、不合法、資金使用效益差、違反領導干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的問題。著重從制度層面發現問題、提出建議、規范管理,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進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認真做好審前的調查工作。了解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有關的情況,聽取紀檢、組織、監察、人事等有關部門的意見,收集相關資料。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在審計調查的基礎上,明確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重點、審計要求、審計組織、審計方式、延伸審計單位、其他審計事項等,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
(三)組成精干的審計組。挑選業務精通、有責任心、事業感,敢于碰硬,敢于堅持原則的審計人員任審計組長,實行審計組長負責制,認真負責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
(四)認真履行審計程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堅持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審計進點前的公示,變閉門審計為開門審計,實行“一談二會三制”:即背靠背,個別談話、進點時召開座談會和要情分析會、審計項目三級復核制度,認真負責地出具審計結果報告。
(五)提高審計評價質量。審計評價應堅持明確具體和實事求是的原則,以領導干部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黨和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和執行情況、經濟事務管理情況、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為重點,嚴格區分現任和歷史責任、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主觀責任、工作失誤與瀆職及貪贓枉法的界限,客觀、真實、準確地評價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
(六)充分發揮全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作用。充分利用紀檢、組織、監察、人事等部門信息資源,經常向聯席會議匯報情況,征求意見,取得相關部門的理解、關心和支持,及時通報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與有關部門一起研究和解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順利進行和妥善處理各種問題打好基礎。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三
區審計局從關注民生、維護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著手,采取有效措施,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推進,目前該項工作已階段性結束。從審計結果來看,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了黨中央、省、市的各項政策要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地緩解;城鎮居民家庭基本居住條件切實得到改善,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為全區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對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起到了較強的調控作用,成效顯著。
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統一部署,xx區審計局將繼續采取強力措施積極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為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地順利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全局工作統籌安排,確保原審計組人員的穩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涉及工程、財務等諸多方面。為此,我局組成的審計組是以行政事業審計科人員為主體,整合政府投資審計人員、計算機審計人員共同參加,力量強壯。審計組成員在探索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的過程中協同配合、群策群力、各展所能,掌握了建設情況,積累了工作經驗和方法,完全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為確保該項工作的連續性和實效性,在今后的跟蹤審計工作中做到全局工作統籌安排,確保原審計組人員的.穩定,招之即來、揮之能戰、戰之能勝。
二是注重全程學習、定期研討。針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省、市、區審計機關上下聯動的現狀,審計組一方面要深入學習領會審計署、省廳下發的審計操作指南和工作簡訊,還要及時掌握上級政策精神,準確把握審計方向;另一方面,通過自學、定期研討及調查了解等多種方式,積累經驗方法、掌握情況,確保跟蹤審計工作順利實施。
三是改進審計方式方法,不斷提升審計工作效能。打破原有“就賬審賬”的傳統審計方式方法,突出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現場的及時跟蹤監督和調查核實,深入住建、房管、財政、施工等部門、單位,實行以調查取證為主,與賬目資金審計、座談交流等方式相互結合、相互印證的審計方式方法,將賬面反映的靜態數據與各項動態工作有機結合,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四
在匯報工作之前首先感謝公司領導給了我這次提升自己的機會(到我們xxxx制造公司審計部負責)。雖我從事審計工作已十來年了,但一直沒有做過負責人。有幸得到集團領導的信任,將xx汽車的審計工作交由我來負責,故不敢松懈,本著“既不影響公司發展大局又要為公司負責”的審計監督原則,帶領和激勵著我們審計部所有員工努力干好每項工作。
在xx汽車工作已有一段時間了,初來時手忙腳亂在公司領導的指點下和各位同事的配合幫助下,已梳理得有條不紊。為明確責任,提高審計效率,6月初剛到審計部我就指定專人在電腦上設立“審計項目登記”臺賬,要求登記上需審計的事項、提請審計的部門和時間、審計責任人及審計完成時間等項目,以便及時掌握和督促審計事項,堅決杜絕因審計而影響效率的事情發生。但在車間用工具采買的問題上,由于車間無“需要用”的工具資料致使申請的工具無法具體化(比方是電動工具還是汽動工具、所要工具的品牌、產地、具體使用用途等),增強了采買部門的難度,加之采買部門在市場上找不到需要采購的工具時也不及時和使用部門溝通,致使申請單在采購部門積壓時間長。審計參與后,每次在工具供應商確定不了是啥工具時,積極和使用部門聯系有時甚至讓工具供應商直接與使用部門溝通,盡可能地服務好公司各經營部門,努力做到單子只要傳遞到審計法務部,一兩個工作日內爭取完成對單子的大額事前審計。
工程審計,因現階段處于工程收尾和決算驗收階段(大部分工程已經過預算審計或固定單價合同約定)。我要求工程審計師對每項工程有合同的結合合同、無合同的按照國家規定結合實際,都要深入現場實際測量,對工程部門或施工方的預算、決算等進行認真細致地審核。僅總裝車間安裝工程決算一項,施工方決算價202.2萬元,就審減了76萬元之多,審減率近40%,出具有專項審計報告且得到施工方簽字確認;2和4公寓樓裝飾工程,工程部門組織了兩家施工單位招標,審計根據報價較低和較合理的xx施工單位預算,發現裝飾工程里面的幾大項都是經xx施工隊分包出去找專業的`施工隊來完成。因為存在轉包,施工隊的報價就會相對高,困此我們建議工程部門能考慮根據各大項進行分包,由公司對分包的各施工隊實施直接管理和監督,工程成本就會大幅下降。僅2號和4號公寓樓裝飾工程預算價就由83.86萬元核減到63.12萬元,就可核減金額20.74萬元,核減率近25%。該項預算審計也出具有專項審計報告(9月16日出具),但至今已過去近一個月了尚未實施;淋雨室工程,8月7日接到后勤x科長請對預算進行審計的批示,該預算為施工方xx設備安裝總公司提供,預算價共計16.93萬元其中土建10.25萬元、安裝6.68萬元。因x院出具的土建圖紙被我方人員用鉛筆作了變更但未經工程科正式確認,土建圖紙無法確認,施工隊的10.25萬元預算是大致估算的沒有依據(按正常程序,施工方的預算應先經工程科的預算師審核之后,才由審計人員對工程科的工作進行審計監督的)。安裝預算經審計后,于8月13日已出具預算審計書,將施工方的6.68萬元審減為2.699萬元。安裝審完后工程審計xx將土建圖紙不確定的問題及時向后勤xx科長做了溝通,但直至8月末都沒有得到如何解決和處理的答復。為此于9月3日將審核好的安裝預算返回至xx科,并有xx科長書面簽收。淋雨室整個審計過程就是上述所說,類似工程量預算審計一般不會超過七天。就四大車間、鍋爐房等全廠的裝飾工程量,我們也僅用了兩個星期且施工方好多次當著我的面表揚xx辦事效率高呢?據工程審計師不完全統計,僅去年工程審計核減金額在兩千萬元左右呢。
汽車配套審計,6月初我來后就著手成立了配套審計組,目前有x人組成,都為專業的懂機械會預算的配套審計師。結合公司實際,遵循集團審計近期出臺的《關于原材料和汽車配套件審計》制度,實施“過程式參與”審計模式,原則是不許過度參與和影響經營但還得預防成本過高,已根據公司各車型建立了各配套件組成和供應商數據庫。待公司量產后,以方便實施對汽車成本控制的審計工作。
財務審計,按審計原則至少應由兩人組成,方能實施對經營單位進行審計。目前,審計部僅有一名專職財務審計人員,雖安排了一次對我xx汽車09年前半年的財務審計,但因人員有限審計效果不是很好。另集團審計已招聘了兩名專職財務審計人員,個人認為應該將財務審計工作統一放到集團審計來搞,比較妥當。可以集中力量增強審計力度,更利于對集團所轄的各經營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和安排。
我相信,在集團董事會和集團審計以及各位領導的帶領下,審計部必將緊跟集團大發展的步伐,最快地最大程度地履行保駕護航的使命,為公司地高效良性健康發展貢獻一份力。
文檔為doc格式。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五
度財務決算報告進行了審計工作,主要是對公司年度經營情況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進行審計評價,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時對年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出具鑒證報告以及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了檢查。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期間,董事會審計委員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圓滿完成公司度審計工作。現將會計師事務所度的審計情況總結如下:
12月4日,會計師事務所、財務部、證券部就公司度審計事項進行了現場溝通,并將溝通情況及初步審計計劃提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分別2月22日和4月15召開會議審議年度報告相關議題;分別于4月1日和4月21日進行了進場后及審計報告定稿前的現場審計溝通工作;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小組的審計時間安排,審計小組按約定時限內完成了所有審計程序,取得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向審計委員會提交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獨立性。
廣東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所有職員未在本公司任職,并未獲取除法定審計必要費用外的任何現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經濟利益;會計師事務所與本公珠海xx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司之間不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相互投資情況,也不存在密切的經營關系;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審計業務不存在自我評價,審計小組成員和公司決策層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在本次審計工作中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成員始終保持了形式上和實質上的雙重獨立,遵守了職業道德基本原則中關于保持獨立性的要求。
2、專業勝任能力。
審計小組共由9人組成,具有注冊會計師職稱5人,其中副主任會計師3人、部門經理1人、項目經理1人、審計員3人、助理審計員1人,組成人員具有承辦本次審計業務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的職業證書,能夠勝任本次審計工作,同時也能保持應有的關注和職業謹慎性。
3、嚴守職業道德。
審計工作中,事務所及時與公司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就公司年度審計工作安排進行制定、溝通、確認,與公司獨立董事共同重點關注審計工作中的成員的構成,審計計劃、風險判斷、風險及舞弊的測試和評價方法等相關問題,認真接受公司董事會委員會的督促,保證了公司年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保證了公司信息披露的高質量性。
在本年度審計過程中,審計小組通過初步業務活動制定了具體的審計計劃,為完成審計任務和減小審計風險做了充分的準備。
2、嚴格執行審計程序。
審計小組在根據公司的內部控制的完整性、設計的合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的基礎上確定需重點實施的實質性測試程序。
珠海xx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序。在實質性測試審計程序中審計人員執行了檢查、函證、計算、監盤、分析性復核等審計程序,為各類交易、賬戶余額的列報獲取了充分必要的審計證據。
3、真實完整的.審計報告。
審計小組在本年度審計中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了恰當的審計程序,為發表審計意見獲取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財務報表發表的無保留審計意見是在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基礎做出的。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程中,審計小組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對本公司提出了改進意見。公司對其提出的改進意見已經采納,并已實施改進。
廣東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連續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工作六年,公司未被出具否定或無法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歷年審計報告均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真實信息。
廣東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年審注冊會計師已嚴格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審計時間充分,審計人員配置合理、執業水平勝任,出具的審計報表能夠充分反映公司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出具的審計結論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六
為了協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干部的監督管理,正確客觀的評價企業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和經濟效益情況,推進廉政建設,制定以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
通過任職期間公司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以分清經濟責任,評價工作業績,為集團領導考核、任免、獎懲提供依據。同時,通過審計促使公司干部增強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的意識,推進廉政建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
(一)財務狀況的真實性。
重點審查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完整,賬實是否相符,會計核算是否準確,合并財務報表范圍是否完整等。主要內容包括:
1.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是否準確、真實,是否存在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實的問題;
3.企業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和有關資料是否相符;
4.企業采用的會計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是否正確,有無隨意變更或者濫用會計估計和會計政策,故意編造虛假利潤等問題。
(二)財務狀況及財務收支的合法性。
重點審查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的財務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2.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確認和核算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隨意改變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以及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問題。
(三)企業財務的效益性。
重點審查企業的盈利能力狀況、資產質量狀況、債務風險狀況、經營增長狀況等方面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盈利能力狀況審計。主要通過資本及資產報酬水平、成本費用控制水平和經營現金流量狀況等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的財務指標,審查企業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企業的投入產出水平和盈利能力。
2.資產質量狀況審計。主要通過資產周轉速度、資產運行狀態、資產結構以及資產有效性等方面的財務指標,審查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占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
重點對不良資產進行審計,按照企業領導干部任期職責、任期時間及不良資產產生原因等情況,分清企業不良資產產生的責任。核實企業領導干部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資產、任期內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資產、任期內新增不良資產以及任期內因客觀因素新增的不良資產。
3.債務風險狀況審計。主要通過債務負擔水平、資產負債結構、或有負債情況、現金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財務指標,審查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的債務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可參考指標包括: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帶息負債比率、或有負債比率等。
4.經營增長狀況審計。主要通過市場拓展、資本積累、效益增長以及技術投入等方面的財務指標,審查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的經營增長水平、資本增值狀況及持續發展能力。
審查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以下簡稱“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是否建立健全,經濟決策方案是否得到良好的執行以及執行的結果是否達到決策目標要求等內容,明確企業領導干部在重大經濟決策中應負的責任。具體內容包括:
1.企業是否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機制,制定的基本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未經決策機構集體討論、由企業領導干部個人或少數人決策的問題。
2.重大經濟決策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規定。
3.重大經濟決策是否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或審批,所簽訂協議或者合同內容是否符合企業實際,是否存在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條款。
4.重大經濟決策方案是否得到良好執行,是否明確了具體的管理部門,是否進行過程監控。
5.重大經濟決策是否存在重大風險,決策方案中有無預防和控制風險轉化為損失的應對措施,決策執行的結果是否達到決策目標要求,是否給企業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等。
(五)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況。
審查企業領導干部所在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適當性和有效性,并結合企業領導干部的職責要求確定其在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中應承擔的責任。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內部環境。審查企業治理結構是否合理,機構設置與權責分配是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是否健全,人力資源政策是否有效制定和實施等。
2.風險評估。審查企業是否能夠及時識別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內、外部風險,是否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系統分析風險并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等。
3.控制活動。審查企業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當、有效,能否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的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4.信息與溝通。審查企業是否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是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能否在企業內、外部各方面及時溝通和反饋,是否建立反舞弊機制等。
5.內部監督。審查企業是否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是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是否制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是否定期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等。
(六)企業領導干部遵守廉潔從業規定情況。
主要審查企業領導干部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政紀律,以權謀私,貪污、挪用、私分公款,轉移國家資財,行賄受賄和揮霍浪費等行為。主要內容包括:
1.有無以權謀私和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問題;
2.根據人事、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需要審計查證的事項;
3.根據群眾反映,需要審計查證的問題;
4.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1.準備階段:了解企業基本情況,選配審計人員組成審計小組,編制審計計劃,進行風險評估。
2.實施階段:收集審計資料,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實施實質性程序,進行審計取證工作,整理、編寫工作底稿,復核工作底稿。
3.報告階段:編寫審計報告,與被審計人及委托單位交換意見,根據意見修改報告,最后完成正式審計報告。
4.歸檔階段:審計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審計檔案。
(一)內部控制符合性測試。
1.檢查內控制度的程序:詢問、了解、檢查文件、實地觀察、穿行測試。
(1)確定被審單位內控制度的標準模式;
(2)檢查被審單位內控制度現狀;
(3)進行內部控制的測試;
(4)進行內部控制的綜合評價;
(5)必要時進行實質性測試。
2.方法:流程圖法、調查表法、描述法。
3.測試被審單位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測試),檢查認為健全完善的內控制度是否得到認真貫徹執行、是否有效地保證各項控制目標的實現。
4.評價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即內部控制系統評審。是否建立系統性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相關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公司在財務支出方面是否有章可循,照章辦事。
(二)實質性測試方法。
1.對報表、賬簿、憑證的查閱審計: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性;金額的正確性;賬務處理的規范準確性;賬簿記錄的正確性;資產、負債真實性、計價準確性等。
2.對一些報表項目的分析性復核:鉤稽關系的正確性,金額、比例等的合理性等。
具體項目的審計方法如下:
1.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的審計。
(3)是否存在三年以上尚未收回的應收款項,對三年以上未回款項相關部門寫書面情況說明;應收票據的分類、管理、核算是否符合規定。
2.對資產管理情況審計,包括車輛、設備、存貨等。
(1)資產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年末盤點手續是否齊全;
(3)是否存在個人或小集體長期無償占用國有資產的情況;
(4)資產的處置中是否因處置不當而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國有資產的收益是否得以體現等。
3.對公司工程項目的審計。
(3)轉為固定資產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轉資不及時少提折舊的情況;有無固定資產清理損失掛賬,未計入當期損益的問題。
4.對公司收入的審計。
(1)各項收入確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規定,是否有依據,記錄是否完整;
(2)根據收入種類進行分類匯總,對每月的收入進行分析,調查公司收入增減原因;
(3)有無截留、轉移收入或將收入賬外存放形成資金體外循環的情況。
5.各項費用的審計。
(2)成本核算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有無隨意改變成本核算方法的情況;成本核算是否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正確劃分了不同會計期間的費用界限。
6.對負債的審計。
(三)投資項目及重大經濟決策事項。
1.首先摸清在領導干部任期內,都有哪些經濟決策事項,投資的性質和種類,然后有重點地選擇幾個金額較大的項目,有步驟地審計其立項情況,投資方案情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項目預決算情況,投資效益及效果情況。審查其決策的背景、決策的過程、決策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決策的效果情況。以此來確定和評價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
2.對外投資是否真實,投資決策程序及批復是否規范,是否取得了預期的投資回報;對外投資核算的方法是否符合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公司的有關規定;投資收益(損失)的確認是否及時、正確,有無投資收益(損失)不入賬的情況;投資減值準備的提取、轉回與核銷是否符合規定。
3.對在經濟責任審計期間歇業的公司,對已歇業公司的審計報告、歇業申報程序、資產清算申報表等歇業資料進行核對。并對應收回的投資款與本公司財務部賬面實際收回的金額進行審計。
(四)領導者本人執行廉政紀律情況。
通過對帳務的審計,審查領導干部本人是否違規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項費用(用車、通訊工具使用、出國出境支出等),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為個人或小集體發放各種錢物的問題,甚至挪用、貪污公款的行為,是否存在個人長期無償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財產的行為。
(五)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內的綜合評價。
進行民意測評。按評定的要素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為重點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具體涵蓋科學經營決策、遵紀守法、履職盡責、經營管理、財務收支、廉潔自律等主要六個方面分別以(好、較好、一般、差、不了解)五個等次由參加測評人員選擇。測評時單位領導應當回避并以不記名填表方式進行。測評后由審計組進行統計并將統計結果納入到審計結果的評價之中。
2.根據公司領導干部在其任職期間應履行的責任即:財務責任、管理責任和法紀責任三方面的內容。圍繞與企業領導干部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經濟效益情況,內部控制管理的健全,遵守國家法紀法規等方面,對其在任職期內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進行綜合評價。
附件:
1.審計需提供資料清單;
2.內部控制調查表;
附件1需向審計組提供的資料清單。
1、企業內部的財務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2、任期內審計單位在銀行和非銀行機構設立的全部賬戶的情況,包括已注銷的賬戶;
3、企業章程、有關內部機構設置、職責分工情況;
4、任期內歷年資產經營計劃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5、任期內歷年財務報表、賬簿、憑證等會計資料;
6、任期內重大投資項目及實施結果,對外投資項目明細表;
7、任期內全部協議書及經濟合同;
8、任期末各種財產物資盤點表、債權債務清理明細表;
9、任期內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材料及相關會議記錄;
10、任職前后有關經濟遺留問題的專門材料;
13、審計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七
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特制定本方案。
通過對全市環保系統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履行職責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核實經濟事項,劃分經濟責任,作出審計評價。加強對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提高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法紀。客觀反映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完成目標任務、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執行財經法紀、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等情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為干部監督、管理服務,為各級黨委和政府考核、獎懲、任免領導干部及加強宏觀管理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市、縣(區)環保系統主要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職情況,必要時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至有關單位。
1.
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依據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目標任務等相關資料,檢查領導干部帶領單位全體人員是否正確高效履行職能職責,圓滿完成各項年度工作目標任務,促進部門相關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
2.
領導干部任期內單位和個人獲得了哪些獎勵,取得了哪些成效。
主要審查主要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情況,重點檢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完善制度,積極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檢查排污費、環境監測服務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檢查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序、政府采購、經費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情況。
通過座談、查看會議記錄、紀要等方式,主要審查重大經濟決策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被審計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是否主持該局制定了局黨組工作規則、局長辦公會議事規則、重大決策程序規定等制度,檢查基建項目和重大預算資金、專項資金開支等重大經濟決策依據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規,有無經過集體研究?決策是否科學、是否民主?是否存在因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浪費等問題。
1.
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重點檢查環境保護、污染源綜合治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專項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截留、擠占、挪用情況?對企業和項目單位使用的專項資金,要一查到底,跟蹤檢查項目建設情況和資金使用及效益情況
2.
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款情況。
重點檢查收費依據是否充分?是否有收費文件、收費許可證?收費標準、收費票據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是否及時足額上繳?
3.
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重點檢查部門年初預算與執行結果的主要差異和形成原因,預算變化依據是否充分?部門預(決)算編報口徑是否規范?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是否相互混淆等問題?重大支出是否合規、合法、合理?應由政府采購的辦公設備設施是否經過了政府采購?各項資金往來是否正常?
4.
經費管理及“三公經費”開支情況。
重點檢查是否執行一支筆審批?審批手續是否齊全?依據是否充分?檢查近三年的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公費出國出境等支出增減變化情況和占公業務費的比重情況,要重點延伸
年
月“三公經費”與上年同期增減的變化情況;檢查是否建立歸口接待、接待費審批報銷制度,檢查是否進行汽車單車核算、是否建立市內定點加油和定點維修制度、新增車輛購置情況,接待費和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在管理上是否存在薄弱環節及超標購置小轎車、業務用車等問題。
1.
主要領導干部在任期期間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重點檢查是否制定和完善了內部重要經濟管理制度,包括票據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方面,以及這些內部重要經濟管理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采取科學方法、先進設施設備,努力提高現代化管理服務水平等
2.
審查主要領導干部在任期期間對下屬事業單位或企業是否認真履行兼管職責情況,是否促進下屬事業單位或企業規范財政財務資金管理、提高效益。
通過座談、民主測評、公布舉報電話和向紀檢部門索取舉報線索等方式,主要審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廉政規定情況。重點根據群眾舉報材料和紀檢部門反映的情況,檢查被審計領導干部個人有無經濟問題和違反廉政紀律規定的問題。
(一)環保系統經濟責任審計是行業審計,由市局經濟責任審計分局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協調。各審計組要按照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被審計單位特點與實際,搞好審計調查了解,本著有所側重、有所區別地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各審計組組長由經責分局的局長擔任,相關科(股)室的負責人任副組長,組織精干力量實施審計。市局由經濟責任審計科具體負責業務指導、檢查、匯總工作。
(一)統一思想,明確要求,全面提升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水平。
各審計組要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加強質量控制;要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善于“跳出賬本搞審計,圍繞職能搞審計”,緊密結合該單位職能職責的履行情況和業務活動資料,細心核查相關聯的經濟事項。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整體性,做好取證工作,確保事實清楚、評價恰當、定性準確,全面提升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水平。
(二)按照“八統一”的要求組織實施,確保高效規范、上下聯動、同步整體推進。
要認真執行《省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程序規范要點》、《省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編寫規范(試行)》規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水平。
(三)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維護財經秩序,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要繼續把揭露和查處嚴重違法違規問題擺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位置,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使用虛假發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轉移或私存私放財政資金以及利用資金分配權、行政執法權為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或向所屬單位轉移財政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四)全面運用。
ao。
操作系統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運用。
oa。
管理系統加強審計實施管理,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五)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各區縣要提高行業性的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的整體意識和聯動意識,要及時向市局報告審計進度與重大、特殊問題、溝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工作互動。
各審計組應于。
3
月底前進點開展審計,
6
月底前按審計程序出具正式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和《審計結果報告》,并同時上報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八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審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依法高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結合2020年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請嚴格遵照執行。
以促進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確保中央省、市、縣各項政策落實政令暢通為目標,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對其管轄范圍內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推動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管理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防控重大經濟風險等有關經濟活動、財政財務管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遵守有關廉潔從政規定情況等。
(一)審計對象。
任中審計:
(二)審計范圍。
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屬二級單位為必審單位,其他單位可根據與本單位經濟往來情況和重要程度抽審。審計時限應為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已進行過任中審計的,原則上不再重復審計。所需審計時限較長的,可重點審計后三年或最后一屆任期,重大問題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項延伸至審計日。
經濟責任審計應當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為基礎,以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情況為重點,充分考慮領導干部管理監督需要、履職特點和審計資源等因素,按照新規定相關要求依規依法確定審計內容。
(一)部門審計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情況;
2.本部門本單位重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執行和效果情況;
3.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
4.財政財務管理和經濟風險防范情況,生態文明建設項目、資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
5.在經濟活動中落實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
6.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二)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審計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情況;
2.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執行和效果情況;
3.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
5.在經濟活動中落實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
6.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堅持“審計什么就評價什么”的原則,在審計范圍內,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包括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個人遵守廉潔從政(從業)規定等情況,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審計評價時,應當把領導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審計局應當按照權責一致原則,根據領導干部職責分工,綜合考慮相關問題的歷史背景、決策過程、性質、后果和領導干部實際所起的作用等情況,界定其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
(一)制定審計實施方案。
任務下達后,各審計組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審前調查了解情況,結合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前期資料編制資料清單,根據資料清單在進點前確定任務清單,根據任務清單按新規定具體要求制定具體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要突出任務清單所列基本審計事項,確定審計重點,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控制審計質量。
(二)送達通知書。
審計組于審計實施3日前將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做好自查工作,寫出書面自查報告,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要寫出任職期間的履職報告。
(三)審計組進點。
審計組進點召開由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其他相關人員參加的進點座談會,審計組組長講明審計目的和審計內容,聽取自查情況及其他相關情況。
(四)現場實施審計。
審計組根據審計實施方案進行分工,各成員應該明確責任,按照任務清單認真開展工作,梳理出疑點清單;審計組長根據疑點清單統籌安排本組人員實地逐項核實,做好現場取證(取證單),記錄好審計工作底稿,匯總各成員工作底稿,形成問題清單。
審計項目主審根據問題清單編寫審計小組報告,審計組長根據審計工作方案認真復核(填制復核意見書)把關。審計小組報告形成后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做到重點問題查清、查實;資產情況摸清、摸透;審計范圍和內容完全符合相關規定及要求;審計工作底稿完整無誤。審計報告應該征求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和被審計領導干部個人的意見。
(五)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
審計項目由縣審計局統一組織,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各審計組要按照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并結合實際,搞好審前調查,本著有所側重、有所區別地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這次經審工作自方案下發之日起組織實施,于11月30日結束。要求每個審計組與經責辦及時銜接,上報審計信息、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的反饋等,具體分工如下:
(一)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經濟責任。
按照全局“審計業務質量和隊伍素質雙提升行動”要求,進一步提高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政治站位、樹立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創新審計理念和組織方式、規范審計行為,促進審計質量控制各環節責任的有效落實,全面提升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聚焦經濟責任。
(二)嚴格按照審計新規定,依規依法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要定位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方面,依規依法審計,客觀評價、揭示問題,促進本部門(單位)權利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推動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職盡責。審計人員應認真學習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新規定,并嚴格按照此規定要求依法依規審計。
(三)嚴明紀律,維護形象。
實施審計期間,各審計組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及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不得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要指定專人擔任兼職廉政監督員,同時自覺接受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九
20xx年*月5日星期一,再找*老師和*老師的指導下,我們開始了一次審計綜合模擬實訓。目的是為了使我們能比較系統地練習審計的基本流程和技術方法,加深對審計基本理論的理解、基本方法的運用和基本技能的訓練,到達理論與審計實務相結合的統一,提高學生的實踐操作潛力,縮短學生步入社會的適應期,提高審計學專業學生發現線索、查找錯弊問題、綜合分析決定和作出評價及提出推薦的綜合潛力。
審計實訓不僅僅有利于我們加深對審計基本理論的理解、基本方法的運用和基本技能的訓練,到達理論與審計實務相結合的統一,提高學生的實踐操作潛力,縮短學生步入社會的適應期,提高審計學專業學生發現線索、查找錯弊問題、綜合分析決定和作出評價及提出推薦的綜合潛力。而且透過互相學習、互相督促、團結合作,有利于加深同學們之間、同學與老師之間的友誼,增進感情。實訓過程中經過分組分工,明確自我的職責義務,有利于培養同學們團隊意識,對以后的學習工作好處重大。
我們都清楚審計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我們只依靠理論知識是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利用我們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去實踐。透過實訓我們能夠發現自我存在的問題,能夠自我多查閱相關資料或向同學請教,以解決問題。從而,以奠定良好的專業基礎,也為以后的工作做了鋪墊,同時豐富了個人的閱歷。作為一名學生,我想學習的目的不在于透過考試,而是為了獲取知識,獲取工作技能,換句話說,在學校學習是為了能夠適應社會的需要,透過學習保證能夠完成將來的工作,為社會作出貢獻。透過實訓了解到工作的實際需要,使得學習的目的性更明確,得到的效果也相應的更好。
一、實訓的過程及資料。
*月5日實訓開始。第一天的實訓審計工作并沒有真正開始,而是在老師的要求下熟悉軟件,了解審計的大致流程。在進行實質性測試之前,我查看了控制測試的結果,發現,廣東科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控制基本有效,完全能夠進行下一步的實質性測試。
在第一天的實訓課上,老師分配了實訓資料并且將專業兩個班分成四組,每組20個人。以組為單位,實訓結束時上交一份審計結果。我們暫時需要審計的主要資料是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長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實收資本。
*月6日上午,作為一班第一組,我們召開了一個簡短的會議。會議上,組長對于本次實訓資料作了基本分工:組內20個人又分成四小組,每小組5個人,分別審計上述主要資料。設定主任會計師、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在每小組的小組長任項目經理)。我所在第四小組分到了管理費用審計和實收資本審計兩個資料。由于資料比較少,我們并沒有進行工作細分,而是5個人每人做一份工作底稿上交,最后由項目經理審核決定用最準確,誤差最小的那一份。
為了方便交流,組長還專門建立了名為“一班一組”的qq群,大家在群里熱烈的交談,有什么問題立刻得到解決。
*月8日,每個組基本完成了老師兩天前規定的審計任務。由于完成任務的效率高,提前結束老師布置的資料,因此老師又另外補加了幾項。
*月11日,實訓結束。
二、收獲與體會、存在的問題。
1、收獲與體會。
1)自主學習。實訓期間不像我們平時的上課,在這期間老師不像之前那樣每一節課都和我們一齊,給我們講課,監督我們的學習……而如今幾乎是靠我們自我去把握,我們務必自覺地去學習,遇到不懂的問題時,要自我去查閱相關資料而不是抄同學的實驗結果。遇到問題時,只要找到老師,她是會幫忙我們解決的,從而我們又能夠從中學會一些東西。
2)用心的態度。在實訓期間的確是有點枯燥無味,因為每一天應對的都是同一門課程,一堆數據……這就更需要我們有那份由始至終的用心態度,持續學習的熱情,對知識的渴望。我們需要用心的態度,把每一個實驗做好,把結果做到。
3)團隊精神。在這次的審計實訓,其實也需要我們發揮團隊精神,我們要學會與人溝通,交流,因為有時候只有透過不斷地討論和交流彼此的意見,這樣才能到達實驗的最精確的結果。然而別人遇到不懂的問題時,我們要盡自我的潛力去幫忙同學,因為從中我們也是收益的,我們也會收獲不少東西。
4)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這次的審計實訓周個性深有體會,原以為學到了一些書本知識就能夠了,就能夠很好地把它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其實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書本知識,只是理論知識,我們只有透過實訓,使我們的理論指導實踐,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與以后的會計工作接軌。我們要做到理論指導實踐,從實踐中不斷總結,從而真正地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2、存在的問題。
除了中間的系統出現了一點小問題外,審計實訓過程基本順利。我做好“實收資本審定表”存盤后退出,然后再進入發現,已經存盤的數據無法從系統中取出。我詢問了其他的同學,發現也有類似的狀況。最后我們只好重做一遍,然后進行抓圖操作,將做好的表整理出來。
經過這些天的審計實訓,是我的審計學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驗證,并具備了必須的基本實際操作潛力。但在取得實效的同時,我也在操作的過程中發現了自身的許多不足:1、比如自我不夠細心和沒有耐心,經常會因為資料的枯燥而放松自我去想一些不相干的事,以致遺漏了某些細節,導致之后填表時為了謹慎又要重新看一遍,引起了不必要的麻煩。2、雖然實訓中有老師指導,但是很容易就發現自我的審計學基礎知識沒有打好,今后還得加強練習。
由于這次的實訓是團體合作的,小組成員間進行了詳細的分工,所以某些模塊我們沒有參與到,自我感覺有點遺憾,因為不一樣的模塊都是對不一樣的會計基礎知識進行檢驗的結果。
我十分感謝學校能夠帶給我們這次寶貴的實訓機會,還要感謝實訓過程中趙*老師和*老師對我的指導以及同學們的關心和幫忙。透過這次實訓,不僅僅熟練掌握了審計操作的基本技能,將審計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實踐有機的結合起來,開闊了我們的視野,增加了我們對審計實踐運作狀況的。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
第一條為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以下簡稱兩辦《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干部管理監督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法依規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的行為。
第三條經濟責任審計應當以促進領導干部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科學發展為目標,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本地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重點檢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加強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四條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應當依法依規接受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
第二章審計對象。
第五條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是指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黨委(含黨組、黨工委,以下統稱黨委)正職領導干部和行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
第六條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
(三)政府設立的開發區、新區等的主要領導干部。
第七條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地方各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
第八條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
(一)中央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
(二)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
(六)黨委、政府設立的超過一年以上有獨立經濟活動的臨時機構的主要領導干部。
第九條兩辦《規定》第三條所稱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含金融企業,下同)的法定代表人。
根據黨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監督部門的要求,審計機關可以對上述企業中不擔任法定代表人但實際行使相應職權的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條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范圍依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遇有干部管理權限與財政財務隸屬關系、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不一致時,由對領導干部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部門與同級審計機關共同確定實施審計的審計機關。
第十一條部門、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由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審計內容。
第十二條審計機關應當根據領導干部職責權限和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結合地區、部門(系統)、單位的實際,依法依規確定審計內容。
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時,應當充分考慮審計目標、干部管理監督需要、審計資源與審計效果等因素,準確把握審計重點。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黨委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黨委和政府重大經濟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情況;
(二)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
(四)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五)本地區財政收支總量和結構、預算安排和重大調整等情況;
(六)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舉借、用途和風險管控等情況;
(七)自然資源資產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民生改善等情況;
(八)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大項目的研究決策情況;
(十一)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二)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
(四)有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五)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六)本地區財政管理,以及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
(七)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
(八)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九)自然資源資產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民生改善等情況;
(十)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大項目的研究、決策及建設管理等情況;
(十二)機構設置、編制使用以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十四)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十五)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第十五條黨政工作部門、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二)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
(三)有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四)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六)國有資產的采購、管理、使用和處置情況;
(七)重要項目的投資、建設和管理情況;
(九)機構設置、編制使用以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十)對下屬單位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
(十二)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十三)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第十六條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情況;
(二)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
(三)企業發展戰略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四)有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五)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六)企業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七)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繳情況;
(八)重要項目的投資、建設、管理及效益情況;
(十一)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第四章審計評價。
第十七條審計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政策以及干部考核評價等規定,結合地區、部門(系統)、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審計查證或者認定的事實,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進行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應當有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對審計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適當或者不充分的事項不作評價。
第十八條審計評價應當與審計內容相統一。一般包括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業績、主要問題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九條審計評價應當重點關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質量、效益和可持續性,關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和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關注任期內舉借債務、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科技創新等重要事項,關注領導干部應承擔直接責任的問題。
第二十條審計評價可以綜合運用多種方法,包括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業績比較、運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指標量化分析、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行為或事項置于相關經濟社會環境中加以分析等。
第二十一條審計評價的依據一般包括:
(一)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三)中央和地方黨委、政府有關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四)有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責任制考核目標;
(六)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管理制度;
(七)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標準;
(八)有關職能部門、主管部門發布或者認可的統計數據、考核結果和評價意見;
(九)專業機構的意見;
(十)公認的業務慣例或者良好實務;
(十一)其他依據。
第二十二條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審計內容和審計評價的需要,選擇設定評價指標,將定性評價與定量指標相結合。評價指標應當簡明實用、易于操作。
第二十三條審計機關可以根據本細則第二十一條所列審計評價依據,結合實際情況,選擇確定評價標準,衡量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程度。對同一類別、同一層級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標準,應當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二十四條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審計機關應當按照權責一致原則,根據領導干部的職責分工,充分考慮相關事項的歷史背景、決策程序等要求和實際決策過程,以及是否簽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參與特定事項的管理等情況,依法依規認定其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
對領導干部應當承擔責任的問題或者事項,可以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第二十五條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當承擔直接責任的,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人或者與他人共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單位內部管理規定的;
(六)其他失職、瀆職或者應當承擔直接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當承擔主管責任的,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四)其他應當承擔主管責任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兩辦《規定》第三十七條所稱領導責任,是指除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外,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經濟責任的其他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被審計領導干部以外的其他人員對有關問題應當承擔的責任,審計機關可以以適當方式向干部管理監督部門等提供相關情況。
第五章審計報告。
第二十九條審計機關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后,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
第三十條兩辦《規定》第二十七條所稱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是指審計組具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后,向派出審計組的審計機關提交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應當以審計機關的名義書面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意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級黨委、政府有關領導同志,以及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或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
審計報告中涉及的重大經濟案件調查等特殊事項,經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不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意見。
第三十二條審計組應當針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一步核實情況,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作出必要的修改,連同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送審計機關。
第三十三條審計機關按照規定程序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進行審定,經審計機關負責人簽發后,向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出具審計機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四)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其他必要的內容。
審計發現的有關重大事項,可以直接報送本級黨委、政府或者相關部門,不在審計報告中反映。
第三十五條兩辦《規定》第二十八條所稱審計結果報告,是指審計機關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基礎上,精簡提煉形成的提交干部管理監督部門的反映審計結果的報告。審計結果報告重點反映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主要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責任認定、審計處理方式和建議。
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確定審計結果報告的主要內容。
第三十六條審計機關應當將審計結果報告等經濟責任審計結論性文書報送本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提交委托審計的組織部門;抄送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必要時,可以將涉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情況抄送該部門。
第六章審計結果運用。
第三十七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當作為干部考核、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各級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應當逐步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責任追究、整改落實、結果公告等制度。
第三十八條紀檢監察機關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依紀依法受理審計移送的案件線索;
(二)依紀依法查處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適時進行研究;
(四)以適當方式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三十九條組織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干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干部管理監督體系;
(二)根據審計結果和有關規定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他有關人員作出處理;
(六)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條審計機關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三)協助和配合干部管理監督等部門落實、查處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問題和事項;
(五)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對審計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有關建議,以綜合報告、專題報告等形式報送本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交有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三)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四)督促有關企業落實審計決定和整改要求;
(六)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三條有關主管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對審計移送的違法違規問題,在職責范圍內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處罰;
(四)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四條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根據審計結果,應當采取以下。
整改措施。
(二)按照有關要求公告整改結果;
(四)根據審計結果反映出的問題,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根據審計建議,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第七章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
第四十五條各地應當建立健全領導小組或者聯席會議制度,領導本地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可以由同級黨委或者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第四十六條領導小組或者聯席會議應當設立辦公室。同時設立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的地方,應當合并成立一個辦公室。辦公室與同級審計機關內設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合署辦公,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應當由同級審計機關的副職領導或者同職級領導擔任。
第四十七條領導小組或者聯席會議應當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各成員單位應當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規范、運轉有序、工作高效的運行機制。
第四十八條各地可以根據干部管理監督的需要和審計機關的實際情況,按照領導干部工作崗位性質、經濟責任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科學合理地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
第四十九條審計機關應當向組織部門等提出下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的初步建議。組織部門等根據審計機關的初步建議,提出下一年度的委托審計建議。
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一條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一經本級政府行政首長批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調整的,應當按照本細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規定的程序進行調整。
第五十二條對地方黨委與政府的主要領導干部,黨政工作部門、高等院校等單位的黨委與行政主要領導干部,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不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等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同步組織實施,分別認定責任,分別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
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同步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操作辦法。
第五十三條審計機關應當探索和推行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專業審計相結合的組織方式,統籌安排審計力量,逐步實現對審計計劃、審計項目實施、審計文書報送、審計結果利用等的統一管理。
審計機關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應當有效利用以往審計成果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審計機關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可以提請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并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審計機關提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協助時,應當由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負責聯系和協調。
第五十五條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遇有被審計領導干部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采取強制措施、立案調查或者死亡等特殊情況,以及不宜再繼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其他情形的,審計機關報本級政府行政首長批準,或者根據黨委、政府、干部管理監督部門的要求,可以中止或者終止審計項目。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審計機關可以對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可以參照本細則的相關規定確定。
第五十七條對本細則未涉及的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職責、權限、法律責任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兩辦《規定》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部門和單位可以根據兩辦《規定》和本細則的規定,制定本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規定。
第五十九條本細則由審計署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審計署2000年12月印發的《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審辦發〔2000〕121號)同時廢止。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一
1.圍繞上級制定的重大經濟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確定審計重點內容和對象,審查被審計單位對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實務中常見的是被審計單位無實質性改變舉措。)。
2.以資金、項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務推進情況為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相關落實措施的具體內容及其分解、組織落實情況、執行進度以及取得的實際效果等。(實務中常見的是被審計單位以會議落實會議,未分解目標任務、無實質性舉措。)。
3.審查上級重大政策舉措是否落實、預定目標和效果是否按照預定的計劃完成?(實務中常見的是僅列示差異,對好的經驗未總結,對未完成的未深入分析。)。
4.查找影響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的關鍵環節,分析政策措施落實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及時發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議,促進上級各項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實施和發揮作用。(實務中關注禁止性行為的違反情況。)。
1.是否制定了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相關制度?是否存在與上級相關制度精神相左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合時宜的管理規定?(實務中常見照搬照抄。)。
2.戰略規劃是否符合企業實際情況?與上一階段相比是否有一定的延續性?是否存在不切實際的躍進式規劃?(實務中常見玩數字游戲昨天一二三四,明天四三二一。)。
3.是否建立了動態開展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的執行效果與規劃預期的差異分析工作的機制?是否對戰略規劃的執行影響因素開展過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實務中常見無人問津的現象。)。
4.根據任期內上級下達的業績合同,遴選與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有關的評價指標,對業績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實認定。(實務中常見指標都能完成,是標準低了還是?)。
1.關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有沒有的問題:
(1)是否按照上級要求制定本單位重大經濟事項的實施細則?(實務中常見的是照搬上級制度,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2)有關規定是否與上級《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實施細則》相符?(實務中常見的是個別規定與上級要求相悖。)。
(3)是否存在制度管理漏洞或缺項?(實務中常見的是缺項或漏項,或把不該納入重大經濟事項為了規避責任“大包大攬”、“事無巨細”造成決策效率低下。)。
2.關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
(1)是否依法依規決策、集體決策、民主決策?(實務中常見的是特事特辦比例高,存在議而不決等現象。)。
(2)是否按照規定的決策程序議事?(實務中常見的是跳越決策程序如主要領導先入為主。)。
(3)決策會議召開是否符合應到會人數要求?(實務中常見的是參會決策人數未達到最低要求。)。
(4)會議記錄是否完整、詳細并存檔備查?(實務中常見的是記錄不完整、不詳實,對決策的信息選擇性記錄。)。
3.關注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實施效果情況:
(1)決策后是否按決策組織實施?(實務中常見的是組織實施拖延、組織不力。)。
(2)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實務中常見的是在決策效果不佳的情況下選擇性的無視。)。
(3)是否對決策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實務中常見的是無監督檢查機制,是否存在除非被舉報,否則無人關注損失的現象。)。
1.審查授權控制、管理程序、業務流程以及內控制度建立健全情況,是否適應本企業管理需要,是否存在薄弱環節,內控制度是否存在相互矛盾與不協調,是否達到內部牽制與防范風險的目的。(實務中常見管理脫節現象,對重點管控環節需要加大抽樣。)。
2.審查內控制度遵循和有效情況,即相應的管理部門職責、工作程序和標準是否明確,是否有效落實和執行。(實務中常見交叉職責不清或空白兩不管地帶。)。
3.在對企業進行貨幣資金管理流程審查時,應重點關注:現金及其他貨幣資金是否賬實相符;核對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有無長期未達賬項;應收票據是否賬實相符,是否按規定期限及時承兌,在不獲承兌或付款時,是否及時行使追索權,并查明原因;應收票據轉讓、貼現、承兌時,是否能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及時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并建立有關備查登記簿,記錄相應的內容和各環節的交接情況;設置的銀行存款賬戶是否按規定在總部備案,有無違反規定擅自開設銀行賬戶的情況;結算戶與費用戶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此外,在對貨幣資金管理審查中,要注意貨幣資金、銀行票據收付控制、管理的管理程序、崗位設置及印鑒保管等內部牽制情況。(很細化了不再贅述。)。
4.結合企業主要生產業務環節,揭露自身生產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審查各類合同的訂立、履行、結算等管理情況,揭示與合同管理有關的主要風險點,有針對性的提出相應控制措施;從物資采購與銷售流程入手,分析和評價已建立相關制度執行的有效性、科學性及合理性;審查投資程序是否合規,是否按計劃實施,投資效益是否實現預期目標,有無因決策失誤造成投資損失或形成不良資產等。(這是重點,業務洞察深度才決定審計價值大小。)。
1.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核算是否準確、真實,是否存在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實的問題。
(1)企業采用的會計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是否正確,有無隨意變更或濫用會計估計、會計政策,故意編造虛假利潤等問題。
(2)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的確認和核算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虛列、多列、少列或不列收入及成本費用等問題。
(3)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確認和核算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隨意改變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以及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問題。
(4)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和有關資料是否相符。
2.關注被審計單位資金使用情況,審查資金運作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嚴格執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納入封閉結算貨款是否在封閉結算內運行,未納入封閉結算貨款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有無截留、轉移、隱瞞收入及賬外資金等問題。是否存在未經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批準,對外借款、投資、擔保、捐贈、債務重組以及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高息存款、委托其他單位理財、進行期貨交易等行為。審查大宗商品生產加工、貿易、物流倉儲業務,確認有關業務是否存在融資性貿易行為。
3.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方法、內容和編報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故意編造虛假財務報表等問題。
4.根據審計發現問題,編制資產負債調整表和利潤調整表,確定審計認定數。
5.按審計認定數計算各類財務績效指標,分析財務績效指標變動的主要原因并進行評價。
6.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審查企業成本效益和預算完成情況,揭示企業在增收節支、預算管理等方面問題。
1.是否建立完善的資產(應收款項、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管理制度、相關制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有無重大風險及較大經濟損失發生。
2.期末是否對資產進行全面清查;資產的盤盈、盤虧、毀損是否按規定處理并計入當期損益,有無掛賬不攤或多攤、少攤形成潛盈、潛虧;是否根據資產的實際情況計提減值準備,其計提與轉回是否按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處置和核銷是否合規、及時。
3.抽盤實物,檢查資產是否真實存在并賬實相符,是否存在賬外資產或虛列資產;是否存在企業領導人員因私使用、其他單位無償占用、用于對外投資但不轉移產權或實物的問題;是否存在不需用或因毀損、技術淘汰等原因無法繼續使用的現象及虛掛賬形成潛盈潛虧問題。?(第三方評估機構如何管理?)。
4.核實任期內資產受讓或轉讓是否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是否存在利用資產評估消除潛虧或高估資產、低估負債等行為。(第三方評估機構如何管理?)。
5.確認任職期間企業資產質量的變動情況,查明任期末不良資產構成和金額;核實任期內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和核銷金額、原因。(資源資產如何審計?)。
6.檢查資產抵押情況或其他受限制情況。
1.被審計單位是否制定了環境保護機制和制度?任職期間制度落實的情況如何?
2.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因環境污染問題被投訴或被行政機關處罰的現象?
3.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因歷史以往問題但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進一步惡化現象?
1.審查被審計單位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的執行情況,重點關注公務用車、通信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出國(出境)費用、培訓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禮品費等專項費用支出是否違規,加強對職務消費、公務接待的檢查。
3.根據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線索,需審計查證的事項。
4.根據群眾反映和舉報,需審計查證的問題。
5.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1.是否建立了審計整改機制?被審計單位是否重視審計整改落實工作?
2.被審計單位對以往審計發現問題是否按照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措施并全面落實實施,反映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3.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承諾式整改”。
1.了解任期前遺留問題、重大未決訴訟及其他對企業有重大影響事項,根據重要程度進行披露。
2.被審計單位i領導人員有責任處理前任遺留問題,對現任領導人員已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處理,但因各種客觀因素未能解決的任前重大遺留問題,在此做披露處理。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二
1.圍繞上級制定的重大經濟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確定審計重點內容和對象,審查被審計單位對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實務中常見的是被審計單位無實質性改變舉措。)。
2.以資金、項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務推進情況為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相關落實措施的具體內容及其分解、組織落實情況、執行進度以及取得的實際效果等。(實務中常見的是被審計單位以會議落實會議,未分解目標任務、無實質性舉措。)。
3.審查上級重大政策舉措是否落實、預定目標和效果是否按照預定的計劃完成?(實務中常見的是僅列示差異,對好的經驗未總結,對未完成的未深入分析。)。
4.查找影響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的關鍵環節,分析政策措施落實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及時發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議,促進上級各項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實施和發揮作用。(實務中關注禁止性行為的違反情況。)。
1.是否制定了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相關制度?是否存在與上級相關制度精神相左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合時宜的管理規定?(實務中常見照搬照抄。)。
2.戰略規劃是否符合企業實際情況?與上一階段相比是否有一定的延續性?是否存在不切實際的躍進式規劃?(實務中常見玩數字游戲昨天一二三四,明天四三二一。)。
3.是否建立了動態開展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的執行效果與規劃預期的差異分析工作的機制?是否對戰略規劃的執行影響因素開展過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實務中常見無人問津的現象。)。
4.根據任期內上級下達的業績合同,遴選與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有關的評價指標,對業績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實認定。(實務中常見指標都能完成,是標準低了還是?)。
1.關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有沒有的問題:
(1)是否按照上級要求制定本單位重大經濟事項的實施細則?(實務中常見的是照搬上級制度,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2)有關規定是否與上級《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實施細則》相符?(實務中常見的是個別規定與上級要求相悖。)。
(3)是否存在制度管理漏洞或缺項?(實務中常見的是缺項或漏項,或把不該納入重大經濟事項為了規避責任“大包大攬”、“事無巨細”造成決策效率低下。)。
2.關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
(1)是否依法依規決策、集體決策、民主決策?(實務中常見的是特事特辦比例高,存在議而不決等現象。)。
(2)是否按照規定的決策程序議事?(實務中常見的是跳越決策程序如主要領導先入為主。)。
(3)決策會議召開是否符合應到會人數要求?(實務中常見的是參會決策人數未達到最低要求。)。
(4)會議記錄是否完整、詳細并存檔備查?(實務中常見的是記錄不完整、不詳實,對決策的信息選擇性記錄。)。
3.關注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實施效果情況:
(1)決策后是否按決策組織實施?(實務中常見的是組織實施拖延、組織不力。)。
(2)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實務中常見的是在決策效果不佳的情況下選擇性的無視。)。
(3)是否對決策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實務中常見的是無監督檢查機制,是否存在除非被舉報,否則無人關注損失的現象。)。
1.審查授權控制、管理程序、業務流程以及內控制度建立健全情況,是否適應本企業管理需要,是否存在薄弱環節,內控制度是否存在相互矛盾與不協調,是否達到內部牽制與防范風險的目的。(實務中常見管理脫節現象,對重點管控環節需要加大抽樣。)。
2.審查內控制度遵循和有效情況,即相應的管理部門職責、工作程序和標準是否明確,是否有效落實和執行。(實務中常見交叉職責不清或空白兩不管地帶。)。
3.在對企業進行貨幣資金管理流程審查時,應重點關注:現金及其他貨幣資金是否賬實相符;核對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有無長期未達賬項;應收票據是否賬實相符,是否按規定期限及時承兌,在不獲承兌或付款時,是否及時行使追索權,并查明原因;應收票據轉讓、貼現、承兌時,是否能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及時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并建立有關備查登記簿,記錄相應的內容和各環節的交接情況;設置的銀行存款賬戶是否按規定在總部備案,有無違反規定擅自開設銀行賬戶的情況;結算戶與費用戶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此外,在對貨幣資金管理審查中,要注意貨幣資金、銀行票據收付控制、管理的管理程序、崗位設置及印鑒保管等內部牽制情況。(很細化了不再贅述。)。
4.結合企業主要生產業務環節,揭露自身生產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審查各類合同的訂立、履行、結算等管理情況,揭示與合同管理有關的主要風險點,有針對性的提出相應控制措施;從物資采購與銷售流程入手,分析和評價已建立相關制度執行的有效性、科學性及合理性;審查投資程序是否合規,是否按計劃實施,投資效益是否實現預期目標,有無因決策失誤造成投資損失或形成不良資產等。(這是重點,業務洞察深度才決定審計價值大小。)。
1.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核算是否準確、真實,是否存在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實的問題。
(1)企業采用的會計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是否正確,有無隨意變更或濫用會計估計、會計政策,故意編造虛假利潤等問題。
(2)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的確認和核算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虛列、多列、少列或不列收入及成本費用等問題。
(3)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確認和核算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隨意改變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以及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問題。
(4)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和有關資料是否相符。
2.關注被審計單位資金使用情況,審查資金運作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嚴格執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納入封閉結算貨款是否在封閉結算內運行,未納入封閉結算貨款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有無截留、轉移、隱瞞收入及賬外資金等問題。是否存在未經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批準,對外借款、投資、擔保、捐贈、債務重組以及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高息存款、委托其他單位理財、進行期貨交易等行為。審查大宗商品生產加工、貿易、物流倉儲業務,確認有關業務是否存在融資性貿易行為。
3.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方法、內容和編報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故意編造虛假財務報表等問題。
4.根據審計發現問題,編制資產負債調整表和利潤調整表,確定審計認定數。
5.按審計認定數計算各類財務績效指標,分析財務績效指標變動的主要原因并進行評價。
6.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審查企業成本效益和預算完成情況,揭示企業在增收節支、預算管理等方面問題。
1.是否建立完善的資產(應收款項、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管理制度、相關制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有無重大風險及較大經濟損失發生。
2.期末是否對資產進行全面清查;資產的盤盈、盤虧、毀損是否按規定處理并計入當期損益,有無掛賬不攤或多攤、少攤形成潛盈、潛虧;是否根據資產的實際情況計提減值準備,其計提與轉回是否按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處置和核銷是否合規、及時。
3.抽盤實物,檢查資產是否真實存在并賬實相符,是否存在賬外資產或虛列資產;是否存在企業領導人員因私使用、其他單位無償占用、用于對外投資但不轉移產權或實物的問題;是否存在不需用或因毀損、技術淘汰等原因無法繼續使用的現象及虛掛賬形成潛盈潛虧問題。(第三方評估機構如何管理?)。
4.核實任期內資產受讓或轉讓是否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是否存在利用資產評估消除潛虧或高估資產、低估負債等行為。(第三方評估機構如何管理?)。
5.確認任職期間企業資產質量的變動情況,查明任期末不良資產構成和金額;核實任期內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和核銷金額、原因。(資源資產如何審計?)。
6.檢查資產抵押情況或其他受限制情況。
1.被審計單位是否制定了環境保護機制和制度?任職期間制度落實的情況如何?
2.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因環境污染問題被投訴或被行政機關處罰的現象?
3.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因歷史以往問題但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進一步惡化現象?
1.審查被審計單位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的執行情況,重點關注公務用車、通信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出國(出境)費用、培訓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禮品費等專項費用支出是否違規,加強對職務消費、公務接待的檢查。
2.審查企業及所屬單位領導人員是否存在未按集團公司規定取薪及本人或家屬經商辦企業、與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等問題,追查企業領導人員有無以權謀私和違反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規定的問題。
3.根據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線索,需審計查證的事項。
4.根據群眾反映和舉報,需審計查證的問題。
5.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1.是否建立了審計整改機制?被審計單位是否重視審計整改落實工作?
2.被審計單位對以往審計發現問題是否按照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措施并全面落實實施,反映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3.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承諾式整改”。
1.了解任期前遺留問題、重大未決訴訟及其他對企業有重大影響事項,根據重要程度進行披露。
2.被審計單位i領導人員有責任處理前任遺留問題,對現任領導人員已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處理,但因各種客觀因素未能解決的任前重大遺留問題,在此做披露處理。
3.實務中常見的“新官不理舊賬”、采取消極態度不加以處理的,應作為任期內問題并界定任期責任予以反映。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三
近年來,我縣按照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和《黑龍江省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等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建立健全了經濟責任審計規章制度,強化了審計結果的運用,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加強干部管理、預防干部違法違紀、實現廉潔從政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縣域經濟健康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必須加強領導,協調運作。一是統一了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性的認識。xx年以前,由于監管力度不強,我縣曾出現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資金利用效果不好,領導干部濫用職權、違反財經法紀的案件也時有發生,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反應,影響了縣域經濟健康發展。痛定思痛,我們認識到,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行為缺乏必要的監督是產生這些問題的重要原因。為此,縣委及時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統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認識,使大家感到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十分必要,十分緊迫。在此基礎上,我們及時召開紀檢、組織、監察、人事、審計“五部門”參加的聯系會議,明確部門職責,合理分工,從而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二是切實發揮領導組織作用。為切實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xx年起我縣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聯席會議的職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依據縣委組織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書》和上級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審計機關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納入年度項目審計計劃,保證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遇到難點問題時,各部門協調作戰,實現了優勢互補,保證了工作效果。
我縣蘆葦公司問題積壓較多,情況復雜,因退休職工工資發放問題而引發了集體上訪。針對這一問題,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作出了關于對該公司經理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決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一同介入,借助職能優勢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項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查清了事實,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上訪職工得到了滿意的答復,維護了一方穩定。為了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縣委對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重新作出調整,組長由縣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干部和紀檢工作的縣委副書記擔任,高層次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幾年4月份,在對某局局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該局長不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難。經濟責任領導小組在聽取審計情況匯報后,建議縣委先行將其待崗。通過審計,發現了該局較多的經濟管理問題,事實查清后,縣委根據審計結果免去了該局長的職務,從而進一步樹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在我縣政治經濟領域活動中的權威地位。三是積極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xx年,為解決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縣委組織部選調政治素質好、懂財務、審計工作的業務干部5人到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室掛職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xx年,在機構改革,精簡編制的情況下,破例為縣審計局增加了4個編制,同時設立的經濟責任審計室,將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級。通過面向社會招錄的形式,將具有注冊會計師職稱的專業人才充實到了審計一線。今年我縣又為縣審計局增加了5個編制。根據工作需要,我縣在財政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資金,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經費支出。在此基礎上,縣財政累計撥付專款50萬元,為審計局更新配置了15臺計算機,建立了局域網,實現了辦公現代化,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順利開展創造了良好的工作條件。
規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夠克服工作中隨意性。為此,我們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我縣按照邊審計邊規范的原則,注意及時總結經驗,在實踐中將較為成熟的經驗和做法以規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指導全縣審計工作健康發展。在總結多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通過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內容、方法、程序等進行了相應的修改、補充和完善,制定了我縣《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并于xx年經縣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以縣委文件依法執行。
幾年來,我們高度重視了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轉化與利用,經濟責任審計在我縣政治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一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為經濟發展服務。我們積極利用審計資源,為全縣宏觀經濟決策提供依據。如審計中發現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不強,導致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的現象比較嚴重,資金利用的效果不好,我們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出臺了我縣《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實現了專項資金管理規范化。二是利用審計成果,為干部考核、任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登記表,將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情況在表中載明,裝入干部檔案,使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成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數。我縣公路工程公司由于管理不善,導致效益低下,縣委組織部在篩選該公司經理人選時,積極參考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發現原天湖賓館經理在職期間,能夠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營管理經驗比較豐富,企業各項經濟指標完成較好,縣委依據審計結果任命其為公路工程公司經理。該同志上任后,內抓管理,外聯業務,更新了經營理念,迅速扭轉了企業的虧損局面,當年盈利100余萬元,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反映,認為縣委選對了企業帶頭人。
幾年來,縣委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提拔重用干部79人,免職或待崗36人。三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領導干部廉政考核相結合,把審計反映的問題確定為考廉重點,增強了考廉的針對性。同時將審計報告裝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對領導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審計中發現存在一般性問題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教育,責令限期整改;對審計中發現存在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的,進行立案查處;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今年年初,在對縣扶貧辦主任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嚴重違紀問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建議縣委免去了該負責人的職務,并移交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立案調查。幾年來,我們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對35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問題76人,通報批評領導干部13人,21名領導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四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為縣人大常委會考核縣政府組成部門的領導干部提供依據。自xx年開始,縣人大常委會在聽取縣政府組成部門“一把手”的述職報告時,同時聽取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報告。截至現在,縣人大常委會已聽取了12位政府序列局“一把手”的任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有利于人大從多角度監督政府的工作,保證政府組成人員廉潔高效地工作。
xx年以來,我們共對116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處并糾正違規行為資金8404萬元,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10萬元,嚴肅了財經紀律,凈化了黨風政風,創造了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促進了縣域經濟健康發展。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四
尊敬的領導:
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必須加強領導,協調運作。一是統一了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性的認識。xx年以前,由于監管力度不強,我縣曾出現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資金利用效果不好,領導干部濫用職權、違反財經法紀的案件也時有發生,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反應,影響了縣域經濟健康發展。痛定思痛,我們認識到,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行為缺乏必要的監督是產生這些問題的重要原因。為此,縣委及時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統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認識,使大家感到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十分必要,十分緊迫。在此基礎上,我們及時召開紀檢、組織、監察、人事、審計“五部門”參加的聯系會議,明確部門職責,合理分工,從而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二是切實發揮領導組織作用。
為切實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xx年起我縣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聯席會議的職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依據縣委組織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書》和上級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審計機關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納入年度項目審計計劃,保證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遇到難點問題時,各部門協調作戰,實現了優勢互補,保證了工作效果。我縣蘆葦公司問題積壓較多,情況復雜,因退休職工工資發放問題而引發了集體上訪。針對這一問題,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作出了關于對該公司經理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決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一同介入,借助職能優勢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項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查清了事實,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上訪職工得到了滿意的答復,維護了一方穩定。為了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縣委對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重新作出調整,組長由縣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干部和紀檢工作的縣委副書記擔任,高層次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今年4月份,在對某局局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該局長不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難。經濟責任領導小組在聽取審計情況匯報后,建議縣委先行將其待崗。通過審計,發現了該局較多的經濟管理問題,事實查清后,縣委根據審計結果免去了該局長的職務,從而進一步樹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在我縣政治經濟領域活動中的權威地位。三是積極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xx年,為解決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縣委組織部選調政治素質好、懂財務、審計工作的業務干部5人到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室掛職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xx年,在機構改革,精簡編制的情況下,破例為縣審計局增加了4個編制,同時設立的經濟責任審計室,將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級。通過面向社會招錄的形式,將具有注冊會計師職稱的專業人才充實到了審計一線。今年我縣又為縣審計局增加了5個編制。根據工作需要,我縣在財政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資金,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經費支出。在此基礎上,縣財政累計撥付專款50萬元,為審計局更新配置了15臺計算機,建立了局域網,實現了辦公現代化,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順利開展創造了良好的工作條件。
規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夠克服工作中隨意性。為此,我們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我縣按照邊審計邊規范的原則,注意及時總結經驗,在實踐中將較為成熟的經驗和做法以規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指導全縣審計工作健康發展。在總結多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通過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內容、方法、程序等進行了相應的修改、補充和完善,制定了我縣《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并于xx年經縣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以縣委文件依法執行。《規定》將全縣所有履行經濟責任的科級干部全部納入到審計對象之中,使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達到100%。除此之外,xx年以來,先后印發《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及組織辦法》、《**蒙古族自治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追究及結果公開制度》、《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關于對局級領導干部實行全程審計的實施辦法》、《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工作制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辦法》、《關于財政、審計部門參與干部考核工作有關問題的規定》等規章制度。二是實行了“先離后審”制度。為解決審計結果和作用滯后的問題,我們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實現了離任審計向在職審計轉變,事后審計向事中、事前審計轉變,對領導干部的靜態監督向動態監督轉變。縣委組織部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實行審計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屬審計對象,任職3年的,必須對其進行一次經濟責任審計;擬提拔、調動工作的,不經審計不能提拔和任職,而是將其先行免職,在進行審計,然后根據審計情況作出是否任用的決定,在干部任用上實現了“先離、后審、再任”的運行機制。僅今年上半年就完成了13名在職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縣委調整中層領導隊伍提供了充分的依據。三是實行了審前公示和審后通報制度。為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達到監管干部的目的,在工作中我們又相繼制定了審前公示和審后通報制度。實行審前公示制度有利于群眾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有利于審計人員更廣泛地搜集被審計對象的相關證據,拓展審計的工作空間,確保了審計工作的針對性。實行審后通報制度,有利于組織部門了解和掌握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為考核任免領導干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有利于對審計工作進行監督,增加透明度,以確保工作質量。四是建立了審計成果綜合利用制度。在審計成果的利用上,我們實行了“一單到底”的運行模式。一項審計工作結束后,通過填制《審計結果督辦單》的形式,將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形成了封閉的循環系統,使審計成果轉化實現最大化。
為保證審計質量,審計機關注意從以下幾個環節入手,使審計方法科學有效,內容全面具體。
對于擬提拔、調任的優先安排審計;對不涉及升遷調動的適時進行審計;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較為突出的安排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一是把住“質量關”。在嚴格執行審計署6號令的基礎上建立了“三級復核”制度,對審計項目全過程實施質量控制。二是把住“人情關”。在嚴格執行“八不準”的基礎上,縣委同審計局簽訂了廉政責任狀,審計局同全體審計人員簽訂了廉政責任狀,在廉政問題上實行一票否決。三是把住“評價關”。在對被審計單位評價上,我們嚴格區分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由審計機關召開業務會議討論決定,確保了對被審計對象的評價客觀公正。
一是著重看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二是著重看主要經濟指標完成的情況及其經濟效益情況;三是著重看被審計對象執行財經紀律及廉政情況。這樣就保證了從多個角度去評價被審計對象,收到了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一是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在項目安排上,注重把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統籌考慮,有效地節約了審計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注意發現被審計對象普遍存在的的共性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針對這些情況及時對其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為縣委、縣政府及時解決問題,提供重要依據。三是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相結合。著重核實重大經濟決策所產生的效果,為客觀評價干部提供依據。
幾年來,我們高度重視了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轉化與利用,經濟責任審計在我縣政治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一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為經濟發展服務。我們積極利用審計資源,為全縣宏觀經濟決策提供依據。如審計中發現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不強,導致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的現象比較嚴重,資金利用的效果不好,我們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出臺了我縣《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實現了專項資金管理規范化。二是利用審計成果,為干部考核、任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登記表,將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情況在表中載明,裝入干部檔案,使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成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數。我縣公路工程公司由于管理不善,導致效益低下,縣委組織部在篩選該公司經理人選時,積極參考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發現原天湖賓館經理在職期間,能夠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營管理經驗比較豐富,企業各項經濟指標完成較好,縣委依據審計結果任命其為公路工程公司經理。該同志上任后,內抓管理,外聯業務,更新了經營理念,迅速扭轉了企業的虧損局面,當年盈利100余萬元,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反映,認為縣委選對了企業帶頭人。幾年來,縣委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提拔重用干部79人,免職或待崗36人。三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領導干部廉政考核相結合,把審計反映的問題確定為考廉重點,增強了考廉的針對性。同時將審計報告裝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對領導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審計中發現存在一般性問題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教育,責令限期整改;對審計中發現存在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的,進行立案查處;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今年年初,在對縣扶貧辦主任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嚴重違紀問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建議縣委免去了該負責人的職務,并移交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立案調查。幾年來,我們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對35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問題76人,通報批評領導干部13人,21名領導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四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為縣人大常委會考核縣政府組成部門的領導干部提供依據。自xx年開始,縣人大常委會在聽取縣政府組成部門“一把手”的述職報告時,同時聽取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報告。截至現在,縣人大常委會已聽取了12位政府序列局“一把手”的任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有利于人大從多角度監督政府的工作,保證政府組成人員廉潔高效地工作。
xx年以來,我們共對116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處并糾正違規行為資金8404萬元,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10萬元,嚴肅了財經紀律,凈化了黨風政風,創造了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促進了縣域經濟健康發展。
述職人:本站。
xx年xx月xx日。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五
這周的培訓時間結束了,這周的審計培訓讓我受益匪淺。以下是審計工作總結和一些個人體會。
我們都知道審計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僅僅依靠理論知識是不夠的。我們更需要的是用學過的理論知識去實踐。通過實際的訓練,可以發現自己的問題,可以多查閱相關資料或者找學生咨詢解決問題。由此可見,為了打好專業基礎,也為以后的工作鋪路,豐富個人經驗。作為一名學生,我想學習不是為了通過考試,而是為了獲得知識和工作技能。換句話說,在學校學習是為了適應社會的需要,是為了保證自己能夠完成未來的工作,為社會做出貢獻。通過實踐訓練,了解工作的實際需要,使得學習的目的更加明確,結果也相應更好。
我們的審計任務有五個實驗。通過這五個實驗,我們應該掌握審計方法的應用、內部控制的測試和評價、審計重要性和審計風險的分析、審計報告等。經過一周的努力,五個實驗基本完成。因為一個暑假沒看審計,忘記了一些知識。通過復習、看書、征求同學意見,我終于完成了以上任務。
1、自主學習。在培訓期間,不像我們平時上課,在此期間,老師并不是每節課都和我們在一起,給我們講課,監督我們的學習。現在幾乎靠自己去把握。我們必須有意識地學習。遇到不懂的問題,要查閱相關資料,而不是照搬學生的實驗結果。當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只要找到老師,她就會幫我們解決,讓我們從中學到東西。
2、積極的態度。訓練期間有點無聊,因為每天面對的都是同樣的課程和一堆數據。這就要求我們自始至終都要有積極的心態,保持學習的熱情和求知的欲望。我們需要一個積極的態度,做好每一個實驗,達到最好的效果。
3、團隊精神。在這次審計培訓中,其實也需要發揮團隊精神,需要學會與人溝通,因為有時候只有不斷的討論,交流彼此的意見,才能達到實驗最準確的結果。但是,當別人遇到不懂的問題時,我們應該盡力幫助同學,因為我們也會從中受益,也會收獲很多東西。
4、理論聯系實際。這個審計培訓周我有很深的體會。我以為可以學到一些書本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其實我們在學校學到的只是理論知識。只有通過實踐訓練,才能使我們的理論指導實踐。這樣才能更好的和以后的會計工作融合。要用理論指導實踐,從實踐中不斷總結,真正做到理論聯系實際。
1、基礎知識不夠扎實。審計以基礎會計、中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為基礎。過去,一些基礎知識不夠強,給現在的審計課程帶來了一些不便。不過,彌補也不遲。通過這次培訓,我發現了不足,給予了及時的回顧和整理,最終基本完成了這次審計培訓。
2、粗心大意。這次審計培訓,我又犯了一個老錯誤,就是粗心大意。實驗四第八種情況,我要求重新編制利潤表。在編制過程中,我算錯了幾個數字,導致計算結果出現錯誤。經過幾次檢查,和同學商量,發現因為自己的粗心,算錯了數字。可見,我們只有用心才能把事情做好,這是對我們會計專業的最低要求,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終以認真細致的態度做好每一件事,否則工作效率會大大降低,同時對企業本身也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在平時的學習中,我們應該養成認真仔細的好習慣。
總之,通過這次審計培訓,我發現了自己的不足,也收獲了很多。我會更加努力的學習相關學科知識,并且記住: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六
審查企業領導干部所在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適當性和有效性,并結合企業領導干部的職責要求確定其在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中應承擔的責任。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內部環境。審查企業治理結構是否合理,機構設置與權責分配是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是否健全,人力資源政策是否有效制定和實施等。
2.風險評估。審查企業是否能夠及時識別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內、外部風險,是否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系統分析風險并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等。
3.控制活動。審查企業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當、有效,能否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的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4.信息與溝通。審查企業是否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是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能否在企業內、外部各方面及時溝通和反饋,是否建立反舞弊機制等。
5.內部監督。審查企業是否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是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是否制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是否定期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等。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七
我縣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按照_提出的“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十六字方針,以營造審計環境、健全聯席會議制度、科學整合審計資源、增強審計干部素質、提高審計質量為切入點,認真開展審計。回顧幾年來審計實踐,我們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良好環境。
鄉鎮是地方一級政府,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層次高、敏感性強、磨擦力大,對此我們有著清醒的認識。局班子形成了統一認識:要以宣傳鋪路,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審計工作才能得以順利健康的開展。我們利用一切宣傳機遇廣泛宣傳開展任期審計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關審計事項,爭取各界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
1、抓住各種機會多請示,勤匯報,爭取領導有效支持,增強審計后盾。首先,印發《兩辦暫行規定》小冊子,直接呈送五套班了,供領導參閱,并向領導具體解釋重要條款規定,增強領導干部對任期審計的理性認識。二是定期匯報和信息反饋。利用半年、全年工作總結,同級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和工作報告,階段任期經濟審計情況等綜合性材料,定期向領導反饋匯報任期審計開展情況,使五套班子了解和掌握審計動態。三是采取見縫插針,迂回戰術向領導匯報。我們利用領導交辦事項審計情況反饋或重大審計事項審計情況匯報等機會,見縫插針匯報任期審計發現問題、案件線索,或遇到困難,以引起領導重視。
2、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廣泛宣傳,爭取社會各界支持。一是借助輿論與媒介作用,通過《霞浦報》分期全文刊登《兩個暫行規定》,同時利用政府政務公開欄,分期分批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對象等內容進行公開,向社會廣泛宣傳。二是以縣委辦名義轉發霞浦縣組織、紀檢、監察、審計等五家關于做好科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審計通知,下發到全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副科級企業單位,使審計對象和部門單位進一步明確審計內容與要求。三是舉辦了科級領導干部和財務人員審計法規知識講座。四是利用召開領導干部審計進點述職報告會機會,向審計對象及班子成員,財務等機關人員,專題宣講開展任期責任審計的目的意義,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審計要求、法律責任等,進一步加深被審單位對有關任期審計工作了解,提高了認識。得到廣大審計對象的支持和配合,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贏得了良好的審計環境。
二、整合審計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
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具有政策性強、要求高、任務集中、時間緊、任期跨度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關聯度高等特點,針對審計資源相對不足難以應對的矛盾,我們采取三結合一統一措施,調動一切力量,整合各種審計資源,形成合力,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
1、手工操作與計算機輔助審計相結合,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緩解審計時間壓力。充分利用計算機資源為審計工作提供輔助支持。將歷次鄉鎮有關審計信息等資料輸入電腦建立領導干部任期檔案,為審計人員做好審前準備工作和資料利用打下基礎,從而減少審計時間。
2、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審計相結合。緩解任期審計工作量,進而保證適時完成任務。領導干部任期一般一屆三年,長的二屆。為了緩解時間跨度長、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緊的矛盾,我們把經濟責任審計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等常規審計相結合。一是充分利用以往的審計成果,直接從電腦審計文件庫中調出已發出的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摘錄所需材料,生成工作底稿,減少了所需審計的年份,從而節約了有限的人力資源和審計時間資源,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年度常規審計計劃實施期中審計,減少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我們在每年自定的審計項目計劃任務時,將所轄審計對象情況按年齡、崗位、任職情況等干部靜態管理信息劃分成:即將退職、同一崗位任期較長、政績突出三種類型,實行動態管理審計,在年度審計計劃中有目的預先安排常規審計項目,優先組織實施,一旦接受組織部門的任期經濟審計委托通知,即可在短期內迅速完成任務。保證了任期審計工作忙而不亂,有序開展,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得到組織部門高度贊揚。
3、離任審計與屆中審計相結合。審計方式以任中審計為重點,在2007年試行開展鄉鎮領導干部任中基礎上,2008年有計劃地全面推行。全縣14個鄉鎮街道已完成了7個,為2009年鄉鎮換屆審計打下良好基礎。
4、統一調配審計力量。為化解審計力量不足矛盾,我局實行全局一盤棋,統一計劃,統一部署,統一調配,形成整體合力。一是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深入一線協調各方關系,為審計人員排憂解難,保證審計人員有足夠寬裕審計時間。二是突破行業與股室職能分工,統一調配審計干部,能夠上一線干部都要到一線,確保一線審計力量,全局在職19名干部,保證有5個審計組在任期審計工作現場審計。
三、嚴格把關,防患審計風險。
較常規審計而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更具挑戰性和風險性,為防患審計風險,我們著重從審計源頭上控制風險,把好“三關”。
1、把好審計程序關,堵住簡化程序造成的違法運作。在鄉鎮經濟責任審計中,由于時間緊工作量大,最容易被審計組所忽視,采取簡單做法替代。如:審計通知書,邊制發邊進點審計,沒有達到規定時限介入審計;征求審計結果報告意見通知,按工作需要要求對方回函,而不是按審計程序規定時限等,造成違規操作。要求每個審計組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審計。遇有特殊情況,在符合程序規定前提下與被審計對象和部門單位具體協商取得被審對象支持配合,贏得審計時空。
2、把好制定審計方案和實施審計關。審計方案是落實和實現審計目標的集中體現,直接影響到審計效率和審計成果。是審計人員組織實施審計“綱”,把好審計方案制定關和實施審計關,是規避審計質量風險核心環節,我們按照“審計準則”要求,實施分級管理,即分管領導、審計組長、審計員三級質量負責制,嚴格把關,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是否進行必要的審前調查,看制定的審計方案內容是否符合“準則”要求;二查方案審計重點是否突出,看審計時間與人員分工是否符合局總體安排或審計目標要求;三查是否依照審計方案或依法調整的方案組織實施,看是否依法收集和編制審計取證記錄;四查審計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審計準則要求,看審計目標是否全面實現。
3、把好經濟責任認定和綜合評價關。經濟責任界定和評價是領導任期經濟責任的核心內容,是縣委組織部門和被審計領導干部最關注、最敏感的事項,也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之一。我們始終堅持合法性、全面性、客觀性和歷史性原則。謹慎恰當評價,防范風險,取得組織部門和被審計領導干部認同。
(1)堅持合法性與客觀性相結合的原則,公正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一是以事實為基礎、法規為準繩,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量化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如會計人員素質低、技術差錯或人為因素,前者則披露不界定責任;同時考慮背景分清是否屬于改革發展中的問題、法律法規滯后性問題,作出客觀、實事求是恰當界定。如接待費,依據財政部文件規定標準為單位公務費支出2%,對基層政府來說,公務接待量大與每年可支配的接待費總額矛盾大,實際支出雖然突破法規規定,只要審計組在審計過程未發現有虛假支出,其審計風險率較低的情況下,不予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充分體現客觀性原則,做到寬嚴相濟。二是合理區分書記與鎮長責任。由于鄉鎮工作的特殊性,書記、鎮長的經濟責任界限模糊難取證、難區分,我們堅持三個原則: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出現問題的書記負直接責任;為完成上級考核任務(指標)出現問題的書記負直接責任;財政、財務收支過程出現問題的鎮長負直接責任。
(2)以合法、全面、客觀、歷史為原則,做好任期經濟責任綜合評價。一是緊密圍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載體列示的經濟運行指標,審什么、評什么,特別注意有的指標雖然是經濟指標,但依靠審計手段無法核實或由于有效審計時間限制,沒有核實的經濟指標不予評價,如工農業總產值、人均國民收入、農民人均收入等,不能照搬述職報告或被審單位工作總結,否則,就會引發審計評價質量風險。二是把握合法性原則,認真考核領導干部任期內取得的各項經濟指標,是否依法取得,有無寅吃卯糧,以犧牲環境、土地資源為代價等,如財政收入、基礎設施建設、工業發展規模產生的經濟效益等,要以合法性為前提,認真把關謹慎評價。三是把握全面,客觀、歷史原則。在對領導干部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評價中不但要從定量上考慮——即“操作規程”例舉的違紀違規資金比率,還要從歷史角度、客觀的原則,在違紀違規的構成上作定性考量,這對保工資保運轉“吃飯財政”縣、鄉一級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尤其重要,為了“吃飯”,歷任以來靠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維持過日子,在違紀資金總額中占有一定比例,并已作了責任認定,收支合法性評價應從定性上對所挪用擠占專項資金性質作進一步考量,看是屬于救災憮恤、防洪抗旱、疫病防治等關系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應急救助資金還是鄉村統籌資金等一般性專項資金,若屬一般專項資金,則按所占比例在考察中適度予以放寬或剔除,客觀、歷史地作出評價。
幾年審計實踐,我們深刻體會到要搞好鄉鎮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得益于縣委、政府領導重視支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審計干部的頑強奮戰。
一、加強領導是關鍵。
一是縣委加強了鄉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除成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建立了以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人事、審計五個部門組成的“經濟責任聯席會議制度”外,主要領導經常過問審計工作,為審計排憂解難。如2007年在某鄉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按規定審計對象必須參加由聯席會議主持召開的審計對象述職報告會,向所在單位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審計組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派出的聯絡員作個人述職報告。該審計對象既不向聯席會議辦公室請假,也不參加述職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直接將情況反饋給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縣委高度重視,指定縣委組織部長親自約談審計對象,并給予口頭告誡,在第二次補開的述職報告會上,該對象在作個人述職前作了自我批評,表示道歉。并要求參會的單位財政會計、政府會計具體負責認真按照審計組及聯席會議要求,及時完整提供審計資料,支持審計工作。促使該項目后期審計工作進展順利,按時完成任務。為了緩解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矛盾,縣委支持審計機關建議,實施了任中審計。二是審計機關要加強領導,確保領導力量到位、協調溝通到位、指導監督到位。做到科學安排、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嚴格把關。
二、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整體作用是保證。
我們注意發揮組織、紀檢、監察、人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整體作用,變審計一家獨輪轉動為多輪共同驅動。一是共同組織主持召開被審計對象個人述職報告會,聽取領導干部任期履職情況報告,各部門從自身職責角度強調對審計組審計工作和被審計部門單位及領導者如何支持審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增強審計工作的感召力。二是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幾年來,組織、紀檢、監察、人事部門都能夠按照聯席會議組織辦法確定的職責,各司其職,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協作,共同搞好這項工作。審前階段,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監督部門及時向審計組通報溝通各自掌握干部管理和監督中收集的信息,以便為審計組實施審計參考或核實取證,審計過程中發現違紀線索或遇到阻力,紀檢、組織部門及時介入。如前所述某審計對象不支持審計工作拒絕參加述職報告會,阻力得到及時排除。某審計對象不但書面向審計組承諾審計資料真實完整性,同時述職報告會中向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多次口頭承諾任期內沒有小金庫。之后審計組接到職工舉報,審計組證實舉報內容,該單位涉嫌轉移收入,要求提供收入去向資料,但該領導拒不協作,并_,干擾審計工作,紀檢、_門立即介入,對相關人員采取組織措施迅速查清了該單位轉移收入設立小金庫金額達到50多萬元,該審計對象因嚴重違紀且_而受到黨政紀處分。
三、強化隊伍建設是基礎。
作為新時期黨和政府使用管理和監督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標志這項工作含金量高、任務重、審計工作艱巨性和復雜性,要完成上級黨委政府重托,沒有一支政治、業務素質雙過硬的審計隊伍,是難以勝任的。我們切實做到:堅持審計業務培訓,提高審計干部實戰水平。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堅持審計業務考核,不斷總結經驗、揚長避短。
我縣的鄉鎮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幾年的探索與實踐,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要求還存在明顯不足,存在三個誤區,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審計方案編制上沒有走出審前調查的誤區。審計調查是鄉鎮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基礎環節,由于時間緊和審計組認識上的偏差,沒有認真開展審前調查或調查目標重點不明確,致使審前調查流于形式,不能為編制審計方案服務,造成審計方案的審計內容不突出,與財務審計沒有質的區別。二是在審計內容上沒有走出財務收支的誤區。沒有圍繞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要求去收集審計證據,界定領導干部責任,而是以財務審計為重點,從財務審計發現問題來界定經濟責任,造成審計內容偏離經濟責任審計內涵,書記與鎮長審計報告內容雷同。三是在審計評價上沒有走出“述職報告”的誤區。部分審計評價沒有嚴格執行“審什么、評什么”,簡單采用領導干部述職報告,造成評價擴大范圍或評價沒有審計證據支持。
下階段開展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設想。
根據幾年的審計實踐,要在強化薄弱環節上下功夫,突破難點,不斷提升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水平。
1、要進一步提高審計干部業務水平,為開展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打下堅實基礎。工作重點放在增強干部綜合分析能力、歸納判斷能力、寫作能力上,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2、要高度重視審前調查,認真實施調查摸底,為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奠定基礎。審前調查要注意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工作職責、履職情況(任期內采用哪些措施來實現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及其實現程度),政策情況(任期內上級黨委、政府有哪些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任期內上級下達具體考核指標及完成情況)、財政工作情況(任期內財政體制變化情況、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等等各方面資料,經過分析加工,確定審計工作重點,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3、要認真確定審計內容,把握鄉鎮書記與鄉鎮長審計重點內容,提升審計報告質量。要以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書記與鎮長的不同職責為重點,圍繞各自的經濟責任確定各自審計內容,開展審計工作,杜絕以財政財務審計為重點圍繞財政財務來界定各自經濟責任現象發生。為此,書記的審計重點應當放在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方針政策上所采取措施及實現度,制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策略措施及實現度,這些決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而鎮長是具體的實施者,其審計重點應側重于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過程的真實、合法及效益。只有這樣才能做到責任明確、評價有據、報告有別。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八
20xx年,在區聯社黨委、理事會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下,內部審計工作堅持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審計法》,圍繞年初審計計劃,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著力幫助企業減虧扭虧、防止資產流失、糾正違規等問題,減少不必要損失和浪費,為推動供銷社改革與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共實施審計項目3個,審計單位16個,審計查出各類違紀違規使用資金7.8萬元,以糾正7.8萬元,提出審計建議5條,被采納3條。現簡要總結:
7月進行經濟效益審計,由分管領導帶隊,區社審計科牽頭,圍繞各單位年初與區社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內容,對所屬基層社、直屬企業進行經濟效益審計。以扭虧增盈為重點,采取“四查四看”的辦法,即:查原始憑證,看是否真實合法;查各項收益,看是否有漏收;查帳簿帳表,看核算是否準確真實;查貨幣資金,看是否運用合理。通過經濟效益審計,達到了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實現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同時也為各單位法人代表開展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提供了可靠的依據,使審計更好地服務于供銷社改革與發展的大局。
離任審計多年來,我們堅持“有離必審”、“先審后離”等經濟責任審計。今年對xxx供銷社、xxx的法人代表進行了離任審計。通過經濟責任審計,不僅達到了客觀評價企業經營者任期經營業績,促進企業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保證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時也為人事部門考核和聘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
結合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進行審計調查,開展專項審計。主要是社有資產和承包費收繳審計。審計過程發現資金運營不合理,限期追回資金3.6萬元;發現不合理支出4.2萬元,及時落實責任,為企業挽回不必要損失;對農資公司旺季結束,立即進行就地審計,發現賒銷金額大且部分欠款超過賒銷期限,建議公司人員全力以赴抓清欠。
一年來,我社的內部審計工作在領導的重視、支持和審計人員的努力工作下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按照供銷社目前改革形勢、各級領導和廣大干部職工的要求來衡量,還存在很大差距。今后,審計人員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素質,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努力把我社的審工作做得更好。
供銷社審計工作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圍繞供銷社改革和發展的實際,以加強社屬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堅持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下列幾項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注重內審工作基礎建設,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二)積極探索審計新規律,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三)圍繞供銷社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實用19篇)篇十九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堅持把這項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水平,維護經濟秩序,推動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來抓,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全面推進工作開展,取得了較好成效。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以來,全縣已對122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審計,共查出違規金額34380.29萬元,其中,主管責任32039.36萬元,直接責任234093萬元。根據審計結果和審計建議,先后對7名求真務實、政績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晉升,有100名調離轉任,有15人被免職撤職,有3人移交紀檢、監察機構追究責任,有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我縣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得到省、市領導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制度。近幾年來,我縣把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全縣工作的總體部署,作為提高行政水平,樹立黨政形象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不斷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成立了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為組長,組織部長、分工副縣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和落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和計劃,解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建立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審計局業務科室的基礎上,5月縣里又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為審計局內設副局級行政單位。制訂落實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從20開始,先后制發了《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法人代表進行離任審計的意見》、《對全縣國有企業進行年度審計的意見》、《關于對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定期審計的意見》等,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形式、范圍、內容、程序、方法、結果與評價等做出了一系列具體的規定。20,結合我縣實際,縣委、縣政府又下發了《關于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審計的對象、范圍、時限、方法以及對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
(二)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審計質量。為適應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我們在嚴格執行《中國審計規范》的前提下,積極創新工作方法,搞好經濟責任審計。一是創新審計手段。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被審計單位實現了電子網絡化,為提高審計效率,加大監督力度,一方面加大投入,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購置了23臺計算機,開展了計算機輔助審計。同時積極開展了運用內控評審制度為基礎的'審計,對了解到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以發現被審計單位可能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分期分批組織人員外出培訓學習,提高了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