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具有相對穩定性和長期性,但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時的修改和完善。接下來是一些規章制度制定和執行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一
1、技師上班分早、晚班,留牌值班人員不得未經主管允許私自離開,否則按早退處理。
2、技師上下班必須點到,凡點到不在者,做遲到、早退處理。
3、技師上班遲到、早退1—10分鐘罰款10元,遲到、早退10—30分鐘罰款20元,30分鐘—1小時罰款30元,超過一小時罰50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3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4、技師不可無故曠工,曠工半天罰款100元,曠工一天罰款2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做自動離職處理。
5、技師正式上鐘后每月有三天公休,出勤不滿月的按每滿十天可公休1天的方法計算,原則上不準連休,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部門主管人員提前申請,每月底要提前申請下月公休。(新入職有保底的技師每月初正常休假外,必須達到滿勤,否則不予計算保底,病假除外。)。
6、請病假或因病辭職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的病例和收費證明并經公司核實,特殊情況(意外事件)才能請事假,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生效,半天以內由主管批準,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請假超過2天以上工資延遲相應的天數發放當月工資。
1、技師上鐘要講究儀容、儀表、儀態和禮貌;上班必須穿工衣、工鞋、戴工牌,化淡妝,不能留指甲、戴戒指和手鏈等飾品上鐘,違者處以5—10元罰款。
2、技師要禮貌待客、尊重上司;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熱情問候,不能在營業區奔跑、大聲喧嘩,更不能在走道、房間、技師房等地議論客人、公司是非,違者除書面檢討外還處以10—50元罰款。
3、技師不得有以下行為:
(1)組織、煽動或參與鬧事、怠工、罷工;
(2)打人、罵人、打架、聚眾斗毆;
(3)偷盜、拾物瞞而不交、隱藏、侵占他人財物;
(4)制造、傳播謠言給公司、給他人造成名譽、經濟損失;
(5)拉幫結派,搞小團伙;
(6)違反國家法律。有以上行為者將處以200—400元罰款外還將立即解雇,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解雇時扣除所有工資。
4、技師無論何時都不能與客人串通,讓客人出面干擾部門正常運作、影響部門制度的行為。違者除書面檢討外還處以50—200元罰款。
5、必須遵守“先服從,后上訴”的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頂撞上司工作安排,違者將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除罰款外還將立即解雇。
6、上下班不能從前廳大門或可用電梯出入,不準占用客用房間和客用休息區,違者罰款10元/次。
7、技師不得有厭倦情緒上鐘或帶情緒上鐘,遭客人投訴者罰50元/次。
8、技師因服務態度被客人投訴者,處以50—100元罰款;因手法被客人投訴者,停牌培訓兩天并通過老師試鐘后方可上鐘,一個月被累計投訴2次者,罰款100元并停牌培訓七天。
9、技師違規后,拒簽罰款單者,給予加倍罰款;如不簽者有兩名管理人員簽字生效。
10、與各部門同事要團結和睦、必須密切配合,不得有爭吵、打罵行為。必須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否則除書面檢討外并處以20元—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立即解雇扣除所有違約金。
11、技師上班時間用餐時間為30分鐘,超出用餐時間一律按遲到處理。
13、下班后不可無故在公司逗留或留宿,特數情況須經上司許可,否則罰20—50元/次。
1、技師上鐘必須認真做好上鐘前準備,配備好足浴用品,并化好淡妝。
2、技師在接到上鐘指令,必須5分鐘內到指定房間,超過5—10分鐘罰款10元,11—20分鐘罰款20元。
3、技師上鐘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上鐘流程和按摩程序、時間進行。
4、任何技師不可私自挑客、退客,違者罰20—50元/次。不可擅自竄房,違者罰10元—20元/次。
5、技師上鐘要看準時間,不得偷鐘、少時間,違者按5元/分鐘計算處罰。
6、技師上鐘要技師、主動向服務員反饋房間信息。如:茶水、飲品是否到位、其他技師是否到位、客人是否損壞房間物品,若視而不見引起客人投訴者相關技師罰10元/次。
7、技師上鐘要禮貌,及時詢問客人按摩的感覺,接受客人合理的`要求和意見。
8、技師上鐘嚴禁幫人點鐘其他技師,違者罰50元/次。
9、技師上鐘不得將大量的水弄到地面上,或將垃圾亂丟影響清潔,違者罰10元/次。
10、技師被退鐘,應視視為正常情況,溫和有禮的對客人講“不好意思,請稍等,馬上再幫您安排”輕輕退出,不得有不滿行為,違者罰款20—50元/次,退鐘或提前下鐘要及時通知調配。
11、技師上鐘要清楚、準確、機智回答客人對公司消費項目的的詢問,不可一問三不知。不準隨意宣揚公司內部制度,跟不可泄露公司商業機密,不得向客人講公司不完善之處,不得說有損公司名譽和他人隱私之事,違者罰款20—50元次。
12、技師上鐘,不準看電視、飲食、在沙發上睡覺;不準將燈全部關掉;禁止帶手機上鐘或在營業區接打電話;違者罰20—50元/次。
13、技師上鐘,發現客人有腳氣、嵌甲,要主動向客人推銷修腳、治腳氣。
14、技師上鐘,如客人上洗手間,要主動帶去帶回,違者罰5元/次。
15、技師上鐘,必須遵守職業道德,一視同仁為客人服務。做到生熟不欺、貧富不欺,不得偷工減料,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和贈品,拾到客人物品要技師上交,輕者罰50—100元,重者罰款300元并作開出處理。
16、技師上鐘必須詢問客人要消費多久,是否加鐘,遭客人投訴者罰10元/次。
17、技師下鐘,要收好按摩用品,膠袋、毛巾、桶、籃子等不得遺留在房間,離房是要向客人“您好,我是xx號,歡迎您再次光臨。”
18、買單作假、私吞錢物者、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者并作開除處理。
19、技師不得有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要愛護公司的設施設備,故意損壞者照價賠償并罰款50元。20、技師入職即簽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間請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合同自動延遲相應的天數。
21、技師違規有口頭警告、抄制度、罰款、停牌、解雇開除等處理方式;開除除罰款外另不退還違約金。
1、技師必須遵守技師紀律,愛護技師房衛生,不得在技師房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弄臟墻壁,損壞公司物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除書面檢討外處以10—50元罰款。
2、在技師房不的大聲喧嘩、打鬧、打罵,否則將罰10—100元處理。
3、不得擅自帶外來人員進技師房,否則罰20元/次處理。
4、技師房不得有偷盜行為違者除罰款外并作開除處理。
5、技師非上鐘時間不得離開技師房,外出須通知上司和鐘房,避免叫鐘不在,引起客人投訴。
6、技師違規以批評教育為主,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為輔。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
1、上班時間:12:00---13:00;下班時間:23:30---24:00(衛生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每一分鐘罰一元,超過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2、上班時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佩帶好工牌。
3、技師上鐘之前必須按正規程序操作,如有不報鐘造成走單的,該技師要負責買單。如有報錯項目、偷鐘、上鐘看電視、上鐘時私自串房、逗留、接聽私人電話﹑帶電話等。
4、技師上鐘前不準挑選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換技師、不得對客人有不禮貌的行為。
5、服務員忙時技師必須跟單送客,如沒有及時跟單送客造成走單由技師自己買單。
6、不得在營業區或樓面大聲喧嘩,不上鐘的技師必須在指定的場所等鐘或休息。
7、如有偷竊、貪污等行為的,去賠償一切損失外并罰款三百元并當場開除,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拾遺不報,占為私有除賠償一切損失外并解雇。
8、技師休息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主管申請簽批方可、如請假在第二個工作日起將相關證明交給主管人員。
10、如技師有熟客預約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超過半小時取消留牌并打后牌處理。
11、技師上鐘時所用物品以及洗腳盆用完后擺放整齊,藥水不準倒在指定的地方外。(10元)。
14、不得跟客人說其他技師的壞話,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說有損本店聲譽的話。
15、前四排的技師不得隨意離開技師房,上鐘時找不到該技師。(10元)16、頭排不上鐘者一律打后排處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請同意方可。
17、熱愛本職工作,具備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愛護公共財物,處處維護本店利益。積極參加各項培訓活動,遵守企業經營活動紀律。
18、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工作,保持足療工具的清潔衛生狀態,做到一客一清。(10元)。
罰款不是目的。
做好才是決心。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三
一、技師上班時間一定要準時,不得遲到、早退。(遲到10—15分鐘,罰款20元,15—20分鐘罰款30元,以上依次累加。)。
二、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儀容儀表整齊,化淡妝,不得披頭散發,違者不予上鐘,并罰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衛生間,不得在技師房內換衣服,違者罰款20元。
五、不得食用客用飲料或客人遺留下來的食物。一經發現罰款100元處理。
六、技師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調動及安排,不得頂撞和辱罵上司,應做到先服從后上訴,違者將視事情輕重,給予50元—200元處罰。當安排技師上鐘有不服從者一律打尾牌并罰款50元。
七、上鐘時間待客一定要有禮、熱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對客人評頭論足或恥笑客人,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并罰款50元。如見客不打招呼者,罰款20元。
八、技師在上鐘期間不得隨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帶手機上鐘,不可以看電視,違者罰款50元。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四
為了加強技師部標準化,制度化的管理要求,以此提高技師的職業行為規范程度和工作效率,滿足行業需求,提高整體市場競爭力。現以公司《員工守冊》為準,同時結合技師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本部門員工共同遵守:適用范圍:
技師部全體人員:助浴師、理發師、修腳采耳師、足療保健師、理療師、香體師。實施辦法:
以下制度實行扣分制,1分為人民幣元。
技師部領導監督執行,技師部主管、經理開據《過失單》,并將《過失單》上交財務部門,由財務部在違規員工的提成工資中直接扣除。具體內容:
1、值班技師上班時間為下午13:00。
2、各種例會、各類集體活動時不得已任何理由不到場。
3、連續曠工2天、半內累計曠工4天者算自動離職。
4、每日值班人員必須即時打掃衛生,做好衛生日常保潔工作;
5、每日值班人員必須負責毛巾收送、蒸車加水、擺放和補充濕巾保證營業所需。
6、不得拿私人物品到營業現場;不得將私人用品帶入公司清洗。
7、技師部所有人員不得在客用營業區內休息,如休息大廳、客房、咖啡廳等。
8、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時,會客應到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排在前2位的技師不得會客,會客前必須向經理或主管報告。
9、技師與其他部門崗位領導與員工必須處理和維護好良好的人際關系,相互尊重,相互體諒,相互謙讓;有禮有節,熱情大方。
10、技師外出必須向經理(經理不在向主管)報告,獲批后方可外出;營業時間內止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務。
11、13:00—01:00當班時間不能洗澡。
12、技師必須服務滿約定時間。
13、技師離職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申請,交技師部經理審批,獲批后方可離開。
14、其他規定按酒店《員工手冊》執行。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五
a班人員負責:到崗后先進性早播報查看交接本、檢查物品使用情況(例如場地預約、打印紙、各種手工登記表的數量及使用情況)、與樓層確定場地預約時間。核對羽毛球拍、籃球乒乓球、手牌等數量,同時將所檢查內容體現在交接本上;主要負責前臺工作;(晚排單車!)。
b班人員負責:替換a班工作人員午餐,負責下午整體接待以及播報。b班人員進行當日晚手牌以及浴區更衣柜、私人儲物柜占用的檢查。其他時間以健身前臺為主;(當日電子表格的.管理與填寫!操課查詢情況)。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六
一、每天營業之前,必須打掃、清潔地面、桌椅、門窗、墻角及工作臺的灰塵和蜘蛛網,物品擺放整齊、到位,場所內環境干凈、整潔、舒適、明亮。
二、每天營業之中,工作場所及所有的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物品使用后及時歸位,地面、桌椅及工作臺上有多余的物品隨時清理。
三、每天營業之后,必須對地面、工作臺進行打掃、清潔、消毒,去除灰塵、污物,及時處理廢棄物。同時,用品用具進行分類清潔、消毒。
四、鏡子、墻壁、天花板、照明設施,每財和清潔一次,需要時及時清潔。
五、足浴場所的通風設備完備,空氣流向合理,保持室內、衛生間、地板無異味。使用燃煤或液化氣供應熱水的,應使用強排式通風裝置。
六、場所內應配有數量充足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其配備的數量應當滿足消毒周轉的要求。
七、從業人員上崗應當取得“健康合格證明”。每年年審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從業人員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者,治愈之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八、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勤剪發、勤修甲、勤洗澡、勤換衣。工作時應著專用工作服裝,著裝保持整潔,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飾物。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七
十、有健全的.衛生管理組織與制度,責任到人,落實獎懲;并做到制度上墻。
范文二、
一、更-衣室
1.梳妝臺:臺面光亮,無明顯傷痕,玻璃干凈,無水珠,臺下無垃圾。
2.梳妝臺鏡面:鏡面干凈,清晰,不松動,不變形。
3.梳子:無頭發、無頭皮屑,無斷齒。
4.嗜喱水、摩絲:表面干凈,不粘手,正常使用。
5.吹風機:干凈、不漏電,不潮濕潤,電線無破皮。
6.更-衣柜:里外無指印,無污漬,里面無異味,用一次噴一次香水,檢查寫字板是否有墨,門鎖完好,無傷痕。
7.鞋柜:無污漬,推拉自如,無異味,一用一消毒,用一次噴薄荷香水一次,正常使用。
8.拖鞋:無破損,有防滑,無異味,一用一消毒。
9.坐凳:坐凳無松動,無傷痕。
10.浴巾:浴巾無污漬,干凈,無異味,無破損,擺放整齊。
11.煙蠱:無破損,無煙灰、煙頭,光亮。
1.地面:無水珠、不打滑、無垃圾。
2.掛勾:無松動,保持光亮。
3.沖涼間:墻壁干凈,無污垢,通道不堵塞,流水順暢。
4.洗浴用品(沐浴露、洗發液):干凈、無殘留物,外表干凈不打滑,擺放整齊。
5.洗浴用品架:不松動,玻璃光亮。
6.淋浴噴頭:無堵塞,拉置適中,水霧正常。
7.墻頂、地角線:無破損、無水珠。
8.坐式淋浴:坐擺干凈,無水珠,臉盆干凈無污垢,洗浴用品擺放整齊,一用一擦。
9.燈光:保持亮度,無破損。
三、手機柜
1.保持玻璃干凈,透明,鎖無松動,鑰匙無斷裂,鑰匙鏈無斷的,一鎖一鑰匙,保證客人的財產安全。
四、浴巾、中巾柜
1.柜:鏡面清晰干凈,臺面無傷痕,無指印,斑點。
2.浴巾、中巾:擺放整齊,物品備齊,美觀無異味。
五、衛生間
1.馬桶:表面光亮,里面無污垢,放水順暢。
2.紙巾:紙巾盒不銹鋼光亮,紙巾疊成三角。
3.地面:無水垢,保持干凈。
4.沖洗池:墻壁無垃圾,放水正常。
5.消毒池;無異味,無污垢,無拉圾。
六、洗漱間
1、洗臉盆:無污垢,無水漬,光亮。
2.鏡子:鏡面無水斑點,不走形。
3.洗漱用品:牙具擺放整齊,一次性杯子保持干凈。
七、蒸氣房
1.玻璃門:光亮透明無污跡,里面干凈無異味。
2.火山爐:保持石頭的數量,溫度的調節,發熱管無破損。
3.坐席:無污跡,毛巾擺放整齊干凈。
4.水桶:不漏水,不定時加滿水,木勺放在桶內。
5.地面:無腳印,一天一清洗。
6.時間表、溫度表:無破損,不走形,準確,耐用。
八、礦鹽山
1.鹽:保持鹽的潔白,無大積塊、無雜物、無黑點。
2.地面:保持地面無鹽,節約不浪費。
3.鹽床:清潔,無鹽垢,無腐蝕。
九、水池
1.功能:了解功能
2.水池地面:干凈、無垃圾,無水珠,拖鞋擺放整齊,池底無沙粒。
3.水:清晰見底,無雜物、無異味、無顏色。
4.按摩床:潔白、光亮、無雜物,使用正常。
5.電視:前后位置正常,顯視屏干凈,清晰,無灰塵,搖控器干凈,使用正常。
6.沙灘椅:擺放整齊、毛巾干凈、無皺。
7.沙灘桌:臺面物品整齊、玻璃透明,無油漬、紙巾盒潔白,紙巾疊三角,煙蠱干凈,無破損、無煙灰、煙頭。
8.小吃桌:無油跡,擺放整齊,水果干凈,飲品無過期。
9.碗、勺、竹簽:干凈,一用一換。
10.電飯鍋:無油漬,無灰塵,無雜物,一用一擦,電源線無破皮,使用正常。
11.垃圾桶:無異味,無蚊蟲,保持干凈,蓋子干凈蓋好。
十、二次更-衣
1.柜:鎖面干凈,清晰,臺面物品擺放整齊、無灰塵。
2.浴巾:潔白、干凈、無斑點,無破損、無染色。
3.中巾:潔白、干凈、無斑點、無破損、無染色。
4.浴衣:大、中、小號分開擺放整齊、包裝完好。
5.地毯:干凈、無細毛、不扎腳。
6.電子稱:玻璃光亮、清晰、準確、正常使用。
7.梳妝臺同第一大點。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八
1、一不準在技師房內大聲喧嘩,打鬧(00:00,11:00禁止大聲說話)。
2、二不準在技師房內抽煙(必須保持衛生整潔)等。
3、三不準隨意破壞技師房內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垃圾(助浴技師必須打掃與維護好spa間的衛生清潔)。
4、四不準在技師房內私拉亂接電線,出現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自行負全責。
5、五不準在技師房存放貴重財物,一旦遺失,概由自己負責。
6、六不準說話陰陽怪氣、說三道四、挑撥是非、相互抵晦、拉幫結派,老技師欺壓新技師。
7、七不準上班時間喝酒。
8、八不準打架斗毆,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九
1、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每一分鐘罰一元,超過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2、上班時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佩帶好工牌。(10元)。
4.技師上鐘之前必須按正規程序操作,如有不報鐘造成走單的,該技師要負責買單。如有報錯項目.偷鐘.上鐘看電視、上鐘時私自串房.逗留.接聽私人電話﹑帶電話等。(20-100元)。
5.技師上鐘前不準挑選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換技師.不得對客人有不禮貌的行為。
6.服務員忙時技師必須跟單送客,如沒有及時跟單送客造成走單由技師自己買單。
8.如有偷竊。貪污等行為的,去賠償一切損失外并罰款三百元并當場開除,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拾遺不報,占為私有除賠償一切損失外并解雇。
9.技師休息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主管申請簽批方可、如請假在第二個工作日起將相關證明交給主管人員。(20元)。
11.如技師有熟客預約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超過半小時取消留牌并打后牌處理。
12.技師上鐘時所用物品以及洗腳盆用完后擺放整齊,藥水不準倒在指定的地方外。(10元)。
13.技師碰到客人及上司必須主動打招呼。(10元)。
14.技師在上鐘時其他技師不得向房內張望,上鐘即使不得看電視,不得與其他技師說工作無關的話。(10元)。
15.上鐘報他人號碼取消該技師提成。
16.不可以電話請假除特別原因以外,曠工一天200元,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19.前四排的技師不得隨意離開技師房,上鐘時找不到該技師。(10元)。
20.未經允許不得在店內沐浴,不得隨意動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20元)。
21.頭排不上鐘者一律打后排處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請同意方可。(20元)。
22.熱愛本職工作,具備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愛護公共財物,處處維護本店利益。積極參加各項培訓活動,遵守企業經營活動紀律。(20元)。
23.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工作,保持足療工具的清潔衛生狀態,做到一客一清。(10元)。
24.迎賓時必須姿態端正、精神飽滿、面帶微笑,不可嬉戲打鬧,靠墻下蹲或玩弄手機之類。(20元)。
25.員工上班時一律不得沐浴,如有特殊原因須向主管級人員申請方可批準。員工沐浴時不得使用公司的沐浴產品及毛巾等。(30元)。
28.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讓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經發現罰款300元,重者開除!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
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異味的食物,保持口腔衛生。
2、熱情接待。
全體員工按照本店編排表,準時上下班、休息,不得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應辦理請假手續,上班時間衣冠整齊干凈,工作服要整潔,工作證佩戴在左上胸,女士化妝,劉海兒不宜超過眉毛,鞋跟不宜太高。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異味的食物,保持口腔衛生。
2、熱情接待顧客,面帶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詢問。
3、做好客人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帶二送三介紹”(即帶位、送茶、介紹按摩項目)。
4、掌握顧客情況,對異常顧客要留心觀察,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5、上班時不得會見親友,不準打私人電話,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吸煙、喝酒、吃東西、追逐打鬧、玩牌、打麻將,嚴禁賭博、搞或色情中介,不提供“”服務和“”信息,以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離開工作場所必須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準私片帶他人進入工作地點,不得私自將本店物品帶出本店或贈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竊行為。
7、服從上級指揮,如發現物品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報上級處理,聯系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8、工具使用前后必須清理干凈,擺放整齊,工作地點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設備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并清理干凈。
9、全體員工要團結一致,各盡其職,獻出真誠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10、工作要認真負責,力求準確無誤地完成工作任務,如遇有疑難問題要報告上級,請示處理,因責任心不強,不按服務規范操作而造成的.人為錯誤或影響發型效果,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1、按摩過程中,要做到多問、多觀察。
12、服務單填寫清晰,防止出錯單,跑單現象,
13、及時處理客人或同事遺留的物品,并向本部主管報告。
14、每一位員工有責任保持本店環境的整齊、清潔,維護本店正常秩序。
15、按規定交接班,如違反規定造成損失,要受處罰。
16、熱愛本店,宣傳本店,自覺維護本店信譽。
17、服從分配,團結協作,不拉幫結派,不惹事生非,主動做好本職工作。
18、敬業,積極進取,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19、工作時間不打私人電話,不長時間會客,上班時間一律不準接電話,緊急的私人電話則由同事接聽轉告。
20、在工作崗位服務要熱情、禮貌、周到,接待客人或與客人和同事交談要用敬語,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標準進行服務,接送客人有道謝聲,工作出現差錯和失誤要有致歉聲。
21、工作時面帶微笑、有禮貌、負責任、誠實、細致、講效率、說到做到,對工作推諉,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終,交接工作要清楚。
22、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潔,保持口腔衛生。
23、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照要求完成本職任務。
24、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滿可向上一級投訴,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
25、如要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上司不在又必須立即解決時,應電話聯系或自己妥善處理。
26、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為同事創造條件,注重服務質量,使客人對服務無可挑剔。
27、養成節約用電、用水、節約使用產品和易耗品的良好習慣,愛護公物,看到將要壞的地方立即通知維修。
28、對用品應嚴格按照標準操作規程使用。
29、搞好區域衛生。
30、不因自己心情而影響工作質量。
31、保守本店經營機密。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一
為普及消防知識,強化消防安全意識,保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休閑會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由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對全體員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休閑會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3、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
4、各部門、鋪位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季度對本部門、本鋪位的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下列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本休閑會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6、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二
足療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足療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走廊、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足療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3、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4、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5、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6、單位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三、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餐廳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四、疏散:
由管理員發布決定疏散,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包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包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3、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場。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三
二、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儀容儀表整齊,化淡妝,不得披頭散發,違者不予上鐘,并罰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衛生間,不得在技師房內換衣服,違者罰款20元。
四、上班時間必須樹立良好形象,不得在公司范圍內或技師房內喧嘩,隨處走動,不可在公司營業區域內接打電話。
五、不得食用客用飲料或客人遺留下來的食物。一經發現罰款100元處理。
六、技師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調動及安排,不得頂撞和辱罵上司,應做到先服從后上訴,違者將視事情輕重,給予50元-200元處罰。當安排技師上鐘有不服從者一律打尾牌并罰款50元。
七、上鐘時間待客一定要有禮、熱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對客人評頭論足或恥笑客人,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并罰款50元。如見客不打招呼者,罰款20元。
八、技師在上鐘期間不得隨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帶手機上鐘,不可以看電視,違者罰款50元。
九、不可以向客人索取小費,如有客人投訴,罰款50。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并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二)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四)因賣淫、違法開房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條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
第七條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第八條娛樂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得低于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設立含有電子游戲機的游藝娛樂場所,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關于總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條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提交投資人員、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負責人沒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書面聲明。申請人應當對書面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受理申請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就書面聲明向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核查,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經核查屬實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實地檢查,作出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并根據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核定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數量;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審批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文化主管部門審批娛樂場所應當舉行聽證。有關聽證的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執行。
行政管理。
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娛樂場所取得營業執照后,應當在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娛樂場所改建、擴建營業場所或者變更場地、主要設施設備、投資人員,或者變更娛樂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事項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并向公安部門備案;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國家倡導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禁止娛樂場所內的娛樂活動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利益的;
(五)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第十五條歌舞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并應當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
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將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歌舞娛樂場所的包廂、包間內不得設置隔斷,并應當安裝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透明門窗。包廂、包間的門不得有內鎖裝置。
第十七條營業期間,歌舞娛樂場所內亮度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電子游戲應當是依法出版、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
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畫面以及游藝娛樂場所的電子游戲機內的游戲項目,不得含有本條例第十三條禁止的內容;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不得與境外的曲庫聯接。
第十九條游藝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不得以現金或者有價證券作為獎品,不得回購獎品。
第二十條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對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負責。
娛樂場所應當確保其建筑、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消防技術規范,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狀況,并及時維護、更新。
娛樂場所應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二十一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娛樂場所應當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明顯指示標志,不得遮擋、覆蓋指示標志。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器具或者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病病原體進入娛樂場所。
迪斯科舞廳應當配備安全檢查設備,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三條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條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國人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娛樂場所應當與從業人員簽訂文明服務責任書,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從業人員名簿應當包括從業人員的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等內容。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營業日志,記載營業期間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營業日志不得刪改,并應當留存60日備查。
第二十六條娛樂場所應當與保安服務企業簽訂保安服務合同,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得聘用其他人員從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應當統一著工作服,佩帶工作標志并攜帶居民身份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衛生規范,誠實守信,禮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權利。
第二十八條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第二十九條娛樂場所提供娛樂服務項目和出售商品,應當明碼標價,并向消費者出示價目表;不得強迫、欺騙消費者接受服務、購買商品。
第三十條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懸掛含有禁毒、禁賭、禁止賣淫等內容的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標志應當注明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
第三十一條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巡查制度,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娛樂場所。娛樂場所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需要查閱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志等資料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提供。
第三十三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歸檔。公眾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娛樂場所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對列入警示記錄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第三十五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相互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反本條例行為的,有權向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部門舉報。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部門接到舉報,應當記錄,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第三十七條上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在必要時,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調查、處理由下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的案件。
下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認為案件重大、復雜的,可以請求移送上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九條娛樂場所行業協會應當依照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加強對會員經營活動的指導、監督。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文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取締;公安部門在查處治安、刑事案件時,發現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予以取締。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照明設施、包廂、包間的設置以及門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
(四)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未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保安人員的。
第四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的;
(二)以現金、有價證券作為獎品,或者回購獎品的。
第四十五條娛樂場所指使、縱容從業人員侵害消費者人身權利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并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娛樂場所取得營業執照后,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向公安部門備案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6個月:
(一)歌舞娛樂場所的歌曲點播系統與境外的曲庫聯接的;
(三)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的;
(四)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超過核定人數的。
第四十八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變更有關事項,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的;
(二)在本條例規定的禁止營業時間內營業的;
(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未統一著裝并佩帶工作標志的。
第四十九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志,或者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第五十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懸掛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一條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第五十二條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其投資人員和負責人終身不得投資開辦娛樂場所或者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娛樂場所因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或者撤銷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娛樂場所因違反本條例規定,2年內被處以3次警告或者罰款又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2年內被2次責令停業整頓又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有關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娛樂場所違反有關衛生、環境保護、價格、勞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的,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解決;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娛樂場所依法予以賠償。
第五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開辦娛樂場所,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明知其親屬開辦娛樂場所或者發現其親屬參與、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單位頒發許可證、批準文件、營業執照的;
(三)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通報后不依法查處的;
(四)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職務之便,參與、包庇違法行為,或者向有關單位、個人通風報信的;
(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所稱從業人員,包括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服務人員、保安人員和在娛樂場所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6日國務院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五
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并亮證經營。衛生質量經監測,主要指標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二、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持證上崗率100%。
三、供足浴用的容器使用前必須保持清潔,使用后必須清洗、消毒,并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
四、供顧客使用的茶具、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具應一客一換一洗一消毒,并具有相應的清洗、消毒、保潔設施。
五、供顧客使用的洗足液必須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供顧客足浴后的洗足液不得重復使用。
六、足浴用的洗足液應單獨存放于清潔處,嚴禁與其他化妝品、公用具等混放。
七、在醒目處設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足浴的標志,措施落實。
八、足浴場所應單獨設置,并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
九、墊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潔。
十、有健全的衛生管理組織與制度,責任到人,落實獎懲;并做到制度上墻。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并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二)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四)因賣淫、違法開房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條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
第七條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第八條娛樂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得低于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設立含有電子游戲機的游藝娛樂場所,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關于總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條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提交投資人員、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負責人沒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書面聲明。申請人應當對書面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受理申請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就書面聲明向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核查,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經核查屬實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實地檢查,作出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并根據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核定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數量;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審批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文化主管部門審批娛樂場所應當舉行聽證。有關聽證的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執行。
行政管理。
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娛樂場所取得營業執照后,應當在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娛樂場所改建、擴建營業場所或者變更場地、主要設施設備、投資人員,或者變更娛樂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事項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并向公安部門備案;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國家倡導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禁止娛樂場所內的娛樂活動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利益的;
(五)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第十五條歌舞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并應當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
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將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歌舞娛樂場所的包廂、包間內不得設置隔斷,并應當安裝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透明門窗。包廂、包間的門不得有內鎖裝置。
第十七條營業期間,歌舞娛樂場所內亮度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電子游戲應當是依法出版、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
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畫面以及游藝娛樂場所的電子游戲機內的游戲項目,不得含有本條例第十三條禁止的內容;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不得與境外的曲庫聯接。
第十九條游藝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不得以現金或者有價證券作為獎品,不得回購獎品。
第二十條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對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負責。
娛樂場所應當確保其建筑、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消防技術規范,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狀況,并及時維護、更新。
娛樂場所應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二十一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娛樂場所應當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明顯指示標志,不得遮擋、覆蓋指示標志。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器具或者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病病原體進入娛樂場所。
迪斯科舞廳應當配備安全檢查設備,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三條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條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國人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娛樂場所應當與從業人員簽訂文明服務責任書,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從業人員名簿應當包括從業人員的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等內容。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營業日志,記載營業期間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營業日志不得刪改,并應當留存60日備查。
第二十六條娛樂場所應當與保安服務企業簽訂保安服務合同,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得聘用其他人員從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應當統一著工作服,佩帶工作標志并攜帶居民身份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衛生規范,誠實守信,禮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權利。
第二十八條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第二十九條娛樂場所提供娛樂服務項目和出售商品,應當明碼標價,并向消費者出示價目表;不得強迫、欺騙消費者接受服務、購買商品。
第三十條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懸掛含有禁毒、禁賭、禁止賣淫等內容的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標志應當注明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
第三十一條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巡查制度,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娛樂場所。娛樂場所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需要查閱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志等資料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提供。
第三十三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歸檔。公眾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娛樂場所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對列入警示記錄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第三十五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相互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反本條例行為的,有權向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部門舉報。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部門接到舉報,應當記錄,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第三十七條上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在必要時,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調查、處理由下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的案件。
下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認為案件重大、復雜的,可以請求移送上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九條娛樂場所行業協會應當依照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加強對會員經營活動的指導、監督。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文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取締;公安部門在查處治安、刑事案件時,發現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予以取締。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照明設施、包廂、包間的設置以及門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
(四)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未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保安人員的。
第四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的;
(二)以現金、有價證券作為獎品,或者回購獎品的。
第四十五條娛樂場所指使、縱容從業人員侵害消費者人身權利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并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娛樂場所取得營業執照后,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向公安部門備案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6個月:
(一)歌舞娛樂場所的歌曲點播系統與境外的曲庫聯接的;
(三)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的;
(四)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超過核定人數的。
第四十八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變更有關事項,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的;
(二)在本條例規定的禁止營業時間內營業的;
(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未統一著裝并佩帶工作標志的。
第四十九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志,或者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第五十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懸掛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一條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第五十二條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其投資人員和負責人終身不得投資開辦娛樂場所或者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娛樂場所因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或者撤銷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娛樂場所因違反本條例規定,2年內被處以3次警告或者罰款又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2年內被2次責令停業整頓又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有關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娛樂場所違反有關衛生、環境保護、價格、勞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的,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解決;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娛樂場所依法予以賠償。
第五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開辦娛樂場所,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明知其親屬開辦娛樂場所或者發現其親屬參與、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單位頒發許可證、批準文件、營業執照的;
(三)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通報后不依法查處的;
(四)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職務之便,參與、包庇違法行為,或者向有關單位、個人通風報信的;
(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所稱從業人員,包括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服務人員、保安人員和在娛樂場所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國務院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七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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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上點名不戴工牌,著裝不整者。
(二)早上點名遲到半小時者。
(三)見到客人不打招呼者。
(五)站牌脫崗者。
(六)不填或填錯業績單者。
(七)在大廳吃東西,接電話,抽煙者。
(八)在營業區內大聲喧嘩者。
(九)站崗帶手機者。
(十)未經主管同意,用店內物品者。
(十一)用客用物品者。
(十二)以上過失每次1分。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九
一、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并亮證經營。衛生質量經監測,主要指標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二、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持證上崗率100%。
三、供足浴用的容器使用前必須保持清潔,使用后必須清洗、消毒,并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
四、供顧客使用的茶具、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具應一客一換一洗一消毒,并具有相應的清洗、消毒、保潔設施。
五、供顧客使用的.洗足液必須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供顧客足浴后的洗足液不得重復使用。
六、足浴用的洗足液應單獨存放于清潔處,嚴禁與其他化妝品、公用具等混放。
七、在醒目處設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足浴的標志,措施落實
八、足浴場所應單獨設置,并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
九、墊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潔。
十、有健全的衛生管理組織與制度,責任到人,落實獎懲;并做到制度上墻。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使客房及客房環境衛生標準化和衛生服務的規范化,為客人提供一個清潔衛生、舒適方便的住房環境,根據酒店衛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客房部所有員工在做公共衛生清掃工作時,必須執行本規定。
第二章?????????????房間清潔次序
第一條??一般情況下應按照下列次序:
http://房—掛牌清潔房間—住房—長住房—走房—空房。
第二條??若開房較緊張,次序稍作變動:
http://房—掛牌清潔房間—走房—住房—長住房—空房。
第三條??http://房的衛生應在接到通知或客人離開房間以后,第一時間打掃。
衛生班應聽從臺班的安排,不得一意孤行,貪圖方便。
第三章??房間衛生操作規程
為方便記憶,我們將整個操作程序劃分為八個字,即“進”、“撤”、“鋪”、“洗”、“補”、“吸”、“檢”。
第一條??“進”
(1)????????輕輕敲門三次,每次三下,每次隔2~3秒鐘。
(2)????????報稱“housekeeping”。
(3)????????緩緩把門推開,把“正在清潔”牌掛于門鎖上。
第二條??“撤”
(1)????????把小墊毯放在衛生間門口。
(2)????????清潔籃擺放于云石臺靠門一邊。
(3)????????同時帶入二濕一干三條抹布。
(4)????????用垃圾桶收衛生間內垃圾。
(5)????????把客人用過的“四巾”(面巾、方巾、浴巾、地腳巾)卷好放在衛生間門口。
(6)????????用清潔劑均勻地噴一次“三缸”(洗手盆、抽水馬桶、浴缸)。
(7)????????進房把空調開大,關臺燈、床頭燈、落地燈,拉開窗簾。
(8)????????用垃圾桶收垃圾和煙灰缸。
(9)????????撤床單,一張張地撤(注意不要夾帶客人的睡衣和其它物品)。
(10)????折絲棉被(向內三折,橫向三折,齊口向門外)。
(11)????若房內有送餐或加床設備,需要來回再走一次。
第三條??“鋪”
(1)????????將倒干凈的垃圾桶及煙灰缸拿到衛生間內沖洗并抹干凈,然后放回房間原處。
(2)????????拿床單和枕套進房內鋪床(鋪床要按規定程序,兩張一齊鋪)。
(3)????????鋪完床之后,順帶把水杯、茶具等撤到布草車上。
第四條??“抹”
(1)????????從門外門鈴開始抹起至門框。
(2)????????按順時針方向抹,由上到下,由里到外,抹一圈(邊角位及底部均要抹到。)
(3)????????物品要按規格擺放。
(4)????????燈泡、鏡面、電視機要用干布抹。
(5)????????抹的過程中應默記待補充的物品。
(6)????????抹陽臺玻璃臺、陽臺地板。
第五條??“洗?”
(1)????????將用過的皂頭、浴液、發液瓶放進清潔籃。
(2)????????洗干凈的'抹布,其中一條濕抹布留下抹衛生間地板。
(3)????????用清潔劑全面噴一次“三缸”,用手刷刷洗臉盆、浴缸和浴缸以上三格瓷片,然后用花灑放水沖洗。
(4)????????用毛球洗馬桶(注意二塊蓋板及底座的衛生)。
(5)????????用干布抹干凈衛生間水漬(由鏡開始,順時針抹一次,注意小金屬器要發亮)。
(6)????????要默記衛生間需補充的物品。
第六條??“補”
(1)????????補充衛生間內備品,面巾紙和卷紙要折好角。
(2)????????用濕抹布抹干凈地板,撤走清潔籃及小墊毯。
(3)????????補充房內物品(注意各種物品均需按規格擺好)。
(4)????????補充杯具。
第七條??“吸”
(1)????????先從陽臺吸起,注意吸陽臺門軌。
(2)????????吸地毯要順紋向同一方向推把。
(3)????????吸邊角位(咖啡臺底,梳妝凳底,床頭柜底)。
(4)????????吸衛生間地板(注意吸地板上的頭發)。
(5)????????吸塵機用完之后繞好放于布草車側面。
第八條??“檢”
(1)????????空調撥到適當位置上。
(2)????????檢查窗簾、床鋪是否整齊,地毯是否有雜物。
(3)????????檢查衛生間鏡、“三缸”、小金屬器是否光潔。
(4)????????關總開關,關門,取回“正在清潔”牌。
第九條???住房和走房操作程序基本一樣,一般情況下,住房不要求每天更換香皂,但要視香皂的使用程度而定。長住房每日均要求補充日常的易耗品。
第四章??空房清潔操作規程
第一條???????把“正在清潔”牌掛于門鎖上。
第二條???????拿一濕一干抹布抹家具(和住房程序相同)。
第三條???????抹陽臺(和住房程序相同)。
第四條???????衛生間馬桶放水,地漏沖水排異味。抹衛生間浮塵(浴缸水龍頭、花灑隔二、三天應放銹水一次,并注意清洗抹干)。
第五條???????檢查房間規格、設備情況,檢查天花板有無蜘蛛網,地面有無蟲類,把空調調至適當位置,熄燈關門,取回“正在清潔”牌。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足浴店衛生管理制度。
足浴會所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十一
二、如有偷竊,貪污等行為的,去賠償一切損失并罰款三百元當切開除,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拾遺不極,占位私有除賠償一切損失外并解雇。
五、如技師有熟客預約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超過辦事取消留牌。
六、技師上鐘時所有物品以及洗腳盆用完后擺放整齊,藥物不準在指定的地方外。(10元)。
七、技師碰到客人必須主動打招呼。(10元)。
八、技師在上鐘時其它技師不得向房內,上鐘即使不得看電視,不得與其它技師說工作無關的話。(10元)。
九、上鐘報他人號碼取消該技師提成。
十、不可以電話請假除特殊原因外,礦工一天200元。
十三、前四排的技師不得隨意離開技師房,上鐘時找不到該技師,處罰款10元。
十四、未經允許不得在店內沐浴,不得隨意動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20元。
十五、頭排不上鐘者一律打后排處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請同意方可(20元)。
十六、必須做到個人衛生工作,保持足療工具清潔衛生狀態,做到一客一清(10元)。
十七、迎賓時必須姿態瑞飛、精神飽滿,面帶微笑,不可嬉戲打鬧,(如玩手機)20元。
十九、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讓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經發現罰款300元。罰款不適用的,做好才是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