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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一
7、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卸油口、配電室均有中文標識;
8、油站便利店貼有防止滑倒標識;
9、加油站逃生出口上方安裝有應急燈;
10、其他部位能進行安全提示的標識也需上墻展示;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和我區財產的安全,特簽定20xx年度安全責任書如下:
1、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為“0”;。
2、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為“0”;。
3、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的設置率、規范率達到100%;。
4、爭創“全年無事故”單位。
1、加油站員工上班必須穿戴工作服,嚴禁穿戴鐵掌和釘子的鞋上崗。
2、加油站內、站區外附近嚴禁煙火;站區內不得吸煙和使用手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為塑料桶、噴燈加油;嚴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內不得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進站車輛先熄火后加油;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打鐵器;客車加油時應關好門窗,乘客不準吸煙、打手機和下車走動。
5、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站加油。有加油人員用專用同站外加油。
6、拉油車輛進入罐區必須帶有防火罩;卸油時卸油工必須現場監護,先接好地線,停留15分鐘以上再接管卸油,開關扳手應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證不超規定轉速;卸汽油時,禁止開泵卸油。
7、站區內檢修作業時必須使用防暴工具;嚴禁鐵器撞擊、亂扔;不得隨意動火施工,確需動火的,先辦申請手續,由施工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方案,報領導批準后,安排可靠的現場監督人到現場方可動火施工。
8、站區安全標志必須醒目、齊全;消防器材配備符合規定,不準挪用并定期檢查,確保合格有效。
9、站內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保證安全良好;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油罐、加油機、加油棚地更年期進行防靜電、防雷擊接地檢測。
10、站區內應使用防暴照明燈具,嚴禁使用普通燈具和手電照明。
11、實行安全巡檢制度,每班班長在接辦、交班時按巡檢路線逐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并處理,防止事故隱患留給下一班,問題嚴重時要及時報告站長。
12、定期對站區周圍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隱患,防止危及站區安全的事故發生。
13、收款員所收大宗款額應存放保險柜內,下班交款時應由多人護送到財務室,不得獨自一個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員工在工作場地應注意進出車輛,不得搶行,同時要避讓重型車輛后輪部位,確保人身安全。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三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建立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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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油天津航空加油站加強基礎建設提升管理水平_中國民用航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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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五
一、嚴禁在站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站。
二、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人手續,在站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工作。
四、嚴禁穿帶鐵釘帶鞋進入油氣區。
五、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嚴禁未經批準等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罐區。
七、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八、嚴禁在油罐區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九、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十、嚴禁損壞站內各類消防、防暴設施。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六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油站經營單位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有無滲漏、電器接線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滅火作戰預案演練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事故的分類、分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定。
第十一條用電規定。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爆炸危險區等級要求。
2、當由獨立變壓器供電時,宜采用三相四線接零保護或三相五線專用接地線保護;當使用電網直供或由臨近企業轉供電時,用電設備的保護方式應與供電網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內,用電設備應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3、電氣器具、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處應規范、緊密牢固、無腐蝕。
4、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5、對加油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定期檢查,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6、加油站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
7、加油站營業房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第十二條防雷、防靜電。
1、鋼質油罐及其金屬附件應作可靠的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點不少于兩處。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處應用焊接,接地線與被接地設備的連接應設斷接卡,并用雙螺栓連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其接地電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不應大于10ω。
輸油管線不應大于30ω。
卸油防靜電接地不應大于100ω。
3、弱電系統(通信、信號、監測和微機控制等)應按有關規定或產品技術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檢查加油機、加油膠管及卸油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加油站卸油應采取密閉方式。罐車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果用快速接頭。汽柴油進油口應分別采用陰陽接頭,以防混油。油罐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嚴禁噴濺式卸油。
第十四條加油站輸油管線管溝,應用砂填實。輸油管線管溝與電纜溝、暖氣溝應隔斷。
第十五條加油站卸油靜電接地應采用具有報警功能的接地裝置。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內亂拉電線,使用非防爆電器。
第十六條加油站油罐通氣管口應裝設阻火器,通氣管的口徑不應小于50mim。通氣管距加油站圍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通氣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墻向上敷設的通氣管口,應高于頂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條當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時,應對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護區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應采取防滲漏擴散的保護措施,并應設滲漏檢測設施。
第十八條根據一、二、三級加油站的要求,對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測量溫度、液位等功能的測試監控儀表。
第十九條加油站應采用國家認定的具有整體防爆功能的加油機,不得進行破壞整體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七
一、目的。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三、職責。
1、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2、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管理規定。
一、成立應急組織。
1、應急組織是應急處置的執行機構,是應急處置的組織基礎。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行使應急組織的職責。
2、總經理負責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各組織成員負責協調相關方具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跟蹤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所有組織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及時溝通信息,迅速組織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二、監測、預警及報告。
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三、充分識別緊急情況。
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有:
1、因設備故障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
2、突發的停電、停汽、停水等情況導致生產資源供應不上;
3、原輔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
4、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
5、國家產品標準或者進口國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
6、由權威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預警表明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嚴重安全危害;
7、公司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流失;
9、其他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
四、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1、當有信息顯示公司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置:
3、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生產時,如果停產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出處理。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照《符號品管理制度》執行。
4、原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照成傷害時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受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并確定處置方式。若已經出廠的銷售的產品則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執行。
6、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照成惡劣社會影響。應急組織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對外進行澄清,盡量減少對公司的聲譽的損害。
公司應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記錄,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檔案。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八
第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九
第一條?加油站是石化銷售系統面向社會,直接為用戶服務的零售單位,服務面廣,政治性強。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須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證安全經營。
第三條?加油站要樹立“用戶至上”的觀念,制訂服務規范,推廣禮貌用語,提高服務質量,站容要整潔。
第四條?加油站必須建立從站長到每個工種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并同時制定考評辦法和獎懲規定,確保本制度的實施。
第五條?加油站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石油商品知識和用油機具知識,掌握業務操作要領,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經過地區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
第六條?加油站工作人員要保持儀容整潔,佩帶服務證章,禮貌待客,文明經商,嚴格執行供應政策、價格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嚴禁出售摻水摻雜和變質油品。
第七條?加油站必須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減少商品損耗,降低流通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八條?加油站必須嚴格票證、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續完備,交待清楚,記錄清晰,帳實相符。
第九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須符合設計和建筑規范要求,經過竣工驗收,達到設備配套、質量合格、資料齊全,方可投產。投產后,各種設備要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和維修管理制度。
第十條?加油站要在站的明顯處懸掛中國石化銷售公司頒發的統一標志,用以加強職工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工作質量,維護行業信譽,增強行業團結(標志直徑為100-150厘米)。標志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的要求制作,懸掛安全可靠,經常保持清潔完整,維護企業標志的嚴肅性。
第一條 為加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增值稅征收管理,堵塞稅收管理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有關稅收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經經貿委批準從事成品油零售業務,并已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有固定經營場所,使用加油機自動計量銷售成品油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下簡稱加油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第一條所稱加油站,一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的通知》(國稅函[2001]882號)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進行征收管理。
第四條 采取統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設立的非獨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縣市的,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在同一省內跨縣市經營的,是否匯總繳納增值稅,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跨省經營的,是否匯總繳納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對統一核算,且經稅務機關批準匯總繳納增值稅的成品油銷售單位跨縣市調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稅。
第五條 加油站無論以何種結算方式(如收取現金、支票、匯票、加油憑證(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應征收增值稅。加油站銷售成品油必須按不同品種分別核算,準確計算應稅銷售額。加油站以收取加油憑證(簿)、加油卡方式銷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六條 加油站應稅銷售額包括當月成品油應稅銷售額和其他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其中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
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當月全部成品油銷售數量-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油品單價
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按規定建立《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帳》(附表1,以下簡稱臺帳)登記制度。加油站應按日登記臺帳,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寫,完整、詳細地記錄當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況,月終匯總登記《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附表2)。臺帳須按月裝訂成冊,按會計原始賬證的期限保管,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第八條 加油站除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規定的申報資料外,還應報送以下資料:
(一)《加油站__月份加油信息明細表》(附表3)或加油ic卡;
(二)《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
(三)《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附表4)
第九條 加油站通過加油機加注成品油屬于以下情形的,允許在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
(一)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機自有車輛自用油;
(二)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庫存放的代儲油;
加油站發生代儲油業務時,應憑委托代儲協議及委托方購油發票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備案。
(三)加油站本身到庫油;
加油站發生成品油倒庫業務時,須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說明,由主管稅務機關派專人實地審核監控。
(四)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
上述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加油站月終應根據《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統計的數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第十條 成品油生產、批發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應按月將其銷售成品油信息通過金稅工程網絡傳遞到購油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一條 對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已全部安裝稅控加油機,應按照稅控加油機所記錄的數據確定計稅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對未全部安裝稅控加油機(包括未安裝)或稅控加油機運行不正常的加油站,主管稅務機關應要求其嚴格執行臺帳制度,并按月報送《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按月對其成品油庫存數量進行盤點,定期聯合有關執法部門對其進行檢查。
主管稅務機關應將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全部納入增值稅納稅評估范圍,結合通過金稅工程網絡所掌握的企業購油信息以及本地區同行業的稅負水平等相關信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1]140號)的有關規定進行增值稅納稅評估。對納稅評估有異常的,應立即移送稽查部門進行稅務稽查。
主管稅務機關對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據所掌握的企業實際經營狀況,核定征收增值稅。
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和專用發票使用管理規定限額限量供應專用發票。
第十二條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以下簡稱“預售單位”)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帳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后,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三條 主管稅務機關每季度應對所管轄加油站運用稽查卡進行1次加油數據讀取,并將讀出的數據與該加油站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等資料進行核對,同時應對加油站的應扣除油量的確定、成品油購銷存等情況進行全面納稅檢查。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
各類事故分工由各有關職能部門指定專人管理,每月初將上月事故匯總上報至安全部門(人員)以便綜合統計上報。
每月初將上月事故匯總上報安全部門或相關部門,凡屬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所管的事故,由一個部門負責上報;發生重大事故時,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委托人)應親自參加或組織調查上報和處理。
1、生產(工藝)事故:生產操作中違反工藝指標,崗位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指揮有誤等造成生產工藝不正常、停電、停水、停汽(氣)或減產、停產、跑料、串料等事故,均稱為生產操作事故,事故管理由生產部門(人員)負責。
2、設備事故:由于非正常原因構成各類設備(機械、容器、儀器、儀表、動力、電器等)、管道、建筑物、構筑物及運輸設備(包括附件)等損壞,造成財產損失,影響生產的事故,均稱設備事故。事故管理由設備工程師(人員)負責。
3、質量事故:化工產品、機械產品、施工質量等不符合國家部頒、企業標準,造成廢品或降低等級標準,同時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原料、產品因保管不善、包裝不良而變質的,采購的物料不合規格要求而影響生產或影響檢修、維修計劃任務完成的,均為質量事故。質量事故的管理由所轄的主管部門(人員)負責。如半成品、產品(成品)原材料等由供應部門、生產部門及質量檢查部門(施工部門)負責,檢修、維修質量事故管理由設備工程師負責。
4、交通事故:凡違反交通規則,由于責任心不強,操作不當,發生車輛沖撞、翻車、撞人等或因機械故障造成傷亡、財產損失的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部門(人員)負責。
5、火災、爆炸事故:凡發生火災,或發生化學、物理爆炸,給公司財產造成損失和傷亡,稱火災、爆炸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消防)部門負責。
6、人身事故: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在生產區內或上、下班途中,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危險因素的影響,造成人體受到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功能造成工作中斷,經醫療部門診斷確診后,稱工傷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部門(人員)負責。
7、未遂事故:凡屬外界原因或客觀上未認識而發生的各種不可抗拒的災害事故,稱自然事故。凡因操作不當,維護不周等原因,構成事故發生條件,足以釀成災害,幸發現及時挽救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稱未遂事故。此兩類事故管理由安全主管部門負責。
8、污染事故:凡屬三廢處理裝置停用,裝置排放污染物,突發事故造成污染源泄漏,引起周圍人員中毒,農作物減產,自然水源、空氣污染造成經濟損失的事故稱為污染事故,事故管理由環保部門負責。
9、破壞事故:凡屬人為故意制造的事故,均為破壞事故。由保衛部門負責。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事故報告程序:
1、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班班長、車間主任和生產經理及安全(消防)部門報告,再按規定逐級上報至公司總經理。公司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發生事故的部門,要根據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一式3份(報告時間:普通事故三天內,過期不報告者,按隱瞞事故處理),上報工廠安全部門(人員)匯總。
3、對多人重傷、死亡和重大火災、爆炸及貴重設備損壞及重大停產事故,除按規定上報外,公司還應組織專門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損失、責任者,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4、發生工傷事故后,受傷人員應及時送到醫療部門處理;經醫生診斷認為需要休息的,持有證明者,才能填寫工傷事故報告。
5、各類事故管理部門,必須在次月5日前將本月事故上報安全部門(人員),安全部門在次月10日前將上月各類事故綜合統計上報公司。
6、凡上級機關、學校等外單位人員在工廠勞動、實習、培訓、參觀時發生傷亡事故,由安全部門(人員)組織調查、統計、上報,但要注明傷亡者部門、姓名、來廠目的等。
7、凡因工負傷的員工,從發生事故受傷時起一周內未能確定為重傷者,按輕傷事故統計;若一個月后,由輕傷轉為重傷或死亡者,則不按重傷、死亡上報,也不再寫專題報告。
8、凡屬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條件造成的事故,也要及時上報,但不作為本部門責任事故。
9、對待事故報告必須嚴肅認真,填寫時應詳細寫清楚時間、地點、原因、部位、情節、損失等,事故防范措施要落實,責任應明確,按月上報,不得無故拖延;對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從重按規定予以處罰。
(二)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一)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2、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1)普通事故或性質一般的微小事故,應在事故發生一天內,以事故部門領導為主,有關人員參加,開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吸取教訓并填寫事故報告書按時上報。
(2)凡發生重、特大人身傷亡和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公司主管領導應親自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必要時請求上級有關部門參加事故調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本單位事故檔案,對事故調查分析的原始資料(包括現場調查、旁證材料、技術鑒定、分析化驗單、會議發言記錄、照片、圖表、儀表記錄、綜合調查材料等和事故統計表、專題報告等),應由專職人員妥善保管。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對一切違反安全生產規定,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不負責任以致造成重大事故者,必須分清情況,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從重從嚴處理。
2、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及其影響和責任者的認識態度,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以致刑事處理。
3、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經事故所在部門簽署意見,經安全部門(人員)復查后報主管經理審批;重、特大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辦公室審查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或上級機關批準)。
4、一次事故死亡(或重傷)一人,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報總經理批準公布執行;一般性事故由公司下屬工廠處理,報公司生產部和工廠安全部門備案。
5、對蓄意、故意制造的破壞事故,安全部門配合公安部門徹底查清,證據確鑿的從嚴加重懲罰。
6、對于防止和搶救事故有功部門和個人由事故部門提出申請,經安全部門審查,報生產部和公司批準,給予適當的獎勵。
7、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匯報,組織調查分析,認真處理事故并按規定上報,做好臺賬登記備案、匯總統計、編制事故報表、年報等工作。
(一)下列情況,給予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一年來未發生安全事故,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
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措施,轉危為安,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制止違章和誤操作事故,有顯著成績的。
3、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并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檢驗卓有成效的。
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聲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進項目的。
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衛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措施行力,成績突出的。
(二)下列情況,嚴肅處理:
1、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2、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出現故障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3、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勸阻不聽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4、忽視勞動條件,削減安全保護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5、設備長期失修、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6、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逃避責任,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的。
7、發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責任者。
1、本制度系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和安全管理需要修訂。
2、其它事項按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一
目的為對加油站生產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評價、控制,確保生產活動安全進行,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事故,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特制訂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加油站下列活動:
1)。
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汽油、柴油、卸油、儲存、加油過程;
6)。
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圍壞境;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引用標準和相關文件。
評價準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評價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預危險性分析(pha);
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6)故障樹分析(fta);
7)事件樹分析(eta);
8)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等方法。
本加油站將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檢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風險評價。
6.1。
依據風險評價準則,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
6.2。
加油站建立風險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本加油站各級管理人員和基層班組長骨干組成。
6.3職責與任務。
1)負責人負責領導生產活動中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結論。
2)安全生產小組負責組織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負責編制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表。
3)。
班組負責分管區域生產活動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
風險控制。
7.1。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7.2。
加油站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須考慮: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7.3。
加油站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7.2。
安全生產小組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
end。
—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二
3、站內嚴禁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4、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
5、不準敲擊鐵器和加油設備;。
6、嚴禁在加油站現場穿、脫和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木制容器內灌裝汽油;。
8、所有機動車輛必須熄火加油;。
9、不準攜帶危險品進站;。
10、站內禁止用手機。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三
第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條安全組織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2.加油站應設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油站經營單位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有無滲漏、電器接線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滅火作戰預案演練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類、分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定
第十一條用電規定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爆炸危險區等級要求。
2.當由獨立變壓器供電時,宜采用三相四線接零保護或三相五線專用接地線保護;當使用電網直供或由臨近企業轉供電時,用電設備的保護方式應與供電網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內,用電設備應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3.電氣器具、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處應規范、緊密牢固、無腐蝕。
4.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5.對加油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定期檢查,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6.加油站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
7.加油站營業房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第十二條防雷、防靜電
1.鋼質油罐及其金屬附件應作可靠的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點不少于兩處。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處應用焊接,接地線與被接地設備的連接應設斷接卡,并用雙螺栓連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其接地電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不應大于10ω
輸油管線?不應大于30ω
卸油防靜電接地?不應大于100ω
3.弱電系統(通信、信號、監測和微機控制等)應按有關規定或產品技術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檢查加油機、加油膠管及卸油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加油站卸油應采取密閉方式。罐車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果用快速接頭。汽柴油進油口應分別采用陰陽接頭,以防混油。油罐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嚴禁噴濺式卸油。
第十四條加油站輸油管線管溝,應用砂填實。輸油管線管溝與電纜溝、暖氣溝應隔斷。
第十五條加油站卸油靜電接地應采用具有報警功能的接地裝置。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內亂拉電線,使用非防爆電器。
第十六條?加油站油罐通氣管口應裝設阻火器,通氣管的口徑不應小于50mim。通氣管距加油站圍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通氣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墻向上敷設的通氣管口,應高于頂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條?當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時,應對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護區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應采取防滲漏擴散的保護措施,并應設滲漏檢測設施。
第十八條根據一、二、三級加油站的要求,對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測量溫度、液位等功能的測試監控儀表。
汽車加油站是經營及儲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屬甲類火災危險性場所,如果管理不善,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隨著中國經濟和汽車工業的發展,我國城鄉居民的汽車擁有率正在逐年增加;由國內各家地方石油公司、私營業主和外國公司分別管理的汽車加油站也隨之增加,中國加入wto后,將會有更多的外國公司到中國來經營加油站;加上近年來加油站火災爆炸事故時有發生,而且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對加油站實行高標準規范化的管理勢在必行。
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范
1 加油站的等級劃分及選址
根據《小型石油庫及汽車加油站設計規范》(gb50156-92)的規定,加油站的等級劃分是根據加油站油罐儲量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汽車加油站的站址選擇,必須符合城鎮規劃、環境保護及防火安全的要求,并應選擇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如選在城市市區的交叉路口,應不影響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
2 加油站的布局
不同等級加油站的加油機和油罐與明火及散發火花的地點、建筑物、構筑物、交通線、電力及通信線路的距離都必須符合規范的要求。如果民用及其它建筑靠近加油站一側有門(窗),且室內有非防爆的電器,該建筑可視為“明火及散發火花的地點”。各地方城市可根據城市規劃及防火安全的要求,相應控制市內加油站的等級。
3 總平面布置
加油站的進、出口應分開設置,且坡度不得大于6%;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布置好加油站內的油罐、加油機、各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距離;加油站停車場內單車道寬度不得小于3.5m,雙車道寬度不得小于6.5m;一、二級加油站與建筑物相鄰的一側,應建造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燒體實體圍墻,面向進、出口道路的一側,建造非實體圍墻。
防火防爆
汽油蒸氣的閃點非常低,一般定為-28℃,引燃溫度為260℃,爆炸極限為1.4%—7.6%,點火能量僅僅需0.15mj。汽油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油氣遇明火、靜電火花就會發生燃燒爆炸,而且會以非常快的速度傳播,火勢迅速蔓延整個加油站。因此消除各類點火源和防止油氣集聚是關鍵。
1 防油氣集聚
1.1 由于站房內使用了非防爆電源,站房室內地坪標高應高出室外汽車加油地面標高的0.2m;加油場地所設罩棚的有效高度不應小于4.5m。
1.2 加油站油罐應采用直埋地下,油罐的周圍采用不小于0.3m干凈的砂子或細土回填;油罐通氣管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
1.3 加油站油罐至加油機的管線應埋地敷設,如需要管溝敷設時,管溝應用砂子填實,管溝進入建筑物、構筑物處,必須設置密封隔斷,防止油氣進入;加油機下的空間應用砂子填實。
1.4 西方國家在加油機、油罐上方已普遍采用了油氣回收系統,可以更好地防止油氣集聚,并減少損失。
2 防止明火
2.1 加油站區域內嚴禁煙火和違章用火,因工作需要確需用火,應做好動火區域的可燃氣體濃度分析,落實安全措施,開具合格的用火作業證,動火人有用火資格證,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方能動火。地方政府消防管理部門對用火有特殊規定的也必須遵守。
2.2 汽車進入加油站加油時,熄火后方能加油,同時為了客車上旅客的安全,客車必須下客進站加油。
2.3 手機、bp機本身不具備防爆功能,在爆炸危險場所撥打、接收,處于發射或接受狀態的手機、bp機瞬間產生的'電子摩擦就可能點燃油氣,引發爆炸。因此加油站區域禁止使用手機、bp機。
3 防靜電
3.1 汽車槽車在行進途中,油品不斷震蕩將會產生大量靜電集聚,車輛必須按規定靜止2min后方可卸油。
3.2 汽車槽車卸油采用密閉式液下注油,而且速度不能過快,初始速度控制在1m/s內,當油品淹沒入口管后,卸油速度應控制在6m/s內。嚴禁從油罐上部采用噴濺式卸油。
3.3 汽車槽車卸油完畢,如需要直接測量液位時,應該過3—5分鐘后再進行測量。
3.4 為消除汽車槽車卸油時產生的靜電,卸油管線應設置帶報警的靜電接地裝置,一旦接地系統不暢通,該裝置就會報警提示。
3.5 加油槍的靜電接地線一般通過導線連接到加油機,與加油機的電氣接地裝置共用,電阻值不應小于10ω。
3.6 有許多加油站為了滿足少數顧客的需要,直接給塑料桶(壺)加油,油品流體產生的靜電荷在桶(壺)內大量集聚,一旦對接地體放電,就會產生靜電火花,導致火災發生。
4 防雷
4.1 鋼油罐必須進行防雷接地,接地點不得小于兩處,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該接地可兼作防油罐靜電接地裝置。
4.2 站房和頂棚應采用避雷帶保護,可防止直擊雷。
某加油站一埋地汽油罐腐蝕窗孔,汽油慢慢滲出到附近道路邊的電纜溝內,形成油氣空間,因道路上汽車火花導致了爆炸發生,慶幸的是爆炸沒有損壞溝內通信光纜、軍用光纜。為了防止油罐泄漏影響安全和環境,直埋底下油罐的外表面,應采用不低于加強級的防文化館保護層,并定期進行測厚。
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屬甲類火災危險性性場所,其安全基礎管理應該按照石油化工廠的安全管理模式進行。
1 建立健全加油站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站長、會計、油槽車司機、加油工等的安全責任制,并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
2 制定嚴格的卸油、加油操作規程,組織員工經常學習并掌握好基本技能。
3 認真開展“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如加油工、油槽車司機等還需按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經培訓合格取得相應的操作許可證方能上崗。針對加油站的特點,定期開展班級安全活動并不定期對員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 安全、消防器材與設施管理:
(1)消防設施、器材要定人管理、定點放置、定期檢驗、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好有效。
(2)定期對加油站的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
(3)每日檢查油罐的進油管、導氣管、液位計、阻火器是否完好。
(4)加油站內制作“嚴禁煙火”、“禁止在作業區內使用手機、bp機”等警示標志。
(5)定期檢查漬罐周圍的下水管、電纜溝、水溝、水池等,察看是否有漏油現象。
5 制定完善的防火預案,并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演練,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處理緊急事故的能力。
6 制定油罐跑油冒罐的處理措施:
(1)立即關閉油罐出口閥;
(2)迅速切斷總電源,停止加油,關上各車輛油箱蓋;
(3)嚴禁過往車輛進站,指派專人保護現場;
(4)將滅火器拿到油罐現場,防止火災發生;
(5)抽出油罐內剩余的油品,防止事故擴大。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四
1.站長對本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站長對本站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把職工安全衛生列入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任務的時候,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實加油站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對全站職工進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規定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處理不了及時上報,確保加油站的安全。
4.組織全站職工進行政治、業務學習,加強思想工作,堅持安全活動日及崗位練兵制度。從而提高職工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5.每周組織一次全站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確保加油站的安全無事故。6.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設備,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藝流程,在緊急狀況發生時做到正確指揮。
7.對加油站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二、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在站長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協助站長對本班員工及顧客進行安全教、檢查、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2.熟悉本班組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會”的要求,即“懂本崗位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操作消防設施器材、會撲救初級火災、會組織人逃生”。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管理,嚴防丟失和損壞。
3.負責對本班人員進行班前,班后教育,對作業中出現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和處理。
4.定期檢查站內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定期維修保養消防器材,保證其有效性。
5.做好當班安全檢查記錄和隱患整改記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記帳員崗位責任制。
1.熟悉上級規定的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及加油站賬務管理制度,規范操作,按章辦事。
2.現金、票證的結算工作做到日結月清,及時填報各種報表,及時解交現金。正確反映商品流轉情況,做到賬賬、賬物相符。
3.熟悉本崗位安全防范知識,妥善保管本站現金、賬冊、憑證、單據及有關印章。
4.熟悉站內消防器材性能,并能進行操作撲救。
四、開票員崗位責任制。
1.熟悉上級規定的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及加油站現金、支票、油票、信用卡、發票等管理制度,規范操作,按章辦事。
3.認真做好本班加油員上繳的現金、支票、油票、加油憑證的核對、匯總工作,核對其他商品的銷售額,填制本班銷售表。
4.妥善保管發票、現金、支票等,嚴防丟失、被盜。5.熟悉站內消防器材性能,并能進行操作撲救。
五、加油員安全操作規程。
1.熟悉油品安全知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概念;堅持“用戶至上、服務至上、信譽至上”的思想;對用戶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做到“唱收唱付”,“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上崗時按規定著裝,不準私自離崗。3.熟悉掌握加油機操作要領,付出油品要足斤足兩,不能克扣用戶,沒有正當手續不準賒欠油品。
4.嚴格執行《加油站現金票證管理制度》,對錢票證要妥善保管,丟失錢、票后果自負。
5.交接班時要交接清楚、手續完備。
6.付油場地,做到清潔、整齊、無油跡、無雜物。7.高強閃電、雷擊和雷擊頻繁時,停止加油。
六、計量員安全操作規程。
1.認真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關于計量管理的法令、條例、細則等。嚴格執行石油產品計量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油品計量業務,負責油品入站的接卸、儲存和出站過程中的計量測試、帳卡記錄、重量容積的換算等管理工作。
3.負責每日的罐存數量,確定接卸容器安全容量,合理安排使用容器。4.卸油作業中,嚴禁用量油尺計量油罐。
5.遇雷雨大風天氣,應停止計量及卸油作業。
6.作業時嚴格遵守防爆防靜電規定,上崗須按規定著裝。爆炸危險區域嚴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7.參加加油站每月的油品盤點工作,會同其他人員正確出具油品溢耗數據,發現大盈、虧立即查明原因,做好記錄,并負責辦理索賠手續。8.各種報表及時、認真、準確上報有部門,不得弄虛作假。
9.正確使用和保管計量器具,定期送檢,各種計量器具不得超期和帶病使用。
七、安全檢查制度。
1.加油員加油前應提醒司機同志熄火加油。
2.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對電器設備和加油機的保護設置進行檢查。(包括靜電防護裝置、電器防護裝置等)。
3.安全管理人員如發現問題及時報負責人進行解決,不能延時報告,更不能不報。
4.安全管理人員經常監督工作人員,不準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5.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工作人員加油時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操作。6.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用具等是否有效。
違反卸油操作規程的,應立即制止。
8.每季度對全站內的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9.對檢查結果應記錄并存檔。如需整改,則應制定整改計劃并按整改措施進行整改。
10.在雷雨季節應特別加強安全巡檢和防護。
八、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加油站對新職工進行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2.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防水、操作、勞動保護等)對加油站的消防應急預案定期教育培訓。使員工熟悉掌握應急內容和應急處理方法。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
4.定期學習加油站的安全規章制度,使員工掌握熟悉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5.培訓考核材料應存檔。
1、事故隱患整改范圍:
1)整頓和消除危及人身傷亡、火災、爆炸的事故隱患。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3)改善勞動環境和工業衛生條件,防止職業危害和職業病發生。4)所在地政府部門提出的重大事故隱患。
2、事故隱患按危險及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和重大事故隱患。凡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構成重大事故的,按重大事故隱患上報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全部整改。
3、加強對事故隱患的管理,做到及時解決:1)對各類事故要逐項登記,建立檔案。2)對各類事故隱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及時定整改方案、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
3)對一時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要采取可靠的臨時措施,加強監護。
4、領導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要全面負責,做到“四親自”(親自參加項目審定、親自布置安排、親自參加檢查、親自驗收總結)。
1.本站的設備安全管理要按照國家的《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進行管理。
2.根據《規范》的標準要求,定期對站內電氣設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進行檢測。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維修,符合標準要求。
3.加強設備檔案管理,對站內的設備技術資料(電氣設備、加油機油罐、油管道等)及建筑設計、竣工的圖紙和驗收報告資料要完整存檔,妥善保管。4.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安全狀態。
5.建立健全設備檢查、維修的技術檔案,對設備檢修的內容予以記錄、存檔。6.實行巡檢制度,要經常巡檢站內的設備發現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以確保加油站設備安全運行。
為了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經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包裝應牢固;各類危險化學品包裝應符合gb12463-2009《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互為禁忌物料不能裝在同一車、船內運輸。易燃、易爆品不能裝在鐵幫、鐵底車、船內運輸。易燃液體閃點在28℃以下的氣溫高于28℃時應在夜間運輸。禁止無關人員搭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和其他運輸工具。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應有消防安全設施。
2、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應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須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拿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各項操作不得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現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裝卸易燃易爆液體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釘子的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3、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相關資料、記錄應存檔管理,存檔期限至少兩年以上。
十二、油品裝卸及油品接收管理制度。
1.油罐車裝油時,司機要上車驗看油標,核對噸位并運用感官鑒別方法,看油色、聞油味,防止裝錯油品。
2.加油站接收油品時,油罐車司機與加油站統計必須同時在場,司機要主動報出所運油品名稱,統計要按照派油單上注明的油品名稱、規格及數量認真核對,以防卸錯油品。
3.統計在油罐車卸油前要先核算油罐容量,并做好記錄。4.卸油前司機要接好油罐車的靜電接地裝置。5.司機不得在統計前先行卸油。6.卸油時,油罐車必須熄火。7.控制卸油速度。出流速不得大于1米/秒,當卸油管入口被油浸沒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得超過9米/秒。卸油時,司機與統計不得離開現場,直至卸油結束。
8.如遇雷、雨、閃電時,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9.抽油泵不得放入油罐池內卸油。
10.使用抽油泵時,必須先接好抽油泵電源,然后再合閘送電。
11.卸油完畢后,司機要上車檢查底油是否卸凈,嚴禁油罐車栽油過夜。
12.統計要復檢油罐存量,核對卸油數量,無誤后可在派油單上簽字。如實際卸油數少于應收數量時,司機和統計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照價賠償。13.卸油完畢后,統計要蓋好油罐的入油口。
14.加油站站長及分管領導負責檢查、監督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隨時糾正不合規定的行為。如發生事故,加油站站長及分管領導將受到一定程度的處罰。
1.加油站內嚴禁吸煙,嚴禁帶火種進入。
2.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4.加油站的油罐區和加油場地所用的照明燈只可選用防爆型。
5.站內不準亂拉臨時線,安裝照明線應按照電器安裝的有關規定進行。站內配電箱內,不準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潔干凈。
6.各室生活用電設備等,做到人走停用。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電氣設備開關應有本崗位使用人員管理,其它人員不得動用。
十四、加油安全操作規程。
1.準備。
1.1當車輛駛入站時,加油員主動引導車輛進入加油位置。
1.2車輛停穩,發動機熄火后,加油員應主動將油箱蓋板油箱蓋打開。(帶鎖的可等顧客開鎖后再行打開)。
1.3將加油機泵碼回零,并請顧客確認。2.加油。
2.1定量加油(微機加油)。
2.1.1根據顧客要求輸入加油數據。
2.1.2根據顧客要求的油品將對應的加油槍插入車輛油箱中,明示顧客確認無誤后打開加油槍進行加油。
2.2.1根據加油機(顯示屏)的顯示值,請顧客確認所加品種、數量無誤后,方可收回油槍。
2.2.2把油箱蓋擰緊,關上油箱蓋板。3.結算。
3.1收取現金時,加油員必須當面分辨真偽,發現假鈔應拒收,并及時報告站長處理。
3.2收取現金時,必須按時找零。
4.1當加油、結算等道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語,及時引導車輛離開加油島。4.2當繼續有車輛來站加油時,按上述程序進行加油操作。
4.3當暫時無車輛來站加油時,清理手中現金、記賬卡及時上交銀臺,做好加油機及加油島區域的衛生。
十五、接油安全操作規程。
2.1汽、柴油必須先量油、后量水,再量溫度和取樣。
2.3測量時,在量油尺或檢水尺上涂抹一層薄的試水膏。
2.4從固定測量點將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鉈接觸油面時應緩慢,以免破壞靜止的油面。
2.5尺鉈或檢水尺觸底時,應靜止3-5秒后提尺。
2.6卷尺提起后,應在5秒后讀取試水膏變色處的毫米讀數,先讀小數,讀書時檢水尺不應平放或側置。
3.1溫度測量應在油品高度測量之后進行。3.2測量時應將溫度計裝入保溫盒。
3.3將溫度計置于油面高度的二分之一處測量油溫,浸沒時間不少于5min。3.4提取溫度計要迅速,溫度計離開油面到讀數時的時間不應超過10秒,讀數時應使溫度計垂直,不讓盒內液體灑出,視線應垂直于溫度計,先讀小數,后讀大數。3.5使用分度值為0.5℃的溫度計,后估讀到0.1℃,使用分度值為1℃的溫度計,應估讀到0.2℃。
3.6每次測量的最后結果應計入測量記錄表中。4.油品密度測量(密度計法)。
4.1從油罐采取油樣,將油樣沿量筒內壁倒入量筒,量筒應放在沒有氣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穩。
4.2將干燥的密度計小心放入攪拌均勻的量筒內油樣中,操作時注意到液面以上的密度計桿管浸濕不得超過兩個最小分度值。
4.3待密度計穩定后按彎月面下緣讀數,讀書時必須注意到密度計不得與量筒內壁接觸,眼睛要與彎月面的下緣成同一水平線,并估計密度計讀數至0.0001g/m3。
4.4測量油樣的溫度,同油品溫度測量3至5款,其中所用溫度計的分度值應為0.2℃。
十六、卸油安全操作規程。
1.核對卸油罐與罐車所裝品種是否相符。
2.通過液位計或人工計量檢測確認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發生。3.按工藝流程要求連接卸油管,做到接頭結合緊密,卸油管自然彎曲。4.接卸油品時,應暫停加油業務,接卸現場必須設專人監卸。
5.裝卸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嚴密注意輸油管線和周圍環境,檢查靜電接地裝置是否接好。
6.接卸油品時,開啟罐蓋時輕拿輕放,嚴禁摔打、撞擊,以防產生火花,發生意外。
8.卸油過程中嚴禁測量,卸油完畢5分鐘后,方可進行測量。
十七、職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紀律管理制度。
1.嚴禁攜帶火種入站,嚴禁吸煙,嚴禁喝酒上崗。
2.所有職工上崗不準穿戴化纖制衣物或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站內工作人員不準穿帶有鐵釘的鞋。
3.加油站內不得亂扔鐵器或其他金屬物品,禁止用金屬物品敲擊物件。
4.加油機、油庫及消防設施周圍嚴禁堆放物件,工作場地及行車道上要時常保持清潔暢通。
5.嚴禁在加油站內任何地方拉繩或晾曬衣物。
6.嚴禁把孩子帶進加油站內,嚴禁帶閑雜人員在站內逗留亂串。
7.嚴守工作崗位,嚴禁在崗看書看報、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覺或打架斗毆。8.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9.不準提前或超時吃飯,吃飯時必須交替進行,不能空崗。10.公司全體職工必須掛牌服務,衣著整潔上崗。
11.懂消防知識,熟悉消防器材設置位置,能熟練使用各類消防器材。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識,發現火災及時報警119和其他相關部門,并積極參加撲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宗旨,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單位第一負責人親自抓消防安全工作,將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
2.從業人員必須加強消防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基本達到“三知、四會”的要求,即“知汽油、柴油等特性、知火災危險、知防范措施”,“會報警、會操作消防設施器材、會撲救初級火災、會逃生避難方法”。
3.經營、儲存場所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電爐子、液化氣罐、火爐,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違章亂拉、亂接電線及隨意加大用電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