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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一
國際勞務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二
安裝工程造價是整個工程造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近年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安裝工程造價包括的專業已經從傳統的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工程逐步擴充到包括消防噴淋、弱電工程等新興專業的大類。因此,高職學生對于安裝工程造價的學習難度也隨之增大。學生應通過學校系統的學習,掌握安裝工程造價的主要內容,達到安裝工程造價崗位的實際要求。
1、安裝工程造價課程特點。
1.1、首先,安裝工程縱向包括的工程專業多,套項內容多。
如前所述,常用的安裝工程專業有給排水、消防工程、電氣工程、弱電智能、燃氣管道工程。各專業自成體系,各有特點,沒有過多的聯系。同時相對于土建造價中列項項目,安裝工程造價中需要列項的項目類型多,計算規則隨之不同。造成學生學習難度加大。上述兩方面疊加,造成安裝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較土建工程而言,項目繁雜。
1.2、安裝工程造價綜合性強。
要做好安裝工程造價,需系統掌握《設備安裝工程識圖與施工工藝》、《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還需要掌握預算定額、清單計價規范、對應專業工程清單算量規則內容。
1.3、安裝工程造價是一門政策性。
和時效性都很強的課程安裝工程造價人員應根據國家、地方部門的要求編制相關造價文件。所以,安裝工程造價人員應隨時關注國家、地方的政策、法規、計價辦法的變化,以更好的適應新的計價要求。
1.4、安裝工程造價實踐性強。
安裝工程造價崗位要求要能夠動手準確編制項目生命周期各個階段的造價文件,主要是概算、工程招標控制價,工程投標報價、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文件的編制。
2、目前在安裝工程造價課程教學過程中的主要突出問題。
2.1、學生重視不夠。
相比土建工程造價課程而言,大部分學生對于安裝工程造價課程重視不夠,認為安裝工程是土建工程的附屬,工作之后,用處不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習效果。
2.2、學習方法不到位,學習難度大。
安裝工程造價縱向和橫向包括內容多,同時某些內容又比較抽象,是一門綜合性課程,學習難度較大。部分學生畏難情緒大。同時,安裝工程包括的專業多,前面的專業和后續專業之間沒有過多的聯系。由于學習方法不到位,學生普遍表現能學懂某一個專業工程,但是隨著學習過程的深入,專業增多,則表現較差。
2.3、安裝工程中材料種類型號較多。
例如電氣工程中常用的電纜、電線等材料的型號有數十種,而且用途、施工特點又大不相同。造成學習難度加大。
2.4、安裝專業技術多,難以有效區分。
安裝專業中的施工技術多,僅管道的常用連接就有螺紋連接、焊接連接、法蘭連接、卡箍連接、承插連接、粘接連接等。不同施工技術又關系到后續定額子目的準確選取,直接影響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
3、對策及建議。
3.1、正確認識安裝工程造價地位。
安裝工程造價對于整個項目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工業廠房中所占的比重更大。系統地掌握安裝工程造價專業知識對于自身的職業發展很有幫助。
3.2、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
安裝工程造價是建筑工程造價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但是有其自身特點。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時刻引導學生思考安裝工程在施工圖預算的編制、清單計價過程中與土建工程的不同之處。同時,在學習的過程中,教師應時刻注意提醒學生注意運用比較、總結的方法進行學習。例如,可以具體比較安裝工程造價與土建工程造價的編制的不同,安裝工程中普通給排水工程與采暖熱量管道、燃氣管道工程的不同,安裝工程中和土建工程的.腳手架搭拆費用的處理有何不同,并且及時總結。通過上述方法的運用,學生能夠有效解決安裝工程專業多,學習難度大的普遍問題。
3.3、進一步完善安裝工程實訓條件。
安裝工程中材料眾多,只有建立安裝工程材料實訓室,才能掌握各種材料的性質,進而區分常見易混淆材料,從而真正掌握材料的特點。例如,可以管道工程中常用的各種類型的管件、電氣工程中常用的纜線、電纜終端頭、中間頭等材料。其次,對于安裝工程施工技術的難點,則可以通過實訓基地現場觀摩,進一步體會各種安裝工程施工技術的不同,為準確選擇定額子目服務。
3.4、改革教學設計思路,提高教學效果。
3.4.1、制定正確的教學目標。
本課程是工程造價專業核心課,實踐性強。教學目標應包括素質目標和能力目標。素質目標包括對于安裝工程相關定額的正確理解和應用,國家規范條款的理解,不斷學習、自學的素質培養。能力目標則應圍繞真實的工作過程的具體要求設置:包括識圖能力、定額的理解能力、計算能力、計算機軟件的應用能力。
3.4.2、基于真實工作要求設計教學過程。
本課程是工程造價專業的核心專業課,應根據安裝工程造價的真實工作的過程要求設置教學過程。
(1)教學內容設計。目前很多安裝工程造價教材的內容多數是各專業的定額上計算規則的照搬。首先,對于沒有接觸安裝工程造價的初學者來說,有些計算規則無法理解。其次,安裝工程造價文件編制以單位工程為對象,而單位工程所包括的計算列項項目綜合性大,計算規則多,單純依靠字面的計算規則,學生無法正確理解,更談不上準確應用了。因此,筆者在安裝工程造價課程講授中,結合安裝工程造價崗位的實際要求和安裝工程造價的特點,綜合考慮安裝工程專業劃分和實際工作流程兩部分,將主要學習內容安排如下。
學習內容縱向主要是按專業劃分,在某一個具體的專業單位工程計價中,則主要根據造價文件編制的主要步驟安排學習內容,依次講述各專業施工圖的識讀,各單位工程的列項項目,計算規則,計價。重點是根據工程實際,準確確定列項項目,理解并應用對應的計算規則,準確計價。最后,基于工學結合的思想,可以安排一個小規模的項目,例如門房工程,讓學生上手練習,既能有效復習前一階段的學習內容,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同時又能讓學生真切感受實際的工作氛圍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成就感。
(2)采取任務驅動、案例教學和分組教學。
根據安裝工程造價課程的實踐性強的特點,結合安裝工程造價課程的教學培養目標,必須采取案例教學、任務驅動教學、分組教學等多種形式。采取真實的案例教學,任務驅動教學,能夠有效提高學生的實際動手操作能力,更好的適應現實工作能力的要求,提高學習興趣。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幾點:對于實際案例的選取,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是循序漸進原則,可以先進行某個分布分項項目的實際案例的計算,逐步過渡到單位工程的實際案例。其次是要將案例項目落到實處,使學生有收獲。注意將項目落實,將項目落實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采取分組教學。通過分組,首先是能夠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其次,在小組各成員的協作過程中,能有效鍛煉學生的表達和交流能力。最后,通過學生的分工合作,將任務有效分解,避免項目的半途而廢。將學生自評、小組互評、教師點評等多種評價方式相結合,落實項目。
4、結語。
安裝工程造價課程是工程造價專業的核心課程,關系到學生能否適應造價崗位的要求。根據目前安裝工程造價課程教學過程中表現的突出問題,從學生改變的認識、教學過程的設計、教學方法的應用,實訓條件等關鍵因素出發,提出了解決安裝工程造價教學過程中典型問題的對策,為培養合格的造價專業人才服務。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三
1.1“注冊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局注冊登記的_____,該注冊_____的編號為_________。
1.2“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_____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_____。
2.2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_____,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_____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_____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
3.3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3.4在使用費結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被許可方應及時改正。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被許可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4.2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既支付使用費_________美元給許可方:_________。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
5.1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_____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_____局申請注冊的有關情況。
5.2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六條商品質量。
6.1被許可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并能保護和加強_____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被許可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_____本身的名聲。
第七條侵權和保證。
7.1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注冊_____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授予被許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_____、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_____擁有的權利。被許可方在可知的范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_____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標簽。
8.1被許可方同意其對_____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_____而取得關于_____的任何權利。
第九條促銷資料。
9.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_____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9.2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_____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第十條分銷。
10.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10.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一條會計記錄。
第十二條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_____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_____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第十三條破產、違約。
13.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終止合同。
13.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訟,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
13.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四條最后報告。
14.1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4.2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五條存貨處理。
15.1合同根據第十三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使用費,并已按照第十四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5.2如果被許可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試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六條對許可方的補償。
16.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16.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法律上的救濟。
16.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第十七條稅費。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被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1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8.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8.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19.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3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
19.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20.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外,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_____或類似的_____。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_____的權利。
20.4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20.6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二十條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1.注冊_____的有關資料。
2.產品清單。
3.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計算方法。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四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快及信息化時代的到來,當前的企業發展模式已逐漸呈現出密切聯系、信息互換、合作共贏的特點。面臨更加開放的市場和更多對手的參與。企業要在競爭中獲勝,必須引進保持企業長期競爭上風的新型治理模式――價值鏈治理。
1價值鏈治理及價值鏈會計理論。
1、1價值鏈治理思想的提出。
1985年,哈佛大學教授邁克爾?波特(michaele,por―ter)在其《競爭上風(competitiveadvantage)一書中首先提出價值鏈概念。波特指出:“每一個企業都是在設計、生產、銷售、發送和輔助其產品的過程中進行種種活動的集合體。所有這些活動都可以用一個價值鏈來表明。”按照他的觀點,價值鏈一般包括內部后勤、生產經營、外部后勤、市場銷售與服務等五項基本活動和采購、技術開發、人力資源治理與企業基礎設施等四項輔助活動。
價值鏈治理是一種集成的治理方法,它以價值鏈為基本工具,通過對企業間信息的交換處理分析,對業務流程的有效整合優化,從而降低企業經營本錢。進步整個價值鏈的效率,終極實現價值增值。它注重企業間的合作,以為合作將不再是以前的“零和”博弈,而是一種共贏的結果。價值鏈治理思想著重于將整個價值鏈拆分為多個價值活動,即作業加以治理。作業是連接上下游企業的紐帶,也是價值鏈增值的來源。
1、2價值鏈會計的提出。
價值鏈會計的概念是由我國已故著名會計學家閻達五教授首先提出來的。他以為所謂價值鏈會計就是;對企業價值信息及其背后深層次關系的研究。具體可表述為:是收集、加工、存儲、提供并利用價值信息,實施對企業價值鏈的控制和治理,保證企業的價值鏈能夠合規、高效、有序運轉,從而為企業創造最大化的價值增值和分配的一種治理活動。
價值鏈會計并非會計學下的一個分支學科,而是傳統會計治理在信息化時代下,基于價值鏈理論的延伸。它的提出開創了會計研究的新局面。
1、2、1價值鏈會計理論框架。
閻達五教授等研究了構建價值鏈會計理論框架的思路題目。他們以為,構建價值鏈會計的理論框架是價值鏈會計研究的基本題目之一。其基本思路是,以強化價值鏈治理為主線,分別沿空間和時間兩個維度重構會計治理框架。在空間維度上,把原來的以單一企業形式存在的會計核算主體擴展為以價值鏈同盟形式存在的會計治理主體,把原來的以貨幣為計量手段的各會計核算對象擴展為以價值鏈形式存在的一切可以量化的會計治理對象。這樣,會計治理的視角就大為擴展,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就同一為價值信息。
1、2、2價值鏈會計維度分析。
(1)時間維度分析。
價值鏈治理之所以較于傳統治理有更科學之處,不僅在于它將治理的空間范圍延伸至整個價值鏈,從而有利于在完整作業鏈下把握重要戰略環節,并產生協同效應;還在于它符合信息化時代治理要求,以事中適時控制為主的時間治理上的有效性。在時間維度上,應用信息技術,以會計實時控制為核心,以治理過程的時間序列為依據,分別以事前治理的統籌規劃、事中治理的實時控制和事后治理的分析考評為內容廣泛開展全方位、全過程的會計治理。
(2)空間維度分析。
價值鏈的空間維度分析,可根據分析對象及角度不同分為企業內部價值鏈分析、橫向價值鏈分析、縱向價值鏈分析,通過三個分析來確立企業的競爭上風和發展戰略。企業內部價值鏈治理夸大優化內部作業間的聯系,辨明價值驅動因素及利潤驅動因素,進步整體效率,控制戰略本錢,達到內部協同。橫向價值鏈分析指把企業置身于整個行業環境中,與行業內的其他企業通過一定的作業聯系起來,或僅僅通過對競爭對手的上風分析,找出企業在橫向價值鏈中的戰略環節,構建企業特有的競爭上風。縱向價值鏈分析將核心企業看作是整個行業價值環節中的一個,與上、下游相互依存,它的中心思想為構造價值鏈體系,幫助企業建立更持久的核心競爭力。
2作業本錢法上風分析。
2、1作業本錢法的核心思想。
作業本錢法(activity―basedcosting)簡稱abc,是最近二十年來本錢治理理論發展的主要方向和成果。作業本錢法的核心思想就是首先將企業耗費的資源分配到作業上,再將作業分配到本錢對象上。由于引進了“作業”這一載體進行本錢的分配,作業本錢法相對于傳統的本錢分配方法更客觀地描述了資源與本錢對象之間的關系,使本錢核算的結果更加正確。作業本錢法不僅能夠提供正確的產品本錢、客戶本錢,也能夠提供部分本錢、職員本錢和作業本錢。這些豐富的本錢信息,為企業的治理決策提供了數據支持。
作業本錢法的基本思想是四要素:資源、作業、動因和本錢對象;三個層次:包括資源到作業的分配,即資源動因:作業引起資源消耗,當多個作業共同使用同一資源時,資源動因便是分配資源耗費給各個作業形成作業本錢庫的依據;作業到本錢對象的分配,即作業動因:將作業本錢庫中的本錢分配到本錢對象的依據;資源到本錢對象的分配,這里指可以直接回集到本錢對象的資源耗費。
2、2作業本錢法與價值鏈會計的契合。
作業本錢法區別于傳統本錢法,將作業作為本錢核算對象,以本錢動由于用度分配基礎,克服了過往的以產品、產量為核算對象,以工時和機器臺時為用度分配標準的弊端,能夠提供更為精確的本錢信息。
價值鏈思想即通過對作業的有效評價和整合,在各個作業自身增值與作業的協同效應過程中帶來整個價值鏈的增值。價值鏈會計既是一種本錢計算方法,又是一種本錢治理制度。它與傳統的本錢計算方法不同之處在于它從以“產品”為中心轉為以“作業”為中心,通過對作業本錢的確認,通過對價值創造的作業活動進行評價,以識別:盈利作業與非盈利作業,高盈利作業與低盈利作業;哪些是價值鏈上的關鍵環節或作業,哪些作業活動適宜企業自己做,哪些作業應該轉于其他企業做。盡可能地消除不增加價值的作業,改善作業,從而盡量減少損失和浪費,增加作業價值。它旨在幫助企業建立一套與市場競爭相適應的、數字化的治理模式,優化核心業務流程,降低企業組織和經營本錢,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作業治理的目的在于增加顧客價值以及從提供價值中獲利,它以作業本錢計算為主要信息源,包括作業分析、動因分析和績效評估。這正符合了價值鏈會計治理思想最核心的要求,以作業為元素,不僅對于企業內部各環節整合,更是企業間,各價值鏈環節的結合點。
3作業本錢法與價值鏈會計的有機結合。
3、1價值鏈會計中的作業本錢法。
價值鏈會計中的作業本錢法突出了“過程治理”的作業治理,脫離了核算這一單一功能。它是建立在“過程觀”基礎上來熟悉作業和本錢的關系的,所指過程實在就是作業的集合即作業鏈。為了有效的控制本錢的發生以及進一步降低本錢,作業本錢治理把本錢視為“作業過程的本錢”,借助于作業過程分析全面實施聯系的、動態的治理控制。
3、2作業本錢法在價值鏈會計中的運用。
3、2、1作業本錢法在價值鏈會計中的實施。
識別價值鏈是有效使用作業本錢法的第一步,也是回集作業本錢的條件和依據。確定作業本錢法基本四要素,區分產品作業,將作業分為基礎作業和支持作業,明確資源動因、作業動因,有效地進行本錢回集。并進行標桿比較,核算產品本錢的目的是為了加強控制,為決策提供依據,應采用行業比較及自身比較,通過行業比較可以找出企業本錢控制的努力方向。通過自身比較可是找出企業內部降低本錢的突破點,通過行業標桿比較可以找出各項增值作業的行業最佳本錢,從而客觀地評價企業本錢水平,并正確熟悉到產品本錢的增值空間。事后評價是價值鏈會計的一個重要環節,作業標桿比較即體現了該過程的承上啟下的作用,既是對之前本錢的精確核算的總結,又是下一步作業增值的出發點。
價值鏈會計中的作業本錢法要求從價值鏈角度分析企業本錢行為的結構性影響因素。企業是環境的產物,企業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中的諸多因素在對企業的價值行為發生著影響,并進而影響企業的本錢。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決定了企業的價值行為,但同時又沒有哪一種因素能成為企業本錢水平的唯一決定因素。分析其作業價值的影響因素,有助于企業從來源上判定其本錢行為,并對如何改變其本錢行為有一個深層次的熟悉。這包括水平一體化。即企業通過控制其規模、市場份額和影響的.地域范圍進行水平整合;垂直一體化,企業向上下游擴展和收縮核心業務;還有企業在整個價值鏈網絡中的定位治理,包括業務定位、技術定位、制度定位等。這些是企業在價值鏈中的定位,也是本錢的終極來源,通過重構企業價值鏈,有利于從戰略高度降低企業本錢。
3、2、2作業本錢法在價值鏈會計維度上的應用。
(1)作業本錢法在內部價值鏈中的運用。
分析企業內部價值鏈,應用作業本錢分析方法,有效降低內部本錢。同時在對價值進行戰略治理、營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條件下,根據企業各個作業活動在價值增值中的不同作用,將其細分為直接增值作業活動、輔助增值作業活動和非增值作業活動。對于直接增值作業活動在保持其增值效果不降低的條件下,盡可能進步運行效率,減少資源耗費與占用;對于輔助增值作業活動在維持其輔助作用不變的情況下,盡可能減少資源占用;對于非增值作業活動應盡可能減少和清除。
(2)作業本錢法在橫向價值鏈中的運用。
通過與競爭對手作業本錢水平或增值水平的比較,制定適合自身的競爭策略。比如當競爭對手本錢較高時,企業可以采取低本錢擴張戰略,求得生存與發展。當競爭對手具有低本錢上風時,企業可以避其鋒芒,專注增值水平高的環節,采用差異化戰略取得競爭上風。可應用標桿瞄準技術,通過將企業的業績現狀與已存在的具有可比性的最佳業績進行對比后找出差距,以尋求精益求精企業作業活動、業績水平的有效途徑。最佳經營業績通常有三類:內部標桿、競爭對手標桿、通用標桿。企業主要分析競爭對手的價值鏈構成,以及作業動因和本錢水平,分析對手得以取得較高的增值水平和較低的作業本錢水平的原因和途徑,明白自身面臨的機會與威脅,明確企業需要改進的方面,為企業持續性的改進提供動力和方向。
(3)作業本錢法在縱向價值鏈中的運用。
企業的價值生產過程可以向前、向后延伸至供給商、顧客環節,企業最大的競爭上風可能就來自于對上述企業價值生產延展環節的分析。因此縱向價值鏈分析立足于企業,除了關注自身已參與的那一部分價值鏈的優化外,還要關注從最初的原材料生產到終極產品銷售及其再循環之間的所有價值生產環節。縱向價值鏈概念將終極產品看作是一系列作業的集合體,企業是作業鏈中的一環或幾環。這種價值鏈是隨著廣義的“作業鏈”的形成而形成的。這樣企業可以從最基本原材料的取得到終極產品使用后廢棄這一整體價值鏈的層次上分析產品的本錢和收益,從公道分享利潤的角度進行戰略規劃。分析縱向價值鏈,一方面可以尋求企業在價值鏈上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信息共享,建立起企業間的協作關系,增強企業同盟內所有成員的市場競爭力。企業縱向價值鏈分析主要分析從資源到產品直至顧客的價值運動,綜合考慮本錢價值因素,通過價值分析、作業本錢分析尋求出企業內外部、上下游各個環節或活動的本錢、收進及報酬率,發現哪些環節或活動具有較大的增值空間,哪些環節或活動價值較低,由此決定向上下游并購或將自身價值鏈中一些價值較低的環節或活動外包或出售,重構企業價值鏈,從根本上改變企業價值鏈構成。達到多方共贏,進步企業的競爭力和增值水平。從這個意義上講,縱向價值分析的本錢決策是戰略層面的、宏觀本錢決策題目,這一本錢決策對未來經營本錢的高低起決定作用。
(4)作業本錢法在時間維度上的運用。
價值鏈會計時間、空間兩個維度的治理是同步進行、相互滲透的。作為作業本錢法,事前規劃主要在于企業作業定位、價值定位。對各項作業進行猜測和規劃,哪些作業企業應該進進,哪些作業企業應該縮減,哪些作業增值空間大,哪些作業不具有增值能力,哪些是主要作業,哪些是輔助作業。作業的事前規劃治理是企業作業本錢法公道有效回集本錢的條件。作業的事中實時控制是價值鏈會計的核心,也是作業本錢法的核心。擺脫原來的核算單一功能,價值鏈會計中的作業本錢法夸大作業的過程治理,不僅僅是回集本錢,更多的是如何控制作業本錢。如何根據作業進度情況,有效治理、及時調整本錢戰略,從而以最快的反應速度將本錢降到最低。而事后評價則既是對以完成作業本錢的精確核算與本錢治理方法總結,也是下一個治理過程制定的條件。
3、2、3作業本錢法與業務流程重組的結合。
業務流程重組的內涵是指基于信息技術的、為更好地滿足顧客需要服務的、系統化的企業組織工作流程及相關活動,它突破了傳統勞動分工理論的思想體系,夸大企業組織形式以“流程導向”替換原有的“職能導向”,為企業經營治理提出了全新的思路。
業務流程重組是伴隨著價值鏈治理思想的成熟和企業引進信息及計算機技術而形成的erp環境的要求而進一步深化的。它以顧客價值為導向,結合價值鏈分析,在明確戰略環節的基礎上,集中企業資源培育具有發展潛力的核心業務和具有競爭上風的戰略環節,同時把自己不具有競爭上風或非核心的價值增值環節分離出往,外包給社會上具有比較上風的企業。在滿足客戶服務的基礎上,使企業在本錢、質量方面取得明顯改善,并建立持久競爭上風。這完全符合價值鏈治理的主旨。在企業業務流程重組的同時,也伴隨著會計業務流程的重組,這也對作業本錢法的應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業務流程重組夸大流程導向,實在也可以理解為多個作業組合為導向,流程的再造也是作業的重整,突破了企業內部的職能部分,更是延伸到了上下游企業之間。作業本錢法在價值鏈會計中的有效運用,也必須和這些新興的治理思想結合起來,全面整合,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4結語。
競爭、顧客、變革已成為當今全球化市場的三大主要因素。面對信息化時代的企業治理要求,伴隨會計治理思想的變革,價值鏈會計已越來越受到業內人上推崇。作業本錢法是目前較為科學的核算體系,它的治理思路正符合了價值鏈會計對于本錢核算及本錢治理的要求,二者的有機結合必將為企業建立持久的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五
環境成本研究是一個新的領域,環境成本研究的發展是與環境會計的發展密切聯系在一起的。環境會計研究開始于20世紀70年代,以1971年比蒙斯撰寫的《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和1973年馬林的《污染的會計問題》為代表。
1.1國內研究情況。
90年代初期,葛家澍教授曾在《會計研究》上發表《九十年代西方理論的一個新思潮――環境會計理論》,葛家澍教授在這篇文章中主要介紹西方國家環境會計的理論和方法,將環境會計理論首次引入我國。我國在環境成本內涵、確認、計量、會計處理方面的研究比較集中。郭道揚教授將環境成本定義為:由于環境惡化而追加的治理生態環境的投入;因重大責任事故導致生態環境惡化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環境治理費用和罰款;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投資項目所造成的罰款;環境治理無效率狀況下的投資損失和浪費。徐泓認為環境成本是產品生產過程中耗費自然資源的價值和相關生態資源價值減少的貨幣表現。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六
摘要:尊神祭祖與敬天保民,八卦、陰陽五行和元氣論,“天人合一”的觀點和神學的實踐,曾經積極意義上的本土哲學在時代的進程中,一步步淪為阻礙科學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枷鎖。本文對此進行了批判。
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天人合一”的觀點在提供的人與自然的和諧觀的同時。對天人關聯的強化使之傾向靈學。論文百事通而“萬物有靈”的泛神論或許還是科學胚芽的基料。道家對于天地本原為“氣”的樸素解釋,導致了后來的醫學、文學、養生、哲學等一系列的“氣”的泛濫,為“老莊”始料不及……從魏晉玄學而始,中國古代哲人變得那么理性,那么超然物外,那么鄙視經驗而崇尚理想,以至于明代意大利教士利瑪竇在穿著中國的儒服向中國人謹慎地傳授西洋宗教,一并帶來西方的自然科學信息時,我們仍躺在“四大發明”的光榮簿上,承續宋代的“程朱理學”、明代的“陸王心學”和清代“致力、訓詁、考據”的“樸學”……回顧中國傳統文化的歷史,了解中國本土哲學思想的源流.在倡導科學發展的今天仍有認識意義。
一、尊神祭祖與敬天保民。
中國文化的源頭在哪里?在殷墟龜甲獸骨的紋路里。從最原始的自然崇拜到圖騰崇拜和祖宗崇拜,萬物有靈觀念構成原始宗教、亦即原始文化的源頭。
到了殷商時代,迷信之風日盛,問卜之舉頻仍,鬼神這種支配自然和社會的神秘力量。被人們無條件地接受和依從。《禮記?表記》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殷人敬祭天“帝”,因為那同時又是他們的祖宗,進而認為.尊天即尊祖,祭祖則為保民。商代崇拜的“帝”或“上帝”.在卜辭中一再出現,為人類和自然的最主宰。《詩經?商頌?玄鳥》云:“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詩經?商頌-長發》又云:“帝立子生商。”可見商來歷不凡,君權源自神授。商人所保之民.是自然血緣下的人。這些稱商的民族,在周朝統治下四散避難,作買賣為生,是今天經商之人的祖師。
周人有周人的作法,神給人類的幫助似乎是有限、無形的.學乖了的“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禮記?表記》)。他們不但敬天,而且注重人事,提出了屬于道德范疇的“忠”。
其實,殷人尊神祭祖,周人敬天保民,其實質均為維護統治。由于這些方式行之有效,后世多有仿效.這就注定中國的有神論思想將成為一種文化傳統,不斷傳承,生生不息地發揚光大。
二、八卦、陰陽五行和元氣論。
萬物有靈是原始人綜合觀察世間物象、進行邏輯思維的結果,是簡單的自然哲學,有低俗文化的特征。自殷商而周,這種理性思維的系統化、抽象化趨勢更加明顯。周貴族求神問卜,已經有了系統的理論。那種以陰陽二爻組合的卦象已被周人整理得有條有理。其文即八卦,其理即關于八卦的“經”與“傳”。匯集而成的這些卦象卦理,被稱作《周易》。在《周易》中,卦象的基本符號是“一”和“一”兩種,分別代表“陽”和“陰”,謂兩儀。《周易?象辭傳》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宇宙原始于太極,太極生發出兩儀,兩儀生出“太陰、太陽、少陰、少陽”四象,四象再生出“八卦”,八卦分別是乾、兌、離、震、巽、坎、艮、坤,其象征意義為乾為天,主南;坤為地,主北;離為火,主東;坎為水,主西;震為雷,主東北;兌為澤,主東南;巽為風,主西南;艮為山,主西北。八卦以卦象對應自然界八種事物.以八種事物分析自然和人事。預卜吉兇禍福。這種將自然萬物的本原歸結為天、地、火、水、雷、澤、風、山八種基本原素的觀點,具有樸素的辯證觀念,我們的辯證法最初就從八卦中產生了。而后,周文王把八卦演繹成了六十四卦,做了一道很好的關于排列組合的數學題,使八卦易理更加豐富。其時,周文王被紂王囚于菱里。身隱囹圄而不墜大志,算得上一個優秀的陰陽家。
人類文化思想在演進的過程,應該受某種規律的制約.不然我們可以解釋世界各地關于世界本原的各種近似的理論?在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前,即已把水、火、土、氣作為構成世界的基本元素;在古印度。地、水、火、風被當作世界的“四大種子”;在中國,最初顯然是把火、水、雷、澤、風、山作為世界的基本構成,天和地不算,因為天和地即世界的全部,這種觀點只是因八卦的再演繹才被復雜化,而不能與古希臘的元素和古印度的“種子說”相提并論,但隨之而來的陰陽五行論卻填補了這個空位。
最早闡述五行觀的著作是《尚書?洪范》,它比古希臘提出“水是萬物始基”觀點的泰利士早了幾個世紀。《洪范》所指五行,即水、火、木、金、土。這里,五行是五種感性物質材料,但它們又是上帝所有,是籠罩在神學帷幕下的原始宇宙觀。陰陽五行觀在殷周之際曾經是一種包含一定積極因素的社會思想,但戰國中期以后,它就被唯心主義所融化,而表現出極端的神秘主義色彩,其代表人物是鄒衍。
鄒衍(約公元前3一前240年).戰國時齊人,他總結性地提出了“五行生勝觀”.并進而附會到社會歷史中去。鄒衍認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又認為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木勝土,土勝水。這些都不難理解。但他說,我國歷史是按“五德轉移”的順序,完成從黃帝(土德)到夏(木德)、商(金德)、周(火德)的更替的。那么,代火者必為水,下一個朝代必有“水德”。鄒衍就這樣把自然和社會兩種不同性質的事物一鍋煮了。
中國人一開始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五行性質的分析上,并急于用它來解釋自然和社會,而不探索宇宙的始基和本源,這就注定最終走上形而上學唯心主義。在希臘人在元素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原子論.追求現象后面的本質.而中國的五行論則最終歸本于一個虛無飄渺的始基――氣。
“氣”的概念起源很古老,與陰陽概念相伴而生。周幽王時代的伯陽甫論地震就說:“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陽優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燕,于是有地震。”(《國語?周語》)這里“陽優”、“陰迫”的`是指天地之氣,也就是陰陽二氣。氣的概念是五行這五種感性物質構成宇宙的觀察的發展。這正如在古希臘人提出水、火、土、氣“元素論”之后,還不能滿意,于是就造出了抽象一些的東西來。西方由留基伯和德謨克利特造出了“原子論”,我國則把五行的感性形式剝去,而統一于氣,使“氣”具有多種多樣的屬性。《左傳?昭公元年》醫和說:“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微為五聲,淫生六疾。六氣日陰陽風雨晦明。”《左傳?昭公廿五年》子大叔引鄭子產的話說:“則天之明,固地之性,生其六氣,用其五行,氣為五味,發為五色,章為五聲。”這里,五行和陰陽在氣的麾下結合成了一個體系,所謂“天六地五。數之常也”。一是宇宙統一的物質基礎;五行是多,是世界萬物中抽象出來的幾個大類,陰陽是氣內部的根本動力。
把陰陽五行和“氣”說推廣到醫學取得的成就,使人們把對中醫“氣”理論的批判成為禁區,好像這是賣祖,是傷中國人的感情的事。然而,中醫“氣”之理論,除了在辯證觀點上有可取之處外,真正經得起檢驗的又有多少呢?《內經》中說:“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足東南,故東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帝日:何以然?歧伯日,東方陽也,陽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則上明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則下盛而上虛,故日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則右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留之。”這種觀點明顯已經走向形而上學的神秘主義。
三、從“天人合一”到神學。
天人合一的觀念源遠流長,它的源頭可以追溯到石器時代。天人合一的觀點是人與自然關系的一種期盼和諒解。人們敬畏自然,更祈盼與自然和諧統一。天,既是自然,又是人類命運的主宰。人,既可以能動地適應自然,又必須被動地順從命運。
“天人合一”觀念成熟于先秦。孔、孟、老、莊都有這種觀念。及至漢代的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含義已由強調“天”“人”的認同和和諧發展到“天人相通”而感應的有機的整體的宇宙圖式。董仲舒所詮釋的“天人感應”將人的主觀能動性去除,代之以人對“天”的臣服和順應,這和他的“獨尊儒學”觀點一樣,是為統治者的統治服務的思想工具。董仲舒之后,東漢王朝的經典《白虎通》更以神秘主義的形式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天子至尊也.精神與天地相通。”但是,西漢儒學早在其地位獨尊之時,即已潛伏著危機。兩漢儒學“天人感應”的宇宙觀,在今文經學家那里被逐漸推衍為神學。
神學在西漢末年大為流行.再經東漢的白虎觀會議,這種神秘主義思潮變為了官方的意識形態,“經學”失去了學術價值并讓位于“緯學”,跌入了迷信的泥淖。
魏晉時期,玄風獨振,社會潮流又涌向注解《老》、《莊》、《周易》的玄學。“三玄”以“有無”為命題,才摒卻董仲舒的“天命論”儒學觀點.又進入了道家哲學的玄機中。
魏晉以降,至于明清,中國傳統文化經歷了佛教的傳人和儒、玄、釋、道的抵觸和和解。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宗教斗爭,一開始就是在溫和的氣氛中進行的。這可能得益于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優良傳統,另外,中國的宗教從來沒有達到歐洲中世紀政教合一、以教行政的那種顯赫地位,因此,在中國偽科學史上,找不到西方中世紀教會對科學、或者對巫術的迫害那樣的驚心動魄的一頁。中世紀教會對科學的恐懼和仇恨來自于對他們篤信的宗教的自尊,因而他們不惜用火刑來對付與《圣經》理論相左的科學家。然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也許正是壓迫愈烈,反抗亦愈烈。教會對科學的壓制使科學發生了更大的反作用力,隨文藝復興而來的科學的勃興大大地推動了人類進步的進程。給世界帶來了近代科學的春天。
那個時候,中國人正研究“天”、“理”和“太極”,中國出現了宋明理學家、心學家。程氏兄弟要人們“滅人欲”以“存天理”;朱熹在全國各地行政講學,告知人們:“三綱五常終變不得,君臣依舊是君臣,父子依舊是父子。”陸九淵創心學,提出“心即理”,心是宇宙的本源的命題;王守仁拾起陸九淵的心學命題,卻道:“心外無物,心外無理。”倡導“知行合一”。那個時候的思想界沉緬于對宇宙的理性思辨的氛圍里,有點沉悶,有點老氣橫秋。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一如江海,有波峰浪谷。對于一個固守在城墻之內的民族一個時期的落伍,我們應該可以理解。尊神祭祖的有神論,八卦和陰陽五行的宇宙觀、元氣論、“天人合一”、神學,等等。當一個民族的群體意識最終成為時代更上重樓的阻礙時,另辟蹊徑尋找科學的世界觀或許是一個不錯的辦法隨后的開眼看世界,隨后的馬克思主義到中國。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七
信息的公平性,在薪酬管理中,主要表現為企業管理者應給員工提供詳細具體的薪酬信息,而且對于薪酬管理中員工存在的疑問,應耐心的進行解答,不可對員工的咨詢敷衍了事,及時解決員工的疑慮,提高員工對企業的認可,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程序的公平性。
所謂程序的公平性,即員工對企業薪酬管理程序和方式等方面的評價。根據萊文塞爾的評判標準,主要有6個基本原則,包括道德性、一致性、準確性、糾錯性、代表性以及無偏向性。除此之外,薪酬管理者與員工的溝通,薪酬制度的公開程度以及員工參與企業薪酬管理的機會等,都是員工用于判斷企業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重要方面。
(三)結果的公平性。
企業薪酬管理結果的公平主要包括兩方面,即薪酬水平和薪酬增加的幅度。員工通常會將自己的薪酬情況與公司其他員工進行對比,以此作為判斷企業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依據。如果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員工會覺得分配公平;如果差距與實際情況不符,則會引起員工的不滿,從而產生消極心理,影響員工的工作績效。所以,企業在進行薪酬分配時,應根據員工的等級、工作性質、工作能力等進行公平性分配。
(四)交往的公平性。
交往的公平性,顧名思義就是管理人員與企業員工溝通交流的公平性。管理人員對員工的態度會直接影響員工對公司的評價和工作的積極性。所以企業管理者在與員工溝通時,應真誠和禮貌,給予員工充分的關注,使員工能夠認可薪酬管理的決定,同時不可傷害員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以平等的姿態與員工進行溝通,對于公司薪酬管理以及其他與公司相關的決策,應及時告知員工。
二、薪酬管理公平性對員工工作績效的影響分析。
(一)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執行力。
企業薪酬分配代表的是員工所處崗位的工作價值,也是員工對自身價值進行評定的重要標準。但是在一個企業中,往往有很多的部門和職位,對這些職位的薪酬分配非常重要。員工會認為薪酬的高低意味著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價值,所以如何對不同部門、不同職位的薪資進行有效協調和公平分配非常關鍵。薪酬管理的公平會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產生巨大影響,從而影響員工的執行效率和質量。以煤炭企業為例,在實際薪酬管理過程中,不公平的問題一直都沒有根除,平均主義傾向仍然存在,績效與職位之間沒有建立科學的聯系,相同級別員工薪酬平均化。另外,有的員工由于與領導是親戚或是關系好,工資高晉升快,這些都會造成員工對薪酬分配產生不滿和抱怨的心理,覺得自己付出勞動再多和別人付出少結果還是一樣的,會大大影響工作的積極性,在工作中產生惰性和不作為,影響工作效率。所以,企業在薪酬管理過程中應高度注重公平性,合理分配薪酬,使每一個員工都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為企業的發展發光發熱,實現物盡其用,人盡其才,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
(二)影響員工工作績效管理標準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滿意度。
公平的績效管理標準是有效開展績效評定的前提,但是在制定該標準時,企業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對其具有直接影響。因為只有充分了解企業薪酬管理的內涵和公平性要求,才能保障績效管理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才能使員工充分認識到自身的價值,使績效管理更具人性化,起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作用。因此,企業在制定工作績效標準時,應充分考慮薪酬管理的公平性,與企業具體實際相結合,保證績效管理的科學合理性。企業薪酬管理的公平性會直接影響員工對薪酬的滿意程度,而員工對薪酬的滿意程度又會對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產生影響。通過實際情況我們不難發現,大多數員工頻繁跳槽都是因為對薪酬的不滿意,所以如果企業薪酬管理存在不公平,不可避免會加劇員工的不滿情緒,造成企業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對于煤炭企業,尤其是在市場經濟形勢不好的情況下,更應注重員工績效評定標準的制定和執行,實施人性化管理,提高員工工作績效。
(三)影響員工對企業的信任度和歸屬感。
如果員工能夠感受到企業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并且能夠接受企業的.這一薪酬標準,那么員工就會對企業產生充分的信任,會在實際工作中更加投入,把自己真正的融入到這一集體中,把自己視為企業的一份子,能夠在企業中找到歸屬感,從而為企業的發展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促進企業的高效發展。比如,對于煤炭企業來說,當前市場經濟不景氣,企業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企業利潤也在大幅下降,其結果必然會導致所能帶給員工的利益也隨之減少。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人員應與員工做好溝通,告知員工企業的發展現狀和面臨的瓶頸,得到員工的理解和接受,消除員工對薪酬的不滿情緒,使員工能夠與企業站在同一戰線上,同舟共濟,共同面臨市場帶來的挑戰與難題。
三、結束語。
企業薪酬管理公平性,會直接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進而影響員工工作質量,另外還會影響員工工作績效管理標準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滿意度,從而影響員工對企業的信任度和歸屬感。所以企業在薪酬管理過程中,應高度注重公平性,應根據員工具體職位和實際工作狀況進行科學合理的薪酬分配,使員工的付出都能得到回報,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只有員工工作效率提高了,企業才能更好的發展。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八
2.工程。
3.工程造價。
4.工程實施責任。
5.新公司。
6.基礎設施的建造。
7.工程進度。
8.調試。
9.生效日和_____。
10.基礎設施的運行。
11.基礎設施的服務。
12.基礎設施的服務費用和收入分配。
13.轉讓所有權。
14.賠償責任。
15.文件和專利。
16.不可抗力。
17._____。
18.情況的變化。
19.通知。
20.爭議解決。
21.放棄主權豁免權。
22.法律和語言。
23.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下稱a)代表________________國政府(下稱b)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的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c)簽署,c主要辦公地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
鑒于a和c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基礎設施建設備忘錄對b授予c勘測和實施基礎設施工程的專有權,方式為b與c共同投資。鑒于,貸款協議、擔保協議、保函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礎設施總裝機容量為____,以及_____________等主要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
因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與解釋:
“工程”指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可行性研究、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建造、供貨、竣工、調試、試運行和運行。
“工程造價”指第3款的費用。
“運行期”指從基礎設施商業運行開始日計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證明基礎設施調試成功并可以開始運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義見第16款。
“工程范圍”指實施本工程時附件二規定的供貨范圍和服務范圍。
“轉讓日期”指運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規定的c和______國實體組建的公司。
“投資協定”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國政府關于相互_____和保護投資協定》。
“專有權”指備忘錄、協議以及附屬文件中授權c或新公司的特殊權力。
“日”指公歷日。
2.工程。
2.1本工程命名為______工程。
2.2基礎設施位于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地區。其確切位置可以根據現場條件在詳細設計階段予以調整。
2.3本工程應在建造、運行和轉讓(bot)的基礎上實施。
2.4本工程的組成。
2.5經b和c接受后,最終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詳細設計應作為本工程開發和竣工的基礎。
3.工程造價。
3.1工程造價______億美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見附件。
3.2工程總造價應由下述費用組成但不限于下述費用,工程造價的細目見附件:
1)可行性研究、設計和工程技術服務及其他咨詢服務的費用;
2)建造和安裝費用;
3)購買設備和材料的費用;
4)管理費用(含國外支出);
5)其他費用;
6)不可預見費;
7)建造期利息______%/年加銀行手續費;
8)工程建設和出口信用_____的_____費。
3.3工程造價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基礎。如因工程地質等問題引起大的投資變化,資金的追加部分應經b批準。c與b另行簽訂追加投資協議或合同。
4.工程實施責任。
4.1c應負責下述工作,但在新公司成立后,責任轉給新公司,由新公司股東分擔:
1)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試運行;
2)建造基礎設施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
3)基礎設施的運行;
4)在轉讓日期將基礎設施轉讓給b。
4.2b應負責:
1)安排。
--為c獲得貸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必需的幫助;
--如果c或新公司愿意,在擴大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批準和許可;
--為工程建設和運行提供通訊和交通方便。
2)協助基礎設施運作。
4)同c或新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一起與其他國家政府談判并簽署基礎設施服務協議,應保證c或新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等代表出席談判,并征得其同意。
5)在現場和新公司派駐代表,協助c或新公司,并在c或新公司和b之間作必要的協調。
4.3b保證本工程運行期不少于______年。但是如果內部回收率未達到______%,雙方將商談適當延長運行期直至年內部回收率達到______%。
4.4先決條件。
b應負責提供下述文件,使c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一個月內獲得本協議的各個部分,這些文件對新公司應是有效的:
1)由c接受的______國議會簽發主權擔保書,該擔保書應在轉讓日期交回b。
2)b承擔工程建設費用的______%由b提出,由______國_____銀行作為借款人,由______國財政部作為擔保人,簽訂和開出______國銀行和______國_____公司可以接受的貸款協議和擔保手續以及按照______國銀行的要求,開出信用證或保函。
貸款期為______年(包括工程建設期______年),貸款利息(年息)______%。
b的貸款可以提前償還。
3)為c獲得國際一流銀行的貸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幫助和方便,由b_____銀行和財政部開出(包括建設期利息)和______國_____公司以及貸款銀行可以接受的c所占工程費用______%份額的貸款保函和擔保。保函和擔保期為到達轉讓日期(保函和擔保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______國最高法院院長簽署的法律證明書和______國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簽署的法律證明書,證明本協議在各方面根據法律都是有效和可實施的。______國政府簽發的批準書證明該項目的合法性。
5)b允許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機械、材料和設備等可由海運經______進入______國和/或陸運經______邊境以及經空運進入______國境內,______國邊境檢查機關和海關應予以方便和及時的放行。
4.5b保證其不改變或不允許他人改變現場環境以致影響本工程的建造和運行。
4.6b工程建設費用的____%由中方提供買方信貸,其支付給c的時間分別為:
1)合同簽訂____日支付貸款額的____%;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貸款額的____%;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貸款額的____%。
4.7雙方應互相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清楚地了解影響工程有關事物的主要問題。
4.8雙方應互相合作以實現本協議的目標,履行各自的義務。
5.新公司。
5.1雙方同意在新公司股東準備投資時,但在工程竣工前建立新公司,為此______國政府應推薦并指定一個______國實體成為新公司的股東。c占股份______%,應是主要公司,應任命新公司董事長。其余股份可由______國實體占有。
5.2工程的設計和建造由c實施。每月的第____天(如遇節假日順延),c應向b提出基于上一個月的土建和工程的進度報告,這種報告應是證明公正性的結論性證據,但明顯計算錯誤除外。
5.3b應盡力協助在______國有關當局注冊新公司,從______國有關當局得到一切必要的準許或批準。
5.4新公司應同樣被賦予第9.2款規定給予c的_____,本協議規定的c的義務和責任應轉交給新公司,并由新公司各股東分擔。
新公司股東應在新公司成立時,在基于本協議的規定制訂的公司章程中描述其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5.5如果新公司各股東對本工程的有關事宜不能達成協議,主要股東的意見和決定應是最終的,對新公司其他股東具有約束力。
6.基礎設施的建造。
6.1根據第4.1款關于基礎設施建造的義務,c完全有權利同b協商從事下述工作:
1)進行詳細的設計,其設計和施工應符合________國現行國家標準;
2)任命顧問和專業顧問;
4)任命、組織和領導職工,管理和監督工程;
5)簽署提供設備、材料和服務的合同;
6)按照以上工程標準,從事完成基礎設施建設一切必要的工作;
7)選擇分包商。
6.2b有權自費監督建造和安裝工作的速度和質量,因此c應:
1)保證b和b任命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專家可以進入現場,但這種進入不應妨礙工作;
2)為現場視察人員準備圖紙和設計的復印件;
3)在工程竣工6個月后,向b提供______套圖紙和其他文件。
6.3b應保證及時自費提供本工程竣工所需要的一切基礎設施,尤其是:
2)保證海關按時,使c不受延遲和影響進口設備、材料、施工機械等;
6.4b應保證在建造期c可以免去下述稅費:
2)免除______國有關當局對c在______國的工程建造活動征收的公司銷售稅、所得稅等各種稅費。
7.工程進度。
7.1雙方應共同努力,按照附件四及時使工程竣工。建造期從開工日計算為______年,c可以經b同意延長竣工期。
7.2開工日應為本協議生效日____個月之后的第______天,但c可在開工日之前開始修建進廠通道、勘探、測量和現場清理等。如果c按照第9.1款的規定開始土建工作,開工日應為c實際開始土建工作的日期,c應通知b。
7.3在工程實質性竣工時,c可以由新公司或其代表提出,基礎設施建設已成功地完成了調試,因此竣工日已經到來。
7.4如果工程有變化,而這種變化影響到工程的施工時間,c應得到b關于延長施工時間的批準,但b不應無故推延批準。
8.調試。
8.1雙方應按中國標準協商并就基礎設施調試計劃、程序達成共識。
8.2c應在開始調試前______天通知b。
8.3b和/或其專家有權參加雙方同意的調試。
8.4調試結束后,c應詢問新公司或其代表:基礎設施是否調試成功,并向b提供這種證明。
9.生效日和_____。
9.1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但c有權保留履行其義務直至下述條件滿足為止。
1)b不收租金將現場交給c,并簽發同樣內容的信函(期限到______年運行結束)。
2)履行第4.4款的規定。
本協議一經簽署,b可以終止在本協議序言中所述的備忘錄中規定的專有權的權力應失效。
9.2c應通過b的安排從有關當局獲得下述_____的批準文件,在新公司建立時,應將該_____轉讓于新公司或與新公司同時共享。
1)______國_____銀行和財政部對下述的批準:
c的投資包括但不限于這種投資的利潤以美元寄回______國。
2)b在轉讓日期前對雇傭外國國民擔任監理、技術和咨詢職位的批準以及擔任董事長、財務總監、總經理或類似職位的批準。
3)工程進展必需的國家其它批準和地方批準。
4)由______國有關當局對下述項目免稅的批準:
--自第____個盈利年起______年內利潤稅、附加稅、地方稅和營業稅______%免除,接下來利潤稅免除______%。
5)投資的自由寄出,包括但不僅限于這種投資的利潤和/或收到的付款或銷售盈利,不扣留稅、匯款稅或根據______國法律征收的其他稅款。
6)______國政府有關機構對同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設備材料等直接進口的批準。
7)c將在______國注冊分公司或子公司。b簽發的有關本工程的注冊證書,確認c(包括分、子公司)是一個根據______國外國投資法注冊的企業。
8)可以將酬金(美元)自由寄出________國,免收個人所得稅、匯款稅或其他稅款。
10.基礎設施的運行。
10.2為了從事必要的大修、維護、檢查和修理,新公司自竣工日起每年應停機檢修一次。
10.3根據第10.1款的義務,新公司應有權利:
2)任命、組織和領導職員,管理和監督電站;
3)建立和保持定期檢查、維修和大修程序;
4)從事基礎設施運行所需要的一切其他工作。
10.4b和新公司應經常地共同討論并就基礎設施運行的安全規則達成共識。
10.5新公司應按照簽署本協議時現行的所有____國國家和地方法律及規則經營基礎設施。
如果任何變化或新的立法。
1)使基礎設施不能在通常的條件下運行;
2)使新公司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減少、受到歧視或其他不利影響;那么雙方應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10.6b應有權任命和分配其專家機構監督新公司對基礎設施的經營,費用由b承擔。這種監督不應妨礙新公司對電站的正常經營。
11.基礎設施的服務。
11.1新公司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向其他國家提供基礎設施的服務,但如服務對象不是合同所規定的國家,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11.2如果b打算將基礎設施的服務分配到需要的當地市場,b應將其作為第12.4款規定的資源補償費,如b的需要多于資源補償費,應經新公司同意,但是應按照第12款的規定以美元向新公司支付費用。
12.基礎設施的服務費用和收入分配。
12.1為了達到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款的目的,b應負責同________國政府談判,簽署基礎設施服務協議。b應提供對談判有用和必要的信息和資料,并指定一人會同c或新公司和______國_____公司代表負責談判。
負責談判人員應按照下述程序行使職責:
1)自簽署本協議之日____天內提交工程的基本思路和整體規劃;
2)自簽署本協議之日____天內開始有關基礎設施服務費的具體的技術談判和討論;
3)自簽署本協議之日____個月內結束有關事宜,簽署基礎設施服務協議。
c或新公司應全面協助和支持b,提供談判所需要的一切技術資料、信息和材料。如雙方派遣代表團同要求基礎設施服務者談判,c或新公司應任命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的人員參加代表團。
12.2b和c或新公司同意作為談判的一個要點:基礎設施服務出口付款應按月收取,直接轉到新公司指定的______國的新公司帳號,以美元結算,不得扣留稅費。
12.3基礎設施服務收入應由新公司的主要股東--c按照下述順序分配:
1)按第12.4款的規定向b支付資源補償費;
2)運行和維護費用;
3)建造基礎設施的貸款本息;
4)給新公司股東的股息。
雙方同意使新公司不作任何折舊扣除或設立任何貯備金,在支付1)、2)兩項后,應首先保證償還基礎設施建設的本息。______國_____公司作為出口信用險的_____人,在所擔保的貸款償還期內,作為新公司的財務總監,以便確保貸款本息的償還。
12.4應使用附件一作為參考計算分配給b和新公司股東的收入。作為資源補償費支付給b的比例如下所述,并根據基礎設施服務協議和工程造價予以調整:
--在運行期的第一個____年內____%;
--在運行期的其他時期____%。
12.5如主要設備需要替換,新公司股東應按其股份比例增加投資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設備。替換設備和部件的使用年限由國際上接受的會計原則確定,如使用年限超過轉讓期,替換費應由b和新公司按照超過轉讓期的年份比例和在轉讓期的年份比例分擔。
13.轉讓所有權。
13.1在新公司成立以前,c和b在建造期和/或運行期應是基礎設施或其任何部分的業主,應擁有和行使各種權利、_____、對基礎設施的權利和利益。新公司成立時,這種所有權應由新公司各股東按其股份比例分享直至轉讓期。
b承認這種所有權,并保證這種所有權應根據______國法律予以尊重和保護,b應做出決定、發布命令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護這種所有權。b保證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任何理由,在建造期或竣工期之后,基礎設施的所有權和c或新公司的其他資產不得予以征用、充公、收歸國有或受到限制。但c或新公司取消本工程則例外。
本款中的取消指:i)c或新公司通知b不建基礎設施的最終意愿;ii)c或新公司無故不建基礎設施超過____個月。
在建造期和/或運行期,c或新公司應自行對基礎設施和構成本工程的其他設施行使置留權,b不應對此予以反對。
13.2在轉讓期,新公司應將對基礎設施的權利轉讓給b,新公司不應置留,也不能要求補償,除非協議或補充協議中另有規定。
13.3轉讓期1年前,b和新公司應討論基礎設施轉讓的必要程序,在轉讓期6個月前,b和新公司應開會商討有關的清單和轉讓的機制。
13.4根據第13款轉讓的基礎設施和所有其他設備應照原樣轉讓,在轉讓期之后,新公司對b經營基礎設施或b指定的人員經營基礎設施以及基礎設施發生的責任等均不負任何責任。
13.5b應負責同第13款所述的與轉讓有關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含_____、稅費或關稅,以及獲得政府的批準和其他批準、執照、注冊和歸檔的費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補償新公司因轉讓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14.賠償責任。
14.1c或新公司對任何損失均不負賠償責任,但由于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直接損失除外。
15.文件和專利。
15.1本協議中的任何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所述設備的專利或版權進行轉讓,所有這些權利均屬于其真正的合法的主人,c或新公司應保留對有關規范、圖紙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權利,b保證在未經c或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條件下,將有關內容泄露給第三國。
15.2對有關該項目的所有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協議、議案均應保密,
其保密權歸c或新公司所有。b保證在未經c或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條件下,將有關內容泄露給第三國或第三方。
16.不可抗力。
16.1如未履行本協議的有關條款、規定或條件是由于天災或c或新公司力所不及的類似情況所造成的,則這種情況不應被視作違反本協議。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僅限于下述內容:
a.戰爭、敵意行為(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國外敵對勢力的行為;
b._____、_____、_____、兵變、篡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行駛的飛行器或其他空中設施造成的壓力波;
f.任何政府當局的進出口限制、關閉港口、碼頭、運河;
h.航行事故、船舶故障或損壞;
i.流行病、防疫_____;
j.原材料短缺、不可預見的主要貨源關閉;
k.船卸貨和報關時多于30天的不合理延誤;
l.現場表面下遇到的隱蔽狀況。
16.2盡管有16.1款的規定,b不應自行宣布發生不可抗力。
16.3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
a.盡快書面通知其他不可抗力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該方義務的程度;
b.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盡快恢復履行義務。
16.4如在竣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應開會討論修改工程竣工的時間表。
16.5如在運行期遇到不可抗力,運行期的延長期應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適用期。
16.6盡管有第16.4和16.5款的規定,如不可抗力超過90天,
雙方應開會討論本協議繼續執行的基礎和條件,如雙方認為本協議不能繼續執行,雙方應討論減少損失的辦法。
16.7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6.8如不可抗力的發生損壞了工程或基礎設施,c或新公司沒有義務重新恢復之,或完成其修建,但雙方應這種恢復或完成的條件達成一致意見則例外。
17._____。
c或新公司應負責基礎設施建造或運行所要求的_____。
18.情況的變化。
如由于______國法律或規則、政府控制下任何機構或組織的法律或法規,基礎設施所在區域地區當局的法律或法規在協議簽字之日后生效,如由于現行的這種法律或法規(含c簽署本協議時適用的任何官方解釋)在協議簽字日后予以修改、撤銷,那么由此產生的對c在現場、工程或基礎設施的利益和/或c對其投資的經濟回收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歧視或不利影響(包括但不僅限于對把美元資金匯出______國的限制),雙方應開會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
19.通知。
對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
c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b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20.爭議解決。
20.1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半年與會一次討論工程的進展和基礎設施的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20.2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代表應開會解決爭議或歧義,雙方的聯合決定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如根據本款不能解決爭議或歧義,適用于第23款。
20.3如在基礎設施建造或運行的技術問題雙方有爭議,應提供設計和生產標準,提交雙方同意的專家決定。這種決定應是最終的,但可以_____。如該專家未能在30天內做出決定,或有一方不滿意這種決定,該方可以在收到這種決定通知后或在爭議提交30天后的30天內將爭議提交_____,詳見第23款。
21.放棄主權豁免權。
b聲明并保證:本協議是商業協議而不是公共或政府法令,因而b放棄就其本身或其任何資產由于主權或根據任何法律或在任何管轄范圍內要求免予訴訟的權力。
22.法律和語言。
本協議的適用法律為________國法律,并據此解釋(技術標準除外)。本協議用______文書寫,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23._____。
在執行本協議中產生的或關于違約的所有分歧,應經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經三次以上協商解決無效,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__國政府關于相互_____和保護投資協定》進行。如《投資協定》失效,則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_____規則,由此法指定三個_____員最終_____解決,_____應在________進行,_____員的_____應是最終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授權各自代表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________國政府代表。
簽字:___________。
中國____總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基本情況。
附件2工程范圍。
附件3工程造價。
附件4工程進度。
附件5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
附件6保函格式和擔保格式。
附件7主權擔保書格式。
附件9________國政府批準書。
附件10授權證書。
(略)。
附: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建設-經營-轉讓,它是指東道國政府授予外國投資者組成的項目公司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者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后,該基礎設施無償轉讓給政府。bot是20世紀80年代出現的一種新型的利用國際資本進行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方式,在國際經濟貿易活動中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和廣泛運用,例如英吉利海底隧道、澳大利亞悉尼海底隧道等大型項目都是利用bot方式建設的。近幾年來,我國也廣泛采用bot方式建設鐵路、城市地鐵、高速公路,取得很好的利用外資的效果。
bot的特點是:第一,具有政府保證的性質,即東道國政府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承諾,明確愿意承擔bot項目特許協議所規定的責任;第二,政府要提供優惠,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包括稅收優惠、外匯平衡、后勤服務、不競爭、經營期、收益等;第三,政府承擔不履行保證責任的法律后果,在bot特許協議中,凡是政府承諾的義務都要遵守,違反承諾政府要承擔法律責任。
國際bot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項目名稱、地點、總投資;第二,項目公司的名稱、投資方、注冊資本等有關主體的內容;第三,工程建設期限,開工日期與竣工日期;第四,運營期限;第五,所有權轉讓;第六,政府支持及具體承諾的內容;第七,不可抗力;第八,_____;第九,賠償責任;第十,爭議解決;第十一,通知方式;第十二,法律適用;第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內容。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九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買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并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第二條買x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x支付。
第三條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條件:
4.買x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x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x自理。
第八條買x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定金作為買x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x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并寫信給買x告知理由。
第九條買x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x承擔。
第十一條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x之要求,應向買x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x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d________________(每公噸價為___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x,以便買x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x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x安排交貨。
3.買x將委托裝運港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x承擔一切費用,買x將通過___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買x須于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x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x直接進行結算。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
1、我國工程造價咨詢業發展的宏觀環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經濟得到快速發展,基本建設投資快速增長,投資主體由單一走向多元化。提高投資效益成為各投資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迫切需要,規范投資管理是國家經濟建設健康發展的前提,這些都需要發展工程造價咨詢業、為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提供服務。因此,從外因上來講,宏觀環境因素為工程造價咨詢業提供了發展空間和動力。
2、我國經濟增長需要發展工程造價咨詢業。
工程造價咨詢是為基本建設投資服務的社會中介,而以基本建設為主的固定資產投資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起著主要的拉動作用。我國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呈逐年增長趨勢,投資規模的擴大加大了投資管理的難度,需要發展工程造價咨詢為基本建設投資服務。
3、我國實行市場經濟需要發展工程造價咨詢業,發展工程造價咨詢業是保證在基本建設投資領域實行市場經濟的關鍵。
4、規范我國建設市場需要發展工程造價咨詢業。
工程建設中存在的諸如此類的問題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共同點是都在工程資金管理上出現了問題,同時也突出地反應了我國現行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迫切需要變革和發展。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對工程建設資金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因而需要發展工程造價咨詢業,為工程建設資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控制提供專業服務。
二、我國工程造價咨詢業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起步較晚,市場準入、消除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服務質量監督制度尚欠完善;相應的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執業人員知識體系和繼續教育制度等相關政策法規還未完全配套;行業管理尚欠規范,計劃經濟管理體制的“國家定價”的慣性仍然起著重要作用。咨詢服務在社會上仍得不到理解和接受,國內社會甚至部分造價咨詢機構的從業人員對工程造價咨詢的認識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模式下的預結算上,這種對工程造價咨詢的誤解制約著工程造價咨詢,特別是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的發展。造價咨詢企業自身在經營管理、業務范圍、服務意識、咨詢人員業務素質上與國際競爭對手還有較大的差距。
三、促進我國工程造價咨詢業發展的對策。
1、政府及國家建設主管部門的對策。
良好的宏觀環境和產業環境是工程造價咨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為發展我國工程造價咨詢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空間。針對我國造價咨詢業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政府及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主要應在建立健全法律體系、完善對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工程造價的市場定價模式等幾個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以改善我國工程造價咨詢業的發展狀況,為我國工程造價咨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行業協會的對策。
中國工程造價協會應加強對業內咨詢企業的管理工作,特別是在促進行業發展、為業內企業服務的意識上應改變以往“二政府”的作風,真正發揮為業內企業服務的行業協會的職能。加強行業協會的服務意識,為迎接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中國建設工程造價協會必須盡快實行行業改革,加強自身建設,建立為國家、行業及業內企業服務的意識,做好協會作為政府與企業間橋梁的作用。建立行業自律制度,建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自律機制,即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咨詢人士的行為受到自律以及外界的約束,從而使工程咨詢行為就趨于規范,使造價工程師自覺并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和技術水平。完善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制度,組建成立工程造價師學會,使造價工程師有自己的組織,并注重工程造價師的后續教育培訓提,高整個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為國內工程造價咨詢的發展壯大創造最基礎的條件。
四、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構建工程造價管理學科。
1、新形勢下工程造價咨詢業對從業人員業務素質的'要求。
從目前國內工程造價咨詢從業人員的現狀出發,根據市場競爭的要求,國內工程造價咨詢從業人員特別是造價工程師應該是既懂工程技術又懂經濟、管理和法律并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專業人士,其業務素質的提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能力的上:1.具備市場調查和預測分析的能力;具備經濟評價和風險分析的能力;較好的人際關系技能和溝通協調能力;能正確協調處理業主、承包商的關系;有技術創新意識;熟悉和運用國際慣例的能力。與上面所要求的能力相比較,我們的工程造價從業人員還有較大的差距,因此,工程造價咨詢業行業協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努力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創造良好的條件,每個工程造價咨詢從業人員,特別是我們的造價工程師也要認清競爭形勢,積極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水平、適應行業發展和競爭的需要。
2、構建工程造價管理學科。
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可設置工程造價管理的本科和研究生專業,招收有志于在工程造價管理領域發展的學生,通過規范的工程造價管理專業教育,為工程造價咨詢業培養專業人才。應加強與成熟的國際工程造價咨詢協會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引進并利用其成熟的學科體系和教育經驗,培養掌握國際工程造價咨詢專業知識的人才,為我國工程造價咨詢人員素質提高提供人力資源的保障。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一
我國金礦資源非常豐富,而金礦屬于我國最主要的礦種。為確保國內金礦資源被有效的利用,需加強對于金礦資源特征、成礦規律的研究。此外,還需要提高金礦資源的儲量,以促使金礦業獲得更大的突破,造福于人類和社會、國家。
1我國金礦資源的基本概述。
1.1資源量的分析。
國內金礦開發、利用的時間較為久遠,同時資源同時非常豐富。新中國成立,國內黃金產業的發展主要可分成三個階段:
(1)建國后,完成了膠東和小秦嶺、燕遼、遼吉東部低于和黑龍江流域等金礦的三角區,以及一些黃金的基底,如陳毓川等。
(2)20世紀80年代,隨著我國地質方面的工作,大力的投入金礦方面的工作,使得全部最為主要的成礦帶以2:25萬化掃描面,推動了新型金礦和新礦區的勘察工作,以及舊礦山的摸底發展。此外,技術方面和大型貴金屬相關企業均獲得較好的發展。國內金礦勘察活動了以往沒有的進展,使得其向新的發展方向邁進了一大步。
(3)近年來,地質業的不斷發展,使得黃金科研方面的工作量出現一定的變化,而商業對于勘察方面的工作也投入了更多的心血。近期發現大批的大型的金礦和特大型的金礦,多集中于舊礦山的邊部、深部位置,或是重點金礦的礦集中地點,這對于我國的金礦業非常有利,可有效的上漲我國的金礦資源。結合國土資源部門的礦產資源儲量內容,對近年來我國新增的金礦資源量進行統計和分析,資源量達到533.34t,為每年新發現的大型的金礦床的5倍。也可以統計為26.5個大型的金礦床,這樣計算每年會增加8.67%.最新的統計數據表示,我國的金礦礦產地為7152處,其中特大型為15處、大型為105處、中型為314處,小型為1752處,礦點為4966處。全國共發現資源量8651.49t,其中排在前列的為山東、河南、江西,以及黑龍江等省份。其中山東省屬于金礦資源最為豐富的省份,深部礦源較為豐富。礦產的數量進行衡量,黑龍江和新疆、青海,以及遼寧和湖北均位于前幾位。近幾年,青海大場和新疆西天山等地區,均找到金礦床。由此可見,我國的西部地區礦源豐富,可作為未來的主要找礦地區。
1.2我國金礦資源的發展現狀。
(1)國內的金礦床一般規模非常小,相關數據顯示,金礦中型、小型和礦點占據全國金礦90%左右,但是儲量僅達到約48%.和國外的金礦床進行比較,我國的金礦床的規模非常小。所以,應提高對于基礎金礦的研究工作,并加強勘探方面的工作,實現預見性的效果。金礦地質找礦工作的不斷深入、研究,使得越來越多的大型和特大型的金礦被找到。
(2)深部找礦技術,大部分黃金礦山均建設于七五~八五期間,通過長時間的開采,但前部的資源并沒有過多的儲量。特別為舊黃金工業的相關跡地,存在較為嚴重的礦山資源危機情況,這亦為限制黃金工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現階段,深部科研工作、勘探工作的不斷完善,使得國內重點礦區深部勘察方面的工作有了新的提升。這些金礦資源采、選、冶應不斷完善,能夠推動技術的發展,保證金礦深部找礦能夠有效的利用。
(3)金礦資源的利用率較低,國內的金礦資源占用率非常高,然而實際的利用率卻較低。現階段,大部分的探明金礦均被占用,還存在一些中型和小型的礦山被地方所占有,會造成掠奪的趨勢,出現資源浪費的情況,以及亂采亂挖的問題等。
(4)礦種探采的陳舊。我國擴種并不多,所以需要結合探采工作,開發新的思路,如岡底斯地區的斑巖銅礦的金礦,需給予給多的關注。
2我國金礦資源特征和成礦規律研究。
2.1國內金礦礦期的劃分情況分析。
因為“金”具有一定的化學形式,促使金礦成礦可實現繼承性的效果,以及疊加性的效果,其具備一定的復雜性。然而,精確的金礦定年,對于礦床模型、礦床指導非常重要。如廣東長坑金礦、富灣銀礦的來源有所差異,通過相同構造體型的礦床,構成了伴生礦床。而燕山期的巖漿成礦功效,與喜馬拉雅期巖漿成礦功效,可形成不同的兩個礦床,這部分的特征,對地區地質找礦工作非常關鍵,有實際的價值。當前,因為蝕變礦物和石英、鋯石、流涕包裹體等定年技術的不斷發展,其被廣泛應用于金礦床的定年中,使得金礦床年齡能夠得到精準的測定。我國金礦床主要可分成太古代、古元古代和新元古代、古生代,以及中生代、新生代幾個礦期。相關數據顯示,新太古代和古元古代、新元古代的礦床數量、儲量達到約總量的2.3%,而古生代為總量的8.4%左右,中生代和新生代分別占據總量的78%和12%.由此可見,中生代屬于我國金礦資源最主要的礦期。
2.2不同成礦資源的礦期特征分析。
(1)新太古時代-古元古代的成礦期,以空間的方面來看,這一階段的礦期多分布在華北陸臺北緣,以花崗綠巖型為主。金礦床均采取太古宙綠巖進行建造,以原始的礦源層為主,一般會出現在變質的基底胃部。這種成礦期的礦物成分比較穩定,礦石的構造多通過金、石英、硫化物、碲化物進行建造。
(2)中-新元古代的成礦期,客觀來看,這一時期的金礦強度并不高,同時分布比較局限,一般多出現在太古宙變質的基底部,穩定的`原地臺坳陷位置。
(3)古生代的成礦期,這個階段的地質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同時礦床有非常多的形式。一般多以火山巖型金礦、巖漿巖相關的金礦為主,主要的構成成為為:金石英、硫化物、碳細碎屑巖、碳酸鹽巖。
(4)中生代的成礦期。這一部分的金礦床屬于最主要的成礦期,或是高峰期,這類金礦的分布比較廣泛。以類型進行劃分,可分成巖漿巖相關的金礦、沉積建造的金礦,以及火山巖型的金礦等。以空間進行劃分,其主要分布于我國的中西部地區、東部地區。陜甘川、滇黔桂為微細浸染型的金礦,當前獲得一定的進展,如水銀洞金礦和貴州爛泥溝等。此外,湘西多會出現熱液型的金礦,如猴子山金礦、黔東丹寨金礦等。
(5)新生代的成礦期。近幾年,會找到一些金礦,多產生于新生代,如云南北衙金礦,其金礦量為200t.相關數據消失,新生代礦期,對于我國金礦的發展非常重要。新生代礦期所形成的金礦,對于金礦業非常關鍵。如黔西南微細浸染金礦中所構成的土型金礦的規模非常大。
3總結。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促使我國金礦資源獲得較大的進展,應將中生代最為主要的礦期和找礦的方向,以有效的開展找礦工作。不斷提高對于成礦規律方面的研究,并加強對找礦勘查工作的嚴格指導,進而明確成礦的條件,促使我國金礦業獲得更好的發展。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二
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革命為主要標志的新技術革命大大促進了世界生產力的發展,使生產力發生了某種質變。根據摩爾法則,信息技術革命使集成電路的集成度每18個月翻一番,每一代新產品(主要指“新芯片”)的生產成本降低一半。信息產業創造的產值會呈幾何級數增長。這不但會帶動經濟的高速增長,而且會降低失業率和通貨膨脹率。近十多年來,美國經濟發展“一高兩低”的實踐證明了其正確性。自1991年3月以來,美國經濟在總數已達7萬億美元的龐大基數上,連續123個月平均經濟增長率為4%、平均失業率為4%、平均通貨膨脹率為2%,創造了世界奇跡。
信息技術革命及其帶來的世界生產力的質變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使經濟全球化產生了一系列新特征。信息技術革命的蓬勃發展不僅為經濟全球化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基礎和手段,而且造就了全球經濟最具活力的新增長點。信息產業已經成為全球經濟的主導產業。信息產業的優先快速增長會帶動全球經濟的發展,為經濟全球化增添新動力。信息技術及其產業的迅猛發展產生了互聯網。互聯網特別是國際互聯網的產生和發展使信息的生產、傳播和利用日益擴散到全球范圍。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人瞬間就可以與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的人進行溝通和交流;鼠標一點,就可獲取幾千里甚至幾萬里以外的信息,從而打破了時間和空間對經濟活動的限制,使地球變成了真正的“地球村”。這就大大加快了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提高了經濟全球化的質量和水平。世界資本市場的資本金借助國際互聯網能以“光的速度”從地球的一方轉到另一方,國際資本可以迅速流入一個國家或地區,也可以迅速從一個國家或地區流出,這就加快了國際金融的全球化進程。當前,全球流動資本已達8.2萬億美元,全球證券市值高達29萬億美元。信息傳播全球化和金融資本在全球的迅速流動使國際貿易領域掀起了一場新革命,電子商務就是這場新革命的優秀成果。人們坐在電腦屏幕前,就可以進入各種商店,銷售或購買商品。經濟全球化的主體――跨國公司的領導者坐在辦公室里,利用國際互聯網管理、組織、協調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機構。小規模廠商也可利用互聯網向遙遠的市場提供商品和服務。這就足以說明,信息化、數字化、網絡化已經成為當代經濟全球化的新特征。
信息化、數字化、網絡化使各國各地區各大洲都處于一個聯系緊密的'生產、商貿、信息和通訊網絡之中,迅速消除著經濟的區域性,促使資本重新組合,“流動空間”正在取代“地域空間”。換言之,地域正在被網絡取代,網絡不再對應于某一具體區域,而是被納入世界市場之中,不再受任何國家的政治限制。政治空間和經濟空間在歷史上第一次開始分離。這種分離與跨國公司、國際資本、國際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復興與開發銀行等)等日益擴大和強化的活動聯系在一起,使各國經濟政策和法規越來越受制于外部世界的框架條件即國際通行規則和國際慣例,迅速融于經濟全球化的洪流中。在新的經濟全球化巨大洪流中,經濟國際化和企業經營國際化不僅規模迅速擴張,而且質量也日益提高。國際化的內容不僅包括商品、資本、勞動力等,而且包括信息、知識、技能與制造技術等。國際直接投資方式日趨多樣化,影響越來越大,掀起了大規模資本流動浪潮。
對于生產力質變導致的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新特征,專家學者有不同的認識。有人甚至否認這一事實的存在,認為這是某些經濟理論工作者和媒體的有意炒作。然而,不管某些人承認不承認,這是客觀事實,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認識世界生產力的巨大變化、把握經濟全球化的新特征特別重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順應經濟全球化的歷史潮流,自覺地發展高科技及其產業,不斷提高生產力水平、綜合國力和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生產關系的。
[1][2][3][4]。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三
論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較注意探索的問題的基礎上,寫論文主要是反映學生對問題的思考,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傾銷最初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法律意義上的傾銷是以價格歧視為基礎,形成了有其特定內涵與外延的概念。1947年關貿總協定(gatt)第6條的規定最具權威性,認為傾銷是指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輸入到另一國家的行為。構成傾銷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進口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正常價值;2.由此給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以上統稱損害);3.低于正常價值的銷售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滿足了以上所有條件,進口國可以提起反傾銷控訴。〔1〕在國際貿易中的傾銷被視為一種不正當的商業競爭行為。21世紀初期,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和wto成員國范圍的擴大,各國間的貿易摩擦日益頻繁,國際反傾銷出現一些最新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傾銷的規模來看,由過去傳統的幾個貿易大國指控傾銷轉變為反傾銷全球化趨勢。
經濟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越來越多的國家意識到反傾銷不僅具有防御性特征,它的進攻性與對抗性也是保護國內市場、促進公平競爭的有效武器。因此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不管是貿易大國還是貿易小國,也不管是富國還是窮國,都把反傾銷作為主要貿易保護手段,國際反傾銷被越來越多的國家熟悉和運用呈現出全球化的趨勢。
(二)從反傾銷運用的手段來看,由過去單一的關稅壁壘轉變為以反傾銷為主導的多元化的非關稅壁壘。
gatt和wto在經過總共8論的多邊貿易談判后,wto各成員國的關稅率已大幅度降低。稅率的下降,使得利用關稅壁壘的作用日益下降,新的更有效的貿易壁壘,如反傾銷、反補貼、反規避、技術壁壘等層出不窮。反傾銷作為其中手段之一越來越受到關注,成為21世紀國際貿易壁壘的主導。
(三)從反傾銷的應訴情況來看,由過去怠于應訴轉變為積極應訴。
20世紀80年代以前,反傾銷的應訴率極低,特別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發起的反傾銷。但隨著多邊貿易體制的不斷發展,反傾銷作為世貿組織認可的貿易保護措施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認識。許多國家和企業從具體的個案實踐中認識到,應訴與不應訴的結果差別很大,應訴就有雙贏的機會,不應訴就等于承認傾銷,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后,很可能會失去原來開拓的市場。因此,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世界反傾銷應訴熱情高漲且有不斷攀升趨勢。
國際反傾銷的發展變化,也使得反傾銷法日臻完善。所謂反傾銷法是指進口國為了保護經濟和本國生產者的利益,維護正常的國際經濟貿易秩序,對傾銷行為進行限制和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從國際反傾銷立法上看,1947年關貿總協定(gatt)第6條創立了世界第一個反傾銷保護的國際規則,成為各國反傾銷立法的指導性法律文件。由于當時時代背景和立法實踐的局限,該條款規定得過于簡單和籠統。1967年《反傾銷守則》從內容上豐富和發展了gatt第6條的規則。1973年開始的東京回合多邊談判,討論通過的1979年《反傾銷守則》是對1947年的gatt反傾銷規則的重大發展〔2〕。烏拉圭回合制定的《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議》即“wto反傾銷守則”在繼承1947年的gatt原有規則的基礎上,對東京守則作了重大修改和補充,提高了透明度和法律的預見性,強化了反傾銷規則,形成一套包括實體和程序規則的完整體系,成為世界各國制定和修改國內反傾銷法的主要依據。從各國反傾銷立法上看,20世紀80年代,許多國家都未頒布反傾銷立法,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反傾銷立法史短,在處理傾銷案件時,隨意性大,透明度低。而wto的基本原則之一是法制的統一性,它是不允許不同地區不同法律規則的存在,不容忍對不同市場主體不同法律規則的存在,不允許相互矛盾的不同階位的法律規則的存在,一切相同的市場行為均應遵守同樣的法律規則。因此,當今各成員國在制定反傾銷政策時為避免與國際規則發生誤解和矛盾,大量參照國際慣例和規則,使本國的反傾銷政策透明、嚴密而傾向一致,以便有效地保護本國貿易市場。
中國作為一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中亞洲國家,各國的反傾銷法旨在維護其國家利益,而關貿總協定與世界貿易組織條例也主要是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狀況而制定的。據統計,從1995-2017年3月,針對中國反傾銷立案數量占了全球總數的14%以上,高居榜首。而目前中國在世界出口總額中所占比重僅有4%〔3〕。自入世以來,從溫州打火機在歐盟遇阻事件,到號稱“入世第一戰”的鋼鐵臨時保障措施的出臺,再到dvd專利糾紛以及針對中國紡織品、農業產品設置的“綠色壁壘”等非關稅貿易摩擦,都昭示中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新成員國的對外貿易,機遇是潛在的,挑戰是現實的〔4〕。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反傾銷的形勢越來越嚴峻:首先,對我國提出反傾銷調查的主要是歐盟、美國、墨西、印度、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而這些國家和地區也是我國最重要的貿易伙伴。其次,我國出口產品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品,如服裝、棉布、棉針織品、糧食等,質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缺少品牌商品,輕易就被外國以種種理由拒之門外。有數據顯示,由此國外對我國反傾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00億美元。再次,由于中國企業為追求短期經濟利益,見到某種商品暢銷便蜂擁而上,競相低價出口,是短期內進口國的某一商品猛增,從而引發反傾銷指控。最后,我國企業應訴、起訴少,我過企業在2017年前大約有1/3的反傾銷案件無人應訴。不應訴等于不戰自敗。因為不應訴,起訴國政府直接適用“最佳可獲得信息”裁決征收反傾銷稅。
由此可見,對中國的反傾銷立案不會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消失,相反可能會有增無減。中國正面臨著被他國反傾銷的一系列問題,面對這些,我們應從多角度采取措施:
(一)我國政府應采取的對策。
1.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政府支持體系,明確政府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政府的所有政策和措施都應該以維護各出口企業公平競爭為前提,否則政府的支持措施就可能成為國外反傾銷的把柄。政府應建立國際貿易產業救濟和保護機制,從物流、金融、保險、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引導。
2.調整出口導向政策,實施市場多元化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政府應當引導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對出口產品總量和產品結構進行宏觀調控,鼓勵和發展知識密集型產業和互補型產業,在鞏固原有市場的基礎上開拓新市場。目前我國出口貿易的地區主要集中于韓國、日本、美國和歐盟,這種過分集中的市場結構消弱了我國對外貿易的靈活性和競爭力。我們應加強對發展中國家市場的開拓,逐步實現市場結構多元化,提高外貿抵抗外來風險的能力.
3.建立國家反傾銷咨詢機構和信息網絡服務體系。一方面對外傳遞我國制定、采用和實施的有關貿易政策的信息,以隨時接受世界貿易組織合理的咨詢和審議。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國范圍內的反傾銷數據網絡系統,及時公開各國反傾銷的法律、法規、政策,各“替代國”的價格、計算數據、成本資料等,及時向國內企業發布預警信息。
4.建立現代企業管理機制。以往國外反傾銷調查,企業無法提供從原材料的供應到銷售各個環節的原始資料和數據,以證明自己是市場經濟主體,而被采用帶有明顯歧視性的替代國的制度。因此,政府要加快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建設,提高其管理水平,規范其財務管理,準確反映運營成本,符合國際財會規則。逐漸使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
(二)國內企業應采取的對策。
1.企業必須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以質取勝。產品的價格是競爭的一個重要形式,但并不是企業出口產品價格越低越好。低價競銷最容易引發反傾銷訴訟。企業在定價時參考一下國際市場行情及反傾銷動態,就可以大大減少反傾銷訴訟。從長遠看,我國企業要真正走向國家國際市場,首先,必須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量,大力開發自己的核心技術、核心產品,實現技術創新,促進產品結構升級。其次,企業要認真研究各種重要的國際標準,如iso9000,iso14000,sa8000族系等,保證出口產品在技術,安全,衛生,環保各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標準。提高企業環保意識,大力開拓綠色環保市場,應對外國采用種種苛刻技術標準限制我國產品出口,實現中國企業高效、持續和健康發展。第三,要實施出口產品差異化。即突出產品非價格方面的特征,如產品的物理特征、質量內涵、分銷渠道、培養消費者群體等,建立品牌形象,增強國際競爭優勢。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反傾銷案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個重要議題,也是各國企業以及政府的共同關注點。與此同時,作為一名國際貿易人員,我在參與和了解一些反傾銷案件時,深刻感受到了它對世界經濟的重要影響。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對反傾銷案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反傾銷案的背景分析(250字)。
反傾銷案作為一種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措施,旨在防止不公平競爭,保護國內產業。在全球化背景下,企業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不少企業通過執行傾銷戰略來獲得競爭優勢。然而,傾銷不僅影響了市場的競爭環境,也對國際貿易體系造成了一定的沖擊,因此反傾銷措施刻不容緩。
在參與反傾銷案時,我意識到反傾銷案的復雜性和影響力。首先,反傾銷案需要依托大量的數據和證據來證明傾銷的事實,這對資源和技術儲備要求很高。其次,反傾銷案對于參與方的影響也十分巨大。一方面,反傾銷案可能導致被投訴的企業面臨著重罰和制裁,這一過程可能會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聲譽造成嚴重的損害;另一方面,反傾銷案背后代表著一國或地區的產業利益,因此政府和相關行業也會積極參與其中。總之,反傾銷案的結果對于企業和國家來說都非常重要。
第四段:反傾銷案的影響(250字)。
反傾銷案的結果對國際貿易體系所帶來的影響是值得關注的。一方面,反傾銷案可以為國際貿易體系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避免了企業通過傾銷手段違反市場規則牟取私利。另一方面,反傾銷案也容易引發貿易爭端和貿易戰。如果不加以妥善解決,就會影響國際貿易體系的穩定,甚至對全球經濟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因此,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合理的反傾銷措施,避免貿易沖突升級。
第五段:結論(150字)。
通過參與反傾銷案件,我深刻認識到反傾銷是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和維護國際貿易秩序的必要手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國應加強監管合作,提高對反傾銷案的審查水平,以打造一個公平、開放和可持續發展的國際貿易環境。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五
gatt自1948年生效至1995年1月1日被wto所取代,其間經歷了八輪多邊談判,使得關稅大幅度降低,傳統非關稅壁壘的作用日益受限,極大地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然而,19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由于國際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行業層次上的國際競爭加劇,世界經濟尤其是發達國家經濟增長放慢并間有危機的出現,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
反傾銷是歷經gatt八輪談判而被保留下來的合法的貿易保護手段,加之反傾銷申訴的便利性、技術上的靈活性、裁決上的較大主觀性及其易勝性,使得各國對于反傾銷這一貿易保護措施過于青睞。合理使用反傾銷手段對于防止不正當競爭,維護國際貿易的正常運行是必要的。但現實情況是,很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一直在濫用著這一“合法”的保護手段。
據外經貿部統計,自1979年歐共體對我國提起第一例反傾銷調查案以來,截止到10月,我國出口產品遭受國外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數量已達501起,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國家或地區達33個,涉及我國出口產品4000余種,累計影響我國出口金額約160億美元。
反傾銷本身存在著諸多的不公平性,尤其是對于我們這樣一個尚處于向市場經濟過渡期的社會主義國家而言。充分認識反傾銷的不公平性,是wto本輪談判中對國際反傾銷法提出修改建議的基礎,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本文將就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1.現行反傾銷法本身的非中立性。
法律作為訴訟裁決的依據,對訴訟雙方當事人來說必須具有公正性或中立性。但作為反傾銷訴訟裁決依據的反傾銷法本身卻不是中立的,帶有明顯的偏袒和保護本國生產者的歧視特征。作為現行國際反傾銷制度的最新準則,wto反傾銷協議是由1948年gatt第六條逐步發展演變而來的,但后者的原始草案是由美國政府以其19的反傾銷法為基礎提出的,而美國1921年反傾銷法的出臺背景是:19美國經濟陷入衰退,糧價大跌,1921年失業率達到12%,有505家銀行倒閉,達到了美國南北戰爭以后的歷史最高點。
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反傾銷法無疑是應國內產業急需保護的要求而產生的,具有典型的保護主義色彩。雖然歷經多輪談判,wto反傾銷法對出口國和進口國的相關產業仍然區別對待,各國反傾銷法條文的寬松又賦予主管當局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極易得出傾銷成立的結論。這對于出口國產業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2.反傾銷訴訟中當事人訴訟地位的不平等。
反傾銷調查的申請雖然是由進口國同類產品生產者向本國主管當局提出的,但在具體操作中,申請一經提出并獲得批準,反傾銷主管當局就立即取得了裁決者的地位,從而訴訟也就轉化成了進口方政府針對出口企業的行為。同類產品范圍的界定、調查抽樣方法的選取、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的調整與比較、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被確定為非市場經濟時替代國的選取、訴訟期限的延長與否等等幾乎全部由進口國主管當局自行決定,而出口企業所在國的政府只能作為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提供證據,或在對判決不滿時提出爭端解決要求。
可見,反傾銷訴訟從一開始就注定是一場力量懸殊的不公平較量。反傾銷調查的時限性又使得出口方企業沒有足夠的時間收集資料和有利證據予以反駁和申辯,只能處于極其不利的被動地位。
3.損害調查中非傾銷因素的排除。
wto反傾銷協議及各國反傾銷法都明文規定,在確定傾銷與損害間的因果關系時,當局應對所擁有的全部相關證據進行審查,同時亦應審查除傾銷以外的其他已知因素,以確定這些非傾銷因素是否也同時對國內產業造成危害,由非傾銷因素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不得歸咎于傾銷進口產品。按照規定,至少應考慮下列諸因素:以非傾銷價格銷售的進口產品的數量和價格;國內需求的減少或國內消費方式的變化;外國與國內生產商之間的競爭;貿易限制措施的作用;國內工業的技術革新;出口實績和國內工業生產能力的變化等。
然而,對上述非傾銷因素審查與否及審查的程度如何,幾乎完全取決于進口國反傾銷調查當局,當局出于保護國內工業的考慮往往對某些因素不做調查,或者調查時淺嘗輒止,而把由非傾銷因素引起的損害不公平地歸咎于進口產品。
另外,在損害調查時,反傾銷法沒有規定采選數據的標準,這也很容易造成當局以自由裁量為理由的武斷和專橫。
4.進口產品大量增加的標準有失公正。
在考察進口傾銷產品數量的增長時,不論美國的反傾銷法,還是wto反傾銷協議,都是既考察進口傾銷產品數量的絕對增加,又考察其相對增加,認為“不論其在進口成員的生產或消費方面是絕對的或是相對的”,都視為進口大量增加,這顯然更有利于損害存在的判定。
例如,a國從b國進口某一傾銷產品,第一年進口4000件,a國國內的消費總量為00件,由于進口量不足國內消費總量的3%,被忽略不計。假如第二年a國仍然是從b國進口4000件該產品,但由于國內消費萎縮,總消費量變為120000件。那么,按照當前的反傾銷法,雖然進口產品的絕對數量沒有變化,但由于第二年a國國內需求萎縮,進口產品的數量超過了國內消費總量的3%,進口產品就被認為是大量增加了,并對進口國產業造成了損害。進口國本身消費數量的縮減引起的后果,卻要由出口國來承擔,顯然有失公正。
5.累積評估。
wto反傾銷協議規定,進口國反傾銷調查當局可以對來自不同國家的同一進口產品所造成的損害進行累積評估。累積評估的條件,一是來自每個國家進口產品的傾銷幅度超過了2%的最低標準,且來自每個國家的進口數量是不可忽視的。二是依照進口產品之間的競爭情況和進口產品與相同國內產品之間的競爭情況,對進口影響的累積評估是適宜的。
但累積評估的方法表明,來自一個國家的進口產品可能對進口國產業不構成損害,但把幾個國家的進口產品加起來總體考慮時,其損害的嚴重影響則不可低估。累積評估的方法在某種程度上放寬了損害的標準,大大增加了做出損害存在裁決的可能性。這對于剛剛進入進口國市場的后起小國往往會造成致命的打擊。
6.替代國制度。
關貿總協定附件九第1款第2條規定:“應當承認,對全部或大體上全部由國家壟斷貿易并由國家規定國內價格的國家進口的貨物,在為第1條之目的決定可比價格時,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進口締約國可能發現有必要考慮這種可能性:與這種國家的國內價格作嚴格的比較不一定經常合適。”
歐美等發達國家依據以上規定,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社會主義國家產品的進口規定了替代國制度。中國一直是替代國制度的最大受害國之一。雖然歐盟于修改了其反傾銷法,把中國和俄羅斯從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中排除出去,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國已自動獲得了市場經濟資格。在中國的市場經濟問題上,歐盟采取了新的方式,一是以個案審查方式確定某個生產商是否具有市場經濟資格;二是對中國企業實行更為具體的差別對待(分別稅率)的標準。
歐盟對中國企業申請市場經濟資格規定了5個條件:
二是企業有一套完全符合國際財會標準并能在所有情況下使用的基本財務記錄;
四是確保受破產法和資產法的約束,以保證法律上的確定性及企業經營的穩定性。
五是匯率隨市場匯率的變化而變化。
(3)公司有權雇傭或解雇雇員并確定其工資;
(4)總體上公司應對其原材料供應及投入有完全的控制;
(5)應在正當合同的基礎上保證設備的供應;
(8)應保證進行商業活動的自由,尤其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國內市場銷售方面不應存在限制;
二是不能在正當的合同條款之外收回經營權;
三是公司應根據其出口市場的傳統需求,自由確定其出口產品的數量。
美國反傾銷法在確定市場經濟地位時,通常要考慮以下因素:貨幣的可兌換程度;工資由勞資雙方協商確定的程度;建立合資企業和外國投資的允許程度;政府對生產資料的擁有或控制的程度;政府對資源分配、產品價格和產量的控制程度;商務部認為適當的其他因素。(仍然沿用《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
如此苛刻的條件,即使是歐美的某些企業也未必符合全部要求,這是一種典型的歧視。當涉訴企業不能達到其所謂的標準時,等待它的將是隨意性很強的替代國制度。即選擇一個與受訴國經濟發展水平相同的第三國的價格作為替代價格。而采用替代價格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現實中經濟發展水平完全相同的兩個國家是不存在的,因此也難找出某個國家的合適的替代國,對于中國來說,更是如此。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人口密度極高,具有無可比擬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加之在動力、原材料等方面的價格優勢,任何國家充當中國的替代國都必將大大高估其成本,因此是極不合理、極不公平的。如在確定中國輸歐彩電是否存在傾銷時,歐盟將新加坡定為替代國,而新加坡勞動力成本是中國的20倍,選擇這樣的國家作為替代國,必然會得出中國彩電傾銷的結論。
其次,替代國的選擇隨意性過強,缺乏可預見性。替代國的選擇只有在進口國廠商提起反傾銷申訴,當局認為出口國生產商不符合市場經濟條件時才會出現,因此出口商或出口國生產商在被控傾銷之前,甚至在立案過程中都無法預知究竟把價格定于何種水平才能免遭起訴,這顯然是不公平的。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法律條文的透明性和可預見性,即行為人能準確地知道其行為的后果。替代國制度以無法預見、無所適從的法律讓人遵守,并受其約束,是極不合理的。
第三,替代國價格確定的不透明性。以保密為借口,進口國主管當局從替代國獲得的資料將不會透露給出口國的生產廠家,因此,生產商或出口商無法核實依靠這些資料得出的正常價值的真實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傾銷幅度是怎樣計算出來的;而且,進口國采用替代國價格時往往不做必要的調整,在本來就不公平的基礎上人為地加大正常價值,使得被控傾銷的生產商出口商被動地去接受進口國主管當局確定的替代國價格,去接受反傾銷制裁,顯然是極不公平的。
第四,對于我國生產商尤其不公平的是,當被訴傾銷的'國內生產商申請到個案裁決,且部分生產商獲得市場經濟地位時,對于沒有得到市場經濟地位的中國企業,仍然要用替代國來確定這些企業產品的正常價值。亦即即使有中國企業得到了市場經濟地位,該企業也不能用作其他中國企業的參照,這顯然是毫無道理的。
7.忽視消費者利益。
反傾銷似乎一直是進口國生產商、進口國主管當局與出口國生產商之間的游戲,與消費者毫無干系,在反傾銷法中,也很少提及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一般無權過問反傾銷調查,也無權取得有關資料。但是消費者的福利卻直接受到反傾銷措施的影響,這種影響有時甚至是長期的。
如1990年根據大西洋鮭魚貿易聯盟的書面指控,美國對自挪威進口的新鮮鮭魚征收了23.8%的反傾銷稅。征稅后國內生產每年約增加70-100萬美元,生產者利潤隨之增加70-80萬美元,國家關稅收入每年增加870-1090萬美元。但由于市場上鮭魚價格的提高,消費每年的凈損失達1810-1850萬美元。這樣,實際美國社會凈福利每年將下降690-720萬美元。(轉引自《反傾銷對相關國家經濟及對外貿易的影響》,易佳琳)。
可見,反傾銷盡管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護國內特定商品生產者的目的,但它是以犧牲國內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的,并且在很多情況下會引起社會福利的凈損失。這對于進口國國內的消費者而言無疑是不公平的。
歐洲消費者組織曾經提出要求取得反傾銷調查中的材料,但歐洲法院卻認為反傾銷程序并不直接針對消費者及其組織,因此,不予準許。即使在gatt1994年的反傾銷法中,也只是規定“當局應向受調查產品的工業用戶提供機會,如果該產品通常是由零售渠道出售的,還要向有代表性的消費者組織提供機會,讓他們提供關于傾銷、損害以及因果關系的有關調查的任何資料。”但是,消費者卻無權獲取資料,無權要求中期評審和日落復審(sunsetreview)。
8.爭端解決機制中專家小組裁決權的被剝奪。
如果進出口雙方都是wto成員,且出口國對進口國向其輸出的產品征收最終反傾銷稅的裁決不滿意且磋商失敗時,前者即可提請wto爭端解決機構進行裁決。但wto反傾銷協議規定:在評估該事項的事實時,專家小組應確定主管機關對事實的確定是否適當,對事實的評估是否是無偏見和客觀的。如果事實的確定是適當的,且評估是無偏見和客觀的,即使專家小組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該評估也不得被推翻(參見wto反傾銷協議第17.6(ii))。也就是說,wto專家小組不得自行搜集證據,另行得出不同的結論。或者說專家小組最多只能對進口國當局的最終裁決結果作出是非判斷,而不得隨便得出別的結論。這既是wto爭端解決機構角色的尷尬,又是貿易保護主義和大國強權在國際經濟組織中的典型反映,顯然不利于出口國。而之所以要這樣規定,個中原因恰恰是長期以來發達國家一直是反傾銷法較為完善的國家,也是發起反傾銷最多的國家。這對于經濟實力和反傾銷立法都較為滯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以上從八個方面對反傾銷的不公平性作了分析,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發現,現行的wto以及各國的反傾銷法律都有待完善,如何改革現行的國際反傾銷法,是各國尤其是廣大的發展中國家所普遍關心的問題,也是wto本輪多邊談判的矛盾集中點之一,希望上述分析能為反傾銷法的改革提供理論上的支持。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六
1963年通過的《關于在航空器內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下移《東京公約》)對機長授予了三項特權,一是機長可以對不循規旅客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measuresofrestraint)。二是將不循規旅客“下機”(disembark),三是將不循規旅客“移交”(deliver)主管當局。為鼓勵機長在對不循規旅客的擾亂行為時能迅速、有效地決斷,公約對機長賦予了“豁免權”,“對于根據本公約所采取的措施,無論航空器機長、機組其他成員、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經營人,或本次飛行是為他而進行的人,在因遭受這些措施而提起的訴訟中,概不負責”。同時,公約對機長特權也制定了相應限制。“雖然《東京公約》背后的用意是賦予航空器的機長充分的權力,但這決不意味著給予了航空器機長“無限行動權”。必須在《公約》的背景下,在《公約》規定的范圍內行使這些權力。正如下文所解釋的情況,不這樣做不僅可能觸發航空器機長的責任,還可能觸發航空器經營人的責任。”第一,時間上的限制,機長治安權的行使時間公約限定在航空器的“飛行中”,公約第三章“機長的權力”規定“雖然有第一條第3款的規定,在本章中,航空器從裝載結束、機艙外部各門關閉時開始直至打開任一機艙門以便卸載時為止的任何時候,應被認為是在飛行中。航空器強迫降落時,本章規定對在航空器上發生的犯罪和行為仍繼續適用,直至一國主管當局接管該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和財產時為止”。
可以看出,雖然公約在第一條第三款規定“航空器從其開動馬力起飛到著陸沖程完畢這一時間,都應被認為是在飛行中。”。但就機長特權的開啟時間節點上,公約同其后的《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保持了一致性。機長行使特權的時間是航空器關艙門到開艙門之間(即“門到門”原則)。也就是說,只要航空器機艙門尚未關閉,或者飛行結束已開啟機艙門,機長便不得行使特權的。機長特權的時間節點門到門原則是由不循規或擾亂性行為的特征所決定的。公約所規制的不循規行為,通常包括了諸如:抽煙、飲酒、吸毒、吵鬧、未經機組同意換位等等。但是,這些不循規行為在平時的社會生活中有的常常并未被視為違法,由于對飛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特別保護,才授權機長將這些行為進行規制。“地面上可能不重要的輕微違法,在空中有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影響。為此,航空器上的犯罪值得特別注意。在這一點上是沒有爭議的”。而在登機或者離機過程中,這些不循規行為并不會對航空器飛行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東京外交會議籌備工作期間,曾有提議將航空器機長權力時限擴大到登機開始直至登機過程結束。但東京外交會議拒絕了這項提議“因為當時認為,如果登機過程開始到艙門關閉的期間發生任何事,航空器和機長以及機組成員可以獲得地面當局的協助”。第二,空間上的限制。公約對機長特權空間的限制有兩個方面,一是不適用于國家航空器。公約規定“本公約不適用于供軍事、海關或警察用的航空器”。
即機長特權只能在民航航空器上行使,某些情況下,國家航空器搭載旅客的,由于《東京公約》不適用于國家航空器,機長不享有依公約所授特權,而僅受該航空器國內法調整。二是機長對不循規旅客的管束措施只能在航空器內進行。公約規定“按照第六條規定對一人所采取的管束措施,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在航空器降落后以外的任何地點繼續執行”。不循規旅客由于其擾亂行為,通常不適宜繼續留置在航空器上。機長根據不循規旅客的擾亂行為,只能要么將不循規旅客“下機”,要么將其“移交”降落地國相關當局。也就是說,航空器降落后,除了公約規定了幾項特殊情形外,機長必須決斷對不循規旅客采取“下機”或者“移交”的行動。而一旦決定后,即應當解除對不循規旅客的管束措施。民用航空器降落于任一國境內,不循規旅客對危及飛行安全的威協已解除,此時再對不循規旅客進行管束亦不必要。進一步地,根據一般國內法和際際法的授權,機長只是航空器的管理人和最高指揮官。一旦離開航空器,機長即只具備一般私法上外國自然人的地位。離機被“下機”或“移交”進入該國的不循規旅客即受該國的屬地管轄權管轄。此時,機長特權即必須讓渡于國家屬地管轄權。
二、公約要求機長承擔的義務。
第一,機長負有通知和報告義務。公約規定“機長應盡快并在可能時,在載有按第六條規定受管束措施的人的航空器在一國領土上降落前,將該航空器載有一個受管束措施的人的事實及其理由,通知該國當局”。“機長按照本條規定使一人在某國領土內離開航空器時,應將此離開航空器的事實和理由報告該國當局。”國際航班中,降落地國很多時候并不是被“下機”不循規旅客國籍國或居住地國,或者降落地國此前并未有允許其進入的法律許可,機長的通知報告義務是尊重降落地國主權的必然要求。“不履行這些職責有可能使航空器機長喪失其豁免因為他將被視為未在《公約》的`范圍內行事”。第二,機長負有提供證據的義務。“機長依照本條規定,將嫌疑犯移交當局時,應將其按航空器登記國法律合法地占有的證據和情報提供該當局。”同前述理由,由于《蒙特利爾議定書》擴大了降落地國和經營人所在國管轄權,《蒙特利爾議定書》刪除了航空器“登記國”措詞。需要指出,icao法律委員會《東京公約》現代化包括不循規旅客問題特別小組委員會曾試圖附加機長的“請求起訴”義務,“在移交犯罪嫌疑人時,機長請求著陸國主管當局起訴該嫌疑人。有幾個代表團認為沒有理由為了讓著陸國獲得管轄權而將這一要求列入草案,因此,建議刪除這一要求。它們指出,這一要求還為機長施加了不適當的責任,因為這需要機長做出法律分析。”
三、對機長豁免權的評價。
事實上,在東京外交會議上,對是否應當賦予機長豁免權發生了嚴重分歧分歧,支持在草案中將豁免權完全刪除的動議僅3票落敗(16票比19票)。在《東京公約》現代化修訂的研究和數次會議過程中,一度試圖以“專斷和恣意”或以“必要和適度”來清晰界定機長的豁免權,以消除不同國家法院對機長行使特權時主觀“合理理由”理解的沖突裁判。icao法律委員會東京公約現代化包括不循規旅客問題特別小組委員會在其第一次會議提出的草案備選條文三——順從標準中規定“對于根據本公約所采取的行動,無論是機長、機組任何其他成員、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經營人,在因對此人采取這些行動提起的訴訟或代表此人提起的訴訟中,概不負責,除非以恣意和任性的方式采取這些行動”。小組委員會考慮到“《東京公約》中設想的合理性標準在大多數管轄區域得到了充分和普遍的理解。”“《東京公約》原有文本(筆者注:指豁免權條款)經受了時間的考驗,應該予以保留”。“與會者達成普遍共識,即《東京公約》為機長、機上乘務人員、旅客以及飛機所有人和經營者提供的現有豁免權應予以保留”。小組委員會認定無需為機長的豁免權更改《東京公約》第六條或第十條的用語。最后,《蒙特利爾議定書》未對豁免權進行修訂。
四、結語。
為保障航空器飛行安全,規制不循規旅客、授予機長特權的同時,應當尊重國家主權、保護國際旅客權利,需要國際民航界進一步總結相關文獻,以在實際履行公約時符合公約目的。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七
目前,國際外匯儲備發生了明顯的結構性變化,許多國家已經形成了高儲備的局面,這給各國外匯儲備管理當局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外匯儲備管理成為許多國家,尤其是新興市場經濟體和石油出口國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國際外匯儲備管理目標。
(一)戰略目標。
1.將外匯儲備作為匯率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工具。一國貨幣當局為了本國的利益通過動用外匯儲備來干預外匯市場,使本國貨幣匯率穩定在政府所希望的水平上。特別是實行釘住匯率制的國家,往往需要持有較多的外匯儲備調控外匯市場來維護匯率的穩定。
2.維護國際收支的平衡。在一國由于政治、經濟及自然等因素而造成的偶發性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動用儲備來加以彌補;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發生結構性不平衡需要采用調整產業結構、改善投資環境等較長時期后方能見效的政策措施來平衡國際收支時,也可以動用儲備資產加以緩解,一定程度上可減輕因調整而給國內經濟帶來的沖擊。當一國國際收支出現順差,特別是經常項目出現順差時,通過增加儲備資產總額,發揮“蓄水池”的調節作用。
3.支持國內貨幣,作為本國貨幣償付的保障。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很少國家使用外匯儲備(或黃金儲備)作為本國貨幣的償付保障。但香港貨幣局制度,使用美元作為港幣保障。
4.保證本國的國際信譽地位。充足的外匯儲備存量是維持本國正常開展對外經濟往來的物質基礎。擁有雄厚的儲備,將增強國外貿易商和投資商與本國開展經濟往來的信心,有利于吸收利用國外投資,有利于對外支付,有利于定期償還債務。良好的外匯儲備可以提高該國的國際信譽。外匯儲備存量的變化也是國際有關資信評估機構確定一國信用等級的重要指標。
5.持有外匯儲備作為投資基金,主要為了獲取資本收益。有極少數國家,如石油出口國將此作為持有外匯儲備的戰略目標,通過科學管理外匯儲備實現保值增值,分散國家資產,降低未來對油氣收入的依賴。
(二)操作目標。
imf在9月20日公布外匯儲備管理領域的指導性文件《外匯儲備管理指南》認為,科學有效的外匯儲備管理,應當(1)能夠滿足指定一系列目標的、可及時獲取的外匯儲備的充足性;(2)確保流動性、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得到審慎的控制;(3)在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通過中長期投資獲取合理的收益。
參考imf的標準,從國際實踐中可見,適度規模內外匯儲備的管理,應該注重安全性和流動性。在安全性和流動性得到保障后,可以適當考慮儲備的收益性。
二、國際外匯儲備管理模式與運營投資分析。
(一)各國外匯管理模式。
根據外匯儲備管理戰略目標及操作目標,一般認為國家對外匯儲備的管理大體有兩類:一是傳統的管理模式,即持有的外匯儲備分布在高流動性,安全等級最高的資產上,來實現本國的戰略目標。二是積極的管理模式,在兼顧外匯儲備的流動性與安全性目標的前提下,追求外匯儲備的收益性。
1.歐盟、日本(還有美國)等儲備貨幣國家都奉行相對傳統的外匯儲備資產管理政策,側重于利用儲備資產干預外匯市場。
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儲備貨幣國家大多奉行浮動匯率制,匯率的小幅波動無需干預,儲備貨幣國家經濟發達,國家信譽很高,一般不持有高額的外匯儲備來于預外匯市場(日本除外)。而且不會為了穩定匯率而影響貨幣政策對國內經濟的調控作用。
例外的是,日本持有較高的外匯儲備,主要是由于近年來日本政府擔心日元升值影響日本產品的出口競爭力,采用拋售日元購進美元的方式干預外匯市場,從而導致美元等外匯持有量大幅增長。
2.新興市場國家與石油出口國家一般奉行較為積極的外匯管理模式。
新加坡、等經濟體屬于小型的高度開放經濟體,對外經濟部門占gdp比重相當大,所以把政策重點放在匯率的穩定上,因此持有較多的外匯儲備。由于外匯儲備持有成本較高,近年來,這些國家對外匯儲備都采取了較為積極管理的模式。
挪威等石油出口國家與新加坡等經濟體類似,通過石油貿易持有了較高的外匯儲備。在挪威,外匯儲備還承擔社會福利職能,因此對外匯儲備收益性要求也較高。
(二)外匯儲備的運營模式。
各國外匯儲備管理采取不同的運營模式,一般分為兩種:
1.由政府機構成立相對獨立的投資實體。如新加坡的外匯儲備管理,是財政部主導下的`gic+temasek+mas“三駕馬車”的模式。外匯儲備中積極管理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和淡馬錫控股負責。而新加坡貨幣管理局(mas)持有外匯儲備中的消極管理的部分,主要用于干預外匯市場和作為發行貨幣的保證。
2.向市場機構分包,這種模式一般是結合第一種模式實施。如挪威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將國家石油基金的20%委托給國際知名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運作。
(三)外匯儲備的投資對象。
國際上對外匯儲備的管理趨于積極。而對于外匯儲備的投資,無論是幣種選擇還是金融投資工具選擇,近年來確有變化。這從另一側面進一步印證了國際上外匯儲備管理風格的積極化。
從美國國債投資情況和全部國家國際儲備(黃金除外)的增長情況對比可以看出,近年來,外匯儲備增長大大快于美國國債市場。二者差距無論從絕對量還是相對比例走勢來看,都顯示美國國債作為外匯儲備的投放場所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也說明了各國注意對外匯儲備在金融工具投資選擇上的多樣化。
如果進一步研究美國金融市場的統計數據,可以發現,各國貨幣當局只將接近一半的外匯儲備投資到美國國債,而在存款、大額存單、回購、商業票據、政府機構債券、公司債券甚至股票上,有大量的投資。
在期限上,長期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竟然高達64.8%.值得注意的是,股票作為長期工具,投資規模比公司債券還大,在長期資產中的比例超過25%.
三、國際外匯儲備管理對中國的啟示。
(一)我國外匯儲備管理目標。
從各個國家實踐經驗可以看出,非儲備貨幣國家為了干預外匯市場、穩定匯率、保證國家信譽等戰略目標,一般傾向于擁有較多的外匯儲備。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石油出口國家通過出口貿易積累了較多的外匯儲備。但外匯儲備持有成本較高,因此在近些年的實踐中,這些高儲備國家在確保外匯儲備安全性、流動性同時,也開始重視外匯儲備的收益性。
目前,我國外匯儲備約相當于全球國家外匯儲備總量的四分之一,而我國gdp僅占全球的5%.此外,我國當前的外匯儲備余額能滿足16個月的進口需求,是外債3.24倍。目前,我國外匯儲備增長趨勢沒有逆轉的跡象,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外匯儲備繼續增長的局面還將持續。
盡管外匯儲備增長迅速,但我國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尚不完善,金融體系也較為脆弱,尚不具備開放資本項目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條件。持有較高的外匯儲備來調節匯率,保證國家經濟金融體制穩定,推動對外貿易,的穩定增長仍是我國現實的政策選擇。
目前,我國外匯儲備主要投資于收益相對固定的金融債券,據估算,扣除通貨膨脹率和對沖成本后,實際收益率僅為0.7-1.7%,而同期國內資本平均回報率約在10%左右。可見,我國在外匯儲備滿足安全性、流動性目標之后,提高收益性已成為重要課題。
(二)我國外匯管理體制。
我國未來的外匯儲備管理基本組織架構將主要由兩大部分構成:一是由中央銀行保留大部分外匯儲備,以滿足對外匯儲備的交易性需求和預防性需求,應付國際收支逆差、進行貨幣政策操作、維持人民幣匯率穩定;二是由外匯儲備管理實體管理和運作部分外匯儲備用于投資,追求盡可能高的收益。
這種組織架構的基本特征是進行專業化分工,將外匯儲備按匯率管理功能和投資功能劃分為兩個層次,進行分層次管理。多層次、多目標的儲備管理,需要處理好體制上的諸多問題。如管理權分解統一問題。國外的儲備資產雖然歸屬于多個部門,如新加坡的外匯儲備分散于gic、淡馬錫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權力結構,可有效保證外匯儲備管理在分權基礎上的有效集中。這樣,確保既有明確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從而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和戰略意圖。政府的結構和權力配置與新加坡不同,因此,要對現有體制進行重新的規劃整合,形成統一、分層的管理體制,順利實現外匯儲備的科學分層管理,并將決策機制、操作程序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進行規范。
(三)我國外匯儲備投資建議。
1.調整外匯儲備結構。
第一,調整外匯儲備幣種結構。歐元已取代美元成為國際債券市場上的主導貨幣,自以來歐元債券的市場份額連續兩年超過美元債券。未償付歐元計價債券占全球市場的45%,而美元債券只占37%.增加歐元等幣種在我國外匯儲備中的比重是我國外匯儲備資產多元化的必然選擇。
第二,美元資產內部結構的調整。將部分美國政府債券儲備轉換為美國抵押債券、企業債券以及股票,由于后者的收益率大大高于美國政府債券,通過提高收益來對沖美元貶值的損失。
2.擴大外匯儲備的投資范圍,但要注重防范投資風險。
綜合目前我國一些專家學者的主張,不少人建議將部分外匯儲備運用于戰略性領域,如購買石油、黃金、礦產、高科技設備和技術,或參股相關國外公司。這些建議尚需進一步論證。
一方面上述部分投資資產變現能力較差,已經不算是外匯儲備,因此要注意流動性風險。另一方面根據歷史經驗,特別是日本政府與民間1980年代投資美國資產的教訓,還需考量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
3.外匯儲備投資要配合國家經濟金融政策。
第一,支持國內企業對外發展,特別是金融機構的國際化進程。
我國可以充分利用現有政策性銀行的平臺,加大對國內企業向外投資、貿易的支持力度,也可適當通過指定外匯儲備存放的方式支持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化進程。
第二,配合我國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
目前,我國外匯儲備投資主要集中于紐約、倫敦、法蘭克福、香港等成熟的國際金融市場。我國要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就需要一個發達的離岸金融市場,而我國的巨額外匯儲備可成為這個市場發展的助力。
4.注意對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香港、韓國、巴西等國家和地區都是小型經濟體,對于外匯儲備資產的變動,可能不影響到市場的變化。但是對于中國這么大的經濟體和巨額的外匯儲備,所作的每一步改變都需要考慮市場和其他國家的反應。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八
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推進,貿易保護主義的聲音也日益高漲。在這樣的背景下,反傾銷案成為各國用以國內產業保護的工具之一。我曾有幸親身參與一起反傾銷案的審理工作,在這個過程中積累了一些寶貴的心得體會。
首先,反傾銷案不僅僅是一場法律斗爭,更是一場經濟戰爭。在反傾銷案中,我們需要深入了解相關產業的運營狀況、市場規模、生產成本等數據,以充分評估反傾銷措施對本國經濟的影響。在心理上,還需要為可能的貿易爭端做好準備,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立場。對于每一個反傾銷案,背后都是無數企業和就業崗位的生死攸關,我們務必冷靜客觀地對待,以盡量減少損害。
其次,反傾銷案需要充分考慮國際法的規定與精神。國際貿易組織(WTO)有關反傾銷的條約為各國在處理貿易摩擦時提供了指導。這些條約明確了各國在采取反傾銷措施時的程序和標準,以避免濫用貿易保護主義。我們在審理反傾銷案時要全面貫徹執行這些條約,確保我們的決定合法合規。同時,我們也要提醒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貿易環境,促進世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此外,反傾銷案需要客觀公正地評估申訴方與被訴方的證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申訴方和被訴方會提交大量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我們作為裁決者,需要具備審時度勢的能力,理性地評估證據的真實性和可信度。一方面,我們要善于分析證據的來源和背景,查找可能存在的利益關系和虛假信息,以避免受到誤導;另一方面,我們要注重事實的客觀性,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根據證據的可信程度做出公正的決定。
最后,反傾銷案需要保持與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與合作。反傾銷案所涉及的產業、企業問題復雜多樣,往往需要利用各個部門的專業知識和資源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因此,我們需要和工商、財政、海關等相關部門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加強信息共享和協同辦案能力。只有凝聚各方力量,才能更好地應對全球貿易不確定性的挑戰。
在反傾銷案的審理工作中,我不斷體會到其中的挑戰和責任,同時也深感國際貿易中各個環節的復雜性和重要性。反傾銷案并不是簡單的執法工作,它關系到國家整體利益、企業發展的命脈,更體現了一個國家對于國際規則和公平競爭的尊重程度。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學習,能夠在未來的反傾銷案審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維護公平貿易環境,促進經濟全球化做出自己的貢獻。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十九
近年來,全球貿易不斷發展。伴隨著貿易的增長,各國之間的關系和競爭程度也在不斷加劇。而作為全球貿易中的重要議題,反傾銷措施被廣泛應用于各個國家之間的貿易中。在此背景下,本文將對反傾銷心得體會進行探討。
第二段:反傾銷措施的基本概念與意義。
所謂反傾銷措施,是指在對進口產品進行估價時,如果發現價格低于該國產品市場價格,或者低于生產國的出口價格,該國政府將采取反傾銷措施,增加對進口產品的稅收或征收反傾銷費等方式,以保護本國相關產業不受侵害,維護公平競爭的原則。反傾銷措施的出發點是保障國內產業的生存和發展,防止不公平競爭,同時也符合全球自由貿易的要求。
第三段:反傾銷措施的應用范圍和條件。
反傾銷措施的應用范圍包括日常生產和貿易中的原材料、制成品、設備及技術等,而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條件則為:首先是有關生產和貿易的立法規定,其次是需要有反傾銷措施的申請,申請者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受到了進口產品的侵害,如果證據充分,則反傾銷措施將通過調查、判決和執行進行落實。
在貿易和生產中,反傾銷措施不僅能夠保護本國產業,也能夠維護全球貿易的公平和自由。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不斷深化反傾銷制度改革,不斷嚴格審查反傾銷案件,逐漸擺脫廉價產品侵害,提高了本國產業的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在未來,希望能夠加強對反傾銷政策的調研和研究,落實以反傾銷措施為基礎的全球貿易秩序,為本國和世界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第五段:結論。
反傾銷措施是保護本國產業的有效手段,是維護全球貿易平衡和公平的重要措施。我們應該加強對反傾銷政策的理解和實踐,倡導公平競爭,推動全球貿易的穩定發展。
傾銷與反傾銷論文(實用20篇)篇二十
反傾銷是一項重要的國際貿易政策,旨在遏制不合理的貿易行為。在我的工作中,我也參與了一些反傾銷工作。在這個過程中,我深刻認識到反傾銷的必要性,并從自己實際的經驗中收獲了一些體會和心得,分享給讀者。
第二段:反傾銷的意義。
反傾銷是指政府對外國企業出口到本國市場的商品進行調查,在確認存在傾銷貿易行為的情況下,對相關產品征收反傾銷稅以保護本國產業。反傾銷政策的實施可以遏制其他國家企業的不合理貿易行為,維護國內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保護本國產業的正當權益。同時,作為國際貿易政策的一種,反傾銷也可以推動貿易保護主義的進一步發展。
反傾銷調查可以分為初步調查、正式調查和反傾銷措施三個階段。初步調查是為了確定是否有傾銷行為以及行為的性質和影響,并決定是否開展正式調查的階段。正式調查則是對相關企業進行詳細的調查和數據的搜集,以確定是否存在損害本國產業的傾銷和補貼行為。在正式調查結果確認存在傾銷和損害情況的情況下,將對原始國家或企業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措施。
反傾銷工作的難點在于需要對其他國家企業的市場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收集企業的相關數據和信息,確定行為的證據。在調查過程中,需要保護涉案企業及其相關權益,避免侵權行為和引起緊張的國際貿易關系。此外,反傾銷工作需要得到各部門的合作和支持,需要高度的協調性和組織能力。
第五段:我的體會。
在反傾銷工作中,我深刻認識到反傾銷是保護本國產業和企業的一種必要措施,但同時又不應過度推行貿易保護主義,應對其他國家的合法貿易行為保持開放和公平的態度。在工作實踐中,我們需要的是謹慎、公正、透明,加強調查和數據的搜集技巧,保持與其他部門和國際組織的溝通和合作,并在經驗與法律法規層面上保證反傾銷工作的規范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