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一種雙方約定,明確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資待遇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協議。以下是一些權威機構發布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三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使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四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業務:
一、執行甲方與借款單位所簽訂的上述貸款協議;。
二、對甲方委托的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二、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貸款計劃及有關資料;。
三、借款合同變更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有權對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協議項下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認真履行本協議,辦好各項代管業務。
二、根據委托代管業務的需要,確定相應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辦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據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貸款計劃和資金到位情況,按時辦理貸款的發放工作。
四、嚴格監督貸款的使用,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根據甲方的通知積極調查,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有關問題,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問題解決的結果。對借款單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要積極進行催收。
五、積極配合甲方處理突發事件。
六、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時上劃資金。
七、負責委托代管業務的會計核算,按時編報委托代管業務有關的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八、對借款單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資金情況、在乙方結算的情況要及時向甲方報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貸款業務的有關制度和規定,經甲方同意后發布執行。
第二章貸款的發放。
第四條甲方簽署借款合同后,應立即建立有關貸款基本賬戶和臺賬。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將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根據借款合同和用款計劃,甲方應及時填制有關單據,將貸款資金一次性或分批匯撥至乙方。
第五條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應立即建立有關貸款輔助賬戶和臺賬,設立相應的會計科目,單獨進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匯撥的貸款資金的當日,應通知借款單位攜帶有關單據或文件到乙方辦理貸款和轉存手續。乙方應根據貸款協議規定的用途,負責審查借款單位提交的有關單據或文件;審核無誤后方可向借款單位發放貸款并完成有關賬務處理工作。兩個工作日內借款單位仍沒有前來辦妥有關手續的,乙方應立即以特種轉賬方式辦妥有關手續,并自辦理轉賬之日起計算貸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續辦理完畢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六條乙方收到甲方匯撥的貸款資金后,遇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一、有關貸款計劃、指標和協議等資料不全的,應先行辦理貸款和轉存手續;。
二、貸款資金匯撥憑證內容不詳,無法確認借款單位的,應立即與甲方聯系,報告。
第三章貸款的管理。
第七條乙方須指定信貸人員專職負責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貸人員如有調動,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辦好書面交接手續。
第八條為便于甲方對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乙方應督促借款單位及時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規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貸款使用計劃。
第九條乙方應按操作程序進行管理,按貸款使用計劃加強對貸款支用的監督管理,并進行必要的審查。
一、有無計劃外工程或自行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筑標準;。
三、工程承包的協議、合同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金額與內容是否一致;。
四、貸款協議及國家有關規定中明確的其他相關事項。
發現借款單位在貸款使用時有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和其他重大問題,乙方有權采取停止借款單位使用貸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告甲方。
第十條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并根據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貸款支用或其他應急措施:
一、借款單位名稱或法定代表人變更;。
二、借款單位體制發生重大變化,如合并、分立、改組等;。
三、借款單位對外投資或聯營等;。
四、借款單位財務狀況惡化或資金大量體外循環。
第十一條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應督促借款單位落實其他各項資金來源,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條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乙方應建立健全項目檔案,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經濟和財務報告。乙方應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項目執行情況。
第四章貸款的回收。
第十四條乙方應根據借款合同協議和甲方有關文件規定,做好委托貸款計結息工作。
第十五條乙方應根據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于貸款到期書面向借款單位通知催收貸款,督促借款單位組織資金還款,在存款戶留足資金。
第十六條在規定期限內,乙方應做好委托貸款本息回收的賬務處理,將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費后于當日(最遲不得超過第二個工作日)上劃甲方。
第十七條借款單位在規定的期限未能償還甲方貸款本息,乙方有權直接從借款單位存款賬戶中扣收。如仍有應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見后,轉入有關科目核算。
第五章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真實、準確、及時地對甲方委托貸款進行會計核算,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會計信息。
第十九條乙方應按協議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業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貸款支用憑證、貸款利息和本金上劃的電匯憑證的復印件或傳真件。
第六章委托代管業務考核。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直貸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并制定明確的獎罰制度,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分別情況對經辦人員給予必要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貸款發放、本息回收上劃、貸款管理、會計核算、業務及財務報告等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甲方根據對乙方實施代管業務目標考核的結果,按等級發放代管費。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項,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或擅自超越代管權限致使貸款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采取要求乙方承擔有關經濟損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資格等制裁措施。
第八章協議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協議有關的借款合同終止后自動失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總行的有關規定解釋或辦理。
甲方:總行信貸業務部(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______分行(公章)。
有權簽字人:
__年__月__日。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五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根據《^v^合同法》、《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簽發的《農機購置補貼協議》購買補貼農機具。
標的情況。
名稱:
數量:
本合同簽訂地為:
實際交貨地(即履行地)為:
交貨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金額:______元。
付款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由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______,運費經雙方協商由方承擔__________%。
乙方要求將貨物運送至交貨地點以外地區的,增加的運費部分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
甲乙雙方在交貨時,應當場進行試機、驗收。
貨物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以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生產企業有關質量保證、技術資料明示的內容為標準。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交付隨機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備件。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六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日期]起至[日期]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日期]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日期]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試用期。
第二條試用期為[]個月,自[日期]起至[日期]止。[或本合同不設試用期。]
第三條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于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應按照附件二工資中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并通過轉賬方式付至乙方的工資賬戶。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制定具體的計算周期及上下班時間,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后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于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做出相應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
2.[福利名稱]。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占有的或處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后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于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并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愿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1.[補充條款內容]。
2.[補充條款內容]。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后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于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后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沖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動合同書》(編號:)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省市區。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省市區。
簽署時間:年月日。
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
1.工作崗位:乙方將在[]部門從事[]工作。
2.工作地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比如甲方的住所]。
3.任職要求:[]。
4.工作職責:[]。
5.適用的工時制度:[]。
6.任職期限:[]。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
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
保險。
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
管理。
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
乙方: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粗略統計每天看接近十萬字。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
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十三
作為出來社會打拼的勞動者,都要懂得寫勞動合同。眾所周知,勞動合同條款應當明確、肯定、完整,而且條款之間不能互相矛盾,否則將影響合同的成立。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從業人員勞動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3.在法定節日和公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工程,需聘用乙方塔吊司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雙方就該塔吊司機,操作事項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塔吊司機進廠后必須服從甲方工地管理。認真服從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必須維護工地利益。
二、乙方司機進場后應尊重領導、團結同事,必須與各工種協調一致,不做違法亂紀之事,隨叫隨到,乙方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塔吊駕駛專業知識和對塔吊的一般性維護工作。
三、如因機械自身故障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責,如因乙方違規操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提供和安置安全用品及安全防護措施,避免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五、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甲方按進度施工。
六、乙方司機人員必須服從工地作息時間,不早退遲到無故礦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七、塔吊司機費用每月元/臺(包吃住),共臺,甲方應在每月日按包干月付給乙方工資(含加班工資和三險一金),如拖欠,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工資照常計算。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工程施工結束塔吊拆除后雙方無糾紛此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塔吊安裝完畢后,開始使用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簽定之日起乙方必須提供相關資質證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模板14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