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法律賦予雙方權益和義務的重要文件,具有約束力。掌握了合同協議的基本要素和編寫技巧,您就可以自信地起草一份完美的合同了。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一
工具設備的保養使用及材料節約:
1、乙方應對工地的設備、工具必須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
2、乙方應對工地的設備和工具要定期保養和維修。
3、乙方施工要注意材料節約,合理配料,當天的料當天用完。
4、落地灰漿隨清隨用,嚴禁將落地灰當作垃圾外和填埋如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乙方應做到“三清六好”工作,隨時將該工作面清理干凈。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1、乙方進場必須嚴格按照工地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2、正確和安全使用工地的一切電器設備及臨電,必須戴安全帽。
3、工人上班不準穿拖鞋、光膀子、不準隨地大小便。
4、工人要做到文明施工,不準說粗話、臟話,嚴禁找范文就來打架斗毆,如發現一次罰500元。
5、工人上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一切傷亡事故,其全部經濟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房主方)姓名:身份證號:(簡稱甲方)。
乙方(承建方)姓名:身份證號:(簡稱乙方)。
根據《^v^建筑法》、《^v^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為規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概況:本工程為結構私人居住房,樓層為層加隔墊層建筑。此結構廁所、廚房、陽臺、梁、柱為現澆混凝土,其它樓板為預制板,建筑面積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三、承包方式:
甲方將其住宅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腳手架、包施工機械,以及所有勞務工具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承建本工程。
四、承包工程內容:
建筑基礎、主體結構的砌磚,扎鋼筋、裝模、拆模、現澆混凝土、樓梯、預制板安裝;室內墻面天棚及后外墻、側外墻粉水泥砂漿,前面外墻磚粘貼;主體頂層瓦面,室外散水,樓面找平,臺階等修建工作。
五、工程質量及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變更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優良標準,確保安全。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并承擔一切由返工帶來的人工和材料損失的費用。
2、房屋建成后,一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如因質量問題,在質保期內,乙方拒絕維修,甲方有權另請他人維修,所需費用直接從乙方質保金內扣除。
3、乙方如施工過程中遇到圖紙和現場主體結構不相符合,須要變更時,必須與甲方共同協商,協商結果須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進入下一步施工。
六、工期:
從年月日開始建設,工期為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及甲方對外關系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七、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鋼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瓦等建筑材料。
2、甲方負責協調對外及鄰里關系。
3、甲方應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4、甲方有權指導和監督施工過程及質量。
5、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購買所需的建筑材料。
6、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電動施工機械,機械上的損耗器材和所有的勞動工具,以及模板、頂木、鎖木、木方、腳手架等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8、乙方必須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做好相關安全措施,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傷害等)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如因乙方自身各種原因,中途自行終止施工,甲方有權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費用。
八、承包價格:
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米元,大寫:元整。建筑面積以實際面積為準,此價包含人工費、工程管理費、安全費、材料搬運費、所有勞動工具費、機械費,以及腳手架的費用。
九、付款原則及付款方式:
房屋從開工至每層蓋板后,預付該層人工費的60%,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余款付至總價的95%,留5%作為工程維修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待一年期滿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無息付清余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日生效,合同履約期完成后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政府部門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導性法規要求,為推行^v^門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購買、配送、爆破、退庫一體化作業(以下簡稱“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加強民爆破物品的存儲運送安全及規范現場安全作業,根據《^v^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項目:乙方以“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范圍及內容:合同項內的管溝爆破開挖。
3、工程作業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指定爆破地點,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爆破時間表。
4、甲方需對其所屬的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落實爆破區周邊警戒,疏散滯留人員及車輛,維護通往爆區通道暢通。在裝填炸藥前將所有施工人員及裝備退出爆破現場,提前排除爆破周邊的安全隱患。
6、起爆后15分鐘內,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若在乙方人員未確認安全后進入爆區,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復印件。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施工;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該職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個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備案手續。
3、乙方負責辦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續。
4、乙方負責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業點,并負責安全的送至爆破作業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施工的,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對于現場臨時放置的倉庫,除專人妥善保管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7、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發出的違章違規指令。
9、乙方監管人員到爆破現場有權糾正違規現象,檢視現場周邊安全條件,切實落實爆破器材現場臨時存放的安全。
10、爆破前清理現場由乙方人員負責,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員發出撤銷警戒信號后,乙方人員才可以進入工作面。
11、乙方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爆后檢查,處理盲炮、啞炮后,由甲、乙雙方委托的工作人員在《爆破記錄》上簽字確認,單次爆破任務結束。
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臺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其他:
1、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事項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若經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合同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名下直屬地出租,就土地租賃相關事宜雙方依法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___、租賃土地名稱為:1東地水澆地五畝2東北地___畝3菜地等共五畝
二、二租貸期限為___年自至止,年既不允許乙方耕種。
四、耕地權利除乙方以外所有人不得耕種,甲方名下所有土地,更不允許私自外轉租賃他人,甲方___但發現乙方違約則合同無效,租金不予退還。
五、該協議___式兩份,各自保存任何___方丟失合同視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后即生效。
六、甲方仍享受該土地的國家優惠政策。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四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照片。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結算,乙方于每年4月10日前將當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五
乙方:。
根據及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六
發包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___致依法簽訂此協議書。
1、甲方三組、八組將原有芒果場___個,面積30.17畝土地(其中三組十三戶17.38畝,八組十八戶12.34畝)承包給乙方農大鋼先生經營,時間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年。
2、終止合同時乙方按甲方所有的果樹株數,房屋等物完整交還給甲方,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征用該果場,青苗費、地上附著物及其他相關補償全部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3、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應保證果樹、房屋等集體財產完好,有義務保證果樹健康,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導致甲方損失的,須按市場價賠償給甲方。
4、承包金按每畝___年伍佰元計(500元正)合人民幣共壹萬伍斜坡零捌拾伍元正(15085元正)立此協議生效日,乙方應___次性付清承包金15085元正給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七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元/畝,(或實物____公斤/畝),合計____元(或實物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八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繼續深入農村改革,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過村民(組)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將_____________發包給乙方承包。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承包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積及四址范圍。
承包面積______________畝,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間:1、每年每畝上交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2、每年每畝水資源費上交村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著“先交款,后承包”的原則。第一年的承包金在協議簽訂時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于前一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依次類推。
四、甲方責任。
五、乙方責任。
2、承包期間,未經水利部門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水利設施;。
六、相關事項。
在承包期間,乙方在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設用地前提下,征地費用歸甲方所有,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八、如遇國家政策變化,當本協議與政策發生抵觸時,一切以上級政策為準。
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間,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_______方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未經事宜,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一式___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方(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九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兌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
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公章)。
簽訂日期: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十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土地。
第一條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臺、內灘外灘等純凈糧田面積不少于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二章土地用途。
第六條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交付。
第十條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于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于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于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承包費于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后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第二十八條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第三十六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甲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本協議簽署后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x年x月xx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十一
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就被答辯人訴答辯人相鄰權一案,現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沒有侵犯原告所謂相鄰權的行為。
1、答辯人有必要向法庭陳述雙方的房屋基本情況:原告張某的住房位于______,而答辯人的門面位于______號門面,二者分屬不同的兩個單元,而且中間除了兩個單元的采光區外(寬長均為______米左右),答辯人所在單元的外墻與原告的住房外墻相距______米,所開的小窗與原告的住房更是相隔______米,因此,雙方的建筑物之間沒有任何共有的東西,既然雙方的建筑物沒有相鄰,不知原告所謂的相鄰權從何而來呢其事實根據又何在原告在訴狀中進而引申的所謂“安全性”、“私密性”更是無稽之談。
2、根據侵權責任的四個構成要件,一個重要的要件就必須是存在侵權事實,但本案中,由于答辯人與原告的建筑物沒有相互毗鄰,而且據答辯人了解,原告張某系移民還房,因其自身原因,至今都一直未實際在______房居住,因此,原告的所謂相鄰權被侵犯的事實根本就不成立。
3、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答辯人的門面的采光和通風都不好,因此答辯人在二樓的外墻開了小窗,尺寸寬______×高______厘米,面積不足一個平方米,其占用的位置相對于答辯人單元外墻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原告訴狀中所稱“改變大樓承重結構”,一則與本案無關,二則完全是對事實的夸大其辭。
二、答辯人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首先,答辯人再次聲明,答辯人沒有侵犯原告所謂相鄰權的侵權行為,因此不應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其次,根據法律規定,即使答辯人有侵權行為,但原告的有關賠償請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不應當得到法院支持。
1、根據《民法典》有關相鄰權的規定,處理相鄰權糾紛的首先原則應當而且必須是恢復原狀,只有在確實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才可以賠償損失,而且是直接損失。由于本案系相鄰權糾紛,即使答辯人存在侵權行為,也根本不必然導致原告有什么誤工損失費用,而且原告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其所謂的誤工費就是因為答辯人的侵權行為直接導致的。
2、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只有自然人的人格權利或者人格利益遭受到了非法侵害,才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但本案系相鄰權糾紛,只是建筑物之間因相鄰關系導致的糾紛,并沒有侵犯也不涉及原告的什么人格權利或人格利益,因此根本不屬于應當處理或支付所謂精神撫慰金的范圍。
綜上,雖然答辯人有開窗的'行為,但并沒有侵犯原告相鄰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應當駁回原告的請求。而且根據本案的性質,即使法院認定答辯人存在開窗,但除了可以恢復原狀以外,不應當判決本答辯人承擔其他有關賠償損失(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的法律責任。
以上答辯意見,望法庭采納,謝謝!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起訴狀副本______份。
2、證據清單______份。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十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現就宜章裕農林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宜章縣長村鄉千家岸自然村于20xx年8月31日所簽訂的《林地承包合同書》(以下稱原合同)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作為原合同的有效補充條款:
一、甲乙雙方確認原合同真實有效。
二、原合同終止日期由原來的2038年8月31日變更為20xx年1月31日,期限為5年,原合同在20xx年2月1日自動作廢。
三、乙方每年按合同指定日期(每年8月31日)支付林地租金每畝10元給甲方,并由甲方指定專人領用,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租金,甲方將按乙方所承包林地面積每畝10元收取滯納金。乙方租金如期支付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生產活動。
四、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將所種的林木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承包林地(包括林地內乙方所種的林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
五、此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包地合同(匯總14篇)篇十四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合理規劃及提高大嶺煤礦的經營效益,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大嶺煤礦坐落在永興縣境內的北風井的維修及管理權、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維修、保養等。
二、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如在維修生產過程中與甲方巷道貫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如果在維修及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四、礦井"五證一照"由甲方負責。如電力等由甲方提供,但費用由乙方負責(價格同等主井)。
五、自簽證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人民幣___元,至第四年年底為止,全部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六、因天災、政府政策性原因,停產達到十五天,甲方每月按承包費天數折算減免。
七、乙方投入的財產設備設施到期后,處理權歸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