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整改方案時,我們需要調研和了解相關情況,以便針對問題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整改方案是為了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而制定的一種策略,它可以幫助我們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我覺得現在是時候制定一個整改方案了。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20xx年7月27日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牢牢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進一步優化農業產業空間布局,發展通道、節點經濟,加快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步伐,實現生態與改善民生的互利雙贏。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海子街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如下:略。
辦公室下設在國土所,由羅昌歡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羅昌良任辦公室副主任任,主要負責日常的工作調度和協調。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一)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8個村(社區)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亂占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占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于亂占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
(三)“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筑物)。對于占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結合實際情況督促農戶補辦用地手續或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海子街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
(一)排查清底。
我鎮有關部門將按照邊清查邊整治的工作原則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及時研究部署,通過實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各村(社區)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要建立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構建長效機制。
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要按照“村支部書記負總責、協同配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對亂占耕地巡查,實行每周一上報,于每周四上報農業服務中心統計匯總。
(二)注重督查考核。鎮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規劃辦會同鎮督查考核辦、紀委辦對18個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違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進行全覆蓋督促指導,建立日報告、周通報制度。將違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進行具體量化,列入督查考核內容,定期對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推動情況等進行督查考核并排名通報。對排名優先的村(社區),在年終考核中通過頒發獎狀、獎品等。以資鼓勵。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農業服務中心,規劃中隊、國土所、等相關股室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社區)要根據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資金支持。明確貴fcs213為巡查車輛,貴fhy739為宣傳車輛,從鎮財力撥付五萬元為工作經費。加強物資和后勤保障,確保巡查工作有序開展。
(五)強化業務指導。國土所牽頭,加強對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村(社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一)為提高農村亂占耕地工作的全面性,特向全鎮群眾提供有獎舉報方法,群眾實名舉報后,經鎮督查工作組核實屬實后,獎勵舉報群眾50元人民幣。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二
xxxx。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x負責具體辦公。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干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著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群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臺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戶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群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占建房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占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群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三
為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更好開展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相關規定及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摸清全鄉范圍內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之前個別或者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也要一并摸排。緊扣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聚焦對亂占耕地建房違法違規行為摸排不到位、對新增問題“零容忍”態度不夠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
(一)著力解決摸排不徹底問題。摸排不僅限于國家和省下發的問題圖班范圍,根據《蕭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前期摸排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按照“應納盡納”原則,如實填報數據形成工作臺賬,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現象。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各行政村)。
(二)著力解決遏制新增違法整治不到位問題。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的,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要求一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農經站、紀委、各行政村)。
本次專項整治突出以問題為導向,重在抓落實、出成效、建機制,主要采取自查自糾、巡查督查等方式。
(一)全面自查。對前期摸排和上報的成果,進行“回頭看”,全面自查自糾。對照整治內容查糾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書面報告。
(二)巡查督查。鄉村分別成立亂占耕地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村明確村書記為土地協管員,并以自然村為單位確定1名信息員,落實日巡查、周報送制度,并建立巡查臺賬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臺賬,推進巡查督查常態化。
(三)廣泛宣傳。利用廣播、宣傳展板和會議以及宣傳橫幅等多種形式開展土地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宣傳工作,切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依法用地、依規建房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四)加強管控。嚴格落實宅基地審批程序,強化部門間的協作,落實多部門“聯審聯辦”制度,并在為民服務中心設立宅基地申請審批一站式服務窗口,確保從源頭控制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發揮村級土地協管員和信息員的作用,落實一日一巡查、一日一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處理,嚴防出現新增問題。
本次專項整治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動,4月20日之前結束,主要工作步驟如下。
(一)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領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相關站所成立工作專班,照各自職責主動認領任務,并加強協同配合。鄉紀委負責對在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問責。
(二)推動工作落實。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召開動員會,定期召開調度會,推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各項目單位要建立整改臺賬、抓細抓實、自查自糾,按要求上報自查材料;各責任單位要及時總結本部門創新經驗做法,形成問題治理的典型案例。
(三)做好整改報告。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辦事,建立整改臺賬,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整改報告(包括整治開展情況和主要做法、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情況可復制推廣的創新經驗、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關意見建議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強化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禁止出現“甩手掌柜”現象,分管負責同志要對標對表、抓細抓實,堅決杜絕“過關”“松勁”思想。各責任單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監督問責。對增量問題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必須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對在亂占耕地建房工作中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改工作為契機,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四
為落實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要求和省、市、縣工作部署,做好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房[20xx]2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一)摸排范圍。
摸清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二)范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如》(皖自然資規[20xx]3號)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3、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準備階段(20xx年10月12日—10月15日),鎮制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底調查階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各村、社區對20xx年1月1日以來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排人員要進組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初步形成摸排成果,以村為單位匯總形成臺帳、清單,以表格形式報送鎮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服務中心。
(三)核實糾正階段(20xx年11月20日前)。各村、社區利用下發的20xx年以來亂占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和縣城規劃區20xx年7月10日航拍圖,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上報最終摸排成果。鎮實適組織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到村檢查指導。
(一)大力宣傳,造濃氛圍。
各村、社區要利用開群眾會、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
(二)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本次摸排以村為單位,村自為戰,聯系村班子成員、駐村鎮干負責督促落實,各村、社區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三)精心組織,確保質量。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村、社區要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清底數對于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理工作至關重要,各村、社區在摸排時認真填寫《信息采集表》。各村、社區書記、主任要認真審核并簽字確認,并對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做到公開、透明、準確。
(四)遏制新增,嚴厲打擊。
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的,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村要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面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五)嚴格監督,嚴肅問責。
鎮紀委對我鎮的摸排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敷衍塞責、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嚴肅問責。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五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于法有據,確保不留后遺癥。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后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范圍。
4.不在摸排范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臺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并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干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臺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18786982425,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七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第一階段工作。在堅決遏制增量的基礎上,全力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省、州、縣、鎮層層建立協調機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綜合用好密集調度、掛圖作戰、精準識別、“影像+圖斑+數據+現場”等手段和方法;建立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管理系統、統一數據庫;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形成真實準確、要素齊全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數據和整治清單。
鎮政府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整治工作牽頭統籌、組織協調,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蕉溪自然資源所,楊明兼任辦公室主任,龍習宜、姜偉、石興明、潘維國、楊勝平、楊忠等為辦公室工作成員。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一)前期準備階段。根據蕉溪鎮實際,制定適合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按照邊清查排查邊整治新增的工作原則開展摸底排查工作。精心組織排查人員,鎮政府統籌,以村為單元具體組織實施。各村人員具體安排如下:
魚塘村:聯系領導李邦彪,聯絡員李猛;
路溪村:聯系領導李邦彪,聯絡員聞峰;
茶園村:聯系領導張仲富,聯絡員吳朝奇;
猛溪村:聯系領導張仲富,聯絡員張萬平、吳承敏;
柳溪村:聯系領導楊明,聯絡員柳杰;
朗洞村:聯系領導楊明,聯絡員潘維國;
車溪村:聯系領導楊曉樺,聯絡員張連花;
木溪村:聯系領導楊曉樺,聯絡員彭杰;
洞腳村:聯系領導姚倫輝,聯絡員楊通文;
木元村:聯系領導姚倫輝,聯絡員徐子成、張正陽;
田溪村:聯系領導趙罡,聯絡員劉俊;
羅溪村:聯系領導趙罡,聯絡員闕俊;
蕉溪村:聯系領導嚴萍,聯絡員印大燕、江明光;
各村根據實際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和駐村干部等人共同組成。各村需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報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鎮自然資源所)。確定好人員后,于9月10日前組織召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動員大會暨摸底調查業務培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調排查的重要性,充分認知耕地保護的極端緊迫性,重點培訓掌握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主體、結構、家庭人口、用地面積、建筑面積、用途、原因、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鄉村規劃、現場拍照取證等業務工作。
(二)扎實有序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完成農村亂占耕地違規建房摸底調查,是開展集中整治的前提和基礎。各村、各股站所要及時按既定部署,綜合運用實地核查、遙感監測、資料審核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特別是要發揮村支兩委的核心作用,全面掌握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主體、面積、用途、原因等。要逐宗逐戶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有關情況,根據蕉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蕉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認真填寫《蕉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調查表》。重點全面排查20xx年1月1日以后至20xx年7月3日以前的`違規建房問題,同時也要排查7月3日以后的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分別建立臺賬清單。各村、全體干部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各村要在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將排查結果上報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鎮自然資源所)。鎮自然資源所要于20xx年12月5前完成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核實工作,鎮村建中心要于20xx年12月5前完成是否符合鄉村規劃核實工作。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要做好摸底排查指導工作,并于20xx年12月10前匯總摸底排查結果并上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
(三)總結摸底排查成果。根據各村全面摸底排查成果,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要派工作員會同各村復核檢查,發現問題后必須進一步核實舉證或完善信息,最終形成各村確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匯總完成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及時上報縣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為下步制定完善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提供根本遵循,為下階段整治做好全面準備。
(一)要服從組織領導。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講政治,顧大局,服從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按期完成摸排工作任務。
(二)要保證進度質量。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要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當前疫情和其他重點工作的影響,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調查工作,確保按時匯交摸底調查成果。
(三)要加強協調指導。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要加強政策研究,主動與上級對接,把握時間節點,掌握具體業務,深入各村,加強協調指導,及時解決基層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摸排工作順利有序,確保整治精準到位。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八
近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方案》指出,本次摸排對象為全國范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其中,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
《方案》明確,此次摸排類型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其他兩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方案》提出,一要做好基礎資料準備,國家層面統籌已有的基礎數據,以省(區、市)為單位統一下發。各省(區、市)利用國家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本省(區、市)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結合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二要做好統一數據匯交。國家層面依托自然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臺,補充完善相關功能,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數據匯交平臺,建立全國摸排工作臺賬。各地可利用該匯交平臺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匯總結果。三要做好成果質量管控。各地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充分采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
《方案》要求,省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到鄉(鎮)、街道再到縣級、市級的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時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根據《方案》,10月底前,各地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信息平臺匯交。11月底前,各省(區、市)組織地方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結果。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九
勉縣局科學謀劃、精準發力,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召開專題會議,學習“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對整治工作進行系統謀劃和安排,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籌備組,落實專人負責。
二是全面梳理。依托現有基礎資料,以基層所、村、鎮為基礎單元,開展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近年來所有占用耕地建設房屋的'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占地情況和審批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
三是強化宣傳。加大對《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幫助群眾提高保護耕地、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識。同時確保宣傳活動進村到組,無死角、全覆蓋。截至目前,已張貼農村建房八不準宣傳彩頁20xx余張、發放相關宣傳資料1600余份。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
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劣占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借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干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咨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干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墻、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小學宣傳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制作臺賬,匯總后于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范圍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系、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占地性質、占地人群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惡意占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占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一
為認真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xx〕2206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資發〔20xx〕23號),銅仁市自然資源局《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縣《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24號)和《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xx〕44號)要求,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堅決遏制全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為扎實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xx年我鄉農村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劉道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陳正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張明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一)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問題。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問題。
(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問題。
(四)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未經批準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擬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問題。
(一)關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結合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并推進,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
(二)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特別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與綠色通道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超標準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對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
(三)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20xx年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整改恢復為耕地;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xx年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結合實際督促引導恢復為耕地。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為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報請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對于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其中屬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四)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結合實際督促恢復為耕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抓好該項工作,成立興隆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自查。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要協調聯動、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鄉自然資源所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梳理問題,將梳理出的涉及各類重點整治的問題下發到各村(社區)進行整治。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鄉自然資源所、鄉林業環保站、鄉交管站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各類重點整治問題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統籌有序推進,按時報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啟動整治工作,各村(社區)開展自查自糾。對于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結合實際,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
(四)強化整改查處,嚴肅追責問責。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為耕地,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為,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對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應拆除復耕,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對項目批準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扎實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厘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后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占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盡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筑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占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群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布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占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周至少組織6次轄區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周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范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占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占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筑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匯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匯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采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筑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準面積多占、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強占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并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并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范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并上報情況。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群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群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鑒“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筑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群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三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以省級制作下發的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其余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范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后,不納入摸排范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干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干部包戶,摸排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復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后,由鎮政府以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臺上填報。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核,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并將摸排情況于每周二、周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于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匯總審核,通過匯交平臺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后于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并嚴肅問責。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相關工作部署,盡快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五
自6月6日我市召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推進會以來,柳莊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新鄉市、衛輝市有關會議精神和決策部署,結合該鄉實際、精心組織、多措并舉、積極行動,深入各村持續穩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柳莊鄉第一時間召開鄉村兩級干部會議,認真貫徹學習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推進會議精神。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具體任務,壓實鄉村兩級整治責任,確保整治工作落地見效。
扎實徹底排查,全面開展摸排。
該鄉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處理,查明存量、摸清底數,根據問題實際,分類建立整改方案和清單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為下一步分類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突出問題重點,加大執法力度。
堅持以“零容忍”態度關注新增問題,用強有力的舉措堅決遏制亂占耕地現象,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按照“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原則,從實際出發,認真研究處置的措施和辦法,分類施策,既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惡意占地等行為。
嚴格落實巡查工作制度,積極穩妥推進專項整治。
柳莊鄉嚴格落實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對全鄉耕地保護工作進行經常性、全方位動態巡查,及時發現解決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制止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全力抓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這場硬仗。
亂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通用16篇)篇十六
為盡快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