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里,我們能夠結識許多好朋友,共同度過美好的時光。接下來是一些學生寫的學校總結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一
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按規定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三、食品來源清楚。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向供應商索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產品《檢驗合格證》和相關票據等資料,并建立臺帳存查。
四、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做好防蠅、防鼠和保溫等措施,確保食品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不潔物品。
五、不加工來源不明、摻假摻雜、腐-敗變質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七、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無毒、無害。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
八、所有從業人員保持個人清潔。烹制、加工、銷售食品前先將手洗凈、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使用專用用具。定期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
九、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崗位操作技能和規范學習培訓,增強員工食品安全意識。
張橋中學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1.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學校工作分工會議研究決定): 組 長:孫 凱(校 長)
副組長:周大貴(副校長)
成 員:薛立龍(總務處主任) 食堂管理人員
辦公室電話:4606317
2.積極進行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定期開展學校食品衛生自查、整改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遇到突發事件,由組長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并迅速啟動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不得緩報、瞞報、謊報。
二、學校食堂、服務部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以建立健全的臺帳制度。
(1)采購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資時,要考察相關商家目前的經營實體、經營狀況后,才進行集中采購、定點采購,并索取商家的營業執照、衛生經營許可證、質量檢驗報告(復印件)。
(2)采購調料制品、調味品時,要索取商家的營業執照、衛生經營許可證、質量檢驗報告(復印件)。
(3)進行自送的物資、家禽、動物食品,須索取檢疫合格證(復印件)。
2.食堂、小店從業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庫房物資實行“保質”的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每周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30厘米)、離地(大于2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按照“保質”原則予以發放。
5. 嚴格控制庫房內的溫度,隨時對庫房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6. 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庫房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庫房貯藏無關的活動。
7.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范圍的要求,冰箱(柜)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其內部溫度的監測。
8. 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志。
9. 食品在冰箱(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0.嚴禁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調制作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后,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 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后,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內。
5. 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后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后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 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干凈、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后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衛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備有蓋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干凈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制前,必須對烹制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制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后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臺面清潔整理干凈,地面清掃拖凈。
12. 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 餐廳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須放在適量的消毒液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不能進行浸泡的不銹鋼桌、不銹鋼架等用具必須定期用適量濃度消毒液進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時,應做到“四池分開”,并在水池的明顯位置注明標識。
2.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過程中須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不得減少任何環節。
3. 清洗時,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滌劑,注入熱水,將洗潔劑攪拌均勻,水溫控制在40℃。;在將餐具、用具內的雜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鐘后進行清洗。
具、用具、器皿等,須用藥物浸泡進行消毒(藥物濃度參照說明書),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
5. 對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須收回洗碗間用清水沖洗,進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應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蓋封閉,防止細菌浸入。
6. 洗碗間及消毒間必須保持整潔、衛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氣體、污物、易爆物品等。
7. 下班時,從業人員應鎖好餐具間及洗碗間的門窗。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效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2.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崗,停崗期間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
3.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4. 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5. 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須經常對從業人員的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五)、衛生檢查及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 . 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每天不定時地對食堂及餐廳的大廳、外廳、后堂、用具、設施設備進行抽查,并對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及時向食堂及服務部承包人提出改進意見。
2 .強化督查。每天堅持學校行政值日人員巡查登記匯報制度,及時填寫辦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寫表中有關學校衛生安全日督查記錄表,如遇重大事件,當天值日行政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匯報,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否則視為當天值日人員對食品衛生監管不力,責任自負。
3 .食堂、餐廳及各部門衛生狀況經多次通報仍未落實和完善的,學校有權對食堂及服務部承包人進行批評和相應處罰。
4 .所有檢查資料須在部門主任和校長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 .餐廳衛生由專人負責,定崗、定人、定區域。
6.餐廳每日清潔1—3次,每周定期進行衛生大掃除,并用消毒劑全面消毒,并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7.員工在工作時,著裝要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不得用雙手接觸或沾染所盛裝食物的容器內部及食物成品,盡量使用專用的夾子、勺子等用具進行采用。
8.餐廳工作人員在上班前和入廁后,要徹底清潔、消毒雙手,保持雙手清潔衛生。
9. 擺放在餐廳的保潔設施應清潔衛生,非食品用具不得與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每樣食品必須留足150克,分別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2.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便于檢查。
3.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4.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
5.經營場所發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向衛生部門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停止食物銷售,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關閉有關通道,控制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出、接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如實回答調查人員的詢問,共同尋找中毒原因。
一、飲食衛生
1、人員配置
根據需要設立合理、充分的崗位,所配置的工作人員必須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必須要有衛生防疫部門簽發的個人健康證和相關的技術、職稱等級證書。
2、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食堂衛生崗位責任制度、從業人員的晨檢制度、食品留樣試嘗制度、食物運輸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物入庫、出庫管理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
3、操作規程
(1)食堂工作間和餐廳要通風、明亮、潔凈,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做到地面無雜物臟物、無油污等。食堂功能區要嚴格區分,在加工時,嚴格按食堂工藝流程進行操作,防止出現混崗、漏崗,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三防(防蠅、防塵、防鼠)設施要完善,要充分發揮各功能區和設施、設備的有效作用。食堂器具要做到生、熟分開,有明顯標記,公用餐具要清潔、消毒。出售食品時,要使用售貨工具,包括出售包子、饅頭、油條等食品,不得用手接觸,必須使用專門的器具。
(2)堅持按規定程序滅鼠、滅蠅、滅蟑螂,要采取恰當的措施放滅蟲藥物,未用完的藥物要妥善保管。特別是滅鼠工作,必須按規定購買鼠藥,由經過受訓的專人投放,并做到晚投放、早清掃。
(3)食物采購,要嚴密把好采買、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要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原則,堅持執行食品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優質優價供貨網點,采購食物做到“三不”:不采購無固定廠名廠址,無商業標簽和無生產日期、保持期,無衛生許可證的各類食品飲料和半成品;不采購不新鮮的蔬菜;不采購有質量問題的大米、面粉、食油、佐料等。
(4)庫房要通氣、透氣,進入庫房的食物驗收登記后,要分門別類存放,標記標識要清楚,要注意先進先出,防止過期失效、腐爛變質。保管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在領取和發放食物時,保管人員對發放的食物種類、數量要作好登記,領取人員對食物要進行檢查驗收,對感觀情況進行登記,雙方都要作好登記,以保證食物安全進入食堂進行加工。
(5)食堂管理人員要堅持試嘗菜肴,要實行成品菜留樣,次日48小時后若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才可將所留樣品處理掉。
4、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
(1)從業人員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洗手、勤理發、勤剪指甲。上崗時要穿戴工作衣帽,不戴飾物上崗。上廁所前要摘去工作衣帽,置于換衣間,便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洗手后,再穿戴好工作衣帽。上崗期間,禁止吸煙,不要對著食物咳嗽、打噴嚏。
(2)加工食物時,不準用手摳鼻屎。烹調食物時,切勿用手指直接在湯汁中攪拌后,放入口中品味,切勿直接用湯勺或鍋鏟盛裝湯汁對著口腔品嘗。烹菜時,要將湯汁置入事先備好的碗勺內然后再進行品嘗。
(3)在盛裝食物時,不能用抹布和圍裙擦拭盛裝容器。盛裝好的食物不能直接與地面接觸,應放在規定的架子或操作臺上,在出售前要加蓋或加防蠅罩。在分發和出售食物時,不能用手直接接觸食物,要戴上一次性手套。嚴禁從業人員穿拖鞋上崗,嚴禁赤膊上崗。
二、衛生防疫
1、學校飲水衛生
使用自來水的學校,要定時、定人清理水池、水管,以免污垢、雜質影響水的質量。要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要有專人負責,要注意水源環境條件的變化,定期查驗水質,加強水源管理。自來水必須燒開后才能供給師生飲用,必須用潔凈的專用盛水器。
2、學生飲用水衛生
采購飲用水時,要核準供水商家提供的各種有效手續和衛生檢疫部門出據的檢疫報告及衛生指數。不采買不合格的飲用水,不采買不符合衛生指標的飲用水,不采買無證經營商販提供的飲用水,不采買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權或未經生產廠家批準同意銷售的不合格飲用水,不采買衛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無安全保障和生產設備設施不完善的飲用水具。
3、流行性傳染病的防與治
(1)學校要堅持對學生進行衛生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要主動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取得聯系,在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對校園環境進行整治。要定期組織學生參加體檢,及時發現疫情,特別是在春、秋兩季傳染病多發季節,更要加大力度進行檢查,將防與治結合起來。
(2)發現疫情后,處理要及時、果斷,要立即將病員進行隔離,切斷一切傳染源和傳播途徑,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告知家長,讓家長了解學生的發病情況。再盡學校所能,組織救治的同時,迅速通知傳染病預防急控中心和醫療衛生部門、當地政府,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學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動員一切力量控制疫情的發展,防止其蔓延。之后,對有關環境和病員接觸過的物品進行全面消毒處理。
4、學生衛生習慣的養成教育
(1)要教育學生勤洗臉、洗頭、洗手、洗腳、洗澡,勤剪指甲,每天早晚堅持刷牙,三餐以后清水漱口,要勤換衣服,著裝整潔。
(2)要教育學生按時進餐,主餐要吃飽。要講究飲食的科學、合理、均衡,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保證身體發育對各種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需求。不亂吃零食,特別注意不購買、不食用無證經營的食品和飲料,防止病從口入。
(3)要教育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各類大掃除,參加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等除害活動。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保持潔凈的環境,有效地防御各類病害。
(4)要注意生長發育期的生理和心理衛生,合理引導學生培養自理能力,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和睡覺、行走的姿勢。認真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要保持身體各種機能的正常運行,切忌過度疲憊。保護好嗓音,切忌大喊大叫。不要隨意憋住大、小便,保持身體排泄的通暢。
(5)要注意運動衛生,參加體育運動不要過度疲勞,參加喜愛的活動也不要一味沉溺進去,要防止身體超負荷運轉。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
一、認真檢查食品質量、數量,有無“兩證”,食品標簽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二、做好食品進、發貨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三、庫房內按原料、半成品分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食品與消毒藥品、有強烈氣味的藥品不得同庫存放。
四、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用標簽注明食品名稱、進貨時間及數量、進出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及產地。
五、散裝易霉食品要勤曬勤翻,肉類、水產品、蛋類等易腐食品應冷凍或冷藏貯存。
六、常檢查食品質量和庫房衛生狀況,并經常清掃、消毒、開窗通風換氣,保持庫房干燥。
七、發現過期食品、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食品應及時清除。
八、做好防鼠、防蟲、防蒼蠅及防蟑螂工作。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三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四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xx小學20xx年8月28日。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五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特訂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購物要供方提有關食品書面證明材料,不采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獸醫衛生檢查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一)廚房必須添置“四防一消”設施。
(二)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四)廚房一天打掃三次以上,確保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一)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專用柜內備用。
(三)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必須有固定的存放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一)餐廳每天必須徹底打掃三次確保地面無垃圾積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學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須人人都有餐具)。
(一)管理人中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證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一)學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應在第一時間向醫療保健或衛生防疫機構上報,并向中心學校報告(上報時間不得拖延兩個小時)。
(二)應立即組織對中毒師生進行救治,盡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與處理結果和工作的改進意見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學校。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六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并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并且要100%索證索票。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七
二、物品出入倉庫,必須有出入登記,由經手人簽字負責。
三、定期盤點,賬目清楚,日計月核,防止物資霉爛。發現問題及時向后勤處報告。
四、未經后勤處批準不得發放任何物資。
五、非倉庫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
六、經常清點常用物品,及時向后勤處提出必須品的購買建議,以保證學校正常的工作需要。
七、對進庫物品要及時清點檢查,發現質量數量問題要及時報告后勤處。
八、對全校的物品使用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八
1、必須做到:炊具不銹鋼化,墻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設備)。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于8平方米。
2、必須做到: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采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凈、消毒,并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并有標記。不準制作冷葷、涼菜。
3、必須做到:各食堂的采購員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毀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溫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注標簽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后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衛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衛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衛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墻,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衛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九
一、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四、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
五、員工熟悉崗位衛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衛生知識掌握情況,并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防止“病從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體健康。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體檢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采購,確保食品質量。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不買腐爛變質原料;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原料;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原料;售食品人員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1、成品存放實施“四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品、藥品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
2、用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3、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4、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勤換工作服。
5、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
三、放置食品的櫥柜、貨架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當分類、隔墻、離地存放,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蔬菜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盤、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六、沖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掃除一次,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無污染、無雜物雜物。
七、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營養、衛生、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八、學校相關領導要經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衛生制度落實。保證學生就好餐。
九、學校行政人員每天檢查食堂管理、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后勤服務等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每天有人組織學生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如發現食物中毒事故,及時上報領導,采取積極措施,并保護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分調查和處理。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一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二
為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食安辦〔20xx〕12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xx〕158號)的要求,嚴防嚴管嚴控學校食品安全風險,保障校園餐飲食品安全,現決定在秋季開學前后,利用一個月時間,對高校、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
一、排查整治范圍。
一是學校食堂;
二是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三是校園內的咖啡館、飯店等社會餐飲單位及超市等食品銷售單位;
四是校園周邊的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
五是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
二、排查整治重點內容。
一是主體資格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實際經營范圍、經營地址是否與許可證一致。
二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將食品安全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否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是否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食品安全崗位職責,簽訂責任書;對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還要檢查學校是否將食品安全作為遴選供餐單位的重要標準,是否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
三是學校及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對從業人員開展培訓及管理、是否按規定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對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四是加工經營行為規范情況。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場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食品安全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是否嚴格落實原料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食品貯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用水衛生、食品留樣、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檢查成品的運輸溫度和時間等是否符合規定。對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還要重點檢查食品的感官性狀、標簽標識、貯存條件等是否符合規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此項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來抓,組織成立專門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促整改。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細化任務要求,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時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對上半年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學校,不僅要檢查到位,更要問題整改到位。
(三)加強協作配合。各地要主動加強與當地教育、城市管理執法、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并及時將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要建立部門間聯查聯動、信息通報等協作制度,齊抓共管學校食品安全。
(四)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各地要認真總結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及原因、對策措施等,注意將好的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辦法,以制度建設鞏固排查整治成果。
請各省級局于9月30日前將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報送至總局食監二司。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三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制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并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干凈,用畢要洗刷干凈,做到物歸原處。和面機、菜柜、餅柜、冷藏機等無霉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干凈,菜先洗后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衛生部門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四
1、學校食堂應具備有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儲存等場所:如專用食品原料庫房、儲藏室等。
2、應設有三防(防蠅、防塵、防鼠)及存放垃圾和廢氣物的設施:每校食堂至少又個以上食品柜,有專用垃圾桶(加蓋密封)等。
3、配有防腐設施:冰箱至少有1-2個。
4、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及成品應分類分柜分架存放,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洗凈、消毒、保持清潔。
6、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7、職業學校、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8、學校食堂食品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包括參與分餐教職工、保育員);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以后方可參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9、學校每年自覺組織食堂經營食品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按期審驗更換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證。
1、食品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證,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2、副食店(冷飲銷售點)有衛生許可證,每年定期到區防疫站體檢、審驗更換健康證和衛生許可證。
3、凡定型包裝的食品應按要求明確標識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不得夸大或虛假宣傳標識內容,(如:假廠名、廠址等)。
4、食品包裝標識必須清楚,容易辨認,所售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
5、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該種該批次食品或原料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不采購,不銷售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
1、食品攤點經營人員必須穿戴潔凈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培訓合格證,亮證上崗。
2、不得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應貨幣分開,使用專用售貨工具夾。
3、食品攤點擺設應有防蠅、防塵、防鼠柜(不能用沙布遮蓋代替)。
4、食品攤點周圍50m內不得有垃圾桶、糞廁、豬圈等污染源。
1.校長是本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加工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2.學校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方可營業,嚴格按照許可范圍經營,《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就餐場所醒目位置。
3.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并隨身佩戴上崗。
4.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粘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
5.認真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餐廚廢棄物處置、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并做好記錄。
6.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1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每周對餐飲加工各部位進行1至2次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公示欄,公示本單位誠信建設、食品添加劑使用等信息,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食品及原料應到證照齊全有效、具備相應資質、有相對固定經營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需冷藏或冷凍的食品時,應冷鏈運輸。與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時,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直接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應索取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宜有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4.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購記錄臺帳,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或填寫購物憑證。
5.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學校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定執行查驗索證索票制度。
6.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28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1.配餐間、冷葷涼菜間、燒鹵熟食切配間、裱花間、生食水產品制作間、集體用餐分裝間、備餐間等加工操作,應做到“五專”(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洗手消毒專用、冷藏專用)。
2.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專間。食品應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傳遞。專間內不得放置煤氣灶等污染性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溫度不得超過25℃。
3.專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在預進間二次更衣,穿戴潔凈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范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品、工用具后,必須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后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4.專間使用前應進行紫外線空氣消毒30分鐘,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懸掛于距離地面2m以內高度。定期監測輻射強度,每次記錄使用時間和累計時間,及時更換。消毒時,室內應干燥、無灰塵、無水霧,門窗密閉,人員必須離開。
5.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消毒應嚴格按照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紅外線消毒或用含氯制劑浸泡消毒等方法。
6.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狀異常時,不得加工和使用。
7.瓜果蔬菜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有果皮的,宜削皮食用。盛放直接食飲品的容器必須經過嚴格清洗消毒保潔。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當餐用完,生食水產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9.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要求存放,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保鮮盒等密封保存,標簽注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隔夜隔餐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菜,冷藏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食用前必須按規定進行充分加熱。
10.保持專間清潔,每天嚴格做好有關工用具和空氣消毒工作,并做好記錄。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格柵或網罩;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實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識。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或污濁空氣。采用空調設施進行通風的,就餐場所空氣應符合有關要求。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密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洗消,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食堂從業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等必須遵守本制度。
3.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學校當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5.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意亂放。6.從業人員應當嚴格按規范洗手,加工操作前、便后以及進行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當按規范洗手。
7.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和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意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包括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制定本單位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1.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應交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并簽訂處置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本店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3.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等收集設施。
4.餐廚廢棄物的容器應當密閉,整潔玩好,并有明顯標識。5.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6.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7.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或環保部門舉報。
8.學校應適時檢查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1.有專人接受學生和家長投訴,實行首問責任制,無論誰受理均需陪同到底,直到有處理結果,不得相互推諉。
2.接受學生和家長投訴須禮貌接待,態度和藹,語言文明。3.受理投訴須做筆錄,問清來龍去脈及當事人情況。
4.受理投訴較簡單的或金額較小的,可陪同當事人現場交涉、退款,較復雜的投訴要學校負責人調解處理。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嚴格按照“五專”(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存放)要求管理。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使用登記管理制度,購入食品添加劑時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明。
2.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得超限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外包裝或標簽上應有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標簽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嚴禁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食品物質。禁止購買、儲存、使用亞硝酸鹽。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等不可用于面點、糕點、肉類加工。
5.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按照限量使用。糕點禁止使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6.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斗量工具、嚴格按照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加鎖定位存放,專柜外標示“食品添加劑專柜”字樣,不得與其他食品原料等物品混放。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有使用記錄。
7.嚴格落實食品添加劑備案公示制度,對所使用食品添加劑先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備案,經同意后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就食品添加劑名稱、用量、使用范圍、生產廠家、供貨單位等信息進行公示。
1.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水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3.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禁止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當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4.加工經營過程中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加工、存放,防止發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的人員應當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當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當立即暫停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5.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當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應當對其表皮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或剝去果皮后食用。使用禽蛋前應先清洗、消毒外殼。
6.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于70℃。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服務單位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8.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當煮熟煮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有效預防食物中毒。
9.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同時于2小時內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冰箱。
3.留樣的食品樣品分品種分別盛裝于潔凈密閉的容器內,防止樣品交叉污染,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
4.留樣樣品應當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以上,并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
5.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工作。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1.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辛料。
3.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4.采購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5.公示欄應按照規定懸掛,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
1.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方法》應粘貼上墻,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餐飲具清洗消毒規范程序操作。
6.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涮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
1.餐廳、包間要保持清潔,餐具擺臺后或師生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收回保潔。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桌椅餐前擦試消毒,桌布、椅套無油漬、清潔平整無破損,菜譜整潔、美觀。餐前一小時擺臺,擺放餐具前必須洗手或戴一次性手套。
5.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要求的貯存和使用要求。涼菜在專間內切配,現用現配;菜肴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備餐柜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7.端菜手指不能接觸食品,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消毒。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封,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需盛放在潔凈的消毒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5.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6.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外制熟食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煮透。
7.灶臺、抹布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內操作。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類原料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或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爛葉爛根。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6.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8.在專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內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把。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食品應。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存放。
4.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設施。不得在庫房內抽煙。除冷凍(藏)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等設施。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具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凍)設備,并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設備正常運轉。(1)食品冷藏(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并定期校驗,以便監測庫內溫度。
(2)食品在冷藏(凍)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1、學校要建立二次供水水池(箱)基本檔案:有無二次供水水池(箱、塔),學校教職工、學生樓水池(箱、塔)數,指定校內管理部門和專管人員。
2、有完備的二次供水設備:
水(箱)池加蓋加鎖,溢水管的開口有防護網罩,排水管不得與下水管直接相連,有清洗、消毒的設施。
3、二次供水水池(箱)周圍不得有污染源。
4、學校要建立飲用水衛生制度:二次供水水池(箱)管理、清洗、消毒人員有專人負責,并持有效健康證上崗,每年清洗水池(箱、塔)1—2次,每次并有詳細記錄(時間、人員、消毒)等情況備查。
5、學校二次供水應辦理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每年復核1次。
6、有桶裝水供應的學校,應按規定向供水單位索取每批次桶裝水的衛生檢驗合格證,向供水單位索要供水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及供水人員的健康證,并備檔存查。
三、學校食源性疾患及其它中毒事故的處理。
1、學校應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和化學藥品、毒品的專職管理人員,分類分柜保管,嚴防食品、藥品、毒品的中毒事故的發生。
2、學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
對違反本管理規定,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毒物中毒事故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學校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校長(或主管副校長)任總指揮,負責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校舍確保開窗,通風良好,保持清潔有序。
3、校舍應避免過度擁擠,合理布置學生住宿。
4、學校廁所是學校衛生管理的又一重點: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隨時保持廁所的衛生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污跡(尿糞),無蚊蠅孽生。
五、責任。
1、學校有義務組織學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對違法行為,任何教職工、學生均有權檢舉、控告。
2、學校負責本校食品衛生、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將衛生檢查形成經常化、制度化的日常工作。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五
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二、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四、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五、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六、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柜)有明顯的標記。
七、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八、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九、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十、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十一、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十二、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十三、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六
2、專心協作、主動理解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視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推舉,準時實行措施進展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大事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大事,馬上停頓經營活動,并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4、實行事故職責追查制度。
(一)務必具備的條件:
1、食品加工人員必備的衛生條件:從業人員務必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有安康證,并隨時持續個人衣帽、儀表干凈。
2、操作間必備的衛生條件:設施布局合理,生熟分開,標志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
3、食品選購、貯存必備的衛生條件:選購食品貼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冷凍設施,廚房有冰箱數臺。庫房干凈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標志明顯,物品分類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貼合規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劑貼合衛生要求,定型包裝食品有廠名、品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無超過保存期或腐敗變質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開使用,定位保潔。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務必監測合格、貼合要求,并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飲具消毒并嫻熟把握操作規程。
6、環境衛生:環境干凈衛生,有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衛生:餐廳店堂干凈衛生,擺放餐具貼合衛生要求。
(二)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貼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務必分開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持續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貼合衛生要求,防止穿插污染。
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務必要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不得購置感觀特別或變質食物。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七
一、食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食堂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只是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在食堂管理員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食堂管理員負責學校倉儲食物保管,做到離開庫房及時關門上鎖。
2、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嚴格把關、做好食品的入庫驗收、登記工作。每日對入庫食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勤進快銷,并建好三級管理臺賬(采購、供貨商、領料人簽名)。臺帳中應有食品采購日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保質期、出廠日期、供貨人、以及供應商的`衛生許可證、身份證號、采購合同及檢疫證等。
3、規范食品添加劑管理,認真執行衛生部門精神,建好臺賬,嚴格把關,做好“五專”管理要求。
4、認真學習食品保管與食品衛生知識,能夠辨識腐敗變質、失效、過期等偽劣食品,懂得學生營養配餐知識。
5、入庫食品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標示存放;上報計劃要少報勤報,做到食品先進、先出;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食品。
6、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7、講究個人衛生,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庫及時加蓋。
8、搞好室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濕式清掃,每日保潔,保持室內食品堆放整齊。
9、嚴格監督工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在庫房及各操作間、餐廳內抽煙。(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10、加強食堂防盜防毒管理,出入庫房及下班時要及時上鎖,不能將鑰匙隨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師生安全、健康。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賓客、員工、學生吃剩的食品。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條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并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范圍、超期限經營。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評定等級應當達到b級以上(含b級)。
在中、高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時應優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采購查驗、加工制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墻張貼在相應崗位區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取得國家或省認可的食品安全相關資質。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并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應當配備專職的高級或中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其它學校食堂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和經營者應當分別配備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十八條學校和食堂經營者應賦予食品安全管理員相應的權責,確保其能夠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采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匯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并應至少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出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學校或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筑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機構進行規范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校可不設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分,并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于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行并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采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三節食品采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采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采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采購人員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采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采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臺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六)嚴禁違規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七)盡量不采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漿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采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或專區存放,并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制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并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并確保食品從制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朽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后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后剩余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余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于專用設施或區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確保消毒達到規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凈、密閉,并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并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衛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衛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六條學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環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并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并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并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系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五)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會同同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布等工作,并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并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及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制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校科學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群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二)未按本規定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
(三)隱瞞、謊報、緩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定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負責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的執收工作;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政票據領用、保管、使用、核銷等制度,設立票據專管員;
(四)負責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按確定的執收方式及時、足額上繳收入;
(六)負責登記本單位執收的政府非稅收入臺賬,并及時與同級財政部門和代理銀行對賬;
(八)執收單位不得隱匿、轉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稅收入;
(九)依法做好政府非稅收入執收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應當通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系統進行,實行財政部門、代理銀行和執收單位三方聯網,做到收支脫鉤、以票管收、票款核對、實時清算。
第十六條繳款義務人應當在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執收單位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政府非稅收入,并有權取得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繳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金額繳納政府非稅收入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加收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并入政府非稅收入。
繳款義務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金額履行繳款義務的,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擅自設立政府非稅收入項目、擴大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及非法使用票據等行為,繳款義務人有權予以拒絕,并可向財政、價格、監察、審計部門和人民銀行舉報。
第十七條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緩收、減收、免收屬于本級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依法可以緩收、減收和免收政府非稅收入的,應當由繳款義務人向執收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照法定批準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
第三章賬戶管理。
第十八條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歸集、結算和退付業務,應當通過國庫、財政結算賬戶進行。
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結算賬戶可由縣級以上財政內部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業務的部門管理。
第十九條財政結算賬戶由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設立,包括財政結算分戶和執收單位子賬戶。
財政結算分戶用于與執收單位子賬戶的政府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分成資金的匯繳結算、向國庫或者財政專戶劃繳資金、辦理本級非稅收入退付以及依法暫收款項的撥付。財政部門對財政結算分戶按執收單位、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執收單位子賬戶用于執收單位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資金按日清算至財政結算分戶,執收單位子賬戶原則上實行零余額管理。
第二十條財政結算賬戶開立應綜合考慮銀行資質、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情況及內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務水平等情況。
禁止在信托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設財政結算賬戶,禁止開設委托貸款基金賬戶,禁止異地開設財政結算賬戶。
第二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應與財政結算賬戶開戶銀行簽訂規范的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并報人民銀行備案。銀行賬戶管理協議應當全面、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第四章代理銀行。
第二十二條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商業銀行要求辦理政府非稅收入代收業務的,應當符合財政部門會同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
代理銀行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和執收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則確定。
第二十三條代理銀行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的規定,及時收納、清算、劃解政府非稅收入,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人民銀行的監督。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政府非稅收入依法納入綜合財政預算。
市、縣(市、區)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的不同性質、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除法定專項用途的政府非稅收入實行專款專用的以外,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脫鉤管理,不得與執收單位支出掛鉤。執收單位的執收費用應當納入部門預算。
第二十六條省(含中央)、市、縣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在該項目收入全額繳入國庫或者財政結算賬戶后,由執收單位提出申請,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照規定的分成比例或者辦法上解和下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滯壓、截留應當上解和下撥的政府非稅收入,不得擅自集中下級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
第二十七條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結算賬戶收繳的財政性資金,必須按照規定的資金性質、歸屬和時限及時上繳國庫或者相應的財政專戶,不得坐支。
第二十八條政府非稅收入退付必須在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退付范圍內辦理。代理銀行不得擅自辦理收入退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退付:
(一)執收管理過程中發生技術性差錯需要退付的;
(二)待結算收入,符合有關規定需要退付的;
(三)確認為誤繳、誤征、多征需要退付的;
(四)因政策調整變化需要退付的;
(五)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退付事項。
第二十九條退付政府非稅收入,應當由繳款義務人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憑證,經執收單位確認,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辦理退付手續。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三十條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執收單位依法向繳款義務人執收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收款憑證。
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價格、監察、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的,均應使用由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第三十一條市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財政票據的申印和承印管理,承擔市本級財政票據的申領、發放、審驗、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承擔本級和所屬鄉鎮(街道)財政票據的申領、發放、審驗、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財政票據用票實行年度計劃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準確測算用票需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年度用票計劃;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據本地區用票需求,按照要求編制年度用票計劃,并逐級匯總上報。
縣(市、區)財政部門按照本地區財政票據年度用票計劃,合理安排分批向市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印制申請;市財政部門按照本級財政票據年度用票計劃和所屬縣(市、區)財政票據印制申請,合理安排分批向省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印制申請。
第三十三條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經省財政部門同意實行政府非稅收入委托執收的,由委托單位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三十四條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領購、結報、核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報告票據使用、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執收單位發現政府非稅收入票據遺失、被盜、滅失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審查確認后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聲明作廢。
第三十六條執收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非稅收入票據存根,存根保管期一般為五年。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存根,由執收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后銷毀。
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銷毀的,可書面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經同意后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但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七條執收政府非稅收入時,執收單位應當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政府非稅收入依法需要納稅的,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發票。
執收單位不按規定開具財政票據或者稅務發票的,繳款義務人有權拒絕繳款。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偽造、變造或者擅自銷毀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二)偽造或者使用偽造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監(印)制章;
(三)轉借、代開、串用、買賣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四)使用非法票據。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非稅收入納入年度財政預決算,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第四十條財政、監察、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應當加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審計和稽查,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對政府非稅收入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監督管理部門如實提供賬冊、報表、票據、電子數據等有關資料,不得拒絕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投訴政府非稅收入執收、使用和監督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財政、價格、監察、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以及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受理和調查有關舉報、投訴,并及時予以答復、處理,并為舉報、投訴者保密;認為舉報、投訴的事項不屬于本部門、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單位辦理。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執收單位、繳款義務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代理銀行違反本辦法和委托代理協議及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的,由財政部門、人民銀行按照相關規定作出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財政、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退付、清算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市、縣(市、區)有關非稅收入的規定,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十九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并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并且要100%索證索票。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自來水洗手。
二、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挖耳、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廚師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嘗味。
五、服務員穿整潔統一的工作服,廚房操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應梳理整齊并置于帽內。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一
一、學校必須成立專門的領導管理機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落實食堂衛生管理。
二、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學校必須把食品衛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三、學校食堂應當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四、學校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五、學校應當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并定期進行培訓,同時應加強對學生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六、學校應加強對食堂衛生的督促檢查,學校領導必須每天深入食堂檢查一次以上,具體負責人要餐餐檢查,確保師生用餐的衛生安全。
七、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兩年到期換證一次,每年到期年審一次,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未參加年審的學校食堂不得從事學生餐經營活動。
(一)食堂環境衛生設施要求。
一、學校食堂應建在周邊25米內沒有有毒有害作業點及廁所、垃圾堆等有害昆蟲孳生條件的地方。
二、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除緊挨灶臺的墻壁必須全部加蓋瓷磚外,其余墻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消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灶臺、操作臺應全部加蓋瓷磚。
四、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必須配有防鼠、防蠅、防塵“三防”設施(紗窗、紗門),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食品蒸煮烹調間必須安裝有通風、排煙裝置和污水排放設施,食品切配間必須配備存放廢棄物的設施,食品出售場所必須安裝紫外線消毒燈,進行空氣消毒。
五、食堂必須設立專門的從業人員更衣室,并在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設立洗手處。
六、食堂必須根據實際需要配足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并加蓋瓷磚;配足貨架,用于盛放食品用具、容器;配備消毒柜,無法配備消毒柜的,必須配備足夠的櫥柜,用于學生餐具消毒后的保潔。
(二)食堂衛生要求。
一、食堂從業人員、學校師生出入廚房、餐廳時應隨手關好紗門,防止蒼蠅進入污染食品及餐具用具。
二、每次用餐完畢,食堂從業人員應及時對廚房、餐廳及周邊環境進行清理、打掃、沖洗;每周必須進行一次大掃除,隨時保持食堂室內外的整潔衛生。
三、要定期對食堂周邊環境進行消毒,有力消除老鼠,蟑螂、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食堂內不得存放與食品生產經營無關的工具、物品,食品用具、容器用后應洗凈,應定位存放,排列整齊,不得直接置于地板上。
五、食堂每天產生的垃圾必須有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垃圾屋應加蓋密封。
六、食堂廢棄物存放桶、泔桶必須定期清洗,保持清潔,并加蓋密封。
(三)餐飲具、食品容器衛生消毒保潔要求。
一、餐飲具必須做到餐餐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餐飲具用后洗凈,應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鐘以上;食堂未配備消毒柜的,用消毒劑進行消毒,或將洗凈的餐飲具全部浸泡在沸水中,煮沸5分鐘以上,后放入櫥柜中保潔。
二、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潔凈。
三、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并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和明顯的標記。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間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
三、食堂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清洗、切配各種食品及原料,如發現有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污穢不潔或可疑被污染時,應將其剔出另作處理。
四、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80℃。
五、加工青菜時,必須先將青菜洗凈,用鹽水浸泡30分鐘,后放入開水撈一下,再入鍋熱炒。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如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八、食堂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一、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且相對固定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索證(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報告書),保證食品質量。
二、食堂采購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沾、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購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不得采購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無標注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的定型包裝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庫、出庫必須進行驗收,并定期檢查,倉管人員發現有腐敗變質、過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必須及時處理,不得入庫或出庫,驗收檢查情況必須有記錄。
四、食品貯存應有相對獨立的存放間,并有防鼠、防蠅、防塵等設施,做到通光、通風。
五、食品存放必須置于貨架上,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設備里的食品,必須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貯存場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學校小賣部衛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并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衣服整潔,不留長指甲,不留胡須等。
三、經營場所必須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經常清理打掃,做到店內無蒼蠅、蛛絲、鼠跡、蟑螂糞跡,無衛生死角。
四、食品貨架必須清潔,無灰塵,貨物擺放應分類整齊放,標簽立卡,做到食品與非食用物品分架擺放。
五、所經營的各類各項食品必須有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名、廠址等完整標記,做到不過期、不變質,有良好的感觀狀況。
六、銷售散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保潔設施,有食品夾,有清潔衛生的包裝紙(袋),不使用廢舊書紙。
七、不得銷售自制冷凍食品,冷飲冰柜內只能凍存冷飲制品,不得混凍其它食品。
八、食品倉庫必須有通風、防潮、防鼠設施,食品存放應有貨墊,做到隔墻離地。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行為規范。
一、食堂從業人員包括采購員、飲事員、分餐員、倉庫保管員及幫工等,每年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并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參加工作,否則不得擅自上崗操作。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次上崗前,必須由食堂衛生管理員對其進行日常健康檢查,發現有咳嗽、腹瀉、發熱、嘔吐、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病癥的從業人員,不得讓其上崗操作,如果在上崗過程中發現的,應責令其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食堂從業人員上崗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拉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應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飾等物,男同志不留長頭發,長胡須、女同志長頭發應置于入帽內,不得化妝,涂指甲油。
四、食堂從業人員工作期間,應注意個人衛生,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接觸食品前應先洗手,嚴禁在操作間內吃東西、抽煙或隨地吐痰,不準邊工作邊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許對著食品打噴嚏或用勺子直接嘗味。
五、食堂分餐人員分餐時應戴口罩、手套,不得邊分餐邊收款,分餐與收款應分開進行。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二
1、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2、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3、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5、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6、不得從無合法資質的單位(企業)和個人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7、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標簽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8、建立真實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進貨驗收記錄,并保存2年以上備查。
1、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驗收按照索證管理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2、購買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包裝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生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標識應明確標示有“食品添加劑”字樣。
3、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登記、專柜保管、專人領用。
4、嚴禁使用食品添加劑掩蓋食品腐敗變質,嚴禁以摻雜摻假,偽裝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5、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必須嚴格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使用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裝材料做到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保潔,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本店的餐用具有專人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亂擺亂放。消毒時應使用正規的餐用具消毒產品,并按規定配兌消毒液,浸泡時間要準確,然后清洗保潔。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記錄。
4、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要定期對本餐飲服務單位的餐用具進行檢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進行及時更換。
1、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不得繼續使用超過有效期的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本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1、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隨時保持清潔和良好衛生狀況。
2、餐廳內桌、椅、臺等應隨時保持清潔。
3、廢棄物應在每次供餐結束后及時清除,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有毒)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予以處理。
5、污水和廢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和排放標準。
6、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7、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1、食品處理區設存放廢棄物或垃圾的容器。廢棄物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區分的標識。
2、廢棄物容器配有蓋子,以堅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內壁光滑便于清洗。專間內的廢棄物容器蓋子為非手動開啟式。
3、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4、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5、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6、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7、處理廢棄油脂要簽訂回收協議,建立回收記錄,包括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備查。
1、餐飲服務單位應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不拖拉、不推諉,作好相關記錄,保留相關證據。
2、對消費者投訴屬實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積極穩妥、文明有序地處理好消費者投訴事項。對不屬于餐飲服務單位責任的事項要耐心細致地宣傳解釋,不得發生野蠻粗暴行為;對屬于餐飲服務單位責任的事項,要與消費者文明妥善協商,達成雙方滿意的處理方案,避免差錯事故再次發生或矛盾激化。
3、對消費者投訴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縣消委會或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反映或投訴。投訴電話:41554xxx(食品藥品監管局)。
4、對縣消委會和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協商解決均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當事雙方可以通過法律渠道尋求解決。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三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奇或已腐爛變質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爛變質的食品。
2、洗滌整理原料時,污物雜質和廢料必需去除潔凈。
3、各種干、鮮原料應按其性質不同有秩序地在貯藏室或冰箱內存放,不隨地亂放,以免弄臟污染。
4、原料的取用、發放,應本著先進先出先用的原則,以防止日久變質。
5、存放在冰箱內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開,有腥味的與沒有腥味的'也應分開存放。
6、冰箱應常常沖洗,保持清潔潔凈,隨開隨關,防止熱氣侵入。
7、熟食品、鹵菜等應妥當保管,常常檢查,以免變質。冬天放在外面,應用干凈白布蓋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飯菜應保管在通風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飯菜要回鍋燒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裝紙的食品,應使用各種工具拿取。
10、調料器具應加蓋,防沾染灰塵。醬油、醋過濾后,再倒入瓶內或調料器具內使用,并要保持干凈。
11、發覺飯菜不新奇時,應妥當處理,不準分發腐爛變質的菜點,以防食物中毒。餐具必需保持清潔衛生,否則會直接影響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安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應分別刷洗消毒。
12、菜盆、湯盆、盆具、湯碗等用餐后,先將里面的殘存物清理潔凈,加洗潔精洗滌,然后再用清水沖洗,再放入消毒柜內進展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車上并保持潔凈,用白布蓋好,以防灰塵。
13、餐具柜和點心柜應常常用洗潔精洗滌潔凈,餐具擺放整齊,關緊柜門。
14、四周環境應清掃潔凈,陰溝要常疏通,泔水桶加蓋,廢物袋扎口。
15、積極貫徹除四害要求,毀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在餐廳四周早晚打滅蠅藥水,晚上要將食品蓋好以防蟲咬。
16、餐廳和各操作間地面保持潔凈,四壁無塵,窗明地凈。
17、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污水。
18、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常常保持通風。
19、常洗澡、理發、刮胡須、剪指甲。
20、上班前應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儀容干凈,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21、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22、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性疾病,不應接觸食品。
學校食品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實用24篇)篇二十四
(一)食堂選址衛生要求:
1、學校食堂或廚房應建在地勢較高的向陽處和地下水位較低的地方。
2、食堂附近50米內不應有大型的污染源,如垃圾場、畜舍、糞坑式廁所等,并不應在產生有害物質場所的下風處。
3、廚房建筑物應南向或東南向。
(二)食堂建筑及設置衛生要求:
1、食堂應設有主食、副食和調味品儲存及食品整理、加工、燒煮食物的烹調間及葷素食品清洗池、冷庫(冰箱)、蒸飯間、備餐室、分餐處和更衣室等設施。
2、食堂布局要做到烹調間和餐廳相連接,工作間的配置應注意保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連續性,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制作間應有操作人員更衣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
4、食堂應有良好的通風照明、污水排放設施,地面、墻壁、門窗、桌椅應便于清潔、消毒。
5、餐廳內應設有方便、衛生的取水和供水設施,以及用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建成的專用餐具洗滌消毒池和洗手池等,還應有飯、菜票收集、消毒工具和盛器清洗消毒、垃圾及廢棄物存放等衛生設施。
6、廚房、食堂、庫房均應安裝紗門、紗窗,或在食堂入口處設置防蠅暗道。
7、庫房地面最好用混凝土,堆放糧食的臺架應離開地面,存放食物的容器應加蓋。
8、食品、調料和原料要分類存放,非食用物品如清潔劑、殺蟲劑等要另庫存放,標明品名,防止誤用。
(三)食堂環境衛生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衛生死角,做好校園消毒滅害工作,添設防蠅設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環境衛生堅持一餐一小掃,一天一中掃,一周一大掃,劃片塊分工、包干負責。做到墻角無蛛網,墻面無污跡,地面無灰塵。
3、妥善處理垃圾。垃圾不要堆放過久,盡量做到日產日清,最長不能超過3天,以防腐爛及孳生蒼蠅。垃圾容器的結構要嚴密、有蓋,能防蠅、防鼠、防雨雪,輕便耐用,便于清除垃圾和沖刷內部。運輸時要防止灰塵飛散或撒落在地,對含有病體的垃圾應采用焚燒法處理。
4、廁所、糞便處理及糞池的位置,要遠離飲用水源,設在住宅或教學樓的下風側和地下水位較低的地方。設施結構內部要符合衛生要求,既不滲漏污染,又不孳生蠅、鼠,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清運過程中要嚴防污染外界環境,運輸工具要保證不滲、不漏、不溢。
5、食堂物品擺放應整體有序,在使用方便的基礎上,力求整齊美觀,并按規定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標有物品名稱標志。
6、食堂倉儲室要保持通風、陰涼、干燥。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成立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和膳食管理委員會,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為日常食品衛生管理組織,膳食管理委員會為監督機構,并配備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學校食堂必須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并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有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若接近失效期、須提前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復)訓及申請辦理相關證照。
3、學校食堂設備、設施要符合衛生要求,食堂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生活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蓋上鎖,并定期消毒。
4、學校食堂要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的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庫房,防止投毒事件發生,并定期開展滅“四害”工作。
5、食堂常規管理堅持食品采購、加工、銷售、飲食衛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過期的原料;保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營業員不賣腐爛、變質、過期的食物。
(2)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隔離;食物與雜物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3)用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4)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位、定時、定質。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換工作衣帽。
6、學校應設立食堂管理辦公室,在食堂外醒目處設置食品衛生專欄,將食堂管理責任人、每周工作重點、每周食譜和價格公開;開辟健康教育宣傳欄,定期更換內容,設置意見箱,虛心聽取師生的意見,不斷提高飯菜質量。
7、加強對從業人員法律法規、營養與食品及衛生知識、職業道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培訓與指導。學校要認真開展學生健康教育,保證課時,并根據季節及實際情況適時及時搞好專題講座、咨詢、辦好宣傳欄,增強師生健康自護能力。
8、堅持保本微利的原則,出售的食品要做到價量相符、價料相符、價格合理。定期組織對食堂飯菜的質量、數量、價格、服務態度進行評議,對連續兩次評議不滿意票數超過20%的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屬學校正式職工的要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經濟處罰,是學校聘請的人員應予以解聘辭退,是承包經營的要終止承包經營合同,取消其在校內經營餐飲業的資格。
9、學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和食品衛生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實有效應急救援措施,并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10、新建、擴建、改建食堂,須按規定向縣教育局和衛生執法監督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1、校(園)長為食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為具體責任人,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和膳食管理委員會分別為管理和監督機構,各相關責任人共同負責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衛生管理員應每天對食堂的一般衛生、從業人員衛生、食品采購與貯存、食品加工制作與配餐、餐飲具和用工具清潔消毒、留樣等環節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并作好記錄。
3、落實日常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把食堂、商店、廁所、宿舍等作為檢查重點詳查,確保日常衛生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行政值周帶領教師對負責的衛生安全責任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衛生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安全工作日志》大事記要欄,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分管領導。
4、學校要建立衛生安全周抽查制度,由學校衛生管理員帶隊,每周檢查一次衛生安全工作;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上,發現衛生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5、學校每月由校長帶隊進行一次全校性的衛生安全大檢查,形成衛生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6、學校每季度要認真分析本學校責任區域內衛生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定期召開會議(分管衛生安全工作的領導作專題報告)并做好記錄,對可能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區域絕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衛生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7、學校衛生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1、學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制度,將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2、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搞好學生個人、教室、處室、宿舍、校內及周邊環境衛生,使學生懂得衛生常識,自覺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規范飲食衛生習慣,嚴禁學生在校外地攤、商店購買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零食和飲料,以防不良疾病發生。
4、食堂、商店、超市應具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和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必須“兩證”齊全,身體健康、規范操作。
5、對食品的采購、加工、儲存、運輸和配送銷售等環節要進行嚴格把關,層層監控,責任落實到人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食堂的各功能用房。
6、大宗物品實行集中定點采購,采購物品應具有質量合格證和衛生合格證。堅持“索證索票制”,嚴禁采購“三無”食品;堅持試嘗和留樣制度。
7、堅持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及學生近視、弱視、齲齒、寄生蟲、營養不良、貧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學生疾病的預防和矯治工作,建立學生體檢檔案和疾病檔案。
8、開展“滅四害”活動,定期做好廁所、垃圾箱、宿舍、商店、廚房周圍等地點的消殺工作。按規定到指定地點購買滅鼠、滅蟑螂藥物,并提前反復告知、專人投放。每學期要求投放藥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滅鼠藥一次。
9、建立衛生防疫制度、應急處理機制和衛生事故報告制度。學校一旦發生傳染。
病流行、食物、飲水中毒,立即做好應急處理,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或漏報。
10、在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開展流行性傳染病的防控工作,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發生。
1、從業人員必須每年一次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并且每年復查一次。上崗期若患不宜從事食品工作病癥者,要立即停職接受治療,直到經健康檢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崗位從業。
2、所有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食品衛生專項知識培訓,熟悉相關專業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強烈的責任心。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堅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四不”:不將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個人生活用品帶入操作場所;工作時不得赤腳、穿拖鞋、背心;不留長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飾物;不在工作期間吸煙飲酒。
“四要”:上班時要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時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專用工具拿取;收費和拿取食物時操作程序要分開。
4、在操作間內必須穿戴整齊干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頭發固定置于帽內。臨時離開工作間必須脫下工作衣帽,進入工作間再重新更衣、換鞋、洗手、消毒。
5、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觸不潔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并消毒。不得有面對食品說話、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6、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分裝食品、售菜時應戴口罩,銷售食品時不能用手拿取直接入口的無包裝食品,必須備有清潔衛生的包裝紙或食品袋。收銀人員不得直接接觸食品。
7、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傳染性疾病,不得上崗操作。
六、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培訓制度。
1、食堂所有人員每年必須在縣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堅持先培訓后持證上崗制。從業人員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健康證明。
2、食堂從業人員有傳染病或家族有傳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從業人員發生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時,須立即脫離工作崗位,等治愈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4、建立學習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相關衛生和業務知識,增強衛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5、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二次(16小時)以上,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并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6、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有計劃地提高業務能力,熟練掌握各種烹調技藝。
7、堅持每訓必測制,凡培訓后都應及時組織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七、餐飲具用具消毒制度。
1、實行專人負責餐飲具、盛裝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與保潔,并做好消毒記錄備查。
2、餐飲具洗刷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餐飲使用的碗、盤、杯、勺、筷和盛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嚴禁使用。
3、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它水池混用。
4、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存放于固定場所(柜),有明顯標識。
5、用化學藥物消毒,其消毒液濃度須保持在250至300毫克/升(250至300ppm);浸泡時間不少于10分鐘(溫度在100℃度以上)。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存放柜有明顯標識。
7、消毒后的餐飲具、用具須存放于保潔專間和保潔柜內備用,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潔凈。已從保潔柜內取出,但當餐次未用完的須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8、保潔專間、保潔柜應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潔凈。保潔專間空氣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鐘以上。
1、堅持大宗食品原、輔料(米、面、油、肉類、調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劑定點采購,蔬菜、水果等應相對固定采購地點。
2、食品原、輔料的采購必須做到“三有”“兩要”:有衛生許可證、有營業執照、有質檢合格證;向供貨方索要合格的貨驗報告,索要規范的供貨票據。
3、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必須清楚且符合有關規定,嚴禁采購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持期的“三無”食品。
4、嚴禁采購過期、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觀異常的食品原輔料。
一是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5、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購必記。
1、堅持由驗收員和食堂相關責任人多人驗收,有驗收入庫記錄,做到每入必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并簽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2、復核員要根據采購員兩人簽名的原始進料單復核數量,驗收員、復核員兩人簽名,并48小時留樣。
3、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4、定性包裝食品的驗收五要素:
一看:看包裝是否有廠名、廠址、日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二查:查包裝上內容是否與檢驗報告內容相符。三驗:驗食物外觀有無破損、污損、變形、雜物、霉變等。四聞:氣味是否有異味。五摸:手感是否有異樣。
5、非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四要素:
一查:是否有腐爛、霉變的食物;二聞:是否有異味;三摸:手感有無異樣;四看:蔬菜是否新鮮。
1、庫房實行專人管理。做到隨手關門,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任意進出,任何人員不私自動用庫房內的物品。
2、遵循“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疑壞不用”的原則,定期檢查和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的食品,盡量縮短儲存期。
3、食品原輔料入庫前必須嚴格檢查驗收,發現有感觀異常、腐敗變質、無檢驗合格證明、無供貨票據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庫。
4、堅持出入庫登記制,定期查看購貨時間、品名、數量、地址和供貨單位,準確掌握庫存量。超過保質期或霉爛變質食品要及時銷毀,不得存放在庫房內。
5、定期檢查冰箱、冰庫等保鮮設施,按時清理和除霜,做到無血水、無冰渣,確保食品冰藏要求。
6、庫房內嚴禁存放滅蠅、滅鼠藥、農藥等有毒有害及非食品用品和個人生活用品,以防食品污染和中毒。
7、食品原輔料須隔墻、離地、分類(庫)、加蓋和設置標志有序存放,食品添加劑須設專柜保管。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裝;食品必須隔墻15厘米,離地面20厘米。
8、保持庫房清潔、通風、干燥,控制室內溫差,定時通風換氣,每天清掃,做好“六防”(防蠅、防塵、防鼠、防投毒、防火、防盜)工作。
1、粗加工間應整潔、明亮、通風良好。
2、堅持一擇、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嚴禁將未潔凈的原輔料直接送入烹調加工間使用。制作的原料必須新鮮,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3、實行專人專用工具與容器,使用加工、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輔料須分類、分架、分開存放在攤晾架上,嚴禁直接放置于地上和混放,使其通風透氣,防止霉爛變質。
4、當餐所用原輔料當餐加工,準確掌握用量,盡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敗變質的原輔料,粗加工后須及時冷藏保管。
5、肉類及水產品、蔬菜原料洗滌池分設,并有明顯標志。盛裝肉類、蔬菜、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固定使用,并有明顯標志。盛裝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容器,不得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須及時消毒、清洗。
6、肉類及水產品、蔬菜分案切配,其操作臺、用具和容器必須與加工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容器分開使用,所有用工具、切配菜、容器用后潔凈,定位存放,并且有明顯標識,防止交叉污染。
7、加工過肉類(包括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和砧板及容器,必須及時消毒、清洗晾干。
8、廢棄物的處理必須有專人負責,及時清運粗加工后的廢棄物,做到地面地溝無油污、無積水、無異味。
1、烹調加工間清潔衛生實行專人管理制,堅持臺面和地面廢棄物每餐打掃清運。
2、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工用具、抹布等,必須生、熟、葷、素分開使用,不能混用,標識明顯,用后洗凈,定位存放;盛裝熟食品的盆、桶等用前必須消毒,盛放調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潔衛生,調料內無異物,用后加蓋。
3、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輔料必須新鮮,不得使用或加工腐敗變質、“三無”產品和感觀異常的原輔料;未經粗加工的原輔料不得直接進入烹調間,烹調間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個人用品等。
4、待加工的各類制品應做到分案、分架存放,調料臺、素菜臺、葷菜臺、水產品臺、熟食品臺須分設專用。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5、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須燒透煮透,在烹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過2小時,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生拌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海鮮。
6、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煸燒,需經高溫煮熟燒透后才能食用。
7、廚師品嘗菜肴要使用專用工具,品嘗后剩余菜肴須廢棄,不準用炒菜勺或用手直接抓取品嘗。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拭容器。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污染。
9、作好用餐計劃,按計劃配備菜肴,盡量不留剩食品。若有剩余食品必須冷藏且不得超過24小時,使用時確保未變質,并經高溫加熱后方可出售。
10、注意防蠅、防鼠、防塵、防投毒,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1、實行專人負責制。
2、直接參與面食制作的人員,每人每天必須備有兩套工作服、帽,并保持整潔,操作時應戴口罩。
3、操作間應全封閉,配備防蠅、防塵、防鼠和足夠用的冰箱等設備設施,易污染的輔料(如果醬、肉餡等)應與其他原料分開存放,做到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4、面食制作臺應當使用不銹鋼材料或其它易清洗、消毒材料,設置專用半成品或成品盛放架。
5、每餐工作前半小時,應使用紫外線燈對空氣進行消毒,每天結束后,應將工用器具徹底清洗消毒,對加工場所的地面、墻壁、機器、操作臺洗凈、消毒,工用器具存放于專用柜內。
6、嚴禁一切人員在面食制作場所內吃食物、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衛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2、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著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3、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著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
4、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衛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5、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臺或架子上。
6、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和領取飯菜的師生,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布名單規定的品種及使用范圍的產品。
2、食堂在采購食品添加劑時,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3、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無生產日期、無廠址和生產批號的食品添加劑。
4、使用食品添加劑時,必須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在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和使用期限內使用。
5、存放食品添加劑時,必須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防止食品添加劑受到污染和不同品種間的混雜。
6、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由食堂管理人員負責監督管理,須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物品種須報縣衛生監督所備案。
1、供學生用的每餐、每種食品(菜肴、湯和主食),須有專人提前進行試嘗并作好記錄。未發現有任何異常時,才能向學生供應。
2、每餐、每種供應的食品必須設專人負責留樣。
3、留樣用的容器,取樣用的工具用前必須嚴格消毒,取樣時無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種食品裝1個留樣容器,留樣量不少于250克。留樣容器用保鮮膜密封后,放置于專用冰箱保存48小時。
4、留樣期滿,食用者無不良反應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試嘗、留樣與解封記錄等資料。
1、保持就餐環境整潔,做到地面無垃圾、油污,墻面、屋頂無蛛網,桌子、板凳無油污、無灰塵等。
2、定時打掃餐廳,不得在餐飲具擺臺或就餐期間清掃環境。完善滅蠅、滅鼠、滅蟑螂、滅蚊設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3、就餐場所的衛生間、流水洗手設施,配餐間的消毒和更衣設施能正常使用。
4、配餐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和戴口罩,用專用工具拿取食品。
5、開餐前30分鐘內擺餐飲具和所供食品,當餐未使用完的餐飲具,應回收并重新消毒。
6、不得使用塑料袋和非食品用塑料盒盛裝食品,嚴禁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7、就餐時盡量使用刷卡收費,沒有條件的要注意在收費與拿取食品時操作程序要分開。
8、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餐廳的清潔衛生,分管領導或行政值周領導每餐必查餐廳的衛生情況,與學生共同進餐并做好相關記錄。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按學校規定的就餐時間、就餐地點進行用餐。
2、餐廳要安排管理人員或值周老師值班,建立就餐常規,要在規定的地點自覺排隊,有序地進食堂就餐,維護餐廳正常秩序。
3、用餐時不準高聲喧嘩、不爭搶擁擠、不起哄、不敲碗等,不要面對同學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噴嚏,防止飛沫唾液傳播疾病。
4、講究衛生,不亂扔雜物,不隨意吐痰,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剩菜剩飯必須倒在指定桶內,用餐后的餐具放入指定處。
5、勤儉節約,珍惜每分錢,愛惜每粒糧食。
6、養成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后漱口,不吃生、壞等不衛生的食物。
7、愛護公物,維護食堂設施,不隨意在餐桌刻劃,不得將餐具、食物帶到學校規定的場所。
8、不隨意挪用他人餐具,嚴防病菌交替傳染,確保身體健康。
(一)、保暖桶或鍋爐貯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年)。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持證上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并記錄。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二)、桶裝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并作好記錄。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三)、沙濾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年),有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實,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記錄。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管理。
1、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用并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并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凈水產家具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現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1、鍋爐的使用必須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范要求,在安裝、改造、維修之前書面告知市質監局特監科,使用前應向該科申報登記,辦理《鍋爐登記使用證》。
2、司爐工必須經市以上特監部門培訓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定期對鍋爐及其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檢驗檢修,并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測機構提出復檢要求,復檢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檢查,保證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附屬儀器儀表符合安全運行的規定。
5、加強水質監督,做好鍋爐化學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鍋爐突發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6、健全鍋爐安全使用檔案,包括:
(1)設計文件、制造單位、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安裝文件和資料。(2)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4)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鍋爐使用證》及司爐工培訓資料和上崗證書等。
7、嚴禁將不能承壓的熱水鍋爐擅自改裝成用于蒸飯的承壓鍋爐使用。已到報廢年限或有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法修復的鍋爐必須停止使用。
8、在用鍋爐發生故障和發現異常時,立即向安監員和校長報告,全面檢查排除隱患后才能繼續使用。
1、商店食品應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并向供貨方索要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及發票,學校食品衛生專職管理員查驗合格后在證件上簽字。
2、衛生許可證要懸掛于醒目處,從業人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上崗。
3、保持店堂內外整潔,做到食品歸店歸類經營,分名別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
4、出售的食品必須有qs標志。不出售“四無”食物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5、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及時銷毀。
6、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專用售貨工具。需要分裝食品時,要使用清潔干凈、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禁止使用廢報紙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裝食品。
7、及時清除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8、從業人員要衣著整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1、認真落實衛生安全日檢查、周抽查、月排查報告、季研究通報制度。檢查的范圍包括校內食堂、商店、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和校外周邊衛生環境,并作好詳細記錄。
2、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經師生或社會人士舉報存在的衛生安全隱患,學校必須立即進入安全工作臺帳,制訂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要求時間。
3、學校教職員工要根據學校或區域衛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衛生安全隱患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學校或區域衛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學校自身能解決的,要立即落實人員、經費予以解決;學校自身無力解決的,要及時向教育局職能股室及掛聯股室上報,并立即進入安全工作臺帳。
5、學校根據主管部門和衛生部門下達的衛生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衛生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整改,并在規定時限內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6、責任單位要加強整改過程的監管,確保質量合格。整改結束后,要組織對整改的督查和簽字。
7、對在衛生安全隱患排除中不作為、玩忽職守或整改質量不合格的,要視其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其責任。
二十三、餐飲具用具消毒辦法及要求。
1、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應當遵守國家制訂的操作規范及衛生要求,嚴格按照洗消程序進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熱水洗去食物殘渣(水溫以50~60℃為宜);第二步是溫水清洗,去除殘留油脂等(水溫以30℃左右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學法殺滅餐具上的殘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沖洗,即用清潔衛生的清水沖洗掉餐具上的殘留藥物;第五步是保潔,即將洗凈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潔設施內備用,以防止再污染。
2、常用消毒方法。
一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熱力滅殺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紅外線等;另一類是化學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學消毒劑滅殺滅病原微生物。但后一類有一定副作用,對人體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國家對用于餐具的化學消毒劑實行嚴格管制,必須經省以上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審查批準方能生產、使用。目前,經國家批準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劑有滅菌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滅菌片有含氯量高、穩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優點,成為餐具消毒的首選毒劑。以上兩類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3、幾種常用餐飲具消毒方法的主要衛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鍋應呈桶狀、鍋底稍平,水量適度,以竹籃盛裝餐具,當水沸時,將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時,取出備用,堅持沸進沸出。
(2)蒸汽消毒法。這是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種多樣,有簡易蒸汽消毒法、鍋爐蒸汽法、電熱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溫度在95℃上,保持30分鐘即可。
(3)滅菌片消毒法。按每片藥物兌自來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將。
洗凈的碗盤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內,浸泡3-5分鐘。
(4)84肝炎消毒劑消毒法。用自來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來水加入84肝炎消毒劑10毫升),將洗凈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鐘,取出備用,配制均用自來水,不得用熱水。
4、檢查餐飲具洗滌消毒工作的方法。
食堂指定人員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洗滌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經常化,并可通過以下檢查方法檢查其工作質量:
(1)感官檢查。首先檢查洗滌人員是否按洗滌程序操作,有無弄虛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檢查消毒設備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無消毒液,消毒柜的溫度等;最后檢查備用餐具的衛生質量,一般來講,衛生質量較好的餐具應當是內外壁和底部無油膩,呈現本色。
(3)余氯試紙檢查法。這是一種快速直觀的檢查方法,適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靈敏度很高,殘留余氯在5ppm時也能檢出。具體操作法是取余氯試紙一小塊,投入備用碗盤內接觸殘留液,數秒后進行觀察,若試紙變為淡紫色或深藍色,表明該餐具已消毒,其顏色的深淺與消毒劑濃度的高低相關,一般要求試紙呈深藍色(其余氯濃度約300ppm),若試紙仍為白色,證明該餐具未經消毒液消毒。
(4)細菌學檢查法。一般由國家食品衛生監督機構使用。
二十四、食堂預防食物中毒措施。
(一)、食物中毒的特點:。
1、有明顯的季節性。多發生在4--8月份,由于氣溫和濕度等自然條件,有利于細菌生長繁殖;其次是9月份,由于氣溫由熱轉涼,放松了對食物中毒的預防。
2、發病急。食物中毒潛伏期短,一般在進食后數分鐘或數小時最遲數十小時內發作。
3、發病與飲食物有關。所有中毒的病人在發病前都吃過相同的致病食物,吃者發病,不吃者不發病,并且臨床癥狀基本相似,如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發高燒等。
4、沒有傳染性。
(二)、食品中毒的原因:。
1、食品未燒熱煮透、外熟內生,未達到全部殺滅細菌的溫度,致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細菌未被殺死,食后引起中毒。
2、食品本身腐敗變質,引起中毒。
3、食品本身有毒,引起中毒。
4、操作污染。包括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盛放食品的容器生熟未分,刀、沾、抹布等用具生熟不分,以及炊事員加工食品后未洗手消毒又操作熟食等,都可對食品造成污染。
5、食品放置時間過長,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細菌大量繁殖,食后引起中毒。
6、操作人員因患某種傳染性疾病帶菌,通過食品傳播疾病或引起中毒。
(三)、食品中毒的預防:
1、食品從業人員嚴格執行衛生制度,保證食品衛生。
2、防止食品污染。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炊事人員注意個人衛生,操作前應洗手,消毒,炊具應消毒,操作人員應定期體檢,有傳染病的應立即隔離或調離。
3、經營食品堅持“四不”制度。即: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加工人員不做腐爛變質的原料,炊事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4、控制細菌繁殖。主要從時間和溫度上采取措施:新鮮食品要及時加工;對一時用不完的易腐食品,要進行低溫保藏;已燒好的熟食菜要盡量縮短存放時間,最好現做現吃。
5、加強職工教育,增強食品衛生意識。
6、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廚房和操作間。
二十五、學校食物(飲水)事故報告及處置制度。
(一)、第一時間的報告與處置學校發生食物、飲水中毒和傳染病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后,應由學校校長按以下程序處理和第一時間報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處室飲水機(保溫桶)等所有食品、飲料的銷售。
2、立即按報告流程圖報告。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時間、事件概況、人數、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報告人姓名及電話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醫院進行搶救。
4、立即按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開展搶救工作。
5、立即封鎖校內所有的食品、飲品、原料、工用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
6、立刻對有關人員進行隔離。
7、應實事求是的報告,不得隱瞞事實。
8、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醫務人員對事件的真實性進行調查并上報。
(二)、事故后續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后,學校除了要第一時間按報告制度報告外,應按照上級及相關業務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置,負責處理事故的教辦、股室要及時報告事故發生、處置、善后工作情況。
1、事故處理情況報告:準確的數字,初步的經濟損失情況,在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處理情況(法院判決、調解情況)。如事故處理時間較長,應按要求多次、及時報送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哈拉鐵克小學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