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涉及到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和商家的責任擔當,雙方需遵守交易規則,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下面是一些成功的買賣經驗和故事,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于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為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后,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并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范圍限定在本小區內并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為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并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內采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三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拍賣傭金(大寫:)。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日期: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四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地產坐落于廣州市路街巷(里、坊)號房,《證》證號號,測量:_________________圖幅地號。
二、該房地產結構層,使用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樓(棟)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三、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五、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后,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賣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五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
1、出賣人投資建設的______________院內的機械式停車設備,其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2、出賣人自愿將該設備內的車位使用權以人民幣現金結算方式賣給買受方使用。
4、買受人自愿購買該車位使用權。并依據本合同約定獲得該車位使用權不另外辦理使用權證書。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恐怖襲擊等造成車位損毀,使用權終止,雙方互不賠償;如政府行為將該車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給予的賠償,歸買受人,出賣人不另外賠償。
6、買受人在取得車位使用權后,如需轉讓、贈與、遺贈、抵押、出租等與使用權有關的權能轉移,必須向車位所在地的物業公司登記并辦理相關手續。
1、車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內。
2、所購車位情況登記:
該機械式停車設備為鋼架升降結構,共七層(地下兩層、地上五層)。
車位號:
層數容車高度:(單位:米)。
車位最大承重:(單位:t)。
備注:
該車位具體位置見本合同附件“車位平面圖”。
1、該車位使用權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1、買受人交清購買車位款并與出賣人簽訂本合同后,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交付期予以順延。除此之外,逾期不能交付買受人使用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3、車位交付使用前,如買受人放棄購買,出賣人半年內分三次退還所付車位款(不計利息)。
1、出賣人負責指定專人對買受人所購買的車位和車位機械設備進行管理,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2、因設備需要定期檢測維修、運行耗電、雇專人管理,買受人應保證按時交納所需費用。所交費用額以實際產生金額由所有買受人均攤。
3、車位啟用前由出賣人和買受人簽訂《車位管理使用規定》承諾書。《車位管理使用規定》承諾書簽訂后,方可交付使用。
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六
1.房屋出賣方: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2.房屋買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同意將上海""大廈內第樓室公寓房屋套(包括室內裝修、設備、家具等等)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指建筑設計圖計算)共計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圖,室內用品清單各一份)。
(3)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后,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筑和設備標準及室內家具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
6.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
(1)""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并向各用戶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
(2)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衛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衛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設備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范圍如下: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設備、給排水設備、供電供水設備、空調設備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筑和裝飾的修復。
(4)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戶、用戶面積平均分攤,另加%代辦手續費。
(5)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
(6)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衛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系,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7)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后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滯納金。
7.房屋維修:
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后,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后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設備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設備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設備,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8.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1)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范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2)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并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9.《上海中心"用戶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戶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過戶手續辦理:
(1)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后,須經有關部門公證。
(2)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戶手續,繳納過戶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未經過戶的房產買賣無效。
11.爭議解決條款。
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12.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附件:
甲方:上海投資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七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6.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并嚴格遵守。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日期: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八
賣方(簡稱甲方):
買房(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抵押權情況。
甲方保證該車位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總價款,逾期以按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該車位的產權證預計也要年月后才能辦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如下:
1、自該合同簽訂起甲方的車位合同交給乙方,乙方有責任保管好該車位合同,到甲方辦理車位產權證時交還給甲方,以便順利辦理該車位產權證。
2、甲方取得車位產權證后應當通知乙方,便于辦理過戶手續。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車位產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稅、費分擔辦理車位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車位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將該車位騰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將車位卡交給乙方。甲方交付車位時,乙方請確認。
第七條甲方將車位交付給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該車位,必須遵守法律,如有違反法律、規章造成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該車位的物業管理企業為: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自本合同簽訂后該車位物業費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的違約金。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公證。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則,乙方為安全起見,乙方提出進行公證,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簽訂日期: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九
以下為一則房產買賣合同無效之訴民事起訴狀范本。
原告: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聯系方式:25663_________。
訴訟請求。
2、請求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向其支付的定金100萬元,并依照定金罰則另行向原告支付款項人民幣100萬元。
3、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利息損失元(詳見利息損失計算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日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中雙方約定:
1、交易標的為xx市______區號的房產,該房產為危房。
2、上述房產交易價為萬元。乙方(原告)應支付定金萬元。
3、甲方(被告)交付房產應保證房屋無結構性損壞,門窗及配套水、電、煤氣等管道應當完好。
4、甲方(被告)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
5、雙方不得中途毀約。否則適用定金罰則。
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照《房產買賣協議》向被告支付購房定金萬元。
訟爭雙方于年月日達成《補充協議》,約定:原告再支付定金萬元,原告付清全部購房款時間延期至年月日。該協議簽訂后,原告及時支付了該萬元定金。
最近,原告獲悉,被告于雙方簽訂《房產買賣協議》之前便在交易標的之上為第三人設立了抵押。而被告至今未告知原告交易標的上設有抵押,更未在《房產買賣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上提及針對上述抵押的處理方法。
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原告認為:《房產買賣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應依法確認為無效合同。
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為保護原告合法權益,特此請求貴院,判決如所請。
此致
xx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縣)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為_____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_號),經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經)字第_________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一
甲方(車庫出賣人):
乙方(車庫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拍賣傭金(大寫:)。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二
第十四條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后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元(大寫:/畝),共畝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四條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獲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由于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后,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系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系。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系、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并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簽署后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本協議簽字后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后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年月日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三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小區____號樓___單元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即小寫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___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_______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_______),空調兩臺(型號:___________),熱水器(型號:_________),浴霸(型號:________),飲水機(型號:________),音響兩臺(型號:___________),晾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_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四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五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六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4、甲方保證屆時將該房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甲方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待遇購入價格的基礎上凈增加柒仟元;契稅及其它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購買該房的.費用支付數額及進度先行按實支付購房款;甲方不可撤銷地認可:甲方購買該經濟適用房時支付的一切費用為乙方所代付而不論付款憑證上的付款人為誰。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七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八
甲方(賣房人):張惠,女,身份號:21010x。
乙方(購房人):李華,女,身份證號:2104x。
丙方(房產中介):沈陽市于洪區某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x年5月1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沈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明知沈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于洪區變更為皇姑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使用權房產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九
買受人認為房產新政屬于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或變更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雖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房產新政實施,導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改變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這是雙方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所無法預料的,無法避免的,是一種無法防止的外因,而非買受人個人原因導致,而且超過了買受人承受能力,買受人無法克服,房產買賣合同糾紛。若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對買受人來說將導致明顯不公平。所以,房產新政屬于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應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認為房產新政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協商一致自愿達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內容也不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對有效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履行。而且房地產調控政策并非不可預見、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產新政不屬于情勢變更,屬于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變更或解除房產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意見的爭議焦點是房產新政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的法律定性問題。合同簽訂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房產新政出臺,對房產買賣產生巨大的沖擊,房產新政這種情況屬于商業風險,還是情勢變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勢變更要求對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這個問題,我們應對情勢變更原則及相關構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
1、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合同范本《房產買賣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這兩個司法解釋是目前房產新政下引用情勢變更原則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2、情勢變更原則的含義
情勢變更原則是一項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則。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畢前這段時間內,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發生情勢變更,致使繼續維持該合同之原有效力對受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則允許該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謂情勢,應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發生的不可預見,無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礎或環境發生根本性變化,并且其影響及于社會全體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單單只影響該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對合同的利益產生影響,而是通過該事由影響了合同訂立所依賴的客觀環境或者是基礎,進而影響該合同的,在這種情形下,履行該合同會造成合同當事人雙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現顯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所謂的變更,是指合同賴以訂立的基礎或者環境(即情勢)發生了異常的、根本性的變動。這主要是與商業風險的區別。一般的變化,如果不足以影響到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不足以對合同訂立的基礎造成動搖,那么,就可以認為是一般的商業風險。
3、情勢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1)、不能預見性。即情勢變更的發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于訂立合同之時客觀上不能預見的。此處的不可預見與不可抗力的不可預見性應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會有某種關聯性,很多的情勢變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歸責性。民法上以過錯責任為主要的歸責原則,當事人對于自己的故意或者過失所造成的損失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可歸責的構成要件之一是當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3)、該情勢變更發生在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情勢變更發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畢之后。
(4)、繼續履行合同會造成顯失公平。所謂顯失公平,是指非常明顯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對價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可以認定為顯示公平。倘是已經履行的合同造成了顯失公平,情勢變更原則就不能適用了,因為情勢變更原則只對于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間生效,無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后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公平原則,當事人之間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而進行的合同調整或者解除,倘調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為不足以衡平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對方當事人的顯失公平,則非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本意,更加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因此,須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后進行的合同調整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這是一個很基本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