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是組織文化的體現,它反映了組織的價值觀和管理理念。在實際工作中,參考一些規(guī)章制度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制定適合自己組織的規(guī)章制度。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一
(1)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2)如在網上發(fā)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依據有關規(guī)定處理。如發(fā)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絡管理員措施,同時向校領導報告。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3)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fā)現立即依法取締。
(4)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5)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網絡管理員要實時監(jiān)控,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取締未經批準開設的非法論壇。
(6)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7)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8)對于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于制作、復制、印發(fā)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9)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期間,網絡管理員要加強網絡監(jiān)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fā)事件,維護校內穩(wěn)定。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
1、醫(y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件。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件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件安裝和卸載工作必須由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yī)院計算機僅限于醫(y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互聯網。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聯網的,需書面向醫(y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準后交信息科負責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件。并保證反病毒軟件實時升級。
6、醫(yī)院任何科室如發(fā)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絡,同時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信息科應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領導報告?zhèn)浒浮?/p>
7、醫(y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游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盡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存儲工具。
1、不得在醫(yī)院網絡中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醫(yī)院網絡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絡有關的設置。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添加、刪除與醫(yī)院網絡有關的軟件。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yī)院網絡或者使用醫(yī)院網絡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yī)院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yī)院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yī)院網絡安全及正常運行的活動。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
2、不得破壞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線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網絡連接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絡設備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絡設施及設備。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后方可實施。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件及驅動程序交網絡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件由網絡管理人員按使用范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復制、傳播此類軟件。
3、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的使用權限由網絡管理人員按醫(yī)院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權限使用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
4、網絡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yī)院信息的計算機或各種存儲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yī)院數據信息獲取不正當利益。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三
為了規(guī)范網吧管理中對網吧人員的管理,于是網吧制定了網吧人員管理制度,而為了網吧信息安全,所以網吧則制定了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則是相關網吧制定的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第一條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行業(yè)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二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復制、查閱、發(fā)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條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制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四條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網吧內所有計算機必須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五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絡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六條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fā)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時內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八條在顯著位置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第九條未成年人不得進入本網吧。在網吧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十條每日營業(yè)時間限于10時至2時。
第十一條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并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十二條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并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yè)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加強對網吧的管理,規(guī)范網吧的經營,維護公眾和網吧的合法權益,保障網吧活動健康發(fā)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制定了以上的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四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絡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用戶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單位網絡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jiān)控本單位上網信息,隨時對本單位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學校所有用戶嚴禁在網絡上發(fā)布虛假、淫穢、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絡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信息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信息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秘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信息。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8、一經發(fā)現校園網或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須立即上報信息安全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五
1、為加強醫(y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y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huán)境的穩(wěn)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y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yī)院所屬的專業(yè)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yè)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guī)。
5、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6、咨詢服務:
6.1根據醫(y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y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6.2 對醫(y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6.3 根據醫(y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7、運行維護服務:
7.1 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7.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
7.3 根據醫(yī)院業(yè)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zhí)行服務。
7.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7.5 日常業(yè)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6 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8、技術培訓:根據醫(y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9、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11、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guī)程或規(guī)章制度。
13、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jiān)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jiān)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guī)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y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15、對外包服務的業(yè)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16、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17、在重要安全區(qū)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19、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執(zhí)行。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六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包括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
安全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及商業(yè)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guī)標準和中核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guī)定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的系統或網絡,包括機房、網絡設備、軟件、網絡線路、用戶終端等內容。
第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要本著“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加強檢查、落實制度”的原則,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和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防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標準、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實施、測評審查與審批和驗收;未通過國家審批的涉密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第一責任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條件保障,督促檢查領導責任制落實。
第七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監(jiān)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協調處理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問題,對重大失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第八條 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保密辦、科技信息部(信息化)、黨政辦公室(密碼)、財會部、人力資源部、武裝保衛(wèi)部和相關業(yè)務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在公司黨政和保密委員會領導下,組織協調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條 保密辦主要職責:
(一)擬定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各項保密防范措施;
(六)對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定密、變更密級和解密工作進行審核;
(七)組織查處涉密信息系統失泄密事件。
第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涉密信息系統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制定安全保密防護方案;
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可靠;
(六)配合保密辦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應急措施,處理信息安全突發(fā)事件。
第十一條 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密碼管理的相關要求,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普密設備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 相關業(yè)務部門、單位主要職責:涉密信息系統的使用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guī)定,教育員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識,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準確確定應用系統密級,制定并落實相應的二級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其職責是:
(一)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中軟硬件設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wěn)定、連續(xù)運行。系統管理員包括網絡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
(二)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安全技術設備、策略實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戶帳號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設備和系統所產生日志的審查分析。
(三)安全審計員負責安全審計設備安裝調試,對各種系統操作行為進行安全審計跟蹤分析和監(jiān)督檢查,以及時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情況。
第三章 系統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 規(guī)劃和建設涉密信息系統時,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標準的規(guī)定,同步規(guī)劃和落實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建設與安全保密措施同計劃、同預算、同建設、同驗收。
第十五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guī)劃和建設的安全保密方案,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編制或自行編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須經上級保密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六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guī)劃和建設實施時,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并與實施方簽署保密協議,項目竣工后必須由保密辦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 對涉密信息系統要采取與密級相適應的保密措施,配備通過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的軟件產品必須是正版軟件。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一節(jié) 信息分類與控制
第十八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按系統中所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嚴禁處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統密級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條 涉密信息系統中產生、存儲、處理、傳輸、歸檔和輸出的文件、數據、圖紙等信息及其存儲介質應按要求及時定密、標密,并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電子文件密級標識應與信息主體不可分離,密級標識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統中的涉密信息總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分類統計、匯總,并在保密辦備案。
第二十條 涉密信息系統應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權訪問、篡改,刪除和丟失;防止高密級信息流向低密級計算機。涉密信息遠程傳輸必須采取密碼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向涉密信息系統以外的單位傳遞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紙質文件,確需提供涉密電子文檔的,按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清除涉密計算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涉密信息時,必須使用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工具或軟件。
第二節(jié) 用戶管理與授權
第二十三條 根據本部門、單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人員知悉范圍,以此作為用戶授權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用戶清單管理
(三)刪除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所在部門、單位書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即時將用戶在涉密信息系統內的所有帳號、權限廢止;“財務會計核算網”密辦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開通、審批堅持“工作必須”的原則。
第六十四條 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專機上網管理,嚴禁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須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第六十五條 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信息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準,堅決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對上網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重新進行保密審查。
第六十六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郵件、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博客等上發(fā)布、談論、傳遞、轉發(fā)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條 從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眾信息網下載程序和軟件工具等轉入涉密系統,經科技信息部審批后,按照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便攜式計算機管理
第六十八條 便攜式計算機(包括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實行 “誰擁有,誰使用,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使用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
第六十九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密級,粘貼密級標識,按照涉密設備進行管理,保密辦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條 便攜式計算機應具備防病毒、防非法外聯和身份認證(設置開機密碼口令)等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禁止使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非涉密網絡;嚴禁涉密便攜式計算機與涉密信息系統互聯。
第七十二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不得處理絕密級信息。未經保密辦審批,嚴禁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中存儲涉密信息。處理、存儲涉密信息應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上進行,并與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分離保管。
第七十三條 禁止使用私有便攜式計算機處理辦公信息;嚴禁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使用。
第七十四條 公司配備專供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按照 “集中管理、審批借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須經保密辦檢查后方可帶出公司,返回時須進行技術檢查。
第七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外單位攜帶便攜式計算機進入公司辦公區(qū)域,需辦理保密審批手續(xù)。
第十章 應急響應管理
第七十六條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fā)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fā)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科技信息部和財會部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響應預案,經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第七十七條 應急響應預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fā)事件。突發(fā)事件分為系統運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據事件引發(fā)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類或攻擊類三種情況。
(一)災害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
5、其它未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咨詢,上報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第七十八條 按照信息安全突發(fā)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將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fā)事件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個等級。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
(四)特別重大事件由公司報請中核集團公司對信息安全突發(fā)事件進行處置。
第七十九條 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如涉密數據被竊取或信息系統癱瘓等)應按如下應急響應的基本步驟、基本處理辦法和流程進行處理:
(一)上報科技信息部和保密辦;
(二)關閉系統以防止造成數據損失;
(三)切斷網絡,隔離事件區(qū)域;
(四)查閱審計記錄尋找事件源頭;
(五)評估系統受損程度;
(六)對引起事件漏洞進行整改;
(七)對系統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八)由保密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書面確認安全后,系統方能重新運行;
(九)對事件類型、響應、影響范圍、補救措施和最終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
(十)依照法規(guī)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應會同保密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響應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響應預案各環(huán)節(jié)之間的通信、協調、指揮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使用戶明確自己的角色和責任。應急響應相關知識、技術、技能應納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內容,并記錄備案。
第十一章 人員管理
第八十一條 各部門、單位每年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信息安全保密知識技能教育與培訓,并記錄備案。
第八十二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及時調整或取消其訪問授權,并將其保管的涉密設備、存儲介質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八十三條 承擔涉密信息系統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應按重要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章 督查與獎懲
第八十四條 公司每年應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狀況、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國家和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jiān)督。涉密信息系統每兩年接受一次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檢查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十五條 檢查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檢查(取證)軟件等,應覆蓋保密檢查的項目,并通過國家保密局的檢測。安全保密檢查工具應及時升級或更新,確保檢查時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條 各部門、單位應將員工遵守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況,納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失泄密的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按公司保密責任考核及獎懲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保密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八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原《計算機磁(光)介質保密管理規(guī)定)[制度編號:(廠1908號)]、《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guī)定》[制度編號:(20xx)廠1911號]、《涉密計算機采購、維修、變更、報廢保密管理規(guī)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5號]、《國際互聯網信息發(fā)布保密管理規(guī)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6號]、《涉密信息系統信息保密管理規(guī)定》[制度通告:(20xx)0934號]、《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guī)定》[制度通告:(20xx)0935號]同時廢止。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七
1.局域網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統一管理。
2.計算機用戶加入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絡,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并記錄歸檔。
3.入網用戶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換工作,不得泄密。登錄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口令長度不得小于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業(yè)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置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互聯網的用戶,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監(jiān)控、檢查,已接入互聯網的用戶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并對其安全負責。不得利用互聯網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存儲媒體及網絡通訊等方式進行數據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因違反規(guī)定造成電子數據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并定期升級病毒碼及殺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未經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殺毒軟件(防火墻),發(fā)現病毒應及時向信息中心匯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8.入網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關鍵數據、重要技術文檔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如有違反,信息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用戶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八
校園網信息發(fā)布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學校主頁信息進行管理,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上網資源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
一、網管中心負責全校的網絡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保密和網絡安全教育。
二、對外信息發(fā)布。各處室可以申請網絡域名和ftp站點(見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門網站信息發(fā)布。需要在學校首頁上發(fā)布的信息,需要填寫“網上信息發(fā)布申請表”,審查后交由網管中心上網發(fā)布。(網上信息發(fā)布申請表見附件8)。
三、信息的閱覽與查詢。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如在網絡上發(fā)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人員,做好備份并自覺銷毀。
四、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校網絡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網絡,情節(jié)嚴重者,提交學校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實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者。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6.不按國家和學院有關規(guī)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者。
7.網絡中心,屬我校園網絡重地,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信息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信息資源的運作成就,結合本班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關于信息的定義:
(1)行政信息:公司系統內部目的為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文件、傳真。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為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場信息:與公司發(fā)生業(yè)務關系的客服文件、來往傳真、電話、客戶檔案;公司業(yè)務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投標書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文件、報告等。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為客戶溝通、文字記錄、資料搜集分析、業(yè)務文件編寫等。歸屬于業(yè)務經營管理。
第三條信息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執(zhí)行的基礎上。嚴格執(zhí)行保密記錄,以提高班組效益和管理效益,服務于班組總體的經營管理為宗旨。
第四條信息管理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益就是增加企業(yè)效益”的方針,細致到位,準確快速,在經營管理中的降低信息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細致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zhí)行。
第五條設立信息機構,負責相關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據業(yè)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電腦技術人員、文員。
第六條設信息專員,主要負責市場信息的系統化、專業(yè)化管理。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信息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信息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接受指示后執(zhí)行具體處理。
第九條班組支持信息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按信息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信息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信息管理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條信息管理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有關工作。
第十一條按照行政信息的定義,行政信息主要產生、傳遞、應用于公司行政活動中。
第十二條行政信息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1)文件收發(fā)規(guī)定;
(2)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規(guī)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規(guī)定;
(4)集團公司印章、介紹信管理規(guī)定;
(5)集團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三條依照市場信息的定義,市場信息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yè)務經營管理中。
第十四條市場信息來源分類:業(yè)務信息、非業(yè)務市場信息。
(1)業(yè)務信息:與班組發(fā)生業(yè)務關系的客戶的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班組、客戶之間業(yè)務溝通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
(2)非業(yè)務市場信息:網絡、報刊、雜志和各種信息渠道收集的行業(yè)性文章、資料;競爭對手資料、文件、報告;公開的技術性資料;外圍媒體、機構傳送的集團公司的電子郵件、函件、資料;公司內部業(yè)務分析文件、報告;其他與市場業(yè)務經營和管理有關的資料。
第十五條信息專員在各級行政負責人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非業(yè)務信息工作:
(2)負責公司非市場事物的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報、發(fā)送非直接業(yè)務單位的信息文件資料;
(4)各種與行政管理有關的信息資料工作;
(5)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信息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脫離具體行政活動、業(yè)務活動而獨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yè)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zhí)行效率。
第十七條本信息管理辦法由生技部負責執(zhí)行。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
為建立一個適當的信息安全事件、薄弱點和故障報告、反應與處理機制,減少信息安全事件和故障所造成的損失,采取有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業(yè)務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信息安全管理流程負責人
確定信息安全目標和方針;
確定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角色和職責劃分;
負責信息安全小組之間的協調,內部和外部的溝通;
負責信息安全評審的相關事宜;
3.2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員
負責制定組織中的安全策略;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進行風險評估;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制定信息安全改進建議和控制措施;
編寫風險改進計劃;
3.3信息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
負責信息安全日常監(jiān)控;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
確定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響應并處理安全事件。
4工作程序
4.1信息安全事件定義與分類
信息安全事件是指信息設備故障、線路故障、軟件故障、惡意軟件危害、人員故意破壞或工作失職等原因直接影響(后果)的。
造成下列影響(后果)之一的,均為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a) ***秘密泄露;
b)導致業(yè)務中斷兩小時以上;
c)造成信息資產損失的火災;
d)損失在一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造成下列影響(后果)之一的,屬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a)組織機密泄露;
b)導致業(yè)務中斷十小時以上;
c)造成機房設備毀滅的火災;
d)損失在十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4.2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根據風險處置計劃,實施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盡可能的降低信息和業(yè)務風險;
對發(fā)現的或已發(fā)生的信息安全事件,按照信息安全事件響應程序進行處理;
每年一次或在發(fā)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時進行信息安全評審,分析信息安全事件的顯現趨勢、信息安全管理的改進等信息,并形成風險改進計劃,持續(xù)改進信息系統安全。
4.3信息安全事件事后處理措施
對于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在故障排除或采取必要措施后,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會同事件責任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類型、損失、責任進行鑒定,形成《信息安全事件報告》,報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批準;對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理意見還應上報信息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對于違反組織信息安全方針、程序安全規(guī)章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責任者依據以下措施予以懲戒。
處罰方式:
一般安全事故,根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辦公室通過郵件發(fā)出正式嚴重警告。
一年內累計出現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般安全事故,報***領導批準后進行相應懲罰,并在***進行通報批評。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權將責任人調離原工作崗并給予相應懲罰。
一年內累計出現二次或二次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屬于故意行為導致信息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信息安全事故責任人的處理結果由處理部門在***范圍內予以通報。
負有信息安全事故處罰的各職能部門在確定實施處罰后,***室與被處罰部門溝通,確認責任者及處罰方式并上報***領導。
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要求事件責任部門制定糾正措施并實施,實施結果記錄在《信息安全事件報告》。
由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驗證結果記入《信息安全事件報告》。
4.4報告信息安全薄弱點與預防措施
***與信息安全管理有關的所有員工發(fā)現信息安全薄弱點或潛在威脅均應履行報告義務。
對以下行為應給予獎勵:
及時發(fā)現非責任區(qū)信息安全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信息安全事故的;
及時發(fā)現非責任區(qū)信息安全重大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信息安全重大事故的;
及時發(fā)現并制止系統操作問題以避免設備重大損失或人員死亡的;
在信息安全事故中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降低損失的程度。
獎勵方式如下:
根據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fā)生、一年內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fā)生三次或三次以上、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中止正在進行中的商業(yè)泄密行為、提出信息安全合理化建議等級別,報請***批準后,給予相應表揚或獎勵,并作為年底工作考核依據。
發(fā)現信息安全事故、薄弱點與故障的員工填寫《一般信息安全事件/薄弱點報告》,相關的代碼管理中心及信息安全實驗室進行調查后,確定是否采取預防措施,確認責任部門并實施。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一
校園網信息發(fā)布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學校主頁信息進行管理,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上網資源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
一、網管中心負責全校的網絡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保密和網絡安全教育。
二、對外信息發(fā)布。各處室可以申請網絡域名和ftp站點(見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門網站信息發(fā)布。需要在學校首頁上發(fā)布的信息,需要填寫“網上信息發(fā)布申請表”,審查后交由網管中心上網發(fā)布。(網上信息發(fā)布申請表見附件8)。
三、信息的閱覽與查詢。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如在網絡上發(fā)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人員,做好備份并自覺銷毀。
四、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校網絡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網絡,情節(jié)嚴重者,提交學校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實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者。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6.不按國家和學院有關規(guī)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者。
7.網絡中心,屬我校園網絡重地,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二
一、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秘密和業(yè)務秘密信息,特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制度。
二、信息科、機要科負責指導市政府辦公室涉密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三、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四、凡上網的信息,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五、如在網上發(fā)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向市委保密局匯報,依據有關規(guī)定處理;如發(fā)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七、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期間,各涉密科室要加強網絡監(jiān)控,及時、果斷地處理網上突發(fā)事件。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三
第一條總則通過加強公司計算機系統、辦公網絡、服務器系統的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運行,保證公司機密文件的安全,保障服務器、數據庫的安全運行。加強計算機辦公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把各部門相關工作做好。
第二條范圍。
1、計算機網絡系統由計算機硬件設備、軟件及客戶機的網絡系統配置組成。
2、軟件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及應用軟件、有關專業(yè)的網絡應用軟件等。
3、客戶機的網絡系統配置包括客戶機在網絡上的名稱,ip地址分配,用戶登陸名稱、用戶密碼、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統軟件是指:操作系統(如windowsxp、windows20xx等)軟件。
5、平臺軟件是指:防偽防竄貨系統、辦公用軟件(如office20xx)等平臺軟件。
6、專業(yè)軟件是指:設計工作中使用的繪圖軟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條職責。
1、信息網絡部門為網絡安全運行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計算機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數據庫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2、負責系統軟件的調研、采購、安裝、升級、保管工作。
3、網絡管理人員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平臺系統的安全運行;服務器安全運行和數據備份;internet對外接口安全以及計算機系統防病毒管理;各種軟件的用戶密碼及權限管理協助各部門進行數據備份和數據歸檔。
4、網絡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商業(yè)機密。
5、員工執(zhí)行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必須由網絡管理部門相關人員掌握。
第三條管理辦法。
1、從事計算機網絡信息活動時,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加強信息安全教育。
2、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3、電腦硬件及其配件添置應列出清單報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后,由網絡信息管理員負責進行添置。
4、電腦操作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3)電腦操作員應在每周及時進行殺毒軟件的升級,每月打好系統補丁;。
(4)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u盤,確需使用的,應先進行病毒監(jiān)測;。
(5)禁止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玩游戲、聽音樂等。
6、電腦發(fā)生故障應盡快通知it管理員及時解決,不允許私自打開電腦主機箱操作。
7、電腦操作員要愛護電腦并注意保持電腦清潔衛(wèi)生,并在正確關機并完全關掉電源后,方可下班離開。
8、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但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批評教育;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上述規(guī)定并使工作或財產蒙受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9、為文件資料安全起見,勿將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統活動分區(qū)內如:c盤、我的文檔、桌面等;請將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盤其它非活動分區(qū)(如:d、e、f)。(保存前用殺毒軟件檢察無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關文件目錄,及時把一些過期的、無用的文件刪除,以免占用硬盤空間。
10、所有電腦必須設置登陸密碼,一般不要使用默認的administrator作為登陸用戶名,密碼必須自身保管,嚴禁告訴他人,計算機名與登陸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個人、單位相關信息的名稱。
11、其他管理辦法請參看《it終端用戶安全手冊》。
ii、網絡系統維護。
1、系統管理員每周定時對托管的網絡服務器進行巡視,并對公司局域網內部服務器進行檢查,如:財務服務器。
2、對于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網絡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制定處理方案,采取積極措施。針對當時沒有解決的問題或重要的問題應將問題描述、分析原因、處理方案、處理結果、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3、定時對服務器數據進行備份。
4、維護服務器,監(jiān)控外來訪問和對外訪問情況,如有安全問題,及時處理。
5、制定服務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時下載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務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戶帳號申請/注銷。
1、新員工(或外借人員)需使用計算機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由網絡部門負責分配計算機、和登入公司網絡的用戶名及密碼。如需使用財務軟件需向財務主管申請,由網絡管理部門人員負責軟件客戶端的安裝調試。
2、員工離職應將本人所使用的計算機名、ip地址、用戶名、登錄密碼、平臺軟件信息以書面形式記錄,經網絡管理人員將該記錄登記備案。網絡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計算機中的公司資料信息備份,方可對該離職人員保存在公司服務器中所有的資料刪除。
iv、數據備份管理。
服務器數據備份,應對數據庫進行自動實時備份,并每周應至少做一次手工備份,并在備份服務器中進行邏輯備份的驗證工作,經過驗證的邏輯備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設備中。個人電腦的備份統一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可申請移動硬盤、信息光盤等儲存介質進行安全備份。
第四條計算機/電腦維修。
1、計算機出現重大故障,須填寫《計算機維修單》,并交it管理員進行維修。
2、it管理員對《計算機維修單》存檔,便于查詢各電腦使用情況。
3、須外出維修,須報分管領導審批。須采購配件,按采購管理流程執(zhí)行。
第五條公司信息系統管理(暫定)。
1、新中大財務系統服務器(以下簡稱:服務器),放置地點暫放為財務室辦公室內,財務室現有辦公室已達到視頻監(jiān)控、防盜、溫度控制等條件。待條件成熟時重新搭建獨立機房,便以安全管理。
2、對于服務器數據(包括財務軟件系統)由管理員每月定期異地備份一次,并設置服務器自動每周備份二次數據庫;異地備份數據由財務部安排存放在異地。
3、系統后臺數據只能由服務器系統管理員進行維護,若需外援時,必須在管理員的陪同下進行操作,其他終端用戶不得設置權限進入數據管理后臺。
4、終端用戶的開通及變更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相關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其中包括用戶的權限變更、賬號密碼變更、終端軟件更新。
5、當遇到服務器需要變更時,管理員應該做好詳細的變更記錄。如:程序變更、緊急變更、配置/參數變更、基礎架構變更、數據庫修改等。
6、定于每月25號對公司服務器賬號進行核查及管理。
7、相關記錄表格如下:
a、信息中心機房巡查記錄表。
b、信息中心用戶賬號登記表。
c、數據庫備份記錄表。
d、外來人員工作記錄。
e、終端用戶系統變更申請。
第六條違規(guī)操作賠償標準。
2、違規(guī)操作者:造成經濟損失的,除造價賠償外,另外當事人與責任人賠償誤工費100元。
第六條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處在運行中修改并公布。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四
一、信息系統安全包括:軟件安全和硬件網絡安全兩部分。
二、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信息系統數據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件破壞及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用戶的訪問模塊、訪問權限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信息化領導小組核準后,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給予配置并存檔,以后變更必須報批后才能更改,網絡信息辦公室做好變更日志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jiān)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或密碼。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后一小時內由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監(jiān)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調試人員調試維護完成后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監(jiān)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絡風暴發(fā)生。
六、網絡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件,特別是游戲軟件,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游戲。
九、所有進入網絡的軟盤、光盤、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y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絡安全(未安裝防火墻、高端殺毒軟件、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運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用戶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文件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用戶所有文件傳遞,不得利用軟盤、光盤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件網絡設備清潔衛(wèi)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當網絡系統終端發(fā)現計算機訪問數據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絡、應用程序非連續(xù)性工作時,要立即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科室提出的上述問題必須重視,經核實后給予科室反饋信息。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討論,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工作的,應立即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確、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醫(yī)務部和院領導,在網絡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機關協調全院工作以保障醫(y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網絡故障分為三類:
一類故障:服務器不能工作;光纖損壞;主服務器數據丟失;備份盤損壞;服務器工作不穩(wěn)定;局部網絡不通;數據被人刪改;重點終端故障;規(guī)律性的整體、局部軟、硬件故障。
二類故障:單一終端軟、硬件故障;單一患者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類故障:各終端由于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方案如下:
一類故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上報醫(yī)務部和院領導,由醫(yī)務部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上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由網絡信息辦公室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單獨解決,并詳細登記情況。
(一)當網絡信息辦公室一旦確定為網絡整體故障,首先是立刻報告醫(yī)務部。醫(yī)務部應立即按上報程序向院領導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需馬上組織恢復工作,并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jié)假日、病員量大、人員外出及醫(yī)院的重大活動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二)當發(fā)現網絡整體故障時,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工作的時限明確如下:
1、10分鐘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藥房轉入手工操作;門診收費、住院核算、西藥房工作轉入老系統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原則上將醫(yī)師工作站、護士工作站、藥房、急診檢查、入院、手術室、醫(y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具體實行時間及步驟由醫(yī)務部、護理部通知)。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將出院核算轉入手工。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統一時間須由醫(yī)務部或網絡信息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私自操作計算機。
(二)門診掛號工作協調
1、門診掛號協調工作由門診部護士長負責協調請示,如手工掛號的轉入、轉出時間等;
2、當網絡系統中斷時,改為手工掛號;
3、網絡恢復后,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發(fā)現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統內沒有記載,應詳細詢問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網絡故障時就診過。
(三)門診收費系統工作協調
2、當網絡系統運行中斷超過10分鐘時,應通知收款處轉入手工收款工作;
3、門診收款負責同志應建立手工發(fā)票使用登記本,對發(fā)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處負責同志負責對網絡運行穩(wěn)定性進行監(jiān)測,如不穩(wěn)定,及時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反映情況。
5、在接到使用計算機的指令并重新啟動運行后,門診收款負責人應組織收款員逐步轉入到機器操作。
(四)住院費用核算系統工作協調
1、由住院處科主任總體負責協調工作;
2、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天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科室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網絡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向結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臨床工作系統協調
1、臨床科工作由醫(yī)務部、護理部共同協調;
2、網絡故障期間臨床科室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zhí)行情況;
4、出院帶藥由經管醫(yī)師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情況由該醫(yī)師負責;
5、根據醫(yī)務部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yī)囑。
6、如患者急需出院,應向核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對正在進行的檢查應予以說明。
(六)醫(yī)技檢查工作協調
1、在網絡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2、網絡恢復后根據檢查單底聯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
3、對出院快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請單上注明,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出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七)藥房工作協調
1、中心擺藥應嚴格按照網絡信息辦公室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計算機操作;
2、網絡故障時,根據臨床科提供的藥品請領單發(fā)藥;
4、網絡恢復后對出院帶藥處方及時進行錄入;
5、數據補錄工作結束后應查看系統內庫存與實際庫存相符情況。
各信息點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絡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嚴格按照服務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一)由各科組織核校患者費用情況;
(二)藥房校查庫存;
(三)臨床科室補錄患者醫(yī)囑。
各科室要嚴格各項操作并及時反饋執(zhí)行中的有關情況。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五
一、信息系統安全包括:軟件安全和硬件網絡安全兩部分。
二、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信息系統數據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件破壞及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用戶的訪問模塊、訪問權限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信息化領導小組核準后,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給予配置并存檔,以后變更必須報批后才能更改,網絡信息辦公室做好變更日志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jiān)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或密碼。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后一小時內由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監(jiān)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調試人員調試維護完成后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監(jiān)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絡風暴發(fā)生。
六、網絡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件,特別是游戲軟件,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游戲。
九、所有進入網絡的軟盤、光盤、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y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絡安全(未安裝防火墻、高端殺毒軟件、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運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用戶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文件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用戶所有文件傳遞,不得利用軟盤、光盤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件網絡設備清潔衛(wèi)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一、對網絡故障的判斷。
當網絡系統終端發(fā)現計算機訪問數據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絡、應用程序非連續(xù)性工作時,要立即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科室提出的上述問題必須重視,經核實后給予科室反饋信息。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討論,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工作的,應立即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確、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醫(yī)務部和院領導,在網絡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機關協調全院工作以保障醫(y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網絡故障分為三類:
一類故障:服務器不能工作;光纖損壞;主服務器數據丟失;備份盤損壞;服務器工作不穩(wěn)定;局部網絡不通;數據被人刪改;重點終端故障;規(guī)律性的整體、局部軟、硬件故障。
二類故障:單一終端軟、硬件故障;單一患者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類故障:各終端由于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方案如下:
一類故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上報醫(yī)務部和院領導,由醫(yī)務部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上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由網絡信息辦公室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單獨解決,并詳細登記情況。
二、網絡整體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當網絡信息辦公室一旦確定為網絡整體故障,首先是立刻報告醫(yī)務部。醫(yī)務部應立即按上報程序向院領導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需馬上組織恢復工作,并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jié)假日、病員量大、人員外出及醫(yī)院的重大活動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二)當發(fā)現網絡整體故障時,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工作的時限明確如下:
1、10分鐘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藥房轉入手工操作;門診收費、住院核算、西藥房工作轉入老系統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原則上將醫(yī)師工作站、護士工作站、藥房、急診檢查、入院、手術室、醫(y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具體實行時間及步驟由醫(yī)務部、護理部通知)。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將出院核算轉入手工。
三、具體協調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統一時間須由醫(yī)務部或網絡信息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私自操作計算機。
(二)門診掛號工作協調。
1、門診掛號協調工作由門診部護士長負責協調請示,如手工掛號的轉入、轉出時間等;。
2、當網絡系統中斷時,改為手工掛號;。
3、網絡恢復后,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發(fā)現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統內沒有記載,應詳細詢問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網絡故障時就診過。
(三)門診收費系統工作協調。
2、當網絡系統運行中斷超過10分鐘時,應通知收款處轉入手工收款工作;。
3、門診收款負責同志應建立手工發(fā)票使用登記本,對發(fā)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處負責同志負責對網絡運行穩(wěn)定性進行監(jiān)測,如不穩(wěn)定,及時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反映情況。
5、在接到使用計算機的指令并重新啟動運行后,門診收款負責人應組織收款員逐步轉入到機器操作。
(四)住院費用核算系統工作協調。
1、由住院處科主任總體負責協調工作;。
2、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天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科室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網絡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向結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臨床工作系統協調。
1、臨床科工作由醫(yī)務部、護理部共同協調;。
2、網絡故障期間臨床科室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zhí)行情況;。
4、出院帶藥由經管醫(yī)師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情況由該醫(yī)師負責;。
5、根據醫(yī)務部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yī)囑。
6、如患者急需出院,應向核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對正在進行的檢查應予以說明。
(六)醫(yī)技檢查工作協調。
1、在網絡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2、網絡恢復后根據檢查單底聯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
3、對出院快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請單上注明,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出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七)藥房工作協調。
1、中心擺藥應嚴格按照網絡信息辦公室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計算機操作;。
2、網絡故障時,根據臨床科提供的藥品請領單發(fā)藥;。
4、網絡恢復后對出院帶藥處方及時進行錄入;。
5、數據補錄工作結束后應查看系統內庫存與實際庫存相符情況。
各信息點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絡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嚴格按照服務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四、網絡修復后的數據處理。
(一)由各科組織核校患者費用情況;。
(二)藥房校查庫存;。
(三)臨床科室補錄患者醫(yī)囑。
各科室要嚴格各項操作并及時反饋執(zhí)行中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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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六
第一條、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四)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五條、合同的主體。
(一)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yè)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七條、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第十條、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賬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三)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條款。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fā)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yè)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yè)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yè)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yè)在制定規(guī)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yè)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yè)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fā)生侵犯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yè)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yè)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十五條、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簽訂合同前,業(yè)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二十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條、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三十二條、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yè)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fā)票收據以及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對賬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yè)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三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y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guī)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yè)領導審批。第四十條、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yè)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yè)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yè)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xù))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yè)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fā)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四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yè)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yè)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yè)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第四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yè)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四)各企業(yè)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經各企業(yè)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第五十條、提請?zhí)幚砗贤m紛的程序是:
(一)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guī)定報批。
(二)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yè)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各企業(yè)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第五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zhí)行。
第五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第六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一)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guī)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fā)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風險提示: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七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關系對每份病案都要進行收集、整理、查、訂,對病人的隱私了解的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隱私權和保密權就成為對管理人員的職業(yè)道德要求。工作中對病人的隱私要嚴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張揚,任意傳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防盜、防塵、防濕、防蛀、防高溫措施
1、在防塵工作方面,經常性的除塵工作,堅持一天一小掃,一周一大掃,節(jié)假日全面大掃除;適時開、關閉檔案庫房門窗,防止塵灰、煙霧進入檔案庫房及檔案櫥內。定期擦拭檔案室地板、檔案櫥表面、櫥內的灰塵,保持檔案櫥、檔案自身的'干凈清潔。
2、在防火工作方面,檔案庫房門上掛有“嚴禁煙火”的警示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需進入檔案庫房的人員一律嚴禁煙火、抽煙;下班時切斷電源;滅火器定點放置,不得隨意移動或拿作他用,定期檢查,對失效過期的滅火器適時更換,使其保持良好的滅火狀態(tài)。
3、在防盜工作方面,檔案庫房配備了防盜網、鐵窗鐵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下班時關鎖好門窗,上班時檢查檔案庫房門窗、鐵網、鐵櫥、檔案是否完好。
4、在防潮工作方面,防止雨水進入檔案庫房,每天掌握庫房內的濕度變化情況,庫內庫外設置溫濕度計,作為庫內庫外濕度比較。當庫內濕度大于庫外時,采取抽風、排氣、打開庫房門窗進行通風或關閉門窗啟動除濕機;當庫房濕度小于庫外濕度時采取關閉門窗等措施將庫房濕度控制在45%?60%范圍內。
5、在防高溫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溫氣候條件下,庫房溫度的變化情況,當庫房溫度大于或小于庫房溫度(標準為14℃--24℃)時采取排氣、抽風、通風或啟動空調機進行降溫,使庫內溫度控制在標準范圍內。
6、在防光工作方面,給檔案庫房門窗裝上了防光布簾外,注意防止太陽日光直射檔案庫房,嚴禁檔案紙張材料搬到太陽下暴曬。做好除濕、降溫、防光工作,有效防止檔案紙張材料發(fā)生霉爛、變質、字跡褪色。
7、在防蛀工作方面,注重做好勤防勤治蟲害檔案的工作。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雜物。定期施放殺蟲驅蟲藥物,并根據藥效時限適時更換失效過期的殺蟲驅蟲藥物。定期做好庫內庫外的防蟲滅蟲工作。每月翻動櫥內檔案二次,查看蟲害檔案情況,一旦發(fā)現蟲害檔案,立即采取措施撲滅蟲害,防止蟲害檔案的漫延。
8、在防腐工作方面,檔案庫房內經常性的進行抽風、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嚴禁有害氣體、物品進入檔案庫房,定期施放、更換防腐藥物,凈化庫房周圍環(huán)境,保持庫房內清潔。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加強郵政行業(yè)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維護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促進郵政行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郵政行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和使用寄遞服務涉及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活動以及相關監(jiān)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稱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以下簡稱寄遞用戶信息),是指用戶在使用寄遞服務過程中的個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單位名稱,以及寄遞詳情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內容。
第四條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障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第五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郵政行業(y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郵政行業(y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qū)的郵政行業(y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統稱為郵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維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
第七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及本規(guī)定,防止寄遞用戶信息泄露、丟失。
第八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確企業(yè)內部各部門、崗位的安全責任,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考核。
第九條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業(yè)務企業(yè)應當在加盟協議中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被加盟人與加盟人的安全責任。加盟人發(fā)生信息安全事故時,被加盟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與其從業(yè)人員簽訂寄遞用戶信息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加強職業(yè)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從業(yè)人員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
第十二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投訴處理機制,公布有效聯系方式,接受并及時處理有關投訴。
第十三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托提供寄遞服務的,在與委托方簽訂協議時,應當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信息使用范圍和方式、信息交換安全保護措施、信息泄露責任劃分等內容。
第十四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委托第三方錄入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當確認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訂立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責任劃分。第三方發(fā)生信息安全事故導致寄遞用戶信息泄露、丟失的,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未經法律明確授權或者用戶書面同意,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不得將其掌握的寄遞用戶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依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調閱、檢查寄遞詳情單實物及電子信息檔案,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配合,并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第十七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于突發(fā)的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guī)定報告郵政管理部門,并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第十八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寄遞詳情單管理,對空白寄遞詳情單發(fā)放情況進行登記,對號段進行全程跟蹤,形成跟蹤記錄。
第十九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營業(yè)場所、處理場所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出郵件(快件)處理、存放場地,嚴禁無關人員接觸、翻閱郵件(快件),防止寄遞詳情單實物信息(以下簡稱實物信息)在處理過程中泄露。
第二十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優(yōu)化寄遞處理流程,減少接觸實物信息的處理環(huán)節(jié)和操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采用有效技術手段,防止實物信息在寄遞過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監(jiān)控設備,安排具有專門技術和技能的人員,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huán)節(jié)的實物信息處理進行安全監(jiān)控。
第二十三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管理制度,實行集中封閉管理,確定集中存放地,及時回收寄遞詳情單妥善保管。設立、變更集中存放地,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對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集中存放地設專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存儲安全。
第二十五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查詢管理制度。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應當確保檔案完整無損,并做好查閱登記,不得私自攜帶離開存放地。
第二十六條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guī)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滿后,由企業(yè)進行集中銷毀,做好銷毀記錄,嚴禁丟棄或者販賣。
第二十七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對實物信息安全保障情況進行定期自查,記錄自查情況,及時消除自查中發(fā)現的信息安全隱患。
第二十八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加強寄遞服務用戶信息相關信息系統和網絡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信息系統的網絡架構應當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管理規(guī)定,合理劃分安全區(qū)域,實現各安全區(qū)域之間有效隔離,并具有防范、監(jiān)控和阻斷來自內部和外部網絡攻擊破壞的能力。
第三十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病毒軟件、硬件,確保信息系統和網絡具有防范計算機病毒的能力,防止惡意代碼破壞信息系統和網絡,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構建信息系統和網絡,應當避免使用信息系統和網絡供應商提供的默認密碼、安全參數,并對通過開放公共網絡傳輸的寄遞用戶信息采取加密措施,嚴格審查并監(jiān)控對信息系統、網絡設備的遠程訪問。
第三十二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在采購計算機軟件、硬件產品或者技術服務時,應當與供應商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其安全責任,以及在發(fā)生信息安全事件時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調查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內部審計制度,定期開展內部審計,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三十四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及網絡的權限管理,基于權限最小化和權限分離原則,向從業(yè)人員分配滿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權限和可訪問的最小信息范圍。
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對信息系統和數據庫的管理,使網絡管理人員僅具有進行信息系統、數據庫、網絡運行維護和優(yōu)化的權限。網絡管理人員的維護操作須經安全管理員授權,并受到安全審計員的監(jiān)控和審計。
第三十五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密碼管理,使用高安全級別密碼策略,定期更換密碼,禁止將密碼透露給無關人員。
第三十六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寄遞用戶電子信息的存儲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獨立物理區(qū)域存儲寄遞用戶信息,禁止非授權人員進出該區(qū)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儲寄遞用戶信息;
(三)確保安全使用、保管和處置存有寄遞用戶信息的計算機、移動設備和移動存儲介質。明確管理數據存儲設備、介質的負責人,建立設備、介質使用和借用登記制度,限制設備輸出接口的使用。存儲設備和介質報廢的,應當及時刪除其中的寄遞用戶信息數據,并銷毀硬件。
第三十七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用安全管理,對所有批量導出、復制、銷毀用戶個人信息的操作進行審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時記錄進行操作的人員、時間、地點和事項,留作信息安全審計依據。
第三十八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加強對離崗人員的信息安全審計,及時刪除或者禁用離崗人員系統賬戶。
第三十九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應當制定本企業(yè)與市場相關主體的信息系統安全互聯技術規(guī)則,對存儲寄遞服務信息的信息系統實行接入審查,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四十條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保障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關標準,并監(jiān)督實施;
(三)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進行監(jiān)測、預警和應急管理;
(四)監(jiān)督、指導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開展寄遞用戶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五)依法對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實施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一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y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識的宣傳,強化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識,提高用戶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認識。
第四十二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y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運行的監(jiān)測預警,建立信息管理體系,收集、分析與信息安全有關的各類信息。
下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報告郵政行業(y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情況,并根據需要通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國家安全、商務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四十三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建立和執(zhí)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信息安全保護行為,防范信息安全風險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四條郵政管理部門發(fā)現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存在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guī)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違法行為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權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涉案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十五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遵守本規(guī)定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拒不配合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因泄露寄遞用戶信息對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八條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違法提供寄遞用戶信息,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郵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五十條郵政管理部門可以在行業(yè)內通報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的情況。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寄遞用戶信息應當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損毀,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條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濫用、玩忽職守,依照《郵政行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九
為了規(guī)范網吧管理中對網吧人員的管理,于是網吧制定了網吧人員管理制度,而為了網吧信息安全,所以網吧則制定了網吧,以下則是相關網吧制定的網吧的內容。
第一條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行業(yè)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二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復制、查閱、發(fā)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條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制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四條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網吧內所有計算機必須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五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絡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六條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fā)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時內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八條在顯著位置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第九條未成年人不得進入本網吧。在網吧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十條每日營業(yè)時間限于10時至2時。
第十一條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并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十二條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并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yè)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加強對網吧的管理,規(guī)范網吧的經營,維護公眾和網吧的合法權益,保障網吧活動健康發(fā)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制定了以上的網吧。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
為維護公司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環(huán)境的穩(wěn)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信息安全是指通過各種計算機、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和密碼技術,保護信息在傳輸、交換和存儲過程中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系統管理員應對處理信息的系統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和定期維護,避免因為系統崩潰和損壞而對系統內存儲、處理和傳輸的信息造成破壞和損失。
2、信息內容的安全。側重于保護信息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系統管理員應對所負責系統的安全性進行評測,采取技術措施對所發(fā)現的漏洞進行補救,防止竊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傳播安全。要加強對信息的審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過本公司的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傳播,避免對公司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個人利益造成損害。
第二條信息的內部管理
3、各信息應用部門對本部門所負責的信息必須作好備份;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個人計算機中,非涉密電子郵件的收發(fā)也要實行病毒查殺。
第四條信息加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其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2、涉及公司和部門利益的敏感信息的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第五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利用信息網絡系統制作、傳播、復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計算機;
3、未經允許使用他人在信息網絡系統中未公開的信息;
5、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
6、盜用他人名義發(fā)送電子郵件;
7、故意干擾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暢通運行;
8、從事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項計算機管理制度
為保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確保計算機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計算機分為涉密和非涉密兩部分,涉密計算機指主要用于儲存或傳輸有關人事、財務、經濟運行、信息安全等涉及企業(yè)經營管理信息的計算機。非涉密計算機指用于儲存或傳輸日常辦公資料信息計算機。信息技術部、關務部、財務部計算機按照涉密要求進行管理。
1、各部門的計算機,操作人為管理第一責任人,承擔公司計算機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誤操作造成系統紊亂、文件丟失等故障。
2、計算機主要是用于業(yè)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運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3、新購的計算機、初次使用的軟件、數據載體應經我部計算機管理員檢測,確認無病毒和有害數據后,方可投入使用。
4、計算機操作人員發(fā)現本部門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并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及時消除。
5、愛護機關計算機設備,保持計算機設備的干凈整潔。
1、涉密的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未經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上。
2、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轉存到光盤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應當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管理。
3、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盤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yè)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guī)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對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行政部進行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根據xx集團公司下達的集科[]83號文件《xx集團公司多媒體廣域網絡系統管理辦法及信息技術規(guī)范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適合在大同發(fā)電有限公司內的管理信息網絡中使用。
第二條安全管理制度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guī)范:物理層、網絡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huán)境安全和設備安全、網絡層安全包含網絡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四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下班前須檢查設備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五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第七條機房溫度要保持溫度在18±5攝氏度,相對濕度在50%±5%。
第八條做好機房和設備的衛(wèi)生清掃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除塵,保證機房和設備衛(wèi)生、整潔。
第九條機房設備必須符合防雷、防靜電規(guī)定的措施,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處理,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的電源須是接地的電源。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認真履行機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盜等工作。
第十一條機房電源不可以隨意斷開,對重要設備必須提供雙套電源。并配備ups凈化電源供電。公司辦公樓如長時間停電須通知信息主管部門,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并指明電源恢復時間。
第十二條網絡系統的主設備是連續(xù)運行的,網絡信息處每天必須安排專職值班人員。
第十三條負責監(jiān)視、檢查網絡系統運行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如電源、空調等)的工作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網絡信息處領導報告,遇有緊急情況,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妥善處理。
第十四條負責填寫系統運行日志、操作日志,并將當日發(fā)生的重大事件填寫在相關的記錄本上。負責對必要的數據進行備份操作。
第十五條負責保持機房的衛(wèi)生及對溫度、濕度的調整,負責監(jiān)視并制止違章操作及無關人員的操作。
第十六條不準帶電拔插計算機及各種設備的信號連線。不準帶電拔插計算機及各種設備。不準隨意移動各種網絡設備,確需移動的要經網絡信息處領導同意。
第十七條在維護與檢修計算機及設備時,打開機箱外殼前須先關閉電源并釋放掉自身所帶靜電(可摸一下暖氣管或接地線)。
第十八條公司網絡與信息系統中,在網絡邊界和對外出口處必須配置網絡防火墻。
第十九條未實施網絡安全管理措施的計算機設備禁止與internet相連。
第二十條任何接入網絡區(qū)域中的網絡安全設備,必須使用經過國家有關安全部門認證的網絡安全產品。
第二十一條在計算機聯入企業(yè)信息網絡之后,禁止一其他任何方式(如撥號上網、isdn、adsl等)與internet相連。
第二十二條對于公司企業(yè)內部網路應當根據應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須進行網絡分段管理,以防止通過局域網“包廣播”方式惡意收集網絡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禁止下載互聯網上任何未經確認其安全性的軟件,嚴禁使用盜版軟件及游戲軟件。
第二十四條密碼管理:密碼的編碼必須采用盡可能長并不易猜測的字符串,不能通過電子郵件等明文方式傳送傳輸,密碼必須定期更新。
第二十五條登陸策略:僅給經過授權的用戶暴露賬號,不得設置多人共用的賬號,連續(xù)登陸三次失敗,須暫時禁止此賬號并通知該賬號用戶。
第二十六條普通系統用戶: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禁止與其他人員共享賬號和密碼;禁止運行網絡監(jiān)聽工具或其他黑客工具;禁止查閱別人的文件。
第二十七條系統管理員:不得隨意在系統中增加賬號,隨意修改權限,未經管理部門的許可,嚴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員權利。
第二十八條外來軟盤或光盤須在沒聯網的單機上檢查病毒,確認無毒后方可上網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網絡系統的所有軟件均不準私自拷貝出來贈送其它單位或個人,違者將嚴肅處理。
第三十條實行專人負責檢測病毒,定期進行檢查,配備相應的實時病毒檢測工具。
第三十一條嚴禁隨意使用軟盤和u盤等存儲介質,如工作需要,須經過病毒檢測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條嚴禁以任何途徑和媒體傳播計算機病毒,對于傳播和感染計算機病毒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十三條發(fā)現病毒,應及時對感染病毒的設備進行隔離,情況嚴重時報相關部門并及時妥善處理。
第三十四條實時進行防病毒監(jiān)控,做好防病毒軟件和病毒代碼的智能升級。
第三十五條應當注意保護網絡數據信息的安全,對于存儲在數據庫中的關鍵數據,以及關鍵的應用系統應作數據備份,數據備份應當滿足《電力大同發(fā)電公司數據備份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由總經部網絡信息處負責解釋。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二
為統一、規(guī)范工藝安全信息管理,保證材/物料、工藝、設備等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為工藝安全管理活動提供基礎資料,特制定本程序。
1.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以及為其服務的承包商。
1.3應用領域
本程序應用于公司研究、工藝設計、技術改造、生產、儲存和運輸操作中與毒性、易燃易爆性、化學反應性和其他危害相關的工藝安全管理活動。
公司《工藝安全信息管理規(guī)范》
《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辦法》
《設備完整性管理程序》
《新設備質量保證管理程序》
《技術和設施變更管理辦法》
《事故事件管理規(guī)定》
《培訓管理程序》
3.1工藝安全信息:是指物料的危害性、工藝設計基礎和設備設計基礎的完整、準確的文件化的信息資料。
3.2工藝設計基礎:是對工藝過程及參數的描述,包括工藝原理、工藝流程、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工藝參數、工藝參數的限值及超出限值的后果等。
3.3設備設計基礎:是指設備設計的依據,包括設計規(guī)范和標準、工程數據、工程圖、設備負荷計算、設備規(guī)格、廠商的制造圖紙等。
3.4化學反應性:物質進行化學反應的趨勢。
3.5化學反應性危害:可能出現化學反應失控的狀況,并且該反應有可能對人員、設備或環(huán)境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傷害,通常伴隨有溫度升高、壓力升高、氣體產生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釋放的現象。
3.6失控反應:因為放熱化學反應產生熱量的速率超過冷卻能力而使得反應失去控制(如以溫度和壓力的快速增加為標志)的情況。
3.7自反應物質:能夠發(fā)生聚合、分解和重組反應的物質。反應的啟動可能是自發(fā)的、通過能量輸入的(如熱力或機械能量)或通過能提高反應速率的催化行為的。自反應物質也包括能自燃、形成過氧化物、與水反應的物質或氧化劑。
3.8本質較安全工藝:應用無危害或危害較小的設備、原料或工藝步驟的工藝流程。
3.9化學反應矩陣:是一種系統的`、定性的分析工藝中反應危害的技術。典型做法是制作一個矩陣,列出工藝中和有關公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物料以及可能進入工藝中的雜質,材/物料同時列在矩陣的第一排和第一列,然后通過相互交叉檢查每排與每列中材/物料,系統地評估可能發(fā)生的危害反應。
3.10psm關鍵設備:因失效可能導致或促使工藝事故的發(fā)生,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環(huán)境影響的設備。
3.11標準操作條件(soc):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物料組分等參數在正常運行時滿足工藝調整要求的最大值、最小值、設定值,以及偏離的后果和預防或糾正偏離的操作。
4.1企管法規(guī)處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程序。
4.2生產運行處負責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并為基層單位提供工藝設計基礎方面的技術支持。
4.3機動設備處負責設備設計基礎的管理,并為基層單位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4.4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材/物料的危害性的管理,并為基層單位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4.5工程管理部負責向業(yè)務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提供新改擴建項目中所涉及的工藝安全信息資料。
4.6電子商務部負責向使用部門提供所采購化學品的msds和設備的技術說明書、操作手冊等資料。
4.7人事處負責組織本程序的培訓。
4.8綜合服務中心檔案室負責公司工藝安全信息的儲存管理。
4.9各相關單位負責本單位工藝安全信息的收集、建立、維護與更新。
5.1工藝安全信息的構成
5.1.1 材/物料的危害性數據至少包括:
5.1.1.1 物理性質數據通常可包括:分子量、熱容量、蒸氣壓、燃燒熱、粘度、電導率和介電常數、凝固點、相對蒸氣密度、水溶性、比重、顆粒度、ph值、熔點、物理狀態(tài)/外觀、沸點、氣味(一般情況和嗅覺極限)、表面張力、臨界溫度/壓力汽化熱、穩(wěn)定性、不相容性、分解性等。
5.1.1.2 化學反應性數據通常可包括:
c) 熱力學和反應動力學數據:反應熱,不穩(wěn)定開始的溫度和能量釋放的速率;
d) 反應活性大或不穩(wěn)定的中間產品、產品或副產物的生成;
e) 確定意外混合或失控反應產生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物質的種類及其生成速率。
5.1.1.3 易燃性數據通常可包括:
a) 易燃性特征(如,閃點、燃燒下限、燃燒上限和自燃溫度);
b) 適用時,燃燒所需最低氧氣濃度;
c) 熱力學和化學穩(wěn)定性(如自燃、自氧化、絕熱壓縮);
d) 粉塵特性(如顆粒粒徑分布、最低點燃溫度、最低點燃能量、最低爆炸濃度);
5.1.1.4 毒性數據通常可包括:
a) 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b)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
c) 最高容許濃度。(參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
5.1.1.5 腐蝕性數據。腐蝕性以及與施工材質的不相容性。
5.1.2 工藝設計基礎至少應包括以下數據:
a) 工藝流程、工藝原理及化學品相關反應的說明書;
b) 工藝流程圖;
c) 設計確定的工藝物料的最大儲存量;
d) 主要控制參數(溫度、壓力、液位、流量和組分等)的安全操作范圍;
e) 非正常工況的后果評估,包括對員工健康安全的影響;
f) 物料和能量平衡。
5.1.3 設備設計基礎應當包括以下數據:
a) 工藝設備的建造材質,包括工藝管道、設備的材質;
b) 帶控制點的管道儀表流程圖;
c) 電氣設備危險等級區(qū)域劃分圖;
d) 泄壓系統的設計及設計基礎;
e) 通風系統的設計;
f) 設計所依據的標準、規(guī)范;
g) 安全系統,如聯鎖、監(jiān)視、監(jiān)測、控制系統等;
h) 設備的設計依據、設備負荷計算、設備規(guī)格、廠商的制造圖紙等;
i) 工程圖、工程數據等;
j) 關鍵設備清單等。
5.2工藝安全信息的移交
5.2.1 對于新改擴建項目:
5.2.1.1 工藝安全信息資料,由工程管理部收集,項目竣工后向專業(yè)主管部門移交,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1.2 竣工資料, 由工程管理部向綜合服務中心檔案室移交,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1.3 專業(yè)主管部門及時向使用單位移交工藝安全信息資料,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2 對于技改技措項目和裝置檢修項目,由項目施工主管部門(機動設備處或工程管理部),及時向使用單位移交工藝安全信息資料,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3 對于日常采購的化學品和成套設備,由電子商務部向使用單位移交工藝安全信息資料,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3工藝安全信息管理
5.3.1 各單位應針對工藝過程中所使用或產生的物質,包括:原料、中間產品、催化劑、添加劑、產品和廢棄物等,結合5.1條款的要求和msds,收集、識別并建立工藝安全信息文件和物資間化學反應矩陣,以便供使用者查閱。
5.3.2 各單位應根據裝置物料的變化,工藝設備變更等情況,隨時更新相關工藝安全信息文件和化學反應矩陣。
5.3.3 工藝安全信息管理管理范例參見附錄1。
5.3.4 專業(yè)主管部門每年至少對各單位工藝安全信息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監(jiān)督整改,并保留相關證據。
5.3.5 各單位應組織工藝安全信息以及更新后的工藝安全信息的培訓,具體執(zhí)行《培訓管理程序》。
5.3.6 各單位應將更新后的工藝安全信息,以及傳遞到相關部門,并保留相關證據。
5.4工藝安全信息文件管理
5.4.1 各相關單位應確保本單位所有工藝安全信息文件都有專人或崗位負責管理,建立相關工藝安全信息清單,并以清單的形式進行受控管理,詳見《技術文件和資料管理辦法》。
5.4.2 工藝安全信息文件以電子文檔、紙制或兩者的組合形式進行存檔,以便員工使用。以電子文檔形式存檔的工藝安全信息,應進行備份,每半年進行一次校對,確保信息的完整性。
5.4.3 工藝安全信息文件的防護、復制、過期信息的銷毀和保留,具體執(zhí)行《記錄控制程序》。
6.1資源支持
公司現有資源都是協助實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資源。
6.2管理記錄
企管法規(guī)處負責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記錄和修改明細。
6.3審核要求
公司主管部門、所屬單位和部門都應把工藝安全信息作為審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必要時可針對工藝安全信息組織專項審核。
6.4復核與更新
本程序應定期評審和必要時的修訂,最低頻次自上一次發(fā)布之日起不超過3年。
6.5偏離管理
本程序所發(fā)生的偏離應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偏離應書面記載,其內容應包括支持偏離理由的相關事實。每一次偏離的有效期不能超過一年,逾期須重新申報。
6.6培訓和溝通
本程序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培訓和溝通。
6.7解釋
本程序由公司企管法規(guī)處負責解釋。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三
為了規(guī)范網吧管理中對網吧人員的管理,于是網吧制定了網吧人員管理制度,而為了網吧信息安全,所以網吧則制定了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則是相關網吧制定的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第一條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行業(yè)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二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復制、查閱、發(fā)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條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制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四條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網吧內所有計算機必須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五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絡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四
1、嚴格執(zhí)行借閱、復制規(guī)定,復制病歷一律填寫申請單并出示相關證明或委托人證明方可辦理。
2、本院醫(yī)務人員進行科研教學一律在病案室閱讀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開放或擴大病案利用接觸范圍。
4、未經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許他人或組織閱讀。
5、監(jiān)督科研人員在臨床醫(yī)學報告及研究中,未經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實姓名、片對外公開報,也不得作為文學作品的方式報道。
1、加強病案管理,嚴格按規(guī)定收集、理、檔,防止病案丟失,造成患者隱私的泄露。同時對病案要進行分類管理,在利用時也應區(qū)別對待。
2、維護病案安全、實、始性,不允許任何組織、人篡改病案內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許任何個人隨意“鑒別”病案。
3、加強監(jiān)督管理,由專人負責,明確監(jiān)督職責,規(guī)范依法監(jiān)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進行檢查,對于違規(guī)行為,要采取及時糾正,并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不同的.處罰,對給單位或患者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從重處罰,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