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或團體的正常運轉而制定的,具有約束力和可執行性。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可以通過定期考核和評估來查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一
為了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
按活動路線分為校內和校外兩條線,按規模大小分為大規模和小規模分別落實安全管理,確?;顒影踩?。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
組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安全工作總負責,活動組織部門為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是活動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者。
班級集體活動,班主任為安全具體負責。
學生活動中,邀請中心醫院醫生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
每一個活動(含校內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
班級或年級段或團隊組織的校內外活動必須呈報政教部門,再由政教部門上報分管校長,由校級領導同意再執行。
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委。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因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
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
活動組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
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
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
活動結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學生在活動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并記錄。
如需坐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
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8.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
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部校長,學部校長呈報總校、通報相關家長。
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場,也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
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
9.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
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
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10.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
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11.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
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
其他各類社會慶?;顒釉瓌t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二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顒訄龅胤习踩突顒右蟆?/p>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顒舆^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三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幼兒園組織的各節前大型活動、表演、外出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園幼兒聯歡活動;
2、組織幼兒集體郊游;
3、組織幼兒表演活動;
4、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幼兒園在活動前必須對幼兒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四、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園領導及上一級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四
為了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按活動路線分為校內和校外兩條線,按規模大小分為大規模和小規模分別落實安全管理,確?;顒影踩?。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組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安全工作總負責,活動組織部門為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是活動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者。班級集體活動,班主任為安全具體負責。學生活動中,邀請中心醫院醫生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每一個活動(含校內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班級或年級段或團隊組織的校內外活動必須呈報政教部門,再由政教部門上報分管校長,由校級領導同意再執行。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委。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因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顒咏M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顒咏Y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學生在活動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并記錄。如需坐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8.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部校長,學部校長呈報總校、通報相關家長。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場,也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
9.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10.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11.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顒釉瓌t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五
一、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二、幼兒園舉行大型活動必須進行備案和申報制度。幼兒園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中心校備案;幼兒園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鎮中心校,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正式營運資質,必須同承運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
五、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嚴禁組織幼兒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六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3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
第三條???凡一次組織3名以上學生離開校園參加教學活動、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慶典等活動,均稱為校外集體活動。
第四條???學生校外集體活動應?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堅持“安全、就近、就便”原則,盡量以學校所在市縣內為主,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贏利性、商業性活動。
第五條???學校在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前,要對活動進行全面考量,選擇安全的活動路線和場所,并事先對活動路線和活動場所進行勘察和踩點。對活動中有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要進行充分考慮,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并提前配備相應設施。
第六條???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時,要安排足夠的管理人員。帶隊教師要全程跟隨,明確安全職責?,?加強?學生?管理,如遇到突發情況,要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妥善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第七條???學校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需要乘車(船)等交通工具的,應按有關規定,租用具有營運資質、車(船)況良好的交通工具,與車輛(船)提供方簽訂相關協議。
第八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集體活動,要本著自愿原則,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并請家長填寫《同意學生外出參加活動回執》送交學校存檔。
第九條???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前,要對師生開展有針對性的行前安全教育,確保校外集體活動正常、有序、安全進行。
第十條???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其中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的管理,省教育廳負責對廳直屬中學校外集體活動的管理,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學校校外集體活動由其主管單位負責管理。
學校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要按照下述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履行報備程序。
(一)凡組織學生人數50人及以內的校外集體活動,由學校自行管理,活動組織者向學校校長報備;凡組織學生人數50人以上的校外集體活動,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
(二)學校應在距校外集體活動舉辦時間10個工作日前向上級主管部門?(校長)報備?,上級主管部門?(校長)?接到?報備材料?后,要對活動進行安全審查并在6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反饋意見,如逾期未反饋則視為同意學校按照活動方案執行。當地政府組織大型公益活動需調用學生的,?學校?提前一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
(三)報備時須交驗有關材料(詳見附件1),所有材料均一式兩份,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校長)?備案,一份學校留存。
第十一條???經報備同意的校外集體活動,學校及舉辦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或者擴大活動的規模。若確需變更活動時間的,應提前1天向上級主管部門?(校長)?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變更;若需變更活動地點和內容以及擴大活動規模的,應重新提交報備材料。若遇惡劣天氣或其他原因需取消校外集體活動的,應提前報上級主管部門?(校長)?。
第十二條???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要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校(園)長是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報備制度,規范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
(二)上級主管部門?(校長)?要對學校報備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活動方案進行安全評估,及時反饋審查意見,凡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明確指出,責令學校進行整改或取消活動。
(三)凡未按上級主管部門?(校長)?審查意見進行整改或取消活動,導致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凡未按報備中所陳述的要求進行活動,如擅自超出活動范圍、逾期返校等;凡未經報備,擅自組織學生集體校外活動造成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校(園)長及活動組織者的責任。
第十三條????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的校外集體活動結束后,學校要在3個工作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第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暫行一年,視實施情況再修訂完善。
第十五條???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本?轄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管理?的具體辦法或實施細則?。中等職業學校、高校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一條為規范學院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增強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確保學生開展安全有益的活動,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1990年第13號令)文件精神,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學院在籍學生。
第三條學院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列入教學計劃的集體教育教學活動、校外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除外),均應由活動的組織者按本辦法中規定的審批程序進行。未經批準的活動均不得組織實施。
第四條各系部、相關部門、班級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學生在外出活動時,要遵守國家法規法紀,遵守公共秩序,維護社會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組織負責人要做好車船以及活動地點等的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以保障學生人身財產安全。若遇雨天等惡劣天氣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不得組織校外游玩活動。
第六條經批準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有教師帶隊,一般以長沙市及其近郊為宜,當天往返,未經批準,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七條外出學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庫、池塘游泳,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嶺游玩、野炊等活動,違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厲處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負。
第八條外出實習班級,未經學院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到實習地附近風景或途中風景區參觀、游玩。
第九條所有以集體名義組織的學生校外集體活動,都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1)以班級為單位組織的活動,班長先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班主任)審查后由系部、學生工作處和保衛處負責人審批。
(2)以系部為單位組織的活動,由系部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處、保衛處審查后報主管院領導審批。
(3)其他團體組織的活動,由團體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業務部門審查后由學生工作處和保衛處負責人審批。
(4)除第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動,均須征得輔導員(班主任)或系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組織,并由活動負責人向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審批備案。
(5)以上活動應提前一周到學生工作處或保衛處領取申請表(表格附后),按要求填寫,按程序審批(申請表應陳述活動的內容、活動路線、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確活動負責人)?;顒咏Y束后,將申請表交保衛處存檔。
第十條責任追究:
(1)活動負責人應對活動的組織管理等承擔主要責任;審批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未按本辦法的要求辦理活動審批手續而擅自組織活動者,將追究個人或組織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假借班級的名義與校外人員聯合組織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如各種旅游)等,加重處理。
(3)未按申請中所陳述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活動,如擅自超出活動范圍、逾期返校等,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活動負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觸范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4)因組織管理不嚴密導致活動中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或傷亡的,由有關責任人承擔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對組織學生集體校外活動的有關部門和個人,因忽視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責任事故的,將依法追究部門有關領導和組織者(當事人)的責任。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七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班級、系部或者學校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生文藝、體育、科技、寫生、見習、實習、社會實踐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班或者跨班之間的聯歡活動;
2、舉辦大型文藝晚會;
3、組織學生集體郊游;
4、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5、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文藝、體育、科技等各類競賽活動;
6、組織學生參加外出寫生、見習、實習等教學活動;
7、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履行下列審批手續:
(一)校內集體活動的審批:
1、組織班級集體活動,組織班級必須至少提前1天填寫《學生校內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教務處、學工處審批后,報保衛處備案。
2、組織班級以上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3天填寫《學生校內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教務處、學工處審批后,報保衛處備案。凡須使用大禮堂、學生體育活動中心等大型活動場所的,必須報主管院領導審批。
(二)校外集體活動的審批:
1、組織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3天填寫《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或主管部門(班級活動由系部審批、班級以上的集體活動由主管部門)審批后,報相關部門備案。
2、組織離開本市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7天填寫《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和主管院領導審批后,報學院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備案。
三、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主辦單位在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四、組織學生參加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活動應以安全、就近、徒步為原則,對行走路線要提前熟悉路況,做到心中有數。
五、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六、不得組織集體性外出旅游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
七、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學校主管部門和主管院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管理,保障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期間的安全,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認真做好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策劃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突出教育功能,讓學生通過集體外出活動了解社會、開拓視野、增長知識、陶冶情操。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堅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則。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以福州地區為宜,且必須到經政府批準正式開放的景點,不得到未開放景點、景點附近未開放區域或在景點非開放時間活動。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應當天往返。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嚴格落實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審批和報備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學院或有關單位同意,任何學生組織或個人未經學院或有關單位批準,不得擅自組織或為其他校外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違者將追究有關組織者責任。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嚴格執行審批和報備制度。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前,帶隊教師要認真填寫《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備案表》(見附件),制定詳細的活動安全(應急)預案,預案內容包括:外出前開展安全教育的時間和內容;參加活動人員名單、分組情況、各小組負責人及其移動電話號碼;預案還應當根據本次活動的`具體實際,分析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并提出應對措施?!秾W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備案表》和安全(應急)預案應當以書面形式報學院審批。
學院審批通過后,帶隊教師必須提前2天向校學生工作部(處)報送經學院領導簽批同意、學院蓋章確認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備案表》,并附帶隊教師簽名的安全(應急)預案和與旅行社簽定的協議復印件各一份。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按時返校,返校后,應當及時向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三、切實做好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教育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帶隊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常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以保障外出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前,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紀律和交通法規等安全意識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對活動中有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要進行充分的估計和準備,要反復向學生申明注意事項,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針對性,不留空白點,保證活動正常、有序、安全進行。
四、嚴密做好活動過程的組織工作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原則上要委托旅行社組織。要慎重選擇實力強、資質好、信譽好的旅行社,與旅行社簽訂的協議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責任條款,辦理保險。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選擇安全的活動路線和場所,活動前應事先勘察活動場所,對不熟悉的景點,要進行踩點,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對于地勢險峻或安全沒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動過程中,禁止學生到江河、水庫、池塘游泳,學生不得擅自離開隊伍自行活動。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車輛具有營運資質、證件齊全、車狀良好,車輛駕駛員經驗豐富、精力充沛,拒絕超載、超速運行,確保乘車安全。
對參加人數較多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應增加帶隊教師,采取統一活動、分組管理,每個小組設立小組長和安全員。
五、完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動前,要密切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臺風、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預警,遇有雨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和出現其他不適合活動的情況,不得組織外出;已批準的,一律自動取消;在活動中出現此類情況,應立即中止活動,服從指揮,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啟動的應急預案。
對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專人負責,不留空白點。
對活動中個別有不良傾向或有違紀苗頭的學生,帶隊教師要及時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斷予以糾正防范。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中,必須保持信息暢通。如遇到突發情況,帶隊教師及學生干部應采取積極措施,妥善處理,確保學生安全;如現場情況不能確?;顒影踩?,應該及時中止活動。遇有重大情況,應第一時間向學院領導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并請求當地有關部門援助。
六、進一步落實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應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嚴明活動紀律。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者對安全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要對活動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內容進行全面分析、認真排查、嚴格審批。對缺乏安全保證的活動,不予批準,堅決制止。
帶隊教師是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現場管理者,對學生活動安全負直接責任,全面負責管理指導學生活動和安全保障。要增強責任心,精心組織活動,確?;顒尤f無一失。
參加活動的學生干部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帶隊教師做好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時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帶頭作用。如發現學生干部違紀,從嚴處理。
各小組負責人負責對活動中本小組人員管理與監督,要做到人員去向明確,確保小組成員集體行動。
學生個人要認真遵守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和景點的相關規定,服從帶隊教師和有關學生干部的指揮,不得單獨行動和擅自離隊。對違反規定單獨行動和擅自離隊的學生,要加強教育,嚴肅批評,如學生不聽勸阻,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發生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八
外出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幼兒園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二、幼兒園舉行大型活動必須進行備案和申報制度。幼兒園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中心校備案;幼兒園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鎮中心校,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正式營運資質,必須同承運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
五、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嚴禁組織幼兒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為了規范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并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著自愿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并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系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愿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后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并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范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并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后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并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后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并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匯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九
為了規范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并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著自愿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并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系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愿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后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并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范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并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后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并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后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并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匯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本制度解釋權屬園長室。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一、儀器室、實驗室安全規定。
1、儀器室、實驗室應具備有滅火機、砂箱和水箱等消防工具。滅火機要定期更換藥液。
2、易然、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柜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3、制取有毒和有害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有毒藥品不能接觸人體,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4、使用易燃、易爆試劑或制取易燃、易爆氣體時,一定要遠離火源。
5、點燃可燃氣體、必須檢查氣體純度,以免爆炸,并應采取防爆措施。
6、嗅氣體氣味時,采取“招氣入鼻”的方式,嚴禁用鼻子湊在容器上聞氣味。
7、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要注意液體飛濺造成灼傷。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要將濃酸緩緩注入水中,邊倒邊輕輕攪動,以免酸液飛濺,造成灼傷,切勿將水注入濃酸中。
9、實驗室的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在電源開關處安裝漏電保護器。進行電學實驗時,要求學生穿膠鞋進入試驗臺,不能打赤腳。
10、學生實驗需用電源時,才能對學生試驗臺供電。不能用濕手操作各種開關、觸摸各種用電器。實驗完畢,及時關好開關,切斷電源。
11、實驗室內嚴禁吃東西或帶餐具。
12、如發生觸電、中毒、灼燒等意外事故要及時進行搶救,妥善處理。
二、實驗室管理規則。
1、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實驗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員未經充許不得入內。
2、實驗室用于:
(1)實驗教學活動;
(2)課外科技活動;
(3)進行實驗教學研究。培養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
(4)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面向社會,為當地教學和經濟研究服務,不準將實驗室挪作它用。
3、做好實驗課的管理工作:
(1)學期初按實驗教學計劃總體安排全校《實驗課程表》;并分科分年級列出貼在墻上。
(2)演示實驗于三天前登記。
(3)以上三種文字資料按學期初和學年度裝訂成冊存檔。
(4)分組實驗或課外科技活動結束時由教師清點好儀器整理好環境,由實驗員驗收認為合格后方準離開實驗室。遇有儀器損壞或丟失,要當場處理,不能拖延。
4、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1)實驗室日志記載各次實驗、課外科技活動及其它與實驗有關和各項工作。
(2)實驗技術檔案記載研制、代用、改進實驗裝置麥自制教具情況、實驗教學成果,科技成果的發明制作、新設計或探索性實驗等方面情況。
(3)各種儀器說明書要分類長期存檔。
(4)實驗室(課)事故記錄。
(5)有關實驗室工作、文件雜志及書籍。
5、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水電、藥品、材料,愛護儀器,充分發揮一錢一物的作用。
6、嚴格執行有關實驗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者及時批評教育。實驗員進實驗室要穿工作服。
7、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創造出良好的科學環境的`氣氛。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實驗掛圖、實驗陳列櫥柜。各學科實驗應體現學科特點。
三、實驗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執行學校實驗教學計劃,負責實驗室設施的管理。
2、努力鉆研教材和教學大綱,掌握實驗原理和操作技能,熟悉教學儀器的用途、性能、結構、使用和保養維修方法,能夠排除儀器的一般故障。
3、積極協助有關教師制定實驗計劃和學生實驗技能訓練計劃,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4、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自制教具和學生課外科技實驗活動。
5、按實驗計劃和教師的“實驗通知單”按時準備好實驗所需要的儀器藥品及輔助器材。演示儀器放在準備臺上或提盒內,分組實驗有序的放在學生實驗桌上。在實驗室里張貼實驗教學一覽表及實驗課課程表。
6、堅守工作崗位,協助教師輔導學生實驗,解決實驗中隨時出現的問題,保證實驗安全、順利、準確地進行。
7、實驗完畢,要認真做好實驗記錄和效果評估,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報告,并做好儀器藥品的清理、收藏和廢液的回收處理工作。
8、經常保持實驗室、儀器室、實驗桌、儀器柜及儀器設備的清添潔衛生。
9、按要求保管好貴重儀器、危險品,應熟知實驗室的安全規則和發生事故應急措施,并會使用消防器材。
10、不斷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四、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前,應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的要求,了解實驗基本原理的方法步驟。
2、進入實驗室后按編組就位,遵守紀律,保持安靜,根據實驗的要求檢查儀器,藥品是否齊全完好。未經教師許可,不得擺弄儀器和試劑。
3、認真實驗,教師講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
4、經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獨立完成實驗報告。
5、要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節約用水用電。學生中實驗中因犯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均應賠償。
6、廢液、廢紙、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及垃圾桶內,不得隨便亂扔、亂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實驗完畢,應時清洗器具,整理好儀器藥品,向實驗教師點交清楚。搞好室內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養成良好地習慣。
一、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煙、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為保管,并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設備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后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雇用交通客車(班車或出租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雇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嫻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閑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絡。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匯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意識教育,并隨時隨地跟蹤學生,(www。fwsir。com)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系,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于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并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系,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為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并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持,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游、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準,學校備案。
2、春游、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準。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審核,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準。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共場所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人民群眾的社交活動和娛樂生活提供安全、舒適、健康、文明的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公共場所是影劇院、音樂舞會(廳)、茶座、電視錄像放映點、公園(游樂場)、文化宮(館、站)、運動場(館)、展覽館、電子游戲室、文娛茶室或者其他供群眾聚集的場所,包括臨時舉辦的各種大型聯歡活動、商品展銷、體育比賽、文藝演出等。
第三條凡屬于第二條規定的場所,不論是國營、集體或者中外合資、合作、外資經營還是專營、兼營,定期或不定期經營的,除另有規定者外,均要依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條對公共場所的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監督管理。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二
一、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并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二、每次活動必須事先有計劃,每次活動必須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跟隨照顧。
三、戶外活動前教師必須對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
四、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幼兒人數,編好組,檢查幼兒衣物和身體。
五、外出或戶外活動時,要求幼兒不許奔跑,要在指定活動范圍內游戲。教師需照顧動作不靈活和體力較差的幼兒,防止這些幼兒因體力差動作不靈活造成意外摔傷事故。
六、幼兒在戶外活動時,要在保教人員的視野之中?;顒訒r不得無故離開幼兒,如因特殊情況暫時離開,也要有其他人員在看護,杜絕無故離崗現象。
七、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或內容都要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并認真清點人數。
八、外出或戶外活動時,教師、保育員要時刻提高警惕,不讓幼兒接近陌生人。
九、活動結束時,教師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排好隊回到幼兒園。
十、有計劃地鍛煉幼兒機體,增強幼兒身體抵抗能力,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凍傷。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三
教案的藝術性就是構思巧妙,能讓學生在課堂上不僅能學到知識,而且得到藝術的欣賞和快樂的體驗。有關安全的教案,歡迎大家一起來借鑒一下!
教學目標:
1、認識一些公共安全標志、安全設施的用途,并保護它們。
2、懂得安全事故會給個人、周圍的人帶來傷害及給社會造成影響和損失。
學前準備:
1、自制常見的安全標志:
2、觀察生活中的安全標志和安全設施,同時注意哪些地方需要補充和完善。
教學模式:體驗、活動、行動。
教學過程:
一、情境導入:
1、出示小同學過馬路的情形,說說你支持誰的說法,為什么?
2、既然有紅綠燈,我們就應該按它的指示來行路,否則會發生危險。生活中像紅綠燈這樣給予我們安全指示的圖形叫安全標志,像紅綠燈就叫安全設施。我們只有與安全標志和設施交了朋友,生活才會更加安全。今天這節課我們就與安全標志和設施交朋友。
二、識標志,明用途。
1、昨天老師讓大家收集制作安全標志,大家把這位朋友帶來了嗎?誰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它的名字,在生活中的什么地方認識的?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大家課前準備得這么充分,這節課收獲一定不小。
2、現在我們比賽,看誰能把名稱說準確,還能把它的用途說出來,我考考你認識多少,要說出它的名稱,它的作用是什么?搶答時間到了。
3、不認識沒關系,接下來我們分成小組認識更多的安全標志,不過有一個要求希望大家要做到,根據名稱說說這些標志的用途。我們看哪個小組是最愛動腦筋的。
4、剛才大家討論得非常熱烈,現在比比看哪組同學最積極。
請把你認識的安全標志的名稱和用途介紹給大家。
三、設情境,促行動。
1、看來安全標志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真是我們的好朋友,但生活中很多人忽略了這一點:下面,老師給大家帶來了一張照片,照片上的老爺爺傷心的表情讓我們揪心。一定是發生了什么事情,不錯,在政府剛剛投資建成的這個抗旱池子里,因為沒有任何安全標志,冰冷無情的池水奪去了一個12歲女孩的'生命,如花的女孩永遠離開了我們,留下的是人們無奈的嘆息和深深的思考。
大家此刻有什么話想對修建池子的人說呢?(如果立一塊安全標志……)。
2、是啊,因為缺少標志,竟然奪去了一個人的生命。那現在,我們就來為這個池子設計一個安全標志,避免它傷害更多無辜的人。
3、生活中你發現缺少安全標志的地方了嗎?
4、從剛才的情形看到,安全標志不健全的現象非常嚴重,生活中安全設施破壞的現象也屢見不鮮。
四、拓展延伸。
1、生活中破壞的安全標志和設施的現象還有許多,大家一起來為他們寫公開信,同時你認為未來的安全標志是什么樣的,也可發揮你的想象大膽地設計一下。
2、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如果我們36位同學一起行動起來,我們全校、全社會的人共同關注安全標志和安全設施,我們生活的環境一定會更安全。愿安全常伴你我!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四
為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通化縣中醫院范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
3.中醫院所有范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游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吸煙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的行為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煙、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范圍內不提供吸煙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3月1日起施行。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五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落實安全管理,確?;顒影踩?/p>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組建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班級集體開展活動中,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活動安全。學生活動中,學校衛生老師也應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每一個活動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教育局。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及時上報。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顒咏M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活動結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校領導。
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六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松、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嘩,不隨意串班。
二、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三、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哄、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四、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
五、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不在教室、操場各處追逐打鬧,狂奔亂跑,防止互撞,禁止怪聲喊叫,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等設施。不要到升旗臺、花欄附近玩耍,禁止學生亂扔紙屑、攀爬圍墻柵欄、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六、老師在樓梯、操場行走,學生應有禮貌地問侯、讓道,不得搶行擁擠,沖撞老師。
七、學生在違背上述要求時,應服從值周干部和老師的勸阻及教育,嚴重者接受學校處理。
八、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如發生上述現象者,視情節輕重扣除本班考核分。